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签证与报告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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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报告系统

船舶报告系统

船舶报告系统
船舶报告系统(Vessel Reporting System)是用于船舶管理和
监控的信息系统。

它旨在提供船舶和港口运营者之间的实时通信和报告机制,以确保船舶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船舶报告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
1. 船舶位置和状态报告:船舶通过系统向港口运营者报告其实时位置、航行速度、货物状态等信息,以便进行船舶流量管理和货物运输规划。

2. 船舶安全报告:船舶报告系统可以收集和分析船舶的安全数据,如船舶状况、船员健康状况、安全设备使用情况等,以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的安全。

3. 船舶货物报告:船舶报告系统能够实时报告船舶的货物数量、种类、状态等信息,以便港口运营者进行货物库存管理和调度计划。

4. 船舶排放报告:船舶报告系统可以监测和报告船舶的废气排放、废水排放等环境影响数据,以便政府和环保部门对船舶排放进行监管和管理。

船舶报告系统通常由船舶和港口运营者共同使用,通过信息交流和数据共享来实现船舶管理和监控的目的。

它可以提高船舶运输的效率和安全性,并有助于优化港口运营和资源调度。

总之,船舶报告系统是一种用于船舶管理和监控的信息系统,通过实时通信和报告机制,确保船舶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船舶进出港签证和定期签证办理所需材料(全部)

船舶进出港签证和定期签证办理所需材料(全部)

船舶进出港签证和定期签证办理所需材料(全部)
对于船舶进出港签证和定期签证办理所需材料(全部)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1、船舶进、出港签证报告单;
2、船舶签证簿;
3、船员适任证书;
4、有效保险⽂书、证明⽂件;
5、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
6、船舶国籍证书;
7、船舶检验证书;
8、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9、船舶港务费缴纳或者免于缴纳证明;
10、在固定⽔域范围内航⾏和定线航⾏的船舶的情况证明(短期定期签证);
11、安全诚信船舶及安装并按规定使⽤船舶⾃动识别系统的证明(年度定期签证);
12、与有关⾦融机构签订的船舶港务费交纳协议(年度定期签证);
上述内容来源于店铺⼩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店铺律师。

船舶进出港签证报告

船舶进出港签证报告

船舶进出港签证报告I. 引言近年来,我国船舶进出港数量不断增加,而与之相关的签证工作也日益繁忙。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掌控船舶进出港签证工作,特制作本报告。

II. 报告背景船舶进出港签证是指船舶在进出我国主管海事管理部门管辖的港口或者港区时,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向海事管理部门申领的凭证。

根据《海商法》《港口法》《海关法》等法律法规,船舶转场前需进行进出港登记申报,并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证明材料,政府机构必须核实材料真实性和船舶符合要求的合法性,方能出具相应证件和凭证。

III. 报告内容1. 船舶进出港签证申请表格:申请表格是船舶进出港签证申请的主要环节,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设置有效的申领管控流程。

2. 签证材料的审核流程:在船舶进出港签证申请过程中,海事管理部门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审核环节应当设置相应的流程和责任人。

3. 签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船舶进出港签证管理信息系统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环节。

信息化建设将大量减少纸质流转环节,提高操作效率和管理效果,同时增强信息的可管理性和可追溯性。

4. 签证审核标准和政策制定:为了严格模板化管理,需要对船舶进出港签证审核标准和政策进行系统化制定,使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执行时有可依之规范。

IV. 结论目前,我国正处于进一步加强对于船舶进出港签证管理的过程中。

建立系统性的船舶进出港管理信息系统、制定规范化的管理流程和标准,并进行强制、科学的培训教育,是国家机构和企业机构提高管理和监管能力、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重要步骤。

未来,我们将不断完善船舶进出港签证管理政策,力争最小化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国船舶进出港管理工作的质量不断提升。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确定海事通APP为船舶进出港报告公共服务移动端唯一渠道的通告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确定海事通APP为船舶进出港报告公共服务移动端唯一渠道的通告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确定海事通APP为船舶进出港报告公共服务移动端唯一渠道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24.11.25•【文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通告2024年第16号•【施行日期】2024.1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通告2024年第16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确定海事通APP为船舶进出港报告公共服务移动端唯一渠道的通告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向全国推广应用海事通APP的通告》(2024年第10号),海事通APP已于2024年8月15日起在全国推广。

推广应用以来,船方通过海事通APP进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优化海事政务服务,便利广大企业、群众办理业务,现明确海事通APP为船舶进出港报告的对外公共服务移动端唯一渠道。

具体通告如下:一、时间安排2024年12月15日起,统一使用海事通APP进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其他办理同类业务的服务网站和APP将停用船舶进出港报告功能。

二、有关要求请广大企业、群众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及时调整船舶进出港报告办理渠道,并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进出港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海船舶〔2021〕143号)的有关要求,规范、及时、准确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

三、使用操作用户可扫描本通告附件二维码获取海事通APP下载渠道和船舶进出港报告操作指南,在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可通过“400-80-12395”全国海事服务电话或海事通APP“进出港报告模块-帮助信息”咨询或提出工作建议。

特此通告。

附件:下载渠道和操作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24年11月25日。

船舶智慧报告系统设计方案

船舶智慧报告系统设计方案

船舶智慧报告系统设计方案船舶智慧报告系统是一个基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系统,旨在帮助船舶管理者和船员提供实时、准确的船舶运行报告和决策支持。

下面是一个船舶智慧报告系统的设计方案,包括系统架构、功能模块和实施计划。

一、系统架构船舶智慧报告系统的架构可以分为四层:用户界面层、应用层、数据处理层和数据存储层。

1. 用户界面层:提供用户登录、报告查询、报告生成和数据可视化等功能,可以通过Web页面或移动应用实现。

2. 应用层:负责处理用户请求,包括用户身份验证、报告生成和查询,以及与其他系统的数据交互。

3. 数据处理层:主要负责对原始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包括数据清洗、数据挖掘和模型训练等任务。

4. 数据存储层:用于存储处理后的数据,包括船舶运行数据、报告生成数据和模型训练数据等。

二、功能模块船舶智慧报告系统的功能模块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船舶数据采集:通过传感器、船舶设备和航行记录仪等采集船舶的运行数据,包括位置、速度、燃油消耗、发动机状态等。

2. 报告生成:根据用户需求和船舶运行数据,生成各种类型的报告,如运行状态报告、燃油消耗报告、故障诊断报告等。

3. 报告查询:提供用户查询历史报告的功能,可以按时间、船舶编号、报告类型等进行查询。

4. 数据分析:对船舶运行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潜在问题和趋势,并提供决策支持。

5. 预测和优化:使用机器学习和数据挖掘技术,对船舶运行数据进行建模和预测,优化船舶运行策略,降低燃油消耗和维护成本。

6. 数据可视化:将船舶运行数据和报告结果以可视化的方式展示给用户,提供直观的信息展示和分析工具。

三、实施计划实施船舶智慧报告系统需要以下步骤:1. 需求分析:与船舶管理者和船员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明确系统功能和性能要求。

2. 数据采集和清洗:根据需求确定需要采集的数据项和传感器配置,设计数据采集系统,并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清洗和预处理。

3. 模型开发和训练:根据用户需求和数据特点,选择合适的机器学习算法和模型,对船舶运行数据进行特征提取、模型训练和验证。

船舶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新版2.0)功能说明

船舶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新版2.0)功能说明

船舶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更改版)功能说明二ОО八年九月目录1 综合工作台 (1)1.1在港船舶动态查询 (1)1.1.1 菜单路径 (1)1.1.2 功能描述 (1)1.2船舶历史动态查询 (1)1.2.1 菜单路径 (1)1.2.2 功能描述 (1)1.3港务费制单查询 (2)1.3.1 菜单路径 (2)1.3.2 功能描述 (2)1.4IC卡内信息查询 (2)1.4.1 菜单路径 (2)1.4.2 操作步骤 (2)2 船舶签证 (3)2.1船舶报告管理 (3)2.1.1 航次报告信息录入 (3)2.1.2 航次报告信息修改 (3)2.1.3 航次报告信息查询 (4)2.1.4 列表报告信息录入 (4)2.1.5 列表报告信息修改 (5)2.1.6 列表报告信息查询 (5)2.1.7 汇总报告信息录入 (6)2.1.8 汇总报告信息修改 (6)2.1.9 汇总报告信息查询 (6)2.2船舶签证管理 (7)2.2.1 进出港签证录入 (7)2.2.2 签证信息查询 (8)2.2.3 签证信息修改 (9)2.2.4 签证登记簿 (9)2.3船舶定期签证 (9)2.3.1 定期签证查验录入 (10)2.3.2 定期签证查验查询 (10)2.3.3 定期签证查验修改 (10)3 进出口岸管理 (11)3.1船舶申报 (11)3.1.1 船舶进口岸(7日)申请录入 (11)3.1.2 船舶进出口查验录入 (12)3.1.3 船舶申报修改 (12)3.1.4 船舶申报查询 (12)3.1.5 船舶申报审批 (13)3.2口岸查验 (13)3.2.1 进出口查验录入 (13)3.2.2 查验信息查询 (14)3.2.3 查验信息修改 (15)3.2.4 查验登记簿 (15)3.2.5 打印进口岸办妥通知单 (15)3.2.6 打印出口许可证 (16)3.2.7 打印定期出口许可证 (16)4 船舶安全检查 (17)4.1国内船舶安检 (17)4.1.1 国内安检信息录入 (17)4.1.2 国内安检信息修改 (17)4.1.3 国内安检信息查询 (18)4.2船舶PSC检查 (18)4.2.1 PSC安检信息录入 (18)4.2.2 PSC安检信息修改 (19)4.2.3 PSC安检信息查询 (19)5 船舶分类分级管理 (20)5.1重点跟踪船舶管理 (20)5.1.1 重点跟踪船舶信息录入 (20)5.1.2 重点跟踪船舶信息修改 (20)5.1.3 重点跟踪船舶录入审核/审批 (21)5.1.4 解除重点跟踪船舶申请 (21)5.1.5 重点跟踪船舶解除审核/审批 (21)5.1.6 重点跟踪信息查询 (22)5.2协查船舶管理 (22)5.2.1 协查船舶录入 (22)5.2.2 协查船舶修改 (23)5.2.3 协查船舶回复 (23)5.2.4 协查船舶解除 (23)5.2.5 协查船舶上报审批 (24)5.2.6 协查信息查询 (24)6 船籍港管理 (26)6.1滞留船舶信息 (26)6.1.1 滞留船舶信息录入 (26)6.1.2 滞留船舶信息修改 (26)6.1.3 滞留船舶信息查询 (26)6.2船员违法信息管理 (27)6.2.1 船员违法信息录入 (27)6.2.2 船员违法信息修改 (27)6.2.3 船员违法信息查询 (28)6.3行政处罚信息管理 (28)6.3.1 行政处罚信息录入 (28)6.3.2 行政处罚信息修改 (28)6.3.3 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29)6.4船舶事故信息管理 (29)6.4.1 船舶事故信息录入 (29)6.4.2 船舶事故信息修改 (29)6.4.3 船舶事故信息查询 (30)6.5签证簿信息管理 (30)6.5.1 签证簿发放 (30)6.5.2 签证簿查询 (31)7 船舶基本信息 (32)7.1船舶基本信息录入 (32)7.1.2 功能描述 (32)7.2船舶基本信息修改 (33)7.2.1 菜单路径 (33)7.2.2 功能描述 (33)7.3船舶基本信息查询 (33)7.3.1 菜单路径 (33)7.3.2 功能描述 (33)8 系统维护 (34)8.1泊位字典 (34)8.1.1 菜单路径 (34)8.1.2 功能描述 (34)8.2代理字典 (34)8.2.1 菜单路径 (34)8.2.2 功能描述 (34)8.3经营航线字典 (35)8.3.1 菜单路径 (35)8.3.2 功能描述 (35)8.4签证机构字典 (35)8.4.1 菜单路径 (35)8.4.2 功能描述 (35)8.5直属局港口对照 (35)8.5.1 菜单路径 (35)8.5.2 功能描述 (35)8.6海事机构港口对照字典 (36)8.6.1 菜单路径 (36)8.6.2 功能描述 (36)8.7系统参数设置 (36)8.7.1 菜单路径 (36)8.7.2 功能描述 (36)8.8机构参数设置 (36)8.8.1 菜单路径 (36)8.9业务处理信息跟踪查询 (37)8.9.1 菜单路径 (37)8.9.2 功能描述 (37)8.10业务表信息修改查询 (37)8.10.1 菜单路径 (37)8.10.2 功能描述 (37)8.11公告栏维护 (38)8.11.1 公告信息录入 (38)8.11.2 公告栏信息修改 (38)8.11.3 公告栏信息查询 (38)8.12在港船舶列表清理 (39)8.12.1 菜单路径 (39)8.12.2 功能描述 (39)8.13保安等级发布 (39)8.13.1 菜单路径 (39)8.13.2 功能描述 (39)9 统计报表 (39)9.1分国别进出港船舶统计 (39)9.1.1 菜单路径 (39)9.1.2 功能描述 (40)9.2对外开放港口进出港船舶统计 (40)9.2.1 菜单路径 (40)9.2.2 功能描述 (40)9.3分船种分吨级进出港统计 (40)9.3.1 菜单路径 (40)9.3.2 功能描述 (40)9.4分船种分客位进出港船舶统计 (41)9.4.1 菜单路径 (41)9.4.2 功能描述 (41)9.5内河船舶进出港统计 (41)9.5.1 菜单路径 (41)9.6进出港船舶分货类货运量统计 (42)9.6.1 菜单路径 (42)9.6.2 功能描述 (42)9.7海船安全检查情况统计 (42)9.7.1 菜单路径 (42)9.7.2 功能描述 (42)9.8内河船安全检查情况统计 (42)9.8.1 菜单路径 (42)9.8.2 功能描述 (42)9.9船舶进出港情况统计 (43)9.9.1 菜单路径 (43)9.9.2 功能描述 (43)9.10船舶进出港情况单船统计 (43)9.10.1 菜单路径 (43)9.10.2 功能描述 (43)9.11统计报表生成 (43)9.11.1 菜单路径 (43)9.11.2 功能描述 (44)9.12辖区数据对比图表展示 (44)9.12.1 菜单路径 (44)9.12.2 功能描述 (44)10 系统管理 (45)10.1机构管理 (45)10.1.1 菜单路径 (45)10.1.2 功能描述 (45)10.2用户管理 (45)10.2.1 菜单路径 (45)10.2.2 功能描述 (45)10.3角色管理 (47)10.3.1 菜单路径 (47)10.3.2 功能描述 (47)10.4.1 菜单路径 (48)10.4.2 功能描述 (48)10.5菜单管理 (48)10.5.1 菜单路径 (48)10.5.2 功能描述 (49)10.6组间授权 (49)10.6.1 菜单路径 (49)10.6.2 功能描述 (49)10.7修改密码 (49)10.7.1 菜单路径 (49)10.7.2 功能描述 (49)10.8访问监控 (50)10.8.1 菜单路径 (50)10.8.2 功能描述 (50)10.9缓存监控 (50)10.9.1 菜单路径 (50)10.9.2 功能描述 (50)10.10风格切换 (50)10.10.1 菜单路径 (50)10.10.2 功能描述 (50)1综合工作台包括在港船舶动态查询、船舶历史动态查询、港务费制单查询和IC卡信息查询。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船长指南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船长指南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船长指南
自查报告。

日期,2022年10月1日。

尊敬的船员们,。

根据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的要求,我们进行了一次船长指南的自查报告,以确保
船舶的安全运行和合规性。

以下是我们的自查报告结果:
1. 船舶设备和设施的检查。

我们对船舶的主要设备和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确认它们都处于良好的
工作状态。

所有紧急设备和救生设备都已经进行了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并且处于可用状态。

2. 船员的培训和技能。

我们对船员的培训记录进行了审查,确认所有船员都已经接受了必要的培训,并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

所有船员都已经参加了最近的安全培训,并熟悉了船舶报告系统的操作流程。

3. 船舶的文书工作和记录。

我们对船舶的文书工作和记录进行了审查,确认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记录都已
经完整、准确地保存和更新。

我们已经及时提交了所有必要的报告和申请,确保船舶的合规性和良好的管理。

总结,经过自查,我们确认船舶的设备和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船员具备必要的培训和技能,船舶的文书工作和记录也是完整和准确的。

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的要求,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和合规性。

谢谢大家的配合和努力!
船长,XXX。

日期,2022年10月1日。

船舶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新版20功能说明

船舶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新版20功能说明

船舶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更改版)功能说明二ОО八年九月目录1 综合工作台 (1)1.1在港船舶动态查询 (1)1.1.1 菜单路径 (1)1.1.2 功能描述 (1)1.2船舶历史动态查询 (1)1.2.1 菜单路径 (1)1.2.2 功能描述 (1)1.3港务费制单查询 (2)1.3.1 菜单路径 (2)1.3.2 功能描述 (2)1.4IC卡内信息查询 (2)1.4.1 菜单路径 (2)1.4.2 操作步骤 (2)2 船舶签证 (3)2.1船舶报告管理 (3)2.1.1 航次报告信息录入 (3)2.1.2 航次报告信息修改 (3)2.1.3 航次报告信息查询 (4)2.1.4 列表报告信息录入 (4)2.1.5 列表报告信息修改 (5)2.1.6 列表报告信息查询 (5)2.1.7 汇总报告信息录入 (6)2.1.8 汇总报告信息修改 (6)2.1.9 汇总报告信息查询 (6)2.2船舶签证管理 (7)2.2.1 进出港签证录入 (7)2.2.2 签证信息查询 (8)2.2.3 签证信息修改 (9)2.2.4 签证登记簿 (9)2.3船舶定期签证 (9)2.3.1 定期签证查验录入 (10)2.3.2 定期签证查验查询 (10)2.3.3 定期签证查验修改 (10)3 进出口岸管理 (11)3.1船舶申报 (11)3.1.1 船舶进口岸(7日)申请录入 (11)3.1.2 船舶进出口查验录入 (12)3.1.3 船舶申报修改 (12)3.1.4 船舶申报查询 (12)3.1.5 船舶申报审批 (13)3.2口岸查验 (13)3.2.1 进出口查验录入 (13)3.2.2 查验信息查询 (14)3.2.3 查验信息修改 (15)3.2.4 查验登记簿 (15)3.2.5 打印进口岸办妥通知单 (15)3.2.6 打印出口许可证 (16)3.2.7 打印定期出口许可证 (16)4 船舶安全检查 (17)4.1国内船舶安检 (17)4.1.1 国内安检信息录入 (17)4.1.2 国内安检信息修改 (17)4.1.3 国内安检信息查询 (18)4.2船舶PSC检查 (18)4.2.1 PSC安检信息录入 (18)4.2.2 PSC安检信息修改 (19)4.2.3 PSC安检信息查询 (19)5 船舶分类分级管理 (20)5.1重点跟踪船舶管理 (20)5.1.1 重点跟踪船舶信息录入 (20)5.1.2 重点跟踪船舶信息修改 (20)5.1.3 重点跟踪船舶录入审核/审批 (21)5.1.4 解除重点跟踪船舶申请 (21)5.1.5 重点跟踪船舶解除审核/审批 (21)5.1.6 重点跟踪信息查询 (22)5.2协查船舶管理 (22)5.2.1 协查船舶录入 (22)5.2.2 协查船舶修改 (23)5.2.3 协查船舶回复 (23)5.2.4 协查船舶解除 (23)5.2.5 协查船舶上报审批 (24)5.2.6 协查信息查询 (24)6 船籍港管理 (26)6.1滞留船舶信息 (26)6.1.1 滞留船舶信息录入 (26)6.1.2 滞留船舶信息修改 (26)6.1.3 滞留船舶信息查询 (26)6.2船员违法信息管理 (27)6.2.1 船员违法信息录入 (27)6.2.2 船员违法信息修改 (27)6.2.3 船员违法信息查询 (28)6.3行政处罚信息管理 (28)6.3.1 行政处罚信息录入 (28)6.3.2 行政处罚信息修改 (28)6.3.3 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29)6.4船舶事故信息管理 (29)6.4.1 船舶事故信息录入 (29)6.4.2 船舶事故信息修改 (29)6.4.3 船舶事故信息查询 (30)6.5签证簿信息管理 (30)6.5.1 签证簿发放 (30)6.5.2 签证簿查询 (31)7 船舶基本信息 (32)7.1船舶基本信息录入 (32)7.1.2 功能描述 (32)7.2船舶基本信息修改 (33)7.2.1 菜单路径 (33)7.2.2 功能描述 (33)7.3船舶基本信息查询 (33)7.3.1 菜单路径 (33)7.3.2 功能描述 (33)8 系统维护 (34)8.1泊位字典 (34)8.1.1 菜单路径 (34)8.1.2 功能描述 (34)8.2代理字典 (34)8.2.1 菜单路径 (34)8.2.2 功能描述 (34)8.3经营航线字典 (35)8.3.1 菜单路径 (35)8.3.2 功能描述 (35)8.4签证机构字典 (35)8.4.1 菜单路径 (35)8.4.2 功能描述 (35)8.5直属局港口对照 (35)8.5.1 菜单路径 (35)8.5.2 功能描述 (35)8.6海事机构港口对照字典 (36)8.6.1 菜单路径 (36)8.6.2 功能描述 (36)8.7系统参数设置 (36)8.7.1 菜单路径 (36)8.7.2 功能描述 (36)8.8机构参数设置 (36)8.8.1 菜单路径 (36)8.9业务处理信息跟踪查询 (37)8.9.1 菜单路径 (37)8.9.2 功能描述 (37)8.10业务表信息修改查询 (37)8.10.1 菜单路径 (37)8.10.2 功能描述 (37)8.11公告栏维护 (38)8.11.1 公告信息录入 (38)8.11.2 公告栏信息修改 (38)8.11.3 公告栏信息查询 (38)8.12在港船舶列表清理 (39)8.12.1 菜单路径 (39)8.12.2 功能描述 (39)8.13保安等级发布 (39)8.13.1 菜单路径 (39)8.13.2 功能描述 (39)9 统计报表 (39)9.1分国别进出港船舶统计 (39)9.1.1 菜单路径 (39)9.1.2 功能描述 (40)9.2对外开放港口进出港船舶统计 (40)9.2.1 菜单路径 (40)9.2.2 功能描述 (40)9.3分船种分吨级进出港统计 (40)9.3.1 菜单路径 (40)9.3.2 功能描述 (40)9.4分船种分客位进出港船舶统计 (41)9.4.1 菜单路径 (41)9.4.2 功能描述 (41)9.5内河船舶进出港统计 (41)9.5.1 菜单路径 (41)9.6进出港船舶分货类货运量统计 (42)9.6.1 菜单路径 (42)9.6.2 功能描述 (42)9.7海船安全检查情况统计 (42)9.7.1 菜单路径 (42)9.7.2 功能描述 (42)9.8内河船安全检查情况统计 (42)9.8.1 菜单路径 (42)9.8.2 功能描述 (42)9.9船舶进出港情况统计 (43)9.9.1 菜单路径 (43)9.9.2 功能描述 (43)9.10船舶进出港情况单船统计 (43)9.10.1 菜单路径 (43)9.10.2 功能描述 (43)9.11统计报表生成 (43)9.11.1 菜单路径 (43)9.11.2 功能描述 (44)9.12辖区数据对比图表展示 (44)9.12.1 菜单路径 (44)9.12.2 功能描述 (44)10 系统管理 (45)10.1机构管理 (45)10.1.1 菜单路径 (45)10.1.2 功能描述 (45)10.2用户管理 (45)10.2.1 菜单路径 (45)10.2.2 功能描述 (45)10.3角色管理 (47)10.3.1 菜单路径 (47)10.3.2 功能描述 (47)。

船舶报港信息登记流程

船舶报港信息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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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船舶交通管理和船舶报告系统

第章船舶交通管理和船舶报告系统

9.1 船舶交通管理
一、船舶交通管理 航行在VTS区域船舶的注意事项
5、在VTS区域内航行的船舶除应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 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外,还应遵守交 通部和主管机关颁布的有关航行、避让的特别规定。 6、船舶在VTS区域内航行时,应用安全航速行驶,并应遵守 交通部和主管机关的限速规定。 7、船舶在VTS区域内应按规定锚泊,并应遵守锚泊秩序。 8、任何船舶不得在航道、港池和其他禁锚区锚泊,紧急情况 下锚泊必须立即报告VTS中心。 9、船舶在锚地并靠或过驳时,必须符合交通部和主管机关的 有关规定,并应及时通报VTS中心。
9.1 船舶交通管理
一、船舶交通管理 船舶交通管理的定义
vessel traffic management(VTM),通过监控、整顿 船舶交通,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协助船舶航行,减少海难 事故,特别是船舶碰撞、搁浅、触礁这些船舶交通事故的发 生,从而保证船舶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和社会环境,提高船 舶交通的效率。
⑥支持联合行动(support allied activities):在通讯联系、传达 信息、现场指挥等方面和其他海上交通管理部门合作,进行 联合行动。
9.1 船舶交通管理
一、船舶交通管理 航行在VTS区域船舶的注意事项
1、船舶在VTS区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时,必须按主管机关 颁发的《VTS用户指南》所明确的报告程序和内容,通过甚高 频无线电话或其他有效手段向VTS中心进行船舶动态报告。 2、船舶在VTS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或其他紧急情 况时,应通过甚高频无线电话或其他一切有效手段立即向VTS 中心报告。 3、船舶发现助航标志异常、有碍航行安全的障碍物、漂流物 或其他妨碍航行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应迅速向VTS中心报告。 4、船舶与VTS中心在甚高频无线电话中所使用的语言应为汉 语普通话或英语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管理规定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管理规定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保证中国船舶系统的有效运行,提高搜救行动的效率,保障海上人命、财产的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船舶报告系统是指船舶使用规定的报告格式和程序向中国船舶报告管理中心报告,各海上搜救中心应用报告信息对遇险船舶组织救助的一种制度。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由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船舶报告管理中心、区域海上搜救中心、报告接收站和参加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的船舶组成。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的主管机关。

各级海事机构须检查、敦促符合强制参加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的船舶参加中国船舶报告系统,并向志愿参加船舶宣传中国船舶报告系统。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代理人须督促船舶遵守本规定参加船舶报告系统。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其他国家领海和内水以外的北纬9°以北,东经130°以西的海域,以下称“中国船舶报告区域。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航行在中国船舶报告区域内的下列船舶:(一)航行在中国船舶报告区域内,且航行时间超过6小时的下列船舶,必须加入中国船舶报告系统:(一)航行于国际航线300总吨及以上的中国籍船舶;(二)航行于中国沿海航线1600总吨及以上的中国籍船舶;(三)2005年1月1日后航行于中国沿海航线300总吨及以上的中国籍船舶;(二)中国政府鼓励外国籍船舶和本条(一)款规定以外的中国籍船舶志愿加入中国船舶报告系统。

加入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的船舶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六条加入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的船舶应当按照《中国船舶报告系统船长指南》中规定的报告方式、种类、格式、内容和要求进行报告。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船长指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制定并颁布实施。

第七条报告接收站负责接收船舶报告信息,保证及时、准确地将接收到的船舶报告信息提供给船舶报告管理中心,或能够被船舶报告管理中心及时、准确地采集。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代理人应通过有效的通讯方式,及时、准确地向船舶报告管理中心提供船舶报告信息。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管理规定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管理规定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保证中国船舶系统的有效运行,提高搜救行动的效率,保障海上人命、财产的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船舶报告系统是指船舶使用规定的报告格式和程序向中国船舶报告管理中心报告,各海上搜救中心应用报告信息对遇险船舶组织救助的一种制度。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由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船舶报告管理中心、区域海上搜救中心、报告接收站和参加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的船舶组成。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的主管机关。

各级海事机构须检查、敦促符合强制参加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的船舶参加中国船舶报告系统,并向志愿参加船舶宣传中国船舶报告系统。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代理人须督促船舶遵守本规定参加船舶报告系统。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其他国家领海和内水以外的北纬9°以北,东经130°以西的海域,以下称“中国船舶报告区域。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航行在中国船舶报告区域内的下列船舶:(一)航行在中国船舶报告区域内,且航行时间超过6小时的下列船舶,必须加入中国船舶报告系统:(二)航行于国际航线300总吨及以上的中国籍船舶;(三)航行于中国沿海航线1600总吨及以上的中国籍船舶;(四)2005年1月1日后航行于中国沿海航线300总吨及以上的中国籍船舶;(五)中国政府鼓励外国籍船舶和本条(一)款规定以外的中国籍船舶志愿加入中国船舶报告系统。

加入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的船舶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六条加入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的船舶应当按照《中国船舶报告系统船长指南》中规定的报告方式、种类、格式、内容和要求进行报告。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船长指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制定并颁布实施。

第七条报告接收站负责接收船舶报告信息,保证及时、准确地将接收到的船舶报告信息提供给船舶报告管理中心,或能够被船舶报告管理中心及时、准确地采集。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代理人应通过有效的通讯方式,及时、准确地向船舶报告管理中心提供船舶报告信息。

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

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

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是指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对船舶进出港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和报告的系统。

该系统的建立和运行,可以有效提高港口管理效率,保障船舶安全,促进港口运营的顺畅和高效。

首先,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需要包括船舶基本信息管理模块。

在这个模块中,需要记录船舶的名称、型号、船籍国、船舶所有人、船舶特征等基本信息。

这些信息是对船舶进行准确识别和管理的基础,也是后续报告和监管的前提。

同时,这些信息也需要与国际船舶识别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相关信息进行关联,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其次,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还需要包括船舶进出港动态监控模块。

这个模块需要实时监控船舶的进出港情况,包括船舶的实际位置、航行速度、航向等信息。

通过这些信息的监控,可以及时发现船舶的异常情况,如航线偏离、速度异常等,从而及时采取措施,保障船舶的安全和港口的安全运营。

另外,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还需要包括船舶货物信息管理模块。

在这个模块中,需要记录船舶所载货物的种类、数量、重量等信息。

这些信息对于港口的货物装卸计划、货物库存管理、船舶负载情况等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同时,也可以通过这些信息对船舶的装货、卸货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以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和港口的高效运营。

最后,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还需要包括船舶安全监管模块。

在这个模块中,需要记录船舶的安全检查情况、船员的安全培训情况、船舶的安全设备情况等信息。

通过这些信息的管理和监控,可以及时发现船舶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和港口的安全运营。

综上所述,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是一个涉及船舶基本信息管理、船舶进出港动态监控、船舶货物信息管理、船舶安全监管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性系统。

通过该系统的建立和运行,可以提高港口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保障船舶的安全运行,促进港口运营的高效和顺畅。

希望各个港口和航运企业能够重视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共同推动航运业的发展和港口管理的现代化。

船舶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说明

船舶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说明

船舶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说明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船舶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更改版)功能说明二ОО八年九月目录综合工作台包括在港船舶动态查询、船舶历史动态查询、港务费制单查询和IC卡信息查询。

在港船舶动态查询菜单路径综合工作台—在港船舶动态查询功能描述1.自动检索:进入页面后自动检索登录机构所属港口局所有在港船舶列表。

2.查询条件:包括中文船名、港口、泊位、航线、进港时间、辖区、辖区范围、安检和类别(IC卡、重点跟踪、滞留、安检、申报、报告、进港定签、出港定签、进港签证、出港签证、进口查验、出口查验,可以多选)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后列出符合条件记录。

注:进港时间前复选框选中后时间范围条件才有效,辖区的选择可以通过更便捷的查找方式。

3.数据查询:数据列表中点击船名查看航次船舶动态信息,进一步可查看本航次业务(如签证、安检、报告等)及历史动态信息,还可以查看船舶基本信息及相关证书、船员。

如果船舶办理了进港手续,则显示船舶的位置及进港时间。

注:历史动态信息页列表记录按进港时间降序排列,最新的数据排在前面。

4.列表说明:在港船舶动态查询页面结果列表有报告、报港、进港、作业、安检、出港等项目,代表船舶相关的业务。

列表中“○”代表未作业务,点击后可进入相应业务页面进行业务处理;“√”代表已作业务,将鼠标移至“√”,如果鼠标变为手形,则点击“√”后可关联到相应业务页面继续完善该业务,否则不能关联到业务页面。

注:在港船舶列表以不同颜色标识重点跟踪船舶、滞留船舶等。

5.其它信息展示:页面左上角以红色粗体显示本港的保安等级;页面下方滚动显示船舶协查信息。

船舶历史动态查询菜单路径综合工作台—船舶历史动态查询功能描述1.选择条件:进入船舶历史动态查询页面,可以通过中文船名、港口、泊位、安检、类别条件(IC卡、重点跟踪、协查、滞留、申报、报告、进港定签、出港定签、进港签证、出港签证、进口查验、出口查验,可以多选)、进港时间、出港时间、复选框并录入时间范围作为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后可列出符合条件的记录。

船舶船舶进出港报告须知

船舶船舶进出港报告须知

船舶进出港报告须知1.0 概述本须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修改决议中有关取消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对航行于长江等水域四级以上高等级航道的内河船舶实施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的通知精神和《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办理指南》中相关规定,结合危险品船舶的实际情况而建立,要求船舶严格按照指南履行电子签证账号注册、登录和进出港报告办理等工作职责。

2.0 职责船舶进出港报告工作申请人原则上由二副负责办理,对配备有三副岗位的船舶由三副负责办理,未配备三副、二副等岗位的船舶由驾驶员负责办理,并在航行日志内对办理进出港报告信息情况作相应的记载,船长负责监督船舶进出港报告工作的落实情况。

3.0 操作要求3.1 船舶在线注册3.1.1 首次办理进出港报告的船舶应当登录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http://180.169.34.36),并提交船名、船舶识别号、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码)、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船舶营运证等相关信息,进行在线注册。

经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核验无误后,由系统生成船舶进出港报告账号和身份认证方式。

3.1.2 当船舶进出港报告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登录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办理变更。

3.2 船舶办理进出港报告前,应检查船舶是否符合进出港报告的条件:3.2.1 配备足以保证航行安全的船员;3.2.2 载货符合装载技术要求及载重线规定;3.2.3 船舶应通过主管机关批准的危险货物申报,装载情况符合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的安全规定;3.2.4 船舶尺度和货物载运量符合拟通过的船闸、桥梁、架空设施、浅槽航道的通航规定和要求;3.2.5 已按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的要求纠正所存在的缺陷,并已复查合格;3.2.6 已按规定向主管机关交纳港口建设费等各项规费;3.2.7 按国家规定必须投保船舶一切险、油污险等险种的船舶,持有有效的保险文书或证明文件;3.2.8 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中国船位报告系统

中国船位报告系统

中国船位报告系统我国为《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的缔约国,履行国际公约,保障海上人命及船舶安全是我国的国际义务。

根据公约“各缔约国须提供海上搜寻救助服务”的要求,我国建立了中国船舶报告系统(CHIna Ship REPorting system简称CHISREP)。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是一个积极有益的应急保障系统。

在中国船舶报告制区域内航行的船舶可志愿加入本系统,但系统也规定了某些船舶必须强制参加(参照《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管理规定》)。

加入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的船舶必须严格遵守《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管理规定》,并按照本指南的规范格式和有关程序发送船舶报告。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将时刻关注报告船舶的航行安全,维护海洋环境清洁。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是一个集计算机、通信和网络技术为一体的信息系统。

它具有对船舶报告的航线、船位进行自动标绘和推算、对延时未报船舶自动预警等功能。

系统可提供船舶资料,为组织协调指挥船舶参与搜寻救助提供相关信息,避免或减少海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命安全。

■船长指南■管理规定■船报制简介■船报制机构【船长指南】一、适用区域CHISREP的报告区域为:其他国家领海和内水以外的北纬9。

以北,东经130。

以西的海域。

二、适用船舶1、航行在中国船舶报告区域内,且航行时间超过6小时的下列船舶:(1)航行于国际航线300总吨及以上的中国籍船舶;(2)航行于中国沿海航线1600总吨及以上的中国籍船舶;(3)2005年1月1日后航行于中国沿海航线的300总吨及以上的中国籍船舶;2、中国政府鼓励外国籍船舶和本条第1款规定以外的中国籍船舶志愿加入中国船舶报告系统。

三、法规船舶应当严格遵守《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管理规定》。

四、目的1、在没有收到遇险信号时,减小同船舶失去联系与开始搜救工作之间的时间间隔;2、迅速认定能被召来提供援助的船舶;3、在遇险人员、船舶的位置不明或不定时,可划定一定范围的搜寻区域;4、便于提供紧急医疗援助或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启用船舶检验发证管理系统VIMS5.0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启用船舶检验发证管理系统VIMS5.0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启用船舶检验发证管理系统VIMS5.0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06.11.24•【文号】•【施行日期】2006.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启用船舶检验发证管理系统VIMS5.0的通知由部海事局组织开发的《船舶检验发证管理系统VIMS5.0》(以下简称VIMS5.0系统)已通过了评审验收,现具备了推广使用的条件。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正式启用VIMS5.0系统,在全国各有关船检单位推广使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VIMS5.0系统推广时间为: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第一批推广使用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船舶检验发证管理系统VIMS5.0推广方案》)应不迟于2007年6月1日、其他单位应不迟于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VIMS5.0系统的推广启用工作。

二、为进一步加强证书的防伪,对第一批推广使用单位,自2007年6月1日起;对其他单位,自2007年12月31日起,国内航行船舶的检验证书、记录和检验报告必须用VIMS5.0进行编制、打印,凡未使用VIMS5.0系统打印的国内航行船舶的检验证书、记录和检验报告将被视为无效检验证书、记录和检验报告。

三、各单位应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VIMS5.0系统的推广启用工作;要按附件1的要求做好系统运行的计算机网络软硬件的准备工作。

请各单位于2006年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的推广组织机构、具体负责人员报部海事局船检处。

四、2003版国内航行船舶检验报告、检验记录、检验项目表随VIMS5.0系统的启用而同时启用。

格式见部海事局海船检[2003]248号文。

五、《船舶起重设备证书》、《内河气垫船储备浮力证书》、《船舶试航证书》格式业经规定程序审核批准,现一并予以公布。

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

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

摘要随着我国航运业的快速发展,船舶进出港的频率和数量不断增加,传统的船舶进出港管理方式已无法满足现代化港口管理的需求。

为了提高港口管理水平,确保船舶进出港的安全与效率,本文提出了一种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

该系统通过实时采集船舶进出港信息,实现对船舶进出港过程的全程监控和管理,为港口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一、引言船舶进出港是港口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船舶、货物、人员等多个环节。

传统的船舶进出港管理方式主要依靠人工统计和记录,存在信息滞后、效率低下、管理难度大等问题。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应运而生。

本文旨在介绍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的功能、设计原则和实现方法。

二、系统功能1. 船舶信息管理(1)船舶基本信息管理:包括船舶名称、国籍、船籍港、船舶类型、载重吨、船长、船宽、船深等。

(2)船舶历史进出港信息管理:记录船舶历次进出港的时间、停靠码头、货物种类、装卸货物量等。

2. 船舶进出港报告(1)实时报告:船舶在进出港过程中,通过船载设备将实时信息发送至港口管理部门。

(2)定期报告:船舶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向港口管理部门报送进出港信息。

3. 船舶安全检查(1)安全检查计划制定:根据船舶类型、历史记录等因素,制定安全检查计划。

(2)安全检查执行:港口管理部门根据检查计划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

4. 船舶货物管理(1)货物信息管理:包括货物种类、数量、包装、运输方式等。

(2)货物进出港信息管理:记录货物进出港的时间、停靠码头、装卸货物量等。

5. 系统管理与维护(1)用户管理:包括用户注册、登录、权限管理等。

(2)数据备份与恢复:定期备份系统数据,确保数据安全。

(3)系统升级与维护:根据实际需求,对系统进行升级和维护。

三、设计原则1. 实用性:系统功能满足港口管理部门的实际需求,便于操作和管理。

2. 可靠性:系统采用高性能服务器和稳定的数据传输技术,确保数据安全和系统稳定。

3. 灵活性:系统可扩展性强,能够适应港口业务发展需求。

船舶报告系统和船舶报告要求

船舶报告系统和船舶报告要求

船舶报告系统和船舶报告要求第一篇:船舶报告系统和船舶报告要求船舶报告系统和船舶报告要求船舶报告系统(Vessel Reporting System,VRS)是通过无线电通信或其他手段提供、搜集和交换与船舶救助、交通管理、防污染和天气预报有关的信息的系统,是指海上航行船舶在一定区域内,以一定的通信程序和报告格式向船舶报告制中心提供航行信息的系统。

目前,主要有以船舶救助为主要目的的报告系统和以船舶交通管理为主要目的的报告系统。

船舶报告包括:航行计划报告、船位报告、变更报告、最终报告、危险货物报告、有害物质报告、海洋污染物质报告和其他报告等。

(1)航行计划报告(SP-SailingPlan)航行计划是船舶发送船舶报告中心的第一份报文,当船舶在船舶报告区域内港口并准备加入船舶报告系统时,应在离港前或接近离港时发送的报告;或当船舶从非船舶报告区域进入船舶报告区域并准备加入船舶报告系统时,应在接近报告线或进入报告线后发送的报告。

航行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船名、船舶呼号或船舶识别码、出发日期和时间(UTC)、出发地点、下一停靠港、航行计划(航法和重要转向点)、航速及预计到达时间(ETA)和到达日期等详细情况。

(2)船位报告(PR-PositionReport)船位报告是由船舶发出的表示船舶当时所在位置的报告。

发送船位报告的目的:一是用于船舶报告中心更正跟踪的船位。

二是表达船舶安全状态即船舶是否遇险。

船位报告的内容包括船名、船舶呼号或船舶识别码、日期和时间(UTC)、船位、航向和航速。

(3)变更报告(DR-DeviationReport)变更报告是当船舶严重偏离了根据以前的报告所能推算的船位或由于其他原因使新的航行计划与原航行计划有较大变更时所发送的报告。

变更报告的内容包括船名、船舶呼号或船舶识别码、船位以及变更的项目。

(4)最终报告(FR-FinalReport)最终报告是船舶参加船舶报告系统发送的最后一份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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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签证与报告系统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航运行业迅速发展,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督海上运输,许多国家都制定了船舶签证和报告制度。

为了更高效地管理这一流程,一些国家已经开始使用了船舶签证与报告系统。

船舶签证与报告系统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信息系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数据管理和共享。

该系统可以用来方便地申请船舶签证、自动完成船舶签证核发、完成海关报关以及追踪船舶运输过程。

通过该系统,船东、代理和业务人员可以更加便捷地进行船舶签证和报告的申请和查询。

具有以下功能:
1. 船舶签证申请
船舶签证是船舶进入另一个国家的必要手续,船东必须在进入该国家之前申请签证。

在该系统中,船东可以轻松地填写和提交船舶签证申请表。

系统可以自动核实船舶和船员的基本信息,减少因信息错误而导致的船舶被拒绝进入港口的情况的发生。

2. 自动签证核发
通过该系统,船舶签证核发可以自动化。

系统会自动核实船舶信息以及报告的货物信息,以此来判断是否可以签发签证。

系统核发签证的速度快,可以使船舶在最短时间内获得入港许可,从而提高船运效率。

3. 海关报关
该系统还可以自动完成船舶货物的海关报关手续。

船东可以在电子海关报关单上填写并提交报关信息,系统将自动完成报关手续。

同时,海关也可以在该系统中实时获取船舶和货物信息,确保进出口物流安全。

4. 船舶运输追踪
在船舶运输过程中,船东和代理可以在系统中实时追踪船舶的位置和进出港时间。

一旦出现船舶延迟或航道阻塞等情况,系统会自动通知有关方面,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总之,船舶签证与报告系统可以有效缩短船舶签证和报告的处理和核发时间,提高海关监管效率和安全性。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船舶签证与报告系统将成为船东和航运代理必不可少的业务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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