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虚构工资支出的会计处理及其风险
影响会计实务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会计实务日益复杂,法律环境也日益严格。
本文将分析一起典型的法律案例——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开发票案,探讨其对会计实务的影响。
二、案情简介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2018年,该公司因涉嫌虚开发票被税务机关调查。
经查,该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间,通过虚构业务、虚增成本等手段,开具了大量虚开发票。
这些虚开发票涉及金额巨大,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三、案件经过1. 税务机关调查:2018年,税务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公司进行专项调查。
通过调取该公司财务报表、发票等资料,发现该公司存在虚开发票的嫌疑。
2. 立案侦查:税务机关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经过深入调查,确认该公司虚开发票的事实。
3. 追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立案侦查,并对涉案人员进行刑事拘留。
经审理,法院判决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四、案例分析1. 虚开发票的法律后果:虚开发票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法律规定,虚开发票的企业和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追究刑事责任等。
2. 对会计实务的影响:a. 会计凭证的真实性:虚开发票导致会计凭证失去真实性,影响了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这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利益,也影响了投资者的决策。
b. 税务申报的准确性:虚开发票导致企业税务申报不真实,增加了税务机关的监管成本,同时也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
c. 企业信誉的损害:虚开发票行为损害了企业的信誉,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3. 预防措施:a. 加强内部控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b. 加强员工培训: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
会计实务:现金业务的常见漏洞及控制
现金业务的常见漏洞及控制(一)现金收入业务常见漏洞及控制1. 少列总额出纳员或收款员故意将现金收入日记账合计数加错,使现金收入日记账合计数少记,导致企业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减少,从而将多余的库存现金据为己有。
控制:分工登记现金账簿。
出纳员根据现金收付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分管会计人员根据收付凭证登记与现金对应科目的相关明细账,总账会计登记总分类账。
2. 涂改凭证金额会计人员利用原始凭证上的漏洞或业务上的便利条件,乘机更改发票或收据上的金额。
现金收入业务中,会计人员通常把凭证金额改小,占有多余的现金。
控制:会计主管人员或其指定人员审查现金收入原始凭证。
3. 撕毁票据或收据,盗用凭证撕毁票据或收据,是指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对收入现金的票据或收据,乘机撕毁, 再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条件,占有现金。
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利用内部控制上的漏洞和工作上的便利条件,用窃取的收据向客户开票,从而将现金收入私自隐匿并据为己有。
控制:控制发票或收据的数量及编号,建立收据销号制度,监督收入款项入账4. 大量使用现金按照规定,对于金额较大的收支业务,应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结算。
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大量使用高额现金的收支业务,这为会计人员贪污现金收入提供了方便的条件。
控制:单位现金收入和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的安全。
5. 身兼两职出纳人员又插手会计工作,一个人又管钱又管账。
控制:做好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现金的收支、保管、稽核与会计账簿的登记要严格分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掌管。
6. 无证无账和大头小尾无证无账指出纳员或收款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或经手现金收入的机会,在收入现金时既不给收款方开具收据或发票,也不报账或记账,直接将现金据为己有。
大头小尾指出纳员、收款员在复写纸的下面放置废纸,利用假复写的方法,使现金收据存根联和收款联上的金额小于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和付款方记账用的记账联上的金额,从而贪污差额部分。
控制:填制收款原始凭证(收据或发票)与收款的职责分开,由两个经手人分工办理,其目的是使开票人和收款人之间互相牵制。
会计做假账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会计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对于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近年来,会计做假账的现象屡见不鲜,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投资者权益。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会计做假账的行为及其法律后果,以警示广大会计从业人员,维护会计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二、会计做假账的法律定义会计做假账,是指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业务过程中,故意隐瞒、虚构、篡改、伪造、销毁或者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以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会计做假账的法律后果1.刑事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行政处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四条,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民事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会计实操经验】虚构工资支出的会计处理及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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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虚构工资支出的会计处理及其风险
某客户是一家市政工程劳务分包企业.施工作业主要是委托给小股的劳务包工队去做.客户按期结算劳务费用给包工头,再由包工头分发给工人.工人有多少、姓甚名谁等情况,客户都不甚清楚.包工头收取劳务费后,仅开具收条,无任何发票.客户也不愿代行代开发票的责任,去税务局代开发票,而是希望通过支付工资的形式,伪造工资表,把这些劳务费支出列到账上.
那么,这些劳务费支出到底能不能算工资呢?恐怕不能算啊.会计制度上,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是用来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作为企业职工,应该由企业自己招聘,并与其分别签订劳动合同,或与工会签订集体合同,这样才算是企业职工.在本例中,客户连包工头带的工人有多少、姓甚名谁等情况,客户都不甚清楚,这些人当然不能算企业职工.
更有甚者,客户不仅希望把劳务队伍的人员伪装成职工领取工资,甚至还想虚构部分职工,以增加工资支出数额.
以上这两种情况,明显违反了会计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是要负法律风险的.本人还是反对企业这样去做.自从2013年6月以来,云南省所有企事业单位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均应将工资表所列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工资数额等信息详细申报.可见,虚构工资的做法已不太容易.明智的办法,应该是去申请企业所得税定率征收.
假如不管是否合规,在客户已经把施工作业分包给各包工队的情况下,客户向包工队支付劳务费,包工队也无法提供发票,双方任何。
财务关于虚假报销财务制度(2篇)
第1篇一、引言虚假报销作为一种常见的财务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企业财务秩序,损害了企业利益。
在我国,虚假报销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虚假报销的定义、成因、危害以及相应的财务制度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虚假报销的定义虚假报销是指企业员工在报销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企业财务资金的行为。
虚假报销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 虚构业务:员工虚构业务内容,编造虚假发票,骗取企业报销。
2. 虚高金额:员工在报销过程中,夸大实际支出,提高报销金额。
3. 虚报人数:员工虚构参与业务的人员,增加报销人数。
4. 虚报时间:员工虚构业务发生时间,提前或延后报销。
二、虚假报销的成因1. 企业财务制度不完善:部分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缺乏对报销业务的监管和约束,为虚假报销提供了可乘之机。
2. 员工道德素质不高:部分员工道德素质不高,缺乏诚信意识,为了个人利益而采取虚假报销行为。
3. 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导致虚假报销行为难以被发现和制止。
4. 监管力度不足:相关部门对虚假报销行为的监管力度不足,使得部分员工敢于以身试法。
三、虚假报销的危害1. 损害企业利益:虚假报销使得企业财务资金流失,影响企业正常运营。
2. 影响企业形象:虚假报销行为容易引发社会舆论,损害企业声誉。
3. 加重企业负担:企业为防范虚假报销,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监管,增加企业负担。
4. 加剧财务风险:虚假报销可能导致企业财务数据失真,影响企业决策。
四、虚假报销财务制度防范措施1. 完善财务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明确报销范围、标准、程序等,加强对报销业务的监管。
2. 强化内部控制: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完善审批流程,确保报销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
3. 提高员工素质: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员工诚信意识,杜绝虚假报销行为。
4. 加强监督检查:企业应定期开展财务审计,加强对报销业务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虚假报销行为。
可以虚报工资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获得的报酬,是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近年来,部分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逃避税收等目的,采取虚报工资的方式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针对虚报工资的法律规定进行解读。
二、虚报工资的定义虚报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工资时,故意夸大或虚构工资数额,以达到降低成本、逃避税收等目的的行为。
三、虚报工资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虚报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虚报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虚报工资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法对其作出处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虚报工资的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用人单位虚报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
2.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虚报工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惠州会计税务实务:企业开“虚拟工资”偷逃税 离职员工为偷税埋单
惠州会计税务实务:企业开“虚拟工资”偷逃税离职员工为偷税埋单企业开“虚拟工资”偷逃税款,导致员工“身兼数职”,或者工资虚肿蒙冤“漏缴”个税「相关案例:一市民因工资虚高失去申请保障房资格;相关新闻:工资虚高也有问题“转移收入”损害员工潜在利益」您可能因此“漏税”了,可找地税局填一份声明自己明明已辞职,为什么前东家还在为自己发工资、缴个税?一位读者向本报反映,辞职后,自己再没有收到过原公司的“粮饷”,但在税务部门的记录里,自己不但每个月都从这家公司获得收入,还缴了个税。
这是怎么回事?莫名其妙“身兼数职”一位读者说,自己前两天收到市地税局寄来的《涉税事项提醒通知书》,上面说他从多处取得收入,少申报了个税,近两个月已经欠下1300多元的个税了。
“我的天,我现在的工作已经是没完没了的加班了,我哪有空余的时间再去赚外快啊。
再说就我那一个月2000多元的工资,公司都帮我代扣代缴了税呀。
”这位读者说,自己明明只有一份工作,怎么会从多处取得工资收入呢?一开始,他怀疑这是某种骗术,但认真研究后,发现这封信的确发自税务机关。
他再仔细一看,信中详细列出了他近半年来的工资收入和个税缴纳情况,这下发现问题了。
他的上一家工作单位就名列其中,虽然他已经离开这家公司一年了,但该公司还月月为他“发工资”,还缴纳了个税。
正是老东家发出的这一份看得见、摸不着的虚拟工资,让这位读者在地税局的记录中成了特殊的纳税人——身兼数职,从多处取得工资收入。
2万多市民收到提醒通知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要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个税合并申报纳税手续。
也就是说,如果您在好几家公司取得工资收入、并分别在各个公司代扣代缴个税,还不能高枕无忧,说不定您已经漏税了。
因为各处收入分开来纳税和合并纳税的金额是不一样的,而且,合并纳税往往要比分开代扣代缴金额高。
市地税局将征管信息系统所掌握的个人收入资料和纳税信息交叉比对分析,马上就知道,有哪些人在多处取得收入。
收入造假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部分企业为了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不惜采取各种手段,其中收入造假现象屡见不鲜。
收入造假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声誉,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对社会经济造成了严重影响。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收入造假的法律后果,以警示企业切勿以身试法。
一、收入造假的法律定义收入造假,是指企业通过虚构交易、隐瞒事实、夸大收入等手段,使企业收入数据失真,误导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从而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收入造假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二、收入造假的法律后果1.行政责任(1)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责令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刑事责任(1)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上市公司、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披露、不披露或者披露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为他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民事责任(1)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公司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给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利益相关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虚列工资风险疑点工作汇报
虚列工资风险疑点工作汇报一、引言在现代职场中,员工的工资一直是一个敏感而重要的议题。
企业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员工的工资,以维护员工的权益,并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营。
然而,虚列工资风险疑点一直存在,给企业和员工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
本文将深入探讨虚列工资的定义、风险疑点和相应的解决方案,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这一问题。
二、虚列工资的定义2.1 虚列工资的概念虚列工资是指企业在员工工资核算中,将本应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列为其他项目,以此规避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而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往往伴随着制度漏洞和管理缺失,在很多行业中普遍存在,给企业和员工带来了一系列风险。
2.2 虚列工资的形式虚列工资的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从工资中扣除应由企业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2.将工资的一部分以“奖金”的形式发放,从而规避税收;3.将本应发放给员工的工资通过转移定点账户等方式进行变相支付;4.将岗位津贴、绩效奖金等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突出,从而减少核算中应支付的基本工资。
三、虚列工资存在的风险疑点3.1 法律风险虚列工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给企业带来了法律风险。
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途径维权,要求企业支付应得的工资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同时,企业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暂扣许可证等。
3.2 经济风险虚列工资不仅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也给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造成损害。
虚列工资使企业少支付了员工的工资,导致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下降,进而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效率和质量。
此外,员工可能对企业失去信任,造成流失和不稳定因素的增加。
3.3 品牌声誉风险虚列工资也会对企业的品牌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随着信息的传播迅速和广泛,一旦公司被曝光虚列工资的行为,会对企业形象产生巨大冲击,进而影响到市场竞争力和消费者的认可度。
3.4 信用风险虚列工资严重损害了企业的信用度。
在金融机构与供应商等合作伙伴的眼中,一个存在虚列工资问题的企业会被认为缺乏诚信,进而影响到企业的融资能力和信用额度。
虚列的工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虚列的工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税收制度的关注也愈发增加。
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虚列的工资支出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展开讨论。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虚列的工资支出。
虚列的工资支出是指企业在报表上列出的工资支出并计入成本,但实际上并未真实支付给员工。
这种行为旨在减少企业的应缴税额,通过“虚列”的方式转移资金利益。
虚列的工资支出并不合法,违反了税收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扣除必须是合法的、真实发生的支出。
工资支出必须是企业为员工提供劳动报酬的真实支付,才能够在税前扣除。
虚列的工资支出与实际支付的工资不符,属于虚增成本,不符合税前扣除的要求。
为了防止虚列的工资支出,国家税务机关加强了对企业的税务检查工作。
他们对企业的账目进行核实,确保工资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发现企业存在虚列工资支出的行为,将依法追缴逃税款项,并依法判处相应的行政处罚。
虚列的工资支出不仅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失,也对企业和员工造成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
企业方面,虚列工资支出增加了其经营成本,增加了税务风险,对企业的声誉和信誉造成负面影响。
员工方面,虚列工资支出直接损害了员工的权益,减少了他们的实际收入并降低了他们的社会保障。
同时,虚列的工资支出也损害了税收征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税率和依法纳税的原则,公平地、准确地履行纳税义务。
通过虚列工资支出来逃避税款的企业,不仅违反了税收法律的规定,也违背了税收公平和社会公正的原则。
为了加强税收征管的力度,我国政府一直在探索改革税收制度,提高税收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比如,推行电子发票,对企业的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减少虚列工资支出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此外,加大对企业税务合规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业的税收合规性也是一项重要工作。
在个人税收方面,也需要加强对虚列工资支出的防范。
个人作为纳税人,在报税时要认真核实和填报自己的收入情况,不得虚报、隐瞒工资收入,遵守税法要求,确保个人的纳税义务得到履行。
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
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建立的一套规范和标准,旨在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的规范性、可靠性和透明度。
然而,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人员可能会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进行不当的行为。
本文将探讨几种常见的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一、虚假报账虚假报账是指在报销过程中故意虚构或夸大费用,以获取不当利益。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企业的财务健康和声誉,应严肃处理。
对于虚假报账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严肃问责:对于虚假报账的员工,需进行严肃的问责。
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或降级等措施,具体处理方式取决于违规程度和情节严重程度。
2. 追究责任:若虚假报账情节严重,涉及较大金额或者涉及其他违法行为,需考虑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包括开除、追缴款项、移交司法等。
3. 审查制度:为预防虚假报账行为,企业应加强对报销流程的审查和监控,建立健全的审批制度和审计机制,确保报账过程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二、财务造假财务造假指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虚构虚假交易以掩盖财务问题。
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企业的财务秩序,对企业和投资者造成巨大的损失。
对于财务造假的行为,需要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审计调查:一旦发现财务造假行为,企业应立即成立专门调查组对此进行全面调查。
调查组应该由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 法律追究:财务造假涉及到企业信誉和投资人利益,一旦发现,应迅速采取法律措施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包括处以罚款、追缴非法所得、移交司法等。
3. 加强内部控制:为预防财务造假行为,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报告制度,加强对财务报表的审查和监控,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滥用职权滥用职权是指员工利用其职权地位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规定,谋取不当利益。
这种行为损害了企业的公平性和员工的职业道德,需得到严肃处理。
工资流水作假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提高利润,采取了一系列不规范的管理手段,其中工资流水作假便是其中之一。
工资流水作假是指企业在发放工资时,通过虚构、隐瞒、篡改等手段,对员工的实际工资进行虚假记录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还可能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工资流水作假的法律后果。
一、违反劳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工资流水作假行为违反了这一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四)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病假、事假工资的;(五)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因此,企业若进行工资流水作假,将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支付工资、赔偿金等处罚。
二、损害员工权益工资流水作假行为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员工依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有权获得与其付出劳动相对应的报酬。
如果企业通过虚构、隐瞒等手段对工资流水进行作假,就会导致员工实际获得的工资低于其应得的工资,从而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四)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病假、事假工资的;(五)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会计假账制度(3篇)
第1篇一、引言会计假账,是指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故意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虚报、隐瞒、篡改财务会计信息的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将从会计假账的定义、成因、危害、治理与防范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会计假账的定义会计假账是指企业会计在编制、披露会计信息时,故意违背会计准则,虚报、隐瞒、篡改财务会计信息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1. 虚报收入:企业为了虚增利润,故意夸大销售收入,隐瞒实际销售情况。
2. 虚减成本:企业为了降低利润,故意夸大成本支出,隐瞒实际成本。
3. 伪造凭证: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伪造或篡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会计凭证。
4. 侵占资产:企业通过虚报资产、隐瞒资产损失等方式,侵占企业资产。
5. 虚报负债:企业为了逃避债务,故意虚增负债,隐瞒实际负债。
三、会计假账的成因1. 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部分法律法规存在漏洞,给企业提供了可乘之机。
2. 会计人员素质不高:部分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不具备专业素养,容易受到外界诱惑,参与会计假账行为。
3. 企业内部治理不完善:企业内部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容易导致会计假账。
4. 利益驱动: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惜采取各种手段虚报、隐瞒、篡改财务会计信息。
5. 社会环境的影响:部分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采取不正当手段,导致会计假账行为蔓延。
四、会计假账的危害1. 损害投资者利益:会计假账导致投资者无法真实了解企业财务状况,进而影响投资决策。
2. 误导债权人:会计假账使债权人无法准确判断企业的偿债能力,增加信贷风险。
3. 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会计假账行为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损害了市场经济秩序。
4. 影响国家税收:会计假账导致企业少缴、漏缴税款,损害国家财政收入。
5. 诱发违法犯罪:会计假账行为容易诱发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会计假账的治理与防范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填补法律法规漏洞,提高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会计实务: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如下所示:
《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理解上述规定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1.伪造会计凭证,是指以虚假经济业务或者资金往来为前提,编制虚假的会
计凭证的行为。
主要表现有:(1)伪造根本不存在的经济事项的原始凭证;(2)以存在的会计经济事项为基础,用夸大、缩小或隐匿事实的手法伪造原始凭证,如制作假发货票、假收据、假工资表等假的原始凭证;(3)由于会计人员审核不严或玩忽职守、丧
失原则,以伪造的原始凭证为基础,填制记账凭证,如根据假发票凭空编制记账凭证的行为等。
变造会计凭证,是指利用涂改、拼接、挖补或者其他方法,改变会计凭证的真实内容的行为。
主要表现为:(1)涂改原始凭证中的日期、数量、。
【会计实操经验】伪造工资偷逃税,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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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伪造工资偷逃税,要不得
案情简介:近日,某公司通过伪造员工工资合计金额、违规税前列支等手段偷逃税被税务稽查部门依法查处,查补税款、罚款并加收滞纳金合计100余万元。
检查人员在调取该公司相关年度的账册凭证等会计资料后,即对各税种开展核查。
在检查该公司提供的工资表电子文档时,检查人员发现了一个异常现象:多数部门的工资表中应发工资的最后一栏合计数是由EXCEL表格通过求和公式自动计算得出的,而少数部门的此栏合计数却是手工录入的。
检查人员运用求和公式对这些部门的工资表复核后发现:用公式计算出的正确工资合计数均小于手工录入的合计数,也就是说,企业通过伪造工资合计金额的方式虚列了管理费用,少缴了企业所得税。
此外,该公司还存在虚列办公用品采购费用、税前列支股东分红等税务违法行为。
最终,检查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纳税调整,追补了其少缴的税款,并处相应罚款及加收滞纳金。
税务分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不得扣除。
在日常工作中,税务部门发现,有些企业因种种主观或客观的原因未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从而造成少缴税的情况。
这种行为将会损害企业信誉。
因此,从可持续健康经营的角度考虑,企业应重视涉税风险管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据实申报缴纳相关税款。
结语:会计是一个注重积累的职业,出纳、会计、主管、经理一路攀。
虚做工资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我国,虚做工资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也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虚做工资的定义、表现形式、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分析,旨在提高社会各界对虚做工资问题的认识,共同维护劳动市场的公平与正义。
一、虚做工资的定义虚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故意虚构工资数额,以达到逃避税收、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损害劳动者权益等目的的行为。
虚做工资实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二、虚做工资的表现形式1. 降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以逃避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监管。
2. 虚报工时:用人单位虚报劳动者工作时间,以达到降低工资、逃避税收等目的。
3. 假冒工资:用人单位虚构工资发放记录,或者将部分工资以实物、福利等形式发放,以降低劳动者实际收入。
4. 伪造工资条:用人单位伪造工资条,篡改工资数额,以逃避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监管。
5. 虚报员工人数:用人单位虚报员工人数,以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三、虚做工资的法律后果1. 民事责任(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
(2)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要求支付工资差额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
2. 行政责任(1)用人单位虚做工资,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实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2)用人单位虚做工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 刑事责任(1)用人单位虚做工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劳动者因虚做工资而遭受损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用人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案例分析某公司为逃避税收,与员工约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虚构工资发放记录。
后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实,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同时,公司负责人因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五、预防措施1. 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2. 加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做工资违法行为。
虚假支出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财务管理日益复杂。
在此背景下,虚假支出问题逐渐凸显,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为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打击虚假支出,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虚假支出的定义、法律依据、处罚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虚假支出的定义虚假支出是指企业虚构或夸大支出,以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1. 虚构支出:企业无实际支出行为,却虚构支出凭证,报销或核销;2. 虚报支出:企业实际支出小于报销或核销金额,夸大支出;3.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开具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4. 其他虚构、夸大支出行为。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税金等财务信息,不得虚列、少列、多列或者隐瞒收入、成本、费用、税金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如实报送有关资料。
不得编造虚假的纳税申报,隐瞒应纳税所得额。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虚构的支出为依据,骗取国家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财政性资金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处罚措施1. 财政处罚根据《会计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于虚假支出的行为,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对企业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一般为虚假支出的金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2.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对于虚假支出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员工虚报工资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内部管理日益规范,员工虚报工资的现象也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
虚报工资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利益,也违反了法律法规。
本文将详细探讨员工虚报工资的法律后果。
一、虚报工资的定义及表现形式虚报工资是指员工在工资申报过程中,故意夸大自己的工资收入,以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虚报工资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 故意隐瞒收入。
员工在申报工资时,故意不申报或虚假申报自己的实际收入。
2. 虚构工资项目。
员工虚构工资项目,如虚构奖金、补贴等,以增加自己的工资收入。
3. 虚报加班费。
员工虚报加班时间,增加加班费收入。
4. 虚报工资档次。
员工虚报自己的工资档次,提高自己的工资收入。
二、虚报工资的法律后果1. 违反劳动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员工虚报工资,违反了劳动法规定,侵犯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2. 责令改正员工虚报工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员工改正。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补缴虚假申报的工资部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虚报注册资本、虚报收入、虚报财产等行为,涉嫌构成虚假申报罪。
如果员工虚报工资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4. 赔偿损失员工虚报工资,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或者由人民法院判决。
5. 职业道德评价虚报工资损害了职业道德,员工的行为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在求职过程中,虚报工资的记录可能会影响员工的就业机会。
6. 被解雇用人单位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与虚报工资员工的劳动合同。
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可能无法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三、用人单位应对措施1. 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工资管理制度,明确工资申报、审核、支付等流程,防止员工虚报工资。
2. 加强内部审计。
公司做假工资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用工规模不断扩大,工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然而,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逃避税收、规避法律责任等目的,采取做假工资的手段。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社会秩序。
本文将针对公司做假工资的法律规定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
一、什么是做假工资做假工资,是指企业通过虚构工资项目、虚报工资数额、虚假发放工资等方式,达到逃避税收、规避法律责任等目的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1. 虚构工资项目:企业虚构工资项目,如“岗位津贴”、“奖金”等,实际并不存在,以增加工资总额。
2. 虚报工资数额:企业虚报员工工资数额,以降低工资支出。
3. 虚假发放工资:企业通过伪造工资条、工资支付凭证等方式,虚假发放工资。
二、公司做假工资的法律责任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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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工资支出的会计处理及其风险
某客户是一家市政工程劳务分包企业.施工作业主要是委托给小股的劳务包工队去做.客户按期结算劳务费用给包工头,再由包工头分发给工人.工人有多少、姓甚名谁等情况,客户都不甚清楚.包工头收取劳务费后,仅开具收条,无任何发票.客户也不愿代行代开发票的责任,去税务局代开发票,而是希望通过支付工资的形式,伪造工资表,把这些劳务费支出列到账上.
那么,这些劳务费支出到底能不能算工资呢?恐怕不能算啊.会计制度上,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是用来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作为企业职工,应该由企业自己招聘,并与其分别签订劳动合同,或与工会签订集体合同,这样才算是企业职工.在本例中,客户连包工头带的工人有多少、姓甚名谁等情况,客户都不甚清楚,这些人当然不能算企业职工.
更有甚者,客户不仅希望把劳务队伍的人员伪装成职工领取工资,甚至还想虚构部分职工,以增加工资支出数额.
以上这两种情况,明显违反了会计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是要负法律风险的.本人还是反对企业这样去做.自从2013年6月以来,云南省所有企事业单位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均应将工资表所列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工资数额等信息详细申报.可见,虚构工资的做法已不太容易.明智的办法,应该是去
申请企业所得税定率征收.
假如不管是否合规,在客户已经把施工作业分包给各包工队的情况下,客户向包工队支付劳务费,包工队也无法提供发票,双方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到税务局代开发票,这种情况下,就只有把包工队的人员当成企业员工来处理,造工资表、发工资.会计处理如下: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