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定额〔2010〕39号-关于发布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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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电力公司配电网工程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预算编制和计算…

河南省电力公司配电网工程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预算编制和计算…

河南省电力公司配电网工程《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目录第一部分 20千伏定额简要介绍第二部分 20千伏定额与河南地方定额的差异第三部分《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与35kV 2006版《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差异第四部分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第五部分 费用性质划分和工程项目划分第六部分 定额分册说明及计算规则第一部分 20千伏定额简要介绍一、20千伏定额施行依据及适用范围1.施行依据: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关于颁布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国能电力〔2009〕123号文)及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施行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及费用标准的通知(电定总造[2009]23号)》。

2.适用范围:本标准是编制和审核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工程结(决)算的基础依据。

3.设备材料信息价:参照执行《关于印发〈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设备材料价格信息>的通知》(电定总造[2009]28号文)及当地电力定额站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以及招标价抵扣增值税后计列。

4。

解释与管理单位: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5。

定额组成:《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 第一册 建筑工程》《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架空线路工程》《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电缆工程》《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第五册调试工程》《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第六册通信及自动化工程》第二部分 20千伏定额与河南地方定额的差异一、适用范围不同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为全国统一电力行业定额,适用于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为地方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安装工程,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应执行.二、建筑安装工程划分不同河南地方定额采用按册划分建筑安装工程,即建筑工程册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册为安装工程,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不采用按册进行建安工程划分,采用《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附录A《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项目划分表》划分。

KV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KV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总说明一、《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定额)共分六册,包括:第一册建筑工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架空线路工程第四册电缆工程第五册调试工程第六册通信及自动化工程二、定额适用于20kV及以下变电站、开闭站建筑安装工程、架空线路和电缆工程、通信及自动化工程。

三、定额是编制可靠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编审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同时可以作为拨付工程价款、进行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四、定额按10kV电压等级设置子目,20kV电压等级配电网工程套用10kV电压等级子目。

五、定额是按现阶段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进行制订的。

除各章节另有具体说明外,均不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六、定额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均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关于人工:1.定额的人工分为普通工和技术工。

2.定额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3.工日单价为配电网工程基准工日单价,普通工为元/工日,建筑专业技术工为元/工日,安装专业技术工为元/工日。

八、关于材料:1.定额中计价材料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使用量和规定的损耗量,其中摊销性材料按摊消量计入定额。

2.定额中计价材料单价按照北京地区2008年四季度材料预算价格平均综合取定。

3.定额中未计价材料见各册有关说明,其价格按市场信息价格计列。

九、关于施工机械:1.定额中施工机械台班均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程度综合取定,如实际与定额不一致时,除各册章节另有说明外,均不作调整。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6年版)》2008年第四季度价格。

十、定额对部分材料及施工机械名称、规格作了简化或合并,以“综合”表示。

对费用比重较小的消耗性材料和施工机械,未列消耗量,以%或元表示,均已计入材料费和机械费。

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建设定额站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建设定额站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建设定额站文件
内电定 [2011]01号
关于颁发201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建设工程定额及2010下半年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关于发布〈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的通知》(电定总造[2007]14号)规定,经测算及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区电力建设实际情况并报总站批准,现颁发201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建设工程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及2010下半年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

请遵照执行。

本调整系数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含锡盟)电网工程、自治区境内的火力发电工程和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

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本调整系数发布之日起已审批概算及已结算的工程原则上不再调整,具体由业主决定。

本调整系数由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建设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含锡盟)送变电安装工程2010年度材机调整系数汇总表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发电安装工程2010年度材机调整系数汇总表
附件3:内蒙古电力建设建筑工程材料价差调整表
附件4:内蒙古西部(含锡盟)电力建设建筑工程2010年度施工机械价差调整表
附件5:内蒙古东部火力发电建筑工程2010年度施工机械价差调整表
附件6:内蒙西部(含锡盟)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2010年下半年人工费、材机费调整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带电作业补充定额(试行)(1)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带电作业补充定额(试行)(1)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带电作业补充定额(试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2019年8月前言本定额为《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16年版)》的补充(以下简称“补充定额”),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电力行业有关规定,以《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6年版)》为基本依据,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定、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目前配网不停电作业的施工条件及施工组织设计,对新增不停电作业项目进行量价水平的测算。

本补充定额在编制过程中,经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对各项内容进行了认真调研与反复推敲、测算,充分体现了定额的公平性、合理性及适用性。

本补充定额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归口管理,国网经研院等单位负责解释。

以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批复版本为准。

起草单位:国网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公司、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1主要审核人:张薛鸿吕军宁昕王红晋李培栋陈立刘强肖宾李晋樊海荣主要起草人:王威陈天穹冀凯琳杨晓东高天宝丁志强华永强张灿翟树军胡晓冬李士亮商桑盖克胜左新斌隗笑2说明一、定额适用范围1.本补充定额为《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16年版)》第三册《架空线路工程》第7章“带电作业”的补充。

2.定额按10kV电压等级设置子目,20kV电压等级配电网工程套用10kV电压等级子目。

3.本补充定额适用于10kV和20kV配电网工程带电作业计价,是编制可研估算、初设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二、定额主要内容不停电更换柱上变压器:工具装备检查,移动箱变车(发电车)电缆展放,绝缘遮蔽、拆除,相位核定,倒闸操作,带电断、接引线,带电作业措施和旁路系统巡检、维护,完工清理,工器具移运等。

旁路作业检修架空线路:工具装备检查,旁路系统架空敷设成套附件安装、拆除,旁路电缆与旁路开关架空敷设与拆除,绝缘遮蔽、拆除,相位核定,倒闸操作,带电断、接引线,带3电作业措施和旁路系统巡检、维护,完工清理,工器具移运等。

南方电网公司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南方电网公司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南方电网公司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 为指导南方电网公司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项目(以下统称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项目,包括建设与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开展,规范报告编制内容的深度要求,加强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提高配电网项目的投资效益,为工程项目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提供基础,特制定本规定。

1.1 南方电网公司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应贯彻国家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各专业有关的设计规程规范,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及电力行业标准。

1.3 应重视科技进步,推进技术创新,控制工程造价。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投资10千伏及以下资本性配电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3 规范性引用性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DL/T5220-2005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GB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053-19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4-19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DL/T599-2009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原则》《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南方电网公司10kV配网工程标准设计》《中国南方电网公司110kV及以下配电网规划指导原则》4 编制的基本要求4.1 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应重点从技术经济上论证项目的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确定项目技术方案以及主要工程量。

4.2 设计单位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全面、准确、充分地收集和掌握设计原始资料和基础数据。

广西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

广西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

广西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西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管理,统一建设预算的编制和计算规则,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颁布〈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2016年版)的通知》(国能电力〔2017〕6号)(以下简称《配电网预规》)的规定,结合广西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建设的20kV及以下配电网新建和扩建工程,但不包括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项目。

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三条本细则与《配电网预规》配套使用,本细则未提及部分费用计算标准按《配电网预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配电网预规》与本细则是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简称“建设预算”)的费用计算依据,也作为编制和审查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依据,应与相应定额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

第五条为推进配电网工程精益化管理,设计深度达到预算定额编制要求的,投资估算可执行《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16年版)》及相应计算规定。

纳入中央预算农网改造升级规划的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第六条人工费1、人工费工日单价按《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16年版)中规定的基准工日单价执行。

其中:普通工(不分专业)43元/工日、建筑专业技术工61元/工日、安装专业技术工65元/工日、线路专业技术工68元/工日、带电作业技术工120元/工日。

2、定额人工费调整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估算指标及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2016年版)的通知》(定额〔2017〕18号)的有关规定,调整到建设预算编制年水平。

定额人工费每半年调整一次,分别按照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采用综合系数法进行调整,人工费调整金额汇入“编制基准期价差”中,只计取税金,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组成内容。

关于发布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2概要

关于发布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2概要

关于发布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2概要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定额〔2010〕39号关于发布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2010年上半年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的规定,我站组织测算完成了2010年上半年各地区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现予发布执行。

附件:1.人工费调整汇总表2.材机调整汇总表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附件1:人工费调整汇总表省份或地区调整系数法(%绝对值法(元适用范围建筑工程人工费调整系数安装工程人工费调整系数普通工工日单价建筑技工工日单价安装技工工日单价北京30.78%10.58%天津23.55% 2.73%河北南部 5.62% 2.00%河北北部 5.62% 2.00%山西 4.71%0.00%山东15.18%0.00% 内蒙西部(含锡盟5.12%0.00%赤峰、通辽17.79% 4.47%兴安、呼伦贝尔17.79% 4.47%辽宁23.03%7.98%吉林22.78% 6.32%黑龙江15.18%0.00%上海30.88%17.79%江苏15.18% 2.29%浙江 2.09% 2.29%安徽14.50%0.00%福建17.79% 4.47%—2—省份或地区调整系数法(%绝对值法(元适用范围建筑工程人工费调整系数安装工程人工费调整系数普通工工日单价建筑技工工日单价安装技工工日单价河南28.26% 6.65%湖北15.00%0.00%湖南0.00%0.00%江西0.00%0.00%四川26.80%23.94%重庆0.00%0.00%陕西 6.85%8.16%甘肃0.00%0.00%宁夏17.79%0.00%青海0.00%0.00%新疆 4.71% 4.47%西藏57.06%41.47%广东57.06%52.35%广州、深圳36.12%30.59%佛山、珠海江门、东莞12.56%0.12%其他地区广西0.00%0.00%云南0.00%0.00%贵州0.00%0.00%海南18.21%16.72%附件2:材机调整汇总表省份或地区工程类别配电站(开关站工程(%架空线路工程(%电缆线路工程(%通信与调度自动化(%北京建筑12.17% 5.30%13.50%安装20.82%13.47%14.49%8.37% 天津建筑12.51% 6.07%13.96%安装18.91%16.60%14.47% 6.04% 河北南部建筑11.22% 6.72%7.17% 安装17.20%15.79%13.32% 6.95% 河北北部建筑 3.65% 3.73% 6.25% 安装7.54% 4.02%12.53% 2.26%山西建筑 3.86% 5.88%10.99%安装9.17%9.35%13.63% 4.10%山东建筑12.54% 4.10%12.98%安装19.58%15.67%15.39%10.24%内蒙西部(含锡盟建筑0.89% 1.72% 3.28% 安装1.45% 1.69% 2.10% 3.12%赤峰、通辽建筑 2.59% 4.02% 6.36%安装8.88%11.05%12.09% 3.73%兴安、呼伦贝尔建筑 2.70% 5.38% 6.53% 安装8.44%11.69%13.41% 3.75%辽宁建筑 2.80% 4.67% 5.99%安装8.01%10.48%12.85% 5.61%吉林建筑 2.81% 5.12% 4.59%安装8.13%11.24%8.13%9.86%黑龙江建筑 2.79% 3.30% 6.18%安装8.76%10.70%12.63% 2.07%上海建筑 2.40% 4.37% 6.68%安装11.79%12.91%13.61%8.59%江苏建筑 3.91% 1.11%9.69%安装 3.26% 5.76%7.96% 3.08%浙江建筑 5.16% 6.26% 4.62%安装11.48%7.54%9.05% 4.13%安徽建筑 1.50% 4.19%9.34%安装 6.71%7.98%11.87% 6.84% 福建建筑 1.23%8.17%7.04% 安装 4.91%7.48%10.25% 5.44% —4—省份或地区工程类别配电站(开关站工程(%架空线路工程(%电缆线路工程(%通信与调度自动化(%河南建筑 2.33% 6.68% 4.37%安装 4.89% 5.18% 6.53%7.27% 湖北建筑 1.58% 2.12% 2.26% 安装 4.32% 4.12%7.89% 6.22% 湖南建筑 2.76%0.85% 4.92% 安装 4.82% 3.11% 2.78% 5.12% 江西建筑 4.55% 3.94%8.14% 安装 5.59% 3.91% 5.54% 4.62%四川建筑8.09% 5.47%7.25%安装11.10%7.12%8.95% 2.90%重庆建筑8.67% 5.60%9.91%安装8.33%7.80% 3.45% 2.13%陕西建筑 5.82% 6.22% 6.50%安装8.49% 4.40%10.02%8.85%甘肃(武威东建筑1.57% 3.14% 6.37% 安装8.28%7.27%9.93% 2.20%甘肃(武威西建筑 4.62%0.81%14.73% 安装7.11% 3.01%9.71%8.96%宁夏建筑8.30% 3.71%7.26%安装9.05% 6.55% 4.68% 3.73%青海建筑 1.86% 5.46% 4.30%安装 5.38% 3.76%9.93% 5.08%新疆建筑 5.72% 4.00% 6.38%安装7.76% 5.87% 5.09% 1.84%西藏建筑9.74% 2.94%17.11%安装 3.17% 4.18%19.89% 2.61%广东建筑 3.64%12.5% 4.73%安装13.09%9.43%14.73% 6.61% 广西建筑1.58%7.48%12.67% 安装9.68%7.75%12.7%8.82%云南建筑 1.52% 6.35%9.58%安装 5.98%9.00%15.92% 3.93% 贵州建筑 1.42% 3.93% 6.40% 安装8.97%7.08%14.29% 4.32% 海南建筑 1.60% 6.08%9.07%安装 6.55%10.62%13.60%8.82% —5—。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无水印版)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无水印版)

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2年版)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2023年4月正文设计:张俊霞责编:匡野项目号:96481责校:朱丽芳成品:140mm*203mm版心:109mm*171mm 字数:30行*27字 正文字号:5号宋体 天22 地16 订21 切16图数:无本稿件为黑白本书所用的排版软件:WORD 2003 中国电力出版社更多配网22版定额资料请扫码下载国家能源局关于颁布《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2022年版)》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3〕20号各有关单位:为适应2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工程管理发展的实际需要,科学反映物料消耗及市场价格变化情况,进一步统一和规范配电网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配电网工程造价,国家能源局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编制完成《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估算指标》《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概算定额(建筑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架空线路工程、电缆线路工程、通信及自动化工程)》《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架空线路工程、电缆线路工程、通信及自动化工程)》(以上4项统称《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2022年版)》)。

现予以颁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2022年版)》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国家能源局(印)2023年3月2日请扫码下载前 言《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2年版)》(以下简称“本预规”)是《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2022年版)》的主要组成内容。

本预规是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工程定额与造价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电力〔2013〕501号)文件的要求,围绕 20kV 及以下配电网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电力行业相关规定,并结合配电网工程建设与管理的特点而制定。

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

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
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2020/8/21
目录
•2020/8/21
1 宣贯前言 2 新预规修编情况概述 3 新预规的主要变化情况 4 新预规主要内容及费用使用说明 5 建设预算费用性质划分 6 建设预算编制办法
第一章 宣贯前言
新版配网定额 体系主要内容
一、修编的必要性
4.原定额章节和子目设置及定额基价急待调整完善
①随着技术、方法和效率的不断变化,急切需要对2009版配网各册预算定额 的整体结构、各章与各节及其各个子目等做适应性的调整。同时,对那些已经过时 篇章及子目作必要的删减处理,对已经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子目做革命性的调整和完 善,同时,又新增了大量的补充子目(汽车充换电、带电作业);
三、本次修编的主要特点
7、与定额体系保持一致 预规是有关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的费用构成与费用计算标准、费 用性质、项目划分及有关编制办法的基础性规定,是指导定额正确 使用并发挥作用的指导性文件。因此,本预规在修编过程中,特别 注重体系的完整性和一致性。通过与定额修编的全过程互动,预规 在项目划分、费用计算模型、费用计算程序和价格水平等方面,与 各专业定额保持了高度一致,消除了各项费用所对应的工作范围和 工作流程方面的缺陷,有效避免了工程结算纠纷的发生。
2016年3月至5 月,编制组集中 工作,对定额初 稿的消耗量水平 进行了平衡。同 时,对人工、材 料、机械进行统 一上价,并导入 编制软件,生成 了定额基价。形 成平衡水平后的 估算指标、概、 预算定额和预规。
二、修编的主要过程
2016年6月, 各修编组选择典 型工程,套用修 订后的定额和预 规,进行对比测 算,并根据测算 中发现的问题对 相关内容进行调 校和完善。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3.1一般规定3.1.1 本章规定了工程建设预算各项费用的构成和计算标准,用于规范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的费用组成内容划分、计算方式和取费标准。

3.1.2 在本标准之外确有必要增列的费用项目,必须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为依据,经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确认后计列。

3.1.3 本标准中所称的“××以下”,均包括“××”在内,其下限截止至下一挡“××以下”的上限之上。

凡注明“××以上”的,均不包括“××”在内。

3.2 建设预算费用构成3.2.1 工程建设预算费用的构成工程建设预算费用由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和动态费用构成,其中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之和称为静态投资,静态投资与动态费用之和称为动态投资。

3。

2.2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构成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构成如下:3,2.2.1 直接费1 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2 措施费1)临时设施费。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5)夜间施工增加费。

6)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3.2.2.2 间接费1 规费。

1)社会保障费。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2企业管理费。

3.2.2.3 利润3.2.2.4税金3.2.3 设备购置费的构成1 设备费。

2设备运杂费。

3。

2.4 其他费用的构成3.2.4.1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1 土地征用补偿费。

2余物清理费。

3施工场地租用费。

4线路施工赔偿费。

3.2.4.2 项目建设管理费1 项目管理经费。

2 招标费。

3工程监理费。

3.2.4.3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1 工程勘察费。

2 工程设计费。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关于施行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电定总造[2009]23号各有关单位: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及《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标准”)已经由国家能源局以《国家能源局关于颁布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 (国能电力[2009]123号文)颁布施行。

为做好本标准的推广应用工作,经请示国家能源局同意,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1.本标准是编制和审核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工程结(决)算的基础依据。

2.本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施行之日前已经核准或审定投资的工程仍按原核准或审定投资执行。

3.与本标准配套施行的《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设备材料信息价格》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定期在中国电力工程造价信息网(域名www.cecm.net.cn)上公布。

4.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概(预)算编制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电总[1999]549号)等有关配电网工程概(预)算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5.本标准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宣贯工作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统一组织和安排。

6.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标准的规定,适时调整或修订企业内部相关管理规定。

7.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联系。

附件:1.~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另发)2.(20kY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另发)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印)二00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前言《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是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费用计算系列标准之一。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计划安排,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的有关规定,以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2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为目的,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并结合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特点制定的。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定额(2011)13号关于发布电网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电定总造[2007]14号)的规定,我站组织测算完成了2010年电网建设工程概预算价格水平调整系数,现予发布实施。

附件:各地区2010年材机调整系数汇总表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基建[2006]1200号关于全面推广实施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的通知公司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建设有限公司:目前,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已涵盖交流500kV及以下各类输电、变电、配电工程。

在试点应用的基础上,公司决定全面推广实施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深刻理解推广实施典型设计的重要意义推行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是公司党组立足改革发展全局提出的加强电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施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细化管理,多快好省建设坚强国家电网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公司发展方式和电网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需求。

推行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对于宣传“国家电网”品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施公司“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战略,推进“户户通电”工程等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推行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是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

实施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有利于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设备规范;有利于减少资源消耗和土地占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可为电网规划、成本控制、资金管理、集中规模招标等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按照“安全可靠、技术先进、保护环境、投资合理、标准统一、运行高效”的原则,公司组织编制了交流500kV及以下各类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典型设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

具体内容有:(一)变(配)电部分1.500kV、330kV、66kV、35kV变电站典型设计;2.220kV、110kV变电站典型设计(推荐方案);3.110kV变电站典型设计(2005年版补充方案);4.10kV配电工程(10kV开关站、配电站、箱式变电站和柱上变压器台)典型设计;5.各网、省公司220kV、110kV变电站典型设计(实施方案);6.500kV、330kV、220kV、110kV变电站主设备典型规范。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2012-39号文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2012-39号文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定额〔2011〕39号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标准的通知各电力建设定额站:随着全国各地用工问题日益突出,人工工资水平逐年上涨,为合理确定电力工程造价,准确反映人工成本变化,经广泛调研和分析测算,现决定对2006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标准予以调整,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如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站。

一、调整标准(一)除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云南省迪庆州、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全国各地电力建设工程执行统一的人工工日单价调整标准,调增标准为:建筑工程14.23元/工日,安装工程15.20元/工日。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人工费调整标准见下表。

二、调增费用的计算方法(一)本次调整仅适用于以2006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和预规为基础编制工程概预算的工程。

(二)人工费调整金额的计算:分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分别计算和汇总定额工日耗量,分别乘以对应工程的调增标准,合计后即为人工费调整总金额。

(三)人工费调整金额只计取税金,直接汇总计入“编制年价差”,不作为措施费、间接费、利润中各项取费的计费基数。

(四)输电线路工程人工费调整统一执行安装工程标准。

(五)原电定总造[2007]14号文规定的人工费调整规则和各电力建设定额站颁布的年度人工费调整系数仍继续执行。

三、其他说明(一)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经审定的概算、已经完成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已经完成结算的工程量均不作调整。

(二)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前已经核准开工,但尚未结算的工程或尚未结算完成的工程量,由合同双方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协商调整和确定人工费结算金额。

(三)西藏自治区、云南迪庆州的相关调整规则另行通知。

关于调整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社会保障费和税金的通知-定额〔2015〕29号

关于调整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社会保障费和税金的通知-定额〔2015〕29号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文件
定额〔2015〕29号
关于调整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社会保障费和税金的通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证电力建设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现对《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中的有关费用项目和费率作如下补充、调整:
一、措施费
根据财政部、安监总局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相关规定,为加强电力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更名为“安全文明施工费”。

调整后的费用计算如下表:
计算公式:安全文明施工费=人工费×费率
工程类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费率% 19.35 21.72
二、规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障费”更名为“社会保险费”,增列“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两项内容。

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缴费费率按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障机构颁布的以人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的费率计取。

三、税金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的相关规定,税金的内容增列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以实际缴纳营业税的2%征收。

四、执行时间
以上调整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关于调整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社会保障费和税金的通知.pdf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二〇一五年八月八日。

2016.5.1~6.29电力定额总站2013年定额专家答疑

2016.5.1~6.29电力定额总站2013年定额专家答疑

2016.5.1~6.29电力定额总站2013年定额专家答疑2016年5月1日~6月29日,电力定额总站专家2013年电力定额答疑1\发布人:鲁电技经公司问题编号:12476类型:发电计价依据筒壁0米以下部分是算入基础里还是混凝土筒壁里?发表日期:2016-6-28 15:13:00回答专家回复更新日期:2016-6-29 9:01:00筒壁与基础的分界线应该以基础上平面区分。

2、发布人:HEDLFC问题编号:12472类型:发电计价依据专家你好:GT9-87项目中只包含Φ300‐500的管道建筑工程,请问Φ300以下的管道建筑工程可以套用此定额子目?发表日期:2016-6-28 7:44:00回答专家回复更新日期:2016-6-28 10:11:00GT9-87是供水管道,一般的供水管道小于300时用钢管。

如果是厂区内的小于300的管道不属于构筑物。

因此Φ300以下的管道建筑工程不可以套用此定额子目。

3、发布人:HEDLFC问题编号:12471类型:发电计价依据专家,您好!2013年概算定额中移动消防划为特殊消防,但此部分定额子目、工作范围具体说明及设备定义没有找到,经查“问题编号8585回复:具体请详见补充定额与补充定额的使用说明。

”但咨询相关书店未见有补充定额出版;请问专家:1、补充定额等相关资料指的是哪一个?2、对于移动消防中的箱罐定义为材料还是设备,若为设备,定额是否包含其设备费用?请专家予以明确!谢谢!发表日期:2016-6-28 1:14:00回答专家回复更新日期:2016-6-28 10:07:001、补充定额等相关资料指06版定额。

2、2013年概算定额中的消防按指标形式给出,包括全部内容。

箱罐也包括在移动消防设备中。

4、发布人:jstzsj问题编号:12470类型:发电计价依据专家你好!请问专家集控楼雨篷1620*9840mm材质为8+8双层钢化夹层玻璃雨篷,请问此雨篷是否应该单独计算,(清单砌体外墙项目含混凝土雨篷)若单独计算是否要扣除混凝土雨篷,若扣除请问专家如何扣除?谢谢发表日期:2016-6-27 19:27:00回答专家回复更新日期:2016-6-28 5:08:00从定额角度可以单独计算并扣除混凝土雨篷。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使用指南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使用指南
《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 编制与计算标准》
使用指南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编制背景与编制过程 第二节 主要编制依据
第三节 标准的主要特点 第四节 水平测算情况 第二章 标准的使用规则
第一节 标准的使用原则 第二节 第三章 标准的适用范围 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工程勘察2?工程设计费3?设计文件评审费4项目后评价费5?技术经济标准编制管理费四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五生产准备费六基本预备费35kv及以上标准体系一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1?土地征用费4?余物清理费2?施工场地租用费5?送电线路走廊施工赔偿费3?迁移补偿费6?通信设施防输电线路干扰措施费二项目建设管理费1?项目法人管理费2?招标费3?工程监理费4?设备监造费5?工程保险费三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1?项目前期工作费2?知识产权转让与研究试验费3?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费4?勘察设计费4?1勘察费4?2设计费5?设计文件评审费6?项目后评价费8?电力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费9?电力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7?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四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试运费1?分系统调试费2?整套启动试运费3?施工单位配合费五生产准备费1?管理车辆购置费2?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3?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六大件运输措施费七基本预备费说明取消取消取消取消取消取消取消分解单列合并合并取消取消取消取消取消合并取消取消二费用项目内容的调整1措施费中各取费项目除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外?其他各项目的费用9内容中均取消了由于施工条件变化或施工降效所引起的人工费用补助内容
4
单位下达了编制任务,按照“统一思路、统一原则、分头测算、集中编制”的方式,各编制 单位正式开始了具体子目的数据测算工作。 (四)在各编制单位完成数据测算工作之后,2008 年 8 月 11 日,编制组在银川市集中工 作,汇总各单位编制成果,按照编制大纲的要求进行了统一分析和测算,形成了本标准的初 稿。之后,各编制单位按照费用标准编制工作要求,在本区域内选择典型工程,套用本标准 初稿进行实用性和价格水平验算。 (五)2008 年 9 月 21 日,编制组在浙江杭州集中工作,汇总各地区验算结果,对各子目 逐一进行了统一调整、修改和补充。 (六)2008 年 10 月,由总站统一安排,分别选择了北京、浙江、山西、青海等地区的典 型工程, 分别套用本标准和当地现行定额进行了造价水平对比分析, 并根据测算结果相关定 额进行了进一步修正,形成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七)2008 年 11 月 18 日,总站以电定总定[2008 ]29 号文将本标准向国家电网公司、中 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征求意见,截止到 12 月 17 日,共接到反馈意见 35 份 78 条,其中定额 53 条,费用标准 25 条。经编制组认真研究,采 纳了其中的 61 条,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本标准的送审稿。 (八)2008 年 12 月 18 日,由总站组织在北京召开了内部专家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江 苏、黑龙江、宁夏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专家共 39 人,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本标准的费用项目设置合理、涵盖内容齐全、费用水平符合工程实际,同 时,与会专家也对该送审稿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和建议。 (九)2008 年 12 月 19~27 日,编制组人员再次在北京集中工作,针对专家审查会提出 的意见对本标准进行了全面校审,最终形成了本报批稿。

定额〔2017〕29号文关于发布2016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17年上半年价格水平调整系数的通知

定额〔2017〕29号文关于发布2016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17年上半年价格水平调整系数的通知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16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估算指标及概预算定额2017年上半年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估算指标及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定额〔2017〕18号),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完成了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估算指标及概预算定额2017年上半年价格水平调整的测算工作,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人工调整系数汇总表
2.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材机调整系数汇总表
3.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估算指标调整估价表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2017年6月26日
附件1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
人工费调整系数汇总表
单位:%
附件2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
材机调整系数汇总表
单位:%
附件3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
估算指标调整估价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电力资产保险定损标准(2020)

电力资产保险定损标准(2020)

附件3:水厂资产保险定损标准水厂资产保险定损标准(2020年版)第一章总则一、法律效力水厂资产保险定损标准是国J东山省电力公司(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各承保公司(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水厂资产受损特点及历史赔付数据,参考水厂行业相关的生产技术规程(详见本标准第六章)约定的在水厂资产索赔中被保险人报损和保险人核损共同遵循使用的依据。

本标准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编制方法本标准在水厂资产保险索赔和理赔中一般采用工程预(决)算书、合同书、招(投)标书、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损失的基础上,对部分出险标的采用较为简易的定损方式,即保险双方按照本标准确定水厂资产的损失数量、程度、单价、损失恢复费用率和残值,计算损失金额。

三、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水厂资产投保财产一切险、财产综合险、机器损坏险等险种的事故。

第二章定损方式及损失金额确定根据国家水厂公司固定资产分类,对投保的十三类资产分别采用两种定损方式。

一、简易方式20KV及以下配电线路及设备、用电计量设备、通讯线路及设备、生产管理用工器具、辅助生产用设备及器具受损采用简易方式确定损失金额(大面积自然灾害除外)。

损失金额=材料费+综合恢复费用(安装费等)-残值=(a×b×c)+(a×b×d)-e其中:a.受损标的损失数量(参照本标准第三章,现场查勘时确定)b.受损标的单价(根据本标准第四章确定)c.受损标的损失程度(参照本标准第三章,现场查勘时确定)d.受损标的综合恢复费用率(以受损标的总价为基数,根据地形确定)保险标的处平地时,综合恢复费用率参照公估公司定损表,根据保险标的受损时所处地形确定受损标的综合恢复费用率。

丘陵地区恢复费用率为平地的1.2倍,一般山地、泥沼地带、沙漠地区为1.5倍,高山地区2.0倍(详见本标准第六章)。

e.受损标的残值(根据本标准第五章确定)二、一般方式出现大面积自然灾害或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变电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水工机械设备、制造及检修维护设备、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房屋、建筑物受损结合本标准,采用水厂工程预(决)算书、购买合同书、招(投)标书、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损失金额。

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

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

附件: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测算和发布工作,科学反映各地区价格水平差异,合理确定工程投资,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以《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以下简称“配电网预规”)和《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配电网定额”)为计价依据,编制的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中对定额价格水平的调整。

三、定额价格水平的调整包括:人工工日单价的调整、消耗性材料价格的调整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水平的调整。

调整的内容包括:工程所在地价格水平与预算定额所规定的电力行业基准价格之间的地域价格水平调整,以及预算编制年与定额编制基准年之间的年度价格水平调整。

四、本办法所给定的定额价格水平调整方式分为定额人工费的调整(以下简称“人工费调整”)和定额内消耗性材料与机械台班费用调整(以下简称“材机调整”)两部分,各地在编制工程建设预算时,应分别计算人工调整和材机调整金额。

五、人工费调整是指对定额基价中所包括的人工费进行各地区编制年与定额基准年之间价格水平差值的调整。

六、材机调整是针对定额基价中除人工费之外的消耗性材料、机械台班费用进行各地区编制年与定额基准年之间价格水平差值的调整。

七、在编制工程建设预算时,根据本办法规定调整的人工费和材机费用差值只计取税金,并将其汇总计入“当地编制年价差”,列入“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总预算表”(表一)的其他费用之前。

该价差应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一部分,计入其他费用中各项目的取费基数。

第二章人工费调整一、各地区人工工日单价应依据当地的工资水平,结合配电网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综合取定。

在取定当地人工工日单价时,其内容应与配电网预规和配电网定额所规定的人工费内容相一致。

二、若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资单价水平测定配电网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标准时,应按照以下规则执行:(一)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资标准为分工种、分等级的工资标准时,应按照配电网定额所定义的普通工、建筑技工、安装技工分别取定人工工日单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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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6.50% 10.02% 6.37% 9.93% 14.73% 9.71% 7.26% 4.68% 4.30% 9.93% 6.38% 5.09% 17.11% 19.89% 4.73% 14.73% 12.67% 12.7% 9.58% 15.92% 6.40% 14.29% 9.07% 13.60%
附件1:
人工费调整汇总表
—2—
省份或 地区
调整系数法(%)
建筑工程 人工费 调整系数
安装工程人工费 调整系数
绝对值法(元) 适用范 围
安 装 建筑 技 普通工工 技工 工 日单价 工日 工 单价 日 单 价
北京 30.78%
10.58%
天津 23.55%
2.73%
河北南部 5.62%
2.00%
河北北部 5.62%
10.24% 3.12% 3.73% 3.75% 5.61% 9.86% 2.07% 8.59% 3.08% 4.13% 6.84% 5.44%
—4—
省份或 地区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西 四川
工程类 别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配电站 (开关 站)工程 (%)
架空线路 工程 (%)
2.13% 8.85% 2.20% 8.96% 3.73% 5.08% 1.84% 2.61% 6.61% 8.82% 3.93% 4.32% 8.82%
—5—
15.67%
1.72% 1.69% 4.02% 11.05% 5.38% 11.69% 4.67% 10.48% 5.12% 11.24% 3.30% 10.70% 4.37% 12.91% 1.11% 5.76% 6.26% 7.54% 4.19% 7.98% 8.17% 7.48%
15.39%
3.28% 2.10% 6.36% 12.09% 6.53% 13.41% 5.99% 12.85% 4.59% 8.13% 6.18% 12.63% 6.68% 13.61% 9.69% 7.96% 4.62% 9.05% 9.34% 11.87% 7.04% 10.25%
辽 兴安、呼 伦贝尔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19.58%
0.89% 1.45% 2.59% 8.88% 2.70% 8.44% 2.80% 8.01% 2.81% 8.13% 2.79% 8.76% 2.40% 11.79% 3.91% 3.26% 5.16% 11.48% 1.50% 6.71% 1.23% 4.91%
8.33% 5.82% 8.49% 1.57% 8.28% 4.62% 7.11% 8.30% 9.05% 1.86% 5.38% 5.72% 7.76% 9.74% 3.17% 3.64% 13.09% 1.58% 9.68% 1.52% 5.98% 1.42% 8.97% 1.60% 6.55%
7.80% 6.22% 4.40% 3.14% 7.27% 0.81% 3.01% 3.71% 6.55% 5.46% 3.76% 4.00% 5.87% 2.94% 4.18% 12.5% 9.43% 7.48% 7.75% 6.35% 9.00% 3.93% 7.08% 6.08% 10.62%
5.59% 3.91% 5.54% 4.62%
8.09%
5.47%
7.25%
11.10%7.12%Βιβλιοθήκη 8.95%2.90%
8.67%
5.60%
9.91%
重庆 陕西 甘肃 (武威东) 甘肃 (武威西) 宁夏
青海
新疆
西藏
广东
广西
云南
贵州
海南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建筑 安装
电缆线路 工程 (%)
通信与调 度 自动化 (%)
2.33%
6.68%
4.37%
4.89%
5.18%
6.53%
7.27%
1.58%
2.12%
2.26%
4.32%
4.12%
7.89%
6.22%
2.76% 0.85% 4.92%
4.82% 3.11% 2.78% 5.12%
4.55% 3.94% 8.14%
湖北
15.00%
0.00%
湖南
0.00%
0.00%
江西
0.00%
0.00%
四川
26.80%
23.94%
重庆
0.00%
0.00%
陕西
6.85%
8.16%
甘肃
0.00%
0.00%
宁夏
17.79%
0.00%
青海
0.00%
0.00%
新疆
4.71%
4.47%
西藏
57.06%
41.47%
57.06% 52.35%
4.47%
4.47%
7.98% 6.32% 0.00% 17.79% 2.29% 2.29% 0.00% 4.47%
省份或 地区
调整系数法(%)
建筑工程人工费 安装工程人工费
调整系数
调整系数
绝对值法 (元)
适用 范围
普建安 通筑装 工技技 工工工 日工工 单日日
价单单 价价
河南
28.26%
6.65%
架空线路 工程 (%)
电缆线路 工程 (%)
通信与调 度 自动化 (%)
建筑
12.17%
5.30% 13.50%
安装
20.82% 13.47% 14.49%
8.37%
建筑
12.51%
6.07% 13.96%
安装
18.91% 16.60% 14.47%
6.04%
建筑
11.22%
6.72%
7.17%
安装
17.20% 15.79% 13.32%
6.95%
建筑
3.65% 3.73% 6.25%
安装
7.54%
4.02% 12.53%
2.26%
建筑
3.86% 5.88% 10.99%
安装
9.17%
9.35% 13.63%
4.10%
建筑
12.54%
4.10% 12.98%
山东 内蒙西部 (含锡盟) 赤峰、通
广
州、
深圳
36.12% 30.59%

山、
广东
珠海

门、
东莞
12.56% 0.12%
其他
地区
广西
0.00%
0.00%
云南
0.00%
0.00%
贵州
0.00%
0.00%
海南
18.21%
16.72%
—5—
附件2:
省份或地 区
北京 天津 河北南部 河北北部 山西
材机调整汇总表
工程类 别
配电站 (开关 站)工程 (%)
2.00%
山西 4.71%
山东 15.18%
内蒙西部 5.12%
(含锡 盟)
赤峰、通 辽
17.79%
兴安、呼
伦 17.79%
贝尔
辽宁 23.03%
吉林 22.78%
黑龙江 15.18%
上海 30.88%
江苏 15.18%
浙江 2.09%
安徽 14.50%
福建 17.79%
0.00% 0.00%
0.00%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 定额〔2010〕39号
关于发布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 (2010年上半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的 规定,我站组织测算完成了2010年上半年各地区20kV及以下配 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现予发布执行。 附件:1.人工费调整汇总表 2.材机调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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