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作程序】8206-15_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管理程序_V5R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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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开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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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与适用范围

1.1本程序阐述了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的管理与规定。

1.2本程序适用于厦航各部门、厦航各分公司。

1.3程序属性

□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

2依据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2《中国民用航空计量管理规定》。

2.3AC-145-9《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采用》。

2.4《维修管理手册》MF/0809-3“工具设备管理”。

2.5《维修管理手册》MF/0812-2“计量器具外委检定单位清单”。

2.6ISO/IEC GUIDE99:2007 国际计量学词汇——基础通用的概念和相关术语。

3术语和定义

3.1计量器具:单独或与一个或多个辅助设备组合,用于进行测量的装置。

3.2测量标准:具有确定的量值和相关联的测量不确定度,实现给定量定义的参照对象。

3.3计量检定: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3.4计量校准:在规定条件下的一组操作,其第一步是确定由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之间的关系,第二步则是用此信息确定由示值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这里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都具有测量不确定度

3.5周期检定(校准):按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或暂行检定方法规定,对使用中的计量器具所进行的定期性检定(校准)。

3.6检测:对给定产品,按照规定程序确认某一种或多种特性、进行处理或提供服务所组成的技术操作。4要求

4.1所需的人员岗位

旗开得胜4.1.1计量管理人员、计量检定人员、计量核验人员

4.1.2兼职计量人员

4.2职责

4.2.1质量部:

a)负责公司范围内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

b)负责按照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填写并下发《计量器具送检通知单》;

c)负责检定(校准)、核验可自检的计量器具;

d)负责组织送外检定(校准)计量器具;

e)负责整理、保存计量原始记录。

4.2.2各使用单位:负责按时送检到期计量器具,并及时取回检定(校准)合格计量器具。

5计量检定(校准)的规定

5.1计量检定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检定员证书后,方可从事计量检定(校准)工作,签发有效的计量检定技术文件和原始记录。

5.2计量检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或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或厂家技术手册。

5.3属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按上级计量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5.4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根据实际情况由计量处自行检定(校准)或送外委计量检定单位进行检定(校准)。

5.5计量器具在周期检定(校准)过程中根据计量器具使用情况或性能的变化,可适当调整检定(校准)周期,报计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执行。

5.6对于大批量计量器具的入库检定,如有合格证件,可进行抽检验收,经检验合格后入库或登帐、建卡、投入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由检定员填明退货原因和检定(校准)数据,交航材计划采购处作为办理退货依据。

5.7进口计量器具国内可以检定(校准)的,送国内相关计量机构检定(校准),国内无法检定(校准)或带有自校准功能的,由使用部门和计量处自订校准工艺,由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5.8委托外委计量检定单位的评估规定

5.8.1外委计量检定单位的选择根据计量器具的种类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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