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软件园政策

合集下载

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零零零年二月一日沪府发[2000]5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上海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印发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按照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除享受《若干政策》.国家及本市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外,同时执行本政策规定。

第三条本市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认定机构和认定程序,由市信息办会同市计委.市经委.市科委.市外经贸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质量技监局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章软件产业第四条由市政府安排5亿元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软件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软件项目.软件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并为相关国家项目提供匹配资金。

在上述资金中,专门设立风险种子资金,与国内外各类创业基金.投资公司.上市公司等建立风险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软件产业。

第五条市经委.市科委.市信息办等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每年从其掌握的各类科技发展资金中安排不低于25%的资金,用于支持操作系统.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开发平台.信息安全.嵌入式系统.大型应用软件系统等基础软件和共性软件项目的研究.开发。

第六条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的各类科技风险投资机构要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投资力度;鼓励其他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对软件产业进行投资。

由市重组办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的工作。

第七条凡在沪注册并缴纳所得税的企业用2000年1月1日以后企业税后利润投资于经认定的本市软件企业,形成或增加企业资本金,且投资合同期超过五年的,与该投资额对应的已征企业所得税本市地方收入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支持。

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建设指引

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建设指引

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建设指引(2017年版)为推动上海卓越全球城市发展,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创建高水平软件名城,进一步推进上海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加强对本市各类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规划建设的指导,在总结国内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规划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本市规划、土地、产业、环保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上海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以及园区发展现状和趋势,制定本指引。

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的内涵及分类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以下简称为:软件园区)是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园区。

软件园区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集聚度一般不低于50%,园区内部具有相对完善的功能配套。

按照规划面积和体量规模的不同,本指引将规划面积300亩以上的软件园区定义为大型园区,300亩以下的为中小型园区。

软件园区与仅具有独立的单体建筑、相关配套设施主要依托周边社会资源的软件楼宇有着显著的差异。

本指引将重点针对软件园区,特别是新建园区及成片整体转型园区的特点和发展要求,予以因地制宜,分类推进。

二、主要原则本指引是指导本市各类软件园区规划建设、更新改造的重要导向性要求。

通过统筹指导和分类施策,突出体现“创新引领、产业高端;以人为本、产城融合;资源集约、绿色生态;智慧智能、魅力人文”的理念和原则。

创新引领、产业高端,以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为使命,贯彻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和“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推动产业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平台化、绿色化发展。

以创新为引领,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向价值链更高环节攀升,强化对核心技术和高端环节的控制能力,不断提升产品附加值。

把握大数据发展机遇,发展有形与无形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新型商业模式,为众多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大平台服务。

以人为本、产城融合,以满足人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塑造类型多样、网络畅通、舒适宜人的园区工作和生活环境,提升园区活力。

上海市工业软件政策

上海市工业软件政策

上海市在工业软件政策方面有着明确的规划和实施措施。

首先,上海市鼓励工业软件的发展,并为此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

例如,鼓励各类基金重点投资工业软件企业,加强资本市场对接工业软件企业,大力支持工业软件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同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软件企业挂牌上市和并购重组。

这些政策为工业软件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机会,有助于推动企业的快速发展。

其次,上海市注重提升工业软件的研发能力和产业供给能力。

在研发方面,鼓励突破工业软件关键技术,推动核心工业软件的发展,并培育新型工业软件平台。

在产业供给方面,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不断完善工业软件的基础要素,如物性库、知识库、模型库等,并强化工业数据赋能,提升工业软件的智能化水平。

此外,上海市还致力于扩大工业软件产业规模,形成一批示范应用。

通过引进和培育工业软件企业,打造工业软件创新高地。

同时,推动工业软件在船舶、钢铁、石化、半导体、汽车等重点产业的应用示范,形成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工业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

最后,上海市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例如,探索推动出台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政策,鼓励保
险企业出台软件首版次质量安全责任险等产品,以帮助用户打消顾虑,支持推动首版次软件企业创新产品。

同时,鼓励企业特别是重点行业优先部署工业软件,解决企业不会用、不敢用的问题。

总的来说,上海市在工业软件政策方面注重引导和支持工业软件企业的发展和创新能力的提升,致力于扩大产业规模并推动示范应用的形成。

这些政策对于促进上海市工业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和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浦东新区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浦东新区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浦东新区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一)为贯彻国务院颁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落实沪府发[2000]54号文件,结合浦东新区实际,特制定《浦东新区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通过政策引导,鼓励资金、人才等资源投向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进一步促进浦东软件园和软件出口基地建设,同时集中建设以张江高科技园区为核心,沿申江路两侧规划布局的浦东集成电路产业基地,重点推进以张江高科技园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外高桥保税区为轴线的集成电路产业带,并带动周边镇产业联动发展,进一步形成浦东集成电路产业规模及产业体系。

第二条鼓励境内外投资者在浦东新区设立合资和独资的包括芯片设计、芯片制造、光掩膜制造、测试、封装及相关项目和配套项目的集成电路企业。

鼓励各类软件企业的研究、开发、生产和出口。

第三条浦东新区实行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认定制度,并设立专门机构。

凡经认定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除享受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外,还可享受浦东新区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同时享受本《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鼓励投融资第四条 "十五"期间,浦东新区政府(以下简称"新区政府")设立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重点项目、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第五条鼓励国内外各类创业基金、投资公司、上市公司和其他机构依法在浦东新区建立主要投向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的各类投资机构。

第六条支持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积极支持已上市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增发等方式扩大规模。

参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可优先获得重组资产的支持。

上海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上海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关于本市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沪委发〔2015〕7号),进一步优化完善本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的通知》(国发〔2014〕4号)等,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将软件产业、集成电路产业作为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领域,加快软件产业向高端发展,推动集成电路全产业链自主创新发展,提升产业规模和能级,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集群和创新源。

第三条本政策适用于在本市注册登记,并符合有关条件的以软件开发和集成电路设计、制造等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及机构。

第二章投融资政策第四条本市继续安排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第五条鼓励投资新建12英寸及以上先进技术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项目、集成电路重大装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支持。

鼓励8英寸特色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改造升级。

积极落实相关项目土地、规划、水电气供应等基础设施配套。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第六条充分发挥国家产业基金和引导基金对本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设立市集成电路产业基金。

依托基金,重点支持集成电路先进生产线建设,以市场化方式做大本市集成电路设计产业规模,支持装备材料业进一步发展。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通过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挂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市场主体通过并购、融资租赁等方式发展壮大。

(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第三章企业培育政策第七条对经核定的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由市、区两级政府给予企业核心团队分级奖励;鼓励企业落户上海,对实际到位投资超过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新入沪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由相关区或园区分级给予企业研发资助。

18 关于落实《上海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18  关于落实《上海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归类号】Z2-18【发文编号】沪信息办法[2001]50号【发文单位】上海市信息化办公室【颁布日期】2001-02-27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信息化工作机构,各软件园区及有关单位:现将《关十贯彻落实<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为了促进本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根据《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沪府发[2000]54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上海软件企业认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市信息办担任召集人单位,市计委、市经委、市科委、市外经贸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信息办承担。

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由市信息办授权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不软件协会)为软件企业认定机构,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集成电路协会)为集成电路企业认定机构。

市软件协会、市集成电路协会分别负责受理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申报,根据信息产业部有关规定,提出受理意见,并将受理意见报市信息办,由市信息办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各成员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后,市信息力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经审核批准的,颁发认定证书,并报信息产业部备案,不于批准的,予以书面说明。

二、市信息办负责编制年度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公布项目指南,接受项目申报,并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给予贷款贴息或者无偿资助。

三、由政府扶持,设立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业发展风险种子资金,与各类创业基金、投资公司、上市公司等建立风险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本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业。

上海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上海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上海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软件产业是当前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上海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

为了推动软件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上海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提升软件产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首先,上海市积极构建软件产业生态系统,搭建起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促进软件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通过加强产学研用联动,提升软件产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为软件企业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和人才保障。

其次,上海市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积极引导软件产业向数字化转型。

通过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提升软件产业的智能化水平,促进软件产品和服务的升级换代,实现软件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上海市加大软件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降低软件企业的研发成本和市场准入门槛,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高软件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软件产业的法治化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此外,上海市加强软件产业的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建立健全软件人才培养体系,鼓励软件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软件人才队伍,为软件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最后,上海市加强软件产业的国际合作,积极拓展软件产业的国际市场,加强与国际软件企业和机构的合作交流,推动软件产业的国际化发展,提升软件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软件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总的来说,上海市通过构建软件产业生态系统、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国际合作等措施,为软件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推动软件产业朝着更高的质量和更广的市场发展,为上海市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上海市软件产业的未来发展,必将更加光明和繁荣。

上海浦东软件园招商与规划建议

上海浦东软件园招商与规划建议

上海浦东软件园招商与规划建议上海浦东软件园是中国国内较早形成的软件产业聚集地,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面积12.97平方公里。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软件产业成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在这个背景下,我对上海浦东软件园的招商与规划建议如下。

一、积极吸引国内外优秀企业入驻上海浦东软件园要成为国内外优秀软件企业的首选之地,需要积极主动地吸引这些企业入驻。

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如组织软件行业峰会、举办软件技术交流活动等,为企业提供一个展示自己实力和交流合作的平台。

同时,可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和人才引进政策等措施,吸引更多的优秀企业落地。

二、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在软件行业中,科技创新是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上海浦东软件园可以与附近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享科研成果和人才资源。

可以设立研发中心,与高校教授和博士生开展深入合作,共同研究软件技术和解决实际问题。

同时,可以提供硬件设施、实验室等条件支持,为科研机构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学术氛围。

三、建设完善的软件园基础设施软件企业对基础设施要求较高,上海浦东软件园需要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通信网络、电力供应、绿化环境等。

特别是在通信网络方面,要提供高速、稳定的网络,满足软件企业对网络带宽和稳定性的需求。

此外,还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交通、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为软件企业提供便利和保障。

四、发展跨界融合产业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软件产业正不断与其他行业进行融合。

上海浦东软件园可以积极发展跨界融合产业,与金融、制造、医疗等行业进行合作,推动软件技术在这些行业中的应用和创新。

可以在软件园内创办孵化器,提供创新创业的支持和服务,吸引更多的创新型企业入驻。

五、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人才是软件产业最宝贵的财富,上海浦东软件园应该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

可以与高校合作设立软件人才培养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和就业渠道。

同时,要加大人才引进的力度,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浦东软件园工作和创业。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12.01•【字号】沪府发[2000]54号•【施行日期】200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00]5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000年十二月一日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上海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印发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按照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除享受《若干政策》、国家及本市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外,同时执行本政策规定。

第三条本市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认定机构和认定程序,由市信息办会同市计委、市经委、市科委、市外经贸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质量技监局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章软件产业第四条由市政府安排5亿元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软件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软件项目、软件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并为相关国家项目提供匹配资金。

在上述资金中,专门设立风险种子资金,与国内外各类创业基金,投资公司、上市公司等建立风险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软件产业。

第五条市经委、市科委、市信息办等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每年从其掌握的各类科技发展资金中安排不低于25%的资金,用于支持操作系统、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开发平台、信息安全、嵌入式系统、大型应用软件系统等基础软件和共性软件项目的研究、开发。

第六条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的各类科技风险投资机构要加大对软件的投资力度;鼓励其他风险科技投资机构对软件产业进行投资。

上海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上海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上海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上海市作为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城市之一,一直以来都致力于推动软件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上海市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为软件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支持。

本篇文章将深入探讨上海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并对其实施效果进行回顾和分析。

1. 引导科技创新在上海市软件产业发展中,科技创新被视为重要的推动力量。

上海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上海市还积极引进高端人才,为软件产业提供人才支持。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上海市软件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2. 打造软件产业集聚区为了提升软件产业的集聚效应,上海市政府规划和建设了一批软件产业园区。

这些园区提供了配套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吸引了大量的软件企业入驻。

园区内的企业可以共享资源,互相合作,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系统。

软件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不仅促进了创新能力的提升,还提高了软件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3. 加强产学研合作上海市政府鼓励软件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

通过与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紧密合作,软件企业可以获取更多的技术支持和人才资源。

高校和研究机构也可以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这种产学研合作的模式,使得软件产业的技术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4. 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上海市重视数字经济的发展,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推动数字经济与软件产业的融合发展。

上海市政府加大了对数字经济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来促进企业发展。

上海市还积极推动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

上海市通过引导科技创新、打造软件产业集聚区、加强产学研合作以及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促进了软件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促进了软件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提升,也推动了软件产业与数字经济的融合发展。

上海浦东软件园规划与招商规划

上海浦东软件园规划与招商规划

上海浦东软件园规划与招商规划上海浦东软件园规划与招商规划1. 概述上海浦东软件园是上海市重点打造的一个软件信息技术产业园区,坐落在浦东新区,占地面积约1000亩。

软件园计划采用现代化的规划理念和设计手法,打造成集软件研发、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和科技服务于一体的产业园区。

本篇将首先介绍浦东软件园的整体规划,包括空间布局、建筑设计和设施配套;然后将详细描述软件园的招商规划,包括招商目标、优势资源以及招商政策。

2. 规划2.1 空间布局浦东软件园的总体规划采用“中轴线+功能区”的布局思路。

中轴线由软件园的核心道路和景观走廊组成,串联了软件园的各个功能区。

软件园将按照“南靠高档住宅区、北临华夏中路、东濒外高桥保税区、西靠浦东新区行政办公区”的原则,划分出研发区、创新区、孵化区和综合服务区四个功能区域。

研发区主要用于大型软件企业和研究机构的研发活动;创新区旨在吸引初创企业和创新团队入驻;孵化区提供孵化器和初创企业所需的办公、培训和支持服务;综合服务区为软件园内企业和员工提供商务、休闲、娱乐等完善的服务设施。

2.2 建筑设计软件园的建筑设计注重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建筑物将采用现代化的建筑设计,强调灵活性、舒适度和能源效益。

园区内将建设一幢标志性的办公楼,作为软件园的形象展示和企业总部使用。

此外,还将建设一些中小型的办公楼和研发中心,以满足各种企业和研究机构的需求。

建筑物的外立面将使用环保材料,加强建筑外墙的保温隔热效果;室内空间将采用先进的通风、照明和空调系统,提供一个舒适、健康的工作环境。

2.3 设施配套软件园将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以支持企业和员工的日常运营和生活需求。

基础设施包括供电、供水、供气和通信网络等。

配套设施则包括包括办公楼、停车场、餐厅、超市、银行、健身房、图书馆、幼儿园等。

此外,软件园还将建设一个公共广场,提供一个集休闲、娱乐和交流为一体的公共空间。

3. 招商规划3.1 招商目标软件园的招商目标是吸引国内外优秀的软件企业、研究机构、创新团队和人才入驻,推动软件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21•【字号】沪府规〔2021〕18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软件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沪府规〔2021〕1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新时期促进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1日新时期促进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才支持政策第三章企业培育支持政策第四章投融资支持政策第五章研发和应用支持政策第六章长三角协同创新支持政策第七章行业管理支持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促进新时期上海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若干政策。

第二条本若干政策适用于符合有关条件的本市集成电路生产、装备、材料、设计(含IP、EDA,下同)、先进封装测试企业及机构,以软件产品开发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及机构。

第二章人才支持政策第三条优化研发设计人员和企业核心团队奖励政策。

优化研发设计人员支持结构,重点支持承担国家及本市重大攻关任务的集成电路生产、装备、材料、设计、先进封装测试企业研发设计人员,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新兴技术软件、信息安全软件企业以及符合国家规划布局导向的大型行业应用软件企业研发设计人员。

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做大产业规模,对于首次突破相关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条件的集成电路装备材料、EDA、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由市、区两级政府给予企业核心团队分级奖励。

其中,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软件企业突破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可作进一步放宽。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定区关于支持上海智能汽车软件园发展的若干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定区关于支持上海智能汽车软件园发展的若干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定区关于支持上海智能汽车软件园发展的若干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1.02•【字号】嘉经〔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定区关于支持上海智能汽车软件园发展的若干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推动上海智能汽车软件园发展,区经委牵头制定了《嘉定区关于支持上海智能汽车软件园发展的若干政策申报指南》,现予以印发,请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2024年1月2日嘉定区关于支持上海智能汽车软件园发展的若干政策申报指南为落实《嘉定区关于支持上海智能汽车软件园发展的若干政策》(嘉经规〔2022〕1号),便于政策实施,明确意见中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及操作规范,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政策说明(一)支持智能汽车软件产业集聚发展1、加大项目引进力度。

政策说明: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可享受购房30%或租房100%的补贴;超2000万元且不足5000万元的,可享受购房20%或租房75%的补贴;不足2000万元的,可享受购房10%或租房50%的补贴。

(责任单位:区经委、汽车城集团)申请材料: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土地出让合同或房屋购买、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

2、支持企业设立总部。

政策说明:(1)市级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市级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型机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5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2)市级认定的民营企业总部,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50万元奖励,市级认定的民营企业总部型机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3)区级认定的企业总部,在认定年度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区级认定的企业总部型机构,在认定年度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奖励。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法规类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发文字号】沪经信法[2017]633号【发布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发布日期】2017.10.20【实施日期】2017.11.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沪经信法〔2017〕633号)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关于本市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7〕23号)的精神,加快推进本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我们制定了《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17年10月20日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快推进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创新转型,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产业能级,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7〕23号)有关精神以及《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84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使用原则)专项支持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及本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划、政策导向,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聚焦重大项目,创新支持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

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编制专项支持资金预算、确定资金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发布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和指南,受理项目申报,组织项目评审,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完成项目进行验收。

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专项支持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并对专项支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上海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上海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上海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上海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1. 强化软件创新能力•建立创新研发基地,为软件企业提供创新孵化、技术支持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鼓励软件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自主研发能力,推动核心技术突破•增加科技创新基金投入,支持软件创新项目的研发和产业化•强化人才培养,引进和培育高水平的软件专业人才2. 加强软件产业国际交流合作•举办国际性软件产业交流合作会议,促进海内外软件企业交流、合作和共建创新中心•支持上海软件企业参与国际软件标准制定和合作项目•鼓励软件企业与国际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3. 优化软件产业发展环境•简化软件企业注册和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减免软件企业的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降低其经营成本•提供政府支持的软件产业用地,鼓励软件企业扩大规模和产能•建立法律法规、政策和要求的宣传督促机制,保障软件企业合法权益4. 加强软件行业监管•建立健全软件行业标准和规范,提升软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加强对软件企业的监督检查,防止不合规行为和违法违规活动•加强软件产品市场监管,打击非法软件销售和侵权行为•鼓励软件企业开展自律和自查,建立良好的行业自律机制5. 营造良好创业创新氛围•举办软件创业大赛和创新活动,鼓励软件人才创业和创新•提供创业培训和指导,帮助软件创业者解决创业难题•支持软件创业者参与创业孵化器和科技园区,获得资源支持•搭建软件创业者交流平台,促进经验分享和合作创新6. 发展软件与其他产业融合•鼓励软件企业与制造业、金融业、医疗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软件与其他产业的协同创新•建立跨行业合作平台,促进软件应用在其他产业的推广和应用•推动“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传统产业向数字化转型以上是上海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这些措施将进一步提升软件产业的创新能力,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监管,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氛围,并促进软件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

上海浦东软件园的成功发展经验

上海浦东软件园的成功发展经验

上海浦东软件园的成功发展经验一、引言上海浦东软件园作为中国软件技术产业的标志性地区,其成功发展经验备受关注。

本文旨在通过对上海浦东软件园的评估和分析,探讨其成功的原因,并从中吸取有价值的经验。

二、背景介绍上海浦东软件园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成立于1996年,是中国软件技术产业的重要集聚地之一。

软件园占地面积达到200多万平方米,多年来吸引了众多国内外知名软件企业、研发机构和创新企业进驻。

其成功的发展经验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三、成功原因之一:政策支持上海浦东软件园的成功离不开政府的积极支持和有力推动。

政府在土地资源、税收政策、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了优惠政策,为软件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1. 土地资源:浦东软件园得到了大量的土地供应,充分保障了企业的扩张发展。

政府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来分配土地,并提供其它支持,使得软件企业可以获得稳定的土地资源,并且在发展过程中得到政府的持续支持。

2. 税收政策:政府针对软件企业制定了有利于发展的税收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或优惠政策,降低了企业的成本压力,激发了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潜力。

3. 人才引进:政府为软件企业引进了大量的高端人才,为企业的研发和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政府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了人才培养基地和人才交流平台,吸引了一批国内外优秀的软件专业人才前来创业或就业。

四、成功原因之二:卓越的基础设施上海浦东软件园的成功也得益于其卓越的基础设施建设。

在园区建设过程中,政府高度重视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1. 通信网络:浦东软件园拥有先进的通信网络,包括光纤网络和无线网络覆盖。

这为企业提供了稳定、高速的网络连接,方便了企业的业务开展和信息传递。

2. 办公设施:软件园提供了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包括办公楼、会议室、研究中心等。

这些设施不仅能够满足企业日常工作的需求,还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有利于吸引人才和促进创新。

上海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上海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上海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探析》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和科技创新的不断推进,软件产业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作为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和创新性的城市之一,上海市一直致力于推动软件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为了深入了解上海市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我们将通过本文的探讨,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全面评估上海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以期对这一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

一、政策背景和政策导向上海市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背景与新时代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密切相关。

在新经济、新技术和新业态的快速崛起下,上海市政府不断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并提高软件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上海市加大了对软件产业的扶持力度,通过不断完善产业政策和优化服务机制,为软件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支持。

二、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在软件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上海市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的政策措施,例如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出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等,以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提高软件产品的研发和技术含量。

三、人才培养和引进政策软件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撑,上海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之一便是加大对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力度。

上海市政府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建立人才交流评台、吸引国际软件人才等方式,为软件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总结与回顾通过对上海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全面评估,我们可以发现这些政策措施从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市场拓展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出发,为软件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

这些政策措施也为软件产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使得软件产业在上海市持续健康发展,并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

个人观点在我看来,软件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不仅意味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产值的提高,更涉及到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增强。

软件产业的政策应该更加注重培育技术创新的氛围,加大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以促进软件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上海 软件服务业 政策

上海 软件服务业 政策

上海软件服务业政策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上海软件服务业正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以促进软件服务业的发展,提高其核心竞争力。

这些政策包括:
1. 鼓励创新,推动软件服务业向高端技术服务转型升级。

政府将加大对软件研发、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提供人才、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2. 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

政府将优化人才引进政策,扩大人才引进渠道,提供相关培训和教育支持。

3. 支持软件服务企业发展。

政府将加大对软件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提供税收优惠、场地租金减免等方面的支持。

4. 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软件服务业的服务水平。

政府将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高软件服务业的服务水平和效率。

总而言之,上海市政府将继续加大对软件服务业的支持力度,为软件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政策和资源支持。

同时,软件服务企业也应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强自身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 1 -。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软件园包括浦东软件园、复旦软件园、交大漕河泾软件园、上海徐汇软件基地和上海慧谷高科技创业中心。

一、地方政策《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一)具有法人资格,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均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企业;(二)企业的产品(服务)属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三)企业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四)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0%以上;(五)企业从事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范围内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70%以上;(六)企业应获得有关国际资质认证(包括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集成、IT服务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ISO 质量体系认证、人力资源能力认证等)并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且其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第二章软件产业第四条由市政府安排5亿元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软件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软件项目、软件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并为相关国家项目提供匹配资金。

在上述资金中,专门设立风险种子资金,与国内外各类创业基金、投资公司、上市公司等建立风险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软件产业。

第五条市经委、市科委、市信息办等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每年从其掌握的各类科技发展资金中安排不低于25%的资金,用于支持操作系统、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开发平台、信息安全、嵌入式系统、大型应用软件系统等基础软件和共性软件项目的研究、开发。

第六条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的各类科技风险投资机构要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投资力度;鼓励其他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对软件产业进行投资。

由市重组办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的工作。

第七条凡在沪注册并缴纳所得税的企业用2000年1月1日以后企业税后利润投资于经认定的本市软件企业,形成或增加企业资本金,且投资合同期超过5年的,与该投资额对应的已征企业所得税本市地方收入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支持。

第八条浦东软件园、上海软件园、国家信息安全(东部)基地和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内的软件企业,当年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0%的地方收入部分,由同级政府在专项资金中支持相关园区、基地,用于园区的建设和发展。

第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对软件企业的设立实行登记制。

第十条由政府投资的项目,软件系统价格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

政府机构和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购买涉及国家安全的软件产品,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

软件安全产品经国家信息安全认定机构认定后,方可在本市销售。

第十一条有关部门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盗版行为,并配合司法机关维护知识产权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各级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必须使用正版软件。

各级财政在每年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用于政府机构和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购买正版软件。

当年不购买正版软件的,予以调减相应预算。

第十二条本市建立软件产品出口的互联网专用通道。

通过专用通道出口的软件产品,经海关确认后,可按有形贸易方式进行收付汇核销和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企业进口软件(含软件技术)再开发后出口的,经海关核准,对该进口软件(含软件技术)采取适当保税措施或按加工贸易办法办理。

第十四条经认定的软件企业,按有关规定享有软件进出口经营权。

市外经贸委、市经委等部门和上海实业(集团)公司所属各海外公司要支持软件企业到境外开设分支机构,并在设立和办理手续等方面对这些企业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十五条对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设计人员的奖励,经市信息办报市政府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以实物形式给予软件人员的奖励部分,准予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第十六条软件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经评估验资后,可作为无形资产追加本企业的注册资本金。

第十七条软件企业人员出国,可实行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有效的办法;需要经常派员往返香港的软件企业,可申请办理多次往返香港的手续;无行政主管部门的软件企业人员出国(境),经市信息办确认,可以通过因公渠道办理出国(境)手续(特色之处)。

第十八条高等院校要加强计算机、软件等专业建设,允许在校学生转向软件专业,允许在校学生到企业从事软件开发,对成绩突出者,可给予学分。

(特色之处)高等院校在与软件专业相关的课程教学中,实行“双语”教学。

第十九条鼓励境内外高等院校、教育机构、著名软件企业合作办学或建立软件职业培训机构,培养软件人员。

软件人员的培训,纳入本市智力引进计划。

在智力引进项目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软件人员参加培训。

第三章集成电路制造业第二十条新建的芯片、掩膜、封装、测试等集成电路制造及相关项目,经认定,属于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的,由地方财税比照鼓励外商对能源、交通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扶持。

第二十一条将新建的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项目,列为市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对其建设期内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人民币部分,提供1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

第二十二条对新建的集成电路芯片生产项目,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免收购置生产经营用房的交易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免收该项目所需的自来水增容费、煤气增容费和供配电贴费。

第二十三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场等单位建立全天候预约制度,为集成电路企业进出口货物设立特快专门报关窗口,提供10小时内取、发货便利。

第二十四条由市重组办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的工作。

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参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

支持上市的集成电路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增发等方式,扩大规模。

第二十五条本政策规定中第七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对软件产业的有关政策,亦适用于集成电路企业。

第四章集成电路设计业第二十六条由市科委制定专项资助计划,安排经费建立IP库(集成电路设计构件库),并构建集成电路设计技术平台,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EDA(电子设计自动化)设计服务和性能、质量的评测认证。

鼓励电子整机产品生产企业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联合开发新产品。

第二十七条境外企业向国内企业转让集成电路设计技术等使用权或所有权,其中技术先进的,经同级财税部门核准,免征预提所得税。

第二十八条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设计的集成电路,确实需要到境外生产芯片、掩膜或进行封装、测试等工序的,其加工合同(包括规格、数量)经市信息办认定后,产品进口时按优惠暂定税率征收关税。

加工过程中应缴纳的增值税中的地方收入部分,由同级财政予以支持。

如加工过程中需要回国内完成某些中间步骤后,再到境外继续加工的,采取适当保税措施。

第二十九条本政策规定第二章对软件产业的有关政策,亦适用于集成电路设计业。

上海市外经贸委关于贯彻落实《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一、关于赋予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对经市认定机构认定为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且有本企业的科技产品和技术可供出口、注册资本在100万人民币以上(含100万人民币),加快办理有关手续。

企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后,自营进出口经营范围包括:自营本企业(含本企业集团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自营本企业(含本企业集团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关于推动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赴海外投资:1、上海企业向海外投资软件和集成电路项目,由企业直接将申报材料报市外经贸委,由市外经贸委直接转报国家计委及外经贸部审批;企业申报时须提供:企业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报告、合同及章程,企业董事会决议,外方合作方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外汇管理局出具的外汇风险审查报告;在企业上报的材料齐全的前提下,我委的转报时间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改为15个工作日;在出国考察方面,为支持企业抓住时机,了解市场,取消原来的立项后考察的规定;2、建议对不购外汇的企业,参照对民营企业采取由上海外国投资促进中心审核登记制办法2005年1月,发布了《促进传统产业电子水平提高计划》,对有行业背景的重点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进行项目支持。

2005年12月,颁布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人员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办理办法》,2004年初,上海出台了《上海市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3年—2005年)》2001年12月,出台了《上海市软件著作权登记费资助办法》,对获得软件著作权的企业或个人,给予最高800元的资助。

2002年3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简化通过认定的“软件企业”申请认定“市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程序的通知》,对软件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流程进行简化。

2002年6月,颁布了《上海市海外留学人员来沪创办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创业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留学生来沪创办软件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资金资助。

2002年10月,颁布了《上海市软件企业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通过CMM3、CMM4、CMM5国际评估的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60万元、80万元的资金资助。

二、公共服务上海软件园在园区软件构件库、软件知识库、软件质量保障平台、嵌入式软件平台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逐步建立起较为配套完善的支撑服务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与服务。

上海软件园服务平台提供产业服务、技术服务、园区服务,企业之窗,以及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费功能,通过优化基地政策环境,激发产业链活力,以增值服务支撑平台各项服务的开展。

园区一些独具特色的服务内容,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如:软件专业孵化器以初创的中小型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为对象,以“专业服务+天使投资+创业导师”为理念,依托浦东软件园“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和“国家软件出口基地”,在浦东软件园多年积累的管理与服务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提供物理空间、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投融资、市场推广、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的服务,帮助孵化企业降低创业成本,减小创业风险,促进成果转化和健康、快速的成长。

市场推广和产品销售服务、园区融资服务平台,针对企业融资需求推荐银行金融服务产品,为企业和投资机构提供交流和信息平台,与专业机构合作为园区企业股份制改制和上市提供咨询和服务,举办改制、上市、融资系列培训活动。

2008年推出的“科技创业基金+ 融资担保”平台,为园区企业提供超短期融资和质押形式灵活的银行贷款服务、小额外币双向兑换服务平台。

上海软件园通过加强863公共技术平台的功能建设,重点抓好上海市软件的专业化服务,先后设立了上海软件园服务平台、863软件孵化器基地服务平台、浦东软件园服务平台,推进服务机制的形成,大大增强了园区的服务能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