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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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复议期限

申请行政复议期限

申请行政复议期限摘要申请行政复议实行“不申请不复议”原则,行政复议的开始必须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行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其中条件之一就是复议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关于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问题,《行政复议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当事人对消防行政处罚决定(除拘留外)不服的,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复议。

对拘留处罚不服申请复议的,在接到决定书后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消防机关提出申请,递交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三)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四)原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五)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

复议机关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公安消防机构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行政复议申请人,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消防行政处罚不服,超过期限提起申诉的,按人民来信来访处理。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要求有以下几种情况:(1)一般情况下,申请复议的期限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

(2)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这是指除《行政复议法》以外的法律所规定的申请期限。

比如《专利法》就规定了,申请专利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其复议申请的期限为三个月。

(3)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文书中使用的法律条文解读

行政文书中使用的法律条文解读

行政文书中使用的法律条文解读一、引言行政文书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重要工具,其中使用的法律条文是行政文书的基础和依据。

本文将对行政文书中常见的法律条文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法律条文。

二、法律条文解读1.《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该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

在行政文书中,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处罚种类,并明确罚款数额、没收违法所得的金额等。

2.《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该条规定了行政许可的条件,包括符合法定条件、符合行政许可的程序等。

在行政文书中,需要明确被许可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并说明是否经过了合法的程序。

3.《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该条规定了行政诉讼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

在行政文书中,需要明确告知当事人行政诉讼的期限,并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该条规定了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

在行政文书中,需要明确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的期限,并告知其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的权利。

5.《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三条该条规定了行政监察的方式,包括巡视、检查、调查等。

在行政文书中,需要明确告知被监察对象行政监察的方式,并说明监察的目的和范围。

6.《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该条规定了行政强制的方式,包括责令、限期、代为履行等。

在行政文书中,需要明确告知被强制对象行政强制的方式,并说明强制的目的和期限。

7.《行政征收法》第十五条该条规定了行政征收的程序,包括征收决定、公告、征收补偿等。

在行政文书中,需要明确告知被征收人行政征收的程序,并说明征收的依据和补偿的标准。

8.《行政监督法》第十八条该条规定了行政监督的方式,包括检查、调查、询问等。

在行政文书中,需要明确告知被监督对象行政监督的方式,并说明监督的目的和范围。

9.《行政奖励法》第十五条该条规定了行政奖励的条件,包括有功行为、符合奖励条件等。

在行政文书中,需要明确告知被奖励人行政奖励的条件,并说明奖励的依据和方式。

行政诉讼时效规定

行政诉讼时效规定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行政诉讼时效规定行政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等情况,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行政诉讼时效规定行政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规定: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间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

行政执法应注意的几个期限问题

行政执法应注意的几个期限问题

行政执法应注意的几个期限问题除强制措施期限外,在文书制作中,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期限问题1.1 诉讼和复议期限:适用《产品质量法》和《特种设备监督条例》的行政诉讼期限是三个月,行政复议的期限是60天;适用《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行政诉讼期限是十五天,行政复议的期限仍是60天。

1.2 加罚期限: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1.3 听证期限:《行政处罚法》: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告知听证未告知当事人3日内未提出书面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故行政处罚告知到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应为3日。

1.4不予行政处罚时限:《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其期间的计算,从违法行为发生日起计算,直到发现之日止,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则从该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 5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期限:《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发出后,60日内当事人又领取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则领取之日即为送达日期。

1.6检验结果告知期限: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的时限15天。

1.7 结案期限:《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第三十七条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办理案件,一般应当在三个月内结案;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案的,需报上一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批准,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就是所谓的民告官,和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一样,行政诉讼有时效限制,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时效期间提出,过了诉讼时效您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下面就是由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同时带来行政诉讼时效的特殊情形,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适用行政诉讼时效的特殊情况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况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间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3、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上述第二项规定。

法律基本知识行政法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何不同

法律基本知识行政法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何不同

法律基本知识行政法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何不同在行政法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两种常见的行政争议解决程序。

它们有着不同的特点和适用条件,下面我将详细介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一、定义与程序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满意,要求行政机关自行或者上级机关重新审查、变更或撤销该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纠纷解决方式。

行政复议的程序相对较简单,通常包括提出复议申请、审查受理、调查核实、复议决定等环节。

行政诉讼则是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满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

行政诉讼程序相对来说相对复杂,包括起诉、立案、受理、调查、庭审、判决等多个环节。

二、适用条件行政复议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1)当事人不服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2)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内。

行政诉讼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1)行政行为已经导致法律关系发生争议;(2)当事人已经提出过行政复议,但复议未作出决定或超过法定期限;(3)或者当事人未提出行政复议,但已过期;(4)当事人认为行政复议决定违法的。

三、管辖机关行政复议一般由上一级或上级机关负责受理和审理,如地方行政复议委员会、省级行政复议机关等。

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负责受理和审理,根据行政案件的不同性质和争议金额的大小,分为各级人民法院。

四、结果效力行政复议作出的复议决定具有行政效力,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起诉的,复议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的判决具有司法效力,判决生效后,行政机关必须执行判决结果,否则会受到强制执行的处罚。

五、救济方式行政复议是一种自愿的救济方式,当事人可以选择是否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其他救济方式。

行政诉讼是一种强制的救济方式,当事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不满意或者提起行政复议失败后,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适用范围行政复议适用于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满意的当事人,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

行政诉讼适用于行政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包括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程序合规性等方面的纠纷。

行政案件法律监督的期限(3篇)

行政案件法律监督的期限(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案件法律监督是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

法律监督期限的设定对于确保行政案件公正、高效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行政案件法律监督的期限,分析其法律依据、期限类型、期限计算以及期限延长等问题。

二、法律依据行政案件法律监督的期限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对行政案件法律监督期限的设定、计算和延长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三、期限类型行政案件法律监督期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 行政复议期限:行政复议期限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期限为60日。

2. 行政诉讼期限:行政诉讼期限是指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期限为6个月。

3. 监察机关调查期限:监察机关对涉嫌违法的行政人员实施调查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调查期限为3个月。

四、期限计算行政案件法律监督期限的计算方法如下:1. 行政复议期限:自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2. 行政诉讼期限:自当事人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

3. 监察机关调查期限:自监察机关受理案件之日起计算。

五、期限延长在以下情况下,行政案件法律监督期限可以延长:1.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可以申请延长期限。

2. 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案件涉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可以延长调查期限。

3. 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需要补充调查或者审理的,可以延长期限。

六、期限延长程序行政案件法律监督期限延长程序如下:1. 当事人申请延长期限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前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

2. 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需要延长调查期限的,应当向被调查人或者有关单位说明理由,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少天

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少天

一、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少天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间分为两种情况:(一)一般情况下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为60天,自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60天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属人民政府提出;(二)特殊情况可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可以超过60天,特殊情况是指法律对此另有规定,对此只能依照特殊规定计算复议期限,比如《土地管理法》中规定,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间为90天,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依据《土地管理法》所做的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间为90天,而不是60天。

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少天二、哪些是行政复议的申请条件行政复议的申请条件包括:(一)有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属于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和法律规定的复议范围;(六)尚未有其他机关或法院受理此案。

三、行政处罚复议需要先交罚款吗一般需要先交罚款,然后再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主动申请暂不缴纳罚款,行政复议机关或者被申请人认为要求合理的,可以决定停止执行。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提出道路交通处罚行政复议时要提供被违章处罚事项的来源,如罚款单、违章记录等。

申请书要写明申诉的事项和理由,重点写明该处罚不符合哪条法律法规,或者造成违章的客观原因(紧急避让、道路损毁等)。

递交材料时可能还要填一份申请表,主要填写申诉的事由和联系电话等。

申请表和申请书都需要申诉人签名,因此,申诉人最好亲自去。

烟草专卖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的期限问题

烟草专卖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的期限问题

烟草专卖⾏政诉讼和⾏政复议中的期限问题烟草专卖⾏政诉讼和⾏政复议中的期限问题⼀、烟草专卖⾏政处罚中被处罚⼈直接提起⾏政诉讼的期限对于烟草专卖⾏政处罚中被处罚⼈提起⾏政诉讼的期限,《烟草专卖法》和《⾏政诉讼法》作出了不同规定,《烟草专卖法》第四⼗四条规定,当事⼈对烟草专卖⾏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起15⽇内直接向⼈民法院起诉;⽽《⾏政诉讼法》第三⼗九条规定,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政⾏为之⽇起三个⽉内提出。

因⽽有些⼈认为⼆者产⽣⽭盾,实际上两部法律并不⽭盾。

《⾏政诉讼法》第三⼗九条在规定三个⽉的起诉期限时,特别规定了⼀个除外条款,即“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由于《烟草专卖法》是法律,所以应当适⽤《烟草专卖法》第四⼗四条的规定,也就是说烟草专卖⾏政处罚中被处罚⼈提起⾏政诉讼的期限是接到处罚通知之⽇起15⽇⽽不是三个⽉。

应当注意的是,期间开始的时和⽇,不计算在期间内,这⾥的15⽇内的起算点不包括本⽇,例如烟草专卖机关6⽉1⽇送达处罚通知,那么提起诉讼的期限是从6⽉2⽇开始计算,即6⽉16⽇期满。

期间届满的最后⼀⽇是节假⽇的,以节假⽇后的第⼀⽇为期间届满的⽇期。

⼆、烟草专卖⾏政许可中申请⼈直接提起⾏政诉讼的期限《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对烟草专卖⾏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政复议或者提起⾏政诉讼。

很多⼈以《烟草专卖法》第四⼗四条确定的起诉期限为15⽇为由,认为在烟草专卖⾏政许可中申请⼈提起⾏政诉讼的期限也是15⽇,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烟草专卖法》第四⼗四条规定:“当事⼈对烟草专卖⾏政主管部门和⼯商⾏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起15⽇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起15⽇内直接向⼈民法院起诉。

行政诉讼程序与行政复议的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程序与行政复议的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程序与行政复议的法律规定行政诉讼程序和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或申请复议的一种法律程序。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行政诉讼程序和行政复议程序被视为一种行政争议解决方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适用范围。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诉讼程序和行政复议的法律规定。

一、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行政诉讼程序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来予以规范,其规定了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受案条件、审理程序以及结果的执行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根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包括行政行为已经产生法律效果、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以及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等。

只有满足起诉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行政诉讼的受案条件中,必须要求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即在行政争议诉讼的初次受理阶段,法院应当协助当事人进行调解,化解矛盾或争议。

只有在调解失败的情况下,法院才会进入审理程序。

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主要包括立案、开庭审理、调查和取证、宣判等环节。

其中,开庭审理是行政诉讼程序的核心环节,法庭将依法对双方争议进行审理,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意见。

调查和取证环节则是为了确保审理的事实真实性和公正性。

最后,行政诉讼的结果执行阶段,法院将依照判决结果或裁定确定的范围和期限,监督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并确保裁判的执行力。

二、行政复议的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是一种在行政机关内部解决行政争议的程序,主要包括对行政处罚、行政行为及其他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

我国《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的程序和要求。

根据该法,行政复议程序包括复议申请的提出、受理、复议调查、复议决定等环节。

行政复议的提出是复议程序的首要环节,申请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形式提出复议申请。

在受理阶段,行政机关会对复议申请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决定中明确规定复议的程序和期限。

复议调查是行政复议程序的重要环节,行政机关将依法进行相关的调查,包括事实核实、听证、取证等,以便做出公正、公平的复议决定。

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程序

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程序

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是指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是否合法、合规进行自我审查的程序。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监督机制,通过行政复议可以解决行政争议,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下面将介绍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程序。

一、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抚恤、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方面的行政行为中,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复议的申请条件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行政行为主体:只有行政相对人即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才有权利申请行政复议。

2. 申请的适用范围: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权利申请行政复议。

3. 申请期限: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且行政行为导致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三、行政复议的程序1. 申请行政复议:行政相对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向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的行政复议申请。

2. 受理行政复议:行政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进行受理,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 复议决定:行政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在进行复议时,应当依法进行复议调查,听取行政相对人的申辩意见,并作出复议决定。

4. 送达复议决定:行政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对复议决定书进行盖章并送达给行政相对人。

5. 行政相对人的救济途径:如果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自复议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行政复议的特点1. 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内部监督机制,实现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2. 行政复议程序相对较为简便,不需要像行政诉讼一样需要进行辩论和证据交换。

3. 行政复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行政争议,更便于协商和调解。

4.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错的重要方式,减少了行政诉讼的发生,提高了行政效率。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范本1(正式、正经风格):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一:概念解析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行政法领域中重要的两个概念,它们的作用和性质各不相同。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通过司法机关来争取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途径。

而行政复议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依法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复查、复核,对不公正、不合法的行政行为进行纠正的一种行政程序。

二:适用范围和主体1. 行政诉讼- 适用范围:行政诉讼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的争议,包括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协议等。

- 主体: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此外,行政机关和其他相关组织也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2. 行政复议- 适用范围:行政复议适用于不服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请愿、申诉等行为。

- 主体:行政复议的当事人主要是被具体行政行为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行政机关和其他相关组织也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三:申请条件和程序1. 行政诉讼- 申请条件:行政诉讼的申请人需要先行履行提起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和条件,并确保符合起诉时效的要求。

- 诉讼程序:行政诉讼一般经过立案、受理、调查、审理、判决等程序。

2. 行政复议- 申请条件:行政复议的申请人需要符合复议申请的相应条件,如事先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确保在法定时限内提交申请。

- 复议程序:行政复议一般经过受理、审查、调查、复议决定等程序。

四:救济结果和效力1. 行政诉讼- 救济结果:行政诉讼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法院判决进行实质的救济,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性,要求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等。

- 效力:行政诉讼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对相关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2. 行政复议- 救济结果:行政复议的目的是对不公正、不合法的行政行为进行纠正,通过复议决定进行程序的救济,如变更、撤销或确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等。

- 效力:行政复议决定具有行政行为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直接约束力。

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区别简答题

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区别简答题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救济途径,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审查范围: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

2. 救济方式:行政诉讼是“不告不理”,行政复议则是“有错必纠”,这就意味着复议的范围不局限于申请人的申请,因此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要大于行政诉讼。

3. 提起期限:行政复议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而行政诉讼对提起期限没有具体规定。

4. 结果效力:行政复议一般不用进行现场开庭,很多时候书面审理。

而行政诉讼以开庭为原则。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对行政诉讼结果不服,可以申请二审。

5. 性质:行政复议属于行政主体的内部救济,而行政诉讼属于司法救济,属于外部的救济。

总的来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两者各具特色。

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篇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一般期限和特殊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一般期限和特殊期限 1.《行政复议法》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9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其中包括一般期限和特殊期限。

申请行政复议的特殊期限为“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其中的“法律”专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就是说,只有法律才能作出除外规定,法规、规章等作出的与《行政复议法》相抵触的期限规定一律无效。

同时,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才能除外,即法律规定的复议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则以该法律规定的较长期限为准,若少于60日的复议期限,则一律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60日期限执行。

也就是说,单行法律规定的申请复议期限短于60日的,在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申请期限一律按照60日计算;单行法律规定申请复议期限长于60日的,按照单行法律规定的复议期限计算。

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申请复议期限,不管是多于还是少于60日的,都应适用60日期限。

举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公布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区别是什么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区别是什么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区别是什么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区别是什么引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我国行政法领域中两个重要的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

虽然它们都是人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手段,但在具体实践中有着一些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定义、适用对象、起诉期限、诉讼程序、影响力等方面的差异。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及应用对象1.1 定义: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申请,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自同级其他机关进行审查和处理的一种行政法律制度。

1.2 适用对象:行政复议适用于不服地方行政机关以及其下属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不服国务院和其下属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1.3 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行政诉讼的概念及适用对象2.1 定义:行政诉讼是指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程序,要求法院判决或者裁定撤销或者变更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确认行政机关的无行政管理权或者违法行政行为、判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义务或者采取特定行政行为。

2.2 适用对象:行政诉讼适用于不服任何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行政机关拒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行政机关不予登记、不予许可等不作为行为。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3.1 行政复议:起诉期限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

3.2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法定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诉讼程序4.1 行政复议程序:4.1.1 申请:当事人应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4.1.2 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并进行审查。

4.1.3 审查调解: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进行听证、调查取证等工作,并可以调解解决争议。

4.1.4 处理决定: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4.1.5 履行决定:行政复议决定一般需要行政机关履行。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程序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程序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程序杨小军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教授大家好,我们今天介绍关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程序。

从程序思路来看一看,从发展的角度来看一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里边三个重要的制度。

哪三个?一个关于告状的资格问题,什么情况下你可以当原告,你可以当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这是一个资格问题;第二个是期限,多长时间之内能告,要解决一个打官司的期限问题;第三个,复议机关或法院把案件审完了以后的裁判方式,它根据什么情况作出这样的判决和那样的判决,按照这个发展顺序来看,从程序角度来讲三个主要问题。

一、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第一个资格。

不是所有人都能打官司,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都有一个原告的资格问题,当然复议里边叫申请人,行政复议里叫原告,我们就简单地把它通通称之为“原告”。

原告不是所有人都能当,他一定是有条件的,因为诉讼也好、复议也好,说到底是一个私权利的救济制度,所以在传统上叫各人自扫门前雪,问题是这个雪是不是你门前的,所以它要解决一个资格。

这个资格一条总规定: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行政诉讼的原告,他必须是与被告的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他是利害关系人,如果告状的人不是利害关系人,你就不能告,只能是这样一个利害关系人来告,这是一个最根本的,也是最合理的标准。

通俗地讲,各人自扫门前雪,如果这个雪是你门前的,你就能当原告,但如果这个雪是别人门前的,对不起,你不能告,只有隔壁那家人能告,所以他有一个资格,必须是利害关系人。

同样我们用现代的词汇来讲,它就叫法律上是利害关系人,这个利害关系人是一个总的标准,但对利害关系人的理解就很有意思。

我们先来看一个形式标准。

(一)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行政诉讼原告人的X围第一个,原告的X围,主要是哪两类人可以当原告。

第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

谁当原告?第一个要看你告的行为,我们叫被诉的行政行为是什么,作为诉讼标的,你打官司要告这个决定,这个决定就成被诉行为,这个被诉行为,在原告被诉行为的相对方,什么意思?一个概念套一个概念,但法律只能这样,它很精确、很精准让我们来解读,什么叫相对人?行政机关作的这个决定、这个行为,是针对着你来作的,你就是相对人,相对方,如收你的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要收你的个人所得税,它征税的决定,相对的是纳税人,一般来讲,抬头上写的谁,谁就是相对人,说X三你今年应该交纳多少所得税,这个征税决定针对的是X三,所以X三就是这个征税决定的相对人。

行政复议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复议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一、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复议期限规定是怎样的(1)一般原则。

《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的规定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三、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延长《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对于上述规定,有人将其理解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中止,有人则认为这属于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延长。

这两种看法是从不同角度得出的不同结论:申请期限中止侧重于期限的法定性,即60日的法定期限不能突破,最终导致的“延期”申请的合法性,需要从期限中止角度加以理解。

行政复议法50问

行政复议法50问

行政复议法50问第一问:行政复议法的立法背景是什么?答:行政复议法的立法背景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和提高行政效能。

第二问:行政复议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行政复议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复议的对象、程序、期限、法定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以及行政复议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等。

第三问: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答:在受到行政行为损害或者利益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第四问: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答: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可以延长至六个月。

第五问: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答:行政复议的程序包括递交申请、审查受理、调查核实、送达复议决定等环节。

第六问: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有哪些条件?答: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应当具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七问:行政复议的机构设置有哪些?答:行政复议的机构有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复议机关等。

第八问:行政复议的职责分工是怎么样的?答:行政复议的职责主要包括受理、审查、调查、审议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第九问:行政复议的决定如何执行?答:行政复议的决定应当依法执行。

第十问:行政复议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行政复议法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提起复议的情况。

第十一问:什么是行政行为?答: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外部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规范、管理的行为。

第十二问: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能是怎样的?答:行政复议委员会由政府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组成,主要负责行政复议的审查和决定。

第十三问:行政复议的法定程序包括哪些?答:行政复议的法定程序包括受理、审查、调查、审议并作出决定等。

第十四问:行政复议期限可以延长的条件是什么?答:行政复议期限可以延长的条件是复议案件复杂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情况。

第十五问:行政复议的结果如何执行?答:行政复议的结果应当依法执行。

第十六问:行政复议的费用如何支付?答:行政复议的费用一般由行政机关承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一、前言在行政法领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两个常见的解决争议的方式。

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向同级别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行政诉讼则是指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实践中,这两种方式往往会相互衔接,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其衔接关系。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1. 行政复议(1)主要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2)申请期限一般为60天内;(3)不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用;(4)由同级别或上一级别的上级机关进行复议。

2. 行政诉讼(1)适用于具体或抽象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等;(2)起诉期限一般为6个月内;(3)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用;(4)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关系1. 行政复议是司法救济的前置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时,应当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

这意味着,如果当事人未经过行政复议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不予受理。

2. 行政复议决定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63条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可以引用原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其他具体事实作为证据。

因此,当事人在进行行政复议时所作出的决定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 行政复议决定对于后续诉讼具有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30条规定,在同一案件中,对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提起多次申请复议的,最后一次复议决定是终局性的。

这意味着,在最后一次复议决定作出后,当事人不能再次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案例分析某市A公司因违反环保规定被处以罚款。

A公司不服,先向市环保局提起了行政复议,但复议仍被维持原决定。

随后,A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在此案例中,A公司先进行了行政复议程序,并且最后一次复议决定被维持。

因此,A公司符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条件。

行政复议后还能诉讼吗

行政复议后还能诉讼吗

一、行政复议后还能诉讼吗
在行政复议期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提起行政诉讼后无法申请行政复议。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后还能诉讼吗
二、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天
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开始计算。

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1)处理机关不同。

行政复议的处理机关是行政机关;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

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它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活动。

(3)调整的法律不同。

行政复议受行政程序法即行政复议法调整;行政诉讼则受诉讼法即行政诉讼法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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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期限:
行政复议的申请时间:
申请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不作为的法定期限期满之日起60日内)
(注意:这里的60日是固定的,无论单行法里面的规定期限是多少,都为无效
规定,都适用《行政复议法》规定的60日。


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期限:
受理其案的审查: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查。

合法则受理,不合法则不受理(7日内按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受理后: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自收到后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行复议的时间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能超过30日。

)总结:
60(60日内提起复议申请)-----------5(5日内法院审查)-----------7(七日内通知送达被申请人)_______60(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诉讼的期限:
对复议不服的起诉:
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决定,复议期满15日内起诉。

)另有规定的除外。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做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意区别:然而提起行政复议都是60日)
※申请行政机关保护的行政机关接到申请2个月不履行,可起诉。

(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紧急情况下,想行政机关申请保护的,行政机关不履行,提起诉讼不受以上2个月时间的限制。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自身原因耽误起诉的时间,可以除外不计算在讼诉期限使我6个月内。

※除以上原因额度特水情况耽误的,在障碍消除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但是是否准许是由人民法院决定。


是否立案的时间确定:
当场可以确定立案的,当场可以立案。

当场不能判别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应当在收到其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做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收到答辩状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

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60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需要高级法院批准。

高级法院的有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审结。

)
第二审期限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决的,有权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案件的审结期限: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终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方法同一审的延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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