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书面审查规定和要求细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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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最新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最新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下面是CN人才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最新版《不动产登记暂行实施》,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最新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的除外。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第三条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办理或者接受指定办理跨县级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在登记完毕后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人以及不动产坐落、界址、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登记结果告知不动产所跨区域的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四条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土资源部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的登记,由国土资源部受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依照国土资源部《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等规定办理。

第二章不动产登记簿第五条《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没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土地、海域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

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该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与土地、海域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

前款所称房屋,包括独立成幢、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以及区分套、层、间等可以独立使用、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

第六条不动产登记簿以宗地或者宗海为单位编成,一宗地或者一宗海范围内的全部不动产单元编入一个不动产登记簿。

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的不动产登记电子存储设施,采取信息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电子数据安全。

2024年标准最高额抵押融资担保合同版

2024年标准最高额抵押融资担保合同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标准最高额抵押融资担保合同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标准最高额抵押融资担保合同1.2 甲方(债务人)1.3 乙方(担保人)1.4 贷款人1.5 抵押物1.6 最高额抵押担保额度1.7 融资期限1.8 融资用途1.9 利率1.10 还款方式1.11 违约金1.12 抵押权实现1.13 合同解除1.14 争议解决方式第二条合同主体资格2.1 甲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2.2 乙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3 贷款人为依法设立并具有贷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第三条抵押物范围与价值3.1 抵押物明细3.2 抵押物价值评估3.3 抵押物权属证明3.4 抵押物保险第四条最高额抵押担保额度与融资额度4.1 确定最高额抵押担保额度4.2 融资额度计算4.3 融资发放与还款第五条融资期限与利率5.1 融资期限5.2 利率确定5.3 利率调整第六条还款方式与期限6.1 还款方式6.2 还款期限6.3 提前还款第七条违约责任与违约金7.1 违约行为7.2 违约金计算7.3 违约金支付方式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8.1 债务违约情况8.2 抵押权行使8.3 抵押物处置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9.1 合同变更条件9.2 合同解除条件9.3 合同变更与解除的程序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10.1 协商解决10.2 调解10.3 仲裁10.4 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终止与续签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终止条件11.3 合同续签程序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2.1 保密内容12.2 保密期限12.3 泄密责任第十三条强制性规定13.1 遵守法律法规13.2 强制性规定适用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合同附件14.2 合同修订历史14.3 合同签订地点与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标准最高额抵押融资担保合同本合同是指甲方为获得贷款人的融资,将其拥有或控制的财产设定为抵押物,乙方作为担保人对甲方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的最高额抵押融资担保合同。

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房屋登记规范》的通知

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房屋登记规范》的通知

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房屋登记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05.20•【字号】淄房发〔2015〕9号•【施行日期】2015.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产权管理正文关于印发《淄博市房屋登记规范》的通知淄房发〔2015〕9号各区县房产管理局(处)、市产权监理所、市万通信息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统一登记标准,根据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现将新修订的《淄博市房屋登记规范》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淄博市房屋登记规范(试行)》(淄房发[2008]97号)同时废止。

附件:《淄博市房屋登记规范》淄博市房产管理局2015年5月20日淄博市房屋登记规范一、房屋所有权登记(一)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1、开发企业新建房屋初始登记(1)房屋登记申请书;(2)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4)建设工程施工证明;(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明;(6)营业执照;(7)房屋地址证明;(8)房屋测绘报告和房屋平面图;(9)原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具结书或原房屋权属证书已注销的证明;(10)现场调查材料;(11)其它必要的材料。

2007年1月1日后办理商品房预售的项目还需提供终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2007年2月1日后新规划建设的小区或项目,还需提供《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配置情况说明书》;2009年5月1日(含)后交付使用的新建物业,需提供《物业质量保修金交存凭证》;2011年5月1日后新建项目,应提交《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需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证》等相关批准文件;2013年1月1日后新建项目,应提交建设工程施工证明;申请业主共有的,应提交规划部门确认的业主共有房屋的证明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

对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法律指导意见

对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法律指导意见

对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法律指导意见各分支行、市行营业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扣冻规定》)将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该《查扣冻规定》将对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和以个人住房作为抵押物的相关消费信贷业务产生直接影响,为化解风险并最大限度保全我行信贷资产,市行制定法律指导意见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明确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范围及效力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特殊情况下,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也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下列八种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无权查封、扣押和冻结: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8、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依据《查扣冻规定》第二十四条,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该财产的替代物、赔偿款。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查封、扣押、冻结该替代物、赔偿款的裁定。

抵押担保相关规定

抵押担保相关规定

一、抵押担保的相关规定(1)抵押范围1.动产抵押范围:飞机、汽车、船舶(登记为类不动产);企业的机器设备、农业用具、牲畜;企业的产品、原材料等2.不动产抵押范围:不动产抵押如土地、房屋、建筑物等。

由于用益物权抵押与不动产抵押有极大共性,因此不动产抵押贷款当包括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用益物权抵押贷款。

(2)抵押权标的的性质1.不动产;2.不动产的用益物权。

如土地使用权、典权等;3.准动产。

主要指车辆、船舶、航空器等;4.动产。

(3)抵押登记相关规定1.抵押合同是抵押权设立的原因,但有抵押合同并不必然导致抵押权的设立,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合同签订后,只有经抵押物登记,抵押权人才能取得抵押权。

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2.设立抵押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4)申办抵押合同公证,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有:办理抵押合同公证,由抵押人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1.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法人资格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还要提交本人身份证件等;2.担保债务的证明,如借款合同、还款协议等;3.抵押物的权利证明,如房地产权证等;4.抵押合同文本;5.公证人员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5)抵押合同1.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2.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时其才出现。

抵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

因此,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效力。

2024年版房产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范本

2024年版房产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范本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房产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范本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房产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1.2 抵押人1.3 抵押权人1.4 抵押房产1.5 最高额抵押担保1.6 贷款金额1.7 贷款期限1.8 利率1.9 还款方式1.10 违约金1.11 抵押物价值评估2. 抵押房产的描述2.1 房产地址2.2 房产面积2.3 房产所有权证号2.4 房产使用性质2.5 房产现状3.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设立3.1 抵押人对抵押房产的权利和义务3.2 抵押权人对抵押房产的权利和义务3.3 抵押房产的价值评估和登记3.4 抵押合同的登记和生效4. 贷款的发放与使用4.1 贷款的发放4.2 贷款的使用4.3 贷款的还款5. 抵押权的实现与消灭5.1 抵押权实现的条件5.2 抵押权实现的程序5.3 抵押权消灭的条件6. 违约责任6.1 抵押人的违约行为6.2 抵押权人的违约行为6.3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7. 争议解决7.1 争议的解决方式7.2 争议的诉讼管辖8.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 合同的变更8.2 合同的解除9. 合同的终止9.1 合同终止的条件9.2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10. 抵押物的处置10.1 抵押物的处置条件10.2 抵押物的处置程序11.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1.1 合同的生效条件11.2 合同的终止条件12. 其他约定12.1 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12.2 合同的补充和修改13. 合同的签署13.1 签署人的身份证明13.2 签署人的授权证明14. 附件14.1 房产证复印件14.2 贷款合同复印件14.3 其他相关文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房产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1.2 抵押人甲方是指拥有房产所有权或使用权,为取得贷款而将房产设定抵押担保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3 抵押权人乙方是指接受甲方房产设定抵押担保,据此提供贷款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024年房地产经纪人之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考试题库

2024年房地产经纪人之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考试题库

2024年房地产经纪人之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考试题库单选题(共45题)1、职工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存款利率计息。

A.3个月零存整取B.6个月零存整取C.1年整存整取D.活期【答案】 D2、下列关于房地产转让,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房地产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B.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属于房地产转让方式C.以房地产抵债的,不属于房地产转让方式D.房地产转让的实质是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答案】 C3、税收制度和政策的中心环节是(),它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负担水平。

A.纳税人B.征税对象C.税率D.加成【答案】 C4、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出。

A.1B.2C.3D.6【答案】 C5、现行法律未禁止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是()。

A.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B.乡镇企业的厂房C.以公益为目的的教育设施D.依法被查封的房地产【答案】 B6、下列各类土地中,不属于国有土地的是( )。

A.被依法征用后的土地B.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C.城市市区的土地D.农民宅基地【答案】 D7、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建造房屋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关系是()。

A.房地产交易关系B.物业管理关系C.房地产开发关系D.房地产行政管理关系【答案】 C8、当房屋租赁合同()时,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A.无效B.有效C.履行期限届满D.解约【答案】 A9、关于房地产经纪活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较好的信誉B.房地产经纪业是知识密集和技术密集的行业C.房地产市场逐步由新建商品房买卖为主转变为存量房买卖和租赁为主D.房地产业将逐步由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转变为房地产经纪等房地产服务为主【答案】 B10、某市有关政策规定,只有具有本市户口的居民才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张某无该市户口,遂与李某书面协议商定:张某出资20万元以李某名议购买M 公司经济适用住房一套,张某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登记于李某名下。

最高额抵押合同赋强公证的审查要点

最高额抵押合同赋强公证的审查要点

最高额抵押合同赋强公证的审查要点本合同旨在明确采伐更新作业及附属物调查服务的具体要求、费用安排、工作期限以及其他相关条款。

双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履行各自的义务,以确保服务的顺利完成并保障双方的权益。

合同双方如下: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有续签意向,应在合同到期前______天进行协商,续签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由双方重新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服务内容:服务方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完成指定区域的采伐更新作业及附属物调查。

具体内容如下:采伐更新作业:服务方应对目标区域内的树木进行采伐和清理,并对采伐后的土地进行整理,为后续的更新工作做准备。

作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目标区域内的植被进行全面清理、处理残留物以及对土地进行适当的平整和整理。

附属物调查:服务方应对指定区域内的附属物进行详细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记录和评估区域内的植被类型和分布、调查并记录动植物栖息地的现状、评估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分析其对环境的影响。

服务方还需提供详尽的调查报告,并对数据进行科学分析,以便委托方进行进一步的决策。

服务费用:合同总费用为_________元,该费用包括所有服务及相关费用。

费用支付安排如下:首付款:______元,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支付。

中期付款:元,服务完成%后支付。

尾款:______元,服务验收合格后______日内支付。

工作地点:服务标准与要求:服务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供服务。

服务方应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尽量减少作业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登记规则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登记规则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登记规则目录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登记程序第一节申请第二节受理第三节审核第四节记载于登记簿第五节发证第六节房地产登记特殊程序第三章其他规定分则第四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第一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第二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第三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第五章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第一节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第二节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第三节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第六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第一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第二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第三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第七章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第一节宅基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第二节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第三节宅基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第八章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登记第一节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初始登记第二节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变更登记第三节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第四节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注销登记第九章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登记第一节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初始登记第二节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变更登记第三节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第四节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注销登记第十章特殊性质房地产权的登记第十一章地役权登记第一节地役权登记第二节地役权变更登记第三节地役权转移登记第四节地役权注销登记第十二章抵押权登记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设立登记第三节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第四节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第五节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第六节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第七节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第八节抵押权变更登记第九节抵押权转移登记第十节抵押权注销登记第十三章预告登记第一节土地权利转让预告登记第二节预购房屋预告登记第三节预购房屋抵押预告登记第四节房屋所有权转让预告登记第五节房屋所有权抵押预告登记第六节预告变更登记第七节预告注销登记第十四章更正登记第一节依申请更正登记第二节依职权更正登记第十五章异议登记第一节申请、受理第二节效力、注销第十六章补、换发登记第一节补发登记第二节换发登记第十七章协助执行第一节协助事项第二节审查建议附则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主债权及房屋最高额抵押合同(房屋登记专用)8篇

主债权及房屋最高额抵押合同(房屋登记专用)8篇

主债权及房屋最高额抵押合同(房屋登记专用)8篇篇1甲方(抵押人):[抵押人姓名]乙方(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姓名]鉴于甲方因[具体原因]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为保障乙方的权益,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房屋抵押给乙方,作为贷款的担保。

现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抵押物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屋位于[具体地址],面积为[具体面积],产权归甲方所有。

该房屋系甲方于[购买时间]购买,购房款已全部付清。

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主合同向甲方提供的贷款,金额为[贷款金额],期限为[贷款期限]。

如甲方未能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债务(包括因甲方违约而由乙方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并就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第三条抵押物的登记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相应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甲方应提供办理抵押登记所需的一切文件和资料,并协助乙方完成抵押登记。

第四条抵押物的保管和使用在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保养、维修,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

甲方需要使用抵押物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不得损害乙方的权益。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置如甲方未能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债务,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

处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变卖、折价等方式。

乙方在处分抵押物时,应提前告知甲方,并给予甲方合理的补偿时间。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险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保险期限不得短于主合同的贷款期限。

甲方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乙方为优先受偿人。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费用的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台湾省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自律试题

台湾省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自律试题

台湾省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自律试题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1、抹灰的构造层次中底层厚mm,主要起着与墙体基层黏结和初步找平的作用。

A:5~15B:5~12C:3~8D:20~25E: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外部社会环境不诚信2、房地产经纪机构业务流程管理中,有效的组织保障不包括。

A:建立流程管理机构,这一机构可以归人管理流程中B:配备强有力的领导来负责内部的流程管理工作C:制订各流程之间的动态关系规则D:培养复合型人才E:客户资金代收代付风险3、房地产经纪业务根据标的房地产的物质状态类型(土地、房屋)进行划分,其划分的类型包括。

A:土地经纪业务和房屋经纪业务B:土地经纪业务和商业房地产经纪业务C:商业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房屋经纪业务D:商业房地产经纪业务和工业房地产经纪业务E:客户资金代收代付风险4、房地产经纪人员是指具有房地产经纪专业知识和经验,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并经,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专业人员。

A:录取B:注册C:考核D:鉴定E:客户资金代收代付风险5、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不规范造成的纠纷原因不包括。

A:房地产交易行为与经纪行为混淆B:居间行为与代理行为混淆C:经纪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不等D:房地产经纪人的失信、失职E:客户资金代收代付风险6、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是指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其房地产进行的评估。

A:残存价格B:市场价格C:投资价格D:重置价格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7、房地产经纪人在项目策划与销售阶段的工作内容不包括。

A:项目定价B:项目销售C:项目市场推广D:投资决策E:工厂的生产设备8、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采取的原则,区分不同的人群,对不同的登记信息规定了不同的查询范围。

A:管理相分离B:分层次查询C:诚实信用D:宜细不宜粗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9、房地产经纪信息管理系统设计的原则中,协同的最基本含义是协同工作,也就是多人相.互配合完成同一目标。

房屋登记审核人员考核房地产登记实务与案例压轴模拟试卷一【每日一练】

房屋登记审核人员考核房地产登记实务与案例压轴模拟试卷一【每日一练】

房屋登记审核人员考核房地产登记实务与案例模拟试题(三)一、多项选择题(共15题,每题由1个题干、5个备选项组成,其中有2~4个为个正确或符合题意的选项全部选择正确每题得2分;少选且选择正确,每个选项得0、5分;错选、不选,本题不得分。

)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B)。

A、已抵押的财产法院可以查封、拍卖、变卖B、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员法院在执行时不应强制迁出C、对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生活必须居住的房屋,法院不能查封、拍卖、变卖D、人民法院在执行已抵押房屋时,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应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E、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已抵押的房屋所得的价款,由人民法院分配2、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下列哪几种情形可办理预告登记(A B C)。

A、房屋所有权转移、抵押B、预购商品房C、预购商品房抵押D、在建工程E、被查封的房屋3、办理房屋登记,哪些事项必须要进行公证(A B E)。

A、继承B、赠与C、授权委托书D、处分未成年人房屋时监护人监护关系证明材料E、涉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4、李某在其宅基地上新建了一套住房,其办理了房屋初始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并向房屋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关于这两次登记说法错误的是(A C E)。

A、房屋登记机构在办理这两次登记时要在房屋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B、李某办理转移登记时要提供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C、李某已办理了房屋的初始登记,就享有所有权,转让时不必征得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D、若受让人张某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登记机构可不予办理E、李某出卖其房屋后,无住房,其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分配给其宅基地,保障其居住5、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抵押权设立登记,下列哪些事项需要记载于登记簿:(A C E )。

A、债务人的名称B、抵押物的价值C、登记时间D、担保期间E、被担保债权的数额6、下列哪些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A C D E)。

房管局所有表格格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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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表一:《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用于:初始登记、集体土地上房屋初始登记表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用于:一次转让、拆迁偿还房屋、二次转让、继承、遗赠、赠与、离婚析产、房屋互换、房屋分割、合并、划拨、移交、作价入股、改制、合并(兼并)、分立、房改售房、房改房上市、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上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房、集体土地上房屋转移登记表三:《房屋所有权变更和注销登记申请书》用于:变更登记、所有权注销登记、集体土地上房屋变更登记表四:《房屋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换证、补证申请书》用于:区证换市证、补发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更正登记、异议设立登记、异议登记注销、集体土地上房屋换发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发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表五:《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书》用于: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登记、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登记、集体土地上房屋抵押登记表六:《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申请书》用于: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表七:《抵押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用于:抵押权转移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移登记、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转移登记表八:《抵押权变更登记、更正登记和注销登记申请书》用于: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变更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登记、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变更登记、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登记表九:《地役权登记申请书》用于:地役权设立登记、地役权变更登记、地役权转移登记、地役权注销登记表十:《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变更和注销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变更和注销登记申请书》用于:预购商品房预告变更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注销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注销登记表十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申请书》用于:预购商品房预告转移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转移登记表十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设立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设立登记申请书》用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表十三:《房屋登记撤回申请书》用于:房屋登记撤回表十四:《接收执行法律文书类业务书》用于:接收执行法律文书表十五:《协助执行审查建议书》用于:协助执行审查表十六:《房屋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用于:房屋登记资料查询表十七:《合同备案信息注销申请书》用于:合同注销表十八:《家庭住房面积查询申请表》用于:房屋面积查询表十九:《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灭)失声明书》用于:证书挂失表二十:《期房登记申请书》用于:期房登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表一威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附页)威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注:此申请书和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更换或申请人双方在涂改处签章确认后予以采证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威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申请人此次申请登记事项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申请人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报告或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的房屋建筑面积、规划用途等自然状况予以认可,并承诺所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申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

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15年6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姜大明2016年1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5年6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不动产登记簿第三章登记程序第四章不动产权利登记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第三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第五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第六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第七节海域使用权登记第八节地役权登记第九节抵押权登记第五章其他登记第一节更正登记第二节异议登记第三节预告登记第四节查封登记第六章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保护和利用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0年,中央政法委员会曾下发文件对司法解释的效力作出过明确界定:“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具有普遍效力的法律适用方面的文件”,“是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统一适用的执法办案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 既然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就应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有关执法、司法机关都应一体遵循。

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第三条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办理或者接受指定办理跨县级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在登记完毕后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人以及不动产坐落、界址、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登记结果告知不动产所跨区域的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四条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土资源部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2021法信汇编版)-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2021法信汇编版)-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2021法信汇编版)正文:----------------------------------------------------------------------------------------------------------------------------------------------------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1997年5月9日建设部令第56号发布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2001年8月15日以建设部令第98号发布*“法信”平台根据2021年3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等三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汇编整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抵押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抵押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地上无房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在建工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办法所称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5.09•【字号】晋建房字[2011]159号•【施行日期】2011.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建房字[2011]159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房地产管理局:《〈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业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一年五月九日《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登记行为,依法维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和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房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特定空间。

本细则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第三条房屋权力的取得、转移、变更、抵押、灭失和终止,应当办理登记。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屋登记的指导、监督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房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设置的房屋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登记工作。

第五条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统一的房屋登记簿及有关的登记文本、表格;房屋登记簿、房屋档案及有关证书、文本、表格填写与管理应当采用统一标准。

第六条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登记机关管理。

《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前已经登记的房屋,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利用已登记的房屋档案,全部建立房屋登记簿。

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登记簿记载内容有错误或者有异议的,可以提请更正。

第七条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的人员,应当经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专业培训,取得房屋登记上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1.01•【文号】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物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15年6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姜大明2016年1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5年6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不动产登记簿第三章登记程序第四章不动产权利登记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第三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第五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第六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第七节海域使用权登记第八节地役权登记第九节抵押权登记第五章其他登记第一节更正登记第二节异议登记第三节预告登记第四节查封登记第六章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保护和利用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第三条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办理或者接受指定办理跨县级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在登记完毕后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人以及不动产坐落、界址、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登记结果告知不动产所跨区域的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四条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土资源部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业务考试题4

不动产登记业务考试题4

不动产登记业务试题(四)(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队伍名称: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 一.判断题(正确“√”,错误“×”每题1分,共10分)1、只要存在预告登记,就会影响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申请补发换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以及其他不涉及权属的变更登记。

(错)2、所有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未经登记的物权不受法律保护。

(错)3、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可以依法申请更正登记。

当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登记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异议登记,但异议登记的有效期为十五日内。

(对)4、申请人申请不动产变更、转移等登记,不动产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可以沿用原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界址发生变化,或界址无变化但未进行过权籍调查或无法提供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应当补充或重新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

(对)5、地役权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将登记事项分别记载于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登记簿。

(对)6、商品房预告登记后,购房人与抵押权人之间债权消失或者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再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不再具有物权效力。

(错)7、宗地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建簿,并实现与原不动产登记簿关联。

(对)8、依法确定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土地所有权可以只登记不发证。

(错)9、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地上新增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如果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时,新增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分开处置。

(错)10、所谓最高额抵押,就是抵押双方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对一定期限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对)二、单选题目(每题1分,共15分)1、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不包括以下哪项:(D )A.申请人身份证明B.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C.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D.抵押权变更的相关材料2、关于抵押权注销登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c )A.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共同申请抵押权的注销登记B.债权消灭或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以单方申请抵押权的注销登记C.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抵押权消灭的,抵押人等当事人不可以单方申请抵押权的注销登记D.已经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3、下列关于异议登记的说法错误的是:( d )A.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抵押权实现条件成就证明是否属于不动产登记的依据

抵押权实现条件成就证明是否属于不动产登记的依据

抵押权实现条件成就证明是否属于不动产登记的依据
蒋曼
【期刊名称】《中国土地》
【年(卷),期】2024()1
【摘要】2021年3月,王某以一套房屋作为抵押,向李某借入50万元,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办理了抵押登记。

2022年3月,王某书面声明无法偿还借款,同意将该房屋折价转移给李某。

随后,李某拿着不动产权证书、抵押合同和声明等材料,单方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转移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材料后,认为申请资料不全,还需王某一同前来办理,遂告知李某不予受理。

李某不服,以不动产登记机构行政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总页数】1页(P61-61)
【作者】蒋曼
【作者单位】自然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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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书面审查规定和要求细化表
规定和要求
需要该审查的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五十五条 申请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
(五)最高额抵押权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审查内容
申请材料全部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审查结论
对经书面审查全部符合审批条件的,将向申请人发出审批结果信息;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审查人应提出具体理由。
审查报告名称
无。
审查材料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登记证明;5、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6、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协议书;7、变更最高额抵押权协议;8、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证明书;9、职工大会同意的书面证明(集体所有制企业房地产抵押);10、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抵押证明(集体所有制企业房地产抵押);11、企业章程(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抵押);12、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抵押);13、为被监护人利益承诺书(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14、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材料及其身份证明材料(因最高债权额、债务范围、债权确定期间发生变更申请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时,如果该变更将对其他抵押权利人产生不利影响时提交)。
因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的期间发生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审查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时限
1.各镇(街)不动产登记部门接收申请、初审共8个工作日;
2.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抵押科)收到各镇(街)登记部门递交的资料算起1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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