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_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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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化基本知识
什么是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如何编号? 《标准化法》第七条规定:“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 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 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编号为:GB 50XXX-- XXXX GB: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 50XXX:发布标准的顺序号 XXXX:发布标准的年号 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编号为:GB/T 50XXX-- XXXX GB/T: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 50XXX:发布标准的顺序号 XXXX:发布标准的年号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 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7.2.2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 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 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预 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 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 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 制标准GB 50164 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 报告
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 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 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 性进行校验、确认。 3.3.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 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 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工程建设标准化基本知识
3、什么是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指在全国范围内需要统一或国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所 制定的标准。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2005等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指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 制定的标准。如《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等。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指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如《云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 施工技术规程》就是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企业标准] 指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 制定的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依据。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内容: 一、工程建设标准化基本知识
二、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
1、总则 2、地基与基础工程 3、混凝土结构工程 4、钢结构工程 5、屋面工程 6、防水工程 7、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建设标准化基本知识
1、什么是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是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获得最佳 秩序,对建设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 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 2、什么是工程建设标准化? 工程建设标准化是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获得最 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 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
8.2.1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 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 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5、砌体结构工程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5.2.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2.3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 施工。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的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 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普通砖砌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 的2/3。多孔砖砌体的斜槎长高比不应小于1/2。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 手架的高度 6.1.8 承重墙体使用的小砌块应完整、无缺损、无裂缝。 6.1.10 小砌块应将生产时的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6.2.1 小砌块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2.3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斜 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度。施工洞口可预留直槎,但在洞口砌筑和 补砌时,应在直槎上下搭砌的小砌块孔洞内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或Cb20) 的混凝土灌实。
5.1.5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 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复杂,成桩质量 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 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不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3、混凝土结构工程
7.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 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 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100 盘且不超过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 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 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 200m3 取样不得少 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 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5.1.3 打(压)入桩(预制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 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 (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5.1.4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 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 求执行。每浇注50m2 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
1、总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地基基础工程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202-2002 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 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 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 以上工程,每100m2 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 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4.1.6 对水泥土搅拌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 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 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为1.5%-1%,但不 应少于3根。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 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2010 版)
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 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2010版)
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 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 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 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 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8、装饰装修工程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08 3.0.2 带饰面砖的预制墙板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对饰面粘 结砖强度进行复检。 3.0.5 现场粘贴外墙饰面砖工程完工后,应对饰面砖粘结 强度进行检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3.2 钢筋工程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5.1.3 当需要进行钢筋代换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2.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 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 梯段)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 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 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水、保温材料的进场验收
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 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 验收 防水、保温材料物理性能检验 进场检验报告的全部项目指标均达到技术标 准规定应为合格
3.0.12 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观感 质量检查和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 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5.1.7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表观密度或干 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屋面 工程
防水与密封 瓦面与板面
细部构造
7、防水工程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4.1.16 防水混凝土结构的施工缝、变形缝、后浇带、穿墙 管、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4.8 涂料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 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90%。 5.3.4 采用掺膨胀剂的补偿收缩混凝土,其抗压强度、抗 渗性能和限制膨胀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百度文库
6、屋面工程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3.0.6 屋面工程所用的防水、保温材料应有产 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 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 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应由经过省级以上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屋面工程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
分部 工程 子分部工程 基层与保护 保温与隔热 分项工程 找坡层,找平层,隔汽层,隔离层,保护层 板状材料保温层,纤维材料保温层,喷涂硬泡聚氨酯保 温层,现浇泡沫混凝土保温层,种植隔热层,架空隔热 层,蓄水隔热层 卷材防水层,涂膜防水层,复合防水层,接缝密封防水 烧结瓦和混凝土瓦铺装,沥青瓦铺装,金属板铺装,玻 璃采光顶铺装 檐口,檐沟和天沟,女儿墙和山墙,水落口,变形缝, 伸出屋面管道,屋面出入口,反梁过水孔,设施基座, 屋脊,屋顶窗
3.1 模板工程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2010)版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 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 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5.3.2 模板和支架系统在安装、使用和拆除过程中必须采取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措施。 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4.1.2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工况进行设计,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 度,并应保证其整体稳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