船舶保险承保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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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第八章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第八章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实务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作为海上货物运输的投保人,自愿将所运输的货物向乙方投保,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投保,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保险货物1.1 保险货物的种类、数量、价值和包装等详见附件一。

1.2 保险货物运输的起运地、中转地、目的地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货物装船后立即开始,至货物卸载完毕并获得实际接收证明时终止。

具体日期和时间按照附件三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3.1 乙方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甲方所投保的货物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承担赔偿责任:(1)海上风险;(2)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3)货物包装不当导致损失;(4)共同海损牺牲;(5)其他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

3.2 乙方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况如下:(1)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罢工、核事故等原因造成的损失;(2)货物本身的缺陷、自然损耗、市价下跌、包装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失;(3)甲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货物损失;(4)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除外责任。

第四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4.1 保险金额为附件一中列明的货物价值。

4.2 保险费率按照附件四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赔偿限额和赔偿方式5.1 乙方的赔偿限额为保险金额的百分之百。

5.2 赔偿方式为现金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具体方式按照附件五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保险理赔6.1 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6.2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交保险事故报告书、损失证明、费用单据等理赔材料,乙方应当在收到理赔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查。

6.3 乙方应当在审查理赔材料无误后,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7.1 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应当书面签署,并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国际海运保险实务

国际海运保险实务

国际海运保险实务
•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 互撞电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 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 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 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 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 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国际海运保险实务
• 海运保险费的算法: • INSURANCE = (FOB COST+ FRT)/(1费率) X 110% X 保险费率 • 如: FOB货值=USD.50000 • 海运费 = USD. 10000 • 保险费率 = 0.20% • CIF金额 = USD.60000/0.998=USD.60120 • 保险费 = USD.60120 X110% X0.20%=USD. 132.26
国际海运保险实务
• 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 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
国际海运保险实务
• 目前与我司合作的保险公司有以下3家: • 1.太平洋保险公司; • 2.平安财产保险公司; • 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 具体的保险费率执行在 0.15% - 0.20%, 依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风险而定.
关于办理货运险的通知
• 关于办理货运险的通知
• 保险信息表格
国际海运保险实务
• (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 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 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 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 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时,在被保险 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 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 效,保险责任按下列规定终止:

船舶保险理赔2(中级)讲解

船舶保险理赔2(中级)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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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保险的理赔实务
• 保险损失审核 – 施救费用、修理费用、救助费用的审核 – 碰撞、触碰赔偿责任审核 – 共同海损审核
• 救助报酬可以先行赔付 • 共同海损牺牲可以先行赔付
– 其他损失审核
• 船级社检验费 • 伤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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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保险的理赔实务
• 2005年9月下旬,香港EAST FAITH LIMITED为其从美国拖带至中国的 “ROYAL ALEUTIAN”船舶,向某公司投保了船舶险,承保条件为船舶 保险条款(1986)全损险。2005年10月3日,保险标的在被拖带的途 中因机舱进水沉没。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对本案展开了调查,在理 赔过程中发现: • 投保时,客户未填写标准格式的投保单,仅仅提供了一份明细表 ,且没有附上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却仅根据该明细表予以承保,这样 一来,保险公司无法证明在投保时已经履行了对保险条款特别是除外 责任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 • 本案的承保条件为船舶保险条款,实际上保险标的属1943年建 造的一艘废钢船,在投保时已经没有任何动力,并在美国作为渔业加 工厂使用十几年之久,从其结构以及自身状况来看,难以称之为“船 舶”,该船投保船舶保险,特别是投保远洋拖带的航程,风险巨大。 • 该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均为USD450,000.00,保费仅 为USD9,000.00。而根据调查,其实际价值仅十几万美元,没有经过 评估而仅仅凭客户的申报来确定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不但会造成不 必要的损失,也容易引发道德风险。 • 根据调查,该保单的被保险人多次投保类似险种和标的,且出 险较多。
4
船舶保险概述
• 船舶保险合同的特征 – 船舶保险合同是定值保险合同
• 保险单要注明保险价值 • 赔偿按损失金额全数赔偿 • 定值保险和非定值保险的法律依据

船舶保险理赔实务

船舶保险理赔实务

船舶保险理赔实务一、船舶险索赔单证船舶受损后被保险人要求索赔,应及时提交下述单证:·海损报告、海事声明;·航海、轮机日志、车钟记录、无线电通讯记录本等;·船舶检验证书、船级证书和船员证书;·检验报告;·招标书或工程计算单、修理费用明细表;·委付通知书(被保险人提出推定全损索赔时);·费用清单、涉案的各类发票;·理算书(船舶发生共同海损损失或费用时需提供);·有关涉及第三方责任的往来函电;·船舶保险单及抄单;·其他确定权利义务的文书(如法院判决书、仲裁书等)。

二、理赔单证在被保险人提起赔偿请求时,保险人也应准备理赔案卷、赔款计算书、赔款收据、收据和权益转让书等单证。

较完整的理赔案卷应包括以下材料:·承保公司的结案意见;·正确缮制的赔款计算书;·投保单和保单;·出险通知书;·出险时航海日志、事故记录、口供等资料;·经海事主管机构签证的海事报告或海事声明;·船舶有关适航证书、船员证书等船舶证书;·关于出险事故出险原因、损失的公估检验报告书、理算书;·船舶出险当时的价值估算报告等资料;·如果聘请了律师,则应提供聘请代理人、律师的信函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如果案件涉及诉讼或法律纠纷,应提供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协议书等资料复印件; ·支撑赔款计算书中各款项下的发票、收据等复印件;·关于事故处理的各种往来函件。

三、船舶部分损失理赔要点船舶遭受保险事故,其损害程度未达到全部损坏、灭失或完全丧失价值的情况,称为部分损失。

1、己修理部分损失的赔偿计算(1)对船舶部分损失应付的赔偿不作以新换旧扣减(new for old clause)。

尽管有此规定,但并未赋予被保险人要求使用新材料的权利。

第10章船舶保险

第10章船舶保险
船舶入级是由船东提出申请,经过船级社 、或船舶检验局的入级检验,检验合格则取得 船级,并被授予船级证书。
船级证书是证明船舶具备安全航行技术条 件的文件,有效期为4年,期满时需再申请检 验,以决定是否保持船级。下列情况之一,被 认为失去船级:
1. 船舶未按时交验而使证件过期或证件缺少; 2.在发生海损事故后,未判明损坏性质和加以修复前
下极低温(-165℃)冷冻才能使天然气液化,液化后的体积只有气态时的1/600,因而便于运输。液 舱有严格的隔热结构,形状有球场形和矩形。
液化石油气船(liquefied petroleum gas carrier 缩写 LPG carrier):液化石油气船分为全加压 式液化石油气船;全冷冻式液化石油气船和半加压半冷冻式液化石油气船三种。

三、船舶适航与船舶入级 (Seaworthiness & Classification)
(一)船舶适航 船舶适航的具体条件: 1.船舶的船体、船机、航行设备及一切附
属设备适合于航行的要求 2.船员配备齐全 3.燃料和供应品备足 4.货舱、冷藏舱和其他载货处所能适宜和
安全收受保管货物


(二)船舶入级

(二)无形标的(Intangible)
无形标的:与船舶有关的利益和责任。 1.运费,包括船舶所有人或承租人运送自己货物 所得的利益以及第三者给付的运费; 2.为完成保险单指定的航程和从事海上运输所支 付的经营费用和保险费; 3.船舶经营可获得的预期利润。 4.责任。责任是指船东在发生船舶碰撞事故后, 对对方船舶及船上所载货物所遭受的损失依法应承 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船舶
我国《海商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船舶是指海船和 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 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上述船舶包括船舶属具”。据此,我 国《海商法》所适用的船舶应符合以下条件:

保险公司培训:船舶险理赔实务

保险公司培训:船舶险理赔实务

船舶险的重要性
01
02
03
保障船东利益
船舶险为船东提供了全面 的风险保障,帮助船东应 对各种意外事故,减少财 产损失。
促进航运业发展
船舶险为航运业提供了稳 定的风险保障,有利于提 高船东和航运企业的信心, 促进航运业的发展。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船舶险保障了海上运输安 全,减少了海事事故对环 境和人员造成的损失,维 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船舶险的历史与发展
船舶险的起源
船舶险的现状与未来发展
船舶险起源于14世纪的欧洲,最初是 为了保障航海者的生命安全而设立。
目前,船舶险已经成为国际保险市场的重 要组成部分,未来随着航运业的持续发展 ,船舶险将不断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船舶险的发展历程
随着海上贸易和航运业的发展,船舶 险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保险业务, 并不断完善和规范化。
保险公司培训:船舶险理赔 实务
• 船舶险概述 • 船舶险理赔流程 • 理赔实务操作 • 理赔风险控制 • 理赔团队建设与管理
01
船舶险概述
船舶险的定义与特点
船舶险的定义
船舶险是一种针对船舶可能遭遇 的各种风险进行保障的保险,包 括船舶的财产损失、责任风险等 。
船舶险的特点
船舶险具有高风险性、专业性、 国际性等特点,需要保险公司具 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供 全面的风险保障。
05
理赔团队建设与管理
理赔团队组织架构
理赔部门负责人
负责整个理赔部门的管理和 运营,制定理赔策略和流程 ,监督理赔工作的执行。
案件负责人
负责特定理赔案件的处 理,协调各方资源,确 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理赔专员
负责具体的理赔工作, 包括案件调查、资料收

船舶保险销售实务指引.2009

船舶保险销售实务指引.2009

船舶保险销售实务指引一、概述1、船舶保险的概念船舶保险是现代保险的起源,它是以船舶为标的的保险产品,各种船舶、水上装置及碰撞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运输工具保险中的主要险种之一,国内一般分为沿海内河船舶保险和远洋船舶保险。

船舶保险一般采用定期保险单或航次保险单。

船舶是一种复杂结构,装有各种设备和动力的综合体,用作水上航行。

船舶建造技术如何可以体现一个国家的科技水平。

根据不同的分类方式,可以将船舶分为不同的类型。

如按船舶的使用性质可分为军用船舶和民用船舶;按船舶的航区可分为远洋船舶、沿海船舶、内河船舶;按造船材料可分为钢质船、木船、铝合金船、水泥船、玻璃钢船(高密度纤维);按船舶是否入级可分为入级船和非入级船;按机舱位置可分为尾机型船、中机型船、中尾机型船;按推进动力可分为内燃机船、电力船、核动力船、蒸汽机船、帆船等。

多数船舶是按其使用性质分类称呼的,从船舶保险的角度出发,民用船舶主要分以下几类:(1)运输船舶:客船、货船(包括干货船、油船、液化气船、驳船、集装箱船、滚装船、吊装船等);(2)工程船舶:挖泥船、起重船、救助打捞船、浮船坞;(3)工作船舶:拖船、引航船、破冰船、供应船、科学考察船、消防船;(4)海洋开发船舶:钻井船(坐底式平台、自升式平台、半潜式平台)、采油船、守护船;(5)渔船:拖网船、围网船、捕鲸船、渔业加工船;(6)其他:滑行船、水翼船、气垫船等。

2、船舶保险的特点(1)以承保船舶水上风险为限,为船舶在航行或停泊期间因意外事故或水上灾难造成船舶的损失提供保障。

(2)船舶保险所承保的风险相对集中,损失金额大。

(3)船舶保险事故的发生频率高。

(4)船舶保险承保责任范围广泛。

(5)船舶保险属于定值保险。

(6)船舶保险的保险单不能随船舶的转让而转让。

(7)船舶保险涉及的法律广泛、政策性强。

3、船舶保险的承保范围一艘船舶类似一座水上浮动的建筑。

其构造复杂,涉及冶金、机械、电子、材料、能源等诸多领域。

保险行业船舶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方案

保险行业船舶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方案

保险行业船舶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方案第一章船舶保险概述 (3)1.1 船舶保险的定义与范围 (3)1.2 船舶保险的发展历程 (3)1.3 船舶保险的重要性 (4)第二章船舶保险产品及条款 (4)2.1 船舶保险产品种类 (4)2.2 船舶保险条款解析 (4)2.3 船舶保险投保流程 (5)第三章船舶保险风险识别与评估 (5)3.1 船舶保险风险类型 (5)3.1.1 自然灾害风险 (6)3.1.2 人为风险 (6)3.1.3 法律法规风险 (6)3.1.4 货物风险 (6)3.1.5 船舶经营风险 (6)3.2 船舶保险风险评估方法 (6)3.2.1 定性评估法 (6)3.2.2 定量评估法 (6)3.2.3 综合评估法 (6)3.3 船舶保险风险防范措施 (6)3.3.1 完善法律法规 (7)3.3.2 提高船舶安全功能 (7)3.3.3 加强风险监控 (7)3.3.4 优化保险条款 (7)3.3.5 加强保险理赔管理 (7)第四章船舶保险理赔实务 (7)4.1 船舶保险理赔流程 (7)4.2 船舶保险理赔注意事项 (7)4.3 船舶保险理赔案例分析 (8)第五章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8)5.1 货物运输保险的定义与范围 (8)5.2 货物运输保险的发展历程 (8)5.3 货物运输保险的重要性 (9)第六章货物运输保险产品及条款 (9)6.1 货物运输保险产品种类 (9)6.1.1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9)6.1.2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9)6.1.3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9)6.1.4 集装箱货物运输保险 (10)6.1.5 特种货物运输保险 (10)6.2 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解析 (10)6.2.2 保险期限 (10)6.2.3 保险金额 (10)6.2.4 保险费用 (10)6.2.5 保险赔偿 (10)6.2.6 保险合同解除与变更 (10)6.3 货物运输保险投保流程 (10)6.3.1 了解保险需求 (10)6.3.2 选择保险公司 (10)6.3.3 填写投保单 (11)6.3.4 保险公司审核 (11)6.3.5 签订保险合同 (11)6.3.6 缴纳保险费 (11)6.3.7 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 (11)6.3.8 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 (11)6.3.9 保险公司赔偿 (11)第七章货物运输保险风险识别与评估 (11)7.1 货物运输保险风险类型 (11)7.2 货物运输保险风险评估方法 (11)7.3 货物运输保险风险防范措施 (12)第八章货物运输保险理赔实务 (12)8.1 货物运输保险理赔流程 (12)8.1.1 理赔申请 (12)8.1.2 理赔审核 (13)8.1.3 理赔支付 (13)8.1.4 理赔结案 (13)8.2 货物运输保险理赔注意事项 (13)8.2.1 保险条款解读 (13)8.2.2 保险及时报案 (13)8.2.3 保留证据 (13)8.2.4 遵守合同约定 (13)8.3 货物运输保险理赔案例分析 (14)第九章船舶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的比较与选择 (14)9.1 船舶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的异同 (14)9.1.1 定义及性质 (14)9.1.2 保险范围 (14)9.1.3 保险责任 (14)9.1.4 保险费用 (15)9.2 船舶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的选择标准 (15)9.2.1 保险需求 (15)9.2.2 保险费用 (15)9.2.3 保险公司的信誉与实力 (15)9.3 船舶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的组合方案 (15)9.3.1 单独购买船舶保险 (15)9.3.3 船舶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组合购买 (15)9.3.4 船舶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附加险 (15)第十章船舶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市场分析 (16)10.1 船舶保险市场现状与趋势 (16)10.2 货物运输保险市场现状与趋势 (16)10.3 船舶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市场发展策略 (16)第一章船舶保险概述1.1 船舶保险的定义与范围船舶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保险,是指保险人对于被保险船舶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或自然灾害而导致的损失,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业务。

船舶保险承保

船舶保险承保

责任范围。
(十三)触碰:指船舶在可航水域内与船舶以外的
任何固定的、浮动的物体直接接触或撞击而致损害的事
实称为触碰,但本保险的触碰仅限于船舶与码头、港口
设备、航标及钻井平台的直接接触或撞击。
掌握:第二节 沿海内河船保险条款

(十四)搁浅:指船舶在航行或锚泊中遭受意外
造成船舶底部与海底、河床或浅滩紧密接触,使之无法
掌握:第二节 沿海内河船保险条款
二、碰撞、触碰责任;指保险船舶在可航水域与其他 船舶、码头、港口设备、航标、钻井平台发生直接碰撞 或触碰产生侵权行为而依法对它们的损失和费用应负的 赔偿责任。
掌握:第二节 沿海内河船保险条款
(一)本保险承担的碰撞、触碰责任包括下列内容: 1.本保险对第三者应付的赔偿责任仅限于直接损
掌握:第二节 沿海内河船保险条款

(六)崖崩:指石崖、土崖因自然风化、雨蚀而
使崖石或土方突然崩裂、坍塌、移位、冲压直接造成保
险船舶的损失。
(七)滑坡:指石崖、土崖因长期受自然或外界作
用,致使覆盖上方的岩体或土体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整
体向下移位并冲压船舶造成的损失。
(八)泥石流:指山地大量泥沙、松散堆积物、石
掌握:第二节 沿海内河船保险条款
属于本船舶上的货物损失,本保险不负赔偿责任。 非机动船舶不负碰撞、触碰责任,但保险船舶由本
公司承保的拖般拖带时,可视为机动船舶。
掌握:第二节 沿海内河船保险条款
二、共同海损、救助及施救 本保险负责赔偿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或规定应当由保
险船舶摊负的共同海损。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共同海损 的理算办理法应按《北京理算规则》办理。
第二节 船舶建造险的附加险 熟悉:
1、保险展期条款 2、停泊期保险展延条款

船舶保险承保

船舶保险承保
五、仪器:指用于船舶航行、通讯、测量等各类仪 器、仪表。
掌握:第二节 沿海内河船保险条款
六、索具:指用于船舶系泊、抛锚用的缆绳、铁索、 锚链。
七、船舶所有人:指依法对船舶享有占有、使用、收 益和处分权利的人。
八、船舶经营人:是指依法对船舶享有使用、收益和 管理的权利人。定期租船人和光船租赁人均视为船舶经 营人。
(十一)爆炸:指物体在瞬间分解或燃烧时放出大量 的热和气体,并以很大的压力向四周扩散的现象造成船 舶的损失。爆炸分为物理性爆炸和化学反应性爆炸。 1.物理性爆炸:指由于容器内部压力急剧增加并 在瞬间超过容器所能承受的极限强度而产生的爆炸造成 船舶的损失。但船舶主机、辅机内缸、轴等爆裂不属于 保险责任。 2.化学性爆炸:指物质在瞬间引起高速化学分解 反应,形成大量高温气体并以巨大的压力向四周扩散的 现象造成船舶的损失。
九、船舶管理人:是指船公司法人授权委托对船舶的 航运、船技、安监、调度等享有处分权利的人。
十、本保险的险别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根据保险双 方约定的险别,保险人按保险单载明的内容及承保条件 分别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掌握:第二节 沿海内河船保险条款
第一条 全损险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船舶发生的全损,本保险负
掌握:第二节 沿海内河船保险条款

(六)崖崩:指石崖、土崖因自然风化、雨蚀而
使崖石或土方突然崩裂、坍塌、移位、冲压直接造成保
险船舶的损失。
(七)滑坡:指石崖、土崖因长期受自然或外界作
用,致使覆盖上方的岩体或土体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整
体向下移位并冲压船舶造成的损失。
(八)泥石流:指山地大量泥沙、松散堆积物、石
船舶险核保师考试大纲(中级)
第九章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

保险公司培训:船舶险理赔实务

保险公司培训:船舶险理赔实务

责任范围
船舶险理赔的责任范围一般涵 盖船舶及其配套设施、船上货 物、相关人员等多个方面。
船舶险常见赔付类型
本节将介绍船舶险常见赔付类型,详细描述不同类型的特点、损失判定标准以及理赔流程。
1 损失总值保险
以船舶目前价值为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为 保险金额。
2 单一利益险
以被保险人的货物价值为基础,损失折价 后计算赔款。
2
火灾爆炸
需进行损失鉴定,了解损失及其范围,确定合理的赔偿方案。
3
货物受损
应根据货物价值和损害程度进行损失的判定、计算赔款,并遵循货物检验标准进行 检验和评估。
船舶险理赔的计算赔款方式
本节将介绍如何计算船舶险理赔中的赔金额,包括不同类型的赔付方式、赔偿标准、求证方式等。
协议价值法
按照与被保险人之间议定的 价格进行赔偿。
2
基本功技能
具备专业的知识结构和操作技能,精通理赔流程和处理方法。
3
人际沟通
良好的人际沟通和协作能力,能够与客户和利益相关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21世纪
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推动了船舶险的不断更新与完善。
船舶险理赔的基础知识
本节将介绍船舶险理赔的基本概念、条款、范围、责任等基础知识,并阐述其对于理赔事宜的重要性。
海上商业
经济全球化促进了国际海上贸 易的蓬勃发展。
保险条款
船舶险具有一些特殊性条款和 豁免责任等条款。
理赔程序
船舶险理赔程序十分复杂,需 要遵循一定的交理手续和时间 限制。
3 公平平均分摊险
4 综合保险
船只在遇到危险时,为保全整体的利益, 可根据事实情况而决定船舶、货物、损失 的分摊比例。
将多种险种保险规定在一起的综合保险。

第八章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第八章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 2. 进口货物遭受损失:
进口货物运抵我港口、机场或内地后有残 损短缺,立即通知当地保险公司及国家商 检部门联合进行检验。保险公司出具《进 口货物残短检验报告》。
• 是国外发货人、承运人、港务局、铁路或其它第 三者造成的货损事故,由收货人办妥向上述责任 方的追偿手续,保险公司即予赔款。
• 是国外发货人的有关质量、规格责任(原残)问 题,保险公司不负责,收货人可请国家商检机构 出具公证检验书,向发货人提出索赔。
• 假如A公司选用CIP贸易术语,不需要等到 货物上船,就能拿到多式联运单据,可以 马上到银行结汇,促进资金的早日回笼, 减少损失。
• 第三,从运输代理的选择来看。 • A公司选择的朝阳海运公司的船务代理,
并不是信誉好的运输代理公司。这样 的公司,既无实力又缺少信誉,一旦 出现负债,便一走了之。因此,对承 运人的选择,在国际贸易中至关重要。
答: CIF=80000/[1- (1+10%) ×0.5%]=80442.43美元 保险金额=80442.43 ×(1+10 %)=88486.67美元
• 问题: • 公式CIF=CFR/[1- (1+10%) ×保险费率]
是如何推导出来?
该公式由下列计算得出: ∵ CIF=CFR+保险费
=CFR+(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CFR+ CIF(1+加成率)×保险费率 CIF - CIF(1+加成率)×保险费率=CFR CIF [1 -(1+加成率)]×保险费率=CFR ∴CIF=CFR÷[1-(1+加成率)×保险费率]
2、保险费的计算
• 举例: • 某出口商品CFR天津新港价为1,200美元,
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63%,客户要 求加一成投保,求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船舶保险的实务与法律

船舶保险的实务与法律
敬海律师事务所 WANG JING & CO.
船舶保险的实务与法律
孙景亮 合伙人
2008年11月 天津
讲 者
孙景亮 合伙人
Tel: 0755-8882 8008 / Mobile: 1350 152 8841 Email: sunjingliang@
学 历:
1996年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主修国际航运管理,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99年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主修海商法,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4年毕业于英国伦敦大学,主修保险法、公司法等,获法学硕士学位
三、防范于未然 ——合同订立前、履行中
• 殷其玛瑞[―Inchmaree‖]条款
– “雪峰岭” 轮 (1997)粤法经二上字第292号
船东按照PICC86条款为“雪峰岭”轮投保了一切险,即保险船舶 所遭受的全损或部分损失,其中包括因船舶机件或船壳的潜在缺 陷。由于甲板纵骨局部严重锈蚀超耗而强度不足,导致船体在满 载时严重中垂而断裂。船东索赔约为人民币144万和港币823万。 保险人辩称该锈蚀属于自然损耗或正常锈蚀,可以依据《海商法》 第244条免除赔偿责任。
二、船舶保险的常遇风险
• 潜在缺陷(殷其玛瑞[―Inchmaree‖])条款 (cl.6.2, ITC83; cl.1.7.1~4, PICC86) • 碰撞责任条款 (cl.8, ITC83; cl.1.2, PICC86) • 污染危险条款 (cl.7, ITC83; cl.1.7.5, PICC86)
三、防范于未然 ——合同订立前、履行中
• 殷其玛瑞[―Inchmaree‖]条款
– “潍洋”轮 (1998)鲁经终字第639号
保险人按照PICC86―一切险”承保―潍洋”轮。靠港卸货时碰撞码 头。直接原因经查明是减压阀失灵。该故障在船舶的日常保养能 否被发现成为保险合同双方的争议焦点之一。

第六章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核保实务

第六章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核保实务

预约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险金额,无法确定保险期限的总保险金额, 但要确定每件发送货物保险金额确定的依据。 保险费率 种类单一的,按运输方式
种类较多的,按运输工具
承保方式
起运通知书 起运投保清单 预约单位的单证
保险费结算办法
每月结算 按年匡算,多退少补
手续费支付比例
按保费收入的固定比例,保险人付给预约单位。 (二)代理业务 代理业务是指保险人委托代理机构代办 保险业务。 (1)签订代理合同 (2)代理业务的审核 (3)代理业务员的辅导培训
第二节 风险评估
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资信 直保的方式:业务记录、财务状况、业务来源 中介的方式:建立经纪人档案 二、保险标的物的特性 大型机械设备 协会重置条款 成套成对产品 成套成对条款
三、运输工具及运输要求 内河水运:船只与船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 超龄船舶:加收老船费用 预约保险中不能及时上报信息的,加贴协会船 舶条款。 四、货物的积载与包装
(三)保费的计算 1、CIF贸易条件下保险费的计算
CIF = CFR / [ 1-(1+加成率) ×保险费率]
2、CFR条件下的保费计算 CFR×(1+加成率) ×保险费率
保费= 1-(1+加成率) ×保险费率
3、FOB贸易条件下保费计算
×(1+加成率)×保险费率 保费= 1-(1+加成率)×保险费率
4、考察运输道路风险状况 5、承运人的资信和运输工具 6、提出整改意见 二、运输过程中的防灾防损 1、协调各种资源,做好防灾防损。 2、监装、监卸 3、特殊保险标的和特殊路段采取特殊运输方式
4、定期安全检查 三、出险后的防灾防损 1、第一时间 2、鼓励防灾防损行为,赔偿相关费用。 3、资料整理,典型案例档案。 4、数据分析,危险因素分析。

海上保险法5-1 船舶保险条款

海上保险法5-1 船舶保险条款

【案例211】 (救助)G/A比例约定太高
3、施救:独立赔偿;属于P/A、G/A、救助的,不得按 施救 处理
二、除外责任
1、不适航
“……,但以被保险人在船舶开航时,知道或应该知道此种不适航为限” “被保险人”:本人、其代表
“应该知道”:客观衡量标准
“船长船员疏忽未通知被保险人”:承保风险之一(第1.7条)
不适用:全损、碰撞责任、G/A和救助、施救、……
四、海运
1、被保险人义务:先经同意,接受……
2、违反的后果:不负责因此造成的损失 3、非正常航行活动 1)被保险船舶从事拖带或救助服务:不包括“强制性救助” 2)被保险船舶与他船(非港口或沿海使用的小船)在海上直接装卸货物, 包括驶近、靠拢和离开 3)被保险船舶为拆船或为拆船出售为目的的航行
七、保费和退费
1、退保退费
2、提前终止合同 3、停航退费
1)停泊地点:须由保险人同意;
2)停泊期间:连续超过30天 退费额 = 1/2(保险金额 X 费率 — 各种扣减)X 停泊天数 / 保险期间
3)停航期超过30天:分属两张同一保险人的连续保单
180 …… 4)保期内未全损:一般要等到保期届满后,才办理退费 4、航次保险:自保险责任开始一律不办理退保和退费 10 25 365
不论G/A是否成立,抛货引起的船舶全损,直接赔偿 6、核装置或核反应堆发生的故障或意外事故
7、 “殷琪玛瑞条款” (仅“船舶险”有)
① 装卸或移动货物或燃料时发生的意外事故; ② 船舶机件或船壳的潜在缺陷;
③ 船长、船员有意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船员恶意行为” ) ④ 船长、船员和引水员、修船人员及租船人的疏忽行为;
五、保险期间 1、定期

第五章 船舶保险

第五章  船舶保险
转至储备金 返还给会员
亏损 保险费 + 投资收入 < 索赔 +费用 从储备金转出 另外收取会费
主讲人:钱秀菊
28
二、船舶保赔保险的承保范围
主要包括船员、非船员人身伤亡、四分之一船舶
碰撞责任、损坏港口、码头及其固定或浮动建筑物引
发的赔偿责任、油污赔偿费用及罚款、清除船舶残骸 费用、因故无法收回的共同海损的货物分摊额以及各
20
主讲人:钱秀菊

4、共同海损和救助
救助指保险船舶须由第三方提供帮助才能解决危 险,而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无效果无报酬”

5、施救费用 6、其他费用
诉讼费、检验、查勘、定损费等等。
21
主讲人:钱秀菊
碰撞:是指船舶被外界物体所撞造成的损 失,它包括保险船舶在航行中与外界固定的或 行动中的物体相碰撞,或者船舶在静止状态下 遭受外界物体的碰撞。(自身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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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钱秀菊
船东互保协会
P. & I. Clubs
船东互保协会是由船东们自愿成立的一种互相保险的 非营利组织,其会员各自交纳保险费,共同分担各个会员 所应承担的船东责任的损失赔偿额。所以,保赔协会的会 员,既是投保人,又是承保人。 目前世界上,有近20家的船东互保协会在运作。最大
的船东互保协会应属“英国船东保赔协会”。
协会目前能同时向会员提供保 赔保险、船舶保险、战争险、租船 人责任保险和抗辩责任险。
中船保所获取的最 高赔偿责任限额与国际 保赔协会一样,即均为 每事故42.5亿美元(非 油污),及每事故10 亿美元(油污)。 主讲人:钱秀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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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为会员提供什么?

责任保险;
理赔服务支持;

保险经纪人资格测试《保险原理和实务》知识点:船舶保险(六)

保险经纪人资格测试《保险原理和实务》知识点:船舶保险(六)

保险经纪人资格测试《保险原理和实务》知识点:船舶保险(六)7.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保险标的与保险责任。

(1)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承保的船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章程进行登记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水域,从事合法营运和合法航运作业的船舶,包括海船、河船和其他可视为船舶的水上移动或浮动的装置。

(2)全损险的保险责任。

全损险是指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所列明的灾害或事故致使保险船舶全损时,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全损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3)-切险的保险责任。

一切险在全损险的基础上,有条件地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

一切险在保险赔偿责任方面,将全损险责任扩大为船舶发生全损或部分损失时均予负责赔偿;在承保的责任方面,增加了被保险船舶碰撞他船或触碰他物而产生的对第三者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和被保险船舶发生的共同海损、救助及救助费用损失等。

8.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除外责任。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除外责任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1)船舶不适航、不适拖。

拖船的拖带行为引起的被拖船舶的损失、责任和费用,非拖轮的拖带行为所引起的损失、责任和费用。

(2)船舶正常的维修、油漆,船体自然磨损、锈蚀、腐烂及机器本身发生的故障和舵、螺旋桨、桅、锚、锚链、橹及子船的单独损失。

(3)浪损、座浅。

(4)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包括船长)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5)清理航道、污染和防止或清除污染的责任和费用,水产养殖及设施、捕捞设施、水下设施、桥梁的损失和费用。

(6)因保险事故引起被保险船舶及第三者的间接损失和费用以及人员伤亡或由此引起的责任和费用。

(7)战争、军事行动、扣押、骚乱、罢工、哄抢和政府征用、没收。

(8)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总之,凡未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列明的原因引起的船舶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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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保险投保实务
远洋船舶,沿海、内河船舶保险及渔船保险投保,投保人应准备:
投保人签字盖章的承保申请表或投保单,船舶登记证书、适航证书、船级证书和相关技术参数等材料,船舶前3年的出险、损失记录,船舶价值的相关佐证资料(建造合同、买卖合同等),保险公司根据情况所需的其他资料。

无动力船舶被拖航次保险还需补充拖船资料,包括拖船适航证及拖航合同;被拖船舶本航次所作的适拖检验证书。

对船舶建造保险、修船责任保险投保,投保人应准备:
投保人签字盖章船舶建造保险承保申请表或修船责任投保单,船舶建造合同或船舶修理合同,船舶技术参数资料和船厂介绍资料(包括安全、消防等),建造船舶的价值或修船产值的相关佐证资料,保险公司根据情况所需的其他资料。

对集装箱保险投保,投保人应准备:
投保人签字盖章的集装箱保险投保单(投保单应包括集装箱种类、数量或箱号、价值或保额、自用或租用、运输方式、范围以及保险期限),保险公司根据情况所需的其他资料。

二、船舶保险核保实务
船舶险核保风险评估有被保险人资信情况,船舶的技术状况,船旗、国籍、管理人,具体承保条件,船舶建造险,修船责任险,无动力船舶羊皮拖航次等7个保险特别核保要素。

被保险人资信情况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即船东、管理人,光船租船人,抵押权人;二是被保险人和船舶经营管理公司状况,即船队的规模、船舶总价值,经营航线、从业时间,船队的安全管理状况记录、前3年赔付率等。

船舶的技术状况包括船舶建造(改建)日期和地点、适航证书与船级证书、船型、船舶参数(吨位、载重线等)、船体结构及舱室布置等。

船旗、国籍、管理人(FOM)包括船舶国籍、船旗、注册地,国籍和船旗的一致性,方便旗(Flagoconvenience)等。

具体承保条件包括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主条款,承保险别,费率,免赔额,航行区域与保险期限,船舶以往年度损失记录,投保船舶上年度承保条件与保险人资料等。

船舶建造险包括建造合同(建造有关技术要求,包括船级、船舶尺度、推进装置、航速保证等);建造厂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合同号或船坞号;建造地点的相关环境(包括消防、安全等因素),建造期限、船台周期;试航距离与水域。

修船责任险,应特别注意审核修船厂的修船产值(维修总价值),保单中累计总赔偿责任限额应与承修船舶的总价值保持一致或减少差距;剔除建造、修船合同中的契约责任(合同风险)一一交船拖后延迟、技术质量违约、拒收船舶等。

无动力船舶被拖航次特点是船舶受风面积大,适航性差;航速慢、航时较长,较正常航行船舶风险大;拖方技术能力及信誉对被拖航船舶的安全有重要影响,但被保险人对其很难控制;发生海损事故后,难以有足够事实和证据分清是拖方责任还是海上风险所致。

因此,无动力船舶被拖航次保险核保原则是严格审核控制,需有完整的拖航合同、拖船规范、被拖船舶适应检验证书,拖带方的专业素质及安全记录,妥善落实有关分保,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尽可能做到全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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