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车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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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车《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身体健康适合本岗位要求。

第2条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3条必须熟悉所使用电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各种保护装置原理和检查试验方法,会维护保养电机车,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二、安全规定

第1条穿戴整齐,衣襟、袖口、衣扣必须做到“三紧”。

第2条操作时,须保持正确姿势:目视前方,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第3条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丝、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等熔体。

第4条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和红尾灯,在有坡度的地方,必须用木楔等将车轮楔住。

第5条机车运行中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严禁在井下对蓄电池电机车进行拆盖维修。

第6条机车在运行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行驶中严禁打开所有电气设备的盖子,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回车库进行检修。

2. 路过弯道、人员经常行走的地段,要提前鸣号以防机车撞人。

三、操作准备

第1条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电机车的运行状况,认真检查如下内容:

1.驾驶室的顶棚和门是否完好。

2. 控制器是否灵活,闭锁装置是否可靠,电瓶固定销是否完好。

3. 照明灯、红尾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晰、响亮。

4. 箱盖是否完整盖好, 箱盖与车架是否牢固。

5. 蓄电池与回路连接是否良好,电压是否符合规定。

6. 连接缓冲装置是否完好。

7. 砂量是否充足,砂粒质量是否合格;撒砂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8. 机械部分有无缺损,紧固件有无松动。

第2条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当班领导汇报。电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严禁使用该电机车。

第3条电机车各注油点应按规定加注润滑油,砂箱内应按规定装满细砂。

第4条开车前要检查车前车后有无障碍物,开车时要打警铃。

第5条开车前认真检查车辆连接、装载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不得开车。

1.车辆连接不正常符合规定。

2. 牵引车数超过规定。

3. 装载的物料轮廓不符合规定。

4. 运送物料的机车或车辆上有搭乘人员。

5. 运送有易燃、易爆或有腐蚀性物品。

6. 存在其它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第6条严禁司机在车外或不松闸开车。

四、正常操作

第1条按顺序接通有关电路,启动相应的仪表仪器,点亮照明灯、红尾灯。

第2条接到发车信号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上。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按照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

第3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不动,需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触动放松连接环,然后重新撒砂起动,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曳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拖闸起动。

第4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秒左右的时间间隔(初起动时可稍长)。禁止过快越挡;禁止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

第4条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

长时间停放。

第5条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控制车速。

第6条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的前端,但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推动车辆,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对车连接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第7条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嘹望,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线路上障碍物等,注意各种仪表仪器的显示,细心操作。

第8条若车轮滑转,须将控制器调速手柄打向“0”位,再逐渐加速至正常运行位置。禁止调速手柄未放到“0”制动机车。禁止打反向制动。

第9条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间距。

第10条列车行驶速度规定:运送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米/秒,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米/秒。

第11条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双轨对开机车会车前,以及前方有人、有机车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必须减速慢行,并发出警号。

第12条电源中断时,必须将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转回零位,然后重新起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及时进行处理。

第13条列车出现异常时,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必须紧急停车。

第14条减速时,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并酌情辅以撒砂。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缓慢行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停止机车。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向制动电机车。

第15条紧急停车时,司机必须镇定、迅速地将控制器操作手把转至零位,电闸、手闸并用,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第16条制动时,不可施闸过猛,否则容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至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出现这种现象,必须迅速松闸而后重新施闸。第17条制动结束,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换向手把转至零位。

第18条列车制动距离规定:运人时不得超过20米,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

第19条途中因故停车时,司机必须立即检查机车并向队值班领导汇报,检查前须在机车前后设置防护。

第20条司机离开电机车时,必须将换向手柄打至“0”位,并取下钥匙亲自保管。

第21条机车停车时

1.将调速手柄转至“0”位,将换向手柄转至“0”位。

2. 将制动系统的操纵杆扳至闭合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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