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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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陕西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陕西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人心,绿色建筑在陕西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是确保绿色建筑质量和实现绿色建筑目标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详细阐述陕西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的要点,以期为相关从业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规划与设计1、场地规划审查项目场地选址是否符合当地规划要求,是否避开了自然灾害易发区、生态敏感区等。

同时,要关注场地的交通便利性,以及与周边公共服务设施的距离,以减少居民出行的能耗和环境影响。

2、建筑朝向与布局建筑的朝向应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尽量减少东西向的开窗面积。

布局要合理,避免建筑物之间的相互遮挡,确保每栋建筑都能获得良好的日照和通风条件。

3、绿化与景观设计审查绿化方案是否满足绿化率的要求,植物的选择是否适应本地气候和土壤条件。

景观设计要考虑雨水的渗透和收集,以及减少热岛效应。

二、建筑设计1、体形系数体形系数是衡量建筑物能耗的重要指标之一。

审查时要确保体形系数符合陕西省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尽量减少建筑外表面积,降低传热损失。

2、窗墙比合理控制窗墙比,以保证室内采光和隔热的平衡。

不同朝向的窗墙比应符合节能设计要求,同时要考虑遮阳措施的设置。

3、围护结构审查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

外墙、屋面、门窗等部位的保温材料的选择和厚度应满足节能标准,确保建筑的热工性能良好。

4、无障碍设计建筑物应满足无障碍设计的要求,包括出入口、通道、电梯、卫生间等部位,以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使用。

三、暖通空调系统1、系统选型根据建筑的功能、规模和使用特点,选择合适的暖通空调系统类型,如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太阳能空调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2、设备能效审查空调主机、风机、水泵等设备的能效比是否符合节能标准,以降低系统运行能耗。

3、通风与空调策略合理设计通风系统,优先采用自然通风。

空调系统的分区和控制策略要科学合理,能够根据不同区域和时段的需求进行灵活调节。

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阶段审查技术要点

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阶段审查技术要点

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阶段审查技
术要点
一、总体要求
1.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内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建筑设计阶段的审查要求,请遵守《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
2.四川省民用建筑设计必须参照本文档的相关要点进行审查,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提供满足所有规范和要点的完整数据;
3.建筑设计施工图必须通过认证机构和专业技术机构的审查,核实满足当地规范和要点,并由工程设计主管部门签发可行性意见书,方可投入使用;
二、主要审查内容
1.建筑依据地形、地理位置及土地自然环境资源进行合理规划;
2.建筑室内外环境间的分割符合城乡规划和建筑物的设计要求;
3.建筑物满足当地的环境和节能控制的要求,设计考虑能源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
4.建筑物围护结构和元件的设计及其结构耐力能满足建筑物使用和安全运行;
5.建筑物室内各项设备设施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设计技术要求,保证室内空气质量;
6.建筑物的公共设施设计必须满足四川省的工业和行政管理的规定;
7.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多方采用绿色建筑材料和技术;
8.该项目完成后应符合四川省的发展战略和绿色建筑的要求。

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doc 64页)

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doc 64页)

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doc 64页)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试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2月2总则1.1为贯彻执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37/T5043-2015,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全面、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要点。

1.2 本要点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一星级绿色建筑的要求,充分考虑我省地域特点、气候条件及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37/T5043-2015进行整合、优化而形成的,适用于新建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同时可指导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1.3控制项应全部满足本要点的要求。

“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5类评价项,每类最多允许有1项不达标,即可判定为总体达标。

1.4 设计单位应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依据本要点进行自我评判,并填写施工图设计审查表(见附录)。

当评价项不满足1.3要求时,设计单位应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进行评分判断,并提供自评报告。

1.5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依据本要点,分专业对设计单位的自评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1.6 绿色建筑的设计及施工图审查,除执行本要点外,尚应符合国家、山东省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建筑专业2.1 节地与室外环境(1)控制项2.1.1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审查内容】(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对场地区位、原主要用途、原地形进行简要的介绍,写明规划用地的性质;(2)建筑设计说明中应以项目的环评报告、地勘报告等为依据,写明项目未非法占用及破坏需特殊保护的区域(如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区等)。

2.1.2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最新公文】安徽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最新公文】安徽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安徽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一、总则(一)为指导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做好建筑设计文件的节能审查工作,特制定安徽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二)建设单位要把实施建筑节能标准作为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阶段的基本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企业违反建筑节能的强制性标准;不得明示或暗示有关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各种材料设备。

报送施工图审查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等,必须包括建筑节能的设计内容并且符合有关标准,不得擅自变更经过审查的设计文件。

(三)勘察设计单位要遵循建筑节能法规、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要把节能设计落实到建筑热工和机电设备等各个专业;不符合节能标准的设计为不合格设计。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违反建筑节能标准为建设单位搞另一套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把建筑节能设计作为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重点,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设计标准进行审查,在施工图审查报告中专列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

对不符合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颁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把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关。

(五)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内容为准.二、审查依据(一)《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三)《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34/1466-2011(四)《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34/1467—2011(五)《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六)《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七)《建筑幕墙》GB/T 21086-2007(八)《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九)《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376—2012(十)《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04(十一)《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十二)《住宅建筑规范》 GB 50368-2005(十三)《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十四)《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06(十五)《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2008(十六)《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 176-2009(十七)《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十八)《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十九)《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二十)《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二十一)《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40—2010(二十二)《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 50362—2005(二十三)《节能建筑评价标准》GB/T 50668-2011(二十四)《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DB 34 854-2008(二十五)《汽车库照明节能设计规范》 DB 34/T1116—2009(二十六)现行国家、地方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技术标准和规程三、审查要点(一)建筑热工设计1。

施工图审查要点(建筑)

施工图审查要点(建筑)

施工图审核要点(建筑)一、前置条件审核1、审核宗地号、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2、审核建筑专业图纸是否齐全(总图、平、立、剖面图,平面放大图、墙身大样图、楼梯大样图、门窗大样图、其他节点大样、设计说明、人防专项、节能专项、绿色建筑专篇等)。

3、审核施工图是否与建筑方案图及景观方案设计上吻合,是否与建筑和景观方案公示图吻合。

二、规划及指标审核1、审核经济技术指标中的建设用地面积、规定容积率、绿地率、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车位数、公共配套各功能房面积等指标与土地出让合同、用地规划许可证、方案公示图、方案批复一致。

2、审核红线退线距离、红线坐标点、裙房及塔楼退线距离、地下室轮廓线退红线距离等是否满足规划要点要求。

3、审核日照间距或日照小时数是否满足用地相关日照测算要求。

4、审核所有道路(包括消防通道、人行出入口、车行出入口)的名称、宽度、转弯半径和各控制点标高,有开向城市道路的机动车口的,要标注开口距离道路交叉口距离。

5、审核场地内部车行交通流线是否合理,人车是否分流,到达离开车流是否便捷顺畅,高峰期车辆排队对城市交通造成拥堵的措施。

6、审核建筑高度是否符合规证要求及航空限高要求。

三、图纸深度审核1、审核轴线号是否齐全,标注距离.位置.尺寸是否齐全且与各对应单体对应一致,其中包括图纸目录、图签部分、图纸的主要内容部分。

2、审核建筑轴线交点定位坐标是否齐全(每栋建筑不少于3个定位坐标),且轴线与单体建筑图一致。

3、审核场地地形图、坐标系与规划局提供规划许可证附图是否一致。

4、审核平面方案两道尺寸线,施工图三道尺寸线,施工图立面是否有门窗洞口标高,剖面标高是否准确,与总图及立面、详图标高是否一致。

5、审核核心筒、楼电梯、卫生间是否有放大平面图,详细标注细部尺寸及做法。

6、审核各平面是否有面积计算简图,标明全部计算面积、计算一半面积及不计算面积部分。

7、审核建筑立面图纸是否有遗漏,被遮挡立面应单独绘制。

云南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云南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云南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一、总则1。

1为规范云南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使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特制定本要点。

1。

2本要点主要适用于云南省一般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设计文件的审查.1。

3为方便施工图设计审查部门使用,本要点将强制性条文也逐条列入。

1。

4本要点所涉及的内容主要从以下标准和规范中摘录,在本要点颁布之后,如下述标准和规范有修订(或补充)时,应以修订(或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有新标准和规范修订时,应以新标准和规范为准。

1、《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3、《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

4、《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

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1。

5本要点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建筑节能包括建筑节能、暖通空调节能、电气节能、设计的基本要求,并不是节能设计的全部内容,设计单位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的规定,无论是否属于审查内容,均应承担设计责任。

1.6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根据本要点的规定进行审查,否则应承担失察责任。

1.7对于审查中发现的违反强制性条文、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规定的问题必须修改,否则不予通过,对于强制性条文以外本要点的其他问题,如未能严格执行应有依据。

1。

8鉴于云南省气象特定条件,应根据建筑所在气候区划地域特定条件相应规范要点审查。

除公共建筑统一依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审查外,居住建筑:ⅥC区采暖建筑按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审查;ⅢC、ⅤA区采暖建筑按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审查;ⅤB区设有空气调节建筑及ⅣB区按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相关规定要点审查.温和地区无采暖、无空调的一般建筑工程围护结构应基本符合节能设计标准规定。

施工图节能审查

施工图节能审查

附件2:
上海市公共建筑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
建筑节能审查要点
一、基本要求
受建委委托的审图机构在审查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当将建筑节能内容列入审查范围。

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审查要点
(一)审查依据
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4、《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2002);
5、《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
6、《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第76号部长令);
7、《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第81号部长令);
8、《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第50号市长令);
9、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上海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市建设交通委沪建建[2005]212号);
10、国家、本市现行的相关建筑节能标准和规程。

(二)审查内容
1、核查初步设计方案中涉及建筑节能的审查意见;
2、建筑节能设计所选用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用能设备和再生能源利用等符合标准和规程规定的情况;
3、建筑节能设计所选择的围护结构材料及其计算书的符合情况;
4、建筑节能计算书的计算结果情况。

山东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要点

山东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要点

实用文档附件1山东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要点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9月1 总则1.1 为贯彻执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7/T 5043-2021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37/T 5097-2021,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全面、健康、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要点。

1.2 本要点依据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37/T 5097-2021基本级绿色建筑的要求,充分考虑我省地域特点、气候条件及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7/T 5043-2021进行整合、优化而形成的,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同时可指导绿色建筑设计。

1.3 本要点审查内容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37/T 5097-2021中的全部控制项,当绿色建筑设计全部满足本要点要求时,绿色建筑等级为基本级。

1.4 设计单位应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依据本要点进行自我评判。

1.5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依据本要点,分专业对设计单位的自评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1.6 绿色建筑的设计及施工图审查,除执行本要点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建筑专业2.1 安全耐久2.1.1 场地应避开滑坡、泥石流等地质危险地段,易发生洪涝地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涝基础设施;场地应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应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的危害。

【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审查内容】(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以项目的环评报告、地勘报告、土壤氡检测报告为依据,写明场地内自然条件,如有无洪涝、滑坡、泥石流、土壤氡最高浓度、电磁辐射等潜在威胁;(2)建筑场地与各类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相应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距离等控制要求,对场地中的不利地段或潜在危险源应采取必要的避让、防护或控制、治理等措施,对场地中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应采取有效的治理与防护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符合各项安全标准;(3)场地的防洪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及《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 50805的规定;选址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 50143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土壤中氡浓度的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规定;电磁辐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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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X.暖通专业施工图(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X.暖通专业施工图(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X.电气专业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要点:X.给排水专业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要点: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基本明确的几个问题(建筑专业)1、民用建筑的分类:①按GB50352-2005 3.1.1 民用建筑按其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

居住建筑——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

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②根据上述定义,从建筑节能设计的角度可细化为:居住建筑:住宅(含公寓式住宅)、宿舍、附设在住宅内的幼托、老年公寓。

公共建筑:办公、科研、商业服务、文化、纪念、观演、体育、交通、医疗、学校(除宿舍外)、园林、独立建造的幼托建筑等。

③地下建筑根据使用功能可分别考虑:a.作为地下商场及娱乐场所,有采暖空调功能的按公共建筑计。

主要应考虑地下室侧墙和地面的热阻及顶板(注意防潮、换气)。

b.作为车库、设备用房、库房的,因其使用条件和建筑标准与一般民用建筑有较大差别,不考虑建筑节能设计。

2.工业建筑中涉及到的车间端头的生活间、办公楼、综合楼等分别按下列情况考虑建筑节能设计。

①由于车间的生活间,多数底层是为车间服务的工具间、设备间及出口等,上部为车间管理和技术服务用房,所占面积体积比例较小,可以暂不考虑建筑节能设计。

②独立的办公楼、综合楼、宿舍等,应分别按公共建筑、居住建筑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3.吊层由于重庆的地形特点,在建筑设计中,吊层情况时有出现。

①吊层中有部分外墙紧贴挡土墙,计算体形系数时,此部分外墙不必计入外墙面积,但要核算侧壁热阻。

②若不紧贴,留有空间,应计算外墙表面积。

4.底部楼板的界定①首层架空(无外围护结构)的二层楼板,有地下室且地下室为自然通风、排烟的车库,设备用房的首层楼板,应按底部自然通风的架空楼板考虑。

②有地下汽车库,但车库为机械排烟和通风的,居住建筑可按楼板考虑;公共建筑由于无楼板性能要求,但有地面热阻要求,应按地面考虑。

③有地下室,地下一层或地下一、二层为商业用房的,居住建筑不考虑底板的节能措施。

④有地下室,地下一层或地下一、二层为商业用房,而地下二层或地下三层为车库的,地下一层或地下二层的底楼板应按地面考虑。

5.上部为住宅的商住楼、综合楼①有商业网点的按居住建筑考虑节能设计。

②上部为住宅,下部及裙房为商业或其办公、娱乐等用房时,应分别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节能标准进行设计。

6.小区建筑中多栋建筑,原则上应分别进行节能设计计算,若某几栋,平面、立面、层数,开窗及朝向等均一样,可只算其中一栋。

但若朝向不同,即使其它都一样,应分别计算。

7.窗的物理性能应按GB/TXXXX-2002确定。

说明:上次讨论中对上述4的争论较大,鉴于在培训学习时,曾讲到过此方面的要求,从建筑节能的实际情况出发,将此内容又细化,请再次考虑,故暂又列入。

施工图审查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及疑难问题暖通空调专业(征求意见稿)二○○六年三月1. 处于地下层的柴油发电机储油间的通风设计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等附属房间,应设置排风装置。

排风管可并入机房的排风系统,但在接至储油间的排风支管上应设70℃关闭的防火阀。

承担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独立的或合用的系统排风机应采用防爆型风机。

1.说明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8.5.3.2条和《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10.3.12条第3款,穿越储油间的隔墙和楼板处的排风管上应设置防火阀。

根据《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3年版)4.5.1条第5款,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的通风量不小于3次的换气量。

根据《技术措施防空地下室》 (2003年版)4.3.8条“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等附属房间,应设置排风装置。

排风管可并入电站的排风系统,但在接至储油间的排风支管上应设防火阀。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防火规范》GB 50038-2005 5.7.7条“柴油电站的储油间应设排风装置。

排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每小时5次,接至储油间的排风管道上应设70℃关闭的防火阀。

”轻柴油为丙A类液体,闪点应在60℃以上,但是,由于国内实际油品供应状况,闪点低于标准数值的现象存在,故规定排风机应采用防爆型风机。

当采用合用排风系统时,考虑通风运行停止期间较长,会发生柴油蒸气的积聚,导致风道内柴油蒸气浓度增加,同时注意到国内出现有商品柴油闪点低于60℃的现象时有发生。

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对轻柴油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5%。

问题之一是部分产品闪点不合格。

闪点是柴油安全性能的重要指标,闪点过低将对柴油贮存的安全性带来极大的隐患,因此国家标准严格规定柴油的闪点值为≥55℃。

但在抽查中,有4个批次产品闪点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 44.4%,其中闪点最低的产品测定值仅为17℃,比标准值低38℃。

因此为保证通风系统启动时的安全,仍规定排风机应采用防爆型风机。

2. 处于地下层燃气直燃溴化锂冷(热)水机组和燃气热水机组机房的通风设计2.1燃气直燃溴化锂冷(热)水机组和燃气热水机组机房,应有独立的机械通风系统。

风机应选用防爆型。

事故通风装置应与可燃气体探测器联锁。

机械通风装置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通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机房的正常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确定;2机房房的事故排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确定;3机房的送风量应为排风量与燃烧所需空气量之和;4燃气调压间连续排风量不应小于每小时3次换气,事故排风量不应小于每小时12次换气;2.1说明根据下列规范或手册规定确定本条。

根据《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 第13.3.6条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燃气锅炉间,应有每小时不少于3次的换气量。

换气量中不包括锅炉燃烧用风量。

安装在有爆炸危险房间内的通风装置应防爆。

第13.3.7条燃气调压间等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应有每小时不少于3次的换气量。

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并应用每小时换气不少于8次的事故通风装置。

通风装置应防爆。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强条10.3.17条燃油、燃气锅炉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设施。

燃气锅炉房应选用防爆型的事故排风机。

设置机械通风设施时,其机械通风装置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通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2 燃气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宜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确定;3 燃气锅炉房的事故排风量,宜按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确定。

根据《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3年版)4.1.33条燃气、燃油直燃型溴化锂冷(热)水机组的机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设施。

设置机械通风设施时,其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燃气直燃机房的通风量,宜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确定。

2燃气直燃机房的事故排风量,宜按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确定。

根据《设备专业建筑设计技术细则》(2005年版)17.4.3条3(1)1 燃气锅炉间、燃油直燃机房的通风量,不应有小于每小时6次换气,事故排风量不应小于每小时12次换气;3(1)3)锅炉间、直燃机房的送风量应为排风量与燃烧所需空气量之和;3(2)燃气调压间连续排风量不应小于每小时3次换气,事故排风量不宜小于每小时12次换气;4.事故通风装置应与可燃气体探测器联锁。

5.有爆炸危险的房间的通风设备应防爆。

2.2 燃气直燃溴化锂冷(热)水机组和燃气热水机组机房,机组后的烟道上,均应装设防爆门或防爆膜,防爆门和防爆膜直径不应小于200mm,防爆门的位置应有利于泄压和避免危及人员安全。

两台或两台以上机组共用烟道时,至总烟道的每个支烟道上应设置闸板或蝶阀,并在闸板或蝶阀上应有直径不小于15mm的孔洞。

机组排烟烟道按壁面温度300℃考虑,烟道外壁应设置隔热层。

2.2 说明根据下列规范或手册规定确定本条。

根据《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 第2.0.14条燃油、燃气和煤粉锅炉后的烟道上,均应装设防爆门。

防爆门的位置应有利于泄压,当爆炸气体有可能危及操作人员安全时,防爆门上应装设泄压导向管。

根据《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3年版)9.11.4条第3款在容易积聚烟气的烟道处应设置泄爆口,……。

泄爆口材料可用0.3mm铝合金板或5mm 厚石棉板。

第4款应设置防止倒风的装置。

第6款至总烟道的每个支烟道上应设置闸板或蝶阀,并在闸板或蝶阀上应有直径不小于15mm的孔洞。

根据《设备专业建筑设计技术细则》(2005年版)21.2.12条第11款燃油、燃气锅炉后烟道的转弯烟室和易受炉内爆炸波冲击部位应装设防爆门,防爆门和防爆膜直径不应小于200mm,防爆门的位置应有利于泄压和避免危及人员安全。

3 建筑专业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第5.3.3条,在汽车坡道出入口设置了防火卷帘时,当电气专业采用了防火卷帘分段延时下降控制时,直接邻接汽车坡道出入口的防烟分区,可利用对外通道进行自然补风。

不与汽车坡道出入口邻接的防烟分区,仍应同时设置进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3.说明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第8.2.7条,汽车库内无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进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4.当车库面积小于≤2000m2时,如果车库内最远点距自然排烟口的水平距离超出30m时,对该超出30m区域,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4.说明依据为《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9.2.4条“自然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的水平离不应超出30m。

”根据《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3年版)4.1.6条“自然排烟口,……。

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5.地下汽车库的通风系统的风机当采用单速轴流式风机时,则应于通风系统中风机进出口设置消声装置。

5. 说明单速轴流式风机的噪声数值偏高,A声级多为80dB左右,故应采取消声措施。

6.. 排烟系统的风机当采用柜式离心风机时,应设置于专用的风机房内。

6.说明依据重庆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DB 50/201-2005 7.3.12条“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可采用排烟轴流风机或普通离心风机,安装在室内的普通离心风机应设专用机房。

”7.建筑内风管穿越变形缝隔墙处的两侧应设防火阀,无隔墙的变形缝处可不设防火阀,同时,穿越无隔墙的变形缝处应采用防火软接。

7.说明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8.5.3条条文解释图26,表达的是风管穿越变形缝隔墙处的两侧应设防火阀的做法。

显然,当该处无隔墙,实际是同一防火分区空间,此时,两侧就无需设置防火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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