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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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产业,根据工信部《装备制造业“X”规划》和《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为促进我市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立足我市装备制造业现有发展基础,坚持创新驱动、培育特色、打造高端、绿色发展,重点培育30家以上规模体量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X年、X年分别计划实现产值910亿元、1050亿元,年税收增长10%以上。单个企业完成上缴地方实得税收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兑现相关扶持政策。

二、政策措施

(一)支持新上、技改和扩建项目。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重点装备制造业项目给予专项资金补助。(1)新建项目:新引进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企业注册地在我市,由项目所在地政府制定“一企一策”予以扶持。(2)技改和扩建项目:对技改完工投产的装备制造企业,按《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某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X政办〔X〕65号)文件规定,对其上缴税收地方实得财力增量部分的40%实行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对列入省级技改项目库中的装备制造企业,优先申报省级技改基金和专项技改奖励资金。装备制造产业重点推进的建设项目见附表(可根据

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二)支持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对于获得省上首台套认定的企业,按照省级补助资金的20%给予配套。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积极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云服务费的50%;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企业采购环保设备或采用降低能耗的生产设备和工艺。

(三)支持发展服务平台。着力推动提升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于年服务企业200家/次以上的平台,按照合同金额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重点扶持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及半固态所、某学院“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圣智热处理中心、毅君无损探伤检测中心、5D智造谷等创新平台。以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充分发挥某市机械行业协会、某市铸锻行业协会、某市模具行业协会等服务机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项目策划、招商引资、人才培训、行业诊断等方面工作的开展。组建“市装备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专家咨询制度,为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指导把关、建言献策。

(四)开展重点园区建设。重点发展某高端装备铸锻产业园、沙县精密铸锻产业园、大田大型铸件产业园、将乐半固态成型压铸产业园。按照铸造产业园区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规划,对现有园区用地作出区块规划扩大园区容量,保障园区用地需求。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大对环保检测、固废处理、特殊装备共享。园区企业产生的税收增量地方财力实得部分,扣除奖励给企业之外部分,

50%返还给园区,用于公用设施项目建设。针对停产闲置或处于司法处置阶段的工业土地、厂房进行全面清理,探索回购办法,依据园区产业区位发展方向,重新面向意向企业优选招商。

(五)鼓励铸造企业开展准入。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铸造企业或通过技改投入后符合条件的铸造企业,申报工信部铸造行业准入,对取得铸造准入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六)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各级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对列入市级“白名单”重点装备制造项目和通过铸造准入的企业优先提供担保服务。将鼓励类装备制造产业项目列入金融机构重点支持范围,鼓励开展股权、自主知识产权质押等信贷业务。深化政银企合作,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企业通过股权、债券等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七)加快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为助力装备制造企业发展,解决企业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出台《关于妥善处理房屋和土地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集中解决一批装备制造等产业企业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企业盘活资源、拓宽融资渠道。

(八)推进产业人才聚集。(1)定期及时制定和发布我市年度紧缺急需的装备制造产业人才引进目录,对引进到企业工作的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的紧缺急需产业人才,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和500元的补助,对新引进和新评定的高级技师、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的产业人才给予每人每月500元补助,连续发放三年,对特别优秀的给予相应荣誉奖励,营造好全社会重视

工匠精神的良好氛围。(2)市人社局要牵头制定各类学校与地方发展配套设置专业,将人才培养就业地就业率纳入考核范围。支持在X 高校、职业中专围绕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设置,所培养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技校生到某装备制造工业企业工作,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的,分别按照大专及以上学历每人800元、中专(中技)学历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养院校一次性经费补助,促进人才培育与产业发展融合。(3)年度纳税地方实得3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在岗在职高层经营管理团队和拥有正高级职称的技术人才享受特殊待遇:一是就医可享受二级保健医疗待遇,所需费用由税收受益地财政承担。二是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全部以“高级人才奖励金”的方式给予奖励,用于住房和生活补助。三是子女就学义务教育阶段由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就近安排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并负责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升入高中学习,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中阶段转学,同类别学校可以互转。(4)支持相关部门组织企业家赴外地培训,提升企业家综合能力。

三、其他事项

(一)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建专班,市直部门、相关县(市、区)及产业园区参与,精准服务全市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及时帮助装备制造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高效推进装备制造产业链项目建设,促进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上述政策如与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有不一致或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三)本措施涉及奖励政策需地方财政承担的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遵循“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由受益地财政予以兑付有关地方配套奖励,单家企业年度享受的补助资金不超过企业对地方财力贡献的增量。

(四)本政策措施由市工信局与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五)本措施实施期暂定为X-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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