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简易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煤矿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

度简易版

煤矿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第一条为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下发的《关于煤矿企业应建立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的通知》(京安监发[2011]40号)和《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的通知》(京昊华经发[2011]1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煤矿危险源辨识、监控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矿危险源的辨识、监控和管理采取分级管理的原则。即将危险源划分为一般危险源和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

一般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人身伤害和一般涉险状况的源点或位置。

较大事故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伤亡或多人涉险行为的源点或位置。

第三条危险源辨识与确定

1、一般危险源辨识采取科段组织基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现场辨识和确定,形成本单位辨识清单、制定控制方案。矿井危险源主控部门收集、分析、汇总各单位的危险源控制清单和控制方案,形成矿井的危险源控制清单和控制方案材料,矿长负责组织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进行辨识、分析,确定矿井的危险源控制清单和管理方案;同时,分析确定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确定专人负责制定监测方案和管理方案。

各单位危险源主控部门将危险源辨识清单报矿危险源主控部门。

2、较大事故危险源的辨识、分析和确定。矿危险源主控部门收集各单位上报的危险源控制清单,组织分析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清单。矿长组织安全生产技术专业人员、专家等,进行辨识、分析和确定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清单,并按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危险源分级管理方式。一般危险源采用“职业健康认证管理”的控制方案进行监控和管理;较大事故危险源采用逐项建立监测、管理方案进行控制。

第五条危险源的辨识、分析确定的周期。

1、矿每年辨识、分析和确定一次一般危险源,形成年度的危险源辨识清单和管理方案。

矿长每年一次组织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主控部门进行管理评审,查找管理缺陷,制定改进措施。

2、矿长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辨识、分析和确定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并进行管理评审。将形成的材料报公司危险源主控部门。

第六条可能造成较大事故危险源管理原则重大风险点控制的原则(优先顺序)是:

1、消除原则。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设施设备、管理及技术措施等避免或消除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

2、控制或降低的原则。通过工程技术措施、组织管理措施,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制定规程或措施降低风险的影响程度。

3、工作面(岗点)发现存在可能造成较大事故危险源,没有管理方案的,要立即停止该工作面(岗点)生产,进行治理工作。

第七条矿是可能造成较大事故危险源辨识和控制的主体。矿长对本单位可能造成较大事故危险源的辨识、管理和督办全面负责。

第八条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监控、管理

1、各专业部门和专业岗位人员进行监控,包括:制定管理方案、监测方案、检查记录等;安监站进行主控,包括:组织辨识、检查和建档管理等。

2、矿成立控制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管控督办专业组

(1)控制顶板、窒息重大风险点督办专业

组长:总工程师、安监站长

成员:技术科长和安监站副站长、采掘区队区长(2)控制水害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督办专业组

组长:总工程师、技术副总工程师

成员:技术科科长、地测科科长

(3)控制机电运输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督办专业组

组长:机电副矿长

成员:机电科科长、各区队机电副区长

(4)控制外因火灾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督办专业组

组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

成员:机电科科长、机电区区长、各区队机电副区长

(5)控制交通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督办专业组

组长:后勤副矿长、矿长助理

成员:保卫科科长、汽车队队长,行政办公室主任

(6)督察组

组长:安监站站长

成员:安监站、考核办、党群办

3、矿长负责组织针对辨识后确定的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制定控制方案、明确具体负责人和监督检查部门。

第九条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管控专业组职责

1、依据规范和规程的规定,制定分管范围风险点的控制标准。

2、依据安全生产状况、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控制措施。

3、分析分管专业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及产生原因。

4、对分管范围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的控制措施的效果评价,并作出评价报告。

5、负责分管范围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的辨识分析。

6、检查分管范围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矿长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时,对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及原因进行

分析和辨识。并把辨识清单于28日前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第十一条现场发现或辨识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立即停止生产。专业组分析产生的原因,制定控制措施,并进行控制效果评价。措施中必须包括:治理措施、治理期间的安全保证措施、强制措施、治理责任人和完成治理的时间期限等情况。纸版经主管矿长签字后留存备查,并上报公司生产技术研发部和安全监察部备案。

第十二条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控制其他规定

1、矿对照附件《昊华能源公司关于可能造成较大事故危险源辨识报告》,结合本矿实际,分析确定本矿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