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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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县(市、区)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
主要指标评估要点分值
一
普及巩固与机会均等1.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
入学,义务教育巩固率达
99%以上,辍学现象基本消
除。
(1)适龄健康儿童按时入学率达到100%。
(2)控制儿童少年辍学措施落实,成效显著,小学、
初中义务教育巩固率均达到99.9%以上。
18
3.0
2.公办学校(含区域内市
属学校)实行划区招生、
免试就近入学,每所公办
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
总数的10%。
(1)区域内所有公办学校“学位”不少于适龄儿童
少年数的90%,公办学校均实行划区招生、免试就
近入学,民办学校规范招生、免试入学。
(2)区域内每所公办学校选择性招生比例控制在招
生总数的10%以内(主要面向具有个性发展需求的
学生),无收取择校费等违规行为。
(3)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
各类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
5.0
3.留守儿童少年、残疾儿
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和学习困难学生的助学
体系完善,残疾儿童少年
入学率达98%以上,外来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
学校就读率达90%以上。
(1)留守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的助学工作有稳定的政策措施,
有长效的管理制度,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受益面达到
90%以上。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随班就读儿
童少年享有个别化教育指导。
(3)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0%以
上在公办学校就读。
3.0
4.平等对待每名学生,所
有学校招生公开、均衡编
班,没有分重点班、快慢
班、特长班、实验班等违
规和各种变相违规行为。
(1)所有学校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特
长班、实验班等,无各种变相违规行为。
5.0
5.四星级普通高中等优质
学校将70%以上的招生指
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学
校。
(1)区域所属四星级高中均按70%的比例分配招生
指标并第一批录取,凡在本区域内招生的他属四星
级高中均能执行。
(2)所有初中学校按规定公布分配指标、推荐条件、
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综合衡量、规范推荐。
2.0
主要指标评估要点分值
二
规划布局与办学条件6.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
布局,新农村建设、城区
改造、新城建设按规定配
建中小学。
(1)合理规划、设置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纳入区域
学校布局统一规划,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的需要。
(2)按照教育部“逐步实现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
学校的分离” 的要求规划并促进所有义务教育学校
独立办学、均衡发展。
(3)新农村建设、城区改造、新城建设按规定配建
符合《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的中
小学,并交教育部门办学。
16
3.0
7.学校规模适度,与基本
办学条件相适应,实行标
准班额,原则上小学班额
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
超过45人。
(1)学校规模适度,小学一般不超过6轨、初中一
般不超过8轨,九年一贯制学校的班级总数一般不
得超过60个且与基本办学条件相适应。制定并启动
超大规模学校分流生源的计划。
(2)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
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数占本地
生源30%以上并以公办学校吸纳为主要形式的地
区,每班可适度放宽,但不超过10人,并有规划保
证3年内逐步达到标准班额。
3.0
8.所有学校基本符合“江苏
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
学标准”,小学之间、初中
之间生均办学条件大体相
当。
(1)所有学校及办学点的办学条件基本符合《江苏
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达标学校超过
80%,且未达标学校的达标项目数不低于80%、不
达标项目的实际水平不低于80%。
(2)小学、初中的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教学及辅助
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
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
数等6项指标的综合差异系数低于0.55。
5.0
9.所有学校实现基于教育
城域网的“班班通”,共享网
络课程、虚拟实验室、数
字图书馆等优质教育资
源。
(1)所有学校(包括教学点)实现光纤或高速无线
网络接入教育城域网、互联网,节点达到每个班级
和其他学习、活动场所。
(2)所有学校的每一个师生能通过教育城域网等共
享网络课程、虚拟实验室、数字图书馆等优质数字
教育资源(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可以市、县为单元共
建共享)。
2.0
主要指标评估要点分值
10.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完成,所有校舍达到国家抗震设防要求,校舍安全监控、质量鉴定、维修改造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教学设施设备的维护与更新制度完善。(1)完成“校安工程”目标任务,加固、新建、改扩
建校舍达到国家抗震设防要求,无D级危房,所有
正在使用的校舍无安全隐患。
(2)对校舍安全监控、质量鉴定、维修改造,地方
政府有稳定政策,有规章制度,有职责分工,有经
费保障,有考核措施。
(3)教学设施设备有维护、更新制度并认真实施,
做到经费有预算,破损有维修,更新有保障。
(4)按要求单独设置县级校舍档案室、校舍档案资
料齐全,管理制度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管理
系统基础信息、照片、视频完整,工程进展与工程
实施实现同步录入、同步更新。
3.0
三
师资配置与教师素质11.根据编制标准与教育教
学需要配齐配足每所学校
教职员工,生师比达省定
标准。
(1)按照省定编制标准和学校岗位设置方案配齐城
乡学校的教师,年龄结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等
基本均衡。
(2)按照要求配备实验室、图书馆专业专职人员和
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师生食堂、生活管理等人员
(用工形式由地方政府统一确定,人员经费由地方
财政统筹解决)。
(3)中小学生师比达到省定标准,小学一般不低于
15:1,初中一般不低于12:1,差异系数小于0.55。
(4)教师结构合理,音、体、美教师按规定配备。
18
2.0
12.实施校长定期流动任
职制度,校长在同一学校
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1)校长任用符合省定任职资格,有健全的公开选
拔制度、培养制度,校长专业化水平高。
(2)建立城乡公办初中、小学校长定期流动任职制
度,有明确的任期、流动的原则和年度流动的比例。
(3)校长流动任职制度实施情况良好,流入学校师
生满意率高。
3.0
13.根据实际动态均衡配
置优秀教师,每年15%左
右的骨干教师、专任教师
按规定在区域、城乡、校
际流动。
(1)地方政府有规范性文件指导和保障骨干教师、
专任教师在城乡校际之间流通。
(2)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城乡、校际流动率年均达
到15%左右(不低于12%)。
(3)教师流动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学校编制,
公开在岗专任教师和骨干教师,公开流动规则程序,
公开流动结果,公开流动人员考核结果。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