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elve angry men 十二怒汉 美国司法体系背景简介
《十二怒汉》中的法律
电影《十二怒汉》与英美法系陪审制度环境学院2011级11323129 翟宇翔没有华丽的动作表演,没有高科技的3D技术,也没有气势磅礴的后期电脑合成,有的只是12名平凡的陪审团成员和1名不起眼的主持和一间不到40平方米的小房间。
但是,就是这样的一部电影,仍然能吸引住观众的眼球得到好评,还能获得柏林电影节金熊奖。
不得不说这部电影自然有其吸引人的地方,用语言的交流,劝说,辩论,甚至争吵,来推动情节的发展,环环相扣,紧密巧妙,紧紧地扣住了观众的心。
故事围绕着12名陪审员审判一名似乎已经证据确凿谋杀自己继父的年轻人开始。
票数从开始的11票有罪对1票无罪,一直到后面的10比2、8比4、6比6、3比9,一直到最后的1:11,再到后来的唯一一位认为有罪的陪审员放弃坚持,整个审判以集体通过“无罪”而告终。
一场原本看来不可逆的审判,却从一个人的质疑最后到出现了这样的巨大转变和逆转,并不是因为这一个人的英雄主义奏效,而是因为极具特色的美国诉讼审判制度在其中产生了影响。
因此,下面围绕法律中的陪审团制度来探讨一下。
电影中的陪审团制度属于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
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分为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
大陪审团只处理刑事案件,职责是听审证据,也就是根据检察官、当事人以及证人的陈述,决定是否对被告进行起诉;小陪审团在刑事诉讼中,通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决定嫌疑人是否有罪,在民事诉讼中解决争议,并决定是否赔偿。
《十二怒汉》中的12个人属于小陪审团,一般情况下,我们所说的陪审团主要是指小陪审团。
这个陪审团制度的实施是按照以下进行的。
首先是选拨陪审员,被选择出来的陪审团里的成员是按照一定的规则,从社区里挑选出拥有良好信誉的若干普通公民组成的。
而且担任陪审员的门槛很低,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担任陪审员,不分贫富、种族和性别。
也就是说,担任陪审员的12个人并不一定懂得法律,只是平凡的美国公民。
而就是这样非法律专业的平凡的12个人竟然要他们来决定一件案的事实,甚至决定一个人的生死。
英美影视《十二怒汉》赏析
英美影视《十二怒汉》赏析《十二怒汉》是一部英美法律体系下案件判决的影片。
那么,就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到18世纪至19世纪时,随着英国殖民地的扩张,英国法被传入这些国家和地区,英美法系终于发展成为世界主要法系之一。
英美法系的主要特点是注重法典的延续性,以判例法(简单解释判例法就是以前怎么判,现在还是怎么判)为主要形式。
这种法系根据人们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公序良俗判别谁是谁非,不看重学历威望,用平民组成陪审团,即便没有明文规定,只要不符合陪审团判别是非的观念就是违法。
这样可以避免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而且可以解决更多容易产生争议的案件,也有利于人们道德素质的进步。
现在我们就从影片的角度更深刻地认识一下英美法系。
影片《十二怒汉》讲述的是十二个陪审员组成的陪审团就一桩杀人案件必须做出一致裁决来决定被告是否有罪。
而被告呢,则是一名年仅18岁的男孩,他被指控在午夜杀害自己的父亲。
法庭上提供了极具说服力的证据:刺进父亲胸膛的刀子和被告曾经购买的弹簧刀一模一样;楼下的老人听到被告高喊“我要杀了你”及身体倒地声音,并发现被告跑下楼梯;而且居住在对面的妇女透过卧室及飞驶的火车窗户,看到被告举刀杀人。
虽然被告声称午夜11点到凌晨3点都在看电影,但是他的证词颇受质疑。
因为他无法说出刚看过的电影片名或是主演……十二个陪审员就在一个封闭的房间里就此案进行讨论并做最后的决定。
对于这个铁证如山的案件,裁决有罪应该是板上钉钉的。
根据法律,他们只要一致表决通过有罪,就可以完成使命。
已经有十一名陪审员裁定疑犯有罪,只有一位觉得事态可疑,坚持已见提出异议,并且凭耐心与毅力逐一说服其他陪审员推翻原意。
中间经历了七次表决,表决方式有写纸条、举手、口头表示,其结果分别是:11比1;10比2;8比4;6比6;3比9;4比8;1比11,同意有罪的人越来越少,最后顽固坚持被告有罪的陪审员终于放弃了场。
西方法律电影案例赏析(3篇)
第1篇一、电影背景及简介《十二怒汉》是一部由美国导演西德尼·吕美特执导,于1957年上映的经典法律电影。
影片改编自亨利·基辛格的同名小说,讲述了在一个炎热的夏日,12名陪审员在陪审团会议室对一名被控谋杀罪的青少年进行审议的故事。
在这场关于正义与偏见、理性与情感的较量中,12名陪审员逐渐展现出各自的人性光辉。
二、电影赏析1. 人物塑造《十二怒汉》中的人物形象鲜明,个性鲜明。
12名陪审员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拥有不同的职业背景和性格特点。
在这12个人物中,既有经验丰富的律师,也有天真烂漫的学生;既有充满正义感的退休警察,也有自私自利的商人。
正是这些丰富的人物形象,使得影片在紧张的剧情中,穿插着轻松幽默的对话,让观众在欣赏剧情的同时,感受到人性的复杂。
(1)主角——陪审团成员影片的主角是12名陪审员,他们在审议过程中,各自展现出不同的性格特点。
其中,扮演9号陪审员的李·乔姆斯基,是一个充满正义感的退休警察,他始终坚定地维护正义,为维护青少年无辜的声誉而努力。
而扮演10号陪审员的亨利·方达,则是一个充满偏见和自私的商人,他的言行举止在影片中引发了观众对人性弱点的思考。
(2)反派——被告及其辩护律师影片的反派是被告及其辩护律师。
被告是一个青少年,被控谋杀罪。
他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竭力为他辩护,但最终无法改变陪审团的判决。
这体现了西方法律制度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2. 情节设置《十二怒汉》的情节设置巧妙,紧凑有序。
影片以陪审团审议过程为主线,通过12名陪审员在审议过程中的辩论,展现了人性的光辉与黑暗。
在审议过程中,陪审员们经历了从怀疑、犹豫到坚信的过程,最终达成了共识,为被告洗清了冤屈。
3. 主题思想《十二怒汉》的主题思想深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正义与偏见影片通过陪审团审议过程,揭示了正义与偏见之间的较量。
在审议过程中,陪审员们面临着来自社会、家庭、个人等多方面的偏见,但他们始终坚持正义,最终为被告洗清了冤屈。
从《十二怒汉》看美国陪审团的责任与权力
从《十二怒汉》看美国陪审团的责任与权力从《十二怒汉》看美国陪审团的责任与权力《十二怒汉》是一部由雷吉纳德·罗斯导演,于1957年上映的美国电影。
该片以美国陪审团制度为背景,讲述了在一个公开审判中,被告被指控谋杀,而由十二名陪审团组成的评判团必须就被告的有罪与无罪作出决定的故事。
通过观看这部影片,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美国陪审团的责任与权力,以及该制度的重要性。
陪审团制度是美国司法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公正和中立的审判。
陪审团由普通公民组成,他们是被选出来的代表,他们的责任是根据自己的判断力和良心,以法律为基础决定被告的罪与无罪。
在影片中,每个陪审团成员都有不同的背景和特点,代表了社会各个不同阶层和个人观点。
他们都被要求放下个人偏见,恪守法律的原则,在审判过程中做出公正的决定。
这需要他们慎重考虑所有的证据和证词,并通过讨论和辩论来达成共识。
然而,在《十二怒汉》中,我们看到陪审团成员最初对案件充满偏见和怀疑。
初期的投票中,11名陪审团成员投票认定被告有罪,只有一个人持不同意见。
这个人——诺.8,由亨利·方达饰演——成为了影片的核心人物,他质疑了关键的证据,并挑战了其他陪审团成员的看法。
亨利·方达饰演的诺.8利用自己的辩论技巧,逐渐说服了其他成员重新思考案件的细节和证据。
他通过提出合理的怀疑和质疑,揭示了证词的矛盾之处以及可能存在的理由。
他用自己的言辞和逻辑说服了其他陪审团成员,从而最终改变了大家的投票结果。
《十二怒汉》通过描绘陪审团成员的内心挣扎和思想碰撞,展示了陪审团制度的权力和责任。
陪审团的权力在于决定被告的命运,他们扮演着公正的化身。
而陪审团的责任则是要以正确的方式应对这种权力,确保他们的决定不受个人情感和偏见的影响。
美国陪审团制度的重要性在于它为公平和中立的审判提供了保障。
通过将陪审团成员选择自普通公民中,系统地保护了被告人的权益。
这种以民主原则为基础的审判机制,使得被告拥有了在审判中被平等对待的权力。
从法律方面观《12怒汉》
从法律角度观《12怒汉》由西德尼·吕美特执导的《12怒汉》自1957年上映以来一直是被认为是探讨司法制度和法律正义的经典之作。
故事围绕着一个18岁的男孩,被控杀害了自己的父亲,而12个来自各行各业的人所组成的陪审团,决定着这个男孩是否有罪,如果有罪就会被执行死刑。
我想在这篇观后感中重点论述的是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和审判的公正性。
首先,我先来论述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据我所了解的陪审团,是在案件的审理时,一直旁坐在法庭上,了解案件的全部信息,并在审理工作完成后,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社会阅历去判断被告是否有罪,而他们的决定起的是最为关键的作用。
美国法律规定,每个成年美国公民都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
这体现了美国法律体系的民主性质。
而且陪审团与法官职责划分,充分保证司法公正。
当判断时就必须隔离他们,就像这整个电影场景中,12个人只能在一间有人看守的会议室中进行判断。
这样,他们所得到的全部信息,就是法庭上被允许呈堂的证据,在判断时不会受到新闻界的推测和不合法证据的影响。
虽然对于美国的陪审团制度的合理性人们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没有太多法律知识的“外行人”,例如电影中有的人是建筑师、有的是经营广告的、还有做推销的,基本上没有一个具有法律专业的背景。
陪审团可能会阻碍案件的审理。
但我认为正是因为陪审团制度,美国在维系民主制度的方面上更进了一步。
我们知道中国并没有陪审团制度,但我认为我们或许可以考虑在某些案件中引入这一制度。
毕竟,由于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生活状况、性别、年龄、民族习惯等等方面的不同,不同的人在生活经验和常识上往往会有所不同,甚至会有较大的差别。
如果我们把一个案件,交给一个或几个根本不具备某一经验的法官来裁判,就无法保障裁判结果的可靠与公正。
第二点我要论述的是审判的公正性。
电影中,如果8号的那个建筑师陪审员,在一开始没有提出怀疑,并且同其他陪审员一样都被表面的证据所迷惑投了男孩有罪的一票,那么男孩就很有可能冤枉地被处死,电影也拍不下去了。
《十二怒汉》观后感
《十二怒汉》影评《十二怒汉》于1957年4月13日在美国上映,影片讲述一个刚刚成年的小伙子因杀害自己的父亲被送上法庭,两个证人言之凿凿,认定是少年犯罪。
十二个不同职业的人组成了案件陪审团,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判断少年是否有罪,若判处有罪,少年将被判处死刑。
一.故事背景分析陪审团制度:在英美法中,陪审团制度即指陪审团或陪审团审判。
在《美国法律辞典》的解释是:陪审团是对于法律诉讼中的若干事实问题作出裁决,有一定数量的公民组成的团体。
托尔维克则以通俗的方式将其定义为:所谓陪审制度,就是随时请来几位公民,组成一个陪审团,暂时给予他们以参加审判的权利。
影片中的十二个人都是普通人,各有自己的职业和生活。
他们之中,有勇于质疑的工程师,精明冷静的银行家、只赶时间的推销员,歧视贫民的新贵族等等。
二.人物形象分析影片一开始,除了八号陪审员以外,其他人都早早的认定少年有罪,要将他送上电椅接受法律的惩罚。
第一次投票结果以11对1认为少年有罪,但是,按照法律程序,陪审员必须要达成一致的意见,才会被法庭所采纳。
8号对少年无罪的认定,引起了其他陪审员的不满,他们认为人证物证俱在,这个案件已经没有质疑的地方了,八号的行为是在浪费他们的时间。
但是,由于8号的坚持,陪审员们开始对证据进行了合理的科学推测,他们慢慢发现原来的证据根本就站不住脚,赞成无罪的氛围开始在小小的休息室里扩散,对少年是否有罪的表决开始戏剧性的改变:11对1,、9对3、8对4、6对6、3对9、1对11。
在最后的表决中,原本暴躁的陪审员终于负责任的投出了自己神圣的一票,他们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少年是无罪的。
影片中的8号陪审员亨利·方达说:“如果你要投‘无罪’一票,必须是因为你相信被告的确是无罪的,而不是因为你觉得厌倦。
如果你觉得他有罪,你得坚持下去难道你没有种,去做你认为是对的事吗?”的确,在这些人中,有人只是为了陪审的报酬进入陪审团,根本就没想过要为谁还一个公道。
从《十二怒汉》看美国陪审团制度
从《十二怒汉》看美国陪审团制度第一篇:从《十二怒汉》看美国陪审团制度从《十二怒汉》看美国陪审团制度【摘要】:《十二怒汉》给观众呈现了陪审团定罪的过程,其中的辩论紧张激烈、精彩纷呈。
让人不禁想要对这个制度一探究竟。
本文将对陪审团的组成、运行以及陪审团制度的优劣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关键词}《十二怒汉》陪审团制度该片讲述的是一个在贫民窟长大的18岁少年因为杀害自己的父亲被告上法庭,证人言之凿凿,各方面的证据都对他极为不利:居住在对面的妇女透过卧室及飞驶的火车窗户,看到被告举刀杀人;楼下的老人听到被告高喊“我要杀了你”及身体倒地声音,并发现被告跑下楼梯;刺进父亲胸膛的刀子和被告曾经购买的弹簧刀一模一样。
而被告声称从午夜11点到凌晨3点之间在看电影的证词极不可信,因为他连刚看过的电影名字也说不出来。
十二个不同职业的人组成了这个案件的陪审团,他们要在休息室达成一致的意见,裁定少年是否有罪,如果罪名成立,少年将会被判处死刑。
除了8号陪审员之外,其他人对这个犯罪事实如此清晰的案子不屑一顾,还没有开始讨论就认定了少年有罪。
然而当8号陪审员提出自己的“合理怀疑”后,整个案件的疑点开始逐渐显现出来。
最终,陪审团裁定被告人罪名不成立。
在这个案子中,我们可以看到陪审团在定罪过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那么在美国,陪审团是怎样运行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着哪些优势和弊端。
本文将对这些陪审团制度运行过程中的基本问题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在这之前,我们不妨通过影片中审判长的一段话来直观的感受一下陪审团制度的运行。
在影片的开始,审判长说了这么一段话:“漫长复杂的审理程序已经结束,这是一宗一级谋杀案。
预谋杀人在刑事诉讼中是刑责最重的罪名,你们都已听过证词,也明了法律条文的规定。
现在你们必须坐下来,好好地厘清这宗案子的真伪。
在本案中一有一人死亡,另一个人的生死掌握在你们手上。
如果你们能提出合理的怀疑,无法确认被告是否有罪,基于这个合理的怀疑,你们必须做出无罪的判决。
从影片《十二怒汉》看美国陪审团制度
龙源期刊网 从影片《十二怒汉》看美国陪审团制度作者:来源:《学生导报·中职周刊》2017年第10期“你为什么会认为他无罪?”“虽然你们11个都认为他有罪,但我想先和你们好好谈谈,否则我很难说服自己举手认同你们的观点,送这个男孩去死。
”这一对白来源于美国经典影片《十二怒汉》。
该影片是一部以陪审团为主角的法庭戏,是探讨美国陪审员制度和法律正义的经典之作。
在影片中,一名年仅18岁的男子被控杀害了自己的父亲,经过六天冗长枯燥的法庭听审,面对看上去确凿无疑的证据,在首轮投票时,12名陪审员中,有11名陪审员裁定被告有罪,只有8号陪审员觉得案件有疑点,坚持提出异议。
他凭借出众的耐心、非凡的想象力和沟通技巧去说服其他陪审员。
之后的每轮投票,都有人放弃最初的立场,站在他这一边。
最后经过七次表决,12名陪审员达成一致裁决:被告无罪。
陪审团制度是美国司法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公民参与民主实践的重要渠道,因此也被视为美国民主体系的标志之一。
美国陪审团制度适用于刑事案件或重大民事案件。
陪审团成员来自于各行各业,并没有接受过法律训练,也无须接受法律训练,具有廣泛的代表性。
陪审团与法官职责分明,陪审团凭着正常人的良知、基本的是非标准和生活常识认定事实问题,法官根据陪审团裁定的事实进行法律适用。
对于重大刑事案件,通常遵循一致裁决原则,即只有陪审团全体成员达成一致意见,即无论作出有罪还是无罪裁决,均须首先在其内部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会导致无效审判的出现。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充分发扬了司法民主精神,促进了法律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统一。
但也应该看到它的缺陷。
当陪审员意识不到权力的责任时,就会滥用手中权力,就有可能造成实质的不公。
控辩双方为了获得陪审团的支持,通常会利用人性的弱点,进行夸张的现场表演。
这些都是陪审团制度天然的缺陷。
在电影《失控的陪审团》中,揭露了陪审团被收买的丑恶现象。
十二怒汉法律解析
在影片中十二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们以前素不相识,以后可能也没有什么打交道的机会。
为了一桩杀人案件,他们坐在了一起。
就是这十二个人,被这个司法制度挑选了出来,组成了一个名叫“陪审团”的神圣组织,要开始决定另外一个人的命运,决定他是有罪还是无罪,是活着还是死亡。
他们本来不懂法律,似乎也没必要懂得法律,因为他们不过是在法律强加的义务之下而被迫来到法庭的。
他们来自不同的家庭和生活背景,从事不同的职业,有自身更关心的利益,有不同的人生经验,有自己的偏好和性格。
这就是美国所特别推崇的陪审团制度。
影片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经过六天冗长枯燥的听审之后,法官终于对陪审团发布裁决指示了。
被告是一名年仅18岁的男子,被控在午夜杀害了自己的父亲。
法庭上提供的证据也极具说服力:居住在对面的妇女透过卧室及飞驶的火车窗户,看到被告举刀杀人;楼下的老人听到被告高喊“我要杀了你”及身体倒地声音,并发现被告跑下楼梯;刺进父亲胸膛的刀子和被告曾经购买的弹簧刀一模一样。
而被告声称从午夜11点到凌晨3点之间在看电影的证词极不可信,因为他连刚看过的电影名字也说不出来。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是本文的核心。
陪审团制度,是指由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是否有罪的制度。
在影片中,精彩地演绎了美国的陪审团制度的基本原则和道义价值,我们可以很深入的了解美国的陪审团是如何工作和最终裁决的。
一个男孩的生死决定于来自各行各业、互不相识的陪审团员们,而团员们在一所闷热的小屋里开始了一场激烈的思想交锋,十二名陪审员第一次投票时产生11票有罪对1票无罪的结果,经过激烈的讨论,不断提出“合理怀疑”,最后以12票全票通过认为被告人无罪。
根据陪审团制度的原则,只要提出合理怀疑就可以宣布嫌疑人无罪。
在陪审团的讨论过程当中,基于证据支持自己的投票决定,而且这些证据是由警察、律师等专业人士所提供的。
陪审团的讨论过程中,支持有罪的一方都要在逻辑上进行严密证明被告的行为,而支持无罪的一方则针对控方证据存在的问题提出质疑。
《十二怒汉》与司法系统的权威性
《十二怒汉》与司法系统的权威性《十二怒汉》是一部由理查德·寇曼执导的著名法庭剧,该片于1957年上映,影片以陪审团的故事为背景,探讨了司法系统的权威性问题。
通过描绘陪审团成员间的讨论和辩论,影片深入探索了司法系统中权力的滥用和人性的弱点。
本文将以《十二怒汉》为主线,探讨影片所展现的司法系统的权威性以及其中的问题。
首先,影片通过刻画陪审团成员的角色特点,揭示了司法系统中的权力问题。
陪审团成员的个性各异,代表了具有不同背景、观念和经验的人群。
他们在审判案件时,以自己的角度和价值观来进行评判,这体现了司法系统中的人性弱点和主观判断的存在。
例如,片中的一位陪审员经验丰富,以理性和思考为基础,努力寻找证据,而另一位则根据个人偏见和成见作出决策。
这种权力滥用的现象,对于司法系统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提出了质疑。
另一方面,《十二怒汉》也通过展示陪审团成员的辩论和争执,探讨了司法系统中的权威性问题。
陪审团成员之间进行了激烈的讨论,互相辩驳,试图说服对方的立场。
这种争执不仅是对案件本身的讨论,更是对司法系统的功能和作用的思考。
每位陪审员都希望以自己的观点来影响和改变其他陪审员的立场,这反映了司法系统中权力的争夺和权威性的挑战。
然而,通过辩论和争执,陪审团成员们不断推翻他们的初始立场,并最终达成一致的裁决。
这展示了司法系统中权威性的重要性,即通过公正的讨论和辩论来确立权威性的决策。
此外,影片中的一个重要元素是对审判过程的描绘,进一步突显了司法系统的权威性。
陪审团的讨论和辩论在一个封闭的房间里进行,通过一系列描绘来展示陪审员们在评判案件时所面临的压力和挑战。
审判过程中的时间压力和心理负担,以及对审判结果的责任感,都反映了司法系统中权威性的要求。
陪审员们在面对这些挑战时,必须克服个人偏见和刻板印象,以便做出客观公正的决策。
这一描绘提醒了我们,权威性在司法系统中的重要性,以及权力滥用和人性弱点可能对司法决策产生的负面影响。
从《十二怒汉》(1957版)看美国陪审团制度
从《十二怒汉》看各国陪审制度2011031224 李阳看了《十二怒汉》,不禁勾起我对往事的回忆,那小小年代,喝着“真相只有一个”的稚气孩童,装得像福尔摩斯般成熟的青年。
现在想来要想成为一个强大的侦探,所需的不仅是强大的和逆天般的思维推理、设想能力。
更需要一个健全的法制体系,《十二怒汉》中得美国陪审团制度就是一个不错的例子。
美国陪审团;起源和发展;与其他制度对比很久以前就很崇拜福尔摩斯,很崇拜柯南。
我记得第一次看福尔摩斯是在小学,那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套用一个我们C老师的词——“逻辑美”,全书充斥着这种逻辑美,真的叫人欲罢不能。
我被福尔摩斯气定神闲的推理所打动,被看似天衣无缝的作案手法所吸引。
我拿着书的手仿佛被推理构成的绳子牢牢绑在书上,不能移动分毫。
我被推理,被侦探智慧折服了。
从那以后我又逐渐知道了柯南,波洛,明智小五郎等等。
他们的一个个近似鬼神的推理让我如痴如醉。
从此我就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今年,我报了《刑案推理-经典刑案电影赏析》的选修课。
在第二堂课上,老师放映了《十二怒汉》,让我对美国的陪审团制度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十二怒汉》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个青年被指控杀死自己的父亲,法庭有确凿的证据及目击证人,他将被判处一级谋杀的死刑。
在十二位陪审团最后定夺该青年是否应被处以极刑时,十一名陪审员判定有罪,只有一位觉得事情可能另有别的原因,他坚持提出异议,凭耐心思考与机智的判断逐一说服其他陪审员改变原意,最终将这一宗几乎已成定局的判决推翻。
影片的主题说的是美国的陪审团这个“神圣组织”在司法判决中的作用。
电影开初给我们展现的是一幅散乱嘈杂的会议室场景,上洗手间的、抽烟的、闲聊的、坐在桌上的、看报纸的。
这给人的印象就是法律裁判并不是一件严肃的事情。
当所有的证据都在指向青年有罪,目击证人的证词更是给予了人们一种毋庸置疑的坚决。
但是只要陪审员们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案件都不能了结。
就是在这样一个烦躁闷热的气氛下,他们开始举手表决:11票有罪对1票无罪,只要有一人异议,就必须讨论下去,给出怀疑无罪的理由。
法律电影赏析之《十二怒汉》(ppt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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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
8号提出看凶器:折叠刀,证物有疑点
秘密投票
9号,退休老头,温和敏 锐,“觉得应该给8号陪 审员一次机会,给真相 一次机会,给男孩的生 存权一次机会!”
其他陪审员之间相 互指责,产生了内 部矛盾!
11
第三轮
根据老人和妇女心理特点指出他们证词的矛盾之处
5号:有体面的工作,在贫穷的犹太社区长大,证明了两点:1.来 自贫民窟并非没出息;2.以亲身见闻证明被告不会以案件中的持 刀方式杀人。
6号:装修工人:尊老爱幼,在WC问8号“如果你真的说服我们都投了 无罪,而那孩子却是真的杀了自己的父亲,那怎么办?”
14
第六轮
7号:推销员,急躁、滑稽、粗俗,投票无罪 是急着想去看棒球比赛,最心不在焉的一个。
●讨论被告案发在看电 影的证词,通过8号与4 号的对质证明了被告有 可信之处,这场戏让 “一向不出汗的”4号出 汗了。 ●2号提出凶器的刺杀方 向问题,5号现身说法
12号广告商人,玩世不恭,爱讲冷笑话,不固执, 有正义感,投票时开小差
1号陪审团团长,高中橄榄球队助理教练,负责提供资料、道具、制定规则、 组织投票。
15
第七轮
10号:加油站老板,内心充满愤怒、有种族 歧视、心胸狭窄,始终对弱势群体充满偏见, 最后被其余十一怒汉的“非暴力抵制”,结果 脆弱的心理防线崩溃,站在了“无罪”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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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一级谋杀
一级谋杀:有预谋的、恶意地非法终止他人生命。 二级谋杀:有杀人的故意,但并非预谋而造成他人死亡。 重罪谋杀:凡在实行重罪过程中故意或非故意造成他人死亡。
死刑
监禁
7
十二个陪审员
8
9
第一轮
公开投票
《十二怒汉》影评
《十二怒汉》影评“这是美国司法制度中最神圣的一条,也是我们的国家如此强大的原因。
”这是我对影片记忆最深刻的一句话。
这部影片的背景是十二个来自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不同年龄的美国白人组成的陪审团,由他们讨论判定一个被控告杀死父亲的不良少年是否有罪。
在讨论的的开始,主持人说进行投票的时候,除了八号以外的十一个人都毫不犹疑的说“guilt”。
但是,就是这关键的一张反对票拯救了少年的生命。
也是这么一个被他们所讨厌的“捣乱的一票”让我们在影片中看到了美国陪审团制度的强大,由此看见了美国司法制度的公正之处。
在影片中剧中人说出的这么一句话让我记忆深刻的理由不是他这句话明白的昭显了美国强大的司法制度,而是美国公民心中对于法律的深刻。
在我们中国,很多人就是不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虽说这些年我们一直在推行“法制建设”、“法治社会”。
但是,不得不承认,我们的法治之路与美国相比,差距不是一点点。
如果我们把法治深深放在心中,那么,上海复旦大学的“投毒事件”,在继多年前的“朱令事件”后还会有这样的覆辙么?很遗憾,这样的事还是在我们的世界频繁地发生了。
我们不禁要扪心自问,这个世界怎么了?可是,到底是这个世界怎么了?还是我们中国怎么了?还是我们中国人怎么了?中国的法制观念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深入人心吧?否则,这些高校的高材生,知识分子,怎么会做出这样的傻事呢?在影片中,十二个人的投票决定由一开始的11:1到10:2、9:3······到最后12个人全部同意“not guilt”的这一过程也充分显示了他们对于司法的尊重,不排除有人没有好好行使他所拥有的权利。
比如那个急着回去看球赛的陪审员,但是最后在激烈的唇枪舌战和不断地推翻原有的如山铁证中,他还是从内心里真正的同意“not guilt”。
他们对于司法的尊重在他趴在桌上非常不愿意但却真诚的投出无罪票的时候体现得淋漓尽致。
这是法制的力量,也是每个人身上肩负的责任的力量。
《十二怒汉》电影赏析
• 在上次我和大家交流《法治发展史》的时 候,提出过一个观点,我们是要 “不放过 一个坏人”,还是要“不冤枉一个好人” 不放过坏人,可能会冤枉好人,不冤枉好 人则可能使坏人逃避惩罚,我们应该如何 取舍呢?
• 这其实就是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的问题 。
• 在我国的司法原则要求是实行无罪推定, 但实际情况呢?
6号主张第四次投票
第五位支持无罪的陪审员(2号)ຫໍສະໝຸດ 第六位支持无罪的陪审员(6号)
第四次投票结果6:6平
认为无罪
认为有罪
• 4号陪审员自始至终都极为理性与冷静,并 自信于自己的智商。比起3号,他才是认为 被告有罪的一方中最难以说服的。他始终 试图用理性与逻辑证明被告有罪,看来是 最难被说服的。
既纳税人买单。 • 3、专业性差,很多陪审员对法律并不了解。 • 4、个人因素大,影片中3号及10号陪审员由于
个人观感及经历对案件判定有很大影响。
四、美国陪审团制度对于我国司 法体系建设有什么借鉴?
• 我国的陪审员设立固定,成员身份单一。 没有广泛性。
• 我国陪审员在庭审中作用不大。陪审员在 庭审中与法官有相同职责,但是无论专业 知识还是经验都不足。
• 四、情节简单,整个影片就 是12个陪审员对做出有罪无 罪的判定。
• 五、无名。整个影片仅最后 30秒提到2个名字。
三、影片欣赏
(一)案情
• 18岁少年被怀疑杀死父亲,案发时间为午夜十二 点十分左右
• 证据:奇特的弹簧刀,案发前少年买了一把 • 证人:跛脚老人,住在少年楼下,案发时听到被
告高喊“我要杀了你”及身体倒地声音,并发现 被告跑下楼梯 。 • 居住对面的中年妇女:透过卧室窗户及飞驰的电 车窗看见少年行凶的整个过程。 • 少年不在场证明:在11点至3点在看电影,却无 法回忆任何细节,未被采纳。
《十二怒汉》及背景
陪审团制度
1、庭审。在庭审过程中,陪审团扮 演的只是听众的角色。双方律师在 发言辩诉意见时要面对陪审团,双 方证人在陈述案件事实时候也都以 陪审团为主要对象。
2、指示。庭审结束后后,首席法官 会对陪审团作出指示。
3、评议。之后陪审员被送至秘密的评 议室,依据各人的人生经验,朴素的 是非标准和简单的法律知识以及控辩 双方提供的证据,就案件事实作评议。 4、裁决。在刑事案件中,陪审员裁决 必须得到全数同意通过,在民事案件 中,一般只要求简单多数通过。如果 刑事案件中的陪审团无法就裁决达成 一致,那么法官会宣布该案为流案, 重新组建陪审团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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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制度
有利于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
陪审团制度首先是一种政治制度,它的精髓 就是权力的分立与制衡。陪审团监督审判, 坚持让普通民众与专业法官平起平坐,分享 权力,等于把领导社会的权力置于人民之手 。
遏制司法腐败的防护堤
陪审员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违法者将 课以重刑制裁。其次,陪审团参与司法裁判 ,剥夺了法官判案的一半权力,这就减少了 法官贪赃枉法的机会,从制度上起到了遏制 司法腐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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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独立、权威的制度保障
陪审团对判决结果不负任何责任,没有宦海 沉浮、人情世故和社会舆论的压力。裁决一 旦做出,陪审员走出法院大门不再具有任何 法律职能,也不服务于随后的审判程序,悄 然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一个致命的缺陷
它也可能成为社会某种隐蔽的偏见者的容器, 而且在某一特定的案件中,这种偏见则愈发 明显,就例如这个案件中的少年
《十二怒汉》及背景
《十二怒汉》
is in their hands, death is in thier minds.
如果被审判的是你呢电影《十二怒汉》评论
如果被审判的是你呢电影《十二怒汉》评论《12怒汉》,是一部关于美国陪审团的黑白电影,由西德尼.吕美特执导,摄于1957年。
十二个男人,一间屋,叙事以类似会议的方式展开,片长近一个半小时。
这样的一部影片,想来应是无聊而乏味的,然而它却历经近60年时间的沉淀成为了经典,它所传达的法治理念,而今依然令人震撼并深思,不仅美国人,不仅法律人。
12个人来自各行各业,他们素不相识,影片中也没有名字,此刻他们要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以陪审团的名义。
那是一个18岁的男孩,他被指控杀死了自己的父亲。
他们已经历了长达六天的冗长审判,按法官的要求,此刻他们要做出表决。
十二个人中,十一个人认为他“有罪”。
例外的是一名建筑师。
若他也举起了手,男孩将因此被送上电椅。
英美法系中陪审团作出决议,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必须全票通过。
若不能达成全票,他们就不得不坐下来讨论,直到达成一致为止。
若最终仍达不成一致,则要重新组成陪审团,重新审判。
就庭审过程来看,这个案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11个人因此怒气冲冲,谴责建筑师故意唱反调。
建筑师也怒气冲冲,为他想讨论而他们消极懈怠玩游戏。
十二怒汉因此得名。
他们在吵吵嚷嚷中不断举证,又不断质证,竟凭借生活中的常识,发现了证据上的很多疑点。
证据有疑点是不能判决一个人有罪的。
因为建筑师的反对和坚持,一个多小时后,他们改变了那个男孩的命运和生死。
12个曾经怒气冲冲的男人,一个个变成了绅士,他们彬彬有礼,默默地穿衣走出,去行使他们神圣而庄严的权利。
我相信,那一刻他们的内心也都是庄严的,神圣的,充满骄傲和喜悦。
英美法系中陪审团制度历时已久,至于1957年的美国到底发生了什么促成这部影片的诞生,对于背景我没有过多的了解,但是这部影片给我的感觉,它对于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更多的应是在表达一种提醒,提醒良心和责任,同时它也是一份肯定,对于陪审团作用充满希望的肯定,它让我们看到了民主在法治中的成功。
在英美法系中,陪审团是普通民众对法官权利的限制与分担,他们对事实做出判决,法官只对法律做出判决。
十二怒汉赏析
影片背景介绍
一名年仅18岁的男孩被控在午夜杀害了自己的父亲。此 时庭审已经结束,剩下的事就是陪审员根据法庭上的 证据证词来裁定该名男孩是否有罪。 男孩 有罪 or 无罪? guilty or not guilty
电影与众不同 一、纯爷们,主要演员全是男人。 二、人物少,连影片中提到的人和镜头晃过的人在加上演员不超过 30人。 三、场景简单,全长96分钟的影片,有92分钟的时间全在一个场景 中。 四、情节简单,整个影片就是12个陪审员对做出有罪无罪的判定。 五、无名。整个影片仅最后30秒提到2个名字。
证明标准
• • • 优势证据(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 清晰且有力标准(clear and convincing evidence) 清晰、不含糊且有力标准(clear,unequivocal, and convincing evidence)
• 排除合理怀疑(proof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证词2
少年不在场证明
第一次投票结果1:11,有罪占优势
认为无罪
认为有罪
八号陪审员
宁杀错一万,不放过一个? 宁放过一万,不杀错一个?
与其让一个无罪的人受到惩罚,不如让十个有罪的人逃避惩罚 ——William Blackstone
生死就在一念之间
案件分析
疑犯
案发现场 案发时间 证物 证人1 证词1 证人2
18岁男孩
家中 午夜十二点左右 奇特的弹簧刀,案发前少年刚买一把 住在楼下的跛脚老头 案发时听到被告高喊“我要杀了你”及身体倒地 声音,并发现被告跑下楼梯 。 住对面的中年妇女 透过卧室窗户及飞驰的电车窗看见少年行凶的整 个过程 1点至3点在看电影
十二怒汉背景
• The jury system is traceable to nine-century France and was imported to England by William the Conqueror. In its earliest form, a jury was a group of the defendant’s neighbors, who were expected to answer questions based on their own knowledge. Such jurors functioned as both witnesses and triers of fact. Later, the right to a jury trial was guaranteed by Bill of Rights and U.S. Constitution and by the separate state constitutions.
Selection Of The Jury 陪审团的选 拔
• Anyone who is listed on the electoral register between the age of 18 and 70 is eligible for jury service. Ineligible persons are members of the judiciary and others involved in the justice system, e.g. barristers and solicitors, the clergy ,the mentally ill.
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利对现任陪审团成员就以下三个方面要求其回 避:
a. 陪审员在事实上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 b. 陪审员存有偏见;或者 c. 具有合理理由怀疑陪审员可能对被告存在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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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s & expressions
Judicial system 司法体系 Criminal law 刑法 Civil law 民法 The accused/the defendant 被告 The accuser 原告 The prosecutor 公诉人 Defense lawyer 辩护律师 Attorney general 首席检察官
Witness 证人 Ex-convict 有前科的人 Verdict 判决 Testify 作证 el train (elevated train) 轻轨
Jury 陪审团 Juror 陪审员
Whoerican citizen has the obligation to serve as juror, unless you are: Under 21 years old Not local resident Does not know English Have hearing problems Had a criminal record
Juror: a member of a jury Foreman: the leader of a jury
Judicial principles
One is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疑罪从无
Questions:
Why do you think the author gives “the twelve angry men” as the title of the play?
What was the evidence against the boy? How did it fall piece by piece through the discussion? What lesson should we draw from this?
What is a Jury ?
a Jury consists of 12 jurors, selected at random, agreed on by the lawyers of the two sides, who will, after hearing all the evidence and cross-examination, give a unanimous verdict of guilty or not guil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