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各阶段)办事指南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规划设计条件)办事指南发布时间:2007-08-20 点击数:19095

办理机构:北京市民防局

办理地址、电话:

北京市民防局接待窗口宣武区槐柏树街北里8号北楼一层接待大厅

83116137、83116177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办理时限:承诺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 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申请表》;

2. 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可选);

3. 设计单位提供的单体建设项目各层建筑面积指标明细表(可选);

4. 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复印件)(可选);

5. 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复印件)(可选);

6.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复印件);

7. 拟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设防方案及总平面图(一式四份)(可选);

8. 单体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图(一套)(可选);

9.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修改通知书》(复印件)(可选)。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审核

标准:

1. 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 建设项目各项指标数据与规划部门同意的设计方案相一致;

3.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面积指标符合《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

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文件精神;

4. 拟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设防方案符合《北京市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

划》、《关于执行〈新建居住区和旧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规划编制办

法〉(试行)的通知》([88]京防办字第74号)、《关于人防工程规划建设

的若干意见》([92]京防办字第72号)文件精神及本市相关政策要求,且人

民防空工程平时用途与战时用途相适应,并兼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需要;

5. 防空警报设施的设置符合《北京市人民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与设施建设管理

规定》(京防办发[1999]62号)、《关于下发结建工程修建防空警报网点

有关要求的通知》(京防办发[1999]63号)文件精神。

时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复审

标准:同审核标准。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告知

工作标准:

1.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2. 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 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年第78

号);

2. 《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2年

第50号)。

表格下载

与事项相关的表格下载:

1 .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申请表》

2.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

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办事指南发布时间:2007-08-20 点击数:17937

办理机构:北京市民防局

办理地址、电话:

北京市民防局接待窗口宣武区槐柏树街北里8号北楼一层接待大厅

83116137、83116177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办理时限:承诺8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 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2.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复印件);

3. 拟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一套);

4. 《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修改通知书》(复印件)(可选)。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审核

标准:

1. 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 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应符合《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

书》中各项内容的要求;

3. 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内容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及

国家和本市相关人民防空工程专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4. 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应贯彻平战结合的设计原则,符合《北京市防空地

下室平战结合若干措施》([92]京防办字第71号)文件精神,并兼顾地下空

间开发利用的使用要求。

时限:6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复审

标准:同审核标准。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告知

工作标准:

1.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2. 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 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年第78

号);

2. 《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2

年第50号)。

表格下载

与事项相关的表格下载:

《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施工图备案)办事指南发布时间:2007-08-20 点击数:15567

办理机构:北京市民防局

办理地址、电话:

北京市民防局接待窗口宣武区槐柏树街北里8号北楼一层接待大厅

83116137、83116177

办理时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