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志愿者协会章程)
福建农业学院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2)1
福建农业学院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分会。
第二条(1)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和为人民服务的学生组成的全院性的团体。
非盈利的学生组织。
(2)本会的口号是:爱心献校园真情暖人心(3)本会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4)本会原则: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时效,持之以恒第三条本协会接受学院团委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服务范围第四条本协会服务范围主要为:(一)改善学院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培养同学们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其健康成长.(三)为城镇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四)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学院附近地区提供服务。
(五)规划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开展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五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本人必须具备乐于助人,无私奉献,敢于同坏事作斗争的精神。
要具备强烈的团体协作精神,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保证服务信誉。
能发挥自身规范带头作用,遵纪守法。
承认本会章程,愿意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入会程序:个人申请,书面材料,经院团委审核批准,志愿者注册登记,组建青年志愿者档案。
退会程序:个人申请,书面材料,经本协会审议,公示全院。
第七条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本会的选举和被选举权.2、参加本会各种活动3、可以参加培训,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要条件和基本保障。
4、优先获得志愿服务工作,对本协会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义务:1、履行志愿服务和承诺。
2、拥护本会的章程,维护本会的声誉,支持本会的工作开展,执行协会的决定。
3、自觉履行志愿服务的职责,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
4、关心协会工作,积极参加组织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
5、宣传协会的宗旨,维护协会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者工作的影响。
6、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主动服务校园,关心他人。
志愿者协会的规章制度
志愿者协会的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全称为“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宗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社会公德,推动社会进步,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三条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道德风尚,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积极投身于志愿服务事业。
第四条协会住所:XX市。
第二条组织结构第五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组成。
第六条协会设立办事机构,包括秘书处、发展规划部、项目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宣传推广部、财务部等,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如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扶贫助困、医疗卫生、教育辅导等,负责开展相关领域的志愿服务。
第三条会员第八条协会面向全社会吸收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协会章程;(三)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备一定的志愿服务技能;(四)有奉献精神,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条申请加入协会的团体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二)热心公益事业,能够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协会章程。
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填写会员登记表,缴纳会费;(四)颁发会员证。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三)获得协会提供的培训、咨询、服务等方面的帮助;(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三)维护协会合法权益,弘扬协会宗旨;(四)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条协会活动第十四条协会根据会员意愿和志愿服务需求,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者协会章程
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志愿者协会的组织和运作,明确协会的宗旨、权利与义务,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1.2 本协会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倡导和实践志愿服务精神。
第二章协会名称与性质2.1 本协会定名为“[具体名称]志愿者协会”,简称“[简称]”。
2.2 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个人和单位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章宗旨与任务3.1 本协会的宗旨是:传播志愿精神,倡导公益理念,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3.2 本协会的主要任务是:3.2.1 组织和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3.2.2 普及志愿服务知识,提高公众志愿服务意识;3.2.3 搭建志愿服务交流平台,促进志愿服务资源共享;3.2.4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诉求和建议;3.2.5 与其他公益组织交流合作,共同推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四章会员种类与权利4.1 本协会设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种。
4.2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4.2.1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4.2.2 接受本协会提供的志愿服务培训;4.2.3 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2.4 享有本协会提供的其他合理服务。
第五章组织机构与职责5.1 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等必要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5.2 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重大事项等。
5.3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包括会员管理、活动组织、财务管理等。
第六章活动与服务范围6.1 本协会的活动和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教育支持、扶贫济困、文化传播、社区服务等领域。
6.2 本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不断拓展和优化志愿服务项目。
第七章财务管理与监督7.1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开透明。
7.2 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和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监督。
志愿服务联合会章程
志愿服务联合会章程一、引言志愿服务是一种无偿的、自愿参与的社会活动,旨在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建立志愿服务联合会是必要的。
二、组织名称志愿服务联合会三、组织宗旨志愿服务联合会的宗旨是: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进步,提升志愿者素质,加强志愿服务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四、组织任务志愿服务联合会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联合会将组织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义工、环境保护、灾害救援等。
通过组织这些活动,可以调动更多人参与志愿服务,提高社会公益事业的影响力。
2. 培训志愿者志愿服务联合会将组织培训班、讲座等形式的培训活动,提升志愿者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通过培训,志愿者可以更好地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3. 搭建平台志愿服务联合会将搭建志愿服务平台,为志愿者提供信息发布、项目申请、交流互动等功能。
通过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可以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的效率和便捷性。
4. 开展调研与评估志愿服务联合会将开展相关调研和评估工作,了解志愿服务的需求和问题,为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依据。
通过调研和评估,可以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五、组织架构志愿服务联合会的组织架构包括主席团、理事会和秘书处。
1. 主席团主席团是志愿服务联合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代表组成。
主席团负责制定志愿服务联合会的工作方针和发展战略,统筹组织各项活动。
2. 理事会理事会是志愿服务联合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相关专家组成。
理事会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志愿服务活动,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3. 秘书处秘书处是志愿服务联合会的日常运行机构,负责协调各项工作、管理志愿服务平台、组织培训活动等。
六、会员管理志愿服务联合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组织会员两类。
1. 个人会员个人会员是指热心公益事业、具备一定服务能力和素质的志愿者。
志愿者联合会章程
山东政法学院志愿者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山东政法学院志愿者联合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在校青年大学生组成的学生组织。
学校指派团委干部兼任志愿者联合会秘书长,负责志愿者联合会各项工作。
第二条本联合会是由依法成立的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各志愿服务队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校性的非营利性的校级管理组织。
本联合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各院系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学校、社会提供志愿服务,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第三条本联合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联合会接受学校党委领导和业务主管单位共青团山东政法学院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志愿服务队是校志愿者联合会的基层组织。
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受所在院(系)党组织领导,在所在院(系)团组织和校志愿者联合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校志愿者联合会的基本任务是:(一)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促进校园与社会和谐,为广大师生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培养青年大学生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促进青年健康成长;(三)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应急救援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四)配合学校其他单位做好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五)校志愿者联合会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指导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工作,协调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召集全校志愿者协会主席联席会议(由校志愿者联合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六)开展西部志愿服务活动和与其他志愿者组织、团体的交流;(七)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组成第七条志愿者联合会机构设置秉承精简、合理、高校的原则;人员组成采取公平竞争上岗和学校团委任命的形式确定。
第八条志愿者联合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
志愿者协会章程
志愿者协会章程引言志愿者协会章程是志愿者组织的基本法规,旨在明确志愿者协会的宗旨、组织架构、成员权益、活动规范等内容,为志愿者提供清晰的指导和保障。
本章程将详细阐述志愿者协会章程的各个方面,以确保志愿者协会的健康发展和成员的共同利益。
一级标题1: 协会宗旨为了团结更多的志愿者,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本协会的宗旨如下:二级标题1.1 : 社会服务通过组织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各种志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益活动、环保行动和教育支持等。
三级标题1.1.1 : 公益活动1.1.1.1 志愿者协会将定期组织公益活动,包括义诊、助老活动、植树造林等,以回馈社会,帮助弱势群体。
1.1.1.2 公益活动将通过内部通知、宣传册等渠道发布,吸引更多志愿者参与。
三级标题1.1.2 : 环保行动1.1.2.1 志愿者协会将组织环保行动,如垃圾清理、海滩清洁等,以保护环境、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1.1.2.2 环保行动应定期进行,并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宣传,吸引更多人参与。
三级标题1.1.3 : 教育支持1.1.3.1 志愿者协会将组织义务教育支持活动,包括学生辅导、乡村支教等,以促进教育公平。
1.1.3.2 教育支持活动将与学校、教育机构合作,并通过网络等方式招募志愿者。
二级标题1.2 : 健康与安全志愿者协会对志愿者的健康与安全负有责任,确保志愿者在参与活动过程中的身体安全。
三级标题1.2.1 : 活动安全规范1.2.1.1 志愿者协会将制定活动安全规范,包括活动前的培训、危险防范措施等,以确保志愿者的安全。
1.2.1.2 活动安全规范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修订,并向志愿者进行宣传和教育。
三级标题1.2.2 : 志愿者保险1.2.2.1 志愿者协会将为志愿者购买必要的意外保险,以应对志愿者在活动中的意外伤害。
1.2.2.2 志愿者保险的购买和赔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将保险信息公示于协会内部。
一级标题2: 组织架构志愿者协会的组织架构如下:二级标题2.1 : 理事会理事会是志愿者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志愿者联合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联合会的组织管理,明确志愿者联合会的宗旨、任务和活动范围,促进志愿者服务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由热心公益事业、自愿参加志愿服务的个人和团体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联合会的宗旨是: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第四条联合会的活动范围包括:组织、策划、实施各类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志愿服务培训和交流活动;加强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宣传志愿服务理念,提高社会公众对志愿服务的认识和参与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联合会设理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联合会的发展战略、工作规划和重大决策。
第六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理事组成。
第七条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八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理事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会长主持,特殊情况可由会长决定临时召开。
第十条联合会下设若干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联合会的工作。
第三章职责第十一条会长职责:(一)领导联合会开展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二)代表联合会对外开展活动,签订协议;(三)提名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提交理事会审议;(四)处理联合会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副会长职责:(一)协助会长开展工作;(二)分管联合会某一方面工作;(三)根据会长委托,代表联合会对外开展活动。
第十三条秘书长职责:(一)主持联合会日常工作;(二)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三)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四)处理联合会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副秘书长职责:(一)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二)分管联合会某一方面工作;(三)根据秘书长委托,代表联合会对外开展活动。
第十五条理事职责:(一)参加理事会会议,讨论联合会重大事项;(二)履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会员第十六条联合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中国志愿者协会章程
中国志愿者协会章程中国志愿者协会章程志愿者协会是公益性的组织,那么,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是中国志愿者协会章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国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Chinese You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简称CYVA)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青年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依法成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全国性的专业、行业青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国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条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共青团中央、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在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四)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国各地、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七)开展与海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凡依法成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全国的`专业、行业青年志愿者组织,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团体会员。
第九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中国公民,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的个人会员。
志愿者组织章程
志愿者组织章程第一章总则1.1 本志愿者组织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1.2 组织宗旨:以服务社会、奉献爱心、促进和谐为目标,推动志愿服务的开展,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1.3 组织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二章组织架构2.1 本组织设理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组织的日常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
2.2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活动策划部、财务管理部等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的各项事务。
2.3 各部门负责人由理事会任命,对理事会负责。
第三章会员资格3.1 凡是热心公益、承认本组织章程并愿意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个人或团体,均可申请成为本组织会员。
3.2 申请成为会员需填写申请表,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4.1 会员享有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接受组织培训、参与组织管理等权利。
4.2 会员有遵守组织章程、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维护组织声誉等义务。
第五章活动策划与实施5.1 组织根据社会需求和会员兴趣,定期策划并实施志愿服务活动。
5.2 活动策划需经过理事会讨论通过,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志愿服务内容6.1 组织提供的志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支持、环境保护、社区建设、老人关爱等领域。
6.2 志愿服务内容需符合社会公益性质,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第七章财务管理与监督7.1 组织设立专用账户,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财务管理和核算。
7.2 财务收支需公开透明,接受会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7.3 每年度末,组织需编制财务报告,提交理事会审议并通过。
第八章章程修改与终止8.1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请相关部门备案。
8.2 组织因故需要终止时,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算。
8.3 组织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组织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九章附则9.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9.2 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理事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益组织惯例处理。
志愿服务社会组织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组织的组织形式、活动内容、管理机制和运作程序,明确组织宗旨和任务,保障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组织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组织名称:[组织全称]第三条本组织性质:非营利性志愿服务社会组织。
第四条本组织宗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传播志愿服务理念,组织、引导和协调志愿者参与社会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五条本组织住所:[住所地址]第六条本组织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第二章宗旨和任务第七条本组织宗旨:1.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2. 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提高志愿服务水平;3. 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满足社会公众需求;4. 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志愿者综合素质;5. 增进社会公众对志愿服务的了解和认同。
第八条本组织任务:1. 制定志愿服务活动计划,组织实施各类志愿服务项目;2. 开展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表彰等工作;3. 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拓宽志愿服务领域;4.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5. 开展志愿服务理论研究,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组织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1. 修改本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4. 决定本组织的终止事宜;5.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本组织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职权包括:1. 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2.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3.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4. 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5. 决定本组织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本组织设立以下机构:1. 办公室:负责本组织的日常行政、财务、人事等工作;2. 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志愿服务项目;3. 志愿者服务部:负责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表彰等工作;4. 研究部:负责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宣传推广等工作。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示本(通用3篇)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示本(通用3篇)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示本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志愿者协会是由团委批准成立,医疗服务部带头以医院青年职工为主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三条: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二章任务第四条:积极配合医院开展的素质教育,弘扬新风正气,改善人际关系,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五条: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
第六条:为学校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七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八条:规划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院青年志愿者开展工作。
第九条:培养青年志愿者,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技能。
第十条:开展与其他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凡热心公益事业、承认本协会章程、愿意加入本协会的青年职工,在校医学生,可以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第十二条:个体会员提出入会申请,经协会审查通过,并进行登记注册,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三条:会员的权利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本协会的活动;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向本协会推荐成员。
5、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四条:会员的义务1、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2、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交给的任务。
3、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4、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会员在协会的组织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会员也可单独向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并报协会备案。
第十六条:对于模范履行会员义务,在青年志愿者行动中取得一定成绩的会员,协会应根据其从事志愿工作的时间、表现和成就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志愿者章程模板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志愿者组织的管理和运作,明确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有序开展。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加入本志愿者组织的志愿者。
第三条本章程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自愿、无偿、奉献原则;3. 服务社会、奉献爱心原则;4. 安全、文明、有序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本志愿者组织设立理事会,负责制定和修改本章程,监督理事会及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理事会下设以下机构:1. 主席团:负责处理志愿者组织的重大事务,主持理事会工作;2. 办公室:负责志愿者组织的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3. 宣传部:负责志愿者组织的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影响力;4. 组织部:负责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及表彰等工作;5. 项目部:负责志愿者服务项目的策划、实施和评估。
第三章志愿者资格第六条加入本志愿者组织的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热爱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4.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能够胜任志愿者工作;5. 自愿参加本志愿者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加入本志愿者组织的志愿者需填写《志愿者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志愿者。
第四章志愿者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志愿者的权利:1. 了解志愿者组织的章程、规章制度;2. 参与志愿者组织的决策和活动;3. 获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交流机会;4. 享受志愿者组织的表彰和奖励;5. 对志愿者组织的决策和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志愿者的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志愿者组织的章程、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志愿者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组织安排;3. 尊重服务对象,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和权益;4. 保持良好的志愿者形象,维护志愿者组织的声誉;5. 自觉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和考核。
第五章志愿者服务第十条志愿者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 教育助学;2. 环保公益;3. 医疗救助;4. 社区服务;5. 文化艺术活动。
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一、志愿者的定义志愿者是指本人出于自愿,在本协会注册,无偿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与帮助的团队和个人。
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具有奉献精神。
2、具备参加志愿者服务的身体、能力素质,自愿无偿参加志愿者工作的公民。
3、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义务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义务服务工作。
三、志愿者的主要职责1、秘书处提供基础服务项目,志愿者自主选择,为有需求的对象提供义务服务。
2、承担临时性义务服务任务(如大型公益活动、义卖等)。
3、从事具有专业技术要求的义务服务工作等。
四、志愿者的培训1、服务站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五、志愿者的权利1、参加本协会的义务服务活动。
2、接受与志愿者服务有关的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
3、参与志愿者服务组织的管理,对志愿者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4、参与志愿者服务计划的拟定、设计、执行及评估,获得所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完整信息。
5、获得从事义务服务工作所需的物质和基本安全保障。
六、志愿者的义务1、遵守本协会的有关管理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义务服务活动。
2、尊重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3、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七、志愿者的行为规范1、志愿者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组织纪律。
每次服务的志愿者尽量不超过30人,由负责人统一安排。
一旦承诺,无论是临时服务还是定期服务,要信守诺言。
服务要守时,如因事拖延或不能上岗,必须提前通知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
志愿者之间要密切协作,互相鼓励,共同进步。
2、进入服务区域后请勿大声喧哗、乱扔垃圾,务必保持护理院的安静和干净,为长者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3、采取“一对一”结对志愿服务,且全程负责,保证服务对象的安全。
志愿者公益组织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志愿者公益组织的运作,明确组织宗旨、组织结构、活动范围、经费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以实现组织的社会公益目标。
第二条本组织名称为:(组织名称),以下简称“本组织”。
第三条本组织宗旨:弘扬志愿精神,关爱社会弱势群体,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道德风尚,接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本组织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召开需有半数以上会员出席。
第六条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本组织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组织的合并、分立、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本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四)决定本组织的重大事项;(五)聘请名誉会长、顾问等;(六)决定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会长对理事会负责,理事会对外代表本组织。
第十条本组织设立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
第三章活动范围第十一条本组织的主要活动范围包括:(一)组织志愿者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如关爱老人、扶贫帮困、环境保护等;(二)开展志愿者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能力和素质;(三)与其他公益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合作,共同推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四)宣传志愿服务理念,提高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识和认可;(五)开展对外交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志愿服务经验。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二条本组织经费来源:(一)会员缴纳的会费;(二)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捐赠;(三)开展活动所得收入;(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本组织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实行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
第十四条本组织年度财务报告需在会员大会上进行审议,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志愿者协会章程(示范文本)
志愿者协会章程(示范文本)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为“XX志愿者协会”(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自愿性、独立性的社会组织,致力于提倡和推动志愿者精神的传承和发展、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同心协力、奉献社会,推动志愿事业不断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的工作遵循“自愿、无偿、互助、奉献”的志愿精神,秉承“团结协作、奋发有为、权利平等、责任共担”的原则。
第二章协会成员第五条本协会的成员由自愿参加本协会的公民组成,不分种族、宗教、政治信仰和社会地位。
本协会成员分为普通会员和志愿服务组织会员。
第六条普通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志愿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的意愿和热情;2.年满18周岁并经协会审核;3.认同本协会章程和宗旨;4.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七条志愿服务组织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成立并合法注册的志愿服务组织;2.认可本协会章程和宗旨;3.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本协会设理事会、监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第九条理事会由本协会成员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人数不少于3人,职务设置为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组织部长、财务部长等。
理事任期为3年,连选不超过2届。
第十条监事会由本协会成员选举产生,监事人数不少于3人,职务设置为监事长、副监事长、秘书长。
监事任期为3年,连选不超过2届。
第十一条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组织部长、财务部长等组成,负责本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本协会可以设立专业委员会、工作小组等组织机构,主要职责为协助理事会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本协会的财政收支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确保财务合法、规范、稳健、持续发展。
第十四条本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自愿捐赠、社会捐赠、政府拨款、项目补贴等。
第十五条本协会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长负责。
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财务档案和账目,每年定期公开财务报告。
志愿者协会联合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志愿者协会联合会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会员权益及活动管理等,以促进志愿者协会联合会的健康发展,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第二条志愿者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由各地方志愿者协会、行业志愿者协会及社会团体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联合会的宗旨是:1. 联合各会员单位,共同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2. 宣传和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倡导社会文明进步;3. 提供志愿服务交流平台,促进志愿服务队伍的建设和成长;4. 增强社会公众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和参与度。
第四条联合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联合会设以下机构:1. 会员大会:为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2. 理事会:负责联合会的日常管理工作;3. 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负责联合会的日常工作;4. 会长:主持联合会的全面工作,对理事会负责;5. 秘书处:负责联合会的日常行政、联络、协调等工作。
第六条会员大会:1. 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每两年召开一次;2. 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审议和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修改章程;决定联合会的重要事项等。
第七条理事会:1.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各会员单位代表组成;2. 理事会的职权包括: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制定联合会的工作计划、年度预算;决定联合会的人事任免;监督联合会财务等。
第八条常务理事会:1.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联合会的日常工作;2. 常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执行理事会决议;处理联合会日常事务;协调各会员单位的工作等。
第三章会员第九条会员资格:1. 凡承认本章程,自愿加入联合会的各地方志愿者协会、行业志愿者协会及社会团体,均可申请成为会员;2. 会员入会需提交申请书,经理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十条会员权利:1. 参加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享有联合会提供的各项服务;3.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 对联合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3篇)
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任务第五条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1.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____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3.承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1.提交入会登记表。
2.经本协会管理团队审查通过。
3.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2)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志愿者入会管理:协会设立入会资格条件,进行入会审批流程,包括填写入会申请表、参加入会培训等。
同时,协会会员也要遵守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履行会员义务。
2. 志愿者工作分配:协会根据志愿者的兴趣、能力和需求,合理安排志愿者的工作任务,确保志愿者能发挥所长。
3. 志愿者工作记录:协会建立志愿者工作记录档案,记录志愿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成果,以便评定志愿者的表现和进行表彰。
中国志愿者协会章程
中国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组织、引导、培训和管理志愿者,推动志愿者事业的发展,加强志愿者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中国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2条协会是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登记为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3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志愿者,推动志愿者事业的发展,助力社会进步和公益事业的繁荣。
第4条协会的任务是:组织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志愿者培训和指导,促进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志愿者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倡导志愿服务的价值观。
第5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无偿、公益、互助、和谐。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6条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
第7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
第8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理事组成。
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代表协会行使权力。
第9条秘书处是协会的办事机构,由秘书长领导。
第三章会员第10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11条个人会员应具备志愿服务意愿,接受协会的章程和决议,自愿加入协会。
第12条团体会员应为合法注册、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同样应接受协会的章程和决议,自愿加入协会。
第13条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参与协会事务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14条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款、捐赠款等。
协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财务核算和报告。
第15条协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保证财务的合法、规范和透明。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和解释第16条对于章程的修改和解释,应由会员大会作出决议,经理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六章附则第17条协会的具体工作细则和规范由理事会制定并公开。
第18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协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以上为中国志愿者协会的章程概要,具体内容以正式文件为准。
志愿者协会章程
志愿者协会章程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依法保障志愿者的权益,加强志愿者组织建设,提高志愿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XX市志愿者协会”,简称“XX市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是由自愿参加、热心公益、具有法律资格的单位和个人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四条本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推动全社会参与志愿服务为宗旨,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和服务项目。
第五条本协会秉承“自愿、无偿、奉献”的原则,倡导全民参与志愿服务,发挥志愿者在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六条本协会实行民主管理原则,依法合规运作,并受中国社会团体管理法律等相关法规的监督。
第七条本章程经理事会通过后生效,并不断完善与更新。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
第九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每届任期三年,理事长由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十条监事会是本协会的监督机构,由各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每届任期三年,主席由监事中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秘书处是本协会的执行机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秘书处负责本协会日常工作和活动组织。
第十二条理事、监事应当遵守社团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得利用本协会谋取私利或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第三章任务和权利第十三条本协会主要任务:(1)推广志愿服务理念,促进志愿服务发展;(2)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和服务项目;(3)提供志愿服务咨询、培训、评估等服务;(4)为志愿者提供交流互助平台;(5)开展其他符合宗旨的活动。
第十四条本协会享有以下权利:(1)依法自主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依法接受社会捐赠和资助;(3)向政府和社会各界反映志愿服务领域的问题和建议;(4)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评估、研究等工作;(5)与国内外其他组织建立联系和合作关系。
第四章会员管理第十五条本协会实行自愿参加、自由退出的原则,不设固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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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物。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经费来四十八条本章程经1999年2月4日第一届第三次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条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共青团中央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券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本协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七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共青团中央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附则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向本协会推荐会员;
(六)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和共青团中央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条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九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中国公民,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的个人会员。经理事会同意,个人会员可担任协会理事、常务理事。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共青团中央审查同意,并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四条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共青团中央审查同意。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共青团中央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条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共青团中央、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在北京市。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十四条理事会可接纳对本协会有杰出贡献的人士为荣誉会员。经理事会同意,荣誉会员可以担任荣誉理事。
第十五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四)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共青团中央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由秘书长担任,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团体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本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九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六)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国各地、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七)开展与海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凡依法成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全国的专业、行业青年志愿者组织,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团体会员。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共青团中央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一)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协会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中国志愿者协会章程
2008-09-01 14:51:03 烟台团市委 [大 中 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Chinese You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简称CYVA)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青年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依法成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全国性的专业、行业青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国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聘请协会顾问、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
(十一)决定接纳有关人士为协会个人会员、名誉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