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耀华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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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耀华实验学校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16]010226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耀华实验学校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目录页次

一、审计报告1-2

二、已审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1-2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5-6

营业成本及管理费用明细表7

财务报表附注1-17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16]010226号深圳市耀华实验学校: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耀华实验学校(以下简称“耀华学校”)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耀华学校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耀华学校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耀华学校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深圳分所

中国· 深圳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深圳市耀华实验学校

201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基本情况

2002年9月20日,深圳市耀华实验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或者“本校”)经深圳市福田教育局批准设立,领取了教民1440300310000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学校注册资本原为人民币300万元,2015年度增加到1,000万元,2015年6月15日新领取了深民证字第010169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深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号码为440300763453358。

本校办学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南路五街99号;举办者:深圳市世纪金源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贵联;校长:涂明哲;办学类型:小学、中学;办学内容:全日制小学、全日制普通初中、全日制普通高中;无有效期限。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2015年春季收费按深价联字[2005]16号文执行,其中收费标准:小学杂费每生每学期6000元,初中学杂费每生每学期7000元,高中学杂费每生每学期10000元,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600元,午托生每生每学期550元执行;2015年秋季收费按深发改函[2015]1039号文执行,其中收费标准:小学杂费每生每学期7000元,初中学杂费每生每学期8200元,高中学杂费每生每学期11500元;伙食、交通接送费等自愿选择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实计收;除上述收费项目外,学校不得另行设置项目强制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

目前学生:小学1639人,初中606人,高中303人,共有2548人;小学51班,初中23班,高中22班,共有96班。实有教员职工258人,其中专任教师232人,职工26人。专任教师与学生比例为9.11%。本年教职工月平均工资8,653.00元,其中专任教师(不含职工)月平均工资8,868.00元,本年教职工薪酬占收入33.34%。

学校占地面积31,117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学校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

学校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财务报表需要使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到财务报告日的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期间的收入和费用。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学校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学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

(一)会计年度

学校采用公历制,自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

学校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计量属性)

学校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学校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于按照准则的规定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等其他属性进行计量的情形,学校将予以特别说明。

(四)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及外币报表的折算方法

学校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

年末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除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外,其余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五)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学校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存货

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的领用和发出按先进先出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摊销法摊销;存货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结转当期损益处理。

(七)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指同时满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条件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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