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议事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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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桥乡推行村民议事会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县委有

关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推行“村民议事会”工作法

“村民议事会”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

按照“两议”、“三审”“四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两议”即党支部

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提议,村两委班子成员对提议事项合议;“三审”

即党员大会初审,乡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评审,村民代表会议或村

民大会审议决定;“四公开”即决策议题、审议决定、实施过程和结

果全程公开。这种方法既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村党组

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的自治作用,又实现了党

的领导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是党领

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创造性实践。全乡各级党组织一定要站在加

强基层党建、夯实执政基础,服务和推动农村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

认识推行“村民议事会”工作法的重要意义,把推行“村民议事会”

工作法作为提升村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作

为增强村级“两委”班子合力的重要途径,作为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的

重要抓手,作为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载体,作为调动广大农

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重要方法,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推行村民议事会工作法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村

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2、坚持依法办事。严格依照党的有关条例和法律法规,依法组

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推进农村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3、坚持发扬民主。提高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保障民主权利,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

4、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通过不断创新、完善、发展,努力探索形成一套既符合我乡实际、又突出特色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二)总体要求

推行村民议事会工作法,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在推行“村民议事会”工作法的过程中,各村要总结近年来推进农村民主自治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既要继承发展,又要改革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村民议事会”工作法。

三、主要内容和工作程序

(一)明确决策内容。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村民议事会”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内容包括:

1.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

3.村级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

4.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

5.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

(二)规范工作程序。进入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村党支部会提议。村党支部对村内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自治区、地、县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具体而言,提议前:①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②科学论证,规范政策审核;③制定初步方案,报乡党委批准、备案。提议中:①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支委会并介绍情

况;②委员充分讨论,修改完善方案;③支委表决提案,形成决议意见。提议后: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

2、村“两委”会商议。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村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具体而言,商议前:①书记、主任沟通提议内容;②发放书面议题,两委成员酝酿。商议中:①支部书记主持“两委”会,并通报提议意见;②“两委”充分讨论,可邀请专家参加;③修改补充完善方案;④“两委”表决方案,形成商议案。商议后:党支部主动做好同意“两委”委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应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具体而言,审议前:村“两委”传达议题,党员思考,并了解民意。审议中:①召开党员会,书记主持,村主任通报意见、方案;②党员讨论,完善实施方案;③表决实施方案,形成审议意见。审议后:①“两委”修改完善方案;②党员深入群众中宣传、动员、解释。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具体要求为,决议前:①要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②召开预备会,告知决策动因、事项全景;③征求村务公开监督人员意见。决议中:①村委会主任主持会议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②接受代表咨询,做好详细记录;③进行表决。决议后:①通过的事项做好宣传和对不同意见的解释工作;②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终止或暂缓或重新完善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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