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管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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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全市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全市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全市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19•【字号】余府办字〔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全市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字〔2018〕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交通运输局《全市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19日全市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和建设优美城乡环境的战略部署,建设“三区两典范”、再铸“工小美”辉煌,进一步提高我市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现就开展全市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通过深入开展公路路域环境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优化全市公路基础设施,使公路通行更加顺畅;深入实施公路绿色生态提升工程,使公路环境更加优美;集中清理违法搭建、违法占道经营,依法打击损毁公路违法行为,消除“脏、乱、差、堵”等现象,使公路路域环境更加舒适;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超速超员客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货运车辆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客货运车辆的治理力度,使公路通行更加有序;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路路域环境和通行秩序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整治范围及目标整治对象为全市所有公路,整治重点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一)路域环境整治范围包括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及建筑控制区以外可视范围。

新余市人民政府印发新余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doc

新余市人民政府印发新余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doc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文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文号:余府发〔2011〕5号发布日期:2011-1-31生效日期:2011-3-1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新余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已经2011年1月25日市七届人民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新余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设施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城市道路,包括天工大道(含)以东、仰天岗大道(含)以南、新欣大道(含)以西、袁河以北的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以及天工大道以西的仙来大道和仙来隧道以东路段。

在前款规定的城市道路上通行的车辆以及进行与道路交通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市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道路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承担。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道路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市交通和运输、规划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能协助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第二章车辆行驶第四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通行需要,在每条城市道路及时设置、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限速标志。

在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调整或者撤除停车泊位;或在城市道路临街单位院内合理设置有偿停车泊位。

还应当根据交通状况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城市出租汽车停靠点。

第五条除新欣大道、天工大道、仰天岗大道外的其它市区道路全天候禁止车货总重量5吨(含5吨)以上的货运车辆通行。

因生产、生活、建设需要进入市区的货运车辆,事先须征得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城区规划区内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城区规划区内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城区规划区内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11•【字号】余府办发〔2017〕37号•【施行日期】2017.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城区规划区内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17〕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余市城区规划区内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11日新余市城区规划区内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管理实施方案为规范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保障人行道安全畅通和人行道设施及功能完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和《新余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城区规划区内人行道机动车辆违法停放管理制定如下方案:一、适用范围本市城市规划区内。

二、工作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并记录的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信息,借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系统平台,并设置相应的人行道违法停车处理点(以下称“窗口”),按照各自独立法定主体的名义,及时向公众发布、通知和责令违法车辆接受处理。

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未接受处理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车辆过户、年检时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工作措施(一)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对在市区人行道上不按规定停放或者临时停放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人行道违法停车信息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采集、录入和处理。

城市管理行政执执法部门要确保录入的信息的数据及时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并应当及时清理本单位录入的废数据,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关于加强城镇道路交通管理的建议

关于加强城镇道路交通管理的建议

关于加强城镇道路交通管理的建议
一、从交通管理角度出发,加强城镇道路交通管理
1、完善道路交通管理体系
(1)建立科学完善的城镇道路交通管理体系,形成交通管理的法治化、系统化、分级化、网络化。

同时,在道路管理方面,应加大建设力度,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规范城市交通管理行为。

(2)建立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信息
共享平台,实现道路交通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明确交通管理的职责权限,提高城镇道路交通管理的工作效率,及时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的
交通管理机制。

2、优化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1)完善交通设施,加强对道路交通管理的统筹规划,根据城市发
展需要,优化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加强对城市道路的建设和维护,规
范城市道路安全管理。

(2)提升道路运输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体系,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指导作用,加强对道路运营行为的实施
检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道路规划和设计,建立健全的道路规划管理体系,以质量
和安全为核心。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14•【字号】余府办字[2011]109号•【施行日期】2011.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字〔2011〕10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和谐稳定文明的社会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改善道路通行状况,落实交通事故预防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为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遵循“政府主导、高位推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完善机制、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为确保整治行动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通过整治行动,使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改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数明显下降,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通过整治总结经验,形成符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实际、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文辉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袁传胜、市公安局副局长刘祖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刘献忠、市纪委杨帆、市公安局刘文林、市住建委江训发、市交通运输局罗志东、市城管执法局廖永健、市文明办刘建坤、市教育局郑如鸥、团市委黄丽萍、市安监局廖少敏、市科技局刘群、市质监局熊国宝、市工商局辛荷根、市农业局唐风贵、市司法局付绍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肖秋根及各县(区)分管政法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新余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管理对策

新余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管理对策

新余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管理对策作者:郭钰琼来源:《中国房地产业·上旬》2017年第07期【摘要】城市道路交通是城市的基础工程。

本文以新余市中心城区为例,分析中小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及其形成原因,在交通规划、道路结构、交通管理等方面探索解决道路交通拥堵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管理城市道路交通是城市的基础工程,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机动车拥有量急速增加,交通拥堵等矛盾日益凸显,在中小城市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工作中这些情况尤为突出。

新余市是江西省的—个新兴工业城市,城市建成区面积约79平方公里,居住人口约70万人,为典型的中小型城市。

本文以新余市为例,分析中小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在交通规划、道路结构、交通管理等方面解决道路交通拥堵的对策措施,以适应城市的发展。

1、城市交通道路现状随着城市化发展,城市人口数量迅速增长,交通压力随之增大,城市道路交通存在如下问题:城市道路网密度较低;城市道路规划等级与实际使用的矛盾;道路拥堵现象加剧;停车场数量配置不足;公交线路未全面覆盖城区;公交停靠站位置设置不合理等问题。

基于这些问题,对新余城市交通规划的管理进行探究。

2、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原因分析2.1市民出行方式改变目前新余市私人汽车保有量约为12万辆,城市居民出行逐步由公交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转变为私家车,交通需求量迅速增加,交通压力也随之增大。

2.2城市功能布局不完善合理的城市功能分区对城市道路交通存在重要作用。

在旧城区,行政区、居住区、商业区、文教卫生区等多个功能区聚集,人口较为集中,且城市道路拓宽难度大,在高峰期道路拥堵情况严重。

在新城区,人口密度较低,道路建设较完善,但早期的住宅小区大多未配置足够数量的停车位,存在私家车停放刮、区内部道路的情况,高峰期尤其不便。

2.3城市交通规划与使用存在矛盾目前交通规划主要问题有:—是道路功能不明确。

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划分不明确,城市道路承受与其功能定位不相符的交通量。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市政设施移交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市政设施移交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市政设施移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2.23•【字号】余府办发〔2017〕11号•【施行日期】2017.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市政设施移交管理办法》的通知余府办发〔2017〕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九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新余市市政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23日新余市市政设施移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提高行政效能,规范市政设施移交行为,提高市政设施服务质量,明确建设单位、接管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设施移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政设施,是指城市道路设施、城市桥涵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城市照明设施、市容环卫设施、园林绿化设施以及其他市政设施。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加强对市政设施建设、移交和养护的领导,协调和解决市政设施移交中的重要事项,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

第五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以及本办法规定,对市政设施移交实施监督管理。

市政实施接管单位为市政实施所属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水务、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公安、财政、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市政设施移交及其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市政设施移交协调指导机制,在工程设计和改建、扩建、大修论证中相互征求意见,并监督建设、接管单位移交。

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划、设计、验收等工程建设环节征求接管单位意见。

第七条全市性、系统性的项目,由市本级相关职能部门养护管理;小街小巷、城中村等其他市政设施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属地区政府(管委会)职能部门养护管理。

关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关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关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对于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车辆数量的快速增长和交通出行需求的不断增加,交通管理的挑战也越来越大。

为此,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改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效果:一、完善交通规划和设计建设城市道路交通体系要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绿色环保的原则,紧紧围绕人口聚集区、商贸中心、办公区、旅游景点等区域,建设高效、安全、便捷的交通体系。

此外,应遵循公共利益优先、人民群众的需要至上的原则,将全民利益放在首位,为广大群众提供高质量的交通服务。

二、加强交通管理加大交通管理力度,通过规范驾驶员行为和车辆维护,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同时,加强对车辆保养和维护的监管,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减少车辆故障,保障交通安全。

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闯红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打击,建立交通信用系统,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

三、加强交通建设发挥科技优势,采用智能交通系统,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运输能力。

在城市内设置合理的交通信号灯等设施,为交通疏导提供支持。

同时,加强市政设施的建设,包括道路建设、路灯更换、停车场设备的完善,为交通保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四、加强标志标线管理道路标志和标线是规范交通秩序的重要工具,必须加强它们的管理和维护。

加强道路标志的设置,让驾驶员更加清楚道路的控制和警示规定,同时加强标线设置,和实施不同车道的分区设置,让行车更加稳定和有序。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诸如违法变道、违规超车等危险行为,切实保障交通的安全通行。

总之,关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主导,以提高交通安全和交通效率为目的,在科学规划、标准化管理、安全维护的基础上,增强交通安全及交通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高质量的交通服务。

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地迈向交通新时代。

新余市城市管理条例

新余市城市管理条例

新余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管理规定第四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规划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公共空间秩序、生态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应急等公共事务和秩序实施管理、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城市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城市管理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实行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基础,部门联动、权责统一的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统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

第七条鼓励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城市市政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公共交通、便民服务设施等市场化运营。

第八条鼓励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志愿服务,促进城市管理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加强智慧城市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对城市管理事项实行网格化管理。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公众守法意识。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对本单位职工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宣传教育,提升职工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公共设施,保护公共环境,维护公共秩序;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劝导、举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十三五”时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养护管理的意见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十三五”时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养护管理的意见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十三五”时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养护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24•【字号】余府办发〔2017〕53号•【施行日期】2017.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十三五”时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养护管理的意见余府办发〔2017〕5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全省加快推进全省普通公路项目建设会议精神和全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改革创新,实干兴余,奋力夺取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的总体目标和“工小美”的战略定位,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建成较为完备的基础设施体系,着力提升公路交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和保障水平,现就我市加快推进“十三五”时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养护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八届党代会精神及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和“四个交通”(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化交通、平安交通)发展要求,以构建现代养护管理体系为引领,以强化管理、科学养护、保障安全、规范执法、提升服务为重点,着力改革攻坚、推进养护转型、强化管理升级、促进服务提质,努力构建畅通便捷、安全高效、智慧绿色的公路交通网络,实现新余“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十三五”期间,按照突破瓶颈、补齐短板、适度超前的原则,全力打好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充分发挥公路交通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保障人民生活需要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到2020年,逐步建成路网结构合理、衔接顺畅、安全绿色的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的意见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的意见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9•【字号】余府发[2009]10号•【施行日期】200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的意见(余府发〔2009〕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和优化城市资源配置,经2009年2月24日市七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按照“优质、高效、便捷”的原则,通过合理划分和明确市、区政府城市管理职责范围和权责关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的功能作用,加快形成“统一指挥、综合执法,市区联动、全面覆盖”的城市管理新体系、“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新体制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管干分离”的城市管理新机制,不断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为实现“三城同创”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二、职能调整按照“分工明确、权责一致、重心下移”的原则,进一步划分和明确城市管理事权范围,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有权管的看不到、看得到的无权管”的问题。

1、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的城市规划区内20条城市道路(仰天岗大道、北湖路、仙来大道、青年路、科环路、天工大道、五一路、竹山路、长青路、劳动路、中山路、沿江路、魁星路、康居路、抱石大道、站前路、新欣南大道、胜利路、公园路、白竹路)以外的其余城市道路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内环卫、市政和违章建筑的管理职能统一划入渝水区政府管理。

2、按照“权由事定、费随事转”的原则,渝水区政府负责履行上述管辖范围内的城市管理方面的事权职责,对其所涉及的城市管理维护经费,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支出基数,以后通过上下级财政结算办理。

新余西站规划方案

新余西站规划方案

新余西站规划方案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和交通需求的不断增长,城市建设也在不断调整和规划。

新余市西站是新余市向南、西、北出行的重要枢纽,目前还存在一些交通拥堵和不便利的问题。

因此,新余市对西站进行了规划,以改善周边交通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

本文将详细介绍新余西站规划方案。

一、规划背景新余市西站地处市区西南部,是南昌、赣州、上饶等地前往新余及周边地区的重要枢纽,也是新余境内南、西、北三个方向出城和进城的重要交通要道。

然而,由于西站周边道路饱和度高,道路条件不足、单一、繁忙情况严重,影响了交通的顺畅,同时也给广大市民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因此,新余市政府决定对西站进行重点规划。

根据市政府的规划设计方案,新余市西站规划包括汽车客运站、高架路、地下隧道、立交桥、公交换乘枢纽、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通过建设这些配套设施,优化周边交通布局,减少交通拥堵,缓解交通压力,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为市民提供更加便利的公共交通服务。

二、规划设计一、车站建设:在西站占地9000平方米的基础上,分别建设汽车客运站、长途客运大厅、到站乘客出站口和候车室等。

2、高架路:建设一条双向四车道高架路,全长约1.5公里,连接西站、外环路和市区交通主干线,形成快速通道,缓解西站周边交通问题。

3、地下隧道:建设一条双向三车道地下隧道,连接外环路和市区交通主干线。

隧道全长约1.2公里,设有过街通道,避免行人、自行车与机动车辆混杂,换乘更为方便。

4、立交桥:在三棵树路、外环路和通惠路交汇处,建设一座双层立交桥,分别通向高架路、地下隧道。

同时,保证了上下高速路之间的畅通。

5、公交换乘枢纽:在西站东边,建设一座公交换乘枢纽,方便市民乘坐公共交通系统。

同时,还将建设一波式换乘车库,方便市民私家车换乘公共交通。

6、停车场:在交通枢纽周边,建设大面积汽车停车场,供乘客停放私家车。

三、规划效益新余市西站规划设计的实施,将为新余市提供更加便利的公共交通服务,缓解现有的道路交通拥堵,较大程度上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降低了市民的出行成本和时间成本。

新余车改实施方案

新余车改实施方案

新余车改实施方案新余市是江西省的一个重要城市,也是全国著名的文化古城之一。

随着城市的发展,交通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尤其是交通拥堵和公共交通不便的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高市民出行的便利性和舒适度,新余市决定实施车改方案。

一、改造道路交通新余市将对城市主干道路进行改造,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交通效率。

通过道路拓宽、交通信号灯优化、道路标线更新等措施,缓解交通拥堵问题,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二、优化公共交通新余市将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优化公交线路,增加公交车数量,提高公交运营效率。

同时,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市民乘坐公交的舒适度。

三、鼓励绿色出行新余市将鼓励市民选择绿色出行方式,推广骑行、步行、共享单车等绿色出行方式。

同时,建设更多的便捷的非机动车道和步行街,为市民提供更加便利的出行环境。

四、加强交通管理新余市将加强交通管理力度,严格执法,规范交通秩序。

加强对违章停车、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提高交通管理水平,为市民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五、提高市民出行便利性新余市将倡导绿色出行理念,引导市民树立低碳出行意识,减少汽车出行,鼓励步行、骑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同时,提高公共交通的便利性和舒适度,让市民更加愿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六、加强宣传教育新余市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通过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加强监测评估新余市将加强对车改实施效果的监测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措施。

通过科学的数据监测和评估,不断提高车改实施效果,为市民提供更加便利、舒适的出行环境。

总之,新余市将全面推进车改实施方案,通过改造道路交通、优化公共交通、鼓励绿色出行、加强交通管理、提高市民出行便利性、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监测评估等多方面的措施,不断提高城市交通的便利性和舒适度,为市民创造更加宜居的城市环境。

新余市规划局关于加强我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的暂行

新余市规划局关于加强我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的暂行

新余市规划局关于加强我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的暂行意见的通知日期:2013-05-27为加强我市规划管理,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城市景观风貌,切实保证社会公众的权益,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关于建筑面宽的控制要求(一)沿城市道路两侧及临重要景观地段建筑的面宽,按以下要求控制(工业建筑、大型公共服务建筑除外):1、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的,其最大连续面宽投影不宜大于60米。

2、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其最大连续面宽投影不宜大于50米。

3、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面宽上限按最高部分建筑高度控制。

(二)其他地段的建筑面宽按以下要求控制(工业建筑、大型公共服务建筑除外):1、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的,其最大连续面宽投影不宜大于65米。

2、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其最大连续面宽投影不宜大于55米。

3、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面宽上限按最高部分建筑高度控制。

(三)居住及商住用地内商业建筑原则上应相对集中独立设臵。

确需配套的商业无独立设臵条件须在临城市道路建筑底层配设的,临路设臵的商业裙房建筑总长度不应超过其用地临城市道路边线总长度的65%。

当临街裙(二)建筑物退让城市道路红线用地应作为城市公共空间,当设臵机动车临时停车位时不计入相应地块内停车位配比指标。

三、关于小区出入口设臵的要求建设项目若确需在城市道路绿化带上增设出入口的,应征求市住建委、规划、交警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等部门的意见。

四、关于绿地计算的控制要求(一)宅旁(宅间)绿地、组团绿地和其它形状、带状绿地面积计算1、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脚不宜小于1.5米;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脚内侧。

2、组团绿地、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米起计算。

3、组团绿地中,作为景观组成部分的小品、亭台、曲廊、水池、溪流、步道等,可以一并计绿地面积的计算,但绿地面积不得小于组团绿地用地面积的80%。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20个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整改工作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20个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整改工作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20个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整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28•【字号】余府办字〔2017〕51号•【施行日期】2017.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20个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整改工作的通知余府办字〔2017〕51号高新区管委会、渝水区政府、仙女湖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委、市公路局、市投控集团公司:近期,我市组织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一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共排查出较为突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20个。

为切实做好上述20个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整改工作是落实市委八届四次全会关于改善社会民生福祉要求的有效举措,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开展动员部署,研究谋划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全市20个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排查清单》(见附件)中的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整改要求和隐患特点,下大决心、用强措施、下狠功夫,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过程中,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杜绝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现象。

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与各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确保隐患整改及时保质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

市政府办将对隐患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并对20个隐患点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

对整改完毕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并予以销号;对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下发督办单进行专门督办;对不履行职责导致隐患逾期未整改到位而引发事故的,将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04•【字号】余府发[2008]3号•【施行日期】2008.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发〔2008〕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新余市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二月四日新余市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经研究,决定2008年在新余城区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赣西重要中心城市和打造江西最美丽城市为目标,以优化人居环境、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市民文明意识为主要内容,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开展大规模的城市环境建设和综合整治活动,着力构建“结构合理、运转高效、监管有力、公众参与、和谐有序”的大城管格局,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由突击性管理向规范化管理、治标管理向治本管理、多头执法向综合执法的转变,力争达到城市基础设施基本健全、城市功能逐步完善、城市环境全面改善、城市秩序明显好转、市民素质整体提高,为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工作任务2008年全市城市管理年的主要任务是全力实施五大工程。

㈠基础工程1、建立城市管理综合协调机构。

成立由市长为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市辖区区长(管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城市管理重大工作进行研究、协调和督促检查、组织落实。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城管局2、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问题;建立城市管理重要工作、重大案件、重点项目部门联审制度,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形成许可、监管、处罚的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信息联络网和工作联系单(抄告单)制度,确保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及时沟通。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余府发[2006]22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余府发[2006]22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余府发〔2006〕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新余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新余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绿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城市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线的划定、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市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线划定、监督和管理工作。

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绿线由市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新余市城市总体规划》、《新余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予以划定。

第六条下列区域应划定城市绿线:㈠现有的和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㈡城市规划区内的河流、湖泊、水塘、湿地、山体等城市生态控制区域;㈢城市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散生林植被、古树名木规定的保护范围等;㈣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

第七条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道路附属绿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新余市规划局关于加强我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的暂行

新余市规划局关于加强我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的暂行

新余市规划局关于加强我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的暂行意见的通知日期:2013-05-27为加强我市规划管理,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城市景观风貌,切实保证社会公众的权益,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关于建筑面宽的控制要求(一)沿城市道路两侧及临重要景观地段建筑的面宽,按以下要求控制(工业建筑、大型公共服务建筑除外):1、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的,其最大连续面宽投影不宜大于60米。

2、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其最大连续面宽投影不宜大于50米。

3、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面宽上限按最高部分建筑高度控制。

(二)其他地段的建筑面宽按以下要求控制(工业建筑、大型公共服务建筑除外):1、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的,其最大连续面宽投影不宜大于65米。

2、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其最大连续面宽投影不宜大于55米。

3、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面宽上限按最高部分建筑高度控制。

(三)居住及商住用地内商业建筑原则上应相对集中独立设臵。

确需配套的商业无独立设臵条件须在临城市道路建筑底层配设的,临路设臵的商业裙房建筑总长度不应超过其用地临城市道路边线总长度的65%。

当临街裙(二)建筑物退让城市道路红线用地应作为城市公共空间,当设臵机动车临时停车位时不计入相应地块内停车位配比指标。

三、关于小区出入口设臵的要求建设项目若确需在城市道路绿化带上增设出入口的,应征求市住建委、规划、交警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等部门的意见。

四、关于绿地计算的控制要求(一)宅旁(宅间)绿地、组团绿地和其它形状、带状绿地面积计算1、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脚不宜小于1.5米;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脚内侧。

2、组团绿地、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米起计算。

3、组团绿地中,作为景观组成部分的小品、亭台、曲廊、水池、溪流、步道等,可以一并计绿地面积的计算,但绿地面积不得小于组团绿地用地面积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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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管理对策
城市道路交通是城市的基础工程。

本文以新余市中心城区为例,分析中小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及其形成原因,在交通规划、道路结构、交通管理等方面探索解决道路交通拥堵的对策措施。

标签: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管理
城市道路交通是城市的基础工程,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机动车拥有量急速增加,交通拥堵等矛盾日益凸显,在中小城市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工作中这些情况尤为突出。

新余市是江西省的—个新兴工业城市,城市建成区面积约79平方公里,居住人口约70万人,为典型的中小型城市。

本文以新余市为例,分析中小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在交通规划、道路结构、交通管理等方面解决道路交通拥堵的对策措施,以适应城市的发展。

1、城市交通道路现状
随着城市化发展,城市人口数量迅速增长,交通压力随之增大,城市道路交通存在如下问题:城市道路网密度较低;城市道路规划等级与实际使用的矛盾;道路拥堵现象加剧;停车场数量配置不足;公交线路未全面覆盖城区;公交停靠站位置设置不合理等问题。

基于这些问题,对新余城市交通规划的管理进行探究。

2、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原因分析
2.1市民出行方式改变
目前新余市私人汽车保有量约为12万辆,城市居民出行逐步由公交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转变为私家车,交通需求量迅速增加,交通压力也随之增大。

2.2城市功能布局不完善
合理的城市功能分区对城市道路交通存在重要作用。

在旧城区,行政区、居住区、商业区、文教卫生区等多个功能区聚集,人口较为集中,且城市道路拓宽难度大,在高峰期道路拥堵情况严重。

在新城区,人口密度较低,道路建设较完善,但早期的住宅小区大多未配置足够数量的停车位,存在私家车停放刮、区内部道路的情况,高峰期尤其不便。

2.3城市交通规划与使用存在矛盾
目前交通规划主要问题有:—是道路功能不明确。

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划
分不明确,城市道路承受与其功能定位不相符的交通量。

二是慢行系统建设不完善。

在—些交通压力较大的路段,设置为人非共板,行人和非机动车并行至较窄的空间。

三是公共交通体系不完善。

由于中小城市交通需求总量有限,市民对公共交通的需求量相较于大城市也较低,客观上造成车次不多、线路不全、站点不密、换乘不便等问题。

3、解决城市道路交通问题的对策研究
3.1加强城市规划的协作与管理
3.1.1加强管理部门协作。

城市交通的管理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重要方式,需不断加强组织功能发挥、紧密联系协作,切实加强规划、城管、住建、交通等各部门的协作管理。

3.1.2合理发展城市多中心模式。

当前城市发展的趋势由单中心模式转向多中心模式。

新余市目前处于新旧城区并存的局面,具备城市多中心模式发展的条件。

城市功能和人口逐步转移至新城区,新城在规划上应更注重用地功能布局,提高工业进驻门槛,发展第二、三产业,降低居住与工作的地点分离所造成的长距离长时间的交通压力。

3.1.3完善交通影响的评估机制。

尽量避免和降低城市建设发展带来的交通压力,对建设项目,尤其是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在规划阶段需要做出交通影响评估,提供论证报告。

3.2优化城市交通组织
3.2.1
优化路网结构。

合理规划城市各级道路,构建完整的城市路网,保证路网的衔接,避免交通流的冲突。

根据实际情况在交通压力大的区域构建交通微循环模式,避免行车冲突,减少交叉口的交通流量冲突。

3.2.2进行平交路口的改造优化。

为减轻平交路口交通流的交叉数量,应对平交路口进行渠化改造,通过划分车道、设置交通岛、信号灯控制等方式,使不同的类型、方向的交通流互不干扰地通过。

3.2.3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

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根据设计规范严格数量配置停车位,大型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和公共设施等需配套建设停车场位。

停车场应坚持公益性與经营性相结合,提高公共资源的社会使用效率。

3.2.4推进城市智能交通建设。

对交通信息发布系统进行前瞻性建设,通过道路两侧Eg-sa,~,示屏、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手机短信、广播等宣传媒介即时向市民提供道路情况、停车位数量、交通管理措施等信息,以引导公众选择更合理的出行时段、出行方式和出行路线。

3.3加强城市交通管理
优化城市道路组织结构并加强建设,同时进行交通管理。

3.3.1加强部门管理。

城管、交通等部门应加强对行车的管理。

通过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引导,加大交通规则的宣传力度,鼓励公众参与交通管理,提升交通管理能力,加强出行高峰时段的道路疏导,提升道路通行力。

3.3.2合理使用私家车。

城市交通发展中,应明确合理使用私家车的方针,在一定的条件下,尤其是在人口密集区,通过限号限行等方式,适当限制使用私家车,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3.3.3完善公共交通体系。

一是提高发展公共交通重要性的观念和意识。

二是大力加强公共交通体系建设。

三是结合中小城市特点发展公共交通。

公共交通应把发展范围扩展到城郊和乡镇,带动全市域公共交通的协同发展。

进一步优化公共交通网络建设,加强公交线网的联系,增强公共交通的可达性,提升公共交通覆盖率,满足居民生活、就业、就学、购物、休闲等功能要求,提升公共交通的吸引力。

新余市在2016年开始建设城市公共自行车体系,目前已覆盖城区绝大部分城区。

公共自行车因其出行便利、通借通还、节能环保等优势,特别符合中小城市交通需求,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新的发展方向,应在站点布置、硬件配套设施、维护保养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缓解交通压力,推广绿色出行。

结语:
随着打造“精美特新”中小城市工作的开展,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的规划管理,对保障市民出行顺畅、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发展力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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