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简介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简介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制修订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 -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5-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 18587-2001)、《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 18588-2001)及《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2001)10项国家标准,已于2001年12月10日批准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该10项国家标准,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10项国家标准的产品。
鉴于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含有的有害物质超过限量,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为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加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污染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将该10项标准确定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一、制修订10项国家标准过程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百姓购房、居室装饰装修已成消费热点。
但是,市场装饰装修材料质量良莠不齐,有些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含量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给室内空气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污染,由此所诱发的各种疾病,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广大消费者为此反映强烈。
这一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
2001年6月7日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同志在“互联网信息择要(特刊)”《室内装修污染严重规范市场刻不容缓》一文中批示:“此事关系居民身体健康,应引起重视。
国家十项室内有害物质强制性标准.
国家十项室内有害物质强制性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内墙涂料》适用范围: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涂料。
有害物质限量: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不大于200g/L;2.游离甲醛不大于0.1g/kg;3.可溶性铅不大于90mg/kg、可溶性镉不大于75mg/kg、可溶性铬不大于60mg/kg和可溶性汞不大于60mg/kg。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溶剂型木器涂料》适用范围: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其它树脂类型和其它用途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涂料可参照使用。
有害物质限量:1.硝基漆类:(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不大于750g/L;(2)苯不大于0.5%;(3)甲苯和二甲苯总和不大于45%;(4)色漆的可溶性铅不大于9 0mg/kg、可溶性镉不大于75mg/kg、可溶性铬不大于60mg/kg和可溶性汞不大于60mg/kg。
2.聚氨酯漆类:(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光泽大于等于80的,VOC不大于600g/L;光泽小于80的,VOC不大于700g/L;(2)苯不大于0.5%;(3)甲苯和二甲苯总和不大于40%;(4)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不大于0.7%;(5)色漆的可溶性铅不大于90mg/kg、可溶性镉不大于75mg/kg、可溶性铬不大于60mg/kg和可溶性汞不大于60mg/kg。
3.醇酸漆类:(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不大于550g/L;(2)苯不大于0. 5%;(3)甲苯和二甲苯总和不大于10%;(4)色漆的可溶性铅不大于90mg/kg、可溶性镉不大于75mg/kg、可溶性铬不大于60mg/kg和可溶性汞不大于60mg/kg。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58X-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胶黏剂》适用范围:室内装饰装修用胶黏剂。
溶剂型胶黏剂有害物质限量:1.橡胶胶黏剂:游离甲醛不大于0.5g/kg;苯不大于5g/kg;甲苯加二甲苯不大于200g/kg;总挥发性有机物不大于750g/L。
甲醛等限量指标国家标准相关内容
甲醛等限量指标国家标准相关内容十项强制性标准中对甲醛限量规定及依据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 中密度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的甲醛限量:可直接用于室内的,限小于等于9mg/100g;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的,限小于等于30mg/100g。
胶合板、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细木工板的甲醛限量:可直接用于室内的,限小于等于1.5mg/L;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的,限小于等于5.0mg/L。
可直接用于室内的饰面人造板(包括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竹地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等)的甲醛限量为小于等于0.12mg/m3或小于等于1.5mg/L。
该标准对甲醛的限量指标已与发达国家同类产品的规定处于同一水平,其中,中密度板和刨花板的甲醛释放限量及其检测方法与欧洲标准相当。
胶合板类产品的甲醛释放限量和检测方法则采用了日本农业标准的规定,而日本农业标准的规定在发达国家也是最严格的。
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内墙涂料限游离甲醛小于等于0.1g/kg。
本标准对游离甲醛指标的确定,主要是以验证试验结果为依据,选取的是国内市场上19种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即乳胶漆),将游离甲醛的指标确定为0.1g/kg,样品的合格率为89.5%。
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溶剂型胶粘剂对甲醛的限量:橡胶胶粘剂为0.5g/kg,聚氨酯类胶粘剂和其他胶粘剂中不得检出甲醛;水基型胶粘剂对甲醛的限量:缩甲醛类、聚乙酸乙烯酯胶粘剂、橡胶类胶粘剂为小于等于1g/kg,聚氨酯类胶粘剂不得检出甲醛,其他胶粘剂为小于等于1g/kg。
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限甲醛释放量为小于等于1.5mg/L。
世界各国对人造板的甲醛释放量均有严格的规定,木家具甲醛释放量的确定,主要参考了发达国家关于人造板甲醛释放的限量。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已于2001年12月10日批准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了使木家具的生产企业、经销单位、室内装饰装修公司以及质量监督检验单位能够认真领会和准确掌握国家标准的技术内容,以便能正确地贯彻执行本标准,对标准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等作必要的说明。
一、木家具中有害物质概况木家具是一个大类家具品种,其产品很多,生产木家具中使用的原辅材料也很多,基本上涉及到林业、化工、金属、纺织等领域,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大致主要归纳以下几类。
1.游离甲醛甲醛(分子式CH2O)水溶液又称福尔马林,甲醛是一种易挥发的物质,当空气中含有少量游离甲醛时会引起眼睛刺痛,并有流泪症状。
甲醛浓度升高时,人会感到咽喉痛痒,鼻痛、胸闷、咳嗽、呼吸困难、软弱无力和头痛等症状。
长期工作或生活在高浓度甲醛环境中,人会慢性中毒并可导致消化系统障碍,视力障碍,甚至神经麻痹、呼吸道粘膜及眼睛结膜溃烂。
木家具中产生的游离甲醛主要释放源来自于三个方面:①人造板材,目前主要有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等,一般作为家具的基材,当然也包括饰面人造板。
②部分胶粘剂中含有游离甲醛。
③木家具中部分的部件端面没有封边处理和剖件中有部分安装连接孔,这些部位容易释放游离甲醛。
人造板(包括饰面人造板)制造中,大量使用脲醛酚醛等合成树脂作为胶粘剂,由于脲醛树脂本身具有良好的水溶性、价格低廉、固化速度快、胶合强度高,贮存稳定性好,被广泛应用于人造板的加工生产。
脲醛树脂是尿素和甲醛的缩合物,在生产人造板或加工贴面热压时,预缩合成的脲醛树脂在固化剂和热的作用下网状化,即固化。
热压结束后,在人造板内仍残留少量的游离甲醛,人造板中在固化时未网状结构的线性树脂,以及部分固化的树脂在一定温度和湿度条件下仍会分解成游离甲醛。
这些游离甲醛在家具使用过程中会继续不断地散发出来,造成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
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标准
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标准室内装饰材料是我们家庭装修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它们为我们的生活空间增添了美观和舒适感,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些潜在的危害性。
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各国制定了一系列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标准和监管政策。
本文将介绍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标准以及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是指在生产、加工、使用过程中释放出来的,对人体健康有潜在危害的有害物质。
它们主要来源于室内装饰材料中的化学物质,比如甲醛、苯、TVOC等。
二、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标准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各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标准。
其中,我国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国家标准 GB/T 27440-201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
根据该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的限量标准分为E1级和E0级,其中E0级甲醛释放量小于等于0.5mg/L,E1级甲醛释放量小于等于1.5mg/L。
2. 国家标准 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体健康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的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要求,如苯、甲苯、二甲苯、TVOC等。
三、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的危害性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如果超标使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诱发过敏症状。
使用低质量、含有有害物质超标的室内装饰材料易引发过敏反应,表现为咳嗽、打喷嚏、皮疹等症状。
2. 损害呼吸道健康。
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会对人的呼吸道造成刺激,导致喉咙痛、咳嗽、气喘等症状。
3. 促进癌变。
一些有害物质如苯、甲苯等,如果长期暴露在这些物质中,很容易诱发癌变。
四、如何防范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的危害为了防范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的危害,我们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 选购符合标准的室内装饰材料。
购买室内装饰材料时,选择符合GB/T 27440-201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和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体健康要求》标准的产品。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背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要求也越来越苛刻。
然而,随着市场上涂料产品的不断增加,一些有害物质也逐渐增多,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一定的威胁。
因此,本篇文章探讨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情况。
相关法规和标准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2008)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有害物质限量进行了规定。
其中,对于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的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可溶性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限量进行了规定。
行业标准行业标准《建筑涂料与涂装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JG/T 360-2015)对建筑涂料的有害物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的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等有害物质含量进行了限制。
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有害物质如苯、甲苯、二甲苯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室内很容易积累起来,长期暴露于有害物质中的人群可能会出现头痛、嗜睡、神经衰弱等症状。
严重的话,还会对人体造成不可逆的危害,如诱发癌症、免疫系统紊乱等。
甲醛是室内著名的“毒气”,它会对眼睛、粘膜、呼吸系统造成刺激,引发呼吸道感染、皮肤病等。
长期暴露于甲醛中的人还可能出现头痛、眼睛干涩、心慌等症状,对肝脏、肾脏、造血系统等器官也会产生不可逆的危害。
室内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重要性室内墙面的涂料一般都是比较大的面积,因此即使有轻微的毒性,也会对人体造成不利影响。
而且大多数人在室内生活的时间比较长,长期暴露于这些有害物质环境中,对健康的危害是难以估量的。
因此,对室内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进行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如何减少室内涂料中有害物质的影响为了减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的影响,我们应该从涂料的选择和施工过程中入手。
1.选择低VOC的涂料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涂料中主要的有害物质之一。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200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壁纸中的重金属(或其他)元素、氯乙烯单体及甲醛三种有害物质的限量、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以纸为基材的壁纸。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615-1984聚氯乙烯树脂中残留氯乙烯单体含量测定方法GB/T 10342纸张的包装和标志GB/T 10739纸浆、纸和纸板试样处理与试验的标准大气(eqv ISO 187:1884)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壁纸wallpapers主要以纸为基材,通过胶粘剂贴于墙面或天花板上的装饰材料,不包括墙毡及其他类似的墙挂。
4、要求壁纸中得有害物质限量值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壁纸中的有害物质限量单位为毫克每千克5、试样的采取、制备和预处理5.1、以同一品种、同一配方、同一工艺的壁纸为一批,每批量不多于5000㎡。
5.2、以批为单位进行随机抽样,每批至少抽取5卷壁纸,并保持非聚氯乙烯塑料薄膜的密封包装,放于阴暗处待检。
5.3、距壁纸端部1m以外每隔1m切取1m长、全幅宽的样品若干张。
5.4、在样品上均匀取(30±1)mm宽,(50±1)mm长的试样若干,试样的宽度方向应与卷筒壁纸的纵向相一致。
从所有样品上切取至少150个长方形试样。
5.5、通过目测法选取70个涂层最多或者颜色最深的长方形试样,按GB/T10739进行试样处理。
处理后,其中的50个试样用于测定甲醛含量;另20个试样分为两组,每组格10个,分别切成约6mm×6mm 的正方形,一组用于测定重金属(或其他)元素,另一组用于测定氯乙烯单体的含量。
汇总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2001年12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该标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2002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这10项标准的产品。
这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内墙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地毯及地毯用胶粘剂、壁纸、木家具、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混凝土外加剂、建筑材料放射性核元素等。
一、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又称聚氯乙烯地板革)中氯乙烯单体、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和其他挥发物的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并加入适当助剂,用涂敷、压延、复合工艺生产的发泡或不发泡的、有基材或无基材的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以下简称为卷材地板),也适用于聚氯乙烯复合铺炕革、聚氯乙烯车用地板。
2 、要求2.1 氯乙烯单体限量卷材地板聚氯乙烯层中氯乙烯单体含量不大于5mg/kg 。
2.2 可溶性重金属限量卷材地板中不得使用铅盐助剂;作为杂质,卷材地板中可溶性铅含量应不大于20mg/m2 。
2.3 挥发物的限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一、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使用的木家具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产品。
2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三、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包括地板、墙板等)中甲醛释放量的指标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释放甲醛的室内装饰装修用各种类人造板及其制品。
2、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试验方法几限量值 a 仲裁时采用气候箱法。
b E1 为可直接用于室内的人造板,E2 为必须饰面处理后允许用于室内的人造板。
四、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墙面涂料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容许限值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安全涂装及防护等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个国家强制性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个国家强制性标准一、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其他树脂类型和其他用途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涂料可参照使用..项目限量值硝基漆类聚氨酯漆类醇酸漆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a/g/L≤ 750光泽60..≥80;600 550 光泽60..<80;700苯b/%≤ 0.5甲苯和二甲苯总和b/%≤ 45 40 10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c/%≤ - 0.7 -重金属限色漆mg/kg ≤ 可溶性铅 90可溶性镉 75可溶性铬 60可溶性汞 60a按产品规定的配比和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稀释后进行测定..b如产品规定了稀释比例或产品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分别测定稀释剂和各组分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总量..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进行计算..c如聚氨酯漆类规定了稀释比例或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先测定固化剂含甲苯二异氰酸酯预聚物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含量..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小稀释量进行计算..本标准不适于水性木器涂料..包装标志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1998的规定外;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对于由双组分或多组分配套组成的涂料;包装标志上应明确各组分配比..对于施工时需要稀释的涂料;包装标志上应明确稀释比例..安全涂装及防护涂装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并远离火源..涂装方式尽量采用刷涂..涂装时施工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涂装完成后继续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涂装后的房间在使用前应空置一段时间..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墙面涂料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容许限值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安全漆装及防护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墙面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要求项目限量值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 200游离甲醛g/kg ≤ 0.1重金属mg/kg可溶性铅≤ 90可溶性镉≤ 75可溶性铬≤ 60可溶性汞≤ 60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有机物作为溶剂的内墙涂料..包装标志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1998的规定外;按本标准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安装涂装及防护涂装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涂装方式尽量采用刷涂..涂装时施工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涂装完成后继续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入住前保证涂装后的房间空置一段时间..三、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本标准规定了室内建筑装饰装修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及其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室内建筑装饰装修用胶粘剂..溶剂型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值项目指标橡胶胶粘剂聚氨酯类胶粘剂其他胶粘剂游离甲醇g/kg≤ 0.5 --苯1/g/kg≤ 5甲苯+二甲苯/g/kg≤ 200甲苯二异氰酸酯/g/kg≤ - 10 -总挥发性有机物g/L≤ 750注:1苯不能作为溶剂使用;作为杂质其最高含量不得大于表的规定..水基型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值项目指标缩甲醛类胶粘剂聚乙酸乙烯酯胶粘剂橡胶类胶粘剂聚氨酯类胶粘剂其他胶粘剂游离甲醇g/kg≤ 1 1 1 - 1苯/g/kg≤ 0.2甲苯+二甲苯/g/kg≤ 10 10总挥发性有机物/g/L≤ 50用于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胶粘剂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明本标准规定的有害物质名称及其含量..四、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包括地板、墙板等中甲醛释放量的指标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释放甲醛的室内装饰装修用各类人造板及其制品..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试验方法及限量值产品名称试验方法限量值使用范围限量标志中密度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等穿孔萃取法≤90mg/100g 可直接用于室内E1 ≤30mg/100 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 E2胶合板、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细木工板等干燥器法≤1.5m g/L 可直接用于室内E1 ≤5.0mg/L 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 E2饰面人造板包括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竹地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等气候箱法≤0.12mg/m3 可直接用于室内 E2 干燥器法≤1.5mg/La仲裁时采用气候箱法..bE1为可直接用于室内的人造板;E2为必须饰面处理后允许用于室内的人造板..五、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产品..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甲醛释放量家具的人造板试件通过BG/T17657-1999中4.12规定的24h干燥器法试验测得的甲醛释放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家具表面色漆涂层中通过GB/T9758-1988中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得的可溶性铅、镉、铬、汞重金属的含量..有害物质限量要求项目限量值甲醛释放量mg/L ≤1.5重金属含量限色漆mg/kg可溶性铅≤90可溶性镉≤75可溶性铬≤60可溶性汞≤60六、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并加入适当助剂;用涂敷、压延、复合工艺生产的发泡或不发泡的、有基材或无基材的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以下简称为卷材地板;也适用于聚氯乙烯复合铺炕革、聚氯乙烯车用地板..要求氯乙烯单体限量卷材地板聚氯乙烯层中氯乙烯单体含量应不大于5mg/kg..可溶性重金属限量卷材地板中不得使用铅盐助剂;作为杂质;卷材地板中可溶性铅含量应不大于20mg/m2..卷材地板中可溶性镉含量应不大于20mg/m2..挥发物的限量单位:g/m2发泡类卷材地板中挥发物的限量非发泡类卷材地板中挥发物的限量玻璃纤维基材其他基材玻璃纤维基材其他基材≤75 ≤35 ≤40 ≤10七、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本标准规定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具有室内使用功能的建筑用、能释放氨的混凝土外加剂;不适用于桥梁、公路及其他室外工程用混凝土外加剂..要求: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量≤0.10%质量分数..八、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本标准规定了壁纸中的重金属或其他元素、氯乙烯单体及甲醛三种有害物质的限量、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以纸为基材的壁纸..主要以纸为基材;通过胶粘剂贴于墙面或天花板上的装饰材料;不包括墙毡及其他类似的墙挂..壁纸中的有害物质限量值单位:mg/kg有害物质名称限量值重金属或其他元素钡≤1000镉≤25铬≤60铅≤90砷≤8汞≤20硒≤165锑≤20氯乙烯单体≤1.0甲醛≤120九、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有害物质释放限量单位:mg/m2h序号有害物质测试项目限量A级 B级1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0.500 ≤0.6002 甲醛Formaldehyde ≤0.050 ≤0.0503 苯乙烯Styrene ≤0.400 ≤0.5004 4-苯基环己烯4-Phenylcyclohexene ≤0.050 ≤0.050地毯衬垫有害物质释放限量单位:mg/m2h序号有害物质测试项目限量A级 B级1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 VOC ≤1.000 ≤1.2002 甲醛Formaldehyde ≤0.050 ≤0.0503 丁基羟基甲苯BHT-butylatedhydroxytoluene ≤0.030 ≤0.0304 4-苯基环己烯4-Phenylcyclohexene ≤0.050 ≤0.050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单位:mg/m2h序号有害物质测试项目限量A级 B级1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10.000 ≤12.0002 甲醛Formaldehyde ≤0.050 ≤0.0503 2-乙基已醇2-ethy1-1-hexanol ≤3.000 ≤3.500A级为环保型产品;B级为有害物质释放限量合格产品..在产品标签上;应标识产品有害物质释放量的级别..十、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放射性比活度的限量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建造各类建筑物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类建筑材料;包括掺工业废渣的建筑材料..建筑材料本标准中建筑材料是指:用于建造各类建筑物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类材料..本标准将建筑材料分为: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用于建造建筑物主体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包括:水泥与水泥制品、砖、瓦、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砌块、墙体保温材料、工业废渣、掺工业废渣的建筑材料及各种新型墙体材料等..装修材料用于建筑物室内、外饰面用的建筑材料..包括:花岗石、建筑陶瓷、石膏制品、吊顶材料、粉刷材料及其他新型饰面材料等..建筑主体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当建筑主体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1.0和Ir≤1.0时;其产销与使用范围不受限制..对于空心率大于25%的建筑主体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1.0和Ir≤1.3时;其产销与使用范围不受限制..装修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本标准根据装修材料放射性水平大小划分为以下三类:装修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1.0和Ir≤1.3要求的为A类装修材料..A类装修材料产销与使用范围不受限制..B类装修材料不满足A类装修材料要求但同时满足IRa≤1.3和Ir≤1.9要求的为B 类装修材料..B类装修材料不可用于I类民用建筑的内饰面;但可用于I类民用建筑的外饰面及其他一切建筑物的内、外饰面..C类装修材料不满足A、B类装修材料要求但满足Ir≤2.8要求的为C类装修材料..C类装修材料只可用于建筑物的外饰面及室外其他用途..Ir>2.8的花岗石只可用于碑石、海堤、桥墩等人类很少涉及到的地方..其他要求使用废渣生产建筑材料产品时;其产品放射性水平应满足本标准要求..当企业生产更换原料来源或配比时;必须预先进行放射性核素比活度检验;以保证产品满足本标准要求..花岗石矿床勘查时;必须用本标准中规定的装修材料分类控制值对花岗石矿床进行放射性水平的预评价..装修材料生产企业按照本标准要求;在其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中注明其放射性水平类别..各企业进行产品销售时;应持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天然放射性核素检验报告..在天然放射性较高地区;单纯利用当地原材料生产的建筑材料产品;只要其放射性比活度不大于当地地表土壤中相应天然放射性核素平均本底水平的;可限在本地区使用..以上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该国家标准;过渡期6个月;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国家标准的产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标准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制修订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5-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 18587-2001)、《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 18588-2001)及《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 6-2001)10项国家标准,已于2001年12月10日批准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该10项国家标准,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10项国家标准的产品。
鉴于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含有的有害物质超过限量,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为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加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污染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将该10项标准确定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根据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所使用的原料和辅料、加工工艺、使用过程等各个环节中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有害物质、类别,参照国外有关标准,在10项国家标准中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甲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和二甲苯,氨,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氯乙烯单体,苯乙烯单体,可溶性的铅、镉、铬、汞、砷等有害元素以及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的限量值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2001年12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该标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2002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这10项标准的产品。
这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内墙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地毯及地毯用胶粘剂、壁纸、木家具、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混凝土外加剂、建筑材料放射性核元素等。
一、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又称聚氯乙烯地板革)中氯乙烯单体、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和其他挥发物的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并加入适当助剂,用涂敷、压延、复合工艺生产的发泡或不发泡的、有基材或无基材的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以下简称为卷材地板),也适用于聚氯乙烯复合铺炕革、聚氯乙烯车用地板。
2 、要求2.1 氯乙烯单体限量卷材地板聚氯乙烯层中氯乙烯单体含量不大于 5mg/kg 。
2.2 可溶性重金属限量卷材地板中不得使用铅盐助剂;作为杂质,卷材地板中可溶性铅含量应不大于 20mg/m2 。
2.3 挥发物的限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发泡类卷材地板中挥发物的限量非发泡类卷材地板中挥发物的限量玻璃纤维基材其他基材玻璃纤维基材其他基材≤75 ≤35 ≤40 ≤10一、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使用的木家具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产品。
2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项目限量值甲醛释放量mg/L ≤1.5重金属含量(限色漆)mg/kg 可溶性铅≤90 可溶性镉≤75 可溶性铬≤60 可溶性汞≤60三、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包括地板、墙板等)中甲醛释放量的指标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GB18582-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8前言本标准代替GB 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本标准与GB 18582-2001相比主要技术差异:——范围中增加了水性墙面腻子,并对其规定了有害物质限量值;——水性墙面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限量值大幅度降低,表示方法改为产品中除水后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游离甲醛计量单位改变,其限量值更加严格;——增加了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控制项目;——增加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定义,测试方法由总挥发物扣除水分改为用气相色谱分析技术分离被测样品中各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并定性鉴定和定量分析;——修改完善了游离甲醛和可溶性重金属的测试方法;——建立了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的测试方法,并将其与测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方法相结合。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微量化学研究所、上海市涂料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广东嘉宝莉化工有限公司、卜内门太古漆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中南建筑材料公司、广东美涂士化工有限公司、莆田市三江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华制漆(深圳)有限公司、南宝树脂(中国)有限公司、江苏大象东亚制漆有限公司、罗门哈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油漆有限公司、南京天祥涂料有限公司、常州光辉化工有限公司、东莞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富臣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巴德士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俊智、赵玲、冯世芳、黄宁、于滨、尹建武、张卫群、曹海华、黄添源、杨勇、龚万森、段质美、寇辉、王代民、熊荣、王大期、李锋、彭冬华、凌萍、姜亚琴、杨少武、杨卫疆、姜方群、徐凯斌、刘琳、黄建华、叶荣森、方学平。
(10)GB18582-2008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8前言本标准代替GB 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本标准与GB 18582-2001相比主要技术差异:——范围中增加了水性墙面腻子,并对其规定了有害物质限量值;——水性墙面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限量值大幅度降低,表示方法改为产品中除水后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游离甲醛计量单位改变,其限量值更加严格;——增加了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控制项目;——增加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定义,测试方法由总挥发物扣除水分改为用气相色谱分析技术分离被测样品中各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并定性鉴定和定量分析;——修改完善了游离甲醛和可溶性重金属的测试方法;——建立了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的测试方法,并将其与测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方法相结合。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微量化学研究所、上海市涂料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广东嘉宝莉化工有限公司、卜内门太古漆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中南建筑材料公司、广东美涂士化工有限公司、莆田市三江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华制漆(深圳)有限公司、南宝树脂(中国)有限公司、江苏大象东亚制漆有限公司、罗门哈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油漆有限公司、南京天祥涂料有限公司、常州光辉化工有限公司、东莞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富臣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巴德士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俊智、赵玲、冯世芳、黄宁、于滨、尹建武、张卫群、曹海华、黄添源、杨勇、龚万森、段质美、寇辉、王代民、熊荣、王大期、李锋、彭冬华、凌萍、姜亚琴、杨少武、杨卫疆、姜方群、徐凯斌、刘琳、黄建华、叶荣森、方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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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标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等10项国家标准,自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国家标准的产品。
10项标准是:《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6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6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6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6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6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685-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6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重8687-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6566-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墙面涂料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容许限值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安全涂装及防护等内容。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项目限量值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 200
游离甲醛/(g/kg)≤ 0.1
重金属/(mg/kg)可溶性铅≤ 90
可溶性镉≤ 75
可溶性铬≤ 60
可溶性汞≤ 60
本标准不适用于有机物作为溶剂的内墙涂料。
包装标志
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1998的规定外,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安全涂装及防护
涂装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
涂装方式尽量采用刷涂。
涂装时施工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
涂装完成后继续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入住前保证涂装后的房间空置一段时间。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材料,其他树脂类型和其他用途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涂料可参照使用。
项目限量值
硝基漆类聚氨酯漆类醇酸漆类
≤ 750550
≤ 0.5
≤ 454010
≤ -0.7-
可溶性铅90
可溶性镉75
可溶性铬60
可溶性汞60
按产品规定的配比和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
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稀释后进行测定。
如产品规定了稀释比例或产品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分别测定稀释量进行计算。
如聚氨酯漆类规定了稀释比例或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先测定固化剂(含甲苯二异氰酸酯预聚物)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的含量,如稀释剂的使用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小稀释量进行计算。
本标准不适于水性木器涂料。
?
包装标志
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1998的规定外,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试验方法及限量值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产品。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甲醛释放量
家具的人造板试件通过GB/T17657-1999中4.12规定的24h干燥器法试验测得的甲醛释放量。
可溶性重金属含量
家具表面色泽涂层中通过GB/’19758-1988中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得的可溶性铅、镉、铬、汞重金属的含量。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项目限量值
甲醛释放量mg/L≤1.5
重金属含量(限色漆)mg/kg可溶性铅≤90
可溶性镉≤75
可溶性铬≤60
可溶性汞≤6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
有害物质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并加入适当助剂,用涂敷、压延、复合工艺生产的发泡或不发泡的、有基材或无基材的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以下简称为卷材地板),也适用于聚氯乙烯复合铺炕革、聚氯乙烯车用地板。
要求
氯乙烯单体限量
卷材地板聚氯乙烯层中氯乙烯单体含量应不大于5mg/kgo
可溶性重量金属限量卷材地板中不得使用铅盐助剂;
作为杂质,卷材地板中可溶性铅含量应不大于20mg/m2。
卷材地板中可溶性镉含量应不大于:Omg/m2。
挥发物的限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
玻璃纤维基材其他基材玻璃纤维基材其他基材
≤75≤35≤40≤10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
本标准规定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具有室内使用功能的建筑用、能释放氨的混凝土外加剂,不适用于桥梁、公路及其他室外工程用混凝土外加剂。
要求: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量≤0.10(质量分数)。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本标准规定了壁纸中的重金属(或其他)元素,氯乙烯单体及甲醛三种有害物质的限量、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以纸为基材的壁纸。
主要以纸为基材,通过胶粘剂贴于墙面或天花板上的装饰材料,不包括墙毡及其他类似的墙挂。
壁纸中的有害物质限量值(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有害物质名称限量值
重金属(或其他)元素钡≤1000
镉≤25
铬≤60
铅≤90
砷≤8
有害物质名称限量值
重金属(或其他)元素汞≤20
硒≤165
锑≤20
氯乙烯单体≤1.0
甲醛≤12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毡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有害物质释放限量(单位为毫克每平方米小时)
序号有害物质测试项目限量值
A级B级
1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0.500≤0.600
2甲醛(Formaldehyde)≤0.050≤0.050
3苯乙稀(Styrene)≤0.400≤0.500
44-苯基环乙烯(4-Phenylcyclohexene)≤0.050≤0.050
地毯衬垫有害物质释放限量(单位为毫克每平方米小时)
序号有害物质测试项目限量值
A级B级
1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1.000≤1.200
2甲醛(Formaldehyde)≤0.050≤0.050
3丁基羟基甲苯(BHT-butylatedhydroxytoluene)≤0.030≤0.030
44-苯基环乙烯(4-Phenylcyclohexene)≤0.050≤0.050
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单位为毫克每平方米小时)
序号有害物质测试项目限量值
A级B级
1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10.000≤12.00
2甲醛(Formaldehyde)≤0.050≤0.050
3乙基已醇(2-ethy1-1-hexanol)≤3.000≤3.500
A级为环保型产品,B级为有害物质释放限量合格产品。
在产品标签上,应标识产品有害物质释放限量的级别。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放射性比活度的限量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建造各类建筑物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类建筑材料,包括掺工废业废渣的建筑材料。
建筑材料
本标准中建筑材料是指:用于建造各类建筑物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类材料。
本标准将建筑材料分为: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
建筑主体材料
用于建造建筑物主体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
包括:水泥与水泥制品、砖、瓦、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砌块、墙体保温材料、工业废渣、掺工业废渣的建筑材料及各种新型墙体材料等。
装修材料
用于建筑物室内、外饰面用的建筑材料。
包括:花岗石、建筑陶瓷、石膏制品、吊顶材料、粉刷材料及其他新型饰面材料等。
建筑主体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当建筑主体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重1.0和重Ir≤1.0时,其产销与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对于空心率大于25%的建筑主体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1和Ira≤1.3时,其产销与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装修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本标准根据装修材料放射性水平大小划分为以下三类:
A类装修材料
装修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重1.0和重Ir≤1.3要求的为A类装修材料,A类装修材料产销与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B类装修材料
不满足A类装修材料要求但同时满足Ira≤1.3和Ir≤重1.9要求的为B类装修材料。
B类装修材料不可用于工类民用建筑的内饰面,但可用于工类民用建筑的外饰面及其他一切建筑物的内、外饰面。
C类装修材料
不满足A、B类装修材料要求但满足工r≤2.8要求的为C类装修材料。
C类装修材料只可用于建筑物的外饰面室外其他用途。
Ir>2.8的花岗石只可用于碑石、海堤、桥墩等人类很少涉及到的地方。
其他要求
使用废渣生产建筑材料产品时,其产品放射性水平应满足本标准要求。
当企业生产更换原料来源或配比时,必须先行进行放射性核素比活度检验,以保证产品满足本标准要求。
花岗石矿床勘查时,必须用本标准中规定的装修材料分类控制值对花岗石矿床进行放射性水平的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