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分析成果要求与审查要点(doc 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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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分析注意事项

日照分析注意事项

1.Sun对日照模型各个部件所在的图层有严格规定,如果使用软件的工具建模,对象和图层都会一一对应,如果使用AutoCAD的一些兼容对象或者由于某种原因改变了图层,则需要手动设置到Sun支持的图层中,否则,不能获取正确的分析结果。

2. Sun规定,日照分析必须在世界坐标WCS下进行,Y轴为正北方向,这一点需要注意,不像建筑设计平面图,可以用指北针指示北向。

3. 日照计算精度取采样时间间隔的一半。

制定日照规范时建议采样时间间隔取偶数,以保证计算精度为整数。

计算精度值越小结果越精准,计算耗时也更多,建议总平面分析时采用2分钟,单体分析时采用1分钟。

4. 日照分析通常与规划图相关,因此一般设置绘图比例为1:500~1000较为合适,图面上的标注符号显示将在正常范围内。

需要指出,线上日照和区域分析以数字符号中心的夹点为准,而等照时线以数字符号左下角的夹点为准。

5. 【窗属轮廓】(CSLK)用于定义某日照窗附属于某部分建筑轮廓,定义后该建筑轮廓对该日照窗的遮挡忽略不计,但仍保留对其他建筑轮廓的遮挡。

一般用于转角型窗户简化后的日照窗与转角处建筑轮廓的定义,采用这种计算方法的有上海、杭州、宁波、无锡、东莞、合肥等地。

6.如果要对不同朝向的窗进行分析,必须确保每个窗编号是唯一的。

7. 【建筑编组】(JZBZ) 通常按下列原则编组:拟建建筑分为一组,已建建筑分为一组;或者根据项目的建设时期或业主隶属关系进行编组。

建议编组名称的顺序和建设时期的顺序保持一致,这样在日照窗报表中不同建筑组对客体建筑的日照影响才能正确叠加。

8. 【窗照分析】(CZFX)中,如果建筑物进行了编组,则对话框右侧显示编组清单。

编组的顺序表示了遮挡关系,可用鼠标拖拽改变清单顺序,从而改变遮挡的叠加关系。

9. 【窗照分析】(CZFX)中,如果建筑编组且勾选了对话框上的[分组输出结果]系统将自动搜索编组的遮挡建筑物,并得出窗日照分析表,此时未编组的建筑不参与遮挡计算;如果未编组或未勾选[分组输出结果],需要手工选取遮挡建筑物,日照窗所在建筑物也应选择,因为建筑自身也有遮挡。

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

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

附录一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一、日照分析是指:建设单位为了确定对拟建高层建筑和对相邻建筑可能产生日照影响而委托设计单位对拟建高层建筑进行日照分析,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日照分析报告》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高层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二、《日照分析报告》应当由具备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日照分析应当采用通过建设部鉴定的日照分析软件或行业标准方法。

三、日照分析适用于居住建筑和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中小学教学楼、老年公寓等建筑(以下简称文教卫生建筑)。

四、日照分析应当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

居住建筑一户住宅的主要朝向有两个以上居室受遮挡的,最少应有一个居室满足日照有效时间规定;一个居室有几个朝向的窗户的,其主要朝向的窗户应满足日照有效时间规定,其他朝向的窗户不做日照分析。

休(疗)养院的病房、疗养室和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卧室以及中、小学的教室,保证日照时间的窗户是指主要朝向的窗户。

五、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见附图一、二)(一)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

(二)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

(三)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窗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对阳台顶板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可忽略不计。

(四)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面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

六、相邻建筑日照分析范围的确定(一)日照分析范围分为:遮挡建筑(指拟建高层建筑)的影响范围(位于遮挡建筑的北侧)和影响被遮挡建筑的分析范围(位于被遮挡建筑的南侧)。

西安市规划局建筑日照分析管理规定

西安市规划局建筑日照分析管理规定

西安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定(暂行)第一条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住宅设计规范》、《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使日照分析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结合西安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西安市城市规划区。

1.3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符合本规定。

第二条日照分析定义及适用范围2.1 日照分析是指专业技术部门利用计算机分析软件,在指定日期进行模拟计算某一建筑、建筑群对其周边可能受其日照影响的某一规划或现状建筑的日照影响情况及日照时数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

2.2 适用范围:规划建筑与周边现状及已审批建筑之间应进行日照分析,保证有日照需要的建筑的有效日照时间符合建筑日照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日照分析报告编制和复核要求3.1 需做日照分析的建筑工程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3.2编制单位需至少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城市规划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或甲级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资质的其中一项资质;3.3须使用建设部推广使用的日照分析软件;西安市采用洛阳众智SUN日照分析软件。

3.4 《日照分析报告》须经西安市规划局指定的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复核,复核成果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规划、建筑管理时的依据。

第四条日照分析的对象及日照标准4.1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厅)满窗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

4.2老年人、残疾人专用住宅应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厅)满窗冬至日日照不低于3小时。

4.3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低于3小时。

4.4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病房和疗养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低于3小时。

4.5中、小学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低于2小时。

4.6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确因现状条件限制,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1小时标准。

日照分析报告-天正日照

日照分析报告-天正日照

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宝山万科四季花城二期(首期)项目名称: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上海万科宝山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日10月5年2005.宝山四季花城二期(首期)日照分析报告一、建设单位(委托方)名称:上海万科宝山置业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水城南路17号邮政编码:201103联系电话:联系人:李彦 62702700法定代表人:丁长峰二、设计单位(受托方)名称: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800号28楼邮政编码:200233联系电话: 62481588法定代表人:黄鼎业联系人:周毅锋勘察设计证书编号:090504-sj 三、日照分析项目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地点:宝山西城区用地范围:参见日照分析图等如附图所示。

四、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本日照分析报告的标准依据《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二十七条“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独立式住宅的间距,在规定范围内保证受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以下简称“住宅日照”要求),以及第三十条“医院病房楼、休(辽)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其间距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下简称“文教卫生日照”要求)确定。

五、分析资料的来源说明:以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1、基地内及周边的电子地形图;2、基地外已有建筑(ZH01、ZH09)的平、立、剖面及总平面图。

以下资料由本单位(受托方)提供:1、基地内拟建建筑(1#-11#)的总平面图及平、立、剖面;2、基地外规划拟建建筑(12#-46#)的总平面图及平、立、剖面。

六、本日照分析采用天正日照(V6.5版本)分析软件。

七、补充说明:在分析计算中基地内建筑高度均采用地面以上高度,基地外已建建筑高度采用地面基地外已建建筑室外地面绝,4.900(基地内地面绝对标高为米0.500以上建筑高度减对标高为4.400,高差为0.500米)。

关于规划设计中日照分析的若干规定

关于规划设计中日照分析的若干规定

关于规划设计中日照分析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日照分析统一采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广使用的日照分析软件,需进行日照影响主客体分析的建设项目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年版)附录四及附录五的相关要求进行日照影响分析。

第三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申报项目用地内需保留的建筑及用地周边日照影响范围内的现状建筑的外轮廓线、遮阳点高度、窗台位置、窗台高度、地形图、场地标高等数据,建设单位需提供具有乙级以上测绘资质单位进行实地测量的《日照地形测量报告》,作为日照分析的基础数据。

建设单位在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同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

因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发生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提供《日照分析报告》。

第四条建设单位、测绘单位、日照分析单位应对《日照地形测量报告》、《日照分析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

因建设单位、测绘单位、日照分析单位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等原因导致日照分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建设单位、测绘单位、日照分析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建设单位报送《日照地形测量报告》、《日照分析报告》的同时,应提交由建设单位和测量单位、日照分析单位共同盖章确认的诚信承诺书。

第六条市规划部门对《日照分析报告》成果和日照分析软件是否符合本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和日照复核计算,依法依规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

第七条从事日照分析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年版)附录四及附录五中的相关要求,对违反《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年版)附录四、附录五的单位,初次给予警告;再次违反的,年内不予受理。

日照分析报告参数规定

日照分析报告参数规定

日照分析报告参数规定
1.报告对象:确定报告的对象是一个地区还是一个特定的建筑物。


果是建筑物,需要提供建筑物的名称、地址和用途等信息。

2.日期与时段:确定报告的日期和时段范围。

通常选择一年中的多个
时段(如春季、夏季、秋季和冬季)来覆盖不同季节的日照情况。

3.位置信息:提供报告对象的地理位置信息,包括经度、纬度和海拔
高度等。

这些信息可以方便进行后续的日照计算和分析。

4.表面朝向:确定建筑物的表面朝向信息,包括正面、背面、东侧、
西侧、南侧和北侧等。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确定建筑物的不同面向的日照状况。

5.相关参数:报告中通常需要给出一些与日照有关的参数,如太阳高
度角、太阳方位角、直接日照时间、全天日照时间等。

7.日照分析方法:报告中需要说明所使用的日照分析方法和计算过程。

常用的方法包括太阳轨迹模拟、天空光线模拟等。

8.结果解读:对于分析结果,报告中需要进行合理的解读和评估,以
便于读者理解报告的意义和应用价值。

9.结论与建议:在报告的最后,需要给出对于所分析的地区或建筑物
的日照状况的结论和建议,以供相关决策的参考。

以上是对日照分析报告参数规定的一些基本要求,具体规定可以根据
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相应的调整。

在编写报告时,还需要注意科学性、客
观性和严谨性,以确保报告的质量和可信度。

日照分析报告审核意见

日照分析报告审核意见

日照分析报告审核意见亲爱的上级领导/同事:根据贵公司提交的日照分析报告,本人特在此对该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供您参考。

首先,需要肯定的是该报告在数据收集和整理方面做得相当仔细和全面,报告中提供了充分的背景资料,包括调查区域的地理和气候状况,以及相关的经济和环境因素。

这为后续的日照分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然而,本人在仔细阅读报告后发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和改进空间,具体如下:1. 数据的选择和剖析:报告中的数据显示了日照时间和强度的变化趋势,但没有详细解释数据的来源和采集方法。

建议在报告中加入一些关于数据的详细说明,以提供更可信、更有说服力的依据。

此外,为了更全面地分析日照状况,还可以加入一些其他指标,如太阳辐射量、云量等。

2. 日照分析方法:报告中提到了一些日照分析的方法,如日照图和日照分布图等,但没有详细说明这些方法的具体步骤和原理。

为了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评估结果,建议在报告中加入日照分析方法的具体流程和相关原理的解释。

3. 报告的可操作性和解释性:报告中提到了某一地区存在日照不足的问题,但没有对这一问题给出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作为一份日照分析报告,需要进一步提供改善日照状况的措施和建议,以指导相关部门和人员采取有效的行动。

4. 结论的进一步分析和展望:报告中的结论较为简略,仅点出了某一地区存在的问题,但没有对日照变化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

此外,也没有提供一个总体的展望,未来这一地区的日照情况是否有望改善或恶化,并对此进行进一步的讨论和预测。

综上所述,该日照分析报告虽然在数据收集方面作了不少努力,但在可信性、操作性、解释性和深度分析方面仍有待改进。

建议在报告的修订中注重以上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报告的内容和结构,以提高可读性和应用性。

在审核意见中所提到的改进建议,可能需要进一步调研和讨论,与相关专业人员协商后再确定是否采纳。

希望我的审核意见能对报告的修订和改进有所帮助,期待看到一份更加完善和有实用价值的《日照分析报告》。

滁州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实施细则

滁州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实施细则

滁州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实施细则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滁州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实施细则时间:2010-9-2811:32:00|???浏览:100第一条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滁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设计单位在编制规划方案和进行建筑设计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间距、日照等标准。

第三条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并综合考虑通风、采光、抗震、消防等因素确定。

第四条受遮挡建筑为违法建设、临时建设,其日照(间距)不予考虑;规划确定改造区域内的现状建筑物,其日照(间距)可不予考虑。

第五条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应确定一面作为主朝向,其他朝向为次要朝向,次要朝向可不考虑其日照要求。

在不影响相邻单位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才可增加另一主朝向。

主朝向的采光窗所在的墙面为日照计算墙面。

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不宜东西向布置。

第六条遮挡建筑为高层建筑,且受遮挡建筑有日照要求时,应对受遮挡的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应结合《滁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确定建筑间距。

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见附录一,日照分析成果要求及审查要点见附录二。

第七条拟建建筑日照分析范围内少数现状住户日照标准低于规定要求时,建设单位可以采用补偿或置换的方式与受影响住户达成协议,并作为规划部门审批方案的前置条件。

拟建建筑少数户型日照标准低于规定要求时,建设单位在销售(或分配)时需与住户事先说明,并在合同(协议)中明确,否则建设单位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应当对提供的日照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相关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滁州市城乡规划局。

附录一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一、日照分析是指:建设单位为了确定对拟建高层建筑和对相邻建筑可能产生日照影响而委托设计单位对拟建高层建筑进行日照分析,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日照分析报告》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高层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日照分析报告标准

日照分析报告标准

附件一日照分析报告标准(一)日照分析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3.日照分析项目情况:3.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周边情况、委托分析要求及周边电子地形图。

3.2本基地内拟建建筑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拟建建筑总平面图1:500—1:2000基地内拟建建筑:3.3. 根据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客体范围图1:500—1:2000。

基地外阴影分析范围内的客体建筑:3.4. 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主体范围图1:500—1:2000。

基地外参与叠加分析的主体建筑:(二)日照分析项目情况:(三)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四)日照分析基础资料及其来源说明;(五)进行日照分析所使用的分析软件(六)日照分析技术参数设置(七)日照分析结果1、日照分析模型总平面图1:500—1:2000 :包括所有主体与客体建筑,注明建筑编号、位置、高度。

2、日照分析模型轴测图1:500—1:2000。

3、线上日照分析图1:500—1:20002线上日照分析图4、客体建筑窗位图1:500—1:1000 :注明每个客体建筑的窗位、窗编号。

5、窗日照分析表:第3项中线上分析不满足的立面上的窗,建设前、后的日照时间对照表,不满足日照标准的窗用红色加粗显示(如图6)。

图6窗报批表6、日照分析结论:不满足日照标准的建筑的编号,建设前和建设后不满足日照标准的窗数和户数;恶化的窗数和户数;委托方盖章、日照分析单位盖章。

注:如线上日照分析结果均满足日照标准,则无需提供第4、5项内容。

-3-附件二日照分析报告书样例日照分析报告书项目名称:XXXXX委托单位:XXXXX 4-5-6说明1、报告依据(1)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浅谈日照分析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浅谈日照分析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浅谈日照分析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日照分析作为城乡规划管理过程中建设项目审批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城市环境保护评价部门出具环评报告的内容之一,日照分析的工作需要耐心、细致,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标签日照分析;日照标准;日照影响日照分析作为城乡规划管理过程中建设项目审批的一个重要环节,不但可以起到优化规划方案、改善日照条件的作用,还可以减小矛盾冲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0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作为环评报告内容之一的日照分析,引起了更多人的重视。

一、日照分析的标准现阶段,城市人口的急速增长,导致城市建设任务日益增加,用地紧张的矛盾也日渐显现出来。

随着居民维权意识到不断提高和国家对私有财产保护力度的逐步加大,因日照问题所引起的司法诉讼和信访在各类民事纠纷案件中已占到相当大的比例。

日照问题已成为规划管理部门、建筑设计部门和地产开发商越来越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

(一)日照标准在城市规划中,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当属与居民切身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问题之一。

如何有效地使建筑物获得充足的日照是保证居室卫生、改善居室小气候、提高舒适度等居住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

在建筑规划设计中,为了保证室内环境的卫生条件,必须确定一个日照效果的最低限度的指标,这个指标就是日照标准。

现在最常见的是以日照时间作为衡量日照效果的标准,因为其直观且易于控制。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5.1.3条规定: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5.1.1条规定: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个,其中宜有两个获得日照。

1993年出台并于2002年修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提出了不同类型城市住宅的建筑日照标准,其中规定: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低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内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以及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师应能获得冬至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关于印发关于印发《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印发《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4-4-2沪规法〔2004〕302号各区(县)规划管理局、各派出机构:《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已于2003年10月18日由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发布,并于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按照《技术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技术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授权,特制订《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予遵照执行。

二○○四年四月二日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日照分析工作,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日照分析是指,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对拟建高层建筑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日照影响进行分析,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依据之一。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除符合《技术规定》的日照要求以外,还应符合《技术规定》的其他规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和报送)市或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核定的规划设计条件中,建筑高度大于36米、且建设基地面积小于等于1公顷的,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中的拟建建筑与界外建筑的间距小于《建设项目日照分析预评估报告》确定的建筑间距的,应对界外建筑进行日照分析,随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一并报送规划管理部门。

建设基地内建筑间距部分或全部按《技术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控制的,应进行日照分析,随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一并报送规划管理部门。

第四条(设计方案调整)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第五条(日照分析资质)《日照分析报告》由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编制。

第六条(软件使用要求)日照分析应采用建设部或本市有关部门鉴定通过的分析软件。

海阳市日照分析要求

海阳市日照分析要求

海阳市日照分析要求第一篇:海阳市日照分析要求海阳市日照分析要求1、海阳市日照标准如下:居住建筑主要朝向的全部卧室和起居室在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数不应低于3小时。

2、居住建筑有效日照计算点(一)底层住宅窗户以距室内地坪0.9米高的外墙位置为计算基准面,以窗宽的中点为计算点。

(二)底层住宅阳台不管封闭与否均以距室内地坪0.9米高的阳台外墙位置为计算基准面,以阳台宽的中点为计算点。

3、日照参数的确定(一)地理位置:海阳市,东经121°10′,北纬36°47′。

(二)有效时间带:采用太阳时,大寒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或冬至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三)时间统计方式:采用累计方式。

(四)日照分析时间间隔:1分钟。

4、日照分析范围的确定(一)以被遮挡建筑为中心,其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围墙、挡土墙等),均应纳入日照分析范围。

(二)拟建建筑坡屋顶及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对日照有影响的建筑物、构筑物均应纳入日照分析范围。

(三)被遮挡建筑存在自身日照遮挡的,应考虑其自身遮挡。

5、日照分析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①、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②、日照分析范围内拟建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竖向标高、位置等);③、被遮挡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竖向标高、位置、窗位编号、窗台高度等);④、进行日照分析的主要原始材料及来源说明;⑤、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二)日照分析结论①、标明被遮挡建筑每一分析窗位或被遮挡地块日照分析线处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

对于拟建建筑为遮挡建筑的,要分别计算出该建筑在建设前和建设后被遮挡建筑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列出被遮挡建筑的日照时间表。

②、附图a. 日照分析条件图(1:500~1:1000):标注所有基本参数(具有测绘资质部门测得)。

b. 日照分析成果图(1:500~1:1000):单点分析和等时线分析成果图。

安徽(合肥)-合肥市日照分析成果要求及审查要点

安徽(合肥)-合肥市日照分析成果要求及审查要点

设计单位:
(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
(章)
年月日
(设计单位) 承诺在编制 (项目名称)《日照分析报告》(日 期) 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02 版)及《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日照标准及 日照分析的相关规定。对日照分析成果的准确性负责,否则,我单位 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㈤《日照分析报告》审查内容: ⒈拟建项目周边条件考虑的是否合理和全面; ⒉拟建项目影响范围内对日照有要求的建筑是否都进 行了日照分析; ⒊拟建项目报建的高度、定位及户型是否与《日照分析 报告》一致; ⒋是否计算出被遮挡建筑的每一个分析窗位的日照时 间,并列出日照时间表。
附件一: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日照分析成果要求及审查要点
一、《合肥市日照分析报告》需要报送材料: ㈠符合标准格式的日照分析报告(样例详件附件一); ㈡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的承诺书(样例详件附件二); ㈢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样例详件附件三); ㈣日照分析软件的建设部评估鉴定报告(样例详件附件 四); ㈤现状建筑的测量成果图(如若涉及现状建筑)(样例 详件附件五)。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应对分析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 责,提供的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造成后果的应承担法律责 任。 二、《合肥市日照分析报告》审查要点: 具体项目经办人应对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报送的材料 进行程序性审查,要点如下: ㈠审查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的设计资质证明; ㈡审查是否建设部推荐的正版日照分析软件(如众智、 天正等); ㈢审查承诺书(要求盖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公章); ㈣审查日照分析涉及的现状建筑数据是否有合法来源 (现状建筑需经有资质的测绘部门现场测绘获得);
三、 标准依据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 版)及《合肥

(完整word版)日照分析报告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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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项目日照分析报告书(样本)甲方:XX有限公司设计单位:XX设计院XX年X月X日一、计算分析主要规范及依据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2002年版)、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2014)。

2)《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3)苏州市规划局发布的关于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一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影响分析规则” (2015年版)》的通知。

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5)其他相关法律、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日照分析软件、方法及各项参数三、单位基本情况四、项目基本情况五、日照分析结论分析:校对:审核:XX有限公司XX设计院XX年X月X日附图一项目日照分析总平面图(含周边范围)(1:1000)附图二项目基地范围内建筑户型图住宅)(1:500 )由Autodesk救育咸产品制作附图三基地周边建筑现状累计日照分析图(项目建成前)1:500 )■tl Autodesk教育战产品卡.ftffi附图四基地周边建筑日照分析图(项目建成后)(1:500 )e 畐Gg 札宾£鏗喙即p £n <aimJI 悩Z 哩— I 圏I2母9由AU&dnkKW 版产fiW I ■踵無炳S 雷谕卜旺圏i 7剧* W —- ■M*电鼬毘繰I 「沁■譚E [ -谓竊辄塾': 口昶3臓. 4斜.I >, If-iJ "fc —-i-t*Sj ;M-\ l:ViW \ sffj 1論2'-鬲1 嗣-r= E->- > > WL . io f \\ HMB pi : r 1[回.11 *>Ji L1.■!'忙就S LrM 11J _二一>u t o d e “k#*®飞事*苻训吨曾川蚩島琳护邙创吟用:基地内建筑(住宅)窗户分析(太阳时,左右端,1#建筑窗户分析(太阳时,左右端,累计)累计)2#建筑窗户分析(太阳时,左右端,累计)附表二:日照分析说明表附表三:周边受影响建筑现状有效日照时间(项目建成前)(非必须)附表四:周边受影响建筑有效日照时间(项目建成后)(非必须)附件一:XX日照分析软件鉴定证书评估意见评估委员会听取了洛阳众智软件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规划局开发的二5 日照分析软件”技术研究报吉,审核了有关技术资料,观看了操作演示,并认真讨论,一致认为:一*提供的技术资料充整、齐全,符合建设部科技成果评估要求。

日照分析报告说明(精确到窗户)2008.3.4

日照分析报告说明(精确到窗户)2008.3.4

日照分析报告说明一、术语(一)主体建筑: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拟建建筑。

包括以拟建建筑为中心,周围可能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现状建筑、已经批准尚未建设或正在建设的建筑。

(二)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日照分析范围内,需做日照分析的居住或文教卫生建筑。

包括日照分析范围内现状建筑、已经批准尚未建设或正在建设的居住或文教卫生建筑。

(三)等照时线:在给定的建筑用地平面及建筑立面上绘制出日照时间满足和不满足给定时数(大寒日2小时)的区域的分界线。

(四)日照分析有效时段:呼和浩特(纬度40度49分,经度111度41分);大寒日8:00-16:00;冬至日9:00-15:00;(五)日照分析范围:住宅:以拟建建筑外轮廓脚点(最不利点)座标为起算点,并以拟建建筑的建筑高度的1.73倍为半径所围合的范围。

执行大寒日2小时日照标准。

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院楼、幼儿园、托儿所、老年人公寓和大、中小学校教学楼:以拟建建筑外轮廓脚点(最不利点)座标为起算点,并以拟建建筑的建筑高度的1.73倍为半径所围合的范围。

执行冬至日2小时日照标准,其中幼儿园、托儿所执行冬至日3小时日照标准。

(六)日照分析基础资料:1、实测地形图(由呼和浩特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提供)2、主体、客体(包括已批未建或在建的主体、客体建筑)建筑规划总平面图(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3、日照分析范围内主体、客体(已批未建或在建)建筑南立面图(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4、日照分析范围内客体(现状)建筑南立面实测窗户位臵图(由呼和浩特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提供)报告中应说明上述分析资料的来源。

二、日照分析成果的格式和基本要求:(一)日照分析成果包括分析报告、分析图纸和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申报须知(回执)三部分。

(二)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建筑层数、建筑高度、位臵等);3、根据本基地主体建筑确定的日照分析范围内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建筑层数、建筑高度、位臵等);4、参与叠加分析的拟建建筑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建筑层数、建筑高度、位臵等);5、日照分析依据及基础资料如实测地形图、主体、客体建筑规划总平面图、分析范围内主体、客体建筑南立面图、现状客体建筑南立面实测窗户位臵图等分析资料的来源。

日照分析报告的要求

日照分析报告的要求

一、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包括:1.1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势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1.2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数据;1.3申报建筑的总平面图、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剖面图图纸及其电子数据;图纸和电子数据应能体现十字坐标、建(构)筑物±0.0高程和高度、建筑物层高、建筑的屋顶构筑物的位置和高度等具体技术参数;2.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收集。

2.1 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

2.2 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2.3 申报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其设计单位提供。

3.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日照分析计算要求1.需采用建设部推广使用的SUN日照分析软件2.涉及窗户分析的计算要求。

2.1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基准计算;异形窗户按正向最大投影近似为一般窗户计算。

2.2 以经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

2.3 有阳台(含凸阳台、凹阳台)的窗户也应以窗台面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

对阳台顶板、阳台分户隔板或凹阳台的墙体本身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同时进行分析。

2.4 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外墙高度计算。

3.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3.1 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构架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 并纳入计算。

3.2 桥梁、山体、围墙的遮挡影响无需纳入计算。

3.3 各计算建筑间的高差须纳入计算。

4.计算的误差要求。

4.1 分析结果存在5分钟以内误差视为正常。

4.2 因天体运行轨迹不同而产生的日照变化视为正常误差。

三、日照分析报告内容要求1.日照分析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章)2.日照分析委托书应包括:2.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2.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2.3委托项目名称、所在位置;2.4日照分析成果用途、委托要求、提供资料说明。

日照分析报告的要求

日照分析报告的要求

日照分析报告的要求
一、引言
在日照分析报告的引言部分,应简要介绍日照分析的背景和目的,说
明为什么进行日照分析,并阐述日照分析的重要性和意义。

同时也要说明
报告的结构和内容安排。

二、日照分析的理论背景
在日照分析的理论背景部分,要介绍日照的概念、日照的影响因素以
及日照分析的方法和流程。

此处可引用相关学术文献和专业书籍,说明日
照分析的理论依据。

三、日照数据的采集
四、日照分析结果的处理
在日照分析结果的处理部分,首先要对采集到的日照数据进行整理和
统计,计算出平均日照时间和强度。

然后,根据具体的分析目的和要求,
对日照数据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和分析,如绘制日照时间和强度的频率分布图、月变化图、季节变化图等。

同时,也要对日照数据进行趋势分析和相
关性分析,探究日照与其他因素的关系。

五、日照分析的结果讨论
在日照分析的结果讨论部分,要对所得到的分析结果进行解释和讨论,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局限性,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此外,还可以与其
他研究结果进行比较和对比,找出共性和差异性,验证研究的科学性和可
靠性。

六、日照分析的意义和应用
在日照分析的意义和应用部分,要总结和归纳日照分析的意义和作用,如了解太阳能资源分布、评估建筑物的采光设计、优化农作物的生长环境等。

同时,也要探讨日照分析的应用前景和发展方向。

七、结论
在日照分析报告的结论部分,要对整个报告进行总结,并在结论中回
顾研究的目的和主要内容,明确研究的贡献和创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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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分析成果要求及审查要点
一、《合肥市日照分析报告》需要报送材料:
㈠符合标准格式的日照分析报告(样例详件附件一);
㈡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的承诺书(样例详件附件二);
㈢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样例详件附件三);
㈣日照分析软件的建设部评估鉴定报告(样例详件附件四);
㈤现状建筑的测量成果图(如若涉及现状建筑)(样例详件附件五)。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应对分析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提供的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造成后果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合肥市日照分析报告》审查要点:
具体项目经办人应对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程序性审查,要点如下:
㈠审查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的设计资质证明;
㈡审查是否建设部推荐的正版日照分析软件(如众智、
天正等);
㈢审查承诺书(要求盖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公章);
㈣审查日照分析涉及的现状建筑数据是否有合法来源(现状建筑需经有资质的测绘部门现场测绘获得);
㈤《日照分析报告》审查内容:
⒈拟建项目周边条件考虑的是否合理和全面;
⒉拟建项目影响范围内对日照有要求的建筑是否都进行了日照分析;
⒊拟建项目报建的高度、定位及户型是否与《日照分析报告》一致;
⒋是否计算出被遮挡建筑的每一个分析窗位的日照时间,并列出日照时间表。

附件一: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日照分析咨询报告
(样例)
设计单位:(单位公章及资质章)
年月日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用地范围:
……
二、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日照分析资料
拟建建设项目相关建筑物的平面定位尺寸、±0标高、建筑高度、窗口位置等资料;
周边相关现状、在建、已批待建建筑物的平面定位尺寸、±0标高、建筑高度、窗口位置等资料(其中,现状建筑物需经有资质的测绘部门现场测绘获得,现状测绘数据需附图)。

三、标准依据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版)及《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日照标准及日照分析的相关规定。

四、日照分析的基础数据
基础数据应包括所有遮挡建筑、被遮挡建筑及参与叠加分析的建筑。

表1 各栋建筑物顶部高程Hy、建筑高度H计算表
五、日照分析软件及参数设置
日照分析软件:(需附建设部鉴定证书)
相关参数:
六、补充说明:
七、日照分析结论
(一)日照时间分析表:
(二)日照分析图:
日照分析总平面图(应包括平面定位尺寸、±0标高、建筑高度、窗口位置等);
遮挡建筑的影响范围图;
影响被遮挡建筑的分析范围图;
相关日照分析计算图。

相关资料附件
附件二:
承诺书
(建设单位)承诺对(设计单位)出具的(项目名称)《日照分析报告》(日期)中所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及日照分析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我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建设单位:(章)
年月日
(设计单位)承诺在编制(项目名称)《日照分析报告》(日期)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版)及《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日照标准及日照分析的相关规定。

对日照分析成果的准确性负责,否则,我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设计单位:(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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