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权益保护日主题班会教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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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权益保护日主题班会教案范文
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315权益保护日主题班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315权益保护日主题班会1
一、活动背景: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的是促进国际范围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活动。然而随着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不良商家及企业无视消费者利益,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使得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针对当今大学生普遍维权意识薄弱,缺乏社会经验等问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团委权益部决定组织一系列维权活动,提醒广大学子谨防上当受骗,并学会如何通过正确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活动主题:
加强维权意识,促进和谐消费
三、活动目的:
对消费者权益知识进行普及,让在校大学生进一步加深对自身维权的认识,以此积极推动权益工作的持续,稳定进行。
四、活动主办方:
13级公卫系预防医学
五、活动承办方:
各院系权益部
六、活动时间:
3月16号晚
七、活动前期准备
宣传委员创作3.15画报与海报,让大家能够意识到3.15是什么节日,有什么意义,并且让各位同学能够为这次活动做出充分准备;并且增加同学们的知识面,传达一些消费者已有的一些消费权利,告诉他们当遭到权益方面侵犯时应该如何去面对,应该通过什么方法去应对。
地点:2408教室
内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来历,国内消费者存在的普片问题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与大学生相关的知识等。
合作者:公卫系团学会各位学长学姐。
注意事项:在班会开始和结束时对本活动的赞助者进行宣传。
问卷调查:通过上级权益部所发的关于大学生权益方面的问卷,从而了解同学们所掌握的此类知识,并进行统计,做出一些合理的判断以及活动内容的对策,以至于活动更好的举办下去,致使于圆满完成。
在星期天也就是3月16号观看央视直播的3·15晚会,同学们能够通过此央视晚会认识到国家对于权益方面的重视。
八、班会过程
第一项:主持人邀请班导发言,宣布班会开始,并且简要提到涉及权益方面的致使。
第二项:介绍3·15节日宗旨
1、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处理消费者投诉,帮主消费者挽回损失。
3、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向企业反馈。
4、打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5、参与国家或者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6、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第三项:介绍3·15节日的历史由来: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也不断的刺激着人们的消费,人们的消费水平也得到了显著的提升,但是伴随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
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愈多发展中,有些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是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全世界已有90对个国家共300对个消费者组织自开展活动,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询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的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权利和呼吁的权利。
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四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四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下消费的权利。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第四项:讲叙两个关于消费者权益的案列。
案列一:某消费者在天津商场购买了一台M958款mp4,公用了不到一各月,案件就不好使了,因此找到了商场,商场边要求去守候服务鉴定,于是打通了售后电话想问一下具体位置,但是这位消费者对这里的地形不是很熟悉,打了三到四个电话集训售后地址,从接电话的小姐预期口中就可以听出对方不耐烦的样子,到了服务网点后,态度依然十分恶劣,进去消费者先解释M4案件不好用了,还在保换期,接线的小姐二话没说,把机器拿过去看了看,就毫不在乎的样子把消费者的MP4往桌子上一摔,说要返厂更换,接线小姐态度非常的恶劣时候不可以了。
公司规定,要办理就办理,不办理就走开,于是消费者与售后服务发生了争执,没有想到接线小姐却说,爱到哪里投诉就到哪里投诉,还张口骂人。针对这个案件,其实就目前来看类似于以上发生的这种情况不单单就只有这么一家,其他还有很多很多。对于这个公司这种售后服务的方式我们应该三思而后行,碰到这种为题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得到既快又准的解决方法。
案列二:人们日常生活无外乎衣食住行牟其中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一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而奶粉作为婴儿食用品,更是牵动着每位父母的心。近日,奶粉又出新事件,多地反映合生元婴儿奶粉中吃出黑虫或异物。喝杯唐山方先生于20XX年3月5日在唐山百货大楼集团遵化购物广场购买了一罐合生元呵护婴儿配
方奶粉,产品批号:BE10986.打开后发现里面有类似人体伤口结疤的黑色异物。于是打电话到合生元奶粉公司客服,客服人员称“这种情况不存在,开罐后发现的可能是人为的”,称已经开罐了管不了。
方先生对此回答很不满意,他说:“奶粉不开罐怎么知道里面有黑色异物?我们也没有想到里面会有黑色异物。合生元公司明显是在推卸责任,这种服务态度实在令人气愤!”据方先生反映,合生元奶粉公司工作人员还向1比2将这罐出现异物的奶粉换回,方先生由于不满意他们的回答未答应,他希望奶粉公司能够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对于这类案件,卖方侵犯了消费者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我们应该尽全力通过工商管理部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首先,必须得实现消费者的基本需求,随之利用各种途径来公正的解决矛盾,当然,不包括保利途径,如果通过这种方式还不足以解决矛盾,就可以选择向法院提交诉讼了。
第五项:由同学们来发表自身遇到的事迹,或者发表对于消费和消费者权益的看法。
体育委员发言:简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理解》,为了消费者自身的权益,我认为消费者在做到以下三点,培养一下三个重要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