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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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培养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等方面具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教育部对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人才培养定位,特制定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要求
(一)巩固和扩展学生所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初步的科研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和研究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善于协作的能力以及刻苦钻研的精神。
(三)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方案设计、资料查阅、实验研究、社会调查、理论计算、数据处理、外文资料的阅读和翻译、计算机应用和论文(设计)撰写等方面的能力和技巧。
(四)各专业均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见附件2)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求
(一)满足教学要求,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具有综合性、先进性,研究要有一定的深度、难度及较充分的工作量。
(二)选题应注重与社会、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和医疗卫生工作的实际相结合,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三)选题应注重创新,要求每生一题,独立完成。
(四)选题由指导教师初步拟定或由教师和学生共同拟定,经所在院.WORD版本.
(系)审查后报教务处备案。确定后的选题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开题要求
(一)指导教师在选题结束后应拟定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下达给学生,指导学生根据任务书的安排认真做好开题工作。
(二)各院(系)原则上应在学校规定时间组织由3位及以上指导教师参加的开题报告会,对选题认真审议,提出改进意见,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及外文译文要求
(一)正文。
1、要求论点突出,论据充分,论证严密,数据真实,结构安排合理,层次分明,图表清晰,格式规,文字通顺,结论正确。
2、撰写格式原则上按照“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和示例”(见附件4、附件5)要求进行撰写。若因学科、专业特殊性的需要,各院(系)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制订统一、规的具体要求,并报教务处备案。
3、全文必须打印,图表尽量用计算机绘制。
4、包含容:
(1)目录:要求标明页码。
(2)题目、摘要、关键词。
毕业论文(设计)应有中英文的题目、摘要、关键词。题目要对论文(设计)的容有高度概括性,简明扼要,字数在20字以。中文摘要约200~350字,关键词3~5个。
(3)前言及文献综述(立论依据)。
①前言说明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来源、目的、意义、应达到的技术—2—
要求。
②从本课题国外研究现状、所存在的问题、参考依据等方面完成文献综述。
(4)论文正文:毕业论文的正文包括材料与方法、结果与分析、结论或总结等容。毕业设计的正文包括详细研究方案、预期研究结果以及理由述。正文原则上不少于4000字。
(5)参考文献。
(6)附录:包括图表、程序、所用仪器设备型号及性能指标等。
(7)致谢。
(8)诚信声明:包括承诺在完成论文过程中无学术不端行为以及论文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等。
(二)外文译文。
做毕业设计的学生要求在中期之前完成一篇与毕业设计课题紧密相关的外文译文,约5000个汉字(或不少于3500个外文单词),并附原文复印件。做毕业论文的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完成一篇与毕业论文课题紧密相关的外文译文。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及答辩要求
(一)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全部任务后,由所在院(系)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科相关专家根据“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意见表”(见附件3:表5、表6)进行认真评阅,并按要求给出相应的评分和综合评语。
(二)若指导教师或评阅专家给出的总评分<60分或“论文(设计)格式”项目评分<6分,将不能提交答辩,学生须在限期修改合格后再申请重新评阅及答辩。
.专业.专注.
(三)答辩工作由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委员会一般可由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相关专业方向专家、评阅专家、指导教师等人组成。可分组进行答辩工作,每组至少3人,设组长1人,由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秘书1人,负责相关资料的记录、整理。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要求
(一)答辩结束后,由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指导教师评阅、专家评阅以及答辩情况按3:4:3的比例综合评定,最后以百分制评出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
(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录与不合格学生的处理。
毕业论文(设计)按专业必选课计5个学分,成绩以百分制记录,低于60分为不合格,暂不授予学士学位,并作结业处理。在修业年限可提出申请,随下一年级同学重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待论文合格后,可申请换发毕业证。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及归档要求
(一)各院(系)可按5%~10%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对学生及其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各院(系)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完成后,要做好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三)各院(系)应将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归档,保存期为三年。
第八条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的组织管理
学校及院(系)均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其工作职—2—
责分别是:
(一)学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职责。
1、研究和制定有关管理文件。
2、制定、落实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费预算。
3、汇总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指导教师安排,协调有关问题。
4、发放毕业论文(设计)各种标准表格(附件3),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附件2)对各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5、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审、表彰工作。
6、调查、处理学生有关投诉。
(二)院(系)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职责。
1、参照该办法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建立适合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施细则。
2、布置工作任务,进行工作动员。
3、审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课题任务书,安排指导教师。
4、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有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5、抽查学生的论文(设计)和译文质量。
6、设立答辩委员会,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复查成绩评定情况,审查优秀和不及格论文(设计),裁定最终成绩。
7、向学校推荐参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8、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和资料存档。
第九条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指导教师应由有一定科研或生产设计经验、对课题熟悉的具有.专业.专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