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产学研协同创新 提升内生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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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内生发展动力
2014年01月07日19:37 来源:作者:程永波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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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与“创新”是当今中国发展的主题,只有依靠科技引领、创新驱动,中国经济才能全面提升内生发展动力。
令人遗憾的是,中国科技创新领域还普遍存在着创新资源布局分散、企业研发缺乏支撑、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越来越不能满足中国提升创新能力的要求。
从“封闭、割据、分散”到“互动、融合、协同”是科技资源整合的潮流,而“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就是基于协同学的思想,促成政、产、学、研通过机制性互动产生创新效率的质变,从而获得价值创造的过程。
相对于独立创新、开放式创新的浅层合作,协同创新追求的是一体化的深度协作,因而,清除政产学研之间互动的障碍,推动创新要素多维度、多层面的融合,尤为关键。
需要达成愿景协同。
在协同过程中,各方必须准确判断自身的优劣,廓清彼此的责任及利益分割,特别是要在利益分配、风险承担等敏感问题上达成利益平衡点,以获得创新的内聚力。
需要促进知识协同。
知识协同是创新各方拥有的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相互转移、吸收、集成、再创造的过程。
由于联盟与合作削弱了单个组织对创新的掌控,从而增加了知识产权的矛盾,提高了知识交易的费用。
为此,政产学研各方需要进行沟通和信息交流,通过专利许可、联合研发、学术创业、人员互流、非正式研讨、共参会议等知识交流渠道,缩小知识需求与知识供给的落差。
在实际过程中,需要重视隐性知识的显性化、组织间的学习效应、知识界面的管理等环节,以降低知识转移中的黏度。
需要推进组织协同。
协同创新是一种独特的、混合型的跨组织关系,政产学研各方都无法取得全部的控制权,因而,相得益彰的管理方式与组织架构,是创新系统能够形成合力的保障。
为此,应根据协同学与系统学原理,建立以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为核心,政府部门、中介组织、金融机构为辅助的网络化创新组织。
通过组织文化建设、管理制度建设,增强各方对新组织的归属感,促进创新资源的跨界扩散。
协同创新知易行难,主体的互动、形式的选择、目标的统一、利益的协调,都需要纽带与桥梁。
因而,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引导者”与“推动者”的功能,以实现学科链、产业链、资金链的顺利衔接。
第一,建立利益风险平衡体系。
政府有必要利用现代管理手段,对各方投入的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实施风险评估和跟踪监管,对可能产生的管理成本、机会成本、沉没成本提早预见。
督促各方使用市场研究、技术路线、技术搜索、技术路标等先进工具,在合作初期就达成对未来技术发展趋势的共识。
着重减少协同创新中的信息分布不对称、信息披露不完全的问题,使创新各方能够科学评估创新所产生的技术价值,进行合理的技术交易。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通过知识产权评审、知识产权档案、技术管理计划来实施合同约束。
第二,形成多元资金供给体系。
各级政府应设立协同创新专项基金,构建成果转化资金与创业风险投资的联动机制,发挥政府种子基金的“资本杠杆”作用。
鼓励商业银行探索以联保联贷的方式对协同创新项目提供金融支持,以降低单个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
适当放宽准入条件,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风险偏好型投资进入创新创业活动。
健全知识产权抵押质押登记系统,政府应给予创业活动长期贷款担保、简化手续贷款担保,通过金融支持、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措施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汇集,使企业成为创新的主力军。
第三,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体系。
国家应鼓励高校,特别是研究型大学动态调整学科专业目录,构建交叉融合、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传播敢于质疑、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
推进“项目—基地—人才”的一体化建设,健全企业委托培养人才、企业设立大学奖学金,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等措施。
第四,推进创新载体平台建设。
政府有必要在既有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产学研结合基地、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基础上,构建以明确的物理空间为核心,以广阔的网络空间为外围“多元开放、集成高效”的载体系统,可以采用创新战略联盟、虚拟创新空间等更为灵活、开放的载体形式。
为了提高创新战略联盟的成功率与市场化水平,政府需要“牵线搭桥”,引进企业或其他市场化主体参与联盟建设,同时引导各方明确各自的利益范围和责任边界,以减少联盟的盲目性和风险性。
虚拟创新空间的组织弹性化,使其可以根据具体任务,灵活调整研发团队;结构扁平化,可以促进成员的多维交流,激发学习效应;但是,虚拟创新空间的松散性也增加了知识转移的风险,因而特别需要加强诚信体系的建设,借助信任的“软性”约束来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