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文件收发管理制度[117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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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文件收发管理制度[117395]

房地产公司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1.目的:为完善公司文件收发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本公司所有文件。

3.职责:文件收发管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负责。

工作内容

公司文件共分绝密、机密、秘密、普通四种,文件密级由公司总经理确定。

公司文件由行政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以上的文件,核稿人应注明文件密级,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以上文件须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秘密以上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外来文件由行政办公室行政主管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行政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行政办公室说明原因。

附件10.文件借阅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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