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的最新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探究
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探究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增长,政府对各行业和企业的补助政策也在不断出台和调整。
对于企业来说,政府补助既是一种经济支持,同时也是一种对企业的激励,能够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企业要如何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和涉税处理,成为了企业管理者和会计人员面临的重要课题。
政府补助的种类繁多,涉及的范围广泛,包括了直接补助、购买商品和服务、提供资产等多种形式。
在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给企业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和变化。
下面将从会计核算和涉税处理两个方面来探讨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相关问题。
一、会计核算1. 收入确认政府补助属于企业收入的一部分,根据新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在确认收入时,把政府补助纳入其中。
但是政府补助并不都是无条件的,有些补助会带有一定的限制性,企业在核算时需要进行细致的区分。
对于无条件的政府补助,企业可以直接确认收入;而对于限制性的政府补助,则需要在相关成本发生时,同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企业在会计核算时需要注意对政府补助的准确确认,以避免漏报或多报的情况发生。
2. 会计处理在会计核算中,政府补助的处理涉及到资产和负债两方面。
对于无条件的政府补助,企业应当将其纳入收入,形成未分配利润或留存收益。
对于限制性的政府补助,则需要在相关成本发生时同时确认收入和相应的成本,形成相关的资产和负债。
企业需要根据具体的补助条件和用途,对政府补助进行明确的会计处理,形成正确的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
3. 指导意见针对新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核算的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也相继发布了指导意见和解读。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可以参照这些指导意见,准确理解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也可以在实际操作中,适当增加内部控制和审计程序,确保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符合准则和标准要求。
二、涉税处理1. 税务类型政府补助在涉税处理方面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两个方面。
[最新知识]财政补贴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财政补贴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财政补贴的会计分录怎么写,会计们日常工作中一定会遇到会计分录的各种问题,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热门内容,一起来看下。
财政补贴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1、新会计准则下,接受政府的补助,如果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应当在实际收到时,计入“递延收益”,根据会计的配比原则,企业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计入当期收益,应根据资产的使用期分期摊销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300万
贷:递延收益 300万
在使用期内分期摊销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2、如果接受政府的补助是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补助时也是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同上。
3、接受政府的补助如果是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如收到企业先征后返的增值税,即“税收返还”,在实际收到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300万
贷:营业外收入 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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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核算问题分析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核算问题分析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国家经济的不断壮大,新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问题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规定,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产生着重要影响。
政府补助既有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又可能对其财务报表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如何正确处理和核算政府补助成为了企业会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新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的核算要求、政府补助的分类、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等方面展开分析。
一、新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的核算要求在新会计准则下,关于政府补助的核算主要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要求政府补助应当以能够收到补助的实际金额为依据进行确认,并将其列示为收入项目;其次要求企业在确认和核算政府补助时应当依据实际情况,按照所获得的补助资金的性质和条件进行处理和核算;最后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应当准确地披露政府补助的性质、金额以及对企业的影响情况。
二、政府补助的分类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政府补助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与收益无关的政府补助,另一类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无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政府向企业提供的与其实体业务活动无关的资金或者资源,例如对企业的生产设备进行改造升级、新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支持;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政府向企业提供的与其实体业务活动相关的资金或者资源,例如对企业的销售费用、研发成本等方面的支持。
在实际核算过程中,企业需要根据政府补助的不同性质和条件进行正确的处理和核算。
对于与收益无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应当将其直接确认为其他收入项目,并且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披露;而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需要根据具体的用途和要求进行核算,将其在相关成本或费用项目中进行冲减,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披露。
三、政府补助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政府补助在企业财务报表中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两个方面。
首先在利润表中,政府补助对企业的净利润和营业成本等项目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如果补助是与企业的特定费用或成本相关的,那么在利润表中会对相应的成本或费用项目进行冲减,从而降低了企业的净利润;而如果补助是与企业的特定收入或经营活动相关的,那么在利润表中会直接确认为其他收入项目,从而增加了企业的净利润。
关于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四)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关于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四)关于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四)五、政府补助的所得税处理鉴于实务中遇到的几种政府补助的情况及税法的相关政策,需要做一下梳理分析。
一点思路:见到该类情况处理账务时,可分三步走,先分析政府补助的确认、再分析相关费用支出的核算,最后研究所得税的处理,会计准则和税法要求不要互相混淆。
(一)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的形式主要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
企业不论通过何种形式取得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准则规定,在会计处理上应当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根据以上准则分析,我们就先把“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排除在外,那么“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一般包括什么情况呢?本人认为:除了国家作为股东出资外,就是按照文件规定明确要求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根据“指南”相关解释: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
也就是说,有时候国家不一定是所有者身份,或者解释为放弃了所有者身份。
该拨款文件除了企业收到的具体文件,有时候还要搜集国家部委颁布的一些法规,以确认是否计入“资本公积”。
如果有明确规定的,视同资本性投入,财务上参照“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4]185号)“第十八条企业收到的无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计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共享。
收到的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冲减财务费用。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371号)“第二十条企业收到财政奖励资金后,在财务上作资本公积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暂行期限到2010年12月31日。
”《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项目投资补助金计入企业资本公积金,贴息资金冲减企业财务费用。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核算问题分析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核算问题分析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各种产业的不断壮大,政府补助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过去的会计准则下,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和披露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因此在新会计准则颁布后,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问题也引起了企业和会计从业人员的重视。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在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核算的问题。
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政府补助的性质。
政府补助是指政府为了支持特定的行业、企业或项目而提供的资金、资产或其他形式的利益。
政府补助分为与经济利益交换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不与经济利益交换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情况。
在会计准则中,要求对政府补助的性质和条件进行充分的披露,以便用户了解企业获得政府补助的背后原因和目的。
在新会计准则下,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确认政府补助收入,并在财务报表中按其性质进行合适的分类,同时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合适的位置进行披露。
这一规定对企业在会计核算政府补助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助于企业更加规范和准确地处理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在进行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企业在确定政府补助的性质和条件、确认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以及如何进行合适的会计处理等方面仍然面临着一定的困难。
一方面,政府补助的性质和条件可能比较复杂,企业需要对政府补助的相关文件进行认真的分析和解读,以确定政府补助的性质和条件。
由于政府补助的形式多种多样,企业需要根据政府补助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并进行合适的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确认政府补助收入,并在财务报表中按其性质进行合适的分类。
这也对企业提出了一定的要求,需要企业对政府补助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核实,并对收入进行合适的分类。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确保对政府补助的收入进行全面的核实和记录,并按照准则的要求进行合适的分类和披露。
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探究
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探究在新的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成为了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
政府补助是指政府为了促进企业发展、改善国民经济状况而提供的资金或非货币资产。
在会计核算和涉税处理方面,新准则对政府补助的认定、计量和披露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对企业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新准则,政府补助应当被合理地认定和决定其计量方式。
政府补助的认定应当基于实际收到的补助,并且需要证明政府补助的获得是有充分依据的。
对于计量方式,一般来说,政府补助应当以预期资金实际收到的金额为基础,将其按照实际发生的财务支出或特定资产的成本进行冲减,形成相关的会计凭证。
新准则对政府补助的认定和计量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企业在处理政府补助时需要更加谨慎和审慎。
新准则对政府补助的披露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
根据新准则,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明确披露从政府获得的各类补助,并且应当注明补助的性质、数额以及用途。
这样可以让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更加清晰地了解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的情况,提高了财务报表的透明度,确保了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新准则对政府补助的涉税处理也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
根据新准则,政府补助大部分情况下被视为收入,但是具体的税务处理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分析。
如果政府补助与特定资产的成本直接相关,那么政府补助应当被纳入该资产的成本,而不应当被视为收入。
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政府补助对企业的税务影响,确保了企业在涉税处理方面的合规性。
需要注意的是,在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对企业来说可能会存在一些挑战和困难。
新准则对政府补助的认定和计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以确保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符合新准则的要求。
在政府补助的披露方面,企业需要加强财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真实性,可能需要对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一定的调整和改进。
在政府补助的涉税处理方面,企业需要加强税务管理和合规运营,确保政府补助对企业的税务影响得到合理控制。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有哪些办法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有哪些办法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法:收益法与资本法。
所谓收益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当期收益或递延收益;所谓资本法是将政府补助计⼊所有者权益。
收益法⼜有两种具体⽅法:总额法与净额法。
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余额或者费⽤的扣减。
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余额或者所补偿费⽤的扣减。
政府补助准则要求采⽤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以便更真实、完整地反映政府补助的相关信息。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或损失发⽣的期间计⼊当期损益,即:①⽤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的期间计⼊当期营业外收⼊;②⽤于补偿企业已发⽣费⽤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当期营业外收⼊。
(2)企业在⽇常活动中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应收⾦额计量,借记“其他应收款”科⽬,贷记“营业外收⼊”(或“递延收益”)科⽬。
(3)不确定的或者在⾮⽇常活动中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额计量,借记“银⾏存款”等科⽬,贷记“营业外收⼊”(或“递延收益”)科⽬。
涉及按期分摊递延收益的,借记“递延收益”科⽬,贷记“营业外收⼊”科⽬。
企业取得针对综合性项⽬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当期损益,或者在项⽬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逐渐计⼊以后各期的收益。
也就是说,这类补助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相关资产可供使⽤时起,在该项资产使⽤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当期营业外收⼊。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为货币性资产形式,企业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额,借记“银⾏存款”等科⽬,贷记“递延收益”科⽬。
【税会实务】我国企业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税会实务】我国企业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政府补助一般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但由于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 政府对高新科技等企业常有资金支持, 一部分政府补助更多地体现了国家投资的性质, 故其会计处理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还存在着差异。
本文在对我国政府补助的性质、用途等进行分类的基础上, 对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汇总、梳理, 以期为会计实务界进行有关会计处理提供参考和方便。
一、我国政府补助的种类及特点(一)按政府补助的目的分类1、政策性补助。
这种补助往往是因为国家要达到某种社会效益, 在要求企业做出某种承诺或牺牲时给予企业的特定补偿, 它与企业的经营业务相关;比如, 政府为了调控粮食、公交、水电等一些与国计民生紧密相关企业的产品价格, 对这些企业实行政策性补助, 以弥补它们在产品价格上受到的损失。
这些企业的生产成本受市场影响, 产品价格调控与产品成本市场化使得企业的收入与成本不能同处在市场的层面上进行配比, 盈利水平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压, 甚至有的企业出现亏损。
另外, 利用三废加工产品的企业或进行三废治理的企业, 为了承担环保社会责任, 必然需要发生更多的成本费用, 但是其产品售价不会因此而有所提高, 所以同样影响到企业的盈利水平。
对于这类企业, 政府只能以补助的方式, 弥补其正常经营因政策影响遭受的损失。
2、财政扶持性补助。
这类补助是政府从某一方面或借助某—事项向企业提供财务支持, 以促进企业的发展, 而不是作为企业受到非常损失或承担特定费用的一种补偿与奖励, 例如科技专项拨款、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政府返还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等, 以及国家对特定企业或特定行业在一定时期所给予的税收优惠等。
3、捐赠性补助。
这类补助往往存在于微利和亏损企业, 多为非政策性的, 其主要目的是使企业扭亏为盈或使企业的盈利状况发生重大改变。
比如, 当上市公司因种种原因遭受特别处理或即将退市时, 地方政府为了保住其在资本市场的一席之地, 以期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往往会向上市公司伸出援助之手, 借种种名义给予其财政补贴或各种税收优惠。
取得政府补助后会计及税务如何处理
取得政府补助后会计及税务如何处理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中,政府补助成为了许多企业和非盈利组织获取经济支持和发展的重要渠道。
然而,一旦取得政府补助,会计和税务处理将成为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介绍在取得政府补助后,会计和税务在不同情境下的处理方法。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政府向企业或非盈利组织提供的以非货币性资源作为补偿的资金或其他资产,为了满足特定目标而提供的。
它可以以各种形式存在,如补贴、奖励、撤销贷款、税收减免等。
在会计处理方面,取得政府补助后需要明确其账务处理方式。
根据会计准则,政府补助一般需要分为两个阶段进行核算,即确认和确认收入。
首先,在补助款项获得之前,应当将其确认为预计政府补助。
这意味着企业或非盈利组织需要评估是否符合获得补助的条件,以及预计补助的金额。
如果符合条件且金额可靠估计,则应将其列入财务报表中,并且需要在相关会计科目中反映预计补助的金额。
随后,在补助款项获得后,应将预计补助确认为实际的政府补助。
这意味着补助金额已经确切确定,企业或非盈利组织可以确认收入并将其列入相应的会计科目中。
此时,补助收入应当与业务收入分开呈现,并根据其性质进行合适的分类。
在税务处理方面,取得政府补助后也需要遵循相应的税务规定。
具体处理方式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但以下几个方面通常需要特别关注:首先,要对政府补助进行正确的税务分类。
政府补助收入通常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结合其性质进行合适的分类。
有些补助收入可能被视为免税或减免税的,而其他则可能需要纳税。
其次,在报税时,需要准确填写补助收入的相关信息,并确保遵守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
特别是在国家税务机关要求进行特定披露或申报时,应严格遵守。
此外,还应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补助收入可能会影响企业或非盈利组织的税务状况,可能导致税负的变动。
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专门咨询税务专家,了解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纳税义务。
最后,需要保留与政府补助相关的税务文件和记录。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哪些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法有哪些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法
关于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有资本法与收益法两种。
1、资本法。
它是将政府补贴直接贷记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增加企业的资本公积。
2、收益法。
它是指将政府补助直接计⼊利润表中补助收⼊,增加企业收⼊。
(⼆)账务处理
1、《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当期损益。
但是,按照名义⾦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当期损益”
2、《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条规定,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的期间,计⼊当期损益。
(2)⽤于补偿企业已发⽣的相关费⽤或损失的,直接计⼊当期损益。
3、需要注意的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收⼊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余额,超出部分计⼊当期损益。
(2)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当期损益。
对于企业已经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且⼜没有计⼊相
关“递延收益”账户的,计⼊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净额法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净额法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净额法是一种会计处理方案,目的是将政府补助中的净部分整理为可做为财务报表之一的独立核算体系。
该法的实施要遵守一定的会计原则,利用合理方式盯住政府补助的净利润收入,由于政府补助在影响企业资产运行和经营上所起到的作用,所以在完成会计计算时,政府补助净额法也被重视,对政府补助净额法的使用,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政府补助收入。
政府补助在企业财务报表中作为营业外收入,总收入抵减相应的等值净收入,再加上政府补助后的净收入,统计总净收入。
二、政府补助支出。
支出的政府补助应先计入总支出成本,分别统计对应的主营业务成本及不可靠成本,减除政府补助后的总成本。
三、政府补助净额的确认和计算。
补助的净利润是政府补助净额的处理,由减除成本中的补助支出部分再减去补助收入部分得到。
四、政府补助净额的处理。
政府补助净额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全部列支后对净利润产生影响,由总利润减去未列支净利润,并将未列支净利润及相应的备查账等续作报告。
本文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实施政府补助净额法的会计处理应结合有关法规和市场规则,遵循会计原则,合理计算数据,处理政府补助的净利润收入,以达到对政府补助的有效监控和管理。
收到补助补贴款的会计账务处理
当收到国家补助时: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当收到补助以后: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在以后的享受期内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处收入
借:固定资产
贷:递延收益
在固定资产折旧期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无公允的
借:固定资产(以一元的名义价入账)
贷:营业外收入
什么是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
本科目是负债类科目,应当按照政府补助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政
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营业外收入是什么?
营业外收入是除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之外的其他利得,换句话就是不在企业营业执照规定范围内的,与企业正常业务无直接关系的收入。
是贷方科目,在利润表中体现,但并不影响企业营业利润。
实际业务中,比较常见的有:债务重组利得、盘盈利得、政府补助、捐赠利得等。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政府补助的会计账务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账务处理一、政府补助的定义1. 定义: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2. 特征:1 政府补助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2 政府补助是无偿的。
二、政府补助的处理方式1.总额法:把政府补助当作收益来处理的方法。
2.净额法:把政府补助视作补偿,来冲抵对应的成本费用或对应的固定资产或营业外支出。
提醒:净额法是新准则提出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选择会计处理方法时,既可以选择总额法,也可以选择净额法,但一个公司不能同时使用两种方法处理,一但选择也不能随意变更。
3.政府补助的两种形式1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外的;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取得的用于购建或者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三、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1. 总额法总额法下,对科研、固定资产的补助计入“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的摊销与对应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一致,摊销方法采用直线法。
摊销进入“其他收益”科目。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举个栗子→某企业是一家化工企业,为推动科技创新,增强环境保护。
某企业所在地政府于2021年8月向企业拨付了3000万元资金,用于补偿企业新购入的污水处理设备,新污水处理设备成本5000万已经投入使用,预计可使用年限20年,无残值(不考虑增值税和残值的影响)。
账务处理:①购入设备借:固定资产5000贷:银行存款5000②收到政府补助借:银行存款3000贷:递延收益3000每月折旧额=5000/20/12=20.83每月其他收益确认额=3000/20/12=12.5③固定资产折旧和结转递延收益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20.83贷:累计折旧20.83借:递延收益12.5贷:其他收益12.5④一年后2022.8该固定资产报废借:固定资产清理4750累计折旧250贷:固定资产5000借:递延收益2850(摊销一年后的余额)贷:固定资产清理2850借:营业外支出1900(4750-2850)贷:固定资产清理1900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①收到补贴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稳岗补贴②每月确认收益借:递延收益-稳岗补贴贷:其他收益-稳岗补贴③因遭受自然灾害收到的政府补助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2. 净额法净额法下,对科研、固定资产的补助可以先计入“递延收益”,与固定资产相关的补助,等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时直接冲减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科研费用的摊销待资金使用时,直接计入相关“研发费用”。
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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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 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一、政府补助的确认基础: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予以确 认:一是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是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 助。 从满足政府补助的所附条件上来看,企业是很容易判别的。如果政府 对提供补助的承诺已经通过法律、法规或其他形式加以明确,企业可以 结合自身的条件,加以判断,如果企业实质上符合获得补助的各项条 件,此时应认为取得了收取政府补助的权利;如果企业获取政府补助的 条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应视作尚未取得收取政府补助的权利; 从企业是否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来看,个别情况下尽管企业已达到政府 补助的条件,取得收取补助的权利,但预计由于如政府资金受限或其他 原因,企业实际上已不可能取得政府补助,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视为尚 未取得收到补助的权利,不能确认为当期的收益。只有满足有关政府规 定的条件,且有足够的证据和把握能够收到或已经收到了政府补助,才 能在会计处理上确认为政府补助收入。 二、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主要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 助。对于这类补助,收到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 相关资产的使用递延到以后受益期间,分别计入以后受益期间的收益。
贷:银行存款 1 000 000 形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固定资产时,结余需上交时,按上交的金额: 借:递延收益 2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0 000 形成固定资产时,结余无需上交,按结余金额, 借:递延收益 2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200 000 按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100 000
收到补贴款的会计账务处理
际上是新能源汽车销售对价的组成部分。因此,新能源汽车厂商从政府取得的补贴,应当按照14号收入准则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案例政府为鼓励企业使用环保设备,对购置环保设备的企业予以补助。20*2年乙公司以自有资金200万元 和政府补助100万元购入一台价值300万元的环保设备售价片安5年折旧,该政府补助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假设 企业采用全额法,会计处理如下(不考虑增值税):
4、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理解:增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所以不 属于政府补助。
5、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补助,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适用收入准则。以新能源汽 车为例,按每辆新能源轿车售价13万元,其中补贴8万元,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 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中央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再拨付给生产企业。 对新能源汽车厂商而言,如果没有政府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企业不会能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政府补贴实
借:递延收益100
贷:固定资产100
.该环保设备账面价值为200万元,每年折旧为:
200/5=40(万元,
4.20*2年~20*6年:
借:管理费用40
贷:累计折旧40
20*2年一次性调增收入100万元,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增加I。o万元,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为300万元,可税前扣除 折旧额为60万元(300/5),调增折旧额20万元(60-40),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100-20);20*3年~20*6然 后每年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兀。
2、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成本费用损失的,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损失时再分摊计入其他收益( 总额法),或者冲减相关成本(净额法)
企业会计准则下收到财政补助会计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下收到财政补助会计分录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收到财政补助的会计分录主要取决于补助的性质和用途。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会计分录:
1. 如果财政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那么在实际收到补助资金时,可以直接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例如: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2. 如果财政补助用于补偿未来的费用或损失,那么在实际收到补助资金时,可以先将其记入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在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时,再将其转入营业外收入。
例如: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在未来的某一时点,当相关费用或损失实际发生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3. 如果财政补助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那么在实际收到补助资金时,可以先将其记入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在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将其转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例如: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在未来的某一时点,当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贷:递延收益
以上是《企业会计准则》下收到财政补助的会计分录示例。
具体处理方式可能会根据补助的具体性质和用途有所不同,建议查阅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指南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
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一、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新会计准则取消了“补贴收入”科目,原来记入“补贴收入”的政府补助都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规范。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的特征之一是无偿性,另一特性是直接取得资产,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政府补助,比如政府之间的债务豁免,除税收返还外的税收优惠,如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增值税出口退税也不属于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形式政府补助的形式主要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
(1)财政拨款是政府为了支持企业而无偿拨付的款项,这类拨款通常具有严格的政策条件,只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才能申请拨款,并在拨款时就规定了资金的具体用途。
比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的奖励款等就属于财政拨款。
(2)财政贴息是指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的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财政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受益企业;二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低于市场利率的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
(3)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是一种以税收优惠的形式给予的政府补助。
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的税收优惠体现的是政策导向,政府未直接向企业提供资产,不作为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内容。
(4)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2.政府补助的分类会计准则要求,按照政府补助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弥补相关成本或费用的形式不同,将政府补助划分成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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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政府补助第一节政府补助概述一、政府补助的定义及其特征为了体现一个国家的经济政策,鼓励或扶持特定行业、地区或领域的发展,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通常会制定一些政策法规对有关企业予以经济支持,如无偿拨款、担保、注入资本、提供货物或者服务、购买货物、放弃或者不收缴应收收入等,这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但是,政府对企业的经济支持并非都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企业在迸行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首先需要根据政府补助准则关于政府补助的定义来判断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支持是否属于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如以企业所有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将拥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分享企业利润。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投资者和被投资者的关系,属于互惠交易。
这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对企业的投资在性质上是一致的。
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主要有如下特征:一是无偿性。
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
政府并不因此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将来也不需要偿还。
这一特征将政府补助与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采购等政府与企业之间双向、互惠的经济活动区分开来。
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这与政府补助的无偿性并无矛盾,并不表明该项补助有偿,而是企业经法定程序申请取得政府补助后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该项补助。
二是直接取得资产。
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直接取得的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比如,企业取得的财政拨款,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方式返还的税款,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等。
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比如政府与企业间的债务豁免,除税收返还外的税收优惠,如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
此外,还需说明的是,增值税出口退税也不属于政府补助。
根据相关税收法规规定对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即对出口环节的增值部分免征增值税,同时退回出口货物前道环节所征的进项税额。
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出口货物前道环节所含的进项税额是抵扣项目,体现为企业垫付资金的性质,增值税出口退税实质上是政府归还企业事先垫付的资金,不属于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履行世界贸易组织协定(WTO)有关承诺,政府对企业的经济支持主要集中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业、环境保护以及科学技术研究等领域。
比如,对粮、棉、油等生产或储备企业给予的定额补助,这些生活必需品涉及千家万户,其价格往往不能随行就市,售价低于成本造成的损失需要由政府来弥补。
再如,为了环境保护,政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返还的税款专项用于环保支出。
实际工作中,政府补助通常为货币性资产形式的,如财政拨款、财政贴息和税收返还,也存在非货币性资产形式的情况。
(一)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指政府为了支持企业而无偿拨付的款项。
为了体现财政拨款的政策引导作用,这类拨款通常具有严格的政策条件,只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才能申请拨款;同时附有明确的使用条件,政府在批准拨款时就规定了资金的具体用途。
比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的奖励等均属于财政拨款。
(二)财政贴息财政贴息是指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财政贴息的补贴对象通常是符合申报条件的某个综合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研发费用、人员开支、购买服务等,也可以是单项的,比如仅限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
(三)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指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
除了税收返还之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
这类税收优惠体现了政策导向,但政府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因此不作为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处理。
(四)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属于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的情况主要有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实务中这种情况已经很少。
需要说明的是,政府补助体现为以上几种形式,但并非所有这些形式的经济支持均属于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应严格按照政府补助的定义来界定。
三、政府补助的分类根据政府补助准则规定,政府补助应当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这是因为两类政府补助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弥补相关成本或费用的形式不同,从而在具体账务处理上存在差别。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这类补助一般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拨付,如政府拨付的用于企业购买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政府对企业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的相关贷款给与的财政贴息等,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
在很少的情况下,这类补助也可能表现为政府向企业无偿划拨长期非货币性资产,应当在实际取得资产并办妥相关受让手续时按照其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即1元)计量。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这类补助通常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拨付,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
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才可以在这项补助成为应收款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通常情况下,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因为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补助的原则和理念,政府补助主要是对企业特定产品由于非市场因素导致的价格低于成本的一种补偿。
第二节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从理论上讲,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收益法与资本法。
所谓收益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收益或递延收益;所谓资本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所有者权益。
收益法又有两种具体方法:总额法与净额法。
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者费用的扣减。
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者所补偿费用的扣减。
政府补助准则要求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以便更真实、完整地反映政府补助的相关信息。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即: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应收金额计量,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科目。
不确定的或者在非日常活动中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科目。
涉及按期分摊递延收益的,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例16—1】 A储备粮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20×7年实际粮食储备量1.5亿斤。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门按照企业的实际储备量给与每斤0.039元的粮食保管费补贴,于每个季度初支付。
20×7年1月10日,A企业收到财政拨付的补贴款。
A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1)20×7年1月1日,A企业确认应收的财政补贴款:借:其他应收款 5 850 000贷:递延收益 5 850 000(2)20×7年1月10日,A企业实际收到财政补贴款:借:银行存款 5 850 000贷:其他应收款 5 850 000(3)20×7年1月,将补偿1月份保管费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借:递延收益 1 950 000贷:营业外收入 1 950 00020×7年2月和3月的分录同上。
【例16—2】 B粮食企业(以下简称B企业)为购买储备粮于20×8年3月从国家农业发展银行贷款3 60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
自20×8年4月开始,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于每季度初,按照B企业的实际贷款额和贷款利率拨付给B企业贴息资金。
B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1)20×8年4月,实际收到财政贴息54万元时:借:银行存款 540 000贷:递延收益 540 000(2)将补偿20×8年4月份利息费用的财政贴息18万元计入当期收益:借:递延收益 180 000贷:营业外收入 180 00020×7年5月和6月的分录同上。
【例16—3】 C企业生产一种先进的模具产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该企业的这种产品适用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返还70%。
20×7年1月,该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额150万元。
20×7年2月,该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增值税额105万元。
C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增值税额时,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1 050 000贷:营业外收入 1 050 000企业取得针对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例16—4】 A公司20×6年12月申请某国家级研发补贴。
申报书中的有关内容如下:本公司于20×6年1月启动数字印刷技术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360万元、为期3年,已投入资金120万元。
项目还需新增投资240万(其中,购置固定资产80万元、场地租赁费40万元、人员费100万元、市场营销20万元),计划自筹资金120万元、申请财政拨款120万元。
20×7年1月1日,主管部门批准了A公司的申报,签订的补贴协议规定:批准A公司补贴申请,共补贴款项120万元,分两次拨付。
合同签订日拨付60万元,结项验收时支付60万元。
(如果不通过验收,则不支付第二笔款项)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1)20×7年1月1日,实际收到拨款60万元:借:银行存款 600 000贷:递延收益 600 000(2)自20×7年1月1日至20×9年1月1日: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分配递延收益(假设按年分配)借:递延收益 300 000贷:营业外收入 300 000(3)20×9年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于5月1日实际收到拨付60万元:借:银行存款600 000贷:营业外收入 600 000【例16—5】 20×7年9月,乙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其自主创新的某高新技术项目申报政府财政贴息,申报材料中表明该项目已于20×7年3月启动,预计共需投入资金2 000万元,项目期2.5年,已投入资金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