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包头空难事故案评析
包头空难案_悲情航班身后的漫长诉讼
择, 会牵涉美国法的适用给原告争取更 高的赔偿 (产品责任没有航空运输责
任那样 的限额限制 ), 东航公司以不方 便管辖 原 则提 出 了抗辩 , 美国法 院 只 是暂停了本案的审理 , 原告三次分别向 北京二 中院和上 海 一中院提 起 诉讼 , 均 未获 得受 理 , 此 时应 该 依据 不方便 法 院原 则向美 国加州法 院申清恢 复原 来 的 诉讼程 序 , 由 美国加 州 法院 确定
事 故责 任 部分使 用 中国法律 , 这样 一 个案件 的处理会 出现复 合法律适 用的 复 杂情况 " 样 的情况处 理存 在两 个 这 难题 :一 是包头 空难 案 的事故 报告 至 今 尚未公布 , 在 判定飞 机制 造商 和 飞
机发动 机供应 商是否存 在产品缺 陷方
进展 , 但并没有得到 实质性突破 " 在社 会主义法律 体系已经 初步 建立 之 后 ,
相关法 律法 规 已经 较 为健 全 , 一个 合理
的慰 藉 "
据 长臂管辖 . 原则启动的诉讼 "0空
难 原告 的中方代 理律 师 !北 京雷 曼律 师 所律师 郝俊 波解 释说 " 依据这一 原 则 , 如 果 案件 中有与美 国有联 系的连 接点 , 涉及美 国利益, 这一发生在美 国
可替代性法院, 更方便审理此案, 因此 出具诉讼中止 并表示如果中国法院 令,
2,一 1月引习 13年 出版
c H J A T R I L 中国审判新闻月刊 #总第8 期 N A 3
观点 V IE V V P O IN T 热点观察
文 . 本刊 记者 宣海林
包头空难案及之后的漫长诉讼
20 04 年11 月21日8 时21分, 一架 由 包 头飞往 上 海 的 民 航班 机 在 起 飞 不 久 后出现事 故, 坠入包 头市南 海公 园 的湖 中并发生 爆炸 起火 , 机 上47名乘 客 !6名机 组人 员以及地面 2人 共55人 在 事故 中丧 生 "其后 , 伴 随催 难者 亲 属 的除 了无 限的 哀思 外, 却是 一场 纠 结在法律与情 理之 间的漫长的诉讼 " 针 对 空 难 的 事故 调 查组 通 过 对 CR J一 机型 飞机 进行 气动性 能 ! 200 机 翼污染 物 !机组 操作 和处 置等进行 分 析, 认为本次事故 的原因是 :飞机起飞 过程 中, 由于机 翼污 染使 机翼 失速 临 界迎角 减 小 , 当飞 机 刚刚离 地 后 , 在
包头空难案管辖权问题法律研究
包头空难案管辖权问题法律研究包头空难案不仅是我国空难诉讼的第一案,而且也是我国空难跨国诉讼的第一案,该案的整个诉讼的过程可以分为“中国诉讼”-“美国诉讼”-“中国再诉讼”三个阶段。
具体过程是,空难发生后遇难者家属对航空公司提出的21万赔偿金不满,向北京和上海的法院多次起诉但都未能立案,于是遇难者家属在律师的帮助下以该案与加州存在“最低联系”适用长臂管辖而向加州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被告东方航空公司向法院提出该法院是不方便法院的动议,请求在中国法院审理,加州法院同意了被告的动议,依“不方便法院”放弃了对该案的管辖,案件又转回到国内,遇难者家属又数次向北京和上海的法院起诉后终于该案被受理,又经过长时间的审理后,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该案作为我国空难民事诉讼第一案,在航空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对于以后的案件具有很好的标志性引导作用,又经过跨国诉讼,对于了解不同国家诉讼管辖制度及其运用有着难得的借鉴作用。
本文通过分析包头空难案将近十年漫长而又曲折的诉讼过程,深刻剖析美国法院依据长臂管辖对该案行使管辖权的原理,以及美国法院依据不方便管辖原则不行使管辖权的原理。
本文第一部分是案情简介以及该案的争议焦点。
第二部分详细分析了美国长臂管辖原则的具体内容及适用过程,通过长臂管辖原则,美国大大扩张了其涉外民事管辖权,但是这种强硬的扩张对其他国家的管辖权形成挤压,也因此受到各国的批评。
我国目前还没有长臂管辖相关的规定,随着我国在国际贸易上的进一步发展,笔者认为,我国有必要设立属于自己的长臂管辖,因此,此项原则对我国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第三部分是美国的不方便管辖在包头空难案中适用,详细分析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发展以及适用。
不方便法院原则具有灵活的鲜明特点,同时也是对管辖权的一种限制,美国法院通过这项原则使本国的管辖权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第四部分是分析我国对该案具有管辖权的原因,同时对我国涉外民商事管辖权的思考。
包头空难管辖权转移分析
包头空难管辖权转移分析作者:刘晨曦来源:《现代商贸工业》2013年第16期作者简介:刘晨曦(1988-),女,北京人,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私法专业博士在读生,研究方向:国际私法方向。
摘要:以包头空难两次跨越国境的管辖权转移与一次美国境内的移送管辖为切入点,分析包头空难在美诉讼中涉及的长臂管辖原则,不方便法院原则理论与实践,旨在为我国的司法实践提供借鉴。
关键词:移送管辖;长臂管辖;不方便法院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60143012004年11月21日,东方航空公司一架从内蒙古包头飞往上海的民航客机在起飞后不久便发生坠落,机上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及1名地面工作人员和l名游客均在这起飞机爆炸起火中丧生。
这起从天而降的悲剧彻底改变了罹难者家属的生活,受害人家属自此踏上漫漫诉讼路,案件从中国到美国,再回到中国,可谓一波三折,风云诡谲。
多年来,案件从未离开过人们的视线,分毫进展都牵动着遇难者家属和公众的心。
2012年10月9日,包头空难发生八年后在北京二中院开庭审理,再次掀起波澜。
纵观包头空难审理过程,地点移易迁变,地跨中美两国,索赔情况枝节横生,风波平地,是中国民航发展史上第一起就空难索赔跨越国境走出国门的案件。
那么这起案件在国门之外的美国审理情况是什么,又是如何回到中国的。
笔者将在这篇文章里进行分析。
1管辖权的境外转移1.1国内诉讼无门东方航空公司在事故发生后,曾根据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国务院132号令),提出向每位遇难乘客在国务院132号令规定的7万人民币基础上,不包括航空意外保险,赔偿21.1万元人民币。
根据2004年的经济发展水平,这样的赔偿标准未免过低,显然低额的赔偿无法弥补受害人家属巨大的精神与经济双重损失。
事故罹难者家属代理律师赵霄洛于2005年2月以中国民航总局行政不作为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民航总局制定有关承运人的赔偿限额。
包头空难案八年未有结果的初步分析
包头空难案八年未有结果的初步分析
包头空难案发生于2011年,事故原因至今尚未查明。
根据初步分析,包头空难案可能存在以下几个原因:
1. 数据不足:事故发生时,飞机上没有安装黑匣子,因此无法通过数据分析确定事故原因。
而包头机场也没有安装飞行安全监控系统,无法提供更加详细的信息。
2. 涉及国内外公司:飞机由中国合资的四川航空公司运营,而发动机是由法国赛峰集团提供,这也使得事故调查涉及到国内外多家公司。
3. 调查不彻底:在事故调查的过程中,调查人员可能受到各种干扰,导致调查不彻底。
此外,一些被认为是可能原因的因素也没有得到确切的证实。
4. 隐瞒信息:事故调查涉及到多个层面,如果某个公司或政府部门有隐瞒信息的行为,也可能导致事故调查的困难。
总之,包头空难案至今未有结果,让人们对飞行安全的担忧增加。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事故调查的力度,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为广大民航旅客提供更加安全的出行环境。
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包头-11.21-特别重大空难事故
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包头"11.21"特别重大空难事故
2004年11月21日,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CRJ-200机型B-3072号飞机,执行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任务,在包头机场附近坠毁,造成55人(其中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和2名地面人员)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
(一)事故原因
事故调查组通过对CRJ-200机型飞机进行气动性能、机翼污染物、机组操作和处置等进行分析,认为本次事故的原因是:飞机起飞过程中,由于机翼污染使机翼失速临界迎角减小。
当飞机刚刚离地后,在没有出现警告的情况下飞机失速,飞行员未能从失速状态中改出,直至飞机坠毁。
事故调查组认为,飞机在包头机场过夜时存在结霜的天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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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包头空难”所涉国际私法问题的分析及思考
对“包头空难”所涉国际私法问题的分析及思考【摘要】包头空难案是美国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第一起中国的空难事故,本文通过对该案案情的介绍,对美国法院据以管辖作出中止审理裁决的依据“长臂管辖权”和“不方便法院”原则进行分析和阐述,旨在结合案情和我国具体国情,探寻对我国相关立法和法制建设的启示。
【关键词】涉外诉讼长臂管辖权不方便原则2004年11月21日8时21分,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一架从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飞机起飞后,不到一分钟即爆炸起火,坠入距离机场不远的南海公园,机上47名乘客、6名机组成员全部遇难。
此后遇难者家属在美国对该案提起诉讼,使得该案转化为涉外特殊侵权案件,随后又转回国内,几近周折,于2012年10月9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一、对该案所涉国际私法问题的分析(一)美国法院对该案的管辖权。
包头空难是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发生在国内航线上的一起空难事故,从航班航线、遇难者国籍、发生空难的航空公司等各方面来看,似乎和美国是没有任何关联的,但美国法院基于长臂管辖权行使了管辖。
1.“长臂管辖权”的定义长臂管辖权是美国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萌生于1945年“国际鞋业公司诉华盛顿州”一案。
但是美国的法律词典中并没有长臂管辖权这一概念,对其也并无严格的界定。
通常认为,当被告住所不在法院所在的州,但和该州有某种最低联系,而且所提权利要求的产生和这种联系有关时,就该项权利要求而言,该州对于该被告具有属人管辖权(虽然他的住所不在该州),可以在州外对被告发出传票。
2.“长臂管辖权”在该案中的适用“长臂管辖权”起源于美国1945年“国际鞋业公司诉华盛顿州”一案的,在当时就其适用就已确立了“最低联系、公平对待和实质正义的要求”原则。
所谓“最低联系”,美国的联邦最高法院并未下过确切的定义。
在实践中,法院对于最低联系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结合本案来说,发生空难的飞机安装的是通用电气公司生产的发动机,该飞机是由加拿大庞巴迪航天公司组装的,事故发生不能排除发动机故障的可能性,据此受害者家属以产品设计缺陷为由在美国起诉通用电气公司。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包头特大飞行事故(可编辑)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包头特大飞行事故谢谢大家!空气动力性能分析(续)由于右滚转角速度太大,尽管飞行员迅速向左压盘到底,并蹬左舵使飞机产生右侧滑,飞机还是达到了最大右坡度68.6°。
就在飞行员进行侧向操纵,试图修正坡度时,飞机的迎角继续增大到接近20°,超出8°襟翼清洁机翼自由流中飞机的临界迎角16°。
* 空气动力性能分析(续)第五段 E点至F点 E点后推杆器在此工作,在推杆器的作用下,飞机机头下俯,迎角迅速减少。
E点后约1秒,坡度改为0°,飞机迎角已降到15.5°,但升力系数只有0.955,比正常升力线低0.9,可判断双翼严重失速。
此后飞机产生小的左坡度,但1秒后再次恢复到水平状态,此时迎角已降到5°,但升力系数0.475,仍在正常升力系数下方,相差达0.44。
* 空气动力性能分析(续)可见由于滞环效应,飞机仍处于失速状态。
此时推杆器停止工作。
迎角小于5°以后,升力系数有个恢复过程,升力系数上升到升力线上方,表明双翼气流重新附着,改出了失速状态。
在推杆器停止工作后,升力系数恢复过程中,飞机迎角一直比俯仰角大,垂直过载最小达0.41,说明飞机在快速下沉。
由于俯仰角为负,飞机快速下沉,再加上非常接近地面,飞行员向后拉杆,所以迎角在推杆器停止工作后迅速增大。
* 空气动力性能分析(续)第六段 F点至G点(飞行数据记录器停止记录)由于纵向操纵的延迟,迎角再次增大到13°以上,升力系数又一次掉到正常升力线以下,并随后出现左坡度,表明飞机左翼又一次失速。
此后飞机左坡度再次达到40多度,飞机已很近地面,飞行员的处置已极为困难。
在左坡度达40多度时,曾有一短暂的恢复,但飞行员突然蹬左舵,造成飞机在已有左坡度的情况下进一步左滚,左坡度增至89°,飞机坠毁。
* 空气动力性能分析(续) 4、空气动力分析结论从以上飞行过程的空气动力学分析可以看出:飞机在起飞离地过程中出现异常气动力状态,在没有任何警告的情况下左机翼突然提前失速,致使飞机产生非指令性快速滚转。
中国第一起空难国际赔偿诉讼
中国第一起空难国际赔偿诉讼——包头空难案,在历经数月的私下调解后,仍未能达成一致。
今年3月23日,美国加州洛杉矶郡高级法院接到被告之一——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下称东航)提交的报告,坚称该案应移至中国境内审理。
加州洛杉矶郡高级法院由此决定,就东航提出的管辖权问题,在5月23日重新开庭审理。
包头空难是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发生在国内航线上的一起空难事故,遇难者中并无美国公民。
但为何空难赔偿诉讼会在美国进行,且演变为一场跨国集体诉讼?“长臂管辖”撬动跨国诉讼2004年11月21日上午8时20分,一架从包头直飞上海的东航小型客机MU5210航班起飞后不久,就坠入离机场不远的南海公园。
事故共造成55人遇难,其中包括机上47名乘客和六名机组人员,以及两名地面人员。
空难发生后一周,东航公布了赔偿方案——对每名遇难者全部赔偿额21.1万元人民币。
但是,这个赔偿标准引起绝大部分空难家属的不满。
不少家属对于事故调查和处理的不透明性,也怨声载道。
但限于中国的法律规定,遇难者家属求告无门(参见“包头空难国内赔偿记”)。
在国内赔偿引发争议的同时,包头空难引起了一些美国律师的注意。
空难发生后不久,美国得克萨斯州执业律师皮尔斯来到中国,同北京的律师郝俊波一起,前往包头寻找遇难者家属,并说服了他们授权律师在美国代为提起诉讼。
“对我们(中国律师)来讲,去美国诉讼也是一个新概念。
”原告中国代理律师、雷曼律师事务所(Lehman,Lee&Xu)律师郝俊波告诉《财经》记者,美国律师开始找到他希望合作的时候,他也有些不理解:一起典型的中国空难,怎么能够到美国去起诉呢?但后来他发现,跨国空难诉讼在美国其实十分普遍。
据《财经》记者了解,早在1974年,美国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就代理了土耳其航空公司在巴黎Orly机场起飞后不久发生的一起空难事故。
包头空难,则是美国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第一起中国的空难事故。
在包头空难中,航空公司、遇难者、事故地点以及航线等诸多因素,显然都与美国无关,按照中国的法律制度,这种官司应该在中国国内解决。
2004年11月21日8时20分从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起飞后坠毁
包头空难2004年11月21日8时20分,从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起飞后坠毁到机场附近的南海公园,机上47名乘客和6名机组人员全部遇难。
因为发生空难,包头机场一度关闭,14时北京飞往包头的航班取消,本报记者下午驱车赶往包头。
22时30分记者赶到包头机场。
从北京飞来的海南航空公司HU7125航班刚刚抵达,机场大厅内闪光灯亮成一片,几名从上海经北京转机的空难遇难者家属乘坐这个航班来到包头。
一到机场,家属们禁不住悲从中来,抱头痛哭。
机场门前停着五六辆警车,在接待人员的簇拥下,眼睛哭得红肿的遇难者家属匆匆上车。
记者了解到,其中一位40岁左右的女士,她的父母在空难中不幸双双遇难。
记者来到家属聚集的天使宾馆,大堂里数十人或站或坐,个个神情严峻,几乎所有女性都红肿着眼睛。
由于天使宾馆已经住满,部分家属被安排到其他宾馆住下。
在鹿苑宾馆,服务员告诉记者,这里43个标准间,一半以上都被预订,用来安排遇难者家属,附近的宾馆也是这种情况。
23点45分,记者赶到飞机坠毁的南海公园门口,李根师傅在公园附近做汽车修理生意,事件发生时,他正在店里。
他告诉记者:当时只听到巨大的爆炸声,他被吓了一大跳,冲到门外,别人告诉他是飞机爆炸了。
然后就看到湖面上燃起大火。
很快,公园门前的街道就戒严了。
记者走进现场,站在南海公园的一个小土坡上,看到10平方公里左右的湖面上,散落着一些飞机残骸,包括一个尾翼和大半个机身残片,在草丛中,弃置着三四个带血的担架,显然是用来抬遇难者遗体的。
公园一片漆黑,但湖面被四盏探照灯照亮,整个现场让人感到一阵阵战栗。
在靠近岸边的地方,停着七八艘游船,有一艘大龙船被砸得顶部坍塌,船体倾斜,值勤的民警介绍:龙船是被坠毁的飞机砸成这样的。
现场有数名武警保护,他们没有让记者靠得更近。
包头空难案八年未有结果的初步分析
再次, 民航总局至今没有公布关于包头空难的官方事故调查报告 " 事故
调查报告是关于事故原因 ! 事故损失以及事故责任承担比例最为权威 !全面 ! 准确的文件, 在之后的侵权责任诉讼中具有极高的证据 价值 " 现代民用航空器技术难度大, 造价高, 发生事故的 原因也十分复杂 "因此, 离开专业人员对事故作出准确
下, 境 内法 院依据 中国法律在认 定本案是
国 内涉 及 航空 赔 偿 与 涉外 产 品 责任 缺 陷 法律 和 规定 的滞 后 , 使得 国内法 院对受理本案心存顾虑
对 于遇 难者家 属在境 内法院 的前三次 赔偿起诉 (北 京二中院两次 !上 海
否构成产品缺陷 !要求通用公司与庞巴迪公司承担产品侵权责任上将存在困 难, 甚至难以作出认定 " 而如果按照美国法律进行认定, 显然缺乏准据法的适
该 条文 的实 际含义 是 , 只 要承 运
人具有主观上的过失, 导致了航空运输
中的 损失 , 且该 过 失与实际 损失 具有 因果关 系 , 那么承 运人 就不 得援 用责
巴迪公司和中国东航股份有限公司为被告, 先后向美国与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
本案是 中国公 民第一次就 空难索赔走出国门并达成世界上第一份对中国公
管辖 0原则和国际侵权 案件 中的 /侵权行为地法 0原则, 要求加州高等法院中止 审理, 将本案移送至侵权行为的发生地和案件的方便管辖地 ) 要求被加州法院接受 , 但法院保持对该诉讼的持续关注 " 至 此 , /成也萧何 , 败也萧何 0, 基于 美国法院管辖 的两条不同规则 , 本应 中国法 院 " 该
的立法却存在明显 的滞后与不足 , 使得法 院在 审理 时将 缺乏 法律 的依据 "就遇 难 者家属针 对的 美国和 加拿 大公司生产 产 品的质量 问题 , 以及 由此 引起的侵权责任 诉讼, 中美加三国之间并无相关国际条约
包头空难调查报告
包头空难调查报告篇一:关于20XX年空难的社会调查报告关于20XX年空难的社会调查报告调查时间:20XX至20XX学年寒假;调查地点:全国人口较为密集的若干城市、网络;调查对象:20至60岁之间的群众、网民;调查方法:街头问卷调查,论坛、贴吧等;调查人:14建筑周睿、王政权、赵敏、鹿瑶14城规卿晓钰;调查分工:一人收集汇总资料并得出报告,其余三人负责资料的获取。
20XX年,堪称航空史上最黑暗的一年。
截至20XX年12月28日,空难共导致510人遇难,401人失踪。
下面列出的是20XX年最主要的几起空难事故: 3月8日,马来西亚航空MH370失联,机上共有239人,含154名中国籍公民;7月17日,马来西亚航空MH17被击落,298人遇难; 7月23日,台湾复兴航空GE222迫降,48人遇难;7月24日,阿尔及利亚航空AH5017坠毁,116人遇难;8月10日,伊朗一客机坠毁,48人遇难;12月28日,亚航QZ8501失联,机上162人下落不明。
对此,我们小组在以了解国内民众对于空难的看法,纠正人们对空难的歪解与畏惧为目的前提下,开展了一系列的社会调查活动。
20XX年,占据新闻头条的大多数是各种空难事件,在经过一系列的资料收集与汇总之后,我们将网民对这过去的一年里所发生的空难的看法与态度进行了一次归纳,主要几种看法如下:一、20XX年空难之所以发生较往年增多,主要是因为这一年里全球环境因素,不稳定的环境导致了许多极端恶劣天气的产生,从而威胁到了全球所有的航空线,是主要原因;二、空难的发生并不一定完全由天气因素导致,其中很大一部分由人为引起,从社会各界的呼声来看,有几起空难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但因为某些工作调度的疏忽而导致了空难的发生;三、动荡的国际局势与空难的发生有一定的联系;四、空难的发生频率与常年并无太大差距,因新闻媒体等的报道而让人误以为20XX年为空难年。
五、部分人认为飞行员过于依赖现在的自动化技术,从而使得在遇到紧急的情况时飞行员不能很好的排除危机,造成了空难的频发。
从包头空难案看涉外航空损害赔偿的法律规避问题
从包头空难案看涉外航空损害赔偿的法律规避问题作者:王岩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19期摘要我国的首例中国原告在美国起诉的国内空难案—包头空难案,系一种广义上的法律规避行为,这种法律规避行为损害了一国的司法主权。
大多数国家采取“长臂管辖”原则,转化案件性质,利用各国及国际条约规定的不一致性来挑选法院,为解决这一问题,应适当借鉴不方便法院原则、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并促进国内立法与国际社会的接轨。
关键词法律规避“长臂管辖“原则不方便法院原则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7-065-022004年11月21日上午,一架从包头直飞上海的东航小型客机起飞后不久,就坠入离机场不远的南海公园,事故共造成55人遇难。
灾难发生后,东航根据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民用航空运输旅客伤亡赔偿最高限额为7万元人民币,再加上其他各项赔偿,提出向每位遇难乘客赔偿21.1万元人民币。
不愿接受这一赔偿结果的遇难者家属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状告中国民航总局,然而法院经过两审的审理,最终裁定不予受理。
司法诉讼受挫后,部分遇难者家属联名写信给全国人大法工委,最终促成了《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对每名旅客赔偿责任的限额提高到40万元人民币。
但是,法不溯及既往,包头空难遇难者不能适用此标准。
由于国内赔偿进展甚微,大部分遇难者家属选择了到美国进行诉讼。
2005年10月,25名中国包头空难遇难者家属和1名印度尼西亚遇难者家属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院起诉承运人中国东航、飞机制造商加拿大庞巴迪航天公司和飞机发动机制造商美国通用电气公司,要求给予赔偿,至此,该案由国内航空侵权案演化为涉外产品责任案。
无独有偶,2006年7月9日,俄罗斯西伯利亚航空公司一架A310客机在伊尔库茨克机场降落时冲出跑道并撞上机场建筑物起火,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事件有何影响如何评价事件
911事件有何影响如何评价911事件911事件全过程911事件是发生在美国最为严重的一次恐怖袭击事件,当事发后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911事件全过程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事件的整个经过非常的惊心动魄,亲身经历了这次事件的人们,在它过去的很多年里都会心有余悸。
911事件全过程应该从恐怖分子劫机开始。
恐怖分子一共劫持了4架客机,所有的劫机者一共有19人,而且有7人原本就是飞行员。
劫机者劫持的第一架飞机是美国航空公司11号航班。
劫机者劫持飞机后很快控制了头等舱,但是机组人员还是将信息透漏给了塔台,之后信息中断。
随后飞机就撞向了世界贸易中心一号楼的北方,导致机上人员及楼层内人员死亡。
被劫持的第二架飞机是联合航空175号航班,也就是在第一架飞机撞向世界贸易大楼的十三分钟时,175号航班撞向了世贸大厦南楼,同样导致机上人员全部死亡,撞击楼层的未知人员死亡。
第三架飞机是撞向五角大楼的美国航空77号航班,虽然这架飞机劫持后,美航总裁得知已经被劫持,但是飞机已经被劫持者控制,最终该飞机坠毁在五角大楼,导致大量的军官死亡。
第四架飞机是联合航空93号,虽然被劫持了,但是机上人员奋起反击,最终飞机坠毁在平地上,没有对地面造成损害,然而,机上人员全部死亡。
世贸大楼在被撞击后不久就坍塌了,导致更多的人死亡,并且由于震感强烈,使得其它建筑物也有不同程度的损毁。
911事件全过程时间不是很长,但是给美国乃至世界经济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911事件原因911事件是美国最为严重的一次恐怖袭击事件。
此次事件发生后,许多人们对911事件原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有许多人认为这次袭击事件是一件阴谋。
在此次事件发生后人们对911事件原因做了详细的分析。
根据世界贸易大厦的倒塌来看,有人认为大楼的倒塌并不是由飞机直接冲撞导致的,而是由于飞机撞击楼体后,飞机内满载的航空煤油倾泻进入大楼里引起的大火所释放的巨大热量,软化了钢筋骨架,最终导致世贸大厦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坍塌。
包头空难管辖权转移分析
包头空难管辖权转移分析作者简介:刘晨曦(1988-),女,北京人,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私法专业博士在读生,研究方向:国际私法方向。
以包头空难两次跨越国境的管辖权转移与一次美国境内的移送管辖为切入点,分析包头空难在美诉讼中涉及的长臂管辖原则,不方便法院原则理论与实践,旨在为我国的司法实践提供借鉴。
标签:移送管辖;长臂管辖;不方便法院2004年11月21日,东方航空公司一架从内蒙古包头飞往上海的民航客机在起飞后不久便发生坠落,机上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及1名地面工作人员和l名游客均在这起飞机爆炸起火中丧生。
这起从天而降的悲剧彻底改变了罹难者家属的生活,受害人家属自此踏上漫漫诉讼路,案件从中国到美国,再回到中国,可谓一波三折,风云诡谲。
多年来,案件从未离开过人们的视线,分毫进展都牵动着遇难者家属和公众的心。
2012年10月9日,包头空难发生八年后在北京二中院开庭审理,再次掀起波澜。
纵观包头空难审理过程,地点移易迁变,地跨中美两国,索赔情况枝节横生,风波平地,是中国民航发展史上第一起就空难索赔跨越国境走出国门的案件。
那么这起案件在国门之外的美国审理情况是什么,又是如何回到中国的。
笔者将在这篇文章里进行分析。
1管辖权的境外转移1.1国内诉讼无门东方航空公司在事故发生后,曾根据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国务院132号令),提出向每位遇难乘客在国务院132号令规定的7万人民币基础上,不包括航空意外保险,赔偿21.1万元人民币。
根据2004年的经济发展水平,这样的赔偿标准未免过低,显然低额的赔偿无法弥补受害人家属巨大的精神与经济双重损失。
事故罹难者家属代理律师赵霄洛于2005年2月以中国民航总局行政不作为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民航总局制定有关承运人的赔偿限额。
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同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也驳回了诉讼请求。
包头空难:凸现民航安全积弊
包头空难:凸现民航安全积弊
[事故经过] 2004年11月21日8时20分,从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东方航空公司所属的CRJ200型客机刚起飞后坠入距机场不远的南海公园,撞在了南海公园大门售票厅上,机上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全部遇难,2名地面人员也不幸遇难。
[事故原因] 2004年11月24日,记录飞机飞行状况的两个黑匣子??驾驶舱语音记录器和飞行数据记录器找到,黑匣子所记录的信息已经破译完毕。
但有关人士表示,事故原因还不能公布。
[点评] 2004年11月9日,中国民航总局对外宣称中国民航成功实现安全飞行500万小时。
但12天之后,这个神话随着55条生命悲剧性的“谢幕”而终结。
人们是否还记得,就在包头空难前10天,昆明机场发生两流浪少年钻入民航客机起落架舱随机起飞一人死亡的事件。
2004年11月11日,国航从北京飞往大连的CA953航班,在大连上空,起落架上有一个零件掉落,砸中地面一学校建筑物,所幸飞机安全着陆,没有人员伤亡;就在令人痛心的包头空难发生一天后,上海航空公司FM9198次航班一架与包头空难同机型飞机,又发生了起落架不能正常收回的飞行故障。
11月23日又有一架国航西南公司波音737飞机在芒市降落时冲出跑道道外100米,所幸机上乘客安全无恙;随后,东航一架从上海飞往三亚的航班因液压故障中途备降广州白云机场。
接踵而至的航空安全事件,引发人们对民航管理疏漏和飞行安全问题的诸多责问和关切。
以人为本、安全至。
包头空难追责情况汇报
包头空难追责情况汇报包头空难是一起严重的航空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针对此次空难事件,我们对追责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汇报。
首先,我们对包头空难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
经过调查发现,包头空难是由飞行员操作失误和飞机技术故障共同导致的。
飞行员在执行起飞程序时出现了操作失误,导致飞机无法顺利起飞。
同时,飞机本身存在技术故障,加剧了事故的严重程度。
我们对这些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总结,为今后避免类似事故提供了重要的经验教训。
其次,我们对包头空难中涉及的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追责。
根据调查结果,我们发现飞行员的操作失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因此,我们对涉事飞行员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并暂停其飞行资格。
同时,对飞行员所在的航空公司也进行了严厉的处罚,要求其加强飞行员培训和飞行安全管理,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最后,我们对包头空难的救援和善后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评估。
在事故发生后,我们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组织了大规模的救援行动,全力救援伤员和处理事故现场。
同时,我们也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善后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做好舆情引导和社会稳定工作。
通过这次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工作,我们不仅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也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总的来说,包头空难是一起严重的航空事故,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伤痛和损失。
我们对此次事故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汇报,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对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追责,对救援和善后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评估。
我们将从这次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飞行安全管理,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改进救援和善后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包头空难事故调查报告
包头空难事故调查报告2004 年 11 月 21 日,东方航空公司的一架航班在包头市发生了空难,这是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
以下是对这起空难事故的详细调查报告。
事故航班为 MU5210 航班,机型是加拿大庞巴迪公司生产的 CRJ 200 型客机。
当天,该航班从包头飞往上海。
早上 8 时 21 分,飞机从包头机场起飞。
然而,仅仅一分钟后,飞机就坠入了机场附近的南海公园。
这一突如其来的灾难,给众多家庭带来了无尽的悲痛和损失。
经过深入的调查和分析,事故原因逐渐浮出水面。
首先,飞机在起飞过程中遭遇了严重的机械故障。
经过对残骸的仔细检查和技术分析,发现飞机的发动机存在故障,这可能导致了动力输出的不稳定。
其次,天气状况也对此次事故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当天的气象条件较为复杂,低云、低能见度等因素增加了飞行的难度和风险。
再者,机组人员在应对突发情况时的操作和决策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在面临机械故障和复杂气象条件的双重挑战时,机组人员未能采取最为有效的措施来避免事故的发生。
事故发生后,救援工作迅速展开。
当地政府、消防、医疗等部门迅速响应,全力投入到救援行动中。
然而,由于飞机坠地时的巨大冲击力和随后引发的大火,大部分乘客和机组人员不幸遇难。
在这起空难中,共有 55 人遇难,其中包括 47 名乘客、6 名机组人员和 2 名地面人员。
遇难者的家属陷入了极度的悲痛之中,整个社会也为之震惊和哀伤。
对于这起空难,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一方面,对遇难者家属进行了安抚和赔偿,尽力减轻他们的痛苦和损失。
另一方面,对航空公司和机场的安全管理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和整改,加强了对飞机的维护和检查,提高了机组人员的培训和应急处置能力,以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同时,这起空难也给整个航空业敲响了警钟。
促使各航空公司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安全技术研发和设备更新的投入,确保每一次飞行的安全。
包头空难是一次惨痛的教训,它让我们深刻认识到航空安全的极端重要性。
包头空难美国诉讼-航空法案例
包头空难美国诉讼
• 被告:9月16日提出将此案移交到美国联邦 地区法院〔UnitedStatesDistrictCourt〕审 理。
• 原告中方律师解释: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更 倾向于大公司,对被告有利;洛杉矶郡高 级法院那么传统上同情遇难者,对原告有 利。
• 美国联邦地区法院:11月驳回被告的请求, 该案继续在洛杉矶郡高级法院审理。
• 原告:以“幸存及非法死亡之诉〞起诉 ;
•
由于被告选择在加州经营和开展业务,
并与该州保持着有方案的和持续的商业接
触与联系,故该法院具有适当的管辖权。
•
• 被告:MU5210航班起飞地与到达地都与美 国没有任何关系,事故飞机的发动机和飞 机本身,都不在美国境内经营和维护,遇 难乘客中也没有美国公民。该赔偿纠纷应 由中国法院管辖。
• 请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重新提请这些诉讼〞。
• 理由:
• 该航班并非来自美国,且没有预定飞往美国,也与美 国无任何联系,而是受中国法律、法规和民航总局规 章的管辖。
• 该飞机由原云南航空公司于2002年从加拿大庞巴迪 宇航公司购置获得。事故发生当日,事故飞机为东航 云南公司所有和控制;无论事故飞机的发动机还是该 飞机本身,都不在美国境内经营或维护。
包头空难美国诉讼
• 事故调查组认为:飞机在包头机场过夜时 存在着结霜的天气条件,机翼污染物最大 可能就是霜,而飞机起飞前,并没有进行 除霜处理。
包头空难美国诉讼
• 2005年3月4日,包头空难罹难者家属曾委托律师 起诉国家民航总局行政不作为,起诉当天同样被 退回诉讼材料。
• 当年4月28日,法院裁定,该起诉不属于行政诉 讼的受案范围,不予受理。
• 空难发生后不久,美国得克萨斯州执业律 师皮尔斯来到中国,同北京的律师郝俊波 一起,前往包头寻找遇难者家属,并说服 了他们授权律师在美国代为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