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用药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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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用药的安全性
乳母患病需要用药时,几乎所有药物都能通过血浆-乳汁屏障转运到乳汁中,若连续地通过乳汁摄取药物,可能会对乳儿产生影响和危害,尤其是新生儿的肝脏代谢功能、肾脏排泄功能均未完善,且缺少与代谢相关的酶,故对药物的敏感性增高,易产生毒性作用。
1. 抗生素、磺胺类、抗真菌类
1.1 青霉素族:如青霉素V钾、羟氨苄青霉素等,毒性较小,乳汁中含量中等,不经代谢由尿排出,对乳儿基本无影响,可用(但要排除过敏体质)。艾罗迪(氨苄青霉素+丙磺舒)则应慎用,因为丙磺舒可提高氨苄青霉素的血药浓度,延长其半衰期,而新生儿排泄青霉素的速度很慢,更易发生过敏反应。
1.2 头孢菌素族:头孢拉定极性低,极少进入血脑屏障,对乳儿安全,可用。头孢羟氨苄、头孢呋辛、头孢克洛等对乳儿的作用未知,慎用。
1.3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毒性低,可用。罗红霉素、琥乙红霉素、阿奇霉素等在乳汁中浓度高,有肝、肾毒性,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等,慎用。
1.4 氨基糖苷类: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丁胺卡那霉素对新生儿的第八对脑神经和肾脏都有损害,禁用。
1.5 磺胺类:在乳汁中含量多少不等,同血中胆红素竞争与蛋白质的结合,使游离胆红素增多,出现高胆红素血症甚至黄疸。此外,对缺少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乳儿,还可导致溶血性贫血,禁用(尤其是长效制剂)。
1.6四环素类:如四环素、土霉素、美满霉素等脂溶性强,易向乳汁转运,沉积在乳儿牙齿和骨骼中,使其牙齿永久性着色,牙釉质发育不良并抑制其骨骼生长,禁用。
1.7 氯霉素:易通过血乳屏障,乳汁中含量高。由于新生儿缺少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故影响药物与葡萄糖醛酸结合,从而在婴儿体内蓄积引起骨髓抑制,禁用。
1.8 其它:酮康唑、氟康唑、伊曲康唑、盐酸多西环素、克林霉素、林可霉素等因毒性大,禁用。甲硝唑和替硝唑在乳汁中含量较多,长期应用可使新生儿血液障碍、恶心、呕吐并可
致癌,禁用。呋喃妥因可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乳儿发生溶血性贫血,禁用。但制霉菌素和克霉唑可局部用药。
2. 解热镇痛类
2.1 乙酰水杨酸、吲哚美辛:乳汁中含量多,可阻止血小板聚集并同胆红素竞争与血浆白蛋白的结合。小剂量安全,长期大量应用易引起乳儿出血、黄疸、酸中毒和惊厥,应慎用。
2.2 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在乳儿尿中未发现原形药物或代谢产物,安全、可用。
3 镇静安眠类
3.1 安定:在乳汁中含量中等,易在乳儿体内蓄积,使其倦怠、嗜睡、吸吮力下降、体重减轻并诱发高胆红血症,应避免应用。
3.2 苯巴比妥:乳母用药后,乳儿肝和脑内的药物浓度较高且有蓄积。长期用药一旦停药会出现停药反应并导致高铁血红蛋白症,应慎用
3.3 水合氯醛:使乳儿昏睡,偶发皮疹,应慎用。
4. 维生素类
4.1 维生素D:过量可使婴儿血钙过高,智力发育障碍,应慎用。
4.2 维生素K:过量可使婴儿肝损害,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及核黄疸,应慎用。
5. 麻醉止痛类
度冷丁、吗啡在乳汁中含量虽少,但长期应用可使婴儿成瘾,引起明显的呼吸抑制,慎用。
6. 激素类
6.1 糖皮质激素:如强的松、地塞米松、丙酸倍氯米松等可抑制乳儿生长,降低其机体免疫力,使之发育迟缓,应慎用。
6.2口服避孕药(雌激素):如复方炔诺酮,可减少母体泌乳和乳汁中的蛋白质、脂肪、钙质。在乳汁中含量多,可使男婴乳房增大,女婴阴道上皮增生、月经初潮提前,禁用。
6.3 性激素、孕激素:如己烯雌酚、甲地孕酮、炔诺酮、安宫黄体酮等抑制母体泌乳,慎用。
6.4 甲状腺素及抗甲状腺素药:他巴唑可随乳汁分泌,因量极少,,不影响乳儿甲状腺功能,但哺乳期用药应进行随访。同位素碘、硫脲嘧啶、丙基硫氧嘧啶会引发乳儿甲状腺肿大和粒细胞减少症,禁用。左旋甲
状腺素难以进入乳汁,可用。
7. 胃肠道用药
7.1缓泻药:果导、硫酸镁能运转到乳汁中使乳儿出现腹泻、呼吸困难,最好不用。
7.2 西米替丁:已证实对乳儿肝功能有影响,并抑制期胃酸分泌,禁用。
7.3 甲氧氯普胺:服后3~4小时内应避免哺乳,疗程限制在10~14天。复方氢氧化铝难以吸收,在乳汁中浓度低,可用。
7.4 瑞巴派特、奥美拉唑、吗叮啉:可向母乳中转移,慎用。
7.5 果胶铋、莫沙必利、西沙必利:安全性尚未确定,避免应用。
7.6雷尼替丁、法莫替丁、兰索拉唑:对乳儿毒性较大,禁用。
7.7 肠虫清:抑制泌乳,慎用。
7.8 阿托品:大量应用时,通过乳汁排泄,引起乳儿瞳孔散大、烦躁、高热、皮肤干燥并抑制母体泌乳,慎用。
8. 抗肿瘤药、抗结核药
如硫唑嘌呤、呋喃氟脲嘧啶、环磷酰胺、甲氨碟呤等抑制乳儿机体免疫和骨髓造血功能,禁用。异烟肼、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利福平等进入乳
儿体内的药量虽微乎其微,但其代谢物对乳儿的肝和神经有毒性,可引起贫血、便秘、恶心,
禁用。
9. 降糖药
9.1 胰岛素:是治疗妊娠合并糖尿病最安全的药物,虽能进入乳汁,但对乳儿无害,可用。哺乳期应降至孕期剂量的75%。
9.2甲苯磺丁脲:可分泌至乳汁中,引起新生儿黄疸和低血糖,不宜应用。
10. 心血管类
10.1 β-受体阻滞剂:普奈洛尔、倍他乐克等在乳汁中浓度低,可用。
10.2 利尿药:双氢克尿噻可抑制泌乳,并影响乳儿的水、电解质平衡,避免使用。速尿不分泌至乳汁中,可用。
10.3 强心苷:地高辛可分泌至乳汁中,但婴儿的吸收率仅为1%,可用。
10.4 抗心律失常药:大多在乳儿体内接近于治疗浓度,有潜在毒性,产生中枢神经抑制,禁用(如奎尼丁、利多卡因、慢心率、心率平、氯化钾、乙胺碘呋酮等)。但异博定分泌至乳汁中的量少,未见有副作用,可用(若与地高辛合用时应减少后者的剂量)。
10.5 抗心绞痛药:硝酸甘油、消心痛、心痛定、地尔硫、潘生丁、氨氯地平、地奥心血康、舒血宁等临床研究不充分,最好不用。
10.6 抗高血压药:利血平可使乳儿鼻塞、
发绀、食欲不振、腹泻等不宜应用。卡妥普利影响新生儿肾功能,尼莫地平、尼群地平临床研究尚不充分,应避免使用。
11. 止咳平喘类
大多数对母婴是安全的,但最好在哺乳后给药,以尽量减少乳儿的摄入量。如乳儿出现激惹表现,则提示有毒性反应。可待因自乳汁排出,可引起乳儿嗜睡、便秘、心动过缓,应慎用。乳母应用氨茶碱常规剂量后,约有10%药量进入乳汁,引起乳儿兴奋、烦躁不安,对其心脏亦有一定的影响,应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