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GB 50021-2001)(2009年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强制性条文1.0.3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4.1.11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1 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图,场地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2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3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4 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5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6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7 在季节性冻土区,提供场地的标准冻结深度;8 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4.1.17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个;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
4.1.18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1 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倍,且不应小于5m;2 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验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5-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3 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4 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5 在上述规定深度内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可适当调整。
新能源勘察报告
1、工程概况受上海国际汽车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其拟建的“上海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孵化基地(一期)”场地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工作。
拟建场地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恒永路北侧,百安公路西侧,北至恒定路,西至东吴路地块内。
本次勘察对象为场地南部拟建单层厂房五、单层厂房六与5层办公楼。
该工程由上海江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基础形式拟采用桩基。
根据设计方提供的勘察要求,拟建建筑物性质见表1。
拟建建筑物性质一览表表1依据拟建建筑物的性质、场地和地基的复杂程度,按规范确定本工程的勘察等级为乙级。
2、勘察目的、任务与工作依据2.1勘察目的、任务本次勘察方案是根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规定,针对该拟建工程的特点而制定。
勘察目的是为地基基础的设计与施工提供可靠的工程地质依据,具体任务与要求为:2.1.1 查明拟建场地勘探深度范围内地基土的分布规律及工程地质特征;2.1.2 提供满足设计及施工所需的各土层物理力学参数;2.1.3 结合地基土的土性特征,选择适宜的地基持力层,并提供各地基土承载力设计值、特征值;2.1.4 结合地基土的土性特征,选择适宜的桩基持力层,并提供桩基的设计参数及沉降量估算参数,估算单桩竖向承载力设计值、特征值;2.1.5确定场地类别,对场地地震效应作出评价;2.1.6查明拟建场地内有无暗浜等不良地质现象,并提出相应的地基处理措施;2.1.7查明浅层地下水类型及埋藏分布规律,评价地下水及地基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2.1.8对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评价。
2.2勘察工作依据及执行的技术标准2.2.1勘察工作依据2.2.1.1 勘察合同;2.2.1.2 甲方提供的1:1000场地拟建物总平面图;2.2.2勘察执行的技术标准2.2.2.1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2.2.2.2 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2.2.2.3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2.2.2.4 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2.2.2.5 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2.2.2.6上海市标准《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DBJ08—72—98);2.2.2.7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08—37—2002);2.2.2.8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11—1999);2.2.2.9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2003);2.2.2.10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GJ08—40—94);2.2.2.11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岩土工程勘察外业操作规程》(DG/TJ08-1001-2004);2.2.2.12行业标准《静力触探技术标准》(CECS04:88)。
场地适宜性评价
4.1场地稳定性评价
据现场勘察及调查,拟建场地及其附近范围内无活动断裂,无泥石流、滑坡、崩塌、液化、天然洞穴、活动断裂等不良地质作用,无地质灾害存在,属建筑抗震有利地段,综合评价该场地为工程建设稳定场地。
注:1、场地稳定性分为四个级别,分别为稳定、基本稳定、稳定性差和不稳定,以上述内容为例,应结合场地实际条件评价后划分。
2、场地稳定性评价从不稳定开始,向稳定性差、基本稳定、稳定推进,以最先满足的为准。
4.2场地适宜性评价
拟建场地稳定;地形平坦,地貌简单,地面坡度小于10%;岩土种类单一,分布均匀,工程性质良好;地下水对工程建设无影响,地表排水条件良好。
综合评价该场地为工程建设适宜场地。
注:1、场地适宜性分为四个级别,分别为适宜、较适宜、适宜性差和不适宜,以上述内容为例,应结合场地实际条件评价后划分。
2、场地适宜性评价从不不适宜开始,向适宜性差、较适宜、适宜推进,以最先满足的为准。
4.3地基土评价
第①层杂填土(Q4ml):分布在拟建场地表层,灰色,主要成份以角砾为主,含大量建筑垃圾及少量的生活垃圾,结构松散,力学性质不均。
基础开挖时全部挖除,不作持力层评价。
第②层角砾(Q4al+pl):拟建场地范围内均有分布,成层较稳定,分布较均匀,物理力学性质较好,适宜性较好,可作为拟建建筑物基础持力层。
第③层细砂(Q4al+pl):成层较稳定,分布较均匀,物理力学性质较好,适宜性较好,可做为拟建建筑物基础持力层及下卧层。
4地勘勘察报告
目录附件目录 (1)1.勘察概况 (2)1.1.任务由来及工程概况 (2)1.2勘察工作目的与任务及执行的主要技术标准 (2)1.2.1.勘察工作目的与任务 (2)1.2.2.勘察依据和执行的技术标准 (3)1.3. 勘察工作布置及任务完成情况 (3)1.3.1.勘察工作布置 (3)1.3.2.勘察工作质量评述 (4)2.场地工程地质条件 (5)2.1.地形地貌 (5)2.2.气象与水文 (6)2.2.1气象 (6)2.2.2水文 (6)2.3.地质构造 (6)2.4.地层岩性 (6)2.5.基岩顶界面及基岩风化带特征 (7)2.6. 水文地质条件 (7)2.7. 水土腐蚀性评价 (7)2.8. 特殊性土-填土的评价 (7)2.9. 不良地质现象地质灾害 (8)3. 岩土物理力学特征 (8)3.1. 岩土测试成果的可靠性分析及统计原则 (8)3.2. 室内土工试验成果统计分析 (8)3.3. 野外重型动力触探(N63.5) 原位测试 (9)3.4. 岩石测试成果及统计评述 (9)3.5. 岩体声波试验资料分析 (12)3.6. 岩体基本质量等级 (12)3.7. 岩土参数选用及建议 (13)4.地震效应评价 (15)4.1场地类别评价 (15)4.2岩土地震稳定性评价 (16)5.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16)5.1.场地稳定性及适宜性评价 (16)5.2.边坡稳定性评价 (16)6.场地地基评价 (37)6.1.场地地基均匀性评价 (37)6.2.场地地基稳定性评价 (37)6.3.地下水作用评价 (37)6.4. 岩土层承载能力评价 (37)6.5.基础持力层的选择 (37)6.6.基础型式建议 (37)6.7.成桩可能性评价、桩的施工条件论证 (39)6.8.拟建工程对相邻(构)筑物影响评价 (39)7.结论与建议 (39)7.1结论 (39)7.2建议 (39)附图表目录1.勘探点平面位置图NO:12.工程地质剖面图NO:2-1~413.钻孔柱状图NO:3-1~1724.动力触探试验曲线图NO:4-1~55.钻探点数据表NO:5附件目录1.工程地质勘察任务委托书1份2.工程地质勘察纲要1份3.室内岩土试验成果1份4.波速测试报告1份5.测量成果表1份1.勘察概况1.1.任务由来及工程概况中铁二十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拟在重庆市茶园鹿角组团A分区A72地块修建中铁山水逸城A72地块项目。
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
8 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8.1 一般规定8.1.1 规划勘察应对规划区的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进行分析评价。
8.1.2 场地稳定性评价可采用定性的评判方法,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宜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判方法。
8.2 场地稳定性评价8.2.1 场地稳定性可划分为不稳定、稳定性差、基本稳定和稳定等四级,其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划分为不稳定场地:1)强烈全新活动断裂带;2)对建筑抗震的危险地段;3)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地段。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划分为稳定性差场地:1)微弱或中等全新活动断裂带;2)对建筑抗震的不利地段;3)不良地质作用中等-较强烈发育,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地段。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划分为基本稳定场地:1)非全新活动断裂带;2)对建筑抗震的一般地段;3)不良地质作用弱发育,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地段。
4 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划分为稳定场地:1)无活动断裂;2)对建筑抗震的有利地段;3)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
注:从不稳定开始,向稳定性差、基本稳定、稳定推定,以最先满足的为准。
8.2.2 规划区的场地稳定性分区应在各评价单元的场地稳定性评价基础上进行,并应绘制场地稳定性分区图。
8.3.1 工程建设适宜性可划分为不适宜、适宜性差、较适宜和适宜等四级。
8.3.2 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定性评价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的规定。
按附录C 表C评定划分为适宜的场地,可不进行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定量评价。
8.3.3 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定量评价应在定性评价基础上进行。
定量评价宜采用评价单元多因子分级加权指数和法,按本规范第8.3.4条的规定进行。
当有成熟经验时,可采用模糊综合评判等其他方法评判。
当采用定性和定量评价方法分别确定的工程建设适宜性级别不一致时,应分析原因后综合评判。
8.3.4 当采用评价单元多因子分级加权指数和法进行工程建设适应性评价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评价单元的定量评价因子体系应由一级因子层和二级因子层组成。
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怎么评价
1.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怎么评价在《建筑岩土工程勘察基本术语标准》中是这样:场地稳定性:拟建场地是否存在能导致场地滑移、大的变形及破坏等严重情况的地质条件。
在实际进行评价时又要牵涉到工程的类型、规模、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地形地貌等诸多因素。
例如在平原土质地基,就没有必要去考虑岩溶、土洞、崩塌等问题。
工程实践中的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大致如下:一、场地的稳定性评价。
就是看场地及其临近又没有影响场地性稳定性的因素。
1、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岩溶、土洞、滑坡、泥石流、崩塌、大的沉降、地下洞室(采空区、人防洞室等)、断层、地震效应等等;2、有无边坡稳定性问题;3、有无可能影响拟建物安全的地形地貌。
二、场地的适宜性:这个问题与场地的稳定性密切相关。
但从理论的角度说,没有不能建筑的场地。
有的场地虽然存在稳定性问题或其他不利条件,但经过工程处理,仍然可以建筑,问题是需要处理的工程量和造价与拟建物的价值比。
例如我们要建一栋投资500万的多层建筑,但勘察发现场地处于一滑坡体上,如果要对滑坡进行处理,需要1000万的投资,显然不合适。
我就遇到过这类问题,最后建筑方放弃了该场地的使用。
我们在做场地和地基基础的选择评价时所要尊守的原则就是:技术经济原则。
也就是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
场地的适宜性评价还要考虑一个水的问题。
这里的水包括了地面水与地下水。
林宗元先生给我们讲过一个工程实例。
早年一个厂区在建设时由于考虑不周,选在了一个沟谷里,结果发生大的山洪,造成灾害,最后不得不迁建。
这类事例在媒体上也时有报道。
三、有些朋友在对场地进行评价时忽略了地基均匀性与稳定性的评价,这也是场地的适宜性评价必须考虑的一个方面。
例如场地总体稳定性较好,但地基存在局部均匀性与稳定性的问题,仍然会对拟建物产生不良影响。
所以我们在勘察报告中,地基均匀性与稳定性的评价是不可或缺的内容。
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提纲与具体内容参考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提纲与具体内容参考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特别是其中14.3.3条关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规定的内容,结合CECS99:98《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参考众多勘察报告中的优秀者,提出下面这个编写提纲及每个标题应有的内容和数据,以使勘察报告内容更充实,论证更合理,岩土参数更有适用性和可靠性,特编写本勘察报告编写提纲及有关内容指南,供勘察单位参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十六条
★适应市场经济不能降低技术标准。
★正确理解、掌握强制性条文十六条是完善工程项目,满足报告通过审查验收的前提,是岩土工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强制性条文不可冒犯,当地方法规与国标抵触时,自行失效。
★强制性条文是行政监督的条令,是行政罚款的依据。
★违反强制性条文每一条的市场代价是(单位)10~30万元、个人责任人占5%的行政罚款,也是单位声誉的严重损害……文案大全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自2003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强制性条文十六条涉及以下几个方面:总则要求1条(1.0.3),对详勘要求4条(4.1.11、4.1.17、4.1.18、4.1.20),对水文地质勘察要求2条(基坑工程4.8.5、7.2.2),对桩基础要求1条(4.9.1),对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要求七条(5.1.1、5.2.1、5.3.1、5.4.1、5.7.2、5.7.8、5.7.10),对成果报告的要求1条(14.3.3)。
2、强制性条文十六条部分内容解析:①总则1.0.3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即应遵循先勘察、再设计、后施工之原则。
岩土工程勘察应按工程建设各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即接受项目,签了合同才能勘察;有了方案、平面图才可详勘,否则只能初勘,或按方格网施工以满足详勘。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这项工作一般应在初勘阶段完成。
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出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文案大全结论正确是起码要求。
提出的基础形式,变形要求应通过提供的承载力与以满足;场地的稳定性评价应准确;提出的建议应是可行的,应能反映出岩土工程师的基本素质。
② 4.1.11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强调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评价,不能仅对场地评价完事。
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基础设计之关于场地稳定性及适宜性
问题一:场地稳定性与适宜性如何评价本人认为主要是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场地的地形起伏情况2)场地内或进场地区域(按抗震规范要求的距离)内是否存在全新世活动断裂,及其对工程的影响;3)区域内是否存在不良地质作用,对工程是否有影响?因为看到有些单位采用地壳稳定性分级或《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对场地的稳定性及适宜性分级定性评价,我知道这都是想找一个可靠的依据来分析评价但是不知对错与否?以下是我看到的几个报告场地稳定性及适宜性评价的主要内容,看看大家有什么看法。
(一)采用《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对场地的稳定性及适宜性分级定性评价(二)采用地壳稳定性分级对场地的稳定性及适宜性分级定性评价6.1场地适宜性评价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划分,乌鲁木齐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
拟建场地内地下水位埋深大于15m场地土为杂填土和基岩层,可不考虑地震液化。
根据拟建场地地基土覆盖层厚度,场地土特征综合判定:地基土属中硬场地土,建筑场地类别为H 类,地段类别属于建筑抗震有利地段。
综合判定,拟建场地适宜作为建筑场地。
6.2场地稳定性评价根据拟建场区地震烈度和区域地壳稳定性分区和判别指标一览表(表4),确定拟建场区区域地壳稳定性属次不稳定区皿, 工程建设适宜,但需抗震设计。
区域地壳稳定性分区和判别指标一览表表4布格异最基地震稳新生代地壳迭加常梯度B大本动峰工程疋地壳结构变形火山、地热断裂s(105m震烈值加建设性角as km i)级度速度条件块状结缺乏第四系断构,缺乏稳深大断裂裂,大面积上0-10 °比较均疋或仅有基升,第四纪地壳70-9匀变化,M V0.0良好区底断裂,沉降速率v 0.10°缺乏梯 5.55I地壳完整毫米/年,缺乏度带第四纪火山。
性好基镶嵌结存在第四纪断本构,深断裂长度不大,第11- 2地段性 5.5适宜稳裂连续分四纪地壳沉降4°异常梯vn0.1-但需疋布,间距速率0.1-0.451-7度带Bs=0.15抗震区大,地壳毫米/年,缺乏0°0.5-2.0设计II较完整第四纪火山。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的通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2.01•【字号】津国土房矿[2009]49号•【施行日期】2009.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的通知(津国土房矿〔2009〕49号)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提高评估工作质量,保障城市建设中的地质安全,我局组织编制了《天津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一日天津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1 总则1.0.1 为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规范本市建设工程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1.0.2 本技术要求主要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内容、要求、方法及报告编写内容。
1.0.3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本行政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本行政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整体规划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0.4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不能代替建设工程和规划在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或其它的有关评价工作。
2 术语2.0.1 地质灾害(geological disaster):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2.0.2 地质灾害易发区(easily occurring zone of geological disaster):指具有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地貌条件和在自然、人为等营力作用下,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地区。
建筑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评价.doc
建筑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评价济南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郜宪存摘要: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分析评价是现行土洞塌陷、建筑边坡等影响场地整体稳定性的岩规范、规程强条规定的内容,本文从地质环境条土工程问题进行评价。
件和岩土工程条件两方面对需要进行稳定性分析场地稳定性评价是岩土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评价的内容进行了论述。
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初勘阶段的主要任务,详勘关键词:场地稳定性;地基稳定性;地质环阶段应进行“地基稳定性”分析评价。
在(GB境条件;岩土工程条件50021-2001) (2009 年版 )论述较笼统,但在《高层在《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 (JGJ 722004)- “8 岩土工程(2009 年版 ) 4.1.11 第 3 款规定应“分析和评价地基评价”中明确了分析评价的内容。
的稳定性”,,第 9 款规定进行“场地稳定性和场地稳定性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适宜性评价”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 的岩土工程问题:72-2004) “天然地基评价”中规定应分析评价的内 1 区域地质构造稳定性。
针对拟建场地及附容包括“场地、地基稳定性和处理措施的建议”;近是否存在活动性断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 2 场地地震效应,主要针对场地所处的基本度规定》(2010 年版)第 1 款“场地稳定性评价” ,地震烈度区划,划分出场地地段;对“地基稳定性评价”提及很少。
各位同行在编 3 是否发育直接危害场地稳定的不良地质作写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时,往往感到需要论证的内用,包括:岩溶、滑坡、危岩和崩塌、泥石流、容不是太多就是无从下笔。
本人根据多年来的工采空区、地面沉降和活动断裂等。
作实践,对这一问题在济南地区常见的几种情况 4 建筑边坡稳定稳定性的影响等。
进行了总结归纳。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新型的建按照 (GB 50021-2001) (2009 年版 ) 14.1.3 规构筑物、岩土工程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多样,该定,可仅作定性分析,确定场地稳定性、工程建文观点和阐述仅是一管之见,不当之处,望不吝设的适宜性,必要时应建议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赐教。
鲁庄三初中报告
1、概述1.1、工程概况受巩义市鲁庄镇第三初中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该校拟建的宿舍、餐厅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勘察场地位于鲁庄镇三初中院内,拟建建筑共2幢,呈矩型,宿舍楼长42米,宽13.5米,高2层;餐厅楼长38.5米,宽13.5米,高1层。
拟采用砖混结构,基础形式未定。
1.2、岩土工程勘察等级据拟建建筑的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三级、场地复杂程度为二级、地基土复杂程度为三级,综合确定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丙级。
据《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建筑物类别为丙类。
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拟建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
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拟建建筑物的抗震设防分类为乙类。
1.3勘察目的与任务本次勘察为一次性进行的详细勘察,目的是为了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及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①、查明场地地层结构,地层的均匀性及地基土的性质,提供各层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对各层土的承载力和变形特性作出评价;②、查明场地土有无湿陷性及黄土地层的时代、成因,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场地的湿陷类型和地基湿陷等级;③、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埋藏条件,评价地下水对基础施工和建筑物的影响;④、查明影响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及其成因、类型、分布,分析对场地稳定性的影响,并提出防治建议;⑤、划分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对地震效应进行评价;⑥、对建筑物地基基础方案进行分析论证,首先对天然地基的可行性作出评价,若不宜采用天然地基时,对地基处理方案作出分析论证;⑦、对工程设计和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1.4、勘察依据的标准、规范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50007—2002)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5、《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6、《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7、《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8、甲方提供的工程勘察技术要求1.5、勘察方法为准确测定有关岩土参数及相关勘察评价指标,采用钻探、标准贯入试验及室内试验等多种勘察手段开展本次勘察工作。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强制性条文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强制性条文1.0.3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4.1.11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1 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2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3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4 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5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6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7 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提供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8 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1.17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个;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
4.1.18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1 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倍,且不应小于5m;2 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验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5~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3 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4 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4.1.20详细勘察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应满足岩土工程评价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1 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2 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当采用连续记录的静力触探或动力触探为主要勘察手段时,每个场地不应少于3个孔;3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m的夹层或透镜体,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4.8.5当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在基坑开挖过程中需要对地下水进行控制(降水或隔渗),且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
光伏电站勘察报告
1 前言1.1 工程概况受光能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其拟建的光能电站2号地块场地详细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拟建场地位于费县石井镇石棚沟村驻地北面的低山南侧,1号地块东面,该地块东西长约1100m,南北宽约280m。
1.2 勘察目的本次勘察目的是为拟建建筑提供施工图设计、施工提供有关的岩土设计参数。
1.3 任务要求本次勘察的主要任务如下:⑴查明场地内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查明其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并提供整治方案的建议;⑵评价建筑场地稳定性及建筑适宜性,评价场地的地震效应,判明场地土类型和划分建筑场地类别及建筑抗震有利、不利或危险地段;⑶查明建筑范围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承载力特征值和均匀性;⑷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变化幅度,补排关系,并判定场区内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⑸建议合理的地基基础形式和基础持力层,并对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
1.4 勘察依据及执行的规范、规程和标准⑴岩土工程勘察委托任务书;⑵《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⑶《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⑷《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⑸《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⑹《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2012);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版);⑻《山东省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标准》(DBK14-S3-2002)。
1.5 建筑物分级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及相关规范,拟建建筑物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二级,场地等级为二级,地基等级为三级,综合判定该建筑勘察等级为乙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为丙类。
2 勘察方法与工作量完成情况2.1 勘探方法结合场区地层情况,本次勘察主要采用钻探测量等勘察手段。
场地稳定性评价规范
场地稳定性评价规范篇一:地基稳定性评价方法建筑地基的稳定性分析和评价《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2009年版) 4.1.11第3款规定应“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由于该部分内容在规范中较分散,各位同行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时,往往感到无从下笔,现归纳如下,供参考,不当之处望不吝赐教。
一、地基稳定性地基稳定性,一说是地基在外部荷载(包括基础重量在内的建筑物所有的荷载)作用下抵抗剪切破坏的稳定安全程度;二说是各类工程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地基承受荷载的稳定程度;还有表达为与地基岩土体在承受建筑荷载条件下的沉降变形、深层滑动等对工程建设安全稳定的影响程度。
因此,地基稳定性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其分析和评价可以包含在场地稳定性分析和评价和地基分析和评价之中。
总之,稳定性评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由于建(构)筑物的兴建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变形、侧向破坏、滑移造成地基破坏从而影响正常使用。
按照(GB 50021-2001) (2009年版) 14.1.3、14.1.4规定,岩土体的稳定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定量分析。
评价地基稳定性问题时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计算,评价岩土体的变形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进行验算。
二、地基稳定性分析评价内容影响地基稳定性的因素,主要的是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地质环境条件、建(构)筑物特征等。
一般情况下,需要对如下建(构)筑物进行地基稳定性评价:经常受水平力或倾覆力矩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高压线塔、锚拉基础、挡墙、水坝、堤坝和桥台等。
通常涉及到岩土工程方面主要的内容有:(1)岩土工程条件包括组成地基的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地层结构。
特别是有特殊性岩土,隐伏的破碎或断裂带,地下水渗流等特殊情况;(2)地质环境条件包括是否建造在斜坡上、边坡附近、山区地基上,建(构)筑物与不良地质作用、特殊地貌的关联度和可能引起地基破坏失稳的各种自然因素或组合。
如岩溶、滑坡、崩塌、采空区、地面沉降、地震液化、震陷、活动断裂、岸边河流冲刷等。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室 内 环 境 质 量
名 称
全 生 命 周 期 综 合 性 能
5.5.1 采用中央空调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风速等参数满足设计要求。 5.5.2 围护结构内部或表面无冷凝现象。 5.5.3 采用中央空调的建筑,新风量符合标准要求,且新风采气口的设置能保证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 控 室内空气中污染物浓度满足《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要求。空调系统的过滤 制 5.5.4 器、风机盘管和风道等定期清洗或更换。 项 5.5.5 建筑外窗的隔声性能达到《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 8485中II级以上要求。 5.5.6 建筑室内采光满足《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T50033的要求。 5.5.7 建筑室内照明质量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一级要求。 5.5.8 单独处理的新风直接入室,避免二次污染。 5.5.9 合理进行建筑平面布局和空间功能安排,减少相邻空间的噪声干扰以及外界噪声对室内的影响。 一 5.5.10 室内背景噪声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中室内允许噪声标准一级要求。 般 5.5.11 宾馆类建筑围护结构构件空气隔声性能(Rw)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二级要求。 项 5.5.12 建筑设计和构造设计有采取诱导气流、促进自然通风的措施。 5.5.13 建筑75%以上的空间可根据需要实现自然采光。 5.5.14 建筑入口和主要活动空间有无障碍设计。 5.5.15 采用中央空调的建筑,采用经济有效的空气净化技术和系统。 优 5.5.16 采用可调节遮阳,调控夏季太阳辐射。 选 5.5.17 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保证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 项 5.5.18 建筑75%以上的空间可实现自然通风。 类 编号 标准条文 别 控 5.6.1 建筑规划设计充分体现所在地域的气候、经济、历史、文化等特点,并同自然环境特征相协调。 制 5.6.2 采取具体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引起的大气、土壤、噪、水、光污染以及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 5.6.3 建筑规划设计充分体现所在地域的气候、经济、历史、文化等特点,并同自然环境特征相协调。 5.6.4 占地标准、建设规模和荷载余度适宜适宜,有效节约资源。 一 5.6.5 建筑设备管道更换方便,空间可灵活划分,调整方便。 般 5.6.6 施工、运营过程具有节约资源计划书,采取具体措施有效实现施工及运行过程中的节能、节水、节材。 项 5.6.7 物业管理部门或公司通过ISO14001环境标准认证。 5.6.8 施工单位制定建筑废弃物管理计划,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 5.6.9 采用智能化手段进行系统运行状况的数据计量。 5.6.10 结合模拟手段进行建筑规划设计优化。 优 5.6.11 从建筑全生命周期角度,通过技术经济分析确定各项技术、设备、材料的选用。 选 5.6.12 具有并实施节能管理与激励机制,管理业绩与节约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挂钩。 项 5.6.13 对水、电、天然气、热等实行独立计量收费,取代按面积收费的方式。
《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等疑难问题解答》(2021年版)
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等疑难问题解答(2021年版)目次第一章岩土勘察专业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中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1)2、《工程建设规范标准》执行中常见疑难问题 (4)3、其他方面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5)第二章建筑专业1、消防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8)2、其它设计方面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16)第三章结构专业1、地基基础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18)2、地下室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23)3、结构设计计算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25)4、高层嵌固部位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28)5、上部构造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29)6、高层剪力墙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32)7、框架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36)8、砌体和钢结构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38)9、其他方面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40)第四章给排水专业1、给排水工程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50)第五章电气专业1、供配电系统 (55)2、电气消防 (59)3、电气照明 (64)4、其它 (67)第六章暖通专业1、暖通工程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73)第一章岩土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专业对《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等疑难问题解答》(2015年版)进行了删除、调整、修改、含新增疑难点共计20个,现予以解答。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中常见疑难问题解答1.1疑难点:《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4.1.11-3条中地基均匀性如何评价?解答:此条款明确的是地基的均匀性,不是地层的均匀性。
地基均匀性是指地基压缩层范围内变形特征。
(1)高层建筑地基均匀性评价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地基均匀性可分为非不均匀地基和不均匀地基两种情况。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判别为不均匀地基。
对判定为不均匀的地基,应进行沉降、差异沉降、倾斜等特征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建议。
①地基持力层跨越不同地貌单元或工程地质单元,工程特性差异显著。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DB21/T1214-2005 要求报告书正文应包括内容:1、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勘察依据;2、拟建工程概况;3、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工作量;4、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
5、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承载力特征值。
6、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7、土和水对建造材料的腐蚀性。
8、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
9、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
报告中应附的图件:1、建造物与勘探点平面位置图;2、工程地质剖面图3、钻孔柱状图4、勘探点主要数据一览表5、土工试验成果汇总表6、水质分析报告7、原位测试成果表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三个场地等级: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场地(复杂场地):1) 对建造抗震危(wei)险的地段;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等及发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错位的部位。
2) 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岩溶、滑坡、危岩和崩塌、泥石流、采空区、地面沉降、地震、活动断裂。
3) 地质环境已经或者可能受到强烈破坏;4) 地形地貌复杂;5) 有影响工程的多层地下水,岩溶裂隙水或者其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专门研究的场地。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场地(中等复杂场地)1) 对建造抗震不利地段;软弱土、液化土、条状突出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陡坡、陡坎、河岸和边坡的边缘,平面分布上成因、岩性、状态明显不均匀的土层(含古河道、疏松的断层破碎带、暗埋的塘浜沟谷和半填半挖地基),高含水量的可塑黄土,地表存在结构性裂缝等。
2) 不良地质作用普通发育;3) 地质环境已经或者可能受普通破坏;4) 地形地貌较简单;5) 基础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场地。
3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场地(简单场地)1) 抗震设防烈度小于或者等于6 度,或者对建造抗震有利的地段;2) 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3) 地质环境基本未受破坏;4) 地形地貌简单;5) 地下水对工程无影响。
5.1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
5。
1.1拟建场地的稳定性评价1)根据本次钻探及水工环地质测绘的结果,对拟建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分析可知,拟建场地稳定性评价如下:区域内不存在可溶性岩,因此区域内不存在岩溶.根据钻探探矿期间的揭露,第四系铁冒层下部因长期受地下水的浸蚀作用而偶见土洞,但在本次勘察期间未发现。
经此次勘察期间的调查与测绘工作,区内未发生过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拟建场地皮带廊沿线虽然有7处陡崖,陡崖高一般1。
5~5。
0m,最高处8.6m,陡崖均为奥陶系砂岩,岩石强度高,成厚层状,虽然层理发育,但构造裂隙发育较少,因此陡崖部分砂岩的稳定性好,极少可能发生崩塌现象。
当地虽然存在采取地下水的现象,但都为村民生活用水,采取量小,采取深度有限,通过此次勘察期间的调查,未发现区内有大的沉降。
当地虽然矿产资源丰富,但多为地表残坡积铝土矿,未出现人类在地下活动的痕迹,因此不存在地下洞室(采空区、人防洞室等).经此次勘察及测绘工作,拟建场地内及其附近未发现影响场地稳定性的活动性断裂。
2)拟建场地内自然边坡勘察期间对拟建场地内的地形地貌进行了水工环地质测绘,同时对31处自然边坡进行了详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拟建场地内除局部砂岩出露部分出现陡崖外,自然边坡坡角一般小于10度,最大坡角为21.3度(Wele河东岸,边坡倾向西北,距离河岸约50m)。
Wele河西岸,自然边坡倾向东南,最大坡角为18~19度,一般坡角小于10度.Wele河东岸,50m范围内,坡度较缓,一般为1~5度,50m 之外出现拟建场地内最大坡角21.3度。
通过钻探揭露及测绘工作,Wele 河两岸未发现自然边坡失稳的现象,两岸自然边坡是稳定的。
拟建皮带沿线两次跨越Yirematode河。
北部Yirematode河北岸,自然边坡倾向西南,最大坡角13度,一般小于8度;南岸自然边坡倾向东北,坡角小于8度.南部Yirematode河北岸,自然边坡倾向西南,最大坡角15。
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
8 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8.1 一般规定8.1.1 规划勘察应对规划区的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进行分析评价。
8.1.2 场地稳定性评价可采用定性的评判方法,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宜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判方法。
8.2 场地稳定性评价8.2.1 场地稳定性可划分为不稳定、稳定性差、基本稳定和稳定等四级,其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划分为不稳定场地:1)强烈全新活动断裂带;2)对建筑抗震的危险地段;3)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地段。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划分为稳定性差场地:1)微弱或中等全新活动断裂带;2)对建筑抗震的不利地段;3)不良地质作用中等-较强烈发育,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地段。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划分为基本稳定场地:1)非全新活动断裂带;2)对建筑抗震的一般地段;3)不良地质作用弱发育,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地段。
4 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划分为稳定场地:1)无活动断裂;2)对建筑抗震的有利地段;3)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
注:从不稳定开始,向稳定性差、基本稳定、稳定推定,以最先满足的为准。
8.2.2 规划区的场地稳定性分区应在各评价单元的场地稳定性评价基础上进行,并应绘制场地稳定性分区图。
8.3.1 工程建设适宜性可划分为不适宜、适宜性差、较适宜和适宜等四级。
8.3.2 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定性评价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的规定。
按附录C 表C评定划分为适宜的场地,可不进行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定量评价。
8.3.3 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定量评价应在定性评价基础上进行。
定量评价宜采用评价单元多因子分级加权指数和法,按本规范第8.3.4条的规定进行。
当有成熟经验时,可采用模糊综合评判等其他方法评判。
当采用定性和定量评价方法分别确定的工程建设适宜性级别不一致时,应分析原因后综合评判。
8.3.4 当采用评价单元多因子分级加权指数和法进行工程建设适应性评价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评价单元的定量评价因子体系应由一级因子层和二级因子层组成。
勘察要领
1.工程概况拟建的“***”工程场地位于**市***区**镇境内**路西侧。
拟建物主要由*幢地上*层,*幢地上*层的建筑组成,均设**层地下室,*结构,*基础,预计基础埋深为**m左右,±0.00标高待定。
受成都***的委托,我公司承担该工程详细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任务。
2.勘察工作2.1岩土工程勘察等级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相关条文规定,结合拟建物的性状,以及收集了解的场地地质情况综合判定,该工程重要性等级为*级,场地等级为*级,地基等级为*级,综合确定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级。
注:(3.1.4)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可按下列条件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甲级:在工程重要性、场地复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中,有一项或多项为一级;乙级:除勘察等级为甲级和丙级以外的勘察项目;丙级: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培基复杂租度等级均为三级。
注:建筑在岩质地基上的一级工程,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
注:(3.1.1)根据工程的规模如特征,以及由于岩土工程问题造成工程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后果,可分为三个工程重要性等级:1 一级工程:重要工程,后果很严重;2 二级工程:一般工程,后果严重;3 三级工程:次要工程,后果不严重。
注:(3.1.2)报据场地的复杂程度,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三个场地等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场地(复杂场地) :1) 对建筑抗震危险的地段;2) 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3) 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强烈破坏;4) 地形地辑复杂;5) 有影响工程的多层地下水、岩溶裂隙水或其结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专门研究的场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场地(中等复杂场地) :1) 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2) 不良地质作用般发育;3) 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一般破坏;4) 地形地貌较复杂;5) 基础位于水位以下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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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拟建场地的稳定性评价
1)根据本次钻探及水工环地质测绘的结果,对拟建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分析可知,拟建场地稳定性评价如下:区域内不存在可溶性岩,因此区域内不存在岩溶。
根据钻探探矿期间的揭露,第四系铁冒层下部因长期受地下水的浸蚀作用而偶见土洞,但在本次勘察期间未发现。
经此次勘察期间的调查与测绘工作,区内未发生过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拟建场地皮带廊沿线虽然有7处陡崖,陡崖高一般1.5~5.0m,最高处8.6m,陡崖均为奥陶系砂岩,岩石强度高,成厚层状,虽然层理发育,但构造裂隙发育较少,因此陡崖部分砂岩的稳定性好,极少可能发生崩塌现象。
当地虽然存在采取地下水的现象,但都为村民生活用水,采取量小,采取深度有限,通过此次勘察期间的调查,未发现区内有大的沉降。
当地虽然矿产资源丰富,但多为地表残坡积铝土矿,未出现人类在地下活动的痕迹,因此不存在地下洞室(采空区、人防洞室等)。
经此次勘察及测绘工作,拟建场地内及其附近未发现影响场地稳定性的活动性断裂。
2)拟建场地内自然边坡
勘察期间对拟建场地内的地形地貌进行了水工环地质测绘,同时
对31处自然边坡进行了详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拟建场地内除局部砂岩出露部分出现陡崖外,自然边坡坡角一般小于10度,最大坡角为21.3度(Wele河东岸,边坡倾向西北,距离河岸约50m)。
Wele河西岸,自然边坡倾向东南,最大坡角为18~19度,一般坡角小于10度。
Wele河东岸,50m范围内,坡度较缓,一般为1~5度,50m之外出现拟建场地内最大坡角21.3度。
通过钻探揭露及测绘工作,Wele河两岸未发现自然边坡失稳的现象,两岸自然边坡是稳定的。
拟建皮带沿线两次跨越Yirematode河。
北部Yirematode河北岸,自然边坡倾向西南,最大坡角13度,一般小于8度;南岸自然边坡倾向东北,坡角小于8度。
南部Yirematode河北岸,自然边坡倾向西南,最大坡角15.5度,一般小于7度;南岸自然边坡倾向东、东北方向,最大坡角13.8度,一般坡角小于7度。
通过钻探揭露及测绘工作,横跨Yirematode河两岸未发现自然边坡失稳的现象,两岸自然边坡是稳定的。
因此,拟建场区内自然边坡坡度一般小于10度,未发现边坡失稳的现象,场区内自然边坡是稳定的。
3)拟建场区内地基
拟建皮带廊线路长,穿越了不同的地貌单元。
本次勘察将拟建场区划分了2个大区辉绿岩区(I区)与砂岩区(II区),又根据各区的地形地貌与地层分布情况划分为了4个亚区。
因此拟建皮带廊沿线穿过了4个不同的地貌单元。
因此皮带廊沿线工程地质特性具明显的
差异,为不均匀地基。
潮涧带内存在大面积淤泥与淤泥质土,该层为软弱地层,拟建场区内的潮涧带区为不均匀地基。
因此该地段为地基稳定性差。
综上所述,场地内不存在岩溶、土洞、滑坡、泥石流、崩塌、大的沉降、地下洞室(采空区、人防洞室等)、断层等不良地质作用及地质灾害。
拟建场区内自然边坡坡度一般小于10度,未发现边坡失稳的现象,场区内自然边坡是稳定的。
拟建建构筑物场地地基均匀性较差,但不会影响到整体场地的稳定性,因此场地从整体上来说是稳定的。
5.1.2拟建场地的适宜性评价
对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分析可知,场地跨过不同的地貌单元,场地内岩土种类较多,分布不均匀。
皮带廊辉绿岩区地质条件较好,水文地质条件简单,适宜性好。
但皮带廊砂岩区潮涧带亚区地层工程性质较差,受地下水和潮汐对工程影响较大,该区就场地治理难易程度而言,场地平整较困难,地基条件和施工条件差,需进行地基处理,拟建建构筑物的建设在该区内适宜性较差。
当根据岩土工程条件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后,可进行拟建建构筑物建设。
综上所述,场地从整体上来说是稳定的,对潮涧带区进行必要的地基处理后,拟选场地是可进行建设的适宜性较好的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