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问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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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问责办法实施细则

工作人员问责办法实施细则

工作人员问责办法实施细则一、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1、对区委、区政府及我局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及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因工作不力未能按时完成的;2、不认真执行我局的决策及工作部署,不落实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和上级决定的有关事项,影响政令畅通、机关整体形象及工作的。

(二)滥用职权、违法行政。

1、截留、滞留、挤占、挪用救灾、救济、优抚等款物或其他专项资金的;2、利用职权向办事人提出不合理要求,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1、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不认真履行职责,拖着不办、顶着不办的;2、对应该及时办理的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久拖不决,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违反限时办结制的;(四)不求进取、平庸无为。

1、对局党委和行政的决策、部署、事项,消极对待,执行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的;2、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调查研究,不认真解决的;3、对工作拈轻怕重、讨价还价、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怕负责任、怕担风险,影响整体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度的;4、实干精神差,工作无成效、无起色,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

(五)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1、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处置中隐瞒真相,歪曲事实的;2、编报虚假数据、虚假成绩,欺骗上级和公众的;3、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公共突发事件、重大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重要情况的;(六)态度冷漠、作风粗暴;1、接待群众态度不好,受群众投诉两次以上;2、对群众的上访、检举、控告、申诉不接待,不依法受理,无正当理由拒绝的。

(七)铺张浪费、攀比享受。

1、借招商、考察、学习、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的;2、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八)暗箱操作、逃避监督。

1、对应当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的;2、不接受党组织、人大、政府、政协、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的;3、不配合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的。

督办问责管理办法

督办问责管理办法

督办问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特制定本督办问责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各项工作的督办和问责。

第三条督办问责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督办工作的范围和内容第四条督办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上级部门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和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部署的推进情况。

3、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的办理情况。

4、单位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督办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1、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包括是否按照预定计划推进,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2、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3、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章督办工作的程序和方式第六条督办工作的程序如下:1、立项。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需要督办的工作事项,并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完成时限等。

2、交办。

将督办事项以书面形式交办给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并明确办理要求和反馈时限。

3、催办。

对交办的工作事项进行跟踪催办,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反馈。

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工作完成情况反馈给督办部门。

5、审核。

督办部门对反馈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如不符合要求,责成责任部门或责任人重新办理。

6、归档。

对已完成的督办事项进行整理归档。

第七条督办工作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书面督办。

通过下发督办通知单、工作联系函等书面形式进行督办。

2、会议督办。

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协调会议等形式,对工作进行督办。

3、现场督办。

深入工作现场,实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协调和指导。

4、电话督办。

通过电话询问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工作落实。

第四章问责的情形和方式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1、对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不力,影响工作全局的。

问责管理制度

问责管理制度

问责管理制度问责管理制度是指在组织和管理中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通过对错误和责任的追究,对管理或工作中的不合理或不规范行为进行惩罚和纠正,以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规范管理和良好氛围。

下面将从理念、实施方法和效果三个方面对问责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问责管理制度的理念问责管理制度是管理而非惩罚的意义在于它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的行为规则和追责机制,帮助员工形成规范自身行为的自觉,使之自觉遵循标准的工作流程。

这样的制度能够避免不必要的管理纠纷和人事资源浪费,提高管理效率。

同时,对于工作中犯错、导致损失的人员进行合理的惩罚也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以达到减少错误和提高组织效益的效果。

二、问责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1.建立追责机制,制定追责标准。

对职责范围内的员工,应该为其安排明确的责任范围,明确工作任务和领导下达的任务的执行标准。

在制定直接责任人员的追责标准时,应综合考虑项目重要性、工作性质及犯错性质等因素。

2.建立问责标准化工作流程。

标准化工作流程至关重要,可以消除工作过程的操作漏洞。

包括任务发布、执行、考核、问责等流程,实现从岗位人员的责任到追责人、责任人和管理层的责任全方位、多环节的工作流程控制。

3.问责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处罚措施。

处罚措施应根据错误性质、影响范围等具体情况进行制定。

对于错误影响小、性质较轻的人员,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纪律处分方法,对于错误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人员应采取严厉的纪律处分,包括降职、辞退、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三、问责管理制度的效果1.能够有效激励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由于追究制度的存在,员工在工作中往往会更加谨慎,不敢偷懒拖延、敷衍塞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热情。

2.强化组织的纪律性和规范性。

问责管理制度使组织中的管理机制更加完善,追责是唯一的手段,避免了管理上的不规范、不纪律行为的产生,使组织规范性和纪律性得到保障。

3.加强员工自我约束。

问责制度使员工形成良好的职业操守,教育员工高度重视规范、以责任证明自己的价值,提高工作中的谨慎和自律能力。

基层群众工作问责管理办法

基层群众工作问责管理办法

基层群众工作问责管理办法1. 引言基层群众工作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实践,是党联系群众、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手段和基础性工作。

为了加强基层群众工作问责管理,进一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基层群众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2. 问责的目的和原则2.1 目的本办法的目的是通过问责管理,促使基层群众工作者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积极工作、主动作为,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2.2 原则党委(党组)是第一责任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高度重视党员领导干部的问责工作,推动干部履职尽责。

做到问责公开、透明,落实问责结果。

3. 问责的主体和责任3.1 问责的主体基层群众工作的问责主体包括党委(党组)、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群众工作机构等。

3.2 问责的责任党委(党组)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和推动基层群众工作的开展,对基层群众工作质量负主要责任。

同时,党员领导干部是基层群众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承担督促落实、推动工作的责任。

4. 问责的内容和条件4.1 问责的内容拖延搁置、不作为或不力求实的问题。

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不正确履行群众工作职责、违背党的群众路线的问题。

对基层群众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行为的问题。

4.2 问责的条件违反党的群众路线和党的政策法规的行为。

对基层群众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行为的问题。

责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5. 问责的程序和方式5.1 问责的程序党委(党组)应当根据基层群众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问责程序,保证问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在问责工作中严格遵循程序。

5.2 问责的方式问责方式可以采取口头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延迟晋升等方式,具体根据违反情况和责任人情况来确定。

6. 问责的结果和效果评估6.1 问责的结果公开通报问责结果,并记录在干部个人档案中。

组织对问责结果进行跟踪和督办,确保落实。

根据问责结果,适时调整人员配置,推动基层工作的开展。

6.2 效果评估问责工作的效果应当进行评估,包括问责的频次、问责的结果和问责后工作的改进情况等。

公司追责问责工作制度

公司追责问责工作制度

公司追责问责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确保公司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追责问责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全体员工适用,不受地域、部门、岗位限制。

第三条追责问责工作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

第四条追责问责工作应当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设立追责问责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追责问责工作。

第六条公司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发现和举报违反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问责情形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一)违反公司章程、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二)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泄露公司秘密,损害公司利益的;(四)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形象的;(五)其他应当问责的违法行为。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减轻问责:(一)主动认错、悔错,积极挽回损失的;(二)积极配合公司调查,有立功表现的;(三)其他可以从轻或减轻问责的情形。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一)屡次违反公司制度,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二)故意隐瞒事实,逃避追责的;(三)对举报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四)其他应当从重问责的情形。

三、问责程序第十条问责程序分为:初步核实、调查核实、问责决定、问责执行、问责结果反馈五个阶段。

第十一条初步核实阶段,追责问责工作机构应当收集相关线索和材料,对问责事项进行初步核实。

第十二条调查核实阶段,追责问责工作机构应当组成调查组,对初步核实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

第十三条问责决定阶段,追责问责工作机构根据调查核实结果,提出问责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问责执行阶段,追责问责工作机构应当将问责决定通知被问责人,并监督执行。

第十五条问责结果反馈阶段,追责问责工作机构应当对问责效果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反馈给公司领导和被问责人。

问责管理办法(试行)

问责管理办法(试行)

问责管理办法(试行)问责管理办法(试行)一、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和规范组织内的问责管理办法,以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工作效率。

通过建立问责机制,组织能够明确责任,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本文档仅为试行性质,将在实施过程中进行评估和调整。

二、背景问责是一种管理方法,旨在鼓励员工认真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并根据绩效对其进行评估和奖惩。

问责是有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推动组织达成目标、提高绩效和激励员工。

问责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强化组织内的问责机制,明确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责任和权力,并建立相应的评估和奖惩机制。

这将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中的纰漏和问题,并增强员工的工作动力和满意度。

三、原则在制定问责管理办法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问责必须依据客观、公正的标准,避免主观偏见的影响。

2. 公开透明:问责要公开透明,让员工清楚了解评估标准和过程。

3. 共同参与:问责应该是组织和员工之间的双向互动,员工有权参与和表达自己的意见。

4. 激励为主:问责旨在激励员工,鼓励他们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并提供适当的奖励和认可。

5. 连续性:问责是一种长期的管理方法,要求持续监测和评估,并根据情况调整和改进。

四、问责流程1. 目标设定: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与员工一起设定。

2. 监测和反馈:定期监测员工的工作进展,并提供即时反馈。

监测可以通过定期会议、工作报告、任务清单等方式进行。

3. 评估和奖惩:根据绩效评估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奖励或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 记录和总结:建立问责管理记录,记录员工的绩效和问责结果,并总结经验教训,为提高管理效果提供依据。

五、责任分工在问责管理中,需要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力,以保证问责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1. 高层管理人员:负责设定组织的整体目标和策略,并审查下属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估结果。

2. 中层管理人员:负责追踪团队的工作进展,协助制定工作目标,并对团队成员进行绩效评估。

问责管理办法心得

问责管理办法心得
六、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和挑战,我提出了一些建议。首先,公司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宣传和培训,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接受问责管理办法。其次,公司需要不断完善问责管理办法的执行细则,确保其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七、总结
总的来说,问责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公司的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促使员工更加负责地对待工作,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但同时,也需要公司不断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不断完善问责管理办法,使其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作为每一位员工,也需要不断学习,适应新的管理模式,更好地融入其中。
问责管理办法心得
一、背景介绍
问责管理办法是公司为了加强内部管理而制定的一种制度,旨在建立一套健全的问责体系,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权利,促使员工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来工作。作为一名员工,我在公司工作多年,深切体会到问责管理办法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性。在实践中,我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与大家分享。
二、问责意识
问责管理办法大大提高了员工的问责意识。在过去,由于责任不明确,很多员工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工作进展缓慢、效率低下。而问责管理办法的实施,明确了每个员工的职责范围和工作目标,使员工对自己的工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三、激励机制
问责管理办法的实施,也加强了公司的激励机制。公司在实施问责管理办法的同时,也建立了相应的奖惩机制,对于履行职责、工作出色的员工进行嘉奖,对于工作不力、失失责的员工进行惩罚。这种激励机制有效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监督制约
问责管理办法对于公司的内部监督制约作用明显。通过问责管理办法,公司建立了一套监督制度,使得每个员工的工作都处于透明的状态之下,可以被领导和同事监督。这种监督制约能够有效地遏制员工的投机取巧行为,保障工作的公平公正。

企业工作人员问责制度范本

企业工作人员问责制度范本

企业工作人员问责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引导公司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杜绝各类失职行为,惩处岗位不作为与不正确作为,确保公司重大决策、决定、计划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建立恪尽职守、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管理与追究机制,更好地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目标,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责任问责制度,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工作计划失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公司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问责对象(即被问责人)为公司各类各级工作岗位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

第四条问责范围为公司所有决策、研发、生产、品质、采购、仓管、车间、销售、技术维修服务、行政、人事、安全等管理工作及保障服务活动。

第五条问责制坚持的主要原则1、权责一致的原则行使权力必须履行对等的责任,任何人不得将权力和责任分割开来,不得仅行使权力而不履行责任。

2、实事求是的原则责任追究必须建立在事实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对被问责人的行为进行评价,避免主观臆断和冤假错案。

3、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被问责人必须公平对待,实行同工同责,避免歧视和不公平现象。

4、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被问责人进行责任追究的同时,要注重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其认识错误,改进工作,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5、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责任追究,激励公司人员恪尽职守,履行职责,同时对公司人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避免滥用权力和不作为。

第二章问责程序第六条问责程序分为初步调查、正式调查、问责决定、问责执行和问责结果反馈五个阶段。

1、初步调查:对被问责人的行为进行初步核实,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正式调查。

2、正式调查:对被问责人的行为进行详细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事实真相。

问责管理办法(试行)

问责管理办法(试行)

问责管理办法(试行)问责管理办法(试行)目录1. 背景2. 总则3. 问责范围4. 问责主体5. 问责方式6. 问责程序7. 问责效果评估8. 其他规定1. 背景问责是一种管理手段,旨在强化责任意识,推动组织有效运转。

问责管理办法被制定出来,是为了规范和提高组织内部的管理,确保责任有人担当,工作有结果。

2. 总则问责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促使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和质量。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工作人员,力求做到公正、公平、严格。

3. 问责范围负有特定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管理和执行特定工作任务的工作人员;对外联系和协调的专业人员;其他有关工作任务的关键人员。

4. 问责主体问责行为的主体为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

问责主体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工作任务的完成。

5. 问责方式5.1 内部问责内部问责是指在组织内部进行问责,包括口头批评、书面警告、约谈函、责令改正等。

5.2 外部问责外部问责是指通过外部审计、评估等机构对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包括检查、评估、处罚等。

6. 问责程序6.1 发现问题发现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问题或失职行为。

6.2 调查核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

6.3 审议决定相关领导组织会议审议决定,确定是否进行问责以及问责方式。

6.4 实施问责依据审议结果,执行问责措施并进行记录,通知相关人员。

7. 问责效果评估对问责措施实施后的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提高问责的有效性。

8. 其他规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相关解释权归本单位问责管理办法起草组。

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_案件防控追责管理办法

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_案件防控追责管理办法

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_案件防控追责管理办法某某某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某某案件问责工作,落实案件风险责任,促进案件风险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监办发〔2022〕255号文)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某某某及辖内各营业网点(以下简称信用社)案件问责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案件是指某某某信用社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信用社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

某某某信用社从业人员在案件中涉嫌犯罪或存在其他与案件直接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恶性案件;(一)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百万元(含)以上的;(二)性质恶劣,造成挤兑、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等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恶性的案件。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案件问责是指信用社对案件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的行为。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案件责任人员是指对案件发生负有责任的信用社从业人员,包括作案人员,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施人或参与人以及对案件发生负有管理、领导、监督责任的人员。

对案件发生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是指不履行或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导致有关环节内部控制失效,致使案件发生的部门或营业网点的负责人。

对案件发生负有监督责任的人员是指不履行或未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发现而未能及时发现、报告案件及风险的人员。

第七条案件责任人员范围应当根据相关岗位和业务条线的职责内容、管理权限、履职情况等因素予以认定。

第八条信用社案件问责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权责对等、责任明确、逐级追究的原则。

第九条信用社案件问责工作应当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工作问责制管理制度

工作问责制管理制度

工作问责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团队合作,特制定本工作问责制管理制度,以便实施与落实。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存在任何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合格或者表现不佳等情况的员工均应按照本制度进行问责。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工作问责的种类、流程、标准、措施等内容。

第四条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对工作问责制度的实施与执行,对不遵守本制度的员工进行问责。

第二章工作问责种类第五条工作问责分为正面问责和负面问责。

正面问责指对具有突出贡献、工作出色的员工进行奖励,以激励员工继续努力工作。

负面问责指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合格或者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处罚,以警示其及其他员工,引以为戒。

第六条正面问责的奖励包括金钱奖励、物质奖励、荣誉奖励等。

负面问责的处罚包括警告、降级、罚款、停职、辞退等。

第七条员工的问责行为应当符合公司的工作规范、职责清单以及公司的工作要求。

第三章工作问责流程第八条工作问责流程包括发现问题、调查核实、责任追究、奖励或处罚等环节。

第九条发现问题: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方面出现问题,员工主管或者同事应当及时发现并上报。

第十条调查核实:公司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对上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确定问题的真实性和严重程度。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经调查核实后,对工作不合格或者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责任追究,对突出表现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十二条奖励或处罚:根据责任追究的结果,对员工进行正面奖励或者负面处罚,实行激励与惩罚并重的原则。

第四章工作问责标准第十三条工作问责的标准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四条工作态度:员工应当认真、负责、敬业、主动,积极参与团队合作,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

第十五条工作质量:员工应当按照公司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符合公司的要求。

第十六条工作效率:员工应当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公司目标的实现。

工作责任问责管理办法(界定标准、问责流程)

工作责任问责管理办法(界定标准、问责流程)

⼯作责任问责管理办法(界定标准、问责流程)⼯作责任问责管理办法⼀、⽬的为加强管理⼈员及员⼯在⼯作中的责任⼼,引导员⼯对⼯作的责任意识,有效防⽌⼯作失职⽽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发⽣,特别制定本办法。

⼆、适⽤范围适⽤于公司各部门。

三、定义⽇常⼯作中因⼈为疏忽、不按规定程序及要求作业,出现的产品品质、机械设备损坏等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的事件均按此管理办法执⾏。

四、职责4.1 总经理:负责对《⼯作责任问责管理办法》的审核及批准。

4.2 各部门:负责对⼯作责任的提报与认定,以及对责任⼈的⼯作问责落实。

4.3 总经办:负责对《⼯作责任问责管理办法》的编制及⼯作问责的落实。

4.4 财务部:负责对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事件的⾦额计算及责任⼈⾦额执⾏处理。

4.5 ⾏政部:负责对⼯作问责表的跟进,存档以及报送财务。

五、责任认定5.1 各部门负责⼈或直属副总须对本辖属部门所发⽣的责任事件及时提报并进⾏分析和检讨。

5.2 各部门负责⼈或直属副总界定出事件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连带责任⼈;确定各责任⼈所承担的经济损失⾦额,并由当事⼈签名确认。

5.3 部门负责⼈针对此事件的发⽣,要认真总结,并制订出解决问题的纠正预防措施。

5.4 部门负责⼈对事件当事⼈,应从思想上和⼯作责任⼼上去引导。

让当事⼈清楚认识到错误的发⽣和今后在⼯作中如何防范。

5.5 对事件发⽣后,故意隐瞒不报,则按⼯作失职并以公司《奖惩管理办法》论处。

六、界定经济损失标准6.1计算经济损失100元--1000元的,统⼀按10%计算,低于100元的不按本管理办法执⾏。

超1000元以上的经济损失,则按界定经济损失的⽐率计算经济损失。

6.2超过1000元经济损失的事件,需持有管理和技术配股⼈员签名确认。

6.3各类责任⼈经济损失界定:6.3.1部门主管:所属部门在当⽉经济损失累计达2000元以上,则负连带责任。

6.3.2部门经理:所属部门在当⽉经济损失累计达3000元以上,则负连带责任。

问责管理办法

问责管理办法

问责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问责管理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问责管理是指对于管理者或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职责未尽、犯错、滥权等不当行为的追责和问责措施。

问责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推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高效运行的重要制度安排。

本文将重点介绍问责管理的重要性以及一些常见的问责管理办法。

一、问责管理的重要性问责管理是一种对于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约束机制。

首先,问责管理有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推动社会进步。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权力和职责,而问责管理能够确保权力得到合理运用,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这有助于推动社会公正、公平、公开的发展,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其次,问责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中,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态度直接影响到公共服务质量。

通过问责管理,能够对工作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估和监督,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最后,问责管理有助于提高管理效能。

在现代社会中,高效的管理是组织和机构成功运行的关键。

通过问责管理,能够对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追责,促使他们更加注重工作细节,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能。

二、问责管理的常见办法1. 审查调查审查调查是问责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当发生职责未尽、不当行为或犯错等情况时,相关部门可以通过调查和审查来了解事件的真相,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审查调查的目的是公正客观地查明问题的责任主体和事实真相,为后续的问责提供依据。

2. 职务调整职务调整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问责管理措施。

当管理者或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不佳或存在较大失误时,可以通过职务调整来实现问责。

职务调整可以是降职、停职、留职待审等形式,这种措施能够让相关人员对自己的错误进行反思,并通过适当的惩罚来约束其行为。

3. 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一种常见的问责管理手段。

通过设定合理的目标和指标,对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可以激励和约束相关人员的工作行为。

追责问责制度范本

追责问责制度范本

追责问责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追责问责工作,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追责问责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追责谁的原则。

第三条追责问责工作范围包括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以及与公司有合同、协议关系的第三方。

第四条追责问责工作按照层级管理、逐级负责的要求,实行分级负责、分工处理的制度。

二、追责问责情形第五条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追责问责:(一)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在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欺骗隐瞒等行为的;(四)未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公司整体进度的;(五)其他应当追责问责的情形。

第六条第三方在履行合同、协议过程中,有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合同、协议规定等行为的,应当予以追责问责。

三、追责问责程序第七条追责问责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问题发现:各级管理人员发现员工或第三方有应当追责问责的情形,应当及时报告上级管理人员。

(二)问题核实:上级管理人员对报告的问题进行核实,确有应当追责问责情形的,应当启动问责程序。

(三)问责决定:问责程序启动后,上级管理人员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作出问责决定,可以是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职、撤职等。

(四)问责执行:被问责人员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管理人员提出申诉。

申诉期间,问责决定照常执行。

(五)申诉处理:上级管理人员收到申诉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确有错误的问责决定进行纠正。

(六)归档:问责结束后,上级管理人员应当将问责决定和相关材料归档保存。

四、追责问责后的处理第八条被问责人员应当在问责决定生效后,认真整改,如有再犯的,应当从重处理。

第九条追责问责工作应当保密,不得泄露问责过程中获取的个人隐私信息。

问责制度管理制度有哪些

问责制度管理制度有哪些

问责制度管理制度有哪些一、问责制度的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

问责制度必须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任何问责行为都必须有据可依,不得任意打压或处罚员工。

2.规范性原则。

问责制度必须规范员工的行为,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避免随意扩大问责范围。

3.激励性原则。

问责制度应当注重激励员工积极工作,通过奖惩相结合的方式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4.综合性原则。

问责制度应当综合考虑组织内外环境因素,适应组织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和修改。

二、问责制度的内容1.责任落实制度。

明确各级员工的责任范围和责任边界,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建立业绩考核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问责机制。

建立一套完善的问责机制,明确问责程序、问责对象和问责权利,确保问责工作公开透明、有据可依。

3.奖惩制度。

建立奖惩机制,对员工优秀表现给予奖励,对不良行为进行处罚,确保员工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

4.监督制度。

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问责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问责制度的有效运行。

5.培训制度。

加强员工问责制度的培训,提高员工对问责制度的理解和认同度,增强组织文化建设。

6.沟通机制。

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鼓励员工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问责制度的不断完善。

三、问责制度的管理流程1.责任分工。

明确各级员工的责任范围和责任边界,确保责任的明晰。

2.目标设定。

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员工提供明确的工作方向。

3.绩效考核。

建立一套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奖励。

4.问责程序。

建立规范的问责程序,明确问责的对象、方法和程序,保证问责工作的有序进行。

5.奖惩措施。

建立奖惩机制,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奖励或处罚,建立正向激励机制。

6.监督评估。

定期对问责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问责制度的有效运行。

7.持续改进。

根据问责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修改问责制度,确保其与组织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以上是问责制度管理制度的内容,问责制度是组织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的问责制度,才能促进组织的发展,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实现组织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工作责任问责制度

工作责任问责制度

公司工作责任问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工作责任制,减少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有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工作责任问责制度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单位在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媒体曝光、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第三条责任问责制度坚持下列原则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3、坚持追究过错与责任相结合,责任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4、坚持责任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第二章责任问责对象第四条责任问责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照执行;第五条在对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时,必须对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造成事故或损失的,都要严肃追究相应责任;第三章责任问责的内容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责任追究:一违反合同法等法规,在合同协议、合约等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因玩忽职守、内外勾结、泄漏或窃取公司商业、技术机密等,造成经济合同纠纷,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二违反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操作规程等法规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或者火灾或盗窃事故的;三违反技术规范、标准等法规及公司质量手册,造成质量事故或投诉的;四因失职造成质量事故、安全消防盗窃事故、经济纠纷或者其它不良后果的;五未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或工作目标的;六未严格按月度工作计划、公司领导安排等预定计划准时开展完成运输计划或工程设计、施工、工程验收或技术商务谈判等方面的工作,直接或间接影响运输计划或工程进度的;七工作推诿扯皮或遇工作职责交叉的事情推卸责任,对出现的问题不处理也不上报而放任自流,导致贻误时机或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八人力资源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法律纠纷,造成公司名誉或经济受损;九、财务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财务制度或私设小金库、挪用资金、公款私存私分、私收票款、使用非法票据收取资金等情况,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受到政府及主管部门处罚的;十工程项目建设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政府管理部门处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十一违反公司招标采购办法,不按规定的程序实施招标和投标,项目招标存在商业贿赂和舞弊行为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十二、泄露公司经营秘密或标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十三、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的相关规定,造成媒体批评的;十四、其他需要追责的情况;第四章责任问责的方式第七条责任问责采取下列方式一责令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薪、诫勉、撤职等行政处分;四给予罚款、一次性赔偿、全额赔偿等经济处罚;五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七以上责任问责追究方式,可单款或多款合并执行;第五章责任问责程度的界定第八条经济损失责任程度界定为特大级、重大级、严重级、一般级四种;一下列情况视为特大级1、受到政府或主管部门行政或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或直接与间接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2、发生生产、消防、盗窃等治安事故或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死亡1人或者直接与间接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或对事故处置不力,导致后果扩大或造成次生事故的;3、受到国家级主流媒体批评或跟帖数量在1000人次及以上或客户投诉3次以上且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受国家其它行政部门处罚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4、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目标15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5、人力资源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群体性10人及以上法律纠纷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6、财务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财务制度或私设小金库、挪用资金、公款私存私分、私收票款、使用非法票据收取资金等情况,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7、违反公司招标采购办法,不按规定的程序实施招标和投标,项目招标存在商业贿赂和舞弊行为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8、泄露公司经营秘密或标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二下列情况视为重大级1、受到政府或主管部门行政或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或直接与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2、发生生产、消防、盗窃等治安事故或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致残1人或者直接与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3、受到省级主流媒体批评或跟帖数量在500人次及以上客或户投诉3次口头、电话、书面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4、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目标10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5、人力资源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群体性5人及以上10人以下法律纠纷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6、财务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财务制度或私设小金库、挪用资金、公款私存私分、私收票款、使用非法票据收取资金等情况,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三下列情况视为严重级1、受到政府或主管部门行政或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或直接与间接损失在1万以上至3万元以内的;2、发生生产、消防、盗窃等治安或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受伤1人休假30天以内正常上班或者直接与间接损失在1万元以上至3万元以内的,3、受到市级主流媒体批评或跟帖数量在300人次及以上客户投诉1次口头、电话以及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至3万元以内的;4、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目标7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5、人力资源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群体性3人及以上5人以下法律纠纷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内的;6、财务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财务制度或私设小金库、挪用资金、公款私存私分、私收票款、使用非法票据收取资金等情况,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四下列情况视为一般级1、发生生产、消防、盗窃等治安事故或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受伤1人休假7天以内正常上班或者直接与间接损失在1万元以内的;2、受到非主流媒体批评或跟帖数量在100人次及以上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内的;3、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目标3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4、人力资源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1人以上3人以下法律纠纷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第六章问责责任标准第九条发生特大级事故的,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并分别给予一次性赔偿甚至全额赔偿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发生重大级事故的,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记过直至撤职处分;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并分别给予一次性赔偿甚至全额赔偿的经济处罚;第十一条发生严重级事故的,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直至解除合同;并分别处以部分赔偿甚至全额赔偿的经济处罚;第十二条发生一般级事故的,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过处分;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的处分;并分别处以一次赔偿的经济处罚;第十三条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照第九条规定从快从重从严查处;第十四条对设备、材料、辅料等管理不严,发生失窃偷盗现象的;责令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对当事人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全额赔偿经济损失;第七章问责管理第十五条集团公司法务部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追究实施监督检察,并做好日常事故责任追究的情况收集、归档工作;第十六条集团公司有专项责任追究制度的,按专项制度执行;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法务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制度经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行;。

问责管理办法(试行)

问责管理办法(试行)

问责管理办法(试行)问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加强组织内部管理,促进工作效能,规范工作行为,特制定本问责管理办法。

第二章问责原则第一条依法问责依法问责是问责工作的根本原则。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条公正公平问责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对于同等违规行为,不分亲疏关系,实行一视同仁。

第三条有错必问责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错误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并进行相应问责。

第四条责任到人问责工作必须追究责任到人,不能模糊追责,确保责任的明确性。

第三章问责程序第五条提交问责报告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工作错误行为的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问责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违法违规或错误行为的事实、责任人员及相关证据。

第六条问责审查组成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组成问责审查组,对问责报告进行审查,并进行相应的调查取证工作。

第七条问责决定问责审查组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后,应当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相应的问责决定,并书面通知被问责人。

第八条问责措施问责决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撤职、开除职务、追究刑事责任等。

第四章问责权限第九条上级部门问责权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下级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工作错误行为进行问责。

第十条各级问责权限各级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对本级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工作错误行为进行问责,问责权限应明确界定。

第十一条问责合法性审核从属部门对上级部门或领导的问责决定有权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问责决定符合法律法规和组织规定。

第五章问责结果公示第十二条问责结果公示问责决定应当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后果推动机制对于问责决定导致的损失,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经济责任,并纳入信用记录。

第六章问责效果评估第十四条问责效果评估对于问责决定的执行效果,应当进行评估,并及时修改和完善问责管理办法。

第七章问责制度的宣传和教育第十五条问责制度宣传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大问责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组织内部对问责制度的认知。

学院管理服务工作问责试行办法

学院管理服务工作问责试行办法

学院管理服务工作问责试行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更好地加强对学院管理业务的服务工作的监督、问责,推动学院管理服务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问责的对象本办法规定的问责对象为学院管理服务工作中承担领导、协调、管理、监督等职责的学院领导、职员、工作人员。

第三条问责的内容学院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疏忽职守、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给学院的工作和发展带来不良影响的,要按照情节轻重严格问责。

第四条问责的原则问责必须是依法依规,科学公正的,遵循以下原则:1.公正原则:问责必须公正,依据具体情况,依法依规,客观公正;2.稳定原则:问责必须稳定,要秉持稳中求进的方针;3.先问责后纠错原则:问责是管理工作的最后手段,先要想办法纠错,告诫有关人员必须遵循相关规定承担职责;4.总结经验原则:问责处理问题后,要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完善制度和规范,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出现。

第五条问责的程序问责的程序如下:1.问题发现:学院管理服务工作中出现问题并已经初步确认;2.问题确认:由有关部门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认定问题的性质、情节、责任人等,将调查报告报送给校级机关;3.问责决定:根据调查报告,由学校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问责决定;4.通报学院:对问题、问责决定进行通报,告知有关学院领导、职员、工作人员等。

第六条问责的方式问责方式包括以下三种:1.建议通报批评;2.纪律处分;3.组织调整。

第七条执行和解释学院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办法,定期总结工作,完善管制体制和规范,确保学院管理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学院管理部门。

结束语学院管理服务工作问责试行办法是学校管理服务工作的一个重要制度,为推进学院管理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供了重要保障。

工作纪律问责管理办法

工作纪律问责管理办法

工作纪律问责管理办法一、引言工作纪律问责是组织机构中确保工作高效、秩序井然的重要手段。

建立健全工作纪律问责管理办法,对于提升工作效率、加强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如何建立工作纪律问责管理制度、问责的原则和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建立工作纪律问责管理制度1.明确问责的原则建立工作纪律问责管理制度首先需要明确问责的原则。

问责的原则应包括公平公正、依法依规、优先预防、情节轻重等,以确保问责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2.明确问责的程序建立问责制度需要明确清晰的问责程序,包括对违纪行为的调查、审查和责任追究等环节。

问责程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章制度,并注重程序的公开透明,以维护问责工作的信用和公信力。

3.建立问责档案建立健全工作纪律问责管理制度的同时,应建立完善的问责档案管理制度。

问责档案应包括每一个问责案件的相关材料和处理结果,以便于对工作纪律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并为以后的问责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三、问责的原则1.公平公正工作纪律问责工作应当以公平公正为原则。

所有人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下应受到相同的问责处理,不论其职务、地位和关系。

2.依法依规问责工作应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不能超越法律界限,也不能对违纪行为和处理结果随意武断。

3.优先预防问责工作应以优先预防为原则。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工作规范性,预防违纪行为的发生,减少问责工作的频率和力度。

4.轻重情节问责工作应根据违纪行为的轻重情节进行分级处理。

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应给予相应的重处;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可以采取警告、提醒等措施,并给予改正机会。

四、具体措施1.建立工作纪律教育体系组织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工作纪律教育体系,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加强对工作纪律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2.加强监督管理组织机构要加强对工作纪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纪律的执行。

通过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考核机制和制度规范,来强化对工作纪律的监测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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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责任问责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管理人员及员工在工作中的责任心,引导员工对工作的责任意识,有效防
止工作失职而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发生,特别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三、定义
日常工作中因人为疏忽、不按规定程序及要求作业,出现的产品品质、机械设备损
坏等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的事件均按此管理办法执行。

四、职责
4.1 总经理:负责对《工作责任问责管理办法》的审核及批准。

4.2 各部门:负责对工作责任的提报与认定,以及对责任人的工作问责落实。

4.3 总经办:负责对《工作责任问责管理办法》的编制及工作问责的落实。

4.4 财务部:负责对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事件的金额计算及责任人金额执行处理。

4.5 行政部:负责对工作问责表的跟进,存档以及报送财务。

五、责任认定
5.1 各部门负责人或直属副总须对本辖属部门所发生的责任事件及时提报并进行
分析和检讨。

5.2 各部门负责人或直属副总界定出事件的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连带责任
人;确定各责任人所承担的经济损失金额,并由当事人签名确认。

5.3 部门负责人针对此事件的发生,要认真总结,并制订出解决问题的纠正预防
措施。

5.4 部门负责人对事件当事人,应从思想上和工作责任心上去引导。

让当事人清
楚认识到错误的发生和今后在工作中如何防范。

5.5 对事件发生后,故意隐瞒不报,则按工作失职并以公司《奖惩管理办法》论
处。

六、界定经济损失标准
法执行。

超1000元以上的经济损失,则按界定经济损失的比率计算经济损失。

6.2超过1000元经济损失的事件,需持有管理和技术配股人员签名确认。

6.3各类责任人经济损失界定:
6.3.1部门主管:所属部门在当月经济损失累计达2000元以上,则负连带责任。

6.3.2部门经理:所属部门在当月经济损失累计达3000元以上,则负连带责任。

6.3.3直属副总:所属部门在当月经济损失累计达5000元以上,则负连带责任。

6.3.4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在初次造成经济损失事件的,负责50%;第二次造
成经济损失事件的,负责70%;第三次或以上的负责100%。

(按上述经济损
失标准表内的%计算)。

累计期限为一年。

6.3.5经济损失事件的各类别责任人所需负责的经济额度,按责任人人数分摊承担,
例:某一经济损失事件,经济损失1千-2990元,其直接责任人有2人,所
以直接责任人需负责的费用15%就由2人分摊承担。

七、按经济损失性质分类和界定
7.1生产管理类:
7.1.1 对制成不良及超出损耗标准的经济损失
7.1.2 客退不良导致的经济损失
7.1.3 不属于外协加工商导致的经济损失
7.2 销售及模具开发部管理类:
7.2.1 属于客户原因,客户强行退货的经济损失
7.2.2因工作失误而导致产品的经济损失
7.3 综合管理类:由于工作失误及其它因素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7.4 属生产管理追责:
7.4.1 由品质部依据不同的经济损失,进行对不良品的原因分析,并提交相关
的不良报告给生产副总,由生产副总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及时作出
产品的解决方案和预防措施。

事件发生两天内由生产副总分析及落实
相关责任人.并依据处理结果开出《工作责任问责表》
要求PMC统计物料清单交财务部计算经济损失金额。

7.4.2 财务计算经济损失区分:
a按订单补货,则按其成本价计算经济损失。

b 若客户取消订单,则按销售价计算经济损失。

c 财务计算出经济损失金额,填制好《产品损失计价表》。

7.4.3 生产副总根据《产品损失计价表》及附上《工作责任问责表》,要求责任部门追责及落实。

7.4.4 生产副总落实《工作责任问责表》后,交行政人事部存入个人档案。

7.4.5 超过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工作责任问责表》,行政人事部负责给
持有配股人员签名确认后,交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7.5属销售及模具开发部管理追责:
7.5.1 由副总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导致经济损失的原因,得出处理结果和落实
相关责任人,并开出《工作责任问责表》交财务部计算经济损失金额。

其它追责程序参照:7.3.2—7.3.5
7.6 属综合管理类追责:
7.6.1 由总经办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导致经济损失原因,得出处理结果和落实
相关责任人,并开出《工作责任问责表》交财务部计算经济损失金额。

其它追责程序参照:7.3,7.4.5
八、问责工作流程
8.1生产部:品质部提出生产副总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
财务部
8.2销售及模具开发部:副总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财务部
8.3综合管理类:总经办提出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财务部
九、附表
9.1《工作责任问责表》
9.2《产品损失计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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