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技术规范标准及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标准示范及要求
车身反光标识--GA406-2002.doc
车身反光标识GA406-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02-12-20发布2003-03-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对GB 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补充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应朝阳、董交平、邱红桐、赵彬冰、刘玉宝、陈巍。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载货类机动车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及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的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载货类机动车的车身反光标识,其他类型车辆的车身反光标识可以参照执行。
注:本标准所指的载货类机动车是指N2、N3类车(按GB/T 15089—2001规定),全挂车和半挂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戡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23.17—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GB/T 3194—1998 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的尺寸允许偏差GB/T 3681—2000 塑料大气暴露试验方法GB/T 3978—1994 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GB/T 3979—1997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GB/T15089—2001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T 15500—1995 利用电子随机数抽样器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车身反光标识 retro-reflective markings of carriage为增强车辆的可识别性而粘贴在车身表面的高亮度反光膜的组合。
3.2 车身反光标识材料 retro-reflective markings materials为增强车辆的可识别性而粘贴在车身表面的高亮度反光膜,当光线照射到其表面上时,相当大部分光线能够被反射回来。
车身反光标识 GA406-2002.
车身反光标识GA406-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02-12-20发布2003-03-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对GB 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补充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应朝阳、董交平、邱红桐、赵彬冰、刘玉宝、陈巍。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载货类机动车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及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的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载货类机动车的车身反光标识,其他类型车辆的车身反光标识可以参照执行。
注:本标准所指的载货类机动车是指N2、N3类车(按GB/T 15089—2001规定),全挂车和半挂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戡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23.17—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GB/T 3194—1998 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的尺寸允许偏差GB/T 3681—2000 塑料大气暴露试验方法GB/T 3978—1994 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GB/T 3979—1997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GB/T15089—2001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T 15500—1995 利用电子随机数抽样器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车身反光标识 retro-reflective markings of carriage为增强车辆的可识别性而粘贴在车身表面的高亮度反光膜的组合。
3.2 车身反光标识材料 retro-reflective markings materials为增强车辆的可识别性而粘贴在车身表面的高亮度反光膜,当光线照射到其表面上时,相当大部分光线能够被反射回来。
车身反光标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精选多篇]
车身反光标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精选多篇]第一篇:车身反光标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车身反光标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适用范围本规则规定了对车身反光标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
本规则所涉及的车身反光标识,是指总质量不小于12000kg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在后部设置的车身反光标识及车长不小于10m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在侧面设置的车身反光标识。
认证模式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的监督注:为方便委托人,认证模式也可以采用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的监督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的委托和受理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检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的监督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 认证的委托和受理4.1.1 认证单元划分4.1.1.1 原则上按产品型号委托认证。
但产品的材料、结构、成型工序均相同,而只是销售型号(如:不同型号之间的差异仅为针对不同的客户或不同的销售地区)不同的产品,可作为一个单元委托认证。
4.1.1.2 在同一境内,同一制造商、同一产品型号或系列,由不同生产厂生产的产品不可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4.1.1.3 不同产品等级的车身反光标识不可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4.1.1.4 不同类别反光体的车身反光标识不可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认证单元划分的说明见附件1《车身反光标识产品单元划分原则》。
4.1.2 申请文件认证委托人应向指定的认证机构提交正式委托认证的申请,并随附以下资料:1)委托人、制造商、生产厂的资质证明;2)生产厂概况;3)产品生产依据的标准、工艺流程、关键工序及其过程控制说明;4)同一认证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及关键材料清单;5)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结构图、产品照片及产品确认检验报告;6)生产企业满足附件3《车身反光标识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要求的质量控制文件;7)其他资料。
4.2 产品抽样检测4.2.1抽样原则认证单元中只有一个销售型号的,抽取该型号50mm×5000mm 的样品进行检测。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含要求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表记粘贴示例及要求典型车型车身反光表记粘贴示例及要求粘贴基本要求粘贴施工要求车身反光表记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坦、连续,且无尘埃、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
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尘埃擦净。
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冲洗剂进行消除,干燥后进行粘贴。
关于油漆已经柔软、粉化、锈蚀或起翘的部位,应除掉这部分油漆,用砂纸对该部位进行打磨并做防锈办理,而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通用粘贴要求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表记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
侧面能够由红色单元开始,但凑近车辆尾部的最后一个单元应为白色单元。
粘贴车身反光表记后,不该影响本标准规定的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
粘贴车身反光表记后,不该在车身反光表记上钻孔、开槽。
车身表面没法直接粘贴车身反光表记时,应先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在拥有必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坚固地粘贴或铆接到车身上。
车身反光表记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后部车身反光表记粘贴要求后部车身反光表记应尽可能表现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水平粘贴的车身反光表记表现车辆后部宽度,沿后部双侧边沿垂直粘贴的车身反光表记表现车辆后部高度,货厢后部边角订交部分应为白色单元。
部分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 的货车,因后部货厢构造不可以知足白色单元订交要求时,可红、白订交,但垂直粘贴的单元上部应为白色单元。
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的车身反光表记应能表现货厢轮廓。
不一样级其他车身反光表记资料不该同时应用于车辆后部。
采纳一级车身反光表记资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应大于等于;采纳二级车身反光表记资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应大于等于。
后部车身反光表记应连续粘贴,没法连续粘贴时可断续粘贴,但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等于300mm,且应包括红、白色车身反光表记起码各一个单元,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100mm。
特别状况下,同意红、白单元分开粘贴,但应保持红、白相间,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等于150mm,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100mm。
反光标识粘贴标准
反光标识粘贴标准反光标识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可以在夜间或恶劣天气条件下提高车辆驾驶员的能见度,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为了确保反光标识的有效性,粘贴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反光标识的粘贴标准,以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首先,选择合适的位置。
反光标识应该被粘贴在离地面1.2米至1.5米的位置,这样可以确保它们在夜间或恶劣天气条件下能够被车辆驾驶员清晰地看到。
同时,反光标识的位置应该是在道路边缘或者交通设施旁边,避免对车辆驾驶员造成干扰或混淆。
其次,准备好清洁的表面。
在粘贴反光标识之前,确保所选择的位置表面是干净的,没有灰尘、油脂或其他污物。
这可以通过使用清洁剂和清水清洗表面来实现。
如果表面有油脂或其他难以清洗的污物,可以使用特殊的清洁剂进行处理。
然后,选择合适的粘贴方法。
反光标识通常使用背胶或者双面胶进行粘贴,确保选择的粘贴方法能够牢固地固定反光标识,并且不会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脱落。
在粘贴之前,可以先在标识的背面涂抹适量的粘贴剂,然后按照标识的设计位置将其贴在清洁的表面上。
最后,确保粘贴牢固。
在粘贴完反光标识后,用手或者工具轻轻按压标识的表面,确保其与表面完全贴合,并且没有气泡或者空隙。
这可以确保反光标识在使用过程中不会脱落或者变形,从而保证其有效性和持久性。
总之,反光标识的粘贴标准是确保其有效性和持久性的关键。
选择合适的位置、准备干净的表面、选择合适的粘贴方法,并确保粘贴牢固,这些步骤都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操作,才能确保反光标识在道路交通安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希望本文所述的内容能够对反光标识的粘贴标准有所帮助,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车身反光标识GA
车身反光标识--GA-————————————————————————————————作者: ————————————————————————————————日期:ﻩ车身反光标识GA406-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02-12-20发布2003-03-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对GB 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补充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应朝阳、董交平、邱红桐、赵彬冰、刘玉宝、陈巍。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载货类机动车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及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的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载货类机动车的车身反光标识,其他类型车辆的车身反光标识可以参照执行。
注:本标准所指的载货类机动车是指N2、N3类车(按GB/T 15089—2001规定),全挂车和半挂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戡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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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23.17—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GB/T 3194—1998 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的尺寸允许偏差GB/T 3681—2000塑料大气暴露试验方法GB/T 3978—1994 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GB/T 3979—1997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GB/T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T 15500—1995 利用电子随机数抽样器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车身反光标识retro-reflective markings of carriage为增强车辆的可识别性而粘贴在车身表面的高亮度反光膜的组合。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1、栏板式货车、栏板式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1栏板式货车、栏板式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粘贴示例2、厢式低速货车、厢式货车、厢式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2厢式低速货车、厢式货车、厢式挂车粘贴示例3、封闭式货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3封闭式货车粘贴示例4、仓栅式货车、仓栅式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b)后部装有货厢门的粘贴示例 c)后部没有货厢门的粘贴示例图H.4仓栅式货车、仓栅式挂车粘贴示例5、自卸式低速货车、自卸式货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5自卸式低速货车、自卸式货车粘贴示例6、平板货车、平板挂车、低平板挂车、集装箱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6平板货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7平板挂车、集装箱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8低平板挂车粘贴示例7、罐式货车、罐式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9罐式货车、罐式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10运输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罐式货车粘贴示例8、混凝土搅拌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11混凝土搅拌车粘贴示例9、专用作业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12汽车起重机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13清障车粘贴示例10、牵引车粘贴示例图H.14牵引车粘贴示例。
车辆反光标识的粘贴要求
车辆反光标识的粘贴要求
车辆反光标识是一种用于增加夜间能见度的标识,可以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
但是,反光标识的效果也取决于其正确的粘贴方法。
下面将介绍反光标识的粘贴要求。
1.选择标识的位置和数量
车辆的反光标识应在车身的正面和侧面设置。
根据不同的车型和大小,需要粘贴的标识数量也不同。
一般来说,小型车辆需要至少设置2个反光标识,而大型车辆需要至少设置4个反光标识。
2.清洁车身表面
在粘贴反光标识之前,必须彻底清洁车身表面。
车子表面应至少清洁一次,以确保表面没有油、灰尘或其它杂质,这样可以确保反光标识可以有效地粘附在车身上。
3.在正确的位置粘贴
粘贴反光标识时,必须确保它们被放置在适当的位置,以确保最佳效果。
一般来说,车辆正前方的反光标识应放置在距离地面25至75
厘米的高度上。
车辆正侧方的反光标识应粘贴在车辆中心线以上,距离车轮轴心线10至50厘米的距离处。
4.使用压力进行固定
在粘贴反光标识时,需要使用适当的压力进行粘合,以确保它们牢固地粘在车身上。
使用一个干净、平坦的墙角或顺手器具确保标识粘贴的平直并有较强的附着力。
放置5分钟以使其充分排气,以确保标识有序地粘在车身表面上。
5.不要改变标识形状和位置
安装后,不要故意改变反光标识的形状和位置。
改变其形态和位置会影响标识的夜间反光效果,从而影响车辆的安全性。
总之,既然反光标识对于行车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车主在粘贴标识时,必须遵循上述要求,以确保朋友的车辆安全。
反光标识粘贴要求
附录 H资料性附录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粘贴基本要求粘贴施工要求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灰尘擦净;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干燥后进行粘贴;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锈蚀或起翘的部位,应除去这部分油漆,用砂纸对该部位进行打磨并做防锈处理,然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通用粘贴要求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侧面可以由红色单元开始,但靠近车辆尾部的最后一个单元应为白色单元;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本标准规定的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在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车身表面无法直接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先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粘贴或铆接到车身上;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H.1.3.1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水平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宽度,沿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高度,货厢后部边角相交部分应为白色单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微型货车及部分轻型货车因后部货厢结构不能满足白色单元相交要求时可以红、白相交,但垂直粘贴的单元上部应为白色单元;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H.1.3.2不同级别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不应同时应用于车辆后部,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1m2;采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2m2;H.1.3.3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连续粘贴,无法连续粘贴时可以断续粘贴,但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00mm;特殊情况下,允许红、白单元分开粘贴,但应保持红、白相间,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150mm,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00mm;如果不能沿车厢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可在最接近边缘的宽度达到50mm的可粘贴表面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上边缘尽可能接近车厢后部的上边缘;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允许中断,但其总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应小于车长的50%,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50mm,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300mm,粘贴应尽可能纵向均匀分布;特殊情况下,允许红、白单元分开粘贴,但仍应保持红、白相间,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150mm,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50mm,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300mm;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长度对三轮汽车不应小于 1.2m;对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应为货厢长度;侧面车身结构无连续表面的混凝土搅拌车和专用作业车,其粘贴总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30%;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侧面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级别可不同于后部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栏板式货车、栏板式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栏板式货车、栏板式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粘贴示例注: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部分微型货车和轻型货车后部栏板高度不足以粘贴连续长度为300mm的车身反光标识含红、白各1个单元时,可只粘贴长150mm的白色单元;中型和重型栏板式货车、栏板式挂车应在驾驶室后方围栏上方两侧或驾驶室后部上方两侧边角用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拼接成“倒L”,“倒L”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均由2个长度为150mm的白色单元拼接而成;图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示例,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微型货车及部分轻型货车,后部可粘贴成“□”形以满足粘贴面积的要求;后部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可以断续粘贴,垂直方向最上方和最下方应粘贴,水平方向最左侧、最右侧和中间部位应粘贴;厢式低速货车、厢式货车、厢式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厢式低速货车、厢式货车、厢式挂车粘贴示例注: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沿车厢下边缘粘贴,在侧面车厢上部两侧边角用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拼接成“倒L”,“倒L”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均由2个长度为150mm的白色单元拼接而成;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勾勒出车厢后部的轮廓,四个角应为白色单元相接;图 b 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示例,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货厢后部四角应用白色单元勾勒轮廓,其它部位采用断续粘贴;封闭式货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封闭式货车粘贴示例注: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勾勒出车辆后部轮廓,四个角应为白色单元相接;因铰链等无法连续粘贴时,允许断续粘贴;图 b 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示例,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货厢后部四角应用白色单元勾勒轮廓,其它部位采用断续粘贴;仓栅式货车、仓栅式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b后部装有货厢门的粘贴示例 c后部没有货厢门的粘贴示例图仓栅式货车、仓栅式挂车粘贴示例注:图中b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示例,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货厢后部四角应用白色单元勾勒轮廓,其它部位采用断续粘贴;图中c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示例,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采用断续粘贴,垂直方向最上方和最下方应粘贴,水平方向最左侧、最右侧和中间部位应粘贴;自卸式低速货车、自卸式货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自卸式低速货车、自卸式货车粘贴示例注:后部水平方向粘贴除了栏板上部,还可粘贴在栏板下部或后下部防护装置等其它位置;图 b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示例,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在确保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的前提下,采用断续粘贴,垂直方向最上方和最下方应粘贴,水平方向最左侧、最右侧和中间部位应粘贴;平板货车、平板挂车、低平板挂车、集装箱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平板货车粘贴示例注:图 b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示例,如果平板后部无法粘贴,应在后下部防护装置上水平并列连续粘贴两排车身反光标识,粘贴面积不应低于0.2m2;后部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可在平板后部或后下部防护装置上水平连续粘贴,粘贴面积不应低于0.1m2;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平板挂车、集装箱挂车粘贴示例注:侧面车身反光标识沿车架侧面水平粘贴,因车架结构原因,侧面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可不在同一水平面上;后部有后下部防护装置,则后下部防护装置上应粘贴;平板后部、后下部防护装置应连续粘贴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可断续粘贴;集装箱挂车装载集装箱时,应在集装箱后部和侧面至少水平固定一块2000mm×150mm的柔性反光标识,安装部位应尽可能接近集装箱顶部;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低平板挂车粘贴示例注:侧面沿车架平整的连续表面粘贴,因车架结构原因,侧面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可不在同一水平面上;平板后部应连续粘贴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可断续粘贴;车辆后部如有爬梯,还应在两个爬梯最外侧的爬梯架上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应在爬梯架的最上端、中间和最下端粘贴;罐式货车、罐式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罐式货车、罐式挂车粘贴示例注:罐式货车、罐式挂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在车身侧面的车架或罐体中间部位水平粘贴,体现罐体长度;不规则罐式挂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粘贴在罐体侧面中间位置,体现罐体长度;罐体后部用车身反光标识勾勒罐体轮廓,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不大于50mm,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不大于100mm;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运输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罐式货车粘贴示例注: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在车身侧面的车架部位水平粘贴,体现车架长度,并在罐体侧面用边长为300mm2个150mm 长的单元拼接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拼接成“L”和“倒L”,上部车身反光标识最下沿与橙色反光带的距离应在100mm至300mm 内,下部车身反光标识最上沿与橙色反光带的距离应在100mm至300mm内,车身反光标识与罐体前、后端的最大距离应不大于300mm;罐体后部应用白色车身反光标识勾勒轮廓,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不大于50mm,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不大于100mm;混凝土搅拌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混凝土搅拌车粘贴示例注:混凝土搅拌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在可粘贴部位如侧防护装置连续粘贴,粘贴总长度可以小于车长的50%,但不应少于车长的30%,断开间隔不受限制;车辆后部应尽可能选取能够体现车身后部宽度和高度的连续平面粘贴,如后下部防护装置、金属挡泥板等固定结构件;专用作业车粘贴示例专用作业车上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应尽可能按前述基本粘贴要求进行粘贴,部分专用作业车除驾驶室外的车身结构无连续平面,不能满足要求时,车辆后部应尽可能选取能够体现车身后部宽度和高度的连续平面粘贴,如后下部防护装置、金属挡泥板等固定结构件;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在可粘贴部位如侧防护装置连续粘贴,粘贴总长度可以小于车辆长度的50%,但不应少于车辆长度的30%,断开间隔不受限制;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汽车起重机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清障车粘贴示例牵引车粘贴示例图牵引车粘贴示例注:牵引车的侧面无须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部应在驾驶室后部粘贴,使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水平方向应并列连续粘贴2排,垂直方向每侧应各粘贴2个长150mm的白色单元;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水平方向应连续粘贴,垂直方向每侧应各粘贴1个长150mm的白色单元;。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车身反光标识是一种重要的车身装饰物,能够提高车辆的可见性,增加行车安全。
在满足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前提下,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要符合一定的要求。
下面将以典型车型为例,介绍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示例和要求。
一、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以小型车为例,车身反光标识一般粘贴在车体四周的窗户上方或车尾处,包括两个白色反光标识、两个红色反光标识以及一个黄色反光标识。
1. 白色反光标识:分别粘贴在左前方和右后方的车窗上方。
白色反光标识的形状可以是长方形或者斜方形,尺寸一般为长宽比例为7:3,其中长的一边为15cm,短的一边为6.4cm。
2.红色反光标识:分别粘贴在右前方和左后方的车窗上方。
红色反光标识的形状为长方形,尺寸与白色反光标识相同。
3. 黄色反光标识:粘贴在车尾处,形状为正方形,尺寸为15cm×15cm。
二、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1.反光标识的材质应该是合格的反光材料,能够满足反光效果的要求。
一般采用微晶玻璃珠型反光膜材料。
2.反光标识的外观应该完整、平整,不得有破损、脱落等情况。
3.粘贴反光标识的位置要明确,不能模糊或遮挡其他重要标识或灯光。
4.反光标识应与车身对称粘贴,左右高度一致。
5.反光标识应贴合车身表面,不得有明显的起皱、空鼓等情况。
6.反光标识应贴合紧密,不得有明显的气泡或起翘。
7.反光标识应粘贴牢固,不受外力干扰易脱落。
8.粘贴反光标识时需要确保车身表面干燥、清洁,无油污或尘土等杂质。
以上是对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的介绍。
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不仅仅是为了装饰车身,更重要的是为了提高行车安全。
只有合格的反光标识粘贴到正确的位置并符合要求,才能在夜间或低能见度情况下提供有效的警示作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因此,车主在进行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位置和要求进行,确保安全行驶。
GA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技术规范标准及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标准示范及要求
GA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技术规范及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5 粘贴技术规范5.1 车身反光标识采用红,白单元相间的条状反光材料,两种颜色材料的单元长度比例不应大于2, 也不应小于0.5,任何一种颜色材料的连续长度不应大于450mm,也不应小于150mm.5.2 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宽度应从以下数值中选取:50mm, 75mm,100mm, 遇到某些类型的车辆无法粘贴50mm宽的车身反光标识时,可平行粘贴2条25mm宽的车身反光标识.5.3 N2,N3,类车, 全挂车和半挂车应在后部设置车身反光标识.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其离地面高度最低为380mm.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1M2, 采用二级车身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2M2.5.4 汽车列车及及长度大于等于10m的载货汽车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允许中断, 但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300mm, 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材料至少各一各单元.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总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50%, 其与侧反射器的面积之和每侧不应小于0.2M2.5.7 对于油漆表面完好的, 可对表面作清洁处理后将车身反光标识直接粘贴在油漆上. 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的, 应除去油漆,对底材作防锈处理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5.8车辆有防护装置的,防护装置上可粘贴车身反光标识.5.9 车身无法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将车身反光标识材料先粘贴在衬板上,再安装到车身上.B.1 粘贴基本要求B.1.1 粘贴施工要求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
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灰尘擦净。
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干燥后进行粘贴。
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锈蚀或起翘的部位,应除去这部分油漆,用砂纸对该部位进行打磨并做防锈处理,然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反光标识粘贴要求
反光标识粘贴要求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附录 H(资料性附录)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粘贴基本要求粘贴施工要求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
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灰尘擦净。
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干燥后进行粘贴。
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锈蚀或起翘的部位,应除去这部分油漆,用砂纸对该部位进行打磨并做防锈处理,然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通用粘贴要求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
侧面可以由红色单元开始,但靠近车辆尾部的最后一个单元应为白色单元。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本标准规定的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在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
车身表面无法直接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先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粘贴或铆接到车身上。
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H.1.3.1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水平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宽度,沿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高度,货厢后部边角相交部分应为白色单元。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微型货车及部分轻型货车因后部货厢结构不能满足白色单元相交要求时可以红、白相交,但垂直粘贴的单元上部应为白色单元。
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H.1.3.2不同级别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不应同时应用于车辆后部,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1m2;采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2m2。
H.1.3.3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连续粘贴,无法连续粘贴时可以断续粘贴,但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00mm。
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基本技术要求
一、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基本技术要求1.1适用范围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自2005年2月1日起,部分车辆新登记注册时必须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即:总质量不小于12000kg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应在侧身反光标识,车长不小于10m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车身反光标识材料应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车身反光标识》(GA406-2002)的规定。
1.2车身反光标识粘贴通用要求1.2.1按车身反光标识在车辆上安装部位的不同,分为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和侧面车身反光标识。
1.2.2车身反光标识应安装或粘贴在无遮挡且易见的车身后部、侧面外表面。
1.2.3车身反光档识不能替代国家标准《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4785)要求安装的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1.2.4车身后部和侧面可以安装或粘贴不同类型或等级的车身反光标识,但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和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分别选用同一类型或等级的车身反光标识。
1.2.5安装或粘贴时,车身后部和侧面的车身的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
1.2.6车辆安装或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车辆其他照明及信号装置的性能。
1.2.7车辆安装或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得在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
1.3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安装和粘贴要求1.3.1在结构允许的条件下,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左右对称分布并尽可能地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轮廓,横向水平安装或粘贴总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应小于车辆后部宽度的80%,厢式货车在满足前述要求后,应使用车身反光标识勾勒厢后部的轮廓。
其它车辆粘贴面积达不到规定要求时,首先应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再采用勾勒轮廓的方法进行补偿。
1.3.2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1.3.3采用一级反光膜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m2;采用二级反光膜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2m2。
提高大型机动车的可视性 降低夜间恶性碰撞事故——浅析GA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标准
事责任 。
的茎十条违本法 二 警 法侵、 第u 则 罚四五 反办第 十条定项 人占 第 九规,目 九 附 / 川 干 章
二 十五 条规定 ,公路 建 设从业 单 位 忽视 工程质 量 和安全 管理 ,造 成 质量或 安全 事故 的 ,对项 目法 人 给予警 告 、限期整 改 ,情节 严 挪用 公路 建设 资金 ,非 法扩 大建 设 成本 ,责 令限期 整改 ,可 给予 警告 处罚 ;情 节严 重 的 ,对 全部 或 部 分使 用财 政 性 资 金 的项 目 , 第五十 条 负责解 释 。 第五十 一条 本 办法 自2 0 06 年 8q 日起 施行 。交通 部2 0 年 J 1 00 本办 法 由交 通部
畅通。
关键 词 : 大型 机 动 车 ; 交 通 事故 率 ;车 身反 光 标识 ;降低
中 图分 类 号 :U 9 . 412 5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 0 — 7 6 2 0 ) 9 0 1 - 3 0 2 4 8 (0 60 -0 3 0
I p o e La g h ce S Vii i t n d c g t m r v r e Ve i l sb l y a d Re u e Ni h i Co l i n Ac i e t l so c d n s i
可 给 予警 告 处 罚 ,情 节 严 重 的 ,
质量 事故 隐 警告 处罚 ,对
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及护栏要求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等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交警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等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有关车身反光标识和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宣传要点如下:一、车身反光标识基本要求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要求:1、总质量不小于 12000kg 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 3500kg的挂车应在后部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机动车后部宽度。
车长不小于 10m 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都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车身反光标识的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 50%。
2、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技术规范及车身反光标识材料应符合 GA 406 的规定。
根据《车身反光标识》(GA406-2002)及其第一号修改单:①车身反光标识采用红、白单元相间的条状反光材料,两种颜色材料的单元长度比例不应大于2,也不应小于0.5,任何一种颜色材料的连续长度不应大于450mm,也不应小于150mm。
②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宽度应为50mm、75mm或100mm;但遇到某些类型的车辆无法粘贴50mm 宽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可平行粘贴2条25mm宽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
③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其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1m2,采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2m2。
④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允许中断,但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300mm、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材料至少各一个单元。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总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50%、其与侧反射器的面积之和每侧不应小于0.2m2。
对于侧面可用于粘贴车身标识的平面面积达不到要求的专用载货车,在满足长度要求的前提下,侧面车身反光标识与侧反射器的面积之和每侧可小于0.2m2。
二、车辆侧面、后下部防护装置的技术要求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要求,总质量大于 3500 kg 的货车和挂车应提供防止人员卷入的侧面防护,货车列车的货车和挂车之间应提供防止人员卷入的侧面防护,其技术条件应符合《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GB 11567.1—2001)的规定。
车身反光标识与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宣传要点
车身反光标识和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宣传要点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等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交警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等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有关车身反光标识和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宣传要点如下:一、车身反光标识基本要求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要求:1、总质量不小于 12000kg 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 3500kg的挂车应在后部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机动车后部宽度。
车长不小于 10m 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都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车身反光标识的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 50%。
2、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技术规范及车身反光标识材料应符合 GA 406 的规定。
根据《车身反光标识》(GA406-2002)及其第一号修改单:①车身反光标识采用红、白单元相间的条状反光材料,两种颜色材料的单元长度比例不应大于2,也不应小于0.5,任何一种颜色材料的连续长度不应大于450mm,也不应小于150mm。
②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宽度应为50mm、75mm或100mm;但遇到某些类型的车辆无法粘贴50mm 宽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可平行粘贴2条25mm宽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
③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其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1m2,采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2m2。
④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允许中断,但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300mm、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材料至少各一个单元。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总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50%、其与侧反射器的面积之和每侧不应小于0.2m2。
对于侧面可用于粘贴车身标识的平面面积达不到要求的专用载货车,在满足长度要求的前提下,侧面车身反光标识与侧反射器的面积之和每侧可小于0.2m2。
GA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
GA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ICS 43.02T05车身反光标识Retro-reflective markings of carriage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GA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材料的技术要求 (7)5 粘贴技术规范 (12)6 试验方法 (14)7 检验规则 (20)8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23)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对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补充。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应朝阳、王军华、董齐平、邱红桐、潘汉中、赵彬冰、刘玉宝、陈巍。
车身反光标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载货类机动车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及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的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载货类机动车的车身反光标识,其它类型车辆的车身反光标识可以参照执行。
注:本标准所指的载货类机动车是指N2、N3类车(按GB/T15089-2001规定),全挂车和半挂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GB/T 3194-1998 铝及铝合金板材、带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GB/T 3681-2000 塑料大气暴露试验方法GB/T 3978 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GB/T 3979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GB/T 15089-2001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T 15500-1995 利用电子随机数抽样器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见图1和图2)。
反光标识加装要求
机动车车身反光标识简易查验方法车友评论0 条点击查看汽车殿堂责编:enzogao 类型:原创日期:08-09-28 10:58 汽车殿堂编者按:机动车车身反光标识简易查验方法标签:车身反光标识为便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进行检验,保证车身反光标识的质量和粘贴规范,提升车身反光标识的使用效果,特制定本简易方法。
一、判别依据1、GB 7258-2004《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及其第三号修改单2、GA 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及其第一号修改单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告(2005年第137号)二、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所有货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以及载货类汽车底盘改装的专业作业车)和挂车上反光标识的查验。
三、查验要求(一)材料要求1、车身反光标识应为红白相间的条状反光膜材料,表面应完好、无破损。
2、车身反光标识红、白单元每一单元的长度应不小于150mm且不大于450mm,宽度可为50mm、75mm或100mm。
3、机动车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的白色单元上应加施有符合规定的“CCC”标识。
(二)粘贴规范要求1、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机动车粘贴的后部车身反光标识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应不小于0.1m2, 使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应不小于0.2m2。
机动车粘贴的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车辆后部的宽度和高度,其离地高度应不小于380mm,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垂直和水平相交部位的车身反光标识应为白色单元。
通常情况下,可采用水平连续粘贴与车辆后部等宽的车身反光标识以体现车辆宽度,采用四角勾勒或两侧垂直粘贴的方式以体现车辆的高度。
(1)栏板式货车、栏板式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中型和重型栏板式货车、栏板式挂车应在驾驶室后方围栏上方两侧或驾驶室后部上方两侧边角用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拼接成“倒L”,“倒L”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应由2个长度为150mm的白色单元拼接而成,如图2-1所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部分微型货车和轻型货车后部栏板高度不足以粘贴连续长度为300mm的车身反光标识(含红、白各1个单元)时,可只粘贴长150mm的白色单元。
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标准
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标准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标准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1. 粘贴位置:车身反光标识应该在车辆前后两侧、左右两侧、后部中央位置粘贴。
2. 粘贴高度:车辆前后两侧的反光标识距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50毫米,左右两侧的反光标识距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0毫米。
3. 粘贴数量:车身反光标识的数量应该根据车辆的大小和类型进行合理安排。
4. 粘贴面积: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面积不得小于规定面积。
5. 粘贴质量:车身反光标识应该采用高质量的反光材料进行制作,确保反光效果良好。
6. 粘贴位置清洁:在粘贴车身反光标识之前,应该先将粘贴位置清洁干净,以确保反光标识的粘贴牢固。
以上标准应该在车辆制造和使用过程中得到充分的重视,以确保车身反光标识的质量和粘贴效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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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406 —2002 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技术规范及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5 粘贴技术规范5.1 车身反光标识采用红,白单元相间的条状反光材料, 两种颜色材料的单元长度比例不应大于2, 也不应小于0.5, 任何一种颜色材料的连续长度不应大于450mm, 也不应小于150mm.5.2 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宽度应从以下数值中选取:50mm, 75mm,100mm, 遇到某些类型的车辆无法粘贴50mm 宽的车身反光标识时,可平行粘贴 2 条25mm 宽的车身反光标识.5.3 N2,N3, 类车, 全挂车和半挂车应在后部设置车身反光标识.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其离地面高度最低为380mm. 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1M2, 采用二级车身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2M2.5.4 汽车列车及及长度大于等于10m 的载货汽车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允许中断, 但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300mm, 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材料至少各一各单元.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总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50%, 其与侧反射器的面积之和每侧不应小于0.2M2.5.7 对于油漆表面完好的, 可对表面作清洁处理后将车身反光标识直接粘贴在油漆上. 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的, 应除去油漆,对底材作防锈处理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5.8 车辆有防护装置的,防护装置上可粘贴车身反光标识.5.9 车身无法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将车身反光标识材料先粘贴在衬板上,再安装到车身上.B.1 粘贴基本要求B.1.1 粘贴施工要求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
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灰尘擦净。
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干燥后进行粘贴。
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锈蚀或起翘的部位,应除去这部分油漆,用砂纸对该部位进行打磨并做防锈处理,然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B.1.2 通用粘贴要求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
侧面可以由红色单元开始,但靠近车辆尾部的最后一个单元应为白色单元。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本标准规定的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在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
车身表面无法直接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先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粘贴或铆接到车身上。
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
B.1.3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B.1.3.1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水平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宽度,沿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高度,货厢后部边角相交部分应为白色单元。
部分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 的货车,因后部货厢结构不能满足白色单元相交要求时,可红、白相交,但垂直粘贴的单元上部应为白色单元。
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B.1.3.2 不同级别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不应同时应用于车辆后部。
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应大于等于0.1m2 ;采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应大于等于0.2m2 。
B.1.3.3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连续粘贴,无法连续粘贴时可断续粘贴,但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等于300mm ,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100mm 。
特殊情况下,允许红、白单元分开粘贴,但应保持红、白相间,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等于150mm ,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100mm 。
如果不能沿车厢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应在最接近边缘的宽度达到50mm 的可粘贴表面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上边缘尽可能接近车厢后部的上边缘。
B.1.4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允许中断,但其总长度(不含间隔部分)应大于等于车长的50% ,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等于300mm ,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150mm ,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300mm ,粘贴应尽可能纵向均匀分布。
特殊情况下,允许红、白单元分开粘贴,但仍应保持红、白相间,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等于150mm ,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150mm ,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300mm 。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长度对三轮汽车应大于等于1.2m ;对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 的货车应为货厢长度;侧面车身结构无连续表面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和专项作业车,其粘贴总长度应大于等于车长的30% 。
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级别可不同于后部车身反光标识材料。
B.2 栏板货车、栏板挂车、低速汽车粘贴对总质量大于4500kg 的栏板货车,应在驾驶室后方围栏上方两侧或驾驶室后部上方两侧边角用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拼接成“倒L”,“倒L”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均由2 个长度为150mm 的白色单元拼接而成。
对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 的栏板货车,后部栏板高度不足以粘贴连续长度为300mm 的车身反光标识(含红、白各1 个单元)时,可只粘贴长150mm 的白色单元。
栏板货车、栏板挂车、低速汽车粘贴示例见图B.1 。
其中,图B.1 b)为二级车身反光材料粘贴示例,对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 的货车可粘贴成“□”形以满足粘贴面积的要求;后部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可以断续粘贴,但垂直方向最上方和最下方及水平方向最左侧、最右侧和中间部位应粘贴。
a )侧面粘贴示例b )后部粘贴示例图B.1 栏板货车、栏板挂车、低速汽车粘贴示例B.3 厢式货车(含厢式低速货车)、厢式挂车粘贴厢式货车(含厢式低速货车)的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沿车厢下边缘粘贴,在侧面车厢上部两侧边角用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拼接成“倒L”,“倒L”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均由2 个长度为150mm 的白色单元拼接而成。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勾勒出车厢后部的轮廓,四个角应为白色单元相接。
厢式货车(含厢式低速货车)、厢式挂车粘贴示例见图B.2。
其中,图B.2 b)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示例;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货厢后部四角应用白色单元勾勒轮廓,其它部位可断续粘贴。
a )侧面粘贴示例图B.2 厢式货车(含厢式低速货车)、厢式挂车粘贴示例B.4 封闭式货车粘贴封闭式货车的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勾勒出车辆后部轮廓,四个角应为白色单元相接。
因铰链等无法连续粘贴时,允许断续粘贴。
封闭式货车粘贴示例见图B.3 。
其中,图B.3 b)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示例;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货厢后部四角应用白色单元勾勒轮廓,其它部位可断续粘贴。
B.4封闭式货车a )侧面粘贴示例图B.3 封闭式货车粘贴示例B.5 仓栅式货车、仓栅式挂车粘贴仓栅式货车、仓栅式挂车粘贴示例见图 B.4。
其中,图 B.4 b) 和 B.4 c) 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示例;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货厢后部四角应用白色单元勾勒轮廓,其它部位可断续粘贴;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可断续粘贴,但垂直方向最上方和最下方及水平方向最左侧、b )后部粘贴示例最右侧和中间部位应粘贴。
b )后部装有货厢门的粘贴示例c)后部没有货厢门的粘贴示例图B.4 仓栅式货车、仓栅式挂车粘贴示例B.6 自卸车(含自卸式低速货车)粘贴后部水平方向粘贴除了栏板上部,还可粘贴在栏板下部或后下部防护装置等其它位置。
自卸车(含自卸式低速货车)粘贴示例见图B.5。
其中,图B.5 b)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示例;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在确保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的前提下,可断续粘贴,但垂直方向最上方和最下方及水平方向最左侧、最右侧和中间部位应粘贴。
a )侧面粘贴示b )后部粘贴示例图B.5 自卸车(含自卸式低速货车)粘贴示例B.7 平板货车、平板挂车、低平板挂车、集装箱挂车粘贴B.7.1 平板货车粘贴平板货车、平板挂车、低平板挂车、集装箱挂车粘贴示例见图B.6 。
其中,图B.6 b)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示例,如果平板后部无法粘贴,应在后下部防护装置上水平并列连续粘贴两排车身反光标识,粘贴面积应大于等于0.2m2 ;后部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可在平板后部或后下部防护装置上水平连续粘贴,粘贴面积应大于等于0.1m2 。
a)侧面粘贴示例图B.6 平板货车粘贴示例B.7.2 平板挂车、低平板挂车、集装箱车粘贴平板挂车、集装箱挂车的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沿车架侧面水平粘贴,其中低平板半挂车应沿车架平整的连续表面粘贴。
因车架结构原因,侧面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可不在同一水平面上。
后部有后下部防护装置时,后下部防护装置上应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低平板挂车后部如有爬梯,还应在两个爬梯最外侧的爬梯架上(至少应在爬梯架的最上端、中间和最下端)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集装箱挂车装载集装箱时,应在集装箱后部和侧面至少水平固定一块2000mm ×150mm 的柔性反光标识,安装部位应尽可能接近集装箱顶部。
平板挂车、集装箱挂车粘贴示例见图B.7 和图B.8。
其中,图B.7 b)和图B.8 b)为二级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平板后部、后下部防护装置应连续粘贴;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可断续粘贴。
a)侧面粘贴示例b)后部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b)后部粘贴示例图B.8 低平板挂车粘贴示例B.8 罐式货车、罐式挂车粘贴罐式货车、罐式挂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在车身侧面车架或罐体中间部位水平粘贴,体现罐体长度。
不规则罐式挂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粘贴在罐体侧面中间位置,体现罐体长度。
罐体后部应用车身反光标识勾勒罐体轮廓,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50mm ,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100mm 。
对运输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罐式货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在车身侧面的车架部位水平粘贴,体现车架长度,并在罐体侧面用边长为300mm (2 个150mm 长的单元拼接)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拼接成“ L”和“倒L”,上部车身反光标识最下沿与橙色反光带的距离应在100mm 至300mm 内,下部车身反光标识最上沿与橙色反光带的距离应在100mm 至300mm 内,车身反光标识与罐体前、后端的最大距离应小于等于300mm 。
罐体后部应用白色车身反光标识勾勒轮廓,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50mm ,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100mm罐式货车、罐式挂车粘贴示例见图B.9,其中运输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罐式货车粘贴示例见图B.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