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法规》
2019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规范及法规目录
一、标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2012)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 50218-2014)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2013)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 《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GB/T 50269-2015)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487-2008) 《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 133-2013)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 《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 10012-2007 J124-2007) 《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307-2012)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水运工程地基设计规范》(JTS 147-2017)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 10093-2017 J464-2017)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DL/T 5395-2007)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 《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2016 J447-2016)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290-2014)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869-2013) 《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 10025-2006)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 《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 10003-2016 J449-2016)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 50112-2013) 《盐渍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T 50942-2014) 《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 10027-2012 J1407-2012) 《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 10038-2012 J1408-201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 0286-2015)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 《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NB 35047-2015) 《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 B02-2013)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2015)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J719-2016)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911-2013)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 《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B 50585-2010)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JGJ/T 72-2017 J366-2017)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 123-2012 J1447-2012)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2001) 《建筑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规范》(GB 50843-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执业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执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是一项重要的资格证书,它是土木工程师从事相关工作的必备证明。
该证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具有法律效力。
持有该证书的人员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土木工程师的职业活动。
执业范围是指注册土木工程师可以从事的工程项目类型和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管理条例》,注册土木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工程设计。
注册土木工程师可以从事土木工程的设计工作,包括建筑物、桥梁、隧道、道路、机场、港口、水利、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工作。
二、工程咨询。
注册土木工程师可以从事土木工程的咨询工作,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评估、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方面的咨询工作。
三、工程施工。
注册土木工程师可以从事土木工程的施工工作,包括工程施工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工程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施工工作。
四、工程检测。
注册土木工程师可以从事土木工程的检测工作,包括工程质量检测、工程安全检测、工程环境检测等方面的检测工作。
五、工程项目管理。
注册土木工程师可以从事土木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工程项目计划管理、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等方面的项目管理工作。
以上是注册土木工程师的执业范围,持有该证书的人员可以在以上范围内从事相关职业活动。
同时,注册土木工程师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保证职业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是土木工程师从事相关职业活动的必备证明,持有该证书的人员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土木工程师的职业活动。
同时,注册土木工程师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保证职业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土木工程建设法规案例分析论文
土木工程建设法规案例分析论文摘要:在土木工程建设法规的第二讲“工程建设程序法规与执业资格法规”和第五讲“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法规”中讲到承包方如果超越自身资质等级承建工程,其与发包方签订的合同当属无效合同。
如果因工程问题造成损失,承包方应承担责任。
本文通过具体案例分析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论述了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处罚及其相关依据,工程建设中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并对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提出几条意见。
关键词: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承包资格正文:一、案例1993年10月2日,某市帆布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区修建工程队(以下简称乙方)订立了建筑工程承包工程。
合同规定:乙方为甲方建一框架厂房,跨度为12M,总造价为98.9万元;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开、竣工日期为1993年11月2日至1995年3月10日。
自开工至1995年底,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材料垫付款共101.6万元。
到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未能完工,而且已完工程质量部分不合格。
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经查明:乙方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维修和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无资格承包此项工程。
经有关部门鉴定:该项工程造价应为98.9万元,未完工程折价为11.7万元,已完工程的厂房屋面质量不合格,返工费为5.6万元。
受诉法院审理认为:工商企业法人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超范围经营的民事行为无效。
本案被告乙方承包建筑厂房,超越了自己的技术等级范围。
根据经济合同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六条第一款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1、原、被告所订立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2、被告返还原告多付的工程款14.4万元;3、被告偿付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需的返工费5.6万元。
二、分析(一)案例分析建筑企业在进行承建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核准登记的建筑工程承建技术资质等级范围,禁止超资质等级承建工程。
本案被告的经营范围仅能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和维修项目,其技术等级不能承建与原告所订合同规定的生产性厂房。
土木工程建设法规第四版课后答案
土木工程建设法规第四版课后答案1.下列属于木材的缺陷性质的是 [单选题] *A.各向同性B.强度低C.髓心(正确答案)D.导热系数大2.下列材料中属于非活性混合材料的是 [单选题] *A.粉煤灰B.磨细石英砂(正确答案)C.煤矸石D.火山灰质混合材料3.水泥材料的发明者是 [单选题] *A.约瑟夫·阿斯普丁(正确答案)B.克劳德·伯赛C.查尔斯·埃利D.卡尔·太沙基4.土按照颗粒粒径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单选题] * A.砾石、卵石、砾砂、砂B.卵石、砾石、砂、砾砂C.卵石、砾石、砾砂、砂(正确答案)D.砾石、卵石、砂、砾砂5.我国山西应县佛宫寺释迦塔,共9层,高67m,是现存最高的()之一。
[单选题] *A砖、瓦结构B木结构(正确答案)C石结构D砌体6.在预制厂或工地预先制作好的楼板,运至现场用起重设备吊装使其就为,并在预制板上浇筑钢筋混凝土涂层即形成()。
[单选题] *A现浇整体式楼盖B装配整体式楼盖(正确答案)C双重密肋楼盖D双重井字楼盖7.以下关于木材的物理力学性质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木材细胞壁中吸附水达到饱和状态,但没有自由水,这时含水率称为平衡含水率B木材的含水状态可以分为湿材、纤维饱和状态、气干以及全干等(正确答案)C将木材置于适当地方,让其自然干燥,含水率接近纤维饱和点含水率的木材称为气干材D木材顺纹方向的抗压强度通常大于该方向的抗拉强度8.以下可用于砌筑建筑物地下基础的是() [单选题] *A烧结空心砖B烧结普通砖(正确答案)C粉煤灰砌块D加气混凝土砌块9.关于活性微粉混凝土(RPC)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级配曲线是连续的B骨料粒径较大,不均匀C价格比常用混凝土高很多,甚至高于钢材价格D可设计成细长或薄壁结构(正确答案)10.历史上创办第一个土木工程师协会的人是() [单选题] *A.约瑟夫·阿斯普丁B.约翰·斯米顿(正确答案)C.查尔斯·埃利D.克劳德·伯赛11.处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中与土、岩石和地下水相关的专门技术工程是() [单选题] *A.交通工程B.环境工程C.结构工程D.岩土工程(正确答案)12.胶合板属于下列人造板中的哪一种?() [单选题] *A.型压板C.层压板(正确答案)D.层积板13.下列材料在土木工程中应用最广泛的是() [单选题] * A.水泥混凝土(正确答案)B.石膏混凝土C.树脂混凝土D.沥青混凝土14.下列基础中属于浅基础的是() [单选题] *A.桩基础B.沉箱基础C.墩基础D.条形墙基础(正确答案)15.下列属于木材缺陷性质的是() [单选题] *A.各向同性B.强度低C.髓心(正确答案)D.导热系数大16.下列材料中属于高分子材料制品的是() [单选题] * A.砂浆B.混凝土D.涂料(正确答案)17.“波特兰”水泥是下列哪个人发明的? [单选题] * A.查尔斯·埃利(正确答案)B.克劳德·伯赛C.约瑟夫·阿斯普丁D.约翰·斯米顿18.下列性能中不属于混凝土耐久性的是() [单选题] * A.抗弯性(正确答案)B.抗冲磨性C.抗冻性D.抗风化性19.下列不属于沥青的性质的是() [单选题] *A.亲水性(正确答案)B.耐水性C.耐化学腐蚀性D.胶凝性20.C20是表示哪种材料的强度性质?() [单选题] * A.木材B.混凝土(正确答案)C.砂浆21.影响木材强度的主要因素不包括() [单选题] * A.木材缺陷B.密度C.含水率,D.年轮(正确答案)22.下列基础中属于浅基础的是() [单选题] *A.沉箱B.桩基础C.条形墙基础(正确答案)D.墩基础23.下列材料中土木工程中应用最广泛的是() [单选题] * A.石膏混凝土B.树脂混凝土C.沥青混凝土D.水泥混凝土(正确答案)24.以下属于土木工程基本属性的是() [单选题] *A.休积庞大B.建设场所固定C.综合性(正确答案)D.建设周期长25.烧结多孔砖的孔刷率般应在()以上。
土木工程法律法规论文范文
关于土木工程法规的论文~~你问得很泛泛,因为对于设计的规定有两个约束,一个是法律的,一个是行业的。
专署法律就是建筑法,行业的就是设计规范。
从法律的制定以及执行来说,法律本身就具有落后于实际情况的特性,所以,法律永远也不可能很完善。
从行业规范来说,设计规范还是经过了几十年乃至上百年的实践检验的,所以可信程度是很高的。
只是对于一些新出来的新技术,可能还没有比较详尽的规定。
比如幕墙技术,是前几年才出的规范试用稿。
从对于法律或者规范的执行来说,这里面确实有比较多的漏洞,但是由于国内这30年来大兴土木,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可行的流程,最少能够满足现阶段土木工程建设的需要。
如果非要说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我可以举一个例子,希望对你有用:建筑设计分为几个资质等级,等级越高,可从事的设计内容就越广泛。
所以每个设计院都希望得到高的设计资质。
但是申报高一级的设计资质是要有一定条件的,其中一个条件就是你必须做过高一级资质中规定的可以做的设计,就是你必须越级设计,也就是说,你要先违规才能达标,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规定。
这个越级的设计到底是否合法、合规。
一些个人的见解,希望对你有用。
关于土木工程法规的论文~~你问得很泛泛,因为对于设计的规定有两个约束,一个是法律的,一个是行业的。
专署法律就是建筑法,行业的就是设计规范。
从法律的制定以及执行来说,法律本身就具有落后于实际情况的特性,所以,法律永远也不可能很完善。
从行业规范来说,设计规范还是经过了几十年乃至上百年的实践检验的,所以可信程度是很高的。
只是对于一些新出来的新技术,可能还没有比较详尽的规定。
比如幕墙技术,是前几年才出的规范试用稿。
从对于法律或者规范的执行来说,这里面确实有比较多的漏洞,但是由于国内这30年来大兴土木,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可行的流程,最少能够满足现阶段土木工程建设的需要。
如果非要说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我可以举一个例子,希望对你有用:建筑设计分为几个资质等级,等级越高,可从事的设计内容就越广泛。
土木工程建设法规复习资料
第一章建设法规概论1、建设法律关系建设法律关系:是指由建设法律规范所确认的,在建设业管理和建设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建设法律关系构成三要素:是由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建设法律关系客体和建设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任何一个要素就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国家机关:发改委、建设主管部门等。
社会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公民个人:建设法律关系客体:(1)物:建筑材料、建筑机械设备等;(2)财:资金及各种有价证卷;(3)行为: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如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等;(4)非物质财富:专利、著作权等。
建设法律关系的内容建设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建设活动参与者具体享有的权力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建设法律体系概念:是指把已经制定的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与建设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互相补充、互相协调的完全统一的体系。
2、建设法律体系建设法律体系的构成:我国的建设法律体系为梯形结构方式,是以建设法律为龙头,建设行政法规为主干,地方性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为枝干构成的。
我国建设法律体系规划方案中设置八项法律予以分述: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市政公用事业法、工程设计法、住宅法、风景名胜法和村镇建设法。
建设法律按其立法的权限分为五个层次:法律: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各项法律。
这是建设法律体系的核心。
建设行政法规:国务院依法制定并颁布的各项法规。
地方性建设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发布的建设方面的法规。
建设部门规章:主要指建设部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依法制定并颁布的各项规章。
地方建设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行政法规制定并颁布的建设方面规章。
第二章 建设企业法律制度 1、企业资质管理制度(简答)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建设活动有关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业务能力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承担任务的范围,并发给相应资质证书的一种制度。
建筑法规(绪论)
3、建筑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建筑法律关系主 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彼此丧失了约束力。 分为: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和违约终止。 4、建筑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原因: 建筑法律事实 (是建筑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引起建筑法律 关系产生、变更或解除的客观现象和客观事实) 类型:事件—自然事件,社会事件,意外事件; 行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行政行为、 立法行为和司法行为。
第一节 建筑法规的表现形式和作用
一、建筑法规的表现形式和效力 1、表现形式 表现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 表现形式 规章,技术法规以及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际标准 等。 *注意以下两点: (1)地方政府规章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低于上级和本地 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性政府规章只要本 区域内有效; (2)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具有 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管理。分三类:可能造成重 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 进行全面评价;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 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对环境影响很 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内容: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 分析、预测和评估;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 论证;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6)对建设项目 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建筑法规概论
土建系
课程介绍
单纯的“建筑法规 建筑法规”这个概念不足以涵盖我们土木工程专业学 建筑法规 生所要学习的法规内容。所以还有个名称叫《建设法规》或《土 木工程相关法规》。《土木工程相关法规》是为土木工程专业学 生开设的一门专业课程。本课程以学习《建筑法》、《招标投标 《建筑法》 合同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安全法》 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法》等 法律为主,并了解土木工程相关法规在工程实际中的应用。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通过学习,了解我国现行工程建设中的 法律法规的形式和颁布情况,熟悉土木工程常用的法规的主要组 成内容,掌握土木工程的建筑许可、发包承包、招标投标、工程 建筑许可、发包承包、招标投标、工程 监理、安全质量、建设合同的基本知识。
土木工程法规
1、设计企业,监理企业,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覆盖的专业范围?工程总承包业务与资质序列的区别?1)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监管企业资质分为:监管综合资质,监管专业资质,监管事务所资质。
2)1.地基与基础;2.机电设备安装;3.建筑装修装饰;4.钢结构;5.高耸构筑物;6.园林古建筑;7.消防设施;8.建筑防水;9.附着脚手架;10起重设备安装;11.金属门窗;12.土石方。
3)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
资质序列是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管理的一个范畴,是对工程建设企业经营模式的一种划分。
2、熟练掌握工程建设程序与证件办理先后顺序?答:工程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3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关于各单位责任的规定?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总分责任划分?1)设安全环保部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任命分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经理进行监管,安全部人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职(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2).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依法进行了审查;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筑施工安全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国家标准》是土木工程领域中重要的法规文件,旨在规范并保障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以下为该标准中的一些关键要点:
一、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确保人员、设备和材料安全;
2.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警示相关人员注意施工安全;
3.施工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二、机械设备安全:
1.施工机械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查维护;
2.使用机械设备时,必须安装防护装置和安全开关,并按要
求操作;
3.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持有合法
操作证照。
三、高处作业安全: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正确使用防坠器材;
2.悬挂脚手架和吊篮必须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3.高处作业现场应设置防护栏杆,防止人员坠落。
四、电气设备安全:
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业人员进
行安装和维护;
2.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触摸高压线;
3.电气设备在停电前必须切断电源,操作人员需具备相关电
气知识。
五、危险品安全:
1.危险品储存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防火设施齐全;
2.危险品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备;
3.作业人员需经过危险品安全知识培训,并持证上岗。
六、安全防护教育:
1.施工单位应组织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岗位,配备安全人员;
3.发现施工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以上为《建筑施工安全国家标准》的部分要点,具体实施时应结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具体操作。
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释义
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释义第一章总则《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章《总则》部分共六条,主要内容包括制定《条例》的目的和依据:《条例》所调整的对象及适用范围;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以及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必须遵守的程序要求;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目的和制定依据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颁布实施后制定的第一部配套的行政法规,也是我国第一部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建设工程是人们日常生活和生产、经营、工作的主要场所,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建设工程的质量,不但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也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固定资产投资一直保持了较高的增长水平,工程建设规模逐年扩大,工业、民用、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遍布城乡。
大量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为我国经济提供了发展基础和蓬勃的活力。
特别是1998年以来,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央作出扩大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决策,增发国债,集中用于农林水利、交通通讯、城乡电网、经济适用房和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设施和各种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极为关心,多次强调质量责任重于泰山,要抓好工程质量,决不能搞“豆腐渣工程”。
建设工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特别是发生重大垮塌事故,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损失巨大,影响恶劣,因此,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必须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可靠。
从总体上看,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的质量是好的。
一批国家重点工程和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质量稳步提高,建成了一批高难度、高质量的工程项目,如上海杨浦大桥、金茂大厦、深圳地王大厦、江阴长江公路大桥、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京郑铁路电气化工程等,有的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一般的民用工程的质量合格率也在逐年提高,还建成了一批示范小区。
全国2024年一级建造师教材
全国2024年一级建造师教材
全国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用书共有4本,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和《一级建造师土木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主要介绍建筑工程管理和实务方面的知识,包括工程管理原理、项目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等;《一级建造师土木工程管理与实务》涵盖土木工程管理方面的知识,包括土木工程概论、工程测量、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工程、施工工程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详细信息,建议访问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
第一章土木工程法规体系及立法原则
第三节 建设法构成
一、建设法的表现形式 • 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 •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建设法律
体系的核心。 • 建设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 • 建设部门规章:建设部或与国务院有关部门
联合制定 • 地方性建设法规与规章 • 技术法规 • 国际公约、惯例、标准
1. 宪法——全国人大制定、效力最高
第一章土木工程法规 体系及立法原则
参考书籍
①《工程建设法规与案例》何佰洲 编著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4年5月;
②《建设法规概论》刘文锋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1年1月;
③《建设法规》 肖 铭 潘安平 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年1月;
④《建设法规》 邹祖绪 陈金洪 主编 中国电力出版社 2008年7月;
案例
• 某建筑公司与某学校签订一教学楼施工合同,明 确施工单位要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学校的教学楼 施工任务。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向学校提交了竣 工报告。学校为了不影响学生上课,还没组织验 收就直接投入了使用。使用过程中,校方发现了 教学楼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修理。施 工单位认为工程未经验收,学校提前使用出现质 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应再承担责任。试问:
法律强调的是具体的,明确的规范;法是这 些具体规范的总和。
法律是具体的应用性的;法是抽象的、伦理 性的。
第一节 建设法规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建设法规的概念 建设法规: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 机关制定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 在调整国家机关、社会机构和公民之间在建 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 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建筑公司的权利是获取学校的工程款,在享受该 项权利后,就应当承担义务,即按时交付质量合 格的教学楼给学校,并承担保修义务。
两阶段案例教学法在土木工程专业《建设法规》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创新教育传统的《建设法规》教学方法以老师讲、学生听为主,该“灌输式”教学方法形式僵化呆板、内容抽象、枯燥,难以引起学生兴趣。
大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初步的工程实践经验和交流表达能力,是有能力展开案例讨论的。
基于此,笔者结合土木工程专业《建设法规》课程教学的目标,对在法学院中普遍采用的“传统案例教学法”进行改进,采用了“两阶段案例教学法”。
1 传统案例教学法及其优点案例教学法在国外的法学院中早已得到广泛的采用,它是指在教学中通过研究和分析现有的案例,理解成文法的内容并推动成文法发展和完善的一种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具体形式包括课堂讲授理论中评析案例,专门组织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模拟法庭,旁听案件处理等。
实践证明,案例教学法能够启迪学生积极思维,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的逻辑推理能力。
在传统讲授法法中,讲解法律条款时,对于“生僻”的建筑专业词汇,教师要解释,还要举例,缺点是学生理解起来有难度,或虽然理解了,但占用课堂时间较长。
孤零零的词汇我们可能不理解其含义,但当他出现在一个连贯的场景中时,我们却容易感知其含义。
案例教学法中,建设工程案例是以一个真实、形象、连贯的建筑活动为背景的,通过该背景,学生较容易理解“生僻”的建筑专业词汇,可节省大量时间。
在传统讲授法中,在讲授建设法律条款的法理基础时,采用的是用基本法律条款解释建设法律条款,对于法学基础理论知识薄弱的学生来说,相当于用更加抽象的概念解释业已抽象的概念。
案例教学法中,通过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案例,使其身入其境,引发思考,也就是从学生的认知特点出发,从感性认识入手,让学生在感悟中实现理性飞跃。
通过案例,学生能够对抽象的建设法律条款的出台背景、法理基础、适用情形有深刻的理解。
2 两阶段案例教学法2.1两阶段案例教学法的概念第一阶段案例教学:在讲授基本理论知识阶段,以案例作为主线,首先介绍案例,让学生稍作思考后提出问题,再讲授与案例相关法律条款,然后进行案例评析,最后质疑。
土木工程建设法规试卷和答案
1.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以延期以< >为限。
A.1次 B.2次 C.3次 D.4次答案: B2.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 >内应当及时向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A.1个月 B.2个月 C. 3个月 D.6个月答案: A3.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 >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年答案:C4.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大型建筑工程的.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履行< >.A.共同承担责任B.按照承揽工程的比例分别承担责任C.承担连带责任D.各自承担责任答案:C5. 有关总分包的责任承担叙述错误的是< >。
A.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B.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C.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各自的责任D.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答案: C6.根据《建筑法》的规定.< >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A.国务院 B.国务院建设行政管理部门C.市级以上人民政府D.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答案: A7.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 >。
A.勘察单位 B.设计单位C.建筑施工企业 D.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答案: C8.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 >执行监理任务。
A.偏向建设单位 B.偏向施工单位C.客观、公正地 D.公正、科学地答案: C9.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 >。
《土木工程法规》课件
法规的主要内容
1 安全标准
2 质量要求
确保工程在施工、使用和拆除过程中的安全性。
规定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
3 环境保护
4 法律பைடு நூலகம்任
关注工程对环境的影响,要求采取措施保护自然 资源和生态环境。
违规处罚
对违反法规的行为,执法机构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土木工程法规的意义和影响
土木工程法规的实施对保障公共安全、提升工程质量和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 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结论
通过本课件的学习,你将更好地理解土木工程法规的重要性和应用,为未来的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支持和指导。
《土木工程法规》PPT课 件
欢迎来参加本次《土木工程法规》PPT课件。在本课件中,我们将介绍土木工 程法规的重要性、适用范围、主要内容、更新和修订、执法和监管以及其意 义和影响。
法规的重要性
了解土木工程法规的重要性是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的关键,同时也有助于维 护公共利益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法规的适用范围
规定违反法规的惩罚和法律责任。
法规的更新和修订
1
行业反馈
2
法规修订时会考虑从业人员的反馈意见和
经验。
3
定期更新
法规会定期审查和修订,以适应社会发展 和工程技术进步。
法律推动
法规的更新和修订通常受到法律的推动和 要求。
法规的执法和监管
执法机构
土木工程法规由政府执法机构负责执行和监管。
严格监管
执法机构会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巡查和审查,确保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和法律法规
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和法律法规一、标准(注:红色的为岩土专业考试主要规范;绿色的是19年大纲中19年新增或更新的规范;黄色的是20年可能或者应该采用的新增或更新的规范。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2.《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3.《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50218-2014)4.《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2013)5.《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2019)(应该会使用)6.《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GB/T50269-2015)7.《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487-2008)8.《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133-2013)9.《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10.《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7J124-2007)《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19)(可能会采用)11.《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2012)12.《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1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1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15.《水运工程地基设计规范》(JTS147-2017)16.《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3363—2019)(可能会采用)17.《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93-2017J464-2017)1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1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20.《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DL/T5395-2007)21.《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22.《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16J447-2016)23.《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290-2014)2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25.《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10025-2006)《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10025-2019)(可能会使用)2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2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28.《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2016J449-2016)29.《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一册土建工程》(JTG3370.1-2018)(应该会使用)30.《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GB50025-2018)(应该会使用)31.《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2013)32.《盐渍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T50942-2014)33.《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10027-2012J1407-2012)34.《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10038-2012J1408-2012)3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36.《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3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38.《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NB35047-2015)39.《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 B02-2013)40.《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340-2015)41.《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4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4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J719-2016)4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4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46.《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B50585-2010)《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标准》(GB/T50585-2019)(可能会采用)47.《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JGJ/T72-2017J366-2017)48.《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2012J1447-2012)49.《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2001)50.《建筑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843-2013)二、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10.《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11.《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1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1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14.《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15.《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及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市[2009]105号)16.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24号)1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3]第13号)1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令)19.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勤学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日有所长;辍学如磨刀之石,不见其损,日有所亏。
2014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土木工程合同与法规》第二阶段在线作业答案
作业第1题建设实施除施工外,还包括设计、设备采购、监理及其有关招投标等活动。
您的答案:正确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建筑活动与建设活动的区别第2题根据法制统一原则,建设方面的法律必须与宪法和相关的法律保持一致,不得与宪法、法律以及上一层的法规相抵触。
您的答案:正确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法制统一第3题土木工程市场的统一原则客观上要求统一政策、统一规范、统一标准,不能各自为政、各行其是,人为地把土木工程市场划分为房屋建设生产、交通工程市场、水利工程市场、电力工程市场等。
您的答案:正确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统一原则的要求第4题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您的答案:正确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招投标法第十二条第5题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法律认可的国家建设计划变更或解除,则合同也不用变更或接触您的答案:错误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土木工程法律关系特征举例第6题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是土木工程法律关系监督与保护的重要机关,可以管理者身份成为主体。
您的答案:错误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土木工程法律关系的主体第7题任何的社会组织,当它的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没有批准以前,建设项目尚未被正式确认,它可以权力主体的资格参加工程建设的。
您的答案:错误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土木工程法律关系的主体第8题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可以是综合的,也可以是专业的。
综合的可以成套承包建设工程设计,专业的只能承包本专业工程设计范围内的设计,配有建筑专业的可以总包工程设计,其他专业工程可以分包。
您的答案:正确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土木工程法律关系的主体第9题不能成为私人法律关系的客体有:1.海洋、空气,山川;2.文物、贵金属;3.军事设施、武器;4.危害人类只物:毒品、假药…….您的答案:正确题目分数:0.5此题得分:0.5批注:土木工程法律关系的客体第10题土木工程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相对人不履行行政机关所课以的义务时,特定的行政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以确保行政决定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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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程建设法律概述
1.1.3 工程建设法的特征及作用 ⑴ 工程建设法的特征
① 行政隶属性:即以行政指令为主的方法调整工程建设法律关 系。调整方式包括:授权、命令、禁止、许可、免除、确认、计 划、撤销。 ② 经济性:工程建设活动直接为社会创造财富,为国家增加积 累。 ③ 政策性:工程建设法规体现着国家的工程建设政策。 ④ 技术性:大量的工程建设法规是以技术规范形式出现的。 ⑵ 工程建设法的作用 保护、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 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保障工程建设业健康有序的 发展。
① 自然人 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依法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人。公民指具有本国国
籍,依法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和承担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的人。自 然人既包括公民,又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② 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 民事义务的组织。按法人是否具有盈利性,法人可分为如下两大类、四种具体类 型:
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具有特殊性,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并非意味着 法人的变更。 1.3.3 代理制度 ⑴ 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 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⑵ 代理的种类
① 委托代理: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可采用 口头形式委托,也可采用书面形式委托。应注意:被代理人应慎 重选择代理人,委托授权的范围要明确,委托代理的事项必须合 法。
工程建设法的调整范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工程建设管理 关系,工程建设协作关系,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主体内部劳动关 系。 1.1.2 工程建设法的基本原则
⑴ 工程建设活动应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原则 ⑵ 工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原则 ⑶ 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原则 ⑷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⑸ 合法权力受法律保护原则
3
1.2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
1.2.1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指由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而形成的权力与
义务关系。一定的法律关系是以一定的法律规范为前提的,是一 定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结果。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指由工程建设法律 关系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建设管理和建设协作过程中所产生 的权力、义务关系。 1.2.2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特征
9
1.3 工程建设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② 法定代理: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如父母 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等。法定代理是为了保护无行为能力 的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种代理形式,适 用范围比较窄。
③ 指定代理:根据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而产生的代 理。这种代理主要是为无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而设 立的。
⑵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法律事实就是工程建设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 原因。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工程建设法律关系产生、 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可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类。
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而产生的自然现象。
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 活动,包括积极的作为或消
极的不作为。
法律事实
事件
行为
自然事件
社会事件
意外事件
民事法律行为
违法行为
行政行为
立法行为
司法行为
7
1.3 工程建设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1.3.1 法律制度的含义 法律制度是指调整某一类特定关系,规范某一类特定行为的
法律规范的总和。 工程建设法律制度中有质量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招标
投标制度、许可证制度等。本节中重点介绍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基 本民事法律制度。 1.3.2 法人制度 ⑴ 法人的概念
企业法人 勘查设计单位、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
法人
机关法人 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广播、电视等事业的单位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各种协会、学会、联合会、研究会、基金会、促进会、工会、商会等
综合性,复杂性,协同性 1.2.3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任何法律关系都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 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一个要素就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⑴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主体 参加建设业活动,受工程建设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力、 承担义务的人。
4
1.2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 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⑵ 法人成立的条件
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和经营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8
1.3 工程建设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⑶ 法定代表人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指能够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承担
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法人的最高领导人,法定代表人享有
①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指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之 间形成了一定的权力和义务关系。
②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变更指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三个 要素发生变化。
③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消灭指工程建设法律关系主体之 间的权力义务不复存在,彼此丧失了约束力。有自然消灭、协议 消灭、违约消灭。
6
1.2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
1 工程建设法律基础
1.1 工程建设法律概述 1.2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 1.3 工程建设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1.4 工程建设基本法律制度案例
1
1.1 工程建设法律概述
1.1.1 工程建设法的概念 工程建设法是调整国家管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经济组
织、社会团体,以及公民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③ 其它组织
依法或依据有关政策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 格的各类组织。
5
1.2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
⑵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客体 指参加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所
共同指向的事务。包括财、物、行为和非物质财富。 ⑶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内容
指建设权力和建设义务。 1.2.4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⑴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