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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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住建【2016】49号 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1)

辽住建【2016】49号  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1)
《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辽住建〔2016〕49号)
文件解释
相关文件:
《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 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是本调 整文件 编制的 基础
《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57号)
(4)冬雨季施工费
冬季施工费
6.05
单位:%
雨季施工费
1.01
1.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5)市政干扰费
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五市 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的4.05%计算;
其他地区按2.02%计算。
2.2010年《辽宁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
费用项目名称 安全文明施工费 企业管理费 利润 夜间施工增加费 白天施工需要照明费 冬雨季施工费
(三)建筑安装工程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 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1%。
工程造价 = 税前工程造价 × (1 + 11%) = 税前工程造价 + 税前工程造价×11% = 税前工程造价 + 增值税销项税额
(四)材料费 计价依据中能够确定材料除税价格的部分,直 接以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入材料 费;
增值税的价外税性质决 定了,所有的计算均不
··· 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 年4月30日(含)前的建筑工 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 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 2016年4月30日(含)前的 建筑工程项目(以下简称 “老工程项目”),依照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 号)规定,采用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财税〔2016〕36号

财税〔2016〕36号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3〕1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除另有规定的条款外,相应废止。

各地要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月23日。

2016年营改增文件变化

2016年营改增文件变化
(1)打开项目,进入单位工程,点击“模板转换”按钮,选择相应的取费 模板【即之前选择的是“湖南2016年营改增计价办法(一般计税法)”依旧 选择这个模板进行替换】如图:
(2)在弹出中点击“确定”按钮即可。
(3)进入“工程信息”页面修改费率参数,刷新费率(点击编 辑取费程序按钮-关闭-是)
3.如何将72号文件模板转换成160号文件 模板?湘建价[2016]160号 方法一 (1)打开2016原模板项目文件,点击项目组成
课程大纲
一、营改增新文件新变化
二、软件应用新技巧 三、软件新功能介绍
主讲人:闫虹池 电话:13677372251 QQ:504989264
湖南营改增计价办法的计税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建筑业的增值率税率为11%) 二、简易计税方法(建筑业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简易计税方法的有关规定:
1、建筑维修工程(不包括日常修缮)的局部拆除、用途改造(包括墙上开
最新文件
《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湘建价〔2016〕160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营改增文件的变化
湘建价72号、134号、160号
一、材料进项税税率的变化 二、清单单目费的变化
六、表格的变化
一、材料进项税率的变化
针对[2016]72号文,在智多星项目造价管理软件的深度应 用技巧
技巧分享
1.关于安装专业模板 湘建价[2016]72号文,因为安装专业表格与其他专业表 格不一致,故安装做了一个单独的工程模板。所以新建安 装工程的时候一定要在安装的单项工程里面新建.如图:
2.如何将劳保基金的模板转换成[2016]134号文的社 会保险费模板?湘建价[2016]134
五、规费的变化

2016年 建筑业营改增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1)

2016年 建筑业营改增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1)

建筑业营改增2016年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一、编制说明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满足我省建筑业工程造价计价“营改增”平稳过渡的需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及《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与我省现行计价定额相配套的《建筑业营改增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

本费用定额是基于“价税分离”的原则和不改变现行计价体系为前提进行编制。

“价税分离”是指从营业税不含税工程造价中,将各项费用所包含的进项税分离出来,形成除税价格。

以除税价格为计算基础,计取各项费用。

本费用定额是按综合系数的方式扣除现行计价定额中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以下简称机具费)的进项税额计算除税基价。

本费用定额中的费率是以增值税下的各项费用与营业税下的各项费用基本平衡的原则编制。

二、单位工程造价表现形式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

其中,11%为建筑业应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各项费用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税前工程造价以除税价格为计算基础,计取各项费用。

三、材料费、机具费调整系数表(一)材料费、机具费调整系数表现行计价定额中的材料费、机具费按下表进行调整,形成本费用定额的材料费、机具费。

1使用说明1.本费用定额材料费=现行计价定额材料费×材料费调整系数2.本费用定额机具费=现行计价定额机具费×机具费调整系数3.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使用含进项税额的信息价格体系。

4.价差=现行计价定额的价差×调整系数5.计价依据中的机械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在本费用定额中统一简称机具费。

四、其他规定1.总承包管理费、甲供材料管理费、施工配合费、提前竣工(赶工)费、现场签证,均指除税后的费用,原费用定额内容和费率不变。

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2016

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2016

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2016从今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

那么,2016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一起看看本文的介绍吧!2016建筑业营改增范围1、销售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2、销售不动产(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2016建筑业营改增计算方法(参考模板)

2016建筑业营改增计算方法(参考模板)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全面推开后,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除此之外的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税率为6%。

此外,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在建筑服务领域,方案明确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为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等,都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对销售不动产,则明确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则公布了40种免征增值税情形,包括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等。

文件还规定了一系列享受扣减增值税的规定,涉及退役士兵创业就业、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等。

营改增建筑业税率:建筑业税负变化的临界点计算营改增36号文件公布以来,各路大师专家各样解读在朋友圈、论坛等都是刷屏的状态。

很多人都提到了建筑业虽然税率增加了,但是可以抵扣17%进项,进项还是高出了6个点,因此整体税负变化不大。

今天无意中计算了一下,当建筑材料的在整个建筑定价中比例为多少时才与原来的税负相等。

解读2016年建筑业的“营改增”政策

解读2016年建筑业的“营改增”政策

解读2016年建筑业的“营改增”政策目前,建筑业营改增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还没有出台。

年初,中国建筑业协会和中国建设会计学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内部营改增准备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建筑企业梳理了营改增准备工作的重点。

《指导意见》提出:建筑企业必须积极主动做好自身的准备工作即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学习有关法规政策,积极开展企业内部的调查摸底和模拟运转,找出不适应增值税管理与核算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内部体制和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和控制,与此同时,保持与税务等管理部门的经常沟通和协调。

《指导意见》强调:业务、财务和税务等全公司各部门做准备、学习法律政策。

建筑企业要有计划地组织内部税务、财会、经营、合同、材料等业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着重学习营改增试点以来诸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19号)等一点击【造价工程师学习资料】或复制打开?wenkuwd,注册开森系列有关文件。

通过学习,确保企业内部的准备工作始终在相关法规政策指导下进行。

《指导意见》建议企业:要切实组织开展营改增的摸拟运转营改增模拟运转,是指建筑业企业在目前仍然实施营业税管理和核算的情况下,参照对已经实施营改增行业企业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规定,进行全过程的增值税模拟管理和账外核算。

根据实际情况,模拟运转,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企业中的一个或几个基层单位、一个或几个工程项目。

模拟运转,要严格依据实施增值税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工程投标报价、合同协议管理、货物劳务采购、发票管理传送、会计稽核核算、实施报税清缴等管理环节进行全面审查,准确、具体、全面地找出不适应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各种实际问题,以便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做好内部各项准备工作《指导意见》为我们解答了如下五个问题关于增值税管理的基础条件问题企业要否增设内部税务管理机构,如何选配内部纳税业务管理人员,购置那些有关设备和相关税务管理软件。

2016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细则

2016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细则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细则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通知》),万众期待的营改增实施细则终于落地!建筑业增值税税率适用11%,2016年5月1日开始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承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随后,财政部部长在答记者问中,再次强调营改增全面推开后,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但同时也强调,全行业只减不增,不能保证每个企业税负不增加!《通知》包含四个附件,分别为: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合计约四万字。

我们根据《通知》及四个附件,将涉及建筑业的主要内容整理出来,以便于您快速浏览重点,文件全文和四个附件详细内容可以参阅本公众号对应文章。

一、建筑业增值率税率和征收率是多少?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建筑业的增值率税率和增值税征收率:为11%和3%。

大家一直在讨论的税收比例,就是增值税税率11%,怎么还出来了3%,这儿有必要向大家解释一下“增值税征收率”。

增值税征收率是指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

与增值税税率不同,征收率只是计算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的一种尺度,不能体现货物或劳务的整体税收负担水平。

适用征收率的货物和劳务,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哪些建筑服务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阐述: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016年营改增后各行业的税目税率表

2016年营改增后各行业的税目税率表

2016年营改增后各行业的税目税率表
从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

增值税的税率,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目前有17%、13%、11%和6%共四档税率;增值税的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按3%的征收率计征;对一些特定的一般纳税人,则适用6%、5%、4%、3%四档征收率。

具体来说,征收率为6%的项目包括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部分建材产品和生物制品;征收率为5%的项目为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征收率为4%的项目包括寄售、典当和拍卖商品、销售旧货;征收率为3%的项目为公共交通运输等营改增个别应税服务。

那么,营改增后各行业的税目税率表是怎样的呢?。

财税2016年36号文件

财税2016年36号文件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年36号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3〕1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除另有规定的条款外,相应废止。

各地要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月23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一)兼营。

财税201636号文件营改增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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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年36号文件营改增政策解读财税36号文件营改增新政策提到哪些内容呢?改革后有哪些事项发生变化呢?下面一起来了解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3〕1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除另有规定的条款外,相应废止。

各地要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月23日一、税率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2016房地产及建筑业适用的增值税率

2016房地产及建筑业适用的增值税率

房地产及建筑业适用的增值税率36号文确认了我们之前在2016年3月5日发布的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中预测的增值税率。

房地产及建筑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以及营业税率和增值税率的比较请见下图:由于增值税实际上是基于差额征税(销项减进项),而营业税是基于全额征税(仅销项),所以单纯将新税率和老税率直接比较是没有意义的。

另外,过渡性政策的实施也会对税率产生进一步的影响,我们将会在下文进行进一步的阐述。

总体影响营业税税制下,房地产及建筑业对于营业税税源的贡献最大。

由于营改增后房地产及建筑业的增值税率相较于营业税率有较大的变化,营改增新政策对于房地产及建筑业的影响巨大。

政府为保证房地产及建筑业从营业税向增值税平稳过渡,出台了一些具体的规定。

总体来讲,房地产及建筑业适用的增值税政策中具有实质性宏观经济影响的主要有4项政策:过渡性政策–营改增新法规中包括了一系列过渡性政策,其中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以及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这意味着房地产企业的老项目可以适用和营业税同样的税率。

这一安排是为了实现营改增平稳的过渡,增值税率不会突然间提高到11%。

销售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或新开发房地产项目才适用于11%的增值税率,这一政策不适用于个人销售住房。

对发生的土地采购成本视同进项抵扣–当房地产开发商销售房地产计算增值税额的时候,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

这个优惠政策将会有效地保证房地产开发商只对其增值的部分进行纳税,但只能用于房地产开发商按照11%的增值税率缴纳增值税,而不适用于开发商选择过渡期政策按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情况。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为鼓励长期持有不动产并抑制投机行为,除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营改增试点方案。

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负责人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问题回应了媒体的提问。

四大行业税率确定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

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介绍,这些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

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受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

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营改增试点从制度上基本消除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重复征税的问题,有效减轻企业税负。

从前期试点情况看,截至2015年底,营改增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无论是试点纳税人还是原增值税纳税人,都实现了较大规模的减税。

2016年“营改增”增值税税率表2016年“营改增”增值税税率表

2016年“营改增”增值税税率表2016年“营改增”增值税税率表

交通运输服务应税项目1.铁路运输服务代码:010100 增值税税率:11%填报说明:通过铁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2.陆路旅客运输服务代码:010201 增值税税率:11%填报说明: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旅客运输业务活动。

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3.陆路货物运输服务代码: 010202增值税税率: 11%填报说明: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货物运输业务活动。

包括公路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索道运输、缆车运输、4.水路运输服务代码: 010300增值税税率: 11%填报说明:通过江、湖、川、河、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5.航空运输服务代码: 010400增值税税率: 11%填报说明: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6.管道运输服务代码: 010500增值税税率: 11%填报说明: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注: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运输业务的实际承运人使用的运输工具划分到对应税目邮政服务应税项目7.邮政服务代码: 020000增值税税率: 11%填报说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

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应税项目8.基础电信服务代码: 030100增值税税率: 11%填报说明:利用固网、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移动网、卫星、波长、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9.增值电信服务代码: 030200增值税税率: 6%填报说明:利用固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卫星、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移动网、业务活动。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前后税率表对照(最新最全)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前后税率表对照(最新最全)

铁路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 邮政特殊服务 其他邮政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增值电信服务 工程服务 安装服务 修缮服务 装饰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 贷款服务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人寿保险服务 保险服务 金融商品转让 研发服务
其他
3% 11%
3%
11% 11% 6%
3%Biblioteka 3%11%财产5%
6%
研发和技术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专业技术服务(新增) 软件服务
5%
6%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信息系统服务 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信息系统增值服务(新增) 设计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商标和著 识产权服务 作权转让重分类至销售无 告服务 形资产) 知 广 会议展 览服务 航空服务 港口码头服务 销售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 打捞救助服务 装卸搬运服务 仓储服务 收派服务 现代服务 不动产融资租赁(新增) 11% 不动产经营租赁(新增) 租赁服务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 17%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 5% 3% /5% 6% 5% 6%
其他现代服务 文化服务 体育服务 教育服务 医疗服务 旅游服务 娱乐服务 餐饮服务 住宿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
3%/5%
6%
3%/5% 娱乐业5-20%
6%
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 增)
居民日常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 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商标 商标 (新 著作权 著作权 商誉 商誉 自然资源使用权 自然资源使用权(含土地使用权)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建筑物 构筑物 建筑物
5%
6%(除销售 土地使用权 11%)
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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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
3 月 18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
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负责人就全
3、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
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
筑工程。
4、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方法计税。
四、建筑工程老项目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 2016 年 4 月 30 前的
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
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大家一直在讨论的税收比例,就是增值税税率 11%,怎么还出来了 3%,
这儿有必要向大家解释一下“增值税征收率”。
增值税征收率是指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
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与增值税税率不同,征收率只
负只减不增。当前实体经济较为困难,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设计全面
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时,按照改革和稳增长两兼顾、两促进的原则,做出妥善
安排。
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延续
方案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增值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
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
3%的比例交税,同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那问题有来了,具体是哪些建筑服务是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呢?
三、哪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通知》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和附件 2《营业
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有如下几种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
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会申报,帮助试点纳税人适应新税制。 此外,国税、地税部门要早日对接,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及时办理纳税人
档案交接手续,做到无缝衔接、平滑过渡、按时办结,交接过程中不给纳税人
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财政部会同税
务总局正在抓紧起草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操作办法,将于近
有效减轻企业税负。从前期试点情况看,截至 2015 年底,营改增累计实现减
税 6412 亿元,无论是试点纳税人还是原增值税纳税人,都实现了较大规模的
减税。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5 月 1 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并承诺所有行业税
条阐述: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
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换句话说: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就可适用 3%的增值税征收率,按
期发布。
营改增政策跟建筑业相关的内容:
3 月 24 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刊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
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并发布《营业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
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支持服务业发
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
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
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
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
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受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
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
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营改增试点从制度上基本消除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重复征税的问题,
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问题回应了媒体的提问。
四大行业税率确定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
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
适用 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 6%税率。
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介绍,这些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 1000 万
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 1.7 倍;年营业税规模约 1.9 万亿,占
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 80%。
上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
目前,距离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已不足两个月时间,涉及近 1000 万户纳
税人。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要分批次做好对试点那是
人的培训辅导以及税控器具的发放、安装,确保试点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
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等
文件。下面将涉及建筑业的核心内容挑选出来,便于您快速浏览重点。
一、建筑业增值率税率和征收率是多少?
根据《通知》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建筑业的
增值率税率和增值税征收率:为 11%和 3%。
是计算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的一种尺度,不能体现货物或劳务的整体税收负
担水平。适用征收率的货物和劳务,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
售额×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哪些建筑服务适用 3%的增值税征收率?
根据《通知》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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