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
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XXXX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是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
实践教学是高等学校的重要教学环节之一,对指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综合素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实践教学基地是高等学校学生参加校内外实习、创新能力培养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质量,有助于丰富学生实践内容,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教学、科研与企事业单位有机结合,是加强学校与社会联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办学的重要途径。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的意见》(教研〔2014〕2号)、《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基地的重要作用,提高实践教学质量,规范和加强学校各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XX大学实践教学基地是学校进行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一体化的终身教育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是指与学校建立稳定教学协作关系的医疗机构、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分为直属临床学院、非直属临床学院、教学医院、实习基地等四种类型。
第三条实践教学基地应为学生完成理论教学、实验教学、第二课堂活动、课程设计、专业技能训练、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科学研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提供相应的条件和必要的服务。
第二章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第四条直属临床学院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明确人才培养主体职能,在本科生临床理论及实践教学、研究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位点建设及临床带教师资培训等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直属临床学院人才培养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整体规划,人才培养工作是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直属临床学院要把医学人才培养作为重大使命,处理好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关系,健全人才培养组织机构,加大教学投入,围绕人才培养优化临床科室设置,加强临床学科建设,落实教育教学任务。
教学实践基地管理方法(3篇)
第1篇一、引言教学实践基地是高校与企事业单位合作,为学生提供实践、实习、就业等机会的重要平台。
基地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实践教学质量,因此,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教学实践基地管理方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教学实践基地的管理方法。
二、基地管理目标1. 提高实践教学质量:通过基地管理,使学生在实践中掌握专业知识,提高动手能力,培养综合素质。
2. 促进校企合作:加强高校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 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通过实践基地锻炼,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为毕业生顺利就业奠定基础。
4. 提升基地管理水平:优化基地资源配置,提高基地运行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基地管理制度1. 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成立基地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基地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 制定基地管理制度:包括基地建设、设备管理、师资队伍、学生实践、安全保障等方面,确保基地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 制定基地运行规范:明确基地日常运行流程,包括实践教学、实验实训、项目研发等,确保基地高效运行。
4. 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基地资源、项目、学生实践等进行动态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四、基地建设与管理1. 设备管理:购置、更新、维护实践基地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制定设备使用规范,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2. 师资队伍:引进、培养、培训实践基地教师,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师、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3. 实践教学: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安排学生参加实践项目;根据实践项目需求,调整课程设置,提高实践教学效果。
4. 项目研发:鼓励教师和学生参与企事业单位的项目研发,提高基地的科技创新能力。
5. 安全保障:加强基地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实践过程中的安全。
五、基地评估与改进1. 定期评估:对基地管理、教学质量、学生实践效果等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校实习实践基地管理办法
学校实习实践基地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现如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教育的进步,学校实习实践成为学生进一步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重要环节。
然而,如何高效管理学校实习实践基地成为摆在学校面前的难题。
本文将探讨学校实习实践基地的管理办法。
二、设置实践基地的价值学校实习实践基地不仅能够为学生提供实际操作平台,促使他们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还可以为企业提供人才储备和技术支持。
实践基地的价值在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实践能力。
三、制定合理的规模和布局学校应根据院校规模和专业特点,制定合理的实践基地规模和布局。
高校可以设置专业实验室、企事业单位、社区实践基地等不同类型的实践场所,以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四、明确实践基地的管理职责学校应明确实践基地的管理职责,包括基地的选择、运营、维护以及学生的监管等方面。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与实践基地的合作,共同制定实践项目和培训计划,提高实践基地的管理水平。
五、制定实习实践基地的评估标准学校应制定实习实践基地的评估标准,评估基地的硬件设备、师资力量、实践项目等方面。
以此为依据,学校可以选择优质的实践基地,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践效果。
六、建设师资力量学校应加强对实践基地的师资培训,提高基地师资的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
同时,学校还可以邀请企业专家和学者进校授课,搭建学术交流平台,促进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创新。
七、促进学校与企业合作学校应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校企合作基地。
通过与企业的合作,学校能够了解企业实际需求,为学生提供更加符合市场需求的实践培训机会,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八、完善实践基地的管理机制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实践基地管理机制,包括基地申请、信息登记、实践项目管理等方面。
同时,学校还应定期对实践基地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实践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提高管理效能。
九、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指导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指导,包括实践基地的入场管理、实践过程的监管和实践结果的评估等方面。
通过严格管理和有效指导,学校能够确保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学习效果和安全保障。
学校实践基地管理制度
学校实践基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实践基地管理工作,促进教学科研与应用实践结合,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实践基地指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践、实验教学、科研科普服务等条件的物质、设备和场所。
第三条学校实践基地管理制度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科学管理和服务意识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实践基地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实践基地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学校实践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协调处理实践基地管理相关事务。
第五条学校实践基地管理工作由学校实践基地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负责学校实践基地的运行管理和相关协调工作。
第二章实践基地的设置第六条学校实践基地分为校内实践基地和校外实践基地两类。
第七条校内实践基地指学校自建设的实践基地,包括实习实践场所、实验室、科研中心等。
第八条校外实践基地指学校与外部单位合作建设的实践基地,包括实习基地、实训基地、实践实习基地等。
第九条学校实践基地的设置应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教学科研需求,具有教学条件和安全保障。
第十条学校实践基地的设置应进行评估审批程序,确保其合法合规,提供优质实践环境。
第三章实践基地的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实践基地管理采取分类管理和责任细化原则,明确设置管理岗位和责任人员。
第十二条学校实践基地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能力和管理经验,制定实践基地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十三条学校实践基地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维护,确保实践基地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学校实践基地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实践基地的基本信息和管理情况。
第十五条学校实践基地应定期举办管理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实践基地的使用第十六条学校实践基地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实践基地资源的科学有效利用。
第十七条学校内外相关部门和单位可以申请使用学校实践基地,应提前提交申请并经过评审审批。
第十八条学校实践基地使用人员应遵守实践基地管理规定,保护实践基地设备和环境。
第十九条学校实践基地使用人员应及时报告实践基地的使用情况和问题,确保实践基地的正常运行。
各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办法(3篇)
第1篇一、总则为贯彻落实我国教育现代化发展战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高等教育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实践教学的目的和意义1. 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2. 实践教学有助于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实践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4. 实践教学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为学生顺利步入社会奠定基础。
三、实践教学的管理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2.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实践教学效果。
3.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实践教学环节。
4. 坚持开放共享,加强实践教学资源建设。
5. 坚持规范管理,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四、实践教学的管理体系1. 建立实践教学领导小组,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建立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实践教学政策、指导实践教学工作。
3. 建立实践教学中心,负责实践教学资源的整合、实践教学项目的开发和实施。
4. 建立实践教学评估体系,对实践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五、实践教学的内容和形式1. 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
2. 实践教学形式包括:课程实验、课程实习、课程实训、课外实践、暑期社会实践、创新创业项目等。
六、实践教学的组织与实施1. 各高校应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明确实践教学目标和要求。
2. 各高校应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管理制度,明确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考核和评价等方面的要求。
3. 各高校应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
4. 各高校应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和条件。
5. 各高校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教学,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践教学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供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的场所。
第二条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直接关系到本科教学质量,对于我校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本科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基地建立原则和条件第三条实践教学基地建立应遵循的原则1. 整合资源、内引外联。
提高学校现有实践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广泛拓展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校友等社会资源,加强校企协同实践育人。
2. 互惠互利、双向受益。
学校利用基地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意识,基地则可从实习学生中选拔优秀人才,并可借助学校的教科研和师资力量加强基地单位的工作及人员专业培训、管理咨询等。
3. 质量优先、相对集中。
实践基地建设要把实践教学的质量放在首位,能完成我校实践教学大纲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同时基地建设要抓住生源相对集中的地区,与毕业生就业基地实现横向联动,动态管理。
第四条实践教学基地建立的条件:1. 基地能满足一定数量学生实践教学所必需的学习、工作及生活条件。
2. 基地应在专业对口的行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特色,并且基地的领导能够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
3. 基地有一定数量且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较为丰富的教学实践管理经验的兼职指导老师。
4. 基地至少在三年内保持相对稳定。
三、基地建设第五条实践教学基地分校外和校内两大类:1.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一般由学校或学院(部、系)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联合协商建立,应能满足一定数量本科学生进行实践教学。
学校原则上需要在每个主干学科建立不少于3个综合性实践基地,其他每个学科不少于1个综合性实践基地。
学院(部、系)原则上在每个专业至少应有。
学校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
学校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I. 背景介绍在大学教育中,实践教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学校实践教学基地,制定一套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II. 目的和意义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加强学校与实践教学基地之间的合作关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III. 基地选取与评估学校应根据专业特点和教学需要,合理选择实践教学基地。
基地的选取要求基于实践教学目标和需求,并通过评估确认基地是否符合要求。
IV. 合作协议学校与实践教学基地之间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合作模式。
协议内容包括实践课程安排、责任分工、实践教学过程管理等。
V. 学生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包括学生报名、选课、实践教学基地分配等。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学生能够充分利用实践教学资源。
VI. 教师培养与管理学校应加强教师培养与管理工作,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
学校可组织培训活动、鼓励教师参与实践课程设计,并建立教师评估机制。
VII. 实践课程设计与实施学校应制定实践课程设计与实施方案。
实践课程设计应紧密结合实践教学基地资源,能够真实地反映实际工作环境和需求。
实践课程实施过程要注重指导和评估。
VIII. 实践教学环境建设学校要督促实践教学基地做好环境建设工作,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教学环境。
同时,学校还应督促基地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IX. 资金与物资保障学校应制定资金与物资保障办法,确保实践教学基地所需的资金和物资得到及时保障。
与此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评估。
X. 教学效果评估学校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实践教学效果评估机制,并对实践教学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评估结果将为学校改进实践教学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XI. 经验交流与合作学校应鼓励实践教学基地之间的经验交流与合作,推动实践教学基地资源的共享与利用。
学校可组织实践教学基地间的交流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实操基地管理制度
实操基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操基地的管理,确保实训教学质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结合实操基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操基地是学校进行实践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重要场所,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实操基地管理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安全性和高效性的原则,确保基地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实操基地设基地主任一名,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基地主任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二)制定基地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组织基地的实践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活动;(四)负责基地的人事、财务和资产管理;(五)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保障基地的正常运行;(六)处理其他与基地管理相关的事务。
第六条基地设实训教师若干名,负责实训课程的教学工作。
第七条实训教师的主要职责:(一)根据课程要求,制定实训教学计划;(二)组织实施实训教学活动;(三)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操作;(四)考核学生实训成绩;(五)参与实训基地的建设和发展。
第三章实训教学管理第八条实训教学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的原则,确保教学质量。
第九条实训课程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要求制定,实训内容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十条实训教师应根据实训课程要求,制定实训教学计划,报基地主任审批。
第十一条实训教学计划应包括实训课程名称、实训内容、实训时间、实训地点、实训设备、实训材料等。
第十二条实训教师应按照实训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实训教学活动,确保实训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实训教师应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操作,解答学生疑问,确保学生掌握实训技能。
第十四条实训教师应根据实训课程要求,制定实训考核办法,对学生的实训成绩进行评定。
第十五条实训教师应参与实训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实训基地管理第十六条实训基地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大学实践基地管理制度内容
大学实践基地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大学实践基地的管理,规范教学实践行为,提升实践教学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大学实践基地管理工作,包括实践基地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大学实践基地应当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的相关政策规定,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第四条大学实践基地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实践基地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实践基地的规划建设第五条大学实践基地应当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实践基地。
第六条实践基地应当具备必要的实践教学设施和设备,保障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大学实践基地的建设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障师生的安全和健康。
第八条大学实践基地的规划、建设和使用应当遵循节约资源、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三章实践基地的使用管理第九条大学实践基地的使用管理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保证实践教学的正常开展。
第十条实践基地的使用应当事先做好预约和安排,保证学生和教师的使用权利。
第十一条使用实践基地的师生应当遵守管理规定,文明使用实践设施,保护实践基地的环境。
第十二条对于实践基地的不当使用和破坏,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罚,破坏者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四章实践基地的管理机构第十三条学校应当设立实践基地管理机构,负责实践基地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实践基地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和技术人员,保障实践教学的质量。
第十五条实践基地管理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权限。
第十六条实践基地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评估实践基地的使用情况,及时调整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效率。
第五章实践基地的评估与激励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对实践基地进行定期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实践教学效果、资源利用情况等方面。
第十八条对于表现优秀的实践基地,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鼓励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的进一步提高。
第十九条对于实践基地的不足和问题,学校将给予相应的整改要求,确保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
本科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本科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教学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本科教学实习质量,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科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一实习基地的建立途径第一条校外本科教学实习基地由学校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第二条各学院(系)应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本科教学实习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学院(系)校外本科教学实习基地。第三条根据有关专业实践教学和校内实习基地建设需要,学校和学院(系)分二级建立校内本科教学实习基地。二实习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第四条仪器设备比较先进,实习场地能满足专业培养目标和《实习教学大纲》的具体要求,保证实习效果和质量。第五条技术、管理水平较高,重视学生实习,并有能力指导学生做好实习工作。第六条教育实习基地一般每次能接纳实习生20人以上,专业实习基地一般每次能接纳实习生10人以上。第七条具有能满足参加实习学生的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第八条尽量就近就地、相对稳定和交通便利。第九条应兼顾规模、层次和水平等因素,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反映学科与专业特色。三实习基地类型第十条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供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的场所。按实习性质总体上分为教育实习基地和专业实习基地;按地理位置分为校内实习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第十一条教育实习基地是师范类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实践的实习基地;专业实习基地是非师范类学生进行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与毕业实习的实习基地。第十二条专业实习基地细分为:综合认识实习基地:为使学生获得某学科、专业全面的初步(基础)知识而建立的实习实训基地。一般可布置在校内、市郊或校外。综合技能训练基地: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和专业基本技能训练后,以工程项目形式(或模拟实际工程项目)为背景,综合运用专业知识,为使学生获得专业综合训练而建立的实习实训基地。可布置在校内、市郊和校外。生产—毕业实习基地:由学校与大型厂矿企业、集团公司、研究机构等单位建立教学、科研、生产联合体的综合型校外实习基地,使学生获得专业综合训练,完成具体的生产任务,并初步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课间实习基地:为深化课程课堂理论知识,使学生掌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操作而建立的实习实训基地。一般在校内设置。课程实训基地:综合运用某课程理论知识,而使学生获得某方面技能而建立的实习实训基地。可布置在校内、市郊和校外。其它:除上述以外的实习实训基地。如金工实习实训基地、创新训练基地等。四实习基地建设原则第十三条实习基地建设应遵循“全面推动、规范建设、择优资助、效益评估”的原则,对已有实习基地进行规范和深化,并大力拓展新的基地建设。第十四条坚持专业性原则。实习基地项目应符合学校发展定位要求,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实践教学体系相一致。第十五条坚持实践性原则。所建实习基地,应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实习基地应重视学生的实习工作,并有能力安排好实习工作。第十六条坚持先进性原则。实习基地应是在相关专业的实践领域内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单位。第十七条坚持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原则。实习基地的建设就地就近,在满足实习要求前提下,应尽可能地节约实习经费开支。实习基地地点以基层单位和生产第一线为主。第十八条坚持稳定性原则。所建的实习基地应相对稳定,长期与之合作为学生提供长期实践的机会,也是我校联系社会,服务社会的窗口。第十九条坚持发展性原则。所建的实习基地应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能够满足我校不断发展的实践教学实践的要求,能够“学、研、产”相结合。五学校与实习基地共建单位职责第二十条学校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等方面优先支持实习基地依托单位。第二十一条实习应有相应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生实习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与有关人员共商实习措施。为加强与实习基地的联系,保障实习教学质量,学校可从实习基地聘请数名兼职教授、副教授及指导老师。第二十二条实习基地共建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实习任务,本着共建双方互惠互利、义务分担的原则,根据学校实习计划妥善安排学生实习的各项工作。第二十三条学校提供实习期间必需的实习经费,根据双方协商意见投入实习基地的相关建设经费,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对实习学生有关收费应给予优惠。第二十四条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应对实习师生进行安全和规章制度方面的教育,并签订实习安全协议,并为实习师生的食宿、交通等提供便利条件。第二十五条实习基地双方要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本科教学实习与“学、研、产”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六建立实习基地的基本程序第二十六条校外实习基地建立校外实习基地,首先由各教学单位根据不同学科和专业的实习教学要求,对基本符合实习基地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进行认真考察,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填写《AA理工大学实习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报教务处审核,经学校论证审批同意后予以立项建设;项目结束后填写《AA理工大学教学实习基地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学校组织验收。学校与实习基地共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可挂“AA理工大学实践教学实习基地”标牌。第二十七条校内实习基地因学科发展与专业实习教学需要新建校内实习基地,首先由单位根据学科和专业发展规划与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认真论证,填写《AA理工大学实习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组意见报学校审批,立项建设。建设工作结束后,填写《AA理工大学教学实习基地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学校组织验收,并正式公布校内实习基地建制。七实习基地管理第二十八条教务处为全校实习基地的主管单位,负责全校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实习教学的管理与协调;各教学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和实习教学工作。第二十九条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3-5年。对协议到期的实习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第三十条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合作目的;(2)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3)双方权利与义务;(4)师生的食宿、学习、交通等安排;(5)协议合作年限;(6)其它。第三十一条加强与实习基地的联系,共同研究和探索实习基地建设和实习教学方法。第三十二条我校的各类实习,原则上在我校已建成的基地中进行。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向已建成的实习基地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第三十三条各基地建设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提高基地所在单位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八实习基地的检查评估第三十四条各教学单位应加强与校外实习基地的联系与管理,每年初应根据实习教学要求制订实习基地工作计划,年末要对校外实习基地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将计划和总结报教务处备案;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外实习基地进行检查评估,对不能满足实习教学要求的,应会同实习基地及时整改或调整。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抽查校外实习基地满足实习教学的情况。第三十五条校内实习基地每年应有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由实习基地归口管理单位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备案。学校在年末对校内实习基地进行检查评估。第三十六条教务处将会同各教学单位不定期到实习基地检查学生实习情况。九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经费的使用第三十七条教务处设立实习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用于各实习基地建设的经费支出。相关学院(系)在使用此项经费前,必须先与基地所在单位正式签订建设协议书。基地建设经费可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的支出:购置实习基地建设过程中教学必须用品、制作基地牌匾、报销在基地建设联络过程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给基地所在单位支付适当的实习指导费等。第三十八条基地建设经费有效使用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即在基地建设项目获得批准之日起,相关学院(系)应在一年之内完成基地所有项目内容的建设。一年内建设经费没有使用完的,教务处有权收回其剩余经费,回收后的经费将用于其他基地建设的需要。第三十九条各教学单位在取得实习基地的建设经费资助后,应在申报书中认真填写所需开支范围与情况,并报教务处审批。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教务处。附件:1.AA理工大学教学实习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2.AA理工大学教学实习基地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1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实践教学基地名称:负责人:所在单位:联系电话:东华理工大学教务处20 年月日填写说明一、“实践教学基地基本情况”栏中按表列内容填写详细具体,特别是实习项目和实习内容应按教学大纲要求全部列出。二、应明确项目完成后所达到的目标。三、“项目建设内容”、应具体明确,“进度安排”合理,原则上一年完成。四、“提交的成果”要明确,项目完成后各建设项目必须提交一套装订成册的完整的文档材料:如协议书、实习基地建设规划与总结、相应的图片、实习大纲、实习计划书、实践教学指导书、必要的视频材料或多媒体课件、实习基地网页建设等。五、经费总体预算和开支范围(具体支出科目)填写清楚。六、本年度实习基地建设项目的经费支助,按实际需要和实是求事的原则,经专家论证后确定,不做统一的规定;项目经费开支仍采用先借支,待项目验收后报账的原则。七、学校将加强项目的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自己的时间和能力,认真填写工作进度,对逾期没有完成的建设项目将取销立项,并追回所发生的费用。实践教学基地基本情况一、项目建设意义和建设目标(要求简明扼要,分1、2、3….填写)二、立项依据与建设内容三、项目实施计划(含时间进度安排、工作内容、建设方法、保障措施)四、提交的成果清单(要求具体明确,应满足实践教学实际需要)五、开支范围和总体预算(具体开支项目)六、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单位)意见(如有需填写)七、院(系)论证意见(应在学院统一规划下进行论证,不允许只填写同意申报)八、学校(专家)评审意见九、备注注:提交成果及经费预算可供参考注:1、在“拟提交的成果”栏目中,能提交的成果在方框内打“√”,并且进行经费预算。2、提交成果清单中1、2、3、4、9、10为必须提供的成果。附件2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实践教学基地名称:负责人:所在单位:联系电话:东华理工大学教务处20 年月日一、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概况二、提交的成果材料清单(可参考申报书或立项合同书相关内容,另附材料)三、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效果(整体水平、效益分析、基地运行与应用情况等)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或今后的工作思路或方案等)五、经费使用情况六、学院意见(应表述是否列入学院的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基地利用和运行等情况)七、学校验收意见注:表中填写不下的,可另续页填写,整页增加。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成果背景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包含封面、目录) 参考:提交成果及经费开支情况参考以下内容注:1、在“拟提交的成果”栏目中,能提交的成果在方框内打“√”,并且进行经费预算。2、提交成果清单中1、2、3、4、9、10为必须提供的成果。。
本科院校实训基地规章制度
本科院校实训基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本科院校的实训基地,保障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训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科院校设立的实训基地,包括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
第三条实训基地是本科院校教学实践教学环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学生转变为专业人才的关键环节。
第四条实训基地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实训活动。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实训基地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保障实训基地的正常运作。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实训基地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第七条学校应当培养学生对实训基地的尊重和维护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学生在实训基地实习期间,需严格遵守实训基地的规章制度,服从实训基地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实训基地管理机构第九条学校应当设立实训基地管理机构,负责实训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实训基地管理机构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实训基地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实训基地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实训基地管理手册,详细规定实训基地管理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三条实训基地管理机构应当及时记录学生在实训基地的表现和实习情况,为学生提供反馈和指导。
第三章实训基地管理措施第十四条实训基地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实训基地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实训基地管理机构应当对实训基地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实训基地的性质和规模制定相应管理措施。
第十六条实训基地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实训基地定期检查制度,定期对实训基地进行安全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第十七条学生在实训基地实习期间,应当服从实训基地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实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学生在实训基地实习期间,应当保护实训基地的设施和设备,做到爱护公共财物。
第十九条学生在实训基地实习期间,不得利用实训基地从事违法活动,不得破坏实训基地的秩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加强和规范学校本科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科实践教学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学校密切联系社会和生产的桥梁与纽带,是教师和学生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专业素质与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场所,担负着本科生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社会实践等各项实践教学环节以及专业教师挂职锻炼等任务,同时也承担着校企合作、共同育人的职能。
第二条基地实行校院二级的建设与管理。
学校教务处是基地建设与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基地的建设规划及宏观管理;学院是基地建设与管理的主体,负责基地的具体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制定适合专业特点的实习(实训)计划、实践教学大纲等管理文件,并落实实践教学任务。
第三条学校与基地依托单位按照“互惠互利,双向受益”的原则,通过建立基地建设与发展的长效机制,使双方受益,共同发展。
学校鼓励多单位联合建立布局合理、共用共享、多功能的综合型基地。
第四条学校与基地的义务(一)学校应主动与基地依托单位合作,结合该单位实际和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基地建设规划,与基地共同制定实习(实训)计划,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活动。
(二)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学校在人才培训、咨询服务、信息交流、学生就业等方面对基地依托单位优先提供服务。
(三)基地依托单位应为学校提供满足专业技能培养需求的实践岗位和实践指导,切实保证师生实践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基地依托单位应对师生进行安全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五)学校与基地依托单位要积极探索产、学、研协同育人模式。
第五条基地设立的条件
(一)基地依托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企业等。
(二)基地依托单位应根据学校实践教学的要求,制定明确的实践技能培训目标和方案。
(三)基地应具有良好的实践教学条件,食宿、教学场地、安全保障、卫生等能满足相关专业学生实践教学需要,年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教师挂职锻炼等不少于 40 人周数。
(四)基地应配置一定数量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由基地依托单
位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
第六条基地审批程序(一)提交申请。
学院在对基地进行考察论证并与基地依托单位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填写《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申请书》和《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协议书》,报学校教务处。
(二)审核论证。
教务处接到申请后,会同法律事务中心对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论证,通过后报学校批准。
(三)签订协议。
学校与基地依托单位签署基地建设协议书。
协议合作年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为四年。
(四)挂牌。
学校与基地依托单位签署基地建设协议后,基地可挂“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基地”标牌。
基地标牌内容、规格尺寸及用材均由学校统一定制。
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制作、使用“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基地”标牌。
标牌若用于产品包装、招商广告、生产经营等其他方面,须经学校批准,并另签订标牌使用合同,否则一律无效。
第七条基地的日常管理与考核评估(一)学院应加强与基地的联系和管理,共同研究和探索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方法。
学校制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评估标准》,定期对基地进行检查、评估。
根据检查和评估结果,对在本科实践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基地,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建设不好、问题突
出的基地,提出整改要求,如限期达不到要求,则予以撤销。
基地依托单位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查处,或学生在基地实践期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学校有权终止已签协议并撤销基地。
(二)对在基地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三)对协议到期且建设良好的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