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超限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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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超限审查要点

抗震超限审查要点

抗震超限审查要点学习抗震超限审查要点这么久,今天来说说关键要点。

我理解抗震超限审查啊,这可是和建筑安全息息相关的大事呢。

最开始接触这一块,我就蒙圈,这超限是啥意思呢?我总结了一下,超限指的就是超过抗震设计规范限制的那些情况。

比如说呀,建筑物的高度超了,平常咱们看到的普通住宅比如说就是些多层或者小高层建筑,那要是突然来个超高的摩天大楼,那就可能涉及高度超限了。

结构体系有时候也会超限呢。

就像有些建筑为了追求独特的造型,设计出一些奇奇怪怪的结构,不是咱们常规的框架结构或者剪力墙结构之类的,那这种就得审查得严格一点。

我之前就疑惑,为啥要这么严呢?后面明白这是为了大家的安全着想。

要是结构体系不稳,万一地震来了,楼可就危险了。

在审查的时候,建筑的平面和竖向不规则也是重点关注对象。

我就想啊,这平面不规则像啥呢。

就好比一个拼图,正常是方方正正的那种,你要是缺一块或者突出来一块,形状不规则了,那在地震的时候受力可能就不均匀了。

竖向规则性也是,你不能上面细下面粗或者中间突然变窄之类的。

像有些大厦,中间弄个很大的空洞或者几层合在一起做一个超大空间啥的,这可能就会影响到竖向的规则性呢。

还有啊,对了还有个要点,对于超限建筑,咱们得详细计算它的地震反应呢。

这就好比给这个建筑做体检,各个数据啊,像是位移啦,加速度啦,都得仔细看看是不是在合理范围。

计算这个地震反应可不容易,我学习时就感觉头疼,那些计算公式复杂极了。

不过我找到个小技巧,就是多对比实际的案例。

看看之前那些超限建筑是怎么计算的,怎么解决问题的。

我查了很多资料呢,像《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这就是基本的参考资料,里面有很多基本的原则和要求。

我还在网上找了一些专门做抗震超限审查的报告案例,看那些成功的例子是怎么分析建筑情况的。

抗震超限审查确实很严谨和复杂,咱们都得继续好好研究才行啊。

这不仅是对自己学习的提升,也是对以后可能参与的建筑项目负责嘛。

比如说你自己要是住在一个经过有疏漏的超限审查的建筑里,这风险多大呀。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0]109号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0]109号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的专项审查工作,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制定本技术要点。

第二条下列工程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一) 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 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 房屋高度大于24米且屋盖结构超出《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和《网壳结构技术规程》规定的常用形式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暂不含轻型的膜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主要范围参见附录一。

第三条在本技术要点第二条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中,属于下列情况的,建议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一) 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级高度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11章最大适用高度的混合结构;(二) 高度超过规定的错层结构,塔体显著不同或跨度大于24m的连体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四种类型中三种的复杂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转换层位置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层数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水平和竖向均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结构;(三) 超过《抗震规范》第8章适用范围的钢结构;(四) 各地认为审查难度较大的其他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第四条对主体结构总高度超过350m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满足以下要求:(一) 从严把握抗震设防的各项技术性指标;(二) 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会同工程所在地省级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共同开展,或在当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三) 审查后及时将审查信息录入全国重要超限高层建筑数据库,审查信息包括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项目(附录二)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情况表(附录三)。

高层结构超限审查要点

高层结构超限审查要点

⾼层结构超限审查要点超限⾼层建筑⼯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房屋⾼度(m)超过下列规定的⾼层建筑⼯程注:当平⾯和竖向均不规则(部分框⽀结构指框⽀层以上的楼层不规则)时,其⾼度应⽐表内数值降低⾄少10%;⼆、同时具有下列三项及以上不规则的⾼层建筑⼯程(不论⾼度是否⼤于表⼀)注:深凹进平⾯在凹⼝设置连梁,其两侧的变形不同时仍视为凹凸不规则,不按楼板不连续中的开洞对待;序号a、b不重复计算不规则项;局部的不规则,视其位置、数量等对整个结构影响的⼤⼩判断是否计⼊不规则的⼀项。

三、具有下列某⼀项不规则的⾼层建筑⼯程(不论⾼度是否⼤于表⼀)注:仅前后错层或左右错层属于表⼆中的⼀项不规则,多数楼层同时前后、左右错层属于本表的复杂连接;表四、其他⾼层建筑注:表中⼤型建筑⼯程的范围,参见《建筑⼯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说明:1、当规范、规程修订后,最⼤适⽤⾼度等数据相应调整。

2、具体⼯程的界定遇到问题时,可从严考虑或向全国、⼯程所在地省级超限⾼层建筑⼯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委员会咨询。

附录⼆:超限⾼层建筑⼯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项⽬1.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单位,⼯程名称,建设地点,建筑⾯积,申报⽇期,勘察单位及资质,设计单位及资质,联系⼈和⽅式等)2.抗震设防标准(包括: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抗震设防分类等)3.勘察报告基本数据(包括:场地类别,等效剪切波速和覆盖层厚度,液化判别,持⼒层名称和埋深,地基承载⼒和基础⽅案,不利地段评价等)4.基础设计概况(包括:主楼和裙房的基础类型,基础埋深,地下室底板和顶板的厚度,桩型和单桩承载⼒,承台的主要截⾯等)5.建筑结构布置和选型(包括:主楼⾼度和层数,出屋⾯⾼度和层数,裙房⾼度和层数,特⼤型屋盖的尺⼨;防震缝设置;建筑平⾯和竖向的规则性;结构类型是否属于复杂类型;特⼤型屋盖结构的形式;混凝⼟结构抗震等级等)6.结构分析主要结果(包括:计算软件;总剪⼒和周期调整系数,结构总重⼒和地震剪⼒系数,竖向地震取值;纵横扭⽅向的基本周期;最⼤层位移⾓和位置、扭转位移⽐;框架柱、墙体最⼤轴压⽐;构件最⼤剪压⽐和钢结构应⼒⽐;楼层刚度⽐;框架部分承担的地震作⽤;时程法的波形和数量,时程法与反应谱法结果⽐较,隔震⽀座的位移;⼤型空间结构屋盖稳定性等)7.超限设计的抗震构造(包括:结构构件的混凝⼟、钢筋、钢材的最⾼和最低材料强度;关键部位梁柱的最⼤和最⼩截⾯,关键墙体和筒体的最⼤和最⼩厚度;短柱和穿层柱的分布范围;错层、连体、转换梁、转换桁架和加强层的主要构造;关键钢结构构件的截⾯形式、基本的连接构造;型钢混凝⼟构件的含钢率和构造等)8.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包括:性能设计⽬标简述;超限⼯程设计的主要加强措施,有待解决的问题,试验结果等)注:填表⼈根据⼯程项⽬的具体情况增减,⾃⾏制表,以下为⽰例。

超限审查

超限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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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液化评价、剪切波速测试成果及地基方案。当设计有要求时, 应按规范规定提供结构工程时程分析所需的资料。
处于抗震不利地段时,应有相应的边坡稳定评价、断裂影响和地 形影响等抗震性能评价内容。
(三) 结构设计计算书应包括:软件名称和版本,力学模型,电算 的原始参数(是否考虑扭转耦连、周期折减系数、地震作用修正系数、 内力调整系数、输入地震时程记录的时间、台站名称和峰值加速度等), 结构自振特性(周期,扭转周期比,对多塔、连体类含必要的振型)、位 移、扭转位移比、结构总重力和地震剪力系数、楼层刚度比、墙体(或 筒体)和框架承担的地震作用分配等整体计算结果,主要构件的轴压比、 剪压比和应力比控制等。
(九) 必要时(如特别复杂的结构、高度超过 200m 的混合结构、大 跨空间结构、静载下构件竖向压缩变形差异较大的结构等),应有重力 荷载下的结构施工模拟分析,当施工方案与施工模拟计算分析不同时, 应重新调整相应的计算。
超限高层 建筑工程抗震设 防专 项 审 查 技术 要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的专项审查工作,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超限 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11 号),制定本技术要 点。 第二条 下列工程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一) 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 称《抗震规范》)第 6 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 8 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 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 程》)第 7 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 10 章中错层结构和第 11 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 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抗震规范》、《高 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 房屋高度大于 24 米且屋盖结构超出《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 程》和《网壳结构技术规程》规定的常用形式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暂 不含轻型的膜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主要范围参见附录一。 第三条 在本技术要点第二条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中,属于 下列情况的,建议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

交通局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要点

交通局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要点

交通局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要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治理车辆超限工作精神, 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 加快长效机制建设, 推进我区治超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根据《市交通委2012年治理车辆超限工作要点》, 结合我区工作实际, 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准确把握治超政策, 强化治超工作职责, 继续加强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 强化联合执法、部门联动, 推进源头行业监管的不断深入, 实现治超工作重点由路面治理逐步向源头治理转化,进一步推动我区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重点(一)构建联动机制。

按照全市治超工作总体部署, 在区政府统一协调指导下, 协调区公路分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加强公路、桥梁超限超载车辆的联合执法。

同时强化对造成撒漏污染以及未按规定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实施严格管理。

(二)突出治理重点。

以I类治超检测站为依托, 以主要物流区域、重要路段、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载10%以上的车辆为重点, 加大路面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确保治理有成效。

对查处的车辆, 要求卸载到位, 并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标准进行处罚。

对抗拒管理、阻碍行政执法的, 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加强源头治理。

一是加强对非法改装车辆的治理。

以治超站点为依托, 稽查大队牵头, 运管、维修等各执法单位联合行动, 每年组织两次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活动, 对非法改装车辆责令恢复原状, 从根本上消除超限超载运输的装载条件, 促进运输市场及运输价格向市场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强对装载源头的治理。

对辖区内公路两侧的物流行业进行清理整顿, 对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便利的运输站(场)依法予以处罚, 确保车辆源头装载符合条件。

做好对重点源头单位的派驻管理或重点巡查, 落实货运源头单位的主体责任。

(四)健全货运经营企业和营运驾驶员的信誉档案管理。

要严格执行超限违法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登记和信息抄报制度, 确保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登记信息准确, 并和执法机构共享。

超限高层建筑审查技术要点的若干问题

超限高层建筑审查技术要点的若干问题

问题和调整方法
(1)问题: 6度低风压区,III、IV类场地满足 ≥ 0.5%
要求,I、II类场地反而不易满足。 (2)办法: (a)调整质量、刚度; (b)I、II类场地Tg适当加大; (c)调整地震剪力:当T1>5.0s时,按0.8% 调整地震剪力、计算位移满足规范时,可 取0.8% 进行抗震验算。
楼板开洞、凹口深度、错层、穿层 柱(稳定验算或强度验算)、框支 层、偏心、扭转位移
二、规范和“安评”地震作用取值
(一)小震作用Amax和αmax 1. 取规范和”安评”反应谱的包络值; 2. 取计算底部剪力较大值的反应谱; 3. 加速度取较大值,反应谱形状参数 (Tg、βx 1. 按规范不作调整; 2. 当安评小震Amax提高较多时,按安评 Amax /规范 Amax倍数调整(就高不就 低),否则性能设计将不起作用。
日本 λmin = 4.5~6.4% 美国、新西兰 λmin = 1.0%
λmin与若干参数之相互制约关系
λ min = Q/W = Q/Mg Q = f (Σai) = f (I, Tg, T) T = f (√M/K)
1. 刚度和重量(调整 M 比 K 更有效) 2. 高振型的贡献(0.85) 3. Tg 4. 风荷载 5. 规范与“安评” 6. 位移、舒适度、轴压比、拉力
三、结构周期合理取值
1. T=0.07~0.10n(中国多、高层) 2. T=0.3~0.4√H(中国 H>250m) 3. T≤0.02H(日本H>200m ) 假定:250m T=4.7~6.3(中), ≤ 5.0s(日)
四、剪重比(最小地震剪力系数λmin) 的底线与调整
中国
各国规范 λmin 的底线
λmin= 0.20αmax , 当T < 3.5s

关于印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的通知建质〔2010〕109号

关于印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的通知建质〔2010〕109号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的专项审查工作,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制定本技术要点。

第二条下列工程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一) 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 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臵属于《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 房屋高度大于24米且屋盖结构超出《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和《网壳结构技术规程》规定的常用形式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暂不含轻型的膜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主要范围参见附录一。

第三条在本技术要点第二条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中,属于下列情况的,建议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一) 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级高度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11章最大适用高度的混合结构;(二) 高度超过规定的错层结构,塔体显著不同或跨度大于24m的连体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四种类型中三种的复杂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转换层位臵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层数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水平和竖向均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结构;(三) 超过《抗震规范》第8章适用范围的钢结构;(四) 各地认为审查难度较大的其他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第四条对主体结构总高度超过350m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满足以下要求:(一) 从严把握抗震设防的各项技术性指标;(二) 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会同工程所在地省级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共同开展,或在当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三) 审查后及时将审查信息录入全国重要超限高层建筑数据库,审查信息包括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项目(附录二)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情况表(附录三)。

合肥设计超限审查标准

合肥设计超限审查标准

合肥设计超限审查标准合肥设计超限审查标准。

第一步:了解超限审查的背景和重要性超限审查是指针对规划设计图纸中违反有关法规、标准和要求的设计要素进行审核和审查的过程。

合肥作为中国的省会城市和国家中部地区的重要城市之一,城市建设和规划设计必须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以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良好的人居环境。

超限审查的目的是避免规划设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建设行为,保护广大市民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它对于城市建设、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是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之一。

第二步:了解超限审查的主要标准和内容合肥市对设计超限审查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城市规划法》、《建筑法》、《环境保护法》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

设计方案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将被认定为超限设计。

2. 构造标准和技术要求:包括建筑物的结构设计、施工工艺和施工材料的选用等方面的要求。

设计方案必须符合相关的结构安全和施工要求,否则将被认定为超限设计。

3. 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土地的合理利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要求。

设计方案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保要求,否则将被认定为超限设计。

4. 美观和功能要求:包括建筑物的外观设计、室内布局和功能分区等方面的要求。

设计方案必须符合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市民的使用需求,否则将被认定为超限设计。

第三步:合肥超限审查的具体流程和程序合肥市的超限审查由市规划局负责组织和实施,具体流程和程序如下:1. 递交审查申请:设计单位或业主需要将设计方案递交给市规划局,同时提交审查申请和相关材料。

审查申请需要包括设计方案图纸、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等。

2. 初步审查:市规划局会对递交的设计方案进行初步审查,主要检查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是否与周边建筑物和环境相协调。

3. 专家评审:对初步审查合格的设计方案,市规划局会组织一定数量的专家进行评审。

超限高层建筑施工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超限高层建筑施工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确保审查质量,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 号),制定本技术要点。

第二条本技术要点所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包括:(一)高度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规则性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屋盖超限工程:指屋盖的跨度、长度或结构形式超出《抗震规范》第10章及《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索结构技术规程》等空间结构规程规定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不含骨架支承式膜结构和空气支承膜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具体范围详见附件lo第三条本技术要点第二条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属于下列情况的,建议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级高度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11章最大适用高度的混合结构;(二)高度超过规定的错层结构,塔体显著不同的连体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四种类型中三种的复杂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转换层位置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层数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水平和竖向均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结构;(三)超过《抗震规范》第8章适用范围的钢结构;(四)跨度或长度超过《抗震规范》第10章适用范围的大跨屋盖结构;(五)其他各地认为审查难度较大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第四条对主体结构总高度超过350m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满足以下要求:(-)从严把握抗震设防的各项技术性指标;(二)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会同工程所在地省级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共同开展,或在当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工作的基础上开展。

超限审查范围

超限审查范围

超限审查范围
超限审查是指超出了审查的权限范围,即超过了法律、政策或机构规定的审查权力所涵盖的范围。

具体来说,超限审查范围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超越法律权限:审查机构或个人在履行审查职责时,违反法律规定或超越了其所享有的审查权力。

例如,某个审查机构过度干预媒体报道内容,违法了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定。

2. 超越政策权限:审查机构违反了政府制定的审查政策,从而超过了其应有的审查职责。

政府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会制定相关的审查政策,但如果审查机构过于严厉地执行了这些政策,限制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就会超限审查范围。

3. 超越机构规定权限:一些审查机构或组织可能会制定自己的内部审查规定,对特定内容进行审查,但如果审查机构在执行规定时超越了规定的范围,例如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属于超限审查。

超限审查范围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需要对审查机构进行监督和约束,确保其行使审查权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高程超限审查

高程超限审查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的专项审查工作,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制定本技术要点。

第二条下列工程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一) 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 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 房屋高度大于24米且屋盖结构超出《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和《网壳结构技术规程》规定的常用形式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暂不含轻型的膜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主要范围参见附录一。

第三条在本技术要点第二条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中,属于下列情况的,建议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一) 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级高度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11章最大适用高度的混合结构;(二) 高度超过规定的错层结构,塔体显著不同或跨度大于24m的连体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四种类型中三种的复杂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转换层位置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层数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水平和竖向均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结构;(三) 超过《抗震规范》第8章适用范围的钢结构;(四) 各地认为审查难度较大的其他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第四条对主体结构总高度超过350m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满足以下要求:(一) 从严把握抗震设防的各项技术性指标;(二) 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会同工程所在地省级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共同开展,或在当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三) 审查后及时将审查信息录入全国重要超限高层建筑数据库,审查信息包括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项目(附录二)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情况表(附录三)。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5]67号(建设部))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5]67号(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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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应避免软弱层和薄弱层出现在同一楼层。 (五) 转换层应严格控制上下刚度比;墙体通过次梁转换和 柱顶墙体开洞,应有针对性的加强措施。水平加强层的设臵数量、 位臵、结构形式,应认真分析比较;伸臂的构件内力计算宜采用 弹性膜楼板假定,上下弦杆应贯通核心筒的墙体,墙体在伸臂斜 腹杆的节点处应采取措施避免应力集中导致破坏。 (六) 多塔、连体、错层等复杂体型的结构,应尽量减少不 规则的类型和不规则的程度;应注意分析局部区域或沿某个地震 作用方向上可能存在的问题,分别采取相应加强措施。对复杂的 连体结构,宜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包括施工),确定是否补充不 同工况下各单塔结构的验算。 (七) 当几部分结构的连接薄弱时,应考虑连接部位各构件 的实际构造和连接的可靠程度,必要时可取结构整体模型和分开 模型计算的不利情况,或要求某部分结构在设防烈度下保持弹性 工作状态。 (八) 注意加强楼板的整体性,避免楼板的削弱部位在大震 下受剪破坏;当楼板开洞较大时,宜进行截面受剪承载力验算。 (九) 出屋面结构和装饰构架自身较高或体型相对复杂时, 应参与整体结构分析,材料不同时还需适当考虑阻尼比不同的影 响,应特别加强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部位。 (十)高宽比较大时,应注意复核地震下地基基础的承载力和 稳定。 (十一)应合理确定结构的嵌固部位。 第十二条 关于结构抗震性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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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比大等)的隔震、减震设计,宜由相关专业的专家在抗震设防 专项审查前进行专门论证。
第九条 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重点是结构抗震安全性和预 期的性能目标。为此,超限工程的抗震设计应符合下列最低要求:
(一) 严格执行规范、规程的强制性条文,并注意系统掌握、 全面理解其准确内涵和相关条文。
(二) 对高度超限或规则性超限工程,不应同时具有转换层、 加强层、错层、连体和多塔等五种类型中的四种及以上的复杂类 型;当房屋高度在《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 级高度范围内时, 比较规则的应按《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执行,其余应针对其不 规则项的多少、程度和薄弱部位,明确提出为达到安全而比现行 规范、规程的规定更严格的具体抗震措施或预期性能目标;当房 屋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的 B 级高度以及房屋高度、 平面和竖向规则性等三方面均不满足规定时,应提供达到预期性 能目标的充分依据,如试验研究成果、所采用的抗震新技术和新 措施、以及不同结构体系的对比分析等的详细论证。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确保审查质量,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制定本技术要点。

第二条本技术要点所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包括:(一) 高度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 规则性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屋盖超限工程:指屋盖的跨度、长度或结构形式超出《抗震规范》第10章及《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索结构技术规程》等空间结构规程规定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不含骨架支承式膜结构和空气支承膜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

第三条本技术要点第二条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属于下列情况的,建议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1委员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一) 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级高度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11章最大适用高度的混合结构;(二) 高度超过规定的错层结构,塔体显著不同的连体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四种类型中三种的复杂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转换层位置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层数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水平和竖向均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结构;(三) 超过《抗震规范》第8章适用范围的钢结构;(四)跨度或长度超过《抗震规范》第10章适用范围的大跨屋盖结构;(五) 其他各地认为审查难度较大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第四条对主体结构总高度超过350m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从严把握抗震设防的各项技术性指标;(二)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会同工程所在地省级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共同开展,或在当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工作的基础上开展。

全国超限审查要点

全国超限审查要点

全国超限审查要点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确保审查质量,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制定本技术要点。

第二条本技术要点所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包括:(一)高度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规则性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屋盖超限工程:指屋盖的跨度、长度或结构形式超出《抗震规范》第10章及《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索结构技术规程》等空间结构规程规定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不含骨架支承式膜结构和空气支承膜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

第三条本技术要点第二条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属于下列情况的,建议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一)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级高度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11章最大适用高度的混合结构;(二)高度超过规定的错层结构,塔体显着不同的连体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四种类型中三种的复杂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转换层位置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层数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水平和竖向均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结构;(三)超过《抗震规范》第8章适用范围的钢结构;(四)跨度或长度超过《抗震规范》第10章适用范围的大跨屋盖结构;(五)其他各地认为审查难度较大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5)67号]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5)67号]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确保审查质量,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制定本技术要点。

第二条本技术要点所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包括:(一) 高度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 规则性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臵属于《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屋盖超限工程:指屋盖的跨度、长度或结构形式超出《抗震规范》第10章及《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索结构技术规程》等空间结构规程规定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不含骨架支承式膜结构和空气支承膜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

第三条本技术要点第二条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属于下列情况的,建议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一) 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级高度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11章最大适用高度的混合结构;(二) 高度超过规定的错层结构,塔体显著不同的连体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四种类型中三种的复杂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转换层位臵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层数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水平和竖向均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结构;(三) 超过《抗震规范》第8章适用范围的钢结构;(四)跨度或长度超过《抗震规范》第10章适用范围的大跨屋盖结构;(五) 其他各地认为审查难度较大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第四条对主体结构总高度超过350m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从严把握抗震设防的各项技术性指标;(二)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会同工程所在地省级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共同开展,或在当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工作的基础上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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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确保审查质量,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制定本技术要点。

第二条本技术要点所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包括:(一)高度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 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 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 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规则性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屋盖超限工程:指屋盖的跨度、长度或结构形式超出《抗震规范》第10 章及《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索结构技术规程》等空间结构规程规定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不含骨架支承式膜结构和空气支承膜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

第三条本技术要点第二条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属于下列情况的,建议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一)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 级高度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11 章最大适用高度的混合结构;(二)高度超过规定的错层结构,塔体显著不同的连体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四种类型中三种的复杂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转换层位置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层数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水平和竖向均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结构;(三)超过《抗震规范》第8 章适用范围的钢结构;(四)跨度或长度超过《抗震规范》第10章适用范围的大跨屋盖结构;(五)其他各地认为审查难度较大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第四条对主体结构总高度超过350m 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从严把握抗震设防的各项技术性指标;(二)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会同工程所在地省级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共同开展,或在当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工作的基础上开展。

第五条建设单位申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申报材料应符合第二章的要求,专家组提出的专项审查意见应符合第六章的要求。

对于屋盖超限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除参照本技术要点第三章的相关内容外,按第五章执行。

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将审查信息录入全国超限高层建筑数据库,审查信息包括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附件2)、超限情况表(附件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情况表(附件4)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结构设计质量控制信息表(附件5)。

第二章申报材料的基本内容第六条建设单位申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和超限情况表(至少5 份);(二)建筑结构工程超限设计的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6,至少5 份);(三)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四)结构工程初步设计计算书(主要结果,至少5 份);(五)初步设计文件(建筑和结构工程部分,至少5 份);(六)当参考使用国外有关抗震设计标准、工程实例和震害资料及计算机程序时,应提供理由和相应的说明;(七)进行模型抗震性能试验研究的结构工程,应提交抗震试验方案;(八)进行风洞试验研究的结构工程,应提交风洞试验报告。

第七条申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时提供的资料,应符合下列具体要求:(一)高层建筑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

应说明其超限的类型(对高度超限、规则性超限工程,如高度、转换层形式和位置、多塔、连体、错层、加强层、竖向不规则、平面不规则;对屋盖超限工程,如跨度、悬挑长度、结构单元总长度、屋盖结构形式与常用结构形式的不同、支座约束条件、下部支承结构的规则性等)和超限的程度,并提出有效控制安全的技术措施,包括抗震、抗风技术措施的适用性、可靠性,整体结构及其薄弱部位的加强措施,预期的性能目标,屋盖超限工程尚包括有效保证屋盖稳定性的技术措施。

(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应包括岩土特性参数、地基承载力、场地类别、液化评价、剪切波速测试成果及地基基础方案。

当设计有要求时,应按规范规定提供结构工程时程分析所需的资料。

处于抗震不利地段时,应有相应的边坡稳定评价、断裂影响和地形影响等场地抗震性能评价内容。

(三)结构设计计算书。

应包括软件名称和版本,力学模型,电算的原始参数(设防烈度和设计地震分组或基本加速度、所计入的单向或双向水平及竖向地震作用、周期折减系数、阻尼比、输入地震时程记录的时间、地震名、记录台站名称和加速度记录编号,风荷载、雪荷载和设计温差等),结构自振特性(周期,扭转周期比,对多塔、连体类和复杂屋盖含必要的振型),整体计算结果(对高度超限、规则性超限工程,含侧移、扭转位移比、楼层受剪承载力比、结构总重力荷载代表值和地震剪力系数、楼层刚度比、结构整体稳定、墙体(或筒体)和框架承担的地震作用分配等;对屋盖超限工程,含屋盖挠度和整体稳定、下部支承结构的水平位移和扭转位移比等),主要构件的轴压比、剪压比(钢结构构件、杆件为应力比)控制等。

对计算结果应进行分析。

时程分析结果应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进行比较。

对多个软件的计算结果应加以比较,按规范的要求确认其合理、有效性。

风控制时和屋盖超限工程应有风荷载效应与地震效应的比较。

(四)初步设计文件。

设计深度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的要求,设计说明要有建筑安全等级、抗震设防分类、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结构的抗震等级等内容。

(五)提供抗震试验数据和研究成果。

如有提供应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和结论。

第三章专项审查的控制条件第八条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建筑抗震设防依据;(二)场地勘察成果及地基和基础的设计方案;(三)建筑结构的抗震概念设计和性能目标;(四)总体计算和关键部位计算的工程判断;(五)结构薄弱部位的抗震措施;(六)可能存在的影响结构安全的其他问题。

对于特殊体型(含屋盖)或风洞试验结果与荷载规范规定相差较大的风荷载取值,以及特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规模大、高宽比大等)的隔震、减震设计,宜由相关专业的专家在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前进行专门论证。

第九条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重点是结构抗震安全性和预期的性能目标。

为此,超限工程的抗震设计应符合下列最低要求:(一)严格执行规范、规程的强制性条文,并注意系统掌握、全面理解其准确内涵和相关条文。

(二)对高度超限或规则性超限工程,不应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和多塔等五种类型中的四种及以上的复杂类型;当房屋高度在《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 级高度范围内时,比较规则的应按《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执行,其余应针对其不规则项的多少、程度和薄弱部位,明确提出为达到安全而比现行规范、规程的规定更严格的具体抗震措施或预期性能目标;当房屋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的B 级高度以及房屋高度、平面和竖向规则性等三方面均不满足规定时,应提供达到预期性能目标的充分依据,如试验研究成果、所采用的抗震新技术和新措施、以及不同结构体系的对比分析等的详细论证。

(三)对屋盖超限工程,应对关键杆件的长细比、应力比和整体稳定性控制等提出比现行规范、规程的规定更严格的、针对性的具体措施或预期性能目标;当屋盖形式特别复杂时,应提供达到预期性能目标的充分依据。

(四)在现有技术和经济条件下,当结构安全与建筑形体等方面出现矛盾时,应以安全为重;建筑方案(包括局部方案)设计应服从结构安全的需要。

第十条对超高很多,以及结构体系特别复杂、结构类型(含屋盖形式)特殊的工程,当设计依据不足时,应选择整体结构模型、结构构件、部件或节点模型进行必要的抗震性能试验研究。

第四章高度超限和规则性超限工程的专项审查内容第十一条关于建筑结构抗震概念设计:(一)各种类型的结构应有其合适的使用高度、单位面积自重和墙体厚度。

结构的总体刚度应适当(含两个主轴方向的刚度协调符合规范的要求),变形特征应合理;楼层最大层间位移和扭转位移比符合规范、规程的要求。

(二)应明确多道防线的要求。

框架与墙体、筒体共同抗侧力的各类结构中,框架部分地震剪力的调整宜依据其超限程度比规范的规定适当增加;超高的框架- 核心筒结构,其混凝土内筒和外框之间的刚度宜有一个合适的比例,框架部分计算分配的楼层地震剪力,除底部个别楼层、加强层及其相邻上下层外,多数不低于基底剪力的8%且最大值不宜低于10%,最小值不宜低于5%。

主要抗侧力构件中沿全高不开洞的单肢墙,应针对其延性不足采取相应措施。

(三)超高时应从严掌握建筑结构规则性的要求,明确竖向不规则和水平向不规则的程度,应注意楼板局部开大洞导致较多数量的长短柱共用和细腰形平面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避免过大的地震扭转效应。

对不规则建筑的抗震设计要求,可依据抗震设防烈度和高度的不同有所区别。

主楼与裙房间设置防震缝时,缝宽应适当加大或采取其他措施。

(四)应避免软弱层和薄弱层出现在同一楼层。

(五)转换层应严格控制上下刚度比;墙体通过次梁转换和柱顶墙体开洞,应有针对性的加强措施。

水平加强层的设置数量、位置、结构形式,应认真分析比较;伸臂的构件内力计算宜采用弹性膜楼板假定,上下弦杆应贯通核心筒的墙体,墙体在伸臂斜腹杆的节点处应采取措施避免应力集中导致破坏。

(六)多塔、连体、错层等复杂体型的结构,应尽量减少不规则的类型和不规则的程度;应注意分析局部区域或沿某个地震作用方向上可能存在的问题,分别采取相应加强措施。

对复杂的连体结构,宜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包括施工),确定是否补充不同工况下各单塔结构的验算。

(七)当几部分结构的连接薄弱时,应考虑连接部位各构件的实际构造和连接的可靠程度,必要时可取结构整体模型和分开模型计算的不利情况,或要求某部分结构在设防烈度下保持弹性工作状态。

(八)注意加强楼板的整体性,避免楼板的削弱部位在大震下受剪破坏;当楼板开洞较大时,宜进行截面受剪承载力验算。

(九)出屋面结构和装饰构架自身较高或体型相对复杂时,应参与整体结构分析,材料不同时还需适当考虑阻尼比不同的影响,应特别加强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部位。

(十)高宽比较大时,应注意复核地震下地基基础的承载力和稳定。

(十一)应合理确定结构的嵌固部位。

第十二条关于结构抗震性能目标:(一)根据结构超限情况、震后损失、修复难易程度和大震不倒等确定抗震性能目标。

即在预期水准(如中震、大震或某些重现期的地震)的地震作用下结构、部位或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变形、损坏程度及延性的要求。

(二)选择预期水准的地震作用设计参数时,中震和大震可按规范的设计参数采用,当安评的小震加速度峰值大于规范规定较多时,宜按小震加速度放大倍数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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