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前核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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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前核对制度
1、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血型、血常规(血色素)、转氨酶、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家属。
2、临床输血的核对:
(1)取血者与发血者应严格执行“双查双签”制度,共同认真查对科别、姓名、住院号、血型、血类、、贮血量、输血日期、交叉配合结果和血液质量,以确保输血安全。
(2)输血前要严格刻对,由两名医护人员对“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和血标签上的内容逐一仔细核对;检查血袋有无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3)确认受血者:输血实施前,由两名医护人员面对受血者,核查受血者姓名、病案号(住院号)等资料,询问并让受血者或家属回答相关问题,以确认受血者并记录在案。
3、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输血器。
4、严格执行输血的无菌操作程序。
5、从输血科取走的血液,因强烈震荡、破损、污染、放置时间过长而造成的浪费应由用血科室负责。
6、输血后,经治医师应及时填写《输血记录卡》,并与血袋、输血器具于24小时内一并送回输血科,以便进行输血疗效观察和登记。
7、为了保证输血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血液从输血科取走后,一律不能再退回输血科。
8、检验科要及时清理已溶血标本并将当天已发出血液的献血者标本,放在规定的试管架上,置4℃——2℃冰箱保留7天以便查对。
交叉配血及输血记录单
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床号:
ABO血型:Rh(D)血型:血液成分:血量:
输血性质:备用□常规□紧急□需血时间:年月日时
申请医生:主治医师:标本收到时间:月日时
输血不良反应:(如发生输血不良反应,请仔细填写不良反应回报单送输血科)
注意事项:(本单须存放与病历中,排序在检查单前)
1、血液制剂要求轻拿轻放,输血前检查血液制剂包装是否完好无损,血液制剂外观是否正常。
2、输注前将血液制剂轻轻摇匀,除%的生理盐水外,血液制剂不得与任何药剂在同一输血器内输注。
3、一般情况下血液制剂输注开始前15min内,输注速度应控制在2ml/min以内,输注15min后无输血反应发生调节至遵医嘱执行。
4、特殊情况输注时遵医嘱。记录单内容一般由护士填写,医生须记录与之相符的输血病程记录。
5、无论什么情况下一袋血离开输血科后必须在4小时内输完,超过4小时应弃掉不可继续输注。
6、血液制剂输注完后请将血袋按医院相关规定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