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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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2015年陕西省疟疾防治规划》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2015年陕西省疟疾防治规划》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2015年陕西省疟疾防治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陕西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6.08.04•【字号】陕卫疾发[2006]282号•【施行日期】2006.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2015年陕西省疟疾防治规划》的通知(陕卫疾发〔2006〕282号)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疟疾的发生和流行,实现我省基本消除疟疾目标,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疟疾流行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结合当前我省疟疾流行趋势和防治现状,特制定《2006-2015年陕西省疟疾防治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八月四日附件:2006-2015年陕西省疟疾防治规划一、防治工作现状疟疾是全球广泛关注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降低疟疾发病率,减轻疟疾疾病负担已列入《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疟疾也是一种严重危害我省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虫媒传染病。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经广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者多年努力,通过重点落实以控制传染源、加强疫情监测和流动人口管理、及时治疗现症病人、防止疫情扩散等综合措施,全省疟疾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自1995年以来,我省以县为单位疟疾发病率均在1/万以下,绝大多数发病县发病率均在1/十万以下,已达到国家控制和基本消除疟疾的目标。

现有病例主要分布在商洛为主的陕南部分县、区,关中个别县、区也有病例报告。

由于疟疾流行因素复杂,具有传播快、易反复的特点,加上近年来部分地区防治工作力度有所削弱,经费投入不足,以及流动人口尤其是外出至疟疾高发区及非洲务工返回人员,使我省疟疾发病有所回升,部分地区甚至出现输入性恶性疟及死亡病例。

消除疟疾

消除疟疾

胡锦涛:

家宝、克强并陈竺同志:疟疾防治工作 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联合国峰 会提出了2015年消除疟疾死亡病例的目 标。我国疟疾防治工作有较好基础,应 继续努力,增加投入,依靠科学,扎实 工作,务求实现2015年的目标,并落实 好援非疟疾合作项目。
温家宝:

7月22日批示: 要坚决贯彻锦涛同志的要求,加大疟疾 防治工作力度,确保实现2015年的目标。 同时,认真落实援非疟疾防治合作项目。
国外消除疟疾的经验1

需要政府重视,多部门合作。 1927年联合国疟疾防治联盟的一份报告说: 本联盟认为抗击疟疾是一件非常复杂的工作, 它不是卫生部门能够单独完成的任务,它需 要得到政治、经济、卫生领域多方面的支持, 还要有政府的其他部门、民间组织的参与, 才能保证这项工作能够完成。
国外消除疟疾的经验2
从控制走向消除

根据2006—2008年全国各县(市、区)的疟疾 发病率统计,在全国2 858个县(市、区)中, 97.38%的县(市、区)连续3年的发病率已降 至1/万以下或无当地感染病例,标志着我国的 疟疾防治已由控制进入消除。
2007 2006 2005 2004 2003 2002 2001 2000 1999 1998 1997 1996 1995 1994 1993 1992 1991 1990 1989 1988 1987 1986 1985 1984 1983 1982 1981 1980 1979 1978 1977 1976 1975 1974 1973 1972 1971 1970 1969 1968 1967 1966 1965 1964 1963 1962 1961 1960 1959 1958 1957 1956 1955 1954 1953 1952

全国疟疾防治规划

全国疟疾防治规划

• 3.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 • 诊断后24小时内报告率100%,疟疾病例规范治 疗率达到100%,个案流调率达到100% • 4.疫点处臵 • 二类县达到70% • 5.媒介防制 • 疟疾传播季节,一、二类县居民的长效蚊帐、浸 泡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设施覆盖率达到80%。
• 6.健康教育 • (1)一、二类县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 达到70%,中小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 达到75%;边境口岸和卫生检疫相关工作 人员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 • (2)在出入境口岸、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 心等场所放臵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材料的比 例达到90%
• 流行区居民和学生知晓率 • 2007年底 50%和70%以上 • 2010年底 70%和80%以上 • 2015年底 80%和90%以上
全国疟疾防治规划
6、乡、村医务人员疟疾防治技能培训合格率 (1)到2007年底,流行区乡(镇)、村相关 医务人员疟疾防治技能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 (2)到2010年底,流行区乡(镇)、村相关 医务人员疟疾防治技能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到2015年底,流行区乡(镇)、村相关 医务人员疟疾防治技能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全国疟疾防治规划
(二) 工作目标
1、到2010年底 除云南边境地区和海南中南部山 区的高传播地区各县(市、区)外 全国其它流 行县(市、区)均要控制疟疾流行 其中70%的 县(市、区)基本消除疟疾 2、到2015年底 云南边境地区和海南中南部山区 的高传播地区(以下简称“高传播地区”) 各县控 制疟疾流行 全国其它流行县(市 区)均要基本 消除疟疾 海南省消除恶性疟
• 3.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 • 诊断后24小时内报告率保持100% • 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保持100% • 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率保持100% • 4.疫点处臵 • 疫点处臵率达到100% • 5.媒介防制 • 疟疾传播季节,一、二类县居民的长效蚊帐、浸 泡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设施覆盖率达到90%

15年疟疾防治工作计划

15年疟疾防治工作计划

15年疟疾防治工作计划篇一:20XX年学校疟疾防治工作计划防保科20XX年工作计划根据20XX年防保科工作的经验和要历次检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及可能预测的传染病疫情流行趋势,防保科20XX 年主要工作计划如下:一、修定完善登封市中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建立建全院内传染病报告管理体系和机制,完善各种制度并以院内文件发行到各科室,宣传到每一名职工,使之成为真正的制度,切实落实。

二、第一季度完成核心人员的培训第一季度要对各科室传染病疫情管理员及科主任重点进行传染病防治法,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报告规范、慢病报告规范为核心内容的强化培训工作。

使核心人员牢固掌握法定传染病、慢性病的诊断标准报告规范等知识,带动全院的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

三、传染病全员培训结合医院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完成传染病科目相关课程的培训学习,同时按上级要求,完成全院的传染病培训和考核工作,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报告规范,乙肝,丙肝,疟疾,手足口病,麻疹,afp等特殊传染病的诊断、救治防控知识等。

培训时间,结合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及传染病季节流行特点进行合理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有新发传染病或重大传染病疫情时,优先安排培训学习。

四、及时准确上报传染病信息是防保科的主要工作,20XX年要以各科疫情管理员为依托,每天及时收取传染病、慢病报告卡,及电子报告卡,及时审核,及时报告。

确保我院传染病及时上报率100%。

慢病、死因报告及时率达95%以上。

五、慢病报告工作实现日常化和规范化重点加强对神经内科,肿瘤科,心血管内科的督查管理。

加强全院培训,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六、登封市消除疟疾达标验收工作配合卫生局,防疫站等,做好消除疟疾相关工作,加强与检验科、感染科等相关科室的配合与督导,确保20XX年消除疟疾工作圆满完成,制定计划,安排实施,确保三热病人疟原虫镜检任务的圆满完成,及早安排消除疟疾知识的培训考核,整理消除疟疾的相关资料,做好我院应该做的各项工作。

疟疾防治技术方案

疟疾防治技术方案

附件:疟疾防治技术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了加强对全国疟疾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促进《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的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疟区分层与防治策略根据疟疾流行状况,将我国疟区划分为三类,即高传播地区(一类)、疫情不稳定地区(二类)和疫情基本控制地区(三类);各类地区以乡(镇)为单位,依据发病率分别划分为两层或三层,采取相应的防治对策。

(一)高传播地区(以下均称一类)包括云南的边境地区、海南的中南部山区。

此类地区恶性疟和间日疟混合流行,主要传播媒介为大劣按蚊和微小按蚊。

以大劣按蚊为主要媒介的地区,宜采取以传染源控制、人群防护和环境改造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治策略;以微小按蚊为主要媒介地区,宜采取以传染源控制和媒介防制并重的综合性防治策略。

以乡(镇)为单位,按发病率分为三层:1.一类一层发病率>1‰;2.一类二层发病率1/万~1‰;3.一类三层发病率<1/万。

(二)疫情不稳定地区(以下均称二类)包括安徽、湖北、河南、江苏等省的部分地区。

此类地区仅有间日疟流行,主要传播媒介为中华按蚊和嗜人按蚊。

在以中华按蚊为主要媒介地区,宜采取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性防治策略;在以嗜人按蚊为主要媒介地区,宜采取传染源控制和媒介防制并重的综合性防治策略。

以乡(镇)为单位,按发病率分为两层:1.二类一层发病率>1/万;2.二类二层发病率≤1/万。

(三)疫情基本控制地区(以下均称三类)除上述两类地区外的其它地区。

此类地区经过多年的防治,疟疾流行已得到控制。

宜采取传染源监测和人群健康教育为主的防治策略。

以乡(镇)为单位,按有无当地感染的病例分为两层:1.三类一层有当地感染病例;2.三类二层无当地感染病例。

西藏自治区的林芝地区待确定当地的主要传播媒介和发病率后,参照上述疟区分类和分层,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二、技术措施(一)传染源控制1.病例发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村医和个体医生)均应根据《疟疾诊断标准》(见附录1),发现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并登记、上报。

2015疟疾防治知识与消除疟疾方案

2015疟疾防治知识与消除疟疾方案
保留镜检过的血片和使用过的快速诊断(RDT)试 剂盒,以备上级抽样复查,经上一级机构同意后 方可清洗。
血检涂片质量质控
KMCDC
项目 血片制作
类别
血量 厚 位置 血 膜 直径
外观
血量 薄 位置 血 膜 长宽
外观
染色
外观 镜下
清洁度
外观 镜下
好(80-100分) 4.0~5.0mm3 玻片右1/3
卫生部“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
间日疟:氯喹:1200mg 伯喹180mg
恶性疟:双氢青蒿素,口服总剂量为480mg分 7天服,每天一次,每次60mg,首次加倍
间日疟 121211 24322
KMCDC
预防
前往疟区-预防疟疾
避免蚊虫叮咬 服用预防药 生病时立即就医 置备应急治疗药品 返回原居地
县级疾控机构负责在疟疾病例网络报告后的3天 内对病例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填写《疟疾病例 个案调查表》
县级疾控机构和乡级执行单位负责对疟疾病例进 行登记,填写疟疾病例登记表,记录疟疾病例基 本信息。
KMCDC
间日疟治疗方法 (1)对临床诊断病例和血检确诊病例给予氯、
伯8日疗法; (2)对发冷发热且无法明确诊断为其他疾病的
至疫区必备清单
预防/应急药品
蚊香
KMCDC
蚊帐
防蚊膏
三热病人血检
KMCDC
血检对象一般为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发热 的“三热”病人。首先要根据临床症状及流行病 学史进行临床诊断,以确定是否为血检对象。
医疗机构优先采用镜检
镜检要求同时涂制厚薄血膜,吉氏染色
必须认真填写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登记表,不能 有缺项。
置备应急治疗药品
KMCDC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0.11•【文号】卫办疾控函[2010]838号•【施行日期】2010.10.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10〕8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实施5年,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进展顺利。

为了解各地贯彻落实《规划》的情况,进一步推动全国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根据《规划》要求,我部决定于今年组织开展《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见附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形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实施。

二、评估方法评估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自查为主。

地市级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开展自评的同时,分别对下一级上报的数据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将汇总数据库和自评报告报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我部将组织国家级评估组,根据各省(区、市)自评报告中的相关工作情况开展抽查复核。

三、时间安排2010年10-12月,各省(区、市)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评,2011年1月底前将自评报告和汇总数据库报我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2011年4-5月,组织开展抽查复核,2011年6月底前完成国家级评估报告。

联系人: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王蓉蓉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n附件:《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方案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方案为了解各地贯彻落实《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卫疾控发〔2006〕107号)(以下简称《规划》)情况,进一步推动全国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根据《规划》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消除疟疾技术方案

消除疟疾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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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发现-3
• 在三类县中,不具备血涂片镜检条件的乡 镇卫生院,检验人员负责采集病人血标本 制作血涂片及滤纸血样,由县级及以上疾 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将检 测结果及时反馈给送检单位。
• (我市11县市区均为三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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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病例报告
• 方式:网络直报 • 内容:网络直报 • 三种病例:疑似、临床诊断和确诊的疟疾 病例
• (2)临床表现
• • •
• (3)实验室检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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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病例诊断分类 • (1)疑似病例:具有流行病学史,且临床表现不 典型者。 • (2)临床诊断病例:具有流行病学史,且临床表 现典型者。 • (3)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中实验 室检查结果阳性的病例。根据感染人体的疟原虫 种,确诊病例可分为间日疟、恶性疟、三日疟、 卵形疟和混合感染等。 • (4)无症状带虫者:无临床症状,血涂片镜检查 见疟原虫者。
消除疟疾技术方案 (2011年版)
冀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2年3月18日
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 (国家13部委联合制定) •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 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响应联合国千年发 展目标高级别会议提出的在全球根除疟疾 的倡议,我国政府决定在2010年全面开展 消除疟疾工作,到2015年大部分地区消除 疟疾,到2020年全国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 为明确任务与措施,落实部门职责,特制 定本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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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病例核实与确认-2
•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发现的疑似、临 床诊断和确诊疟疾病例,应在3日内组织完 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调查内容应包括病 例基本情况、流行病学史、治疗史以及本 次发病、诊断和治疗情况。其中,病例本 次治疗情况,调查人员应在病例完成治疗 后一周内,再次访问病例进行补充调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疟疾防治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疟疾防治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文件卫办疾控发[2007]60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疟疾防治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了科学、规范地开展疟疾防治工作,认真组织实施《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经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专家意见,我部组织制定了《疟疾防治技术方案》(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疟疾防治技术方案(试行)根据《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确定的防治目标,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以疟疾发病率为依据,并结合当地的主要传播媒介特征,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为了规范全国疟疾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传染源控制措施(一)病例发现。

1. 发热病人血检。

凡具备显微镜诊断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对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均应开展显微镜检查疟原虫(以下简称镜检);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村卫生室,也可使用快速诊断试剂盒进行疟原虫抗原检测(血检方法详见《疟疾诊断标准》(WS259-2006),下同)。

各类地区发热病人血检应达到以下指标:(1)发病率在10/万以上的乡镇:年发热病人血检人数不低于乡总人口数的5%;(2)发病率在1/万-10/万的乡镇:年发热病人血检人数不低于乡总人口数的2%;(3)发病率在1/万以下的乡镇:年发热病人血检人数不低于乡总人口数的1%;(4)近3年无当地感染病例的乡镇:应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对来自其它疟区的发热病人开展血检。

2. 主动病例侦查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疟疾传播季节组织开展。

实施范围包括疟疾发病率大于20/万的行政村,以及在近3年无当地感染病例的乡镇发现当地感染病例的自然村。

采用入户调查等方式了解当地疟疾发病情况,对遇到的发热病人或者近2周内有发热史者进行登记,并采集制作血片,进行检查。

(二)疫情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和个体医生),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及时发现并报告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

2015年全区疟疾防治工作要点

2015年全区疟疾防治工作要点

2015年全区疟疾防治工作要点2015年是我区消除疟疾关键性的一年,为落实《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和《省消除疟疾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以消除疟疾为目标,以历史资料收集与整理为主线,继续加强组织管理与业务培训,特别是要加大输入性病例的控制与管理,“三热”病人的血检,确保无本地病例的发生与流行。

一、继续完善组织机构,确保疟疾防治工作有序开展继续加强与完善领导组织机构,充实消除疟疾领导小组。

历史数据的收集是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的前提条件,要加强农业、气象、统计等相关历史数据的收集工作,要成立由地慢、办公室、防疫、检验、档案等科室参加的协调机构,各医疗单位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二、继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疟疾诊断和治疗水平上半年开展疟疾防治与监测技术培训,提高对疟疾的诊断和治疗水平,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组织开展本单位医务人员和村医疟疾防治知识培训,通过加强基层医生的培训,提高疟疾的诊断、治疗水平,要求各单位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疟疾防治知识,严防疟疾传播。

三、继续强化镜检能力建设,提高镜检与分类质量开展镜检员培训,强化从涂片、染色、镜检分类流程操作能力,使镜检能力得到普遍提高。

开展对各镜检医院的镜检质控督导,每月对1%血片进行复检。

四、严防死守,确保无本地病例发生加强输入性病例的管理,及时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完成流调、血清采集、涂片、涂纸等工作,疟疾的报告率、及时率、规范率及调查率要达100%。

3月份要完成休止期病例治疗工作,完成率要达到100%,及时进行疫点滞留喷洒,以现症病人住址为疫点,对室内和外环境进行滞留喷洒处理,周围居民进行疟疾防治健康教育宣传及“三热病人”追踪侦察。

继续以提高疟原虫镜检工作质量为抓手,完成总人口2‰的血检任务,完善疟疾监测网络,加强疟疾实验室能力建设,确保实验室网络正常运行,严格做到人员、设备、技术、责任“四落实”。

加强流动人口的监测与管理,做好流动人口疟疾病例追踪,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防止本地病例的发生。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6.08.10•【字号】•【施行日期】2006.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6-2015年上海市疟疾防治规划》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做好疟疾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疟疾传播,卫生部日前下发《卫生部关于印发〈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的通知》(卫疾控发〔2006〕7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

我局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市情况,组织制订了《2006-2015年上海市疟疾防治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二〇〇六年八月十日2006—2015年上海市疟疾防治规划一、背景疟疾是全球广泛关注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降低疟疾发病率,减轻疟疾疾病负担已列入《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疟疾也是严重危害我国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虫媒传染病。

50多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我国疟疾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发病人数由20世纪70年代初的2400多万减少到目前的数十万,严重流行区的范围已大幅度缩小,除云南、海南两省外各省已消除了恶性疟。

由于疟疾流行因素复杂,具有传播快、易反复的特点,加上近年来部分地区防治工作力度有所削弱,经费投入不足,以及流动人口和周边一些国家疫情对我国边境地区的影响,2000年以来我国疟疾疫情出现回升,部分地区疫情暴发。

目前,全国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存在疟疾传播,其中,云南、海南两省的疟疾流行仍较为严重,中部地区的苏、鲁、豫、皖、鄂5省疟疾流行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许多省受到输入性恶性疟的威胁。

上海地区属不稳定型疟疾低发区,上一世纪的50和60年代的初期曾发生2起爆发流行,人群的年发病率高达3000/10万以上。

《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方案PPT幻灯片

《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方案PPT幻灯片
内容 概要
一. 评估目的 二. 评估内容 三. 评估方法 四. 质量控制 五. 时间安排
1
一、评估目的
✓了解各地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开展情
况和《规划》中期目标完成情况
✓总结经验,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对《规划》阶段目标及策略措施提出 修改意见和建议
✓推动各地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2
二、评估内容
ɠ 各地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的制定 与实施情况,包括年度工作计划、总 结及检查督导情况。
(一)组织实施与培训
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中期评估工
作的组织、管理
ɠ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具体实
施、质量控制,逐级开展培训
7
五、质量政部门
抽取2个区县、每区县抽取1个村,每村走访20户,每 户抽查1人,填写问卷(附件4),输入数据库,上报 省CDC,同时将问卷调查结果分析写入复核报告中。
ɠ 完成《规划》目标和任务所需经费 落实情况。
ɠ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3
四、评估方法(续)
(三)国家级抽查复核
组织国家级评估组,对各省(市、区)执行 情况进行抽查、复核。(方案待定)国家对 各省的复核主要是各市的资料(寄生虫病的计 划、总结、培训、检查督导、自评报告和复 核报告)。
6
四、质量控制
谢谢
10
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抽取2个地市、每个地市抽查1个区县。
8
六、时间安排
1、全省各级疾控单位在2月底前完成数据及自
评报告上报工作。
2、全省各地市在3月15日前完成抽查复核工作,
省疾控将在3月低前完成抽查复核工作。
3、2011年4-5月卫生部对各省进行抽查复核。 4、2011年6月底前完成国家级评估报告。

疟疾防治手册(临床医生).

疟疾防治手册(临床医生).

序疟疾是目前全球广泛关注的三大疾病之一。

降低疟疾发病率,减轻疟疾疾病负担已列入《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在我国,疟疾流行的历史久远。

早在殷商时代的甲骨刻辞中就有“疟”字,在浩瀚的史书中,有关疟疾流行、危害的记载屡见不鲜。

据不完全统计,解放前全国疟疾年发病人数曾达3000万以上。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将疟疾作为重点防治的五大寄生虫病之一,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防治工作,摸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疟疾防治道路。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疟防工作方针,实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因时、因地制宜地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

二是以科技进步带动防治工作。

专业防治机构与高等院校紧密结合、地方和军队密切配合,开展科研攻关,取得了诸多成果。

其中,青蒿素及其衍生物、咯萘啶、苯芴醇等治疗药品的成功研制,为我国乃至全球疟疾防治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是创立并坚持区域联防机制。

分别建立了中部五省、南方七省(区)联防和琼、粤、桂三省(区)流动人口疟疾管理联防,各省也组织了市、县间的联防,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5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疟疾防治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发病人数由20世纪70年代初的2400多万减少到目前的数十万,重度流行区的范围已大幅度缩小,除云南、海南两省外其他各省已消除了恶性疟。

由于疟疾流行因素复杂,具有传播快、易反复的特点,加上近年来部分地区防治工作力度有所削弱,以及流动人口对疫情的影响,2000年以来我国疟疾疫情出现回升,目前我们面临的疟防任务仍很艰巨。

2006年,卫生部印发了《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疟疾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对新时期的疟疾防治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为配合《规划》的实施,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在总结我国疟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汲取新观念、新思路和新技术,对1988年出版的《疟疾防治手册》(第二版)进行修编,形成了《疟疾防治手册》(第三版)。

卫生部:印发《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

卫生部:印发《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

卫生部:印发《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
佚名
【期刊名称】《卫生政策》
【年(卷),期】2006(000)005
【摘要】近日卫生部制定并印发了《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10年底,除云南边境地区和海南中南部山区的高传播地区各县(市、区)外,全国其它流行县(市、区)均要控制疟疾流行,其中70%的县(市、区)基本消除疟疾;到2015年底,云南边境地区和海南中南部山区的高传播地区各县控制疟疾流行,全国其它流行县(市、区)均要基本消除疟疾;海南省消除恶性疟。

【总页数】1页(P1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384.1
【相关文献】
1.卫生部关于印发《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的通知 [J],
2.卫生部关于印发《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的通知 [J],
3.卫生部关于印发《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J],
4.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J],
5.卫生部:公布《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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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
(1)到2007年底,流行区居民和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分别达到50%和70%以上。
(2)到2010年底,流行区居民和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80%以上。
(3)到2015年底,流行区居民和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分别维持在80%和90%以上。
6、乡(镇)、村医务人员疟疾防治技能培训合格率。
(二)工作指标。
1、发热病人血检覆盖率和年血检率。
(1)到2007年底,流行区各县(市、区)6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发热病人血检疟原虫;以乡(镇)为单位,临床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及原因不明的发热病人年血检率达到50%以上。
(2)到2010年底,流行区各县(市、区)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发热病人血检疟原虫;以乡(镇)为单位,临床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及原因不明的发热病人年血检率达到60%以上。
(四)机构和人员保障。按照公共卫生体系和农村卫生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强承担疟疾防治工作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防保组织建设,逐步健全功能完善的防治工作网络。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以现场防治知识和技能、疟疾突发疫情快速反应能力为重点,加强对各级疟防专业人员和相关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防治知识和技能。
(三)法规和政策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法、科学开展防治工作。国家鼓励药物生产企业根据防治工作需要,提供质优价廉的抗疟药品。
三、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目标。
1、到2010年底,除云南边境地区和海南中南部山区的高传播地区各县(市、区)外,全国其它流行县(市、区)均要控制疟疾流行,其中70%的县(市、区)基本消除疟疾。2、到2015年底,云南边境地区和海南中南部山区的高传播地区(以下简称“高传播地区”)各县控制疟疾流行,全国其它流行县(市、区)均要基本消除疟疾;海南省消除恶性疟。
二、指导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各级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重视和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继续重视和加强区域性防治工作,完善联防联控机制;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类资源,有效控制疟疾流行。
4、药物处理蚊帐正确使用率(以下简称“药物处理蚊帐使用率”)。
(1)到2007年底,在高传播地区以乡(镇)为单位的居民药物处理蚊帐使用率达到60%以上。
(2)到2010年底,在高传播地区以乡(镇)为单位的居民药物处理蚊帐使用率达到70%以上。
(3)到2015年底,在高传播地区以乡(镇)为单位的居民药物处理蚊帐使用率达到75%以上。
(四)加强人群防护。在流行区,提倡使用纱门、纱窗、蚊帐等防蚊设施,对进入高传播地区的流动人口,根据需要可采取预防性服药和其他个人防护措施。
(五)加强监测。建立、完善国家和地方各级疟疾监测网络,加强疟疾疫情、媒介、人群抗体水平和抗疟药、杀虫剂的敏感性监测,及时、准确掌握人群发病、媒介种群密度和防治措施落实以及效果情况,预测发病趋势,为及时调整防治策略、技术方案提供依据。
(五)科学研究与技术保障。组织多部门、跨学科的联合攻关,就疟疾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学研究。研究开发有效、方便、价廉的快速诊断工具以及抗疟药敏感性检测技术;筛选和研制高效、安全、价廉的预防、治疗药品及疫苗;研究疟疾暴发流行预测预警的关键技术指标和阈值。切实加强国内外疟疾防治与科研的合作交流,引进并推广先进技术、经验和科研成果,提高我国疟疾防治整体水平。
(1)到2007年底,流行区乡(镇)、村相关医务人员疟疾防治技能培训的合格率达到80%以上。
(2)到2010年底,流行区乡(镇)、村相关医务人员疟疾防治技能培训的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到2015年底,流行区乡(镇)、村相关医务人员疟疾防治技能培训的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四、防治策略
(一)高传播地区。云南的边境地区、海南的中南部山区是高传播地区,以降低流行程度,减少恶性疟扩散为目的地区采取以传染源控制和媒介防制并重的综合性防治策略;在大劣按蚊为主要媒介地区采取以传染源控制、人群防护和环境改造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治策略。
(二)经费保障。疟疾防治工作经费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根据需要纳入财政预算合理安排。按照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要求,本着“科学设置、填平补齐”的原则,中央对承担疟疾防治工作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基本建设经费给予必要支持。要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同时,广泛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质支持。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为防治工作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3)到2015年底,流行区各县(市、区)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发热病人血检疟原虫;以乡(镇)为单位,临床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及原因不明的发热病人年血检率达到70%以上。
2、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以下简称“治疗率”)。
(1)到2007年底,以乡(镇)为单位,治疗率达到70%以上。
(2)到2010年底,以乡(镇)为单位,治疗率达到80%以上。
《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
附件: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
一、防治工作现状疟疾是全球广泛关注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降低疟疾发病率,减轻疟疾疾病负担已列入《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疟疾也是严重危害我国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虫媒传染病。50多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我国疟疾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发病人数由20世纪70年代初的2400多万减少到目前的数十万,严重流行区的范围已大幅度缩小,除云南、海南两省外各省已消除了恶性疟。由于疟疾流行因素复杂,具有传播快、易反复的特点,加上近年来部分地区防治工作力度有所削弱,经费投入不足,以及流动人口和周边一些国家疫情对我国边境地区的影响,2000年以来我国疟疾疫情出现回升,部分地区出现暴发疫情。目前,全国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存在疟疾传播,其中,云南、海南两省的疟疾流行仍较为严重,中部地区的苏、鲁、豫、皖、鄂5省疟疾流行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许多省受到输入性恶性疟的威胁。根据专家对全国部分地区的疫情调查结果推算,2004年全国的实际发病数超过74万,防治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国疟疾防治工作进程,有效预防和控制疟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流行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使我国成为发展中国家率先实现基本消除疟疾目标的典范,根据当前我国的疟疾流行趋势和防治现状,制订本规划。
(三)疫情基本控制地区。其它流行地区应以防止输入的传染源和当地残存病例引起传播为目的,以传染源的及时发现和规范抗疟治疗为重点,采取传染源监测和人群健康教育为主的防治策略。
五、防治措施
(一)加强传染源检测和疫情报告。在流行区,要切实加强发热病人的血检工作,及时发现传染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和卫生部关于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要求,加强疫情报告和管理,提高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传染源控制。对发现的疟疾病例,要按照疟疾防治技术方案,及时、规范给予治疗。对间日疟病人,要进行休止期根治,减少传染源积累。出现疟疾突发疫情时,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可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预防性服药措施。
(三)加强媒介防制。在流行区,要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治理,减少蚊虫孳生地。在高传播区和疫情不稳定地区采取杀虫剂浸泡蚊帐措施,减少人蚊接触。在出现疟疾突发疫情时,采用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等措施,降低蚊媒密度,减少人群感染。
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一)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地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疟疾防治工作的实施计划和方案,要将疟疾防治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没有实现防治工作目标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监督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科学、定量、随机”的原则,制订详细的监督检查方案,通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自查、抽查,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就结果予以通报。
(3)到2015年底,以乡(镇)为单位,治疗率达到90%以上。
3、间日疟病人传播休止期规范根治率(以下简称“根治率”)。
(1)到2007年底,以乡(镇)为单位,根治率达到80%以上。
(2)到2010年底,以乡(镇)为单位,根治率达到85%以上。
(3)到2015年底,以乡(镇)为单位,根治率达到90%以上。
(三)执行评估。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分别于2008年、2011年和2016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近期、中期和终期评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相应的阶段目标和策略措施进行必要的调整。
(六)加强健康教育。在流行区,要根据当地人群特点、受教育程度、知识掌握情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健康教育,普及疟疾防治知识,提高群众及时就诊、配合治疗、自我防护和主动参与预防控制工作意识。
六、政策和保障
(一)组织保障。流行区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疟防工作的领导,将疟疾防治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防治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各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防治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要求,制定防治项目并组织实施。继续坚持苏、鲁、豫、皖、鄂5省联防、粤、桂、琼3省联防等地区间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并根据本联防区防治形势和特点,确定联防联控工作重点和联防具体内容,切实加强疫情信息通报和防治经验交流,同步采取防治措施,强化相互监督检查,推动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各项预防控制工作,形成群防群控的局面。
(二)疫情不稳定地区。安徽、湖北、河南、江苏和西藏等省、自治区的部分地区是疫情不稳定地区,以控制暴发流行和减少传播为目的,以及时发现传染源、控制暴发点和落实休止期根治为重点,在中华按蚊为主要媒介地区采取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性防治策略;在嗜人按蚊为主要媒介地区采取传染源控制和媒介防制并重的综合性防治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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