腮腺炎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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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2012] 号

关于印发《**县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为确保我现在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疫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理疫情,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特制定《**县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元月二十日

**县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

应急处置预案

流行性腮腺炎是由腮腺炎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传染源为早期病人和隐形感染者,通过飞沫吸入进行传播,一般接触传染源2-3周发病,临床以腮腺的急性肿胀、疼痛为主要特征,常表现为一侧或双侧腮腺肿大呈半球形,可伴发脑膜炎、胰腺炎及睾丸炎等并发症。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疫情,确保我县流行性腮腺炎发生时,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理疫情,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我县可能发生的流行性腮腺炎疫情及其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4.2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县卫生局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的职责对本辖区内的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各有关单位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卫生应急工作,并接受市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

2.事件分级

指在一个局部地区,短期内突然发生较多的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病例。1周内,同一学校或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病例。

2.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且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1周内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发病水平1倍以上。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县卫生局确认。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应急处理领导机构与职责

我县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卫生应急指挥机构为县卫生局应急指挥中心,并成立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发生重大、较大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后,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事件卫生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县流行性腮腺炎等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相关医疗机构等单位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县卫生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县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决策和统一指挥。

县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设立办公室,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实行集中办公。其主要职责是:收集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理的有关信息,掌握动态,及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专家制定事件的应急策略和预防控制措施,开展效果评价;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防控并协调解决卫生应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2 卫生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职责

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卫生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事件发生后,全县范围内各级各类

医疗卫生机构要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卫生应急处理工作。

3.2.1 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主要负责病人的抢救、运送、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检测样本采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

3.2.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

负责提供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处理的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和实施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信息的上报工作,负责传染病事件的核实诊断。

3.2.3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职责

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4. 监测、预警

4.1 监测与信息收集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监测与信息收集机构,承担所辖区域内事件的日常监测,负责本行业区域内的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管理,建立监测数据和信息资料库。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收集相关信息报县疾控中心汇总分析。其它部门和机构发现与事件有关的信息,应及时向县疾控中心通报。

4.2 预测、预警程序

县疾控中心通过对本辖区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监测数据以及相邻地区或其它省份信息的收集、核实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在本辖区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涉及范围进行预测,向县卫生局提出预警建议。

县卫生局接到预警建议后,经组织专家组论证确定后,通过会议、文件等方式上报县政府。

4.3 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县卫生局应立即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做好人员、物资和技术准备,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消除危险因素,预防事件的发生;如果事件已开始发生,应立即组织事件应急队伍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报请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

5. 应急反应与结束

5.1 反应分级

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在我县区域内发生,或者我县受到事件波及以后,县卫生局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做出事件分级的初步判断,根据事件严重程度作出分级反应。

5.1.1 重大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反应

发生重大事件时,由县卫生局立即向市卫生局及县政府汇报,由市卫生局建议市人民政府成立应急处理指挥部,并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县卫生局按照县人民政府及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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