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章法医学尸体检查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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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中的尸体的病理学与物学鉴定

法医学中的尸体的病理学与物学鉴定

法医学中的尸体的病理学与物学鉴定尸体的病理学与物学鉴定是法医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对尸体进行病变分析和物证鉴定,可以帮助司法机关了解死因、死亡时间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本文将探讨尸体的病理学与物学鉴定所涉及的方法和技术。

一、尸体的病理学鉴定尸体的病理学鉴定主要是通过对尸体进行解剖和病理组织学分析,确定死因和识别疾病。

首先,进行尸体解剖,包括观察尸体外表特征、测量身高体重等基本信息,检查器官的形态结构和功能状态。

其次,根据解剖发现的异常情况,采取病理组织学方法,如取材、制片和染色,通过显微镜观察病理组织学变化,诊断疾病和判断损伤程度。

最后,结合尸体的解剖学和病理学检查结果,综合分析死亡原因。

在尸体的病理学鉴定中,常见的病变包括外伤、炎症、肿瘤、感染等。

通过对这些病变的病理学观察和分析,可以确定病变的性质、范围和特征,从而为司法机关提供可靠的证据,作出正确的判断。

二、尸体的物学鉴定尸体的物学鉴定主要是通过收集和分析尸体上的物证,以了解死亡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在物学鉴定中,首先需要对尸体进行外表观察和测量,以记录尸体的姿势、体温、色泽等特征。

然后,收集现场的物证,如毛发、血迹、指甲、异物等,在检验室中进行分析。

通过DNA检测、毛发比对、血型鉴定和痕迹学分析等方法,可以判断物证与尸体是否有联系,从而推测死亡的时间和原因。

物学鉴定还包括对尸体的内部检查,如检测胃内食物、便器内排泄物和胆囊内胆汁等,可以帮助判断死亡时间和是否存在药物中毒等情况。

三、尸体的病理学与物学鉴定的意义尸体的病理学与物学鉴定在法医学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通过病理学鉴定可以确定死因,帮助司法机关认定死者死亡的真实原因,为司法判决提供依据。

其次,物学鉴定可以确定死亡时间、地点和方式,对犯罪嫌疑人的指认和案件侦破起到关键作用。

此外,尸体的病理学与物学鉴定对科学研究和医学发展也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大量尸体的病理学分析和物学鉴定,可以探讨疾病的发生机制、传播途径和防治措施,为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提供科学依据。

法医学在尸体解剖报告中的要点

法医学在尸体解剖报告中的要点

法医学在尸体解剖报告中的要点一、引言尸体解剖报告是法医学领域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它对于确定死因、解决法律纠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就法医学在尸体解剖报告中的要点展开讨论。

二、尸体基本信息在尸体解剖报告中,首先应当详细记录尸体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高体重等个人资料,这些信息有助于确立尸体身份。

三、解剖环境及日期准确记录尸体解剖的环境和日期对于后续的司法审判十分重要。

解剖环境应当包括解剖室的位置和特征,解剖日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以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四、尸体外观检查尸体外观检查是尸体解剖的第一步,应当详细记录尸体的外部特征,包括颜色、瘀斑、损伤等情况。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可能与死因相关的损伤或者伤痕,如刀伤、火器伤等,必须进行准确描述和标记。

五、内脏器官解剖在尸体解剖过程中,需要对内脏器官进行细致的解剖。

对于每个器官,都应当进行全面的观察和记录,包括大小、形态、颜色、组织结构等方面。

特别是要注意记录可能与死因相关的异常情况,如器官病变、损伤等。

六、毒物分析在某些死因不明或者疑似中毒的情况下,进行毒物分析是非常必要的。

对于尸体解剖报告,应当详细记录毒物分析的结果,包括检测方法、检测结果以及对应的参考范围等,有助于判断是否存在中毒的情况。

七、尸体损伤评价在记录尸体的损伤情况时,应当准确描述损伤的类型、位置以及可能导致损伤的原因。

对于外部损伤,如刀伤、骨折等,应当进行详细的测量和记录。

同时,对于内部损伤,如器官损伤、血管破裂等,也需要进行准确的描述和评估。

八、死因鉴定尸体解剖报告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确定死因。

对于死因的鉴定,应当综合尸体的外观检查、内脏器官解剖和其他相关检验结果来进行判断。

在报告中应当清晰明确地描述死因,并提供证据支持。

九、结论与建议尸体解剖报告的最后应当给出结论与建议。

结论应当总结报告的内容,明确客观地表明死因和相关的发现。

建议可以包括后续鉴定、化验、进一步调查等方向,有助于完善案件的调查和解决。

尸检常识汇总范文

尸检常识汇总范文

尸检常识汇总范文尸检(autopsy)是指对死亡人体进行全面解剖和分析,以确定死因、鉴定身份和储存证据。

尸检是司法鉴定和医学科研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提供了对死者的详细了解,同时也为疾病的研究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

以下是一些关于尸检的常识汇总。

1.尸检的类型:a.法医尸检:由法医学家进行,旨在确定死因、揭示犯罪现场和收集证据。

b.医学尸检:由医学专家进行,旨在确定死因、研究疾病和提供医学教育。

2.尸检的目的:a.确定死因:通过分析死体的外部和内部特征,结合组织和液体的化学分析,确定死因。

b.鉴定身份:通过尸检可以确定死者的身份,特别是在无法直接通过面部识别的情况下。

c.检测疾病:尸检可以提供有关死者体内疾病的详细信息,为研究病因和治疗提供参考。

d.收集证据:尸检可以提供犯罪嫌疑人的DNA、指纹等物证,为司法鉴定提供依据。

3.尸检的程序:a.外部检查:对死者的外部特征进行观察和记录,包括面部、颈部、四肢等部位的检查。

b.内部检查:对腔体内部进行解剖,包括头颅、胸腔、腹腔等解剖部位的检查。

c.组织取样:根据需要,取样进行化学、生物学和组织学分析。

d.包扎和记录:对解剖后的器官进行包扎,以保持尸体的完整,并对整个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4.尸检的适用情况:a.突发意外死亡:用于确定意外事故的死因和责任。

b.疑似自杀或他杀:通过尸检可以判定死亡方式,鉴定是否为自杀或他杀。

c.未知死因:对无明显病因的死亡进行尸检,以确定死因。

d.疑似医疗失误:通过尸检可以确定疾病治疗的有效性,鉴定医疗失误的责任。

e.犯罪现场:尸检可以揭示犯罪现场,提供犯罪证据。

5.尸检的注意事项:a.尸检应在死亡后尽早进行,以保证尸体的完整性和样本的有效性。

b.尸检应在适当的环境下进行,以确保工作的高效性和准确性。

c.尸检需要严格遵守伦理规范,尊重死者的权益和家属的意愿。

d.完成尸检后,应及时清理和处理尸体,确保安全和卫生。

尸检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可以为刑事司法和医学科研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法医学基础与尸检技术

法医学基础与尸检技术

法医学基础与尸检技术尸检,即法医学中常用的法医尸体解剖检查技术,是判断死因以及解决其他法医学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介绍法医学的基础知识以及尸检技术的应用和意义,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理解这一领域的重要内容。

一、引言法医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它主要研究法律、医学和科学的交叉领域,通过应用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为司法机关提供科学鉴定和证据分析的依据。

其中,尸检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医学技术手段,对于揭示死因和判断死亡方式具有重要作用。

二、法医学基础知识法医学是以死亡为主题的医学学科,主要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精神学等多个学科的内容。

其中,法医病理学是法医学的基础和核心,它主要通过尸检等手段,对死者的尸体进行解剖和分析,以确定死亡的原因和过程。

在尸检过程中,法医医生会仔细观察和记录尸体的各种特征和体征,如死亡时间、死亡方式、体表伤情等。

同时,他们还会采集尸检样本,并进行各项实验和检测分析,如毒物分析、DNA鉴定等,以获得更多关于死亡的科学证据。

三、尸检技术的应用和意义1. 揭示死因和死亡方式尸检是确定死者死因和死亡方式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尸体的解剖和分析,法医医生可以确定死因,如心脏病、中毒等,进而帮助司法机关进行案件的侦破和定性。

2. 辅助司法鉴定和证据分析尸检结果可以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帮助司法机关进行案件鉴定和证据分析。

例如,在刑事案件中,尸检结果可以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从而确保司法公正。

3. 预防病害和改进医疗尸检结果可以为研究疾病的病因和发展提供宝贵的数据和信息。

通过对死者尸体的解剖和分析,可以发现和研究各种病理变化,进而为预防疾病和改进医疗提供指导和参考。

四、尸检技术的步骤和要点尸检是一项复杂而严谨的工作,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步骤和要点。

基本的尸检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外观观察:仔细观察尸体的外观特征,记录死亡时间、体表伤情等信息。

2. 解剖检查:对尸体逐步解剖,从表面到内脏,依次观察和记录各个器官的情况。

法医病理学知识点

法医病理学知识点

一、法医病理学的检验对象:主要是尸体,有时亦可预见离体器官组织的检验及与尸体有关的鉴定书及其声像资料,二、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的任务:a确定死亡原因。

b判断死亡方式。

C推断死亡时间。

D推断损伤时间e推断和认定致伤物f损伤与疾病的关系f个人识别h为解决医疗纠纷提供证据i其他各类诉讼活动。

三、法医病理学检验鉴定应注意的问题:1尸体剖验应全面系统2尸体检查观察要详尽判断病变要准确4正确提取检材5尸体解剖记录要详细6拍摄照片要清晰7认真采用辅助检验9鉴定结论科学、客观、正确。

四、法医病理学档案及标本管理:法医病理学档案包括鉴定意见书、委托合同、案情记录、现场勘验记录、尸体解剖记录、照片、声像材料等。

必要时应附上预审笔录及其他有关材料。

按上述规定进行顺序排列最好做到一案一册装订同时并另做备份进行电子计算机分别管理保管,如可将案例输入数据库,可用计算机扫描成照片图像保存,标本管理:解剖时提取的血液、尿液胃内容物、毛发、精斑等,应分别妥善保管,一般应保存三个月至半年,保留的内脏器官标本一般保存半年,对于一些有明确要求的重大疑难案件内脏器官和生物检材需长期保存,直到案件终结;对于内脏器官的组织蜡块、组织切片需长久保存。

作为证据的标本必须妥善保管,不能毁坏或丢失。

多余的标本解剖后放回尸体体腔内,与尸体一起处理,解剖时不得将一尸体的内脏器官放入另一尸体内。

五、超生反应:生物个体死亡后,其器官、组织和细胞在短时间内仍保持某些活动功能或对外界刺激发生一定反应的能力。

六、射入口与射出口鉴别:8 烧伤尸表改变:1 衣物残片,火势不太严重的火场中,死者身上往往留有衣着残片 2 尸斑鲜红,尸表油腻烧死者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含量较高尸斑常呈鲜红色,油腻则是因为脂肪在高温下渗出到皮肤表面。

3 眼部改变,因反射性紧闭双目,死后可在外眼角形成未被烟雾碳末熏黑的鹅爪样改变,角膜表面和睑结膜也无烟灰碳末沉积,睫毛尖被烧焦。

5 拳斗姿势6 假裂创7 尸体体重减轻,身长缩短8 骨破裂9 其他改变如:当胸腹部受热时胸腹腔内产生的气体可使胸、腹壁破裂,内脏器官脱出。

法医病理学知识点

法医病理学知识点

法医病理学知识点一、法医病理学的检验对象:主要是尸体,有时亦可预见离体器官组织的检验及与尸体有关的鉴定书及其声像资料,二、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的任务:a确定死亡原因。

b判断死亡方式。

C推断死亡时间。

D 推断损伤时间e推断和认定致伤物f损伤与疾病的关系f个人识别h为解决医疗纠纷提供证据i其他各类诉讼活动。

三、法医病理学检验鉴定应注意的问题:1尸体剖验应全面系统2尸体检查观察要详尽判断病变要准确4正确提取检材5尸体解剖记录要详细6拍摄照片要清晰7认真采用辅助检验9鉴定结论科学、客观、正确。

四、法医病理学档案及标本管理:法医病理学档案包括鉴定意见书、委托合同、案情记录、现场勘验记录、尸体解剖记录、照片、声像材料等。

必要时应附上预审笔录及其他有关材料。

按上述规定进行顺序排列最好做到一案一册装订同时并另做备份进行电子计算机分别管理保管,如可将案例输入数据库,可用计算机扫描成照片图像保存,标本管理:解剖时提取的血液、尿液胃内容物、毛发、精斑等,应分别妥善保管,一般应保存三个月至半年,保留的内脏器官标本一般保存半年,对于一些有明确要求的重大疑难案件内脏器官和生物检材需长期保存,直到案件终结;对于内脏器官的组织蜡块、组织切片需长久保存。

作为证据的标本必须妥善保管,不能毁坏或丢失。

多余的标本解剖后放回尸体体腔内,与尸体一起处理,解剖时不得将一尸体的内脏器官放入另一尸体内。

五、超生反应:生物个体死亡后,其器官、组织和细胞在短时间内仍保持某些活动功能或对外界刺激发生一定反应的能力。

六、射入口与射出口鉴别:鉴别点射入口射出口创口形态多为圆形或卵圆形多呈星芒状创口直径等于或小于弹头直径多大于弹头直径组织缺损有多数无创缘内陷外翻创周出血轻重擦拭轮必有无挫伤轮必有无火药颗粒近距离射击时无有无烟晕近距离射击时有枪口印痕接触射击时有无骨骼贯通创较小,圆洞状较大,呈喇叭状衣服碎片可有无骨骼碎片无有8 烧伤尸表改变:1 衣物残片,火势不太严重的火场中,死者身上往往留有衣着残片2 尸斑鲜红,尸表油腻烧死者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含量较高尸斑常呈鲜红色,油腻则是因为脂肪在高温下渗出到皮肤表面。

《法医学尸体检查》课件

《法医学尸体检查》课件
刑事案件
如枪击、爆炸等,尸体可能呈现创 伤、烧伤等特征。
05
尸体检查的伦理与法规
尸体检查的伦理原则
尊重死者和家属
确保尸检过程尊重死者和家属的 尊严,避免对死者造成不必要的
伤害或侮辱。
科学性和公正性
确保尸检结果基于科学原理,且在 整个过程中保持公正,不受任何非 科学因素的影响。
知情同意
确保在尸检前获得家属或其他相关 人员的知情同意,并告知他们尸检 的目的、过程和可能的结果。
检查骨骼结构、骨折情况以及 肌肉的病理变化,以辅助判断
死亡原因。
尸体的病理学检查
01
02
03
组织病理学检查
对器官组织进行切片、染 色,观察细胞结构和病理 变化。
毒理学检查
检测尸体组织中是否存在 有毒物质,如药物、酒精 、毒品等。
病原体检查
对尸体组织进行细菌培养 、病毒分离等,以确定是 否存在病原体感染。
通过尸体检查可以发现死者生前可能存在 的潜在疾病或病变,这有助于预防类似疾 病的发生和传播。
尸体检查的历史与发展
01
古代法医学
古代的法医学主要依靠肉眼观察和简单的实验来进行尸体检查,其发展
相对缓慢。
02
近代法医学
随着医学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近代法医学开始引入更加科学和系统的尸
体检查方法和技术,如毒物分析、病理学诊断等。
传染病
如艾滋病、肺结核等,尸体可能呈现淋 巴结肿大、肺部病变等特征。
案例三:犯罪死亡
总结词
犯罪死亡是指由于人为因素导致的 死亡,通常涉及犯罪行为。
谋杀
尸体可能遭受暴力打击、勒颈、刺 伤等,有时还可能存在窒息、中毒
等特征。
自杀
尸体可能呈现自缢、自刺、自焚等 特征,有时也可能存在药物过量、 饮酒过量等情况。

章法医学尸体检查.doc

章法医学尸体检查.doc

第二十二章法医学尸体检查教学大纲—、目的要求掌握现场尸体外表检验及采取血液或其它检材的技术,掌握系统的实体解剖的程序,操作技术,特殊尸体检查的方法及标本处理等技能.二、内容法医学尸体检验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现场尸体检验:现场勘验时应注意的事项,现场尸体检验的步骤.法医学尸体外表检验:尸体衣服检查;尸体的一般检验;尸体外表损伤的检验;体表损伤与衣着破损处的对比;体表各部位的检验.法医学尸体解剖:胸腹腔解剖术式;检验胸腔时的注意事项;检验腹腔盆腔时的注意事项;颈部及胸腔器官的取出;腹腔及盆腔器官的取出;脑和脊髓的取出.各器官的检验方法:舌咽及颈部器官的检查;食管、气管、支气管的检查;肺表面及切面的检查;心脏的剖开和检验;胃肠的检验方法;肝、十二指肠的检验;脾的检验.第一部分习题集一、单项选择题1、以下尸体解剖的注意事项中错误的是〔〕A、尸检中必须严肃认真;尊重死者,尽量保证尸体的完整及清洁.B、切开内脏器官要取最大切面,而且要自左向右一刀切开,避免拉锯式在一个切面上切多次.C、要有高度的自我保护意识.D、尸体常温下保存一般不超过24小时,冷冻尸体一般不超过3周.2、有关现场勘查的以下描述中正确的是〔〕A、法医学现场勘查的步骤分为现场观察、初步勘验和详细勘验.B、初步勘验的工作是微观的.C、详细勘验也称静态勘验.D、初步勘验的主要任务是提取法医学物证.3、以下有关尸表检查的描述错误的是〔〕A、颈部如有索沟应检查索沟的位置、数目、方向、深度,有无出血斑点和水泡形成.B、女尸应检查有无妊娠及妊娠纹.C、对疑为强奸而处女膜未破者,应排除强奸的可能.D、当上肢有损伤时,应根据其损伤特点,分析判断是否为防卫抵抗伤.4、下列特殊检查的应用正确的是〔〕A、X线检查科用于寻找和发现体内弹粒或金属碎片的所在部位.B、分子生物学技术检查电击死案例的电流斑、枪创的射入口和射出口等.C、立体显微镜可检测枪弹创皮肤外射击残留物.D、扫描电镜对尸体表面的血痕、精斑或分泌物同一性认定.5、以下关于解剖术式的描述正确的是〔〕A、颈部有损伤时应采用直线切法.B、最常用的解剖术式是T字弧形切法.C、腹壁有损伤可做Y字形切开法.D、解剖时遇到损伤,切线应绕过损伤处,以免破坏原损伤形态.6、尸体检查的常用设备和材料不包括〔〕A、尸体解剖室B、常用解剖器械C、常见固定液D、常用急救药品7、以下不属于尸体X线检查用途的是〔〕A、适用于疑为空气栓塞、骨折、爆炸死亡、盲管枪弹创或霰弹枪创案例.B、了解骨折的形态特征以帮助分析损伤成因.C、寻找和发现体内弹粒和金属碎片的所在部位.D、检查电流斑8、扫描电镜在法医学尸体检查的用途不包括〔〕A、可用于观察电击伤引起的改变B、可用于观察爆炸伤引起的改变C、可用于观察化学烧伤引起的改变D、可对精斑及人体分泌物进行同一性认定9、尸体检查的注意事项不正确的有〔〕A、疑有皮下出血的部位应切开检查以便与尸斑相鉴别.B、表皮剥脱、枪弹损伤时皮肤挫伤,待其干造成皮革样化时较易观察.C、枪弹创和刺创仅作尸表检查即可.D、碎尸、爆炸死亡尸体可按尸块进行检查.10、冠状动脉检查方法正确的是〔〕A、先检查主动脉根部内膜之冠状动脉窦.B、重点检查冠状动脉的位置有无异常.C、沿冠状动脉主要分支与其纵轴相垂直以0.2cm间距做横切.D、冠状动脉右旋支最易发生动脉粥样硬化.二、多项选择题1、尸体的一般性检查要注意观察损伤的形态学特征,这将有利于〔〕A、判断损伤性质是自杀、他杀还是意外所致.B、推断暴力作用的方向.C、推测损伤物性质.D、推断作案人数.2、尸表各部位检查应遵循的顺序是〔〕A、先静后动.B、从头到足.C、从左至右.D、自前而后.3、尸体解剖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A、腹腔——盆腔——颈部——胸腔——颅腔的顺序是比较常用的.B、胸腔——腹腔——盆腔——颅腔——颈部的解剖顺序在疑是缢、勒及扼颈致死者中常用.C、摘取右侧肾上腺时,应首先将肝分离摘除.D、在特殊情况下,尸解者可以灵活应用,以不破坏损伤和病变,有利于寻找致死原因和死亡机制、确定致死方式为原那么.4、有关大脑十二刀冠状切法的表述正确的是〔〕A、1——3刀将颞极前等分.B、第7刀经中脑横向中央线.C、第9刀经胼胝体后缘.D、10——12刀的取材部位覆盖枕叶放射区.5、以下属于尸体解剖时正确的取材注意事项的有〔〕A、从创口取材,应与创口长轴相垂直并包含一定的创缘和创周组织.B、对索沟的取材应与索沟走行的方向平行.C、以不同形状和大小来区别双侧器官或同一器官的上下组织.D、一般制片用的组织取材大小不大于1.5cm×1.5cm×0.3cm.6、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 心脏需取7块组织:左、右心房、右心室、左心室的前壁、侧壁、乳头肌及室间隔.B、肺脏需取5块组织:左、右肺每叶各一块.C、实际工作中,福尔马林溶液可用市售37%——40%甲醛溶液10ml与90ml蒸馏水混合即可.D、在固定前,将内脏实质器官以最大切面切开后再固定;心脏固定前需剪开.7、尸表检查应注意下列哪些问题〔〕A、疑有皮下出血的部位应切开检查以便与尸斑相鉴别.B、表皮剥脱、枪弹损伤时皮肤挫伤等,待其干燥成皮革样化时较易观察.C、注意体表较隐蔽部位的检查,如腋窝、会阴部等处.D、枪弹创和刺创,仅作尸体外表检查不完整,必须结合尸体解剖逐一完整地检查.8、尸体解剖的目的包括〔〕A、明确死亡时间、死亡原因、死亡方式B、进行致伤物推断C、个体识别D、明确疾病与损伤之间的关系9、现场勘查过程中需要重点观察的内容有〔〕A、现场外围情况B、实施犯罪地点情况C、周围环境情况D、有无第二现场10、详细勘察应注意哪些问题〔〕A、将肉眼常光下难以看到的法医学物证显现出来B、注意毛发、精斑、血迹、纤维等物证的发现和提取C、特别要关注现场隐蔽的部位,如顶棚、垃圾桶、下水道D、哪些部位提取的痕迹即刻可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所留11、现场勘查的注意事项包括〔〕A、注意保护现场B、收集有价值的文证、物证C、尽可能少搬动尸体D、注意##12、尸体的一般性检查包括〔〕A、一般情况B、死后现象C、体表损伤D、死亡原因13、关于尸体各部位的检查注意事项包括〔〕A、应观察眉毛、胡须的类型及分布特点.B、用双手挤压头颅前后左右,检查有无骨折.C、睑结膜、球结膜和穹窿部结膜是否有充血及出血斑点.D、观察口的开合情况;口唇粘膜颜色;口角及周围皮肤有无流注的腐蚀痕.14、关于颈部索沟检查正确的描述有〔〕A、应首先检查索沟的位置、数目、深浅、方向.B、有无出血斑点及水泡形成C、索沟是否闭锁,有无绳索结口压痕.D、多个索沟要注意平行或交叉15、心脏检查的内容包括〔〕A、左右心房、心室肌厚度.B、心肌色泽、质地、有无梗死或瘢痕.C、各心瓣膜周径.D、二尖瓣及三尖瓣的腱索有无变细或增粗,缩短.16、腹腔脏器取出常采用的方法有〔〕A、各脏器分别取出法B、按系统局部联合取出法C、腹腔盆腔器官联合取出法D、配对取出法17、有关空肠、回肠及结肠取出法正确的描述有〔〕A、十二指肠空肠曲为空肠开始段.B、为寻找空肠开始段,可将全部小肠移到尸体右腹外侧.C、分离到回盲部,宜用剪刀分离其与腹后壁相连之组织到直肠.D、在乙状结肠与直肠交界上5cm切断.18、胃、十二指肠取出方法包括〔〕A、分别取出法B、原位剖验法C、完整摘除法D、联合取出法19、子宫、输卵管和卵巢的解剖〔〕A、女性的生殖器官应与膀胱和直肠一并取出.B、观察子宫和卵巢的大小,表面形状,有无肿块、结节.C、沿阴道前壁正中剪开,观察阴道有无损伤、病变及异物.D、在子宫颈口沿前正中线剪开子宫颈及子宫体,一直至子宫底止.然后向左右两侧剪开子宫角.20、取脑的正确做法是〔〕A、首先进行原位检查B、以左手指将额叶向上向后抬起C、右手持剪将硬脑膜及神经剪断D、检查脑表面、蛛网膜及蛛网膜下腔三、名词解释1、现场勘查2、Y字形切开法3、直线切法4、T字弧形切法5、倒Y字形切开法6、碎尸四、问答题1、尸体检查应注意哪些事项?2、怀疑尸体有空气栓塞时怎样检查?3、心传导系统如何检查?4、碎尸案法医学检查的目的任务是什么?5、现场勘查的内容有哪些?6、法医病理学尸体解剖的程序有哪几种?7、大脑十二刀冠状切法的解剖标志有哪些?8、怀疑有下肢和盆腔静脉血栓怎样检查?9、传染病尸体解剖应注意哪些问题?五、案例分析六、英文翻译1、With most trauma cases it is usually not necessary to take a large number ofhistologic sections, as would be typical for the usual hospital autopsy. However,it is imperative that sections meaningfully document the necessary aspects ofthe case. A section of a normal <or diseased> coronary artery would be indicatedin the death of a motor vehicle crash victim <particularly if the victim was thedriver>. Likewise a section of the margin of a suicidal gunshot wound woulddocument the presence of gunpowder, and a section of the liver may help answer future questions concerning chronic alcoholism.2、The autopsy itself must be performed by the pathologist. Reliance on a dienerfor unobserved evisceration potentially introduces a second witness during sub-sequent legal proceedings and also may jeopardize the chain of custody. Le-ally, whatever the diener does or removes, and later relates to the pathologist, becomes hearsay evidence that may not be admissible in court. Objects withevidentiary value <e.g., projectiles> that are removed by the diener interposes another link in the custody chain. The pathologist has sol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case and will be the primary witness as to the cause of death as well as the evidentiary aspects of the case. Consequently, it is imperative that the patholo- gist be the one to perform the external examination, in situ inspection, eviscer- ation, and removal and preservation of objects with evidentiary value. The di- ener is relegated to the role of an assistant under the direct supervision of the pathologist. In our practice the diener may only reflect the scalp and, after directinspection by the pathologist, open <best not remove> the calvarium.3、Since medicolegal autopsies are performed in the public interest, the work product <namely, the autopsy report> is frequently not guarded by the rules of patient confidentiality common to hospital records. These reports will be read by attorneys, insurance adjustors, and then nonmedical personnel including family members. Consequently, the report should be intelligible to the lay person as much as possible. This means it should be easily read, address the issues of the particular case with pertinent observations and appropriate "pertinent negatives," and be free of excess medical jargon.The autopsy report should also reflect the professionalism of the physician who made that report. It should be in good polished English, grammatically correct, and devoid of medical slang. Avoidance of the following expressions will vastly improve the readability of the autopsy report and project the professionalism of the pathologist:Avoid beginning sentences with There is or There are. Some authors begin well over 75% of their sentences with either of these expressions, and the habit is hard to break because it is convenient albeit meaningless. Instead of saying "There is a gunshot would of the chest . . . " simply start with the subject of the sentence: "A gunshot wound of the chest . . . "第二部分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参考答案1、D2、A3、C4、A5、D6、D7、D8、D9、C 10、C二、多项选择题参考答案1、ABC2、ABCD3、ABD4、ABCD5、ACD6、ABCD7、ABCD8、ABCD 9、ABC 10、ABCD 11、ABCD 12、ABC 13、ABCD14、ABCD 15、ABCD 16、ABC 17、ABCD 18、BCD 19、ABCD20、ABCD三、名词解释参考答案1、现场勘查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时间性质和犯罪事实,收集犯罪证据,依法对犯罪现场及有关人员进行勘验检查和调查访问的一项侦查活动.法医学现场勘查对尸检有重要的指导作用.2、分别从左右耳后乳突垂直向下切至锁骨上缘,再向前内方切开至锁骨切迹处会合,其余胸腹部切口同直线切法.3、从下颌下缘正中线开始,向下沿颈、胸、腹正中线绕脐左侧至耻骨联合上緣切开皮肤及皮下组织.必要时可自此向一侧或两侧腹股沟延长.一般常用此法.4、先从左肩峰经胸骨上切迹至右肩峰做一弧形横切口,再在该弧线中点向下做直线切口,绕脐左侧至耻骨联合上缘.此术式的优点是可以保持颈部外形完整.5、先按直线切法切开颈、胸部皮肤至腹上部,再做半圆形切开腹部,将皮瓣向下翻转.腹壁有损伤时可做此术式.6、尸体受暴力作用而被分解成数段与数块,称为碎尸或肢体离断.即可见于刑事犯罪案例,亦可见于民事纠纷如工伤事件及交通事故,以及地震、洪涝等意外灾害时.偶见动物对尸体的毁坏、水中尸体如被轮船螺旋桨叶片切削或随急流冲击礁石等所致.四、问答题参考答案1、刑事案件的尸检可有公安机关强制执行进行,非刑事案件的尸检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经死者亲属同意后方可进行.尸检中应注意的事项有:〔1〕尊重死者:尸检中必须严肃认真;尊重死者,尽量保证尸体的完整及清洁.〔2〕尸体检查要系统规X:尸体检查时要避免粗心大意和粗暴操作,要系统规X,不要人为将一些证据遗漏或破坏.分离内脏器官须查清其相互之间的联系.保持内脏器官原有色泽,尽量避免用水冲洗.切开内脏器官要取最大切面,而且要自左向右一刀切开,避免拉锯式在一个切面上切多次. 〔3〕高度的自我保护意识:尤其对疑有传染病的死者,在解剖时应更加注意,要求动作轻柔、干净、利落.避免尸体血液、脓液以及粪便溅到解剖人员身上或污染周围环境.〔4〕尸体的保存:尸体常温下保存一般不超过48小时,冷冻尸体一般不超过1周,若冷冻条件较好,可保存更长时间.尸检应尽早进行,避免组织自溶及腐败,尤其是医疗纠纷的尸检.2、检验方法步骤〔1〕静脉空气栓塞的检查,应在开颅、开腹、解剖颈部之前进行;〔2〕打开胸腔时,尽量不要损伤锁骨下血管,以免导致含有空气的血液经破裂血管进入体腔,影响检验结果.可暂不切开胸锁关节和第一、二肋骨,而在第二、三肋间处切断胸骨体,打开胸腔;〔3〕开胸后,于原位在心包前壁作一纵行切口,检查心包腔有无积液及其颜色和数量;〔4〕用血管钳或有齿镊夹住切口边缘并向上提起,使心包腔呈囊袋状X 开;〔5〕加入清水完全淹没心脏后,用解剖刀刺破右心室,并旋转刀柄数次,若有水泡从水中涌出,即证实有静脉空气栓塞;〔6〕若需定量检查,可用一个300ml的长量筒,盛水后倒压在右心上方的水面上,再刺破右心室,将涌出的空气泡收入量筒内,即可判定空气量.3、检查心传导系统病变,常需做大量切片染色,而且除完全房室传导阻滞外,其它传到紊乱不易查出.需要时可选切组织块作连续切片或间断连续切片检查.窦房结位于上腔静脉与右心房交界的界沟1/3的心外膜下,距心外膜约1mm,深面为界嵴处的心房肌.取组织块时,可在上述部位纵切含上腔静脉及右房各半,宽约3——4cm之组织,纵切成3——6个组织块包埋.房室结,距冠状窦口约5mm,距三尖瓣隔瓣附着緣约4mm,向上距Todaro 腱附着点约1mm,向前距室间隔后缘4mm.房室结右表面距右房心内膜面约0.5mm.打开右心房及右心室流入道,可以看到房间隔的卵圆窝、冠状窦口、三尖瓣隔瓣、Todaro腱,房室结即位于上述三角区内,斜横卧于三尖瓣环口的上缘.4、〔1〕种属鉴定,所发现的碎尸段块是否人的肢体和内脏器官组织.〔2〕是否属同一人〔3〕推测或确定尸体的性别、年龄、身长、职业、血型、容貌及其它个人特征.〔4〕确定死亡原因〔5〕推测死亡方式和死亡时间〔6〕推测碎尸的工具、时间及其方法〔7〕推测罪犯的职业及碎尸的目的〔8〕收集其它有关犯罪证据5、法医学现场勘验必须在勘验负责人员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勘验步骤有条不紊地逐步进行.法医学现场勘验的步骤主要分为现场观察、初步勘验和详细勘验三个步骤.〔1〕现场观察:指法医在勘验前对现场外围、实施犯罪地点及周围环境的有关法医学物证进行的全面观察.〔2〕初步勘验:也称静态勘验,是指在不改变现场原貌、不触动现场物体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勘验工作.〔3〕详细勘验:是指在初步勘验的基础上对现场的痕迹、物品进行逐一检查,发现、研究、记录和提取的工作过程.前阶段的工作是宏观的,后阶段工作是微观的.这时不仅可以对现场有关法医学痕迹和物品进行触摸、翻转、移动,并取样进行仔细观察和反复查看.仔细观察现场状况,认真发现法医学物证.6、法医病理学尸体解剖的程序:法医学尸体解剖时应按操作次序进行规X化尸解.但因不同案例的要求不同,其操作程序可有区别.以一般最常用的解剖颅腔、颈部、胸腔、腹腔、盆腔的操作程序为例,大致有以下几种:1、腹腔——盆腔——颈部——胸腔——颅腔此顺序是将腹腔、盆腔内脏器官组织取出后再将颈部和胸腔内脏器官组织一起取出,最后解剖颅腔.比较常用.2、胸腔——腹腔——盆腔——颅腔——颈部该解剖顺序是将胸、腹、盆腔内脏器官取出,再解剖颅腔取出脑后,使颈部组织的血液流净,然后才剖验颈部,以免在切开颈部软组织时被血液污染,影响颈部损伤、出血的观察.疑是缢、勒及扼颈致死者在采取此尸解程序.3、颈部——胸腔——腹部——盆腔——颅腔这种操作顺序即可将颈胸部内脏器官一起取出,再取腹腔、盆腔器官,也可将颈胸部连同腹盆腔内脏器官一起取出,然后在尸体外分别检查.7、大脑十二刀冠状切法是指颞极前的额叶部分均等切三块,胼胝体后均等切三刀.因中间段脑组织有大量神经核团,与生命活动关系密切,应严格按照脑底的解剖标志切开,暴露各处重要部位.第四刀在颞极至漏斗中点,第五刀在漏斗基底部,第六刀经乳头后缘,第七刀中脑横向中央线,第八刀中脑后缘,第九刀胼胝体后缘.8、检查下肢及盆腔静脉有无血栓的目的是,为肺动脉栓塞致死者找到血栓来源.对于生前长期卧床者,下肢外伤后死亡或已发现有肺动脉栓塞死亡者要格外注意.检查方法:下肢静脉血栓的检验:尸体俯卧位.从足跟至腘窝直线切开皮肤,并向两侧分离,暴露腘窝静脉,剪开检查血栓;或切断腓肠肌跟腱,再自下而上将腓肠肌与骨分离,然后以2cm的间距对腓肠肌做横切面,从横断的静脉中如迅速突出坚实呈香肠样结构者为血栓,并注意血栓的部位、大小和长度;不迅速突出而呈松弛块状物为死后凝血块;也可在大腿内侧切开皮肤、肌肉,自股静脉断端开始纵行剪开,观察有无血栓及其部位、大小和长度.盆腔静脉血栓的检验:尸体仰卧位.打开腹腔后,分离腹膜,检查卵巢静脉、子宫静脉、阴道静脉及髂内静脉有无呈条索状增粗、变实、质硬的血栓及炎症改变.再从各韧带的外侧切断子宫及附件与盆腔壁的联系,将子宫、附件及各韧带一起取出,仔细检查各主要静脉内有无血栓形成.9、〔一〕了解案情时要详细了解有关临床病史和生活史,分析是否可能患有传染病.〔二〕对任何疑为传染病死亡的尸体进行法医学检查时,一定要做好有关防护准备工作.1、准备消毒器具和药品;2、应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检案条件,如尸体最好搬运到条件较好的解剖室进行尸检,配备必要的防护工具和有关物品;3、尸检工作人员要戴面具、防护眼罩、口罩、双层手套,穿长袖衣服并加穿一次性塑料或尼龙工作服;4、尸检期间禁止其他非工作人员进入检验场所或解剖室;5、尸检后,尸检工作人员要彻底洗手,消毒.<三>尸检者应精通业务、技术熟练、操作准确,动作轻柔,勿使液体及组织外溅、减少地面和空气污染,避免自身损伤;应尽量使用器械操作,减少不必要接触;取出病变内脏器官组织时要小心谨慎,取出后很快进行称重、测量大小、作外表观察和检验后,可不切开,立即放入缸或桶内固定.若急等检验结果,可将标本放在盛有固定液的大缸或大桶内数分钟再切取小块组织检材固定、制片、镜检.六、英文翻译答案1、医院内的解剖会制作大量的组织切片,但损伤案件通常不需要这样做.然而,当切片能证实案件重要内容时,切片就必不可少了.一个正常〔或疾病〕的冠状动脉切片可以说明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死因.同样的,一个自杀枪创边缘的组织切片可以证实火药粉末的存在,一X肝脏的组织切片将帮助回答有关慢性酒精中毒的问题.2、病理学解剖必须由病理学家完成.由解剖工缺乏观察的取出内脏将会在后续庭审过程中引入间接证人并破坏解剖证据链.从法律上讲,无论解剖工做了或移动了任何应由病理学家完成的工作,都会形成间接证据而不被法庭采信.有证据价值却被解剖工动过的物品形成了另外的解剖证据链.病理学家的职责是查明死因及其他证据.因此,必须由病理学家亲自完成尸表检查,原位解剖,内脏解剖和检材的选取保存.解剖工只能在病理学家的指导下做些辅助工作.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解剖工只负责把头皮掀开,待病理学家检查完后将颅骨打开.3、尽管法医学解剖是经家属同意进行,但解剖报告受医院的监督而非病人.这些报告将被律师、保险理赔员和缺乏医学知识的家属阅读.因此,这些报告越通俗易懂越好.这就需要对观察到的结果及阴性现象有描述,减少医学口语,使报告容易读懂.解剖报告也要反映病理学家的专业水准.要有准确的表达,正确的语法,避免使用医学口语.注意以下方面将有助于提高报告的可读性和体现病理学家的专业水平.避免使用"那儿有······这儿有······"的开头,一些作者75%的开头都是这样写的,这种习惯之所以难改是因为它既方便有无意义.可以用"一个胸腔上的枪口······"代替"有一个枪口在胸腔上······"。

第二十二章 法医学尸体检查

第二十二章 法医学尸体检查

3.询问该案件目前处理情况(何单位、何人经办、进展情 况等) ;
4.认真作好报案记录(登记); 5.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听取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现场勘察 1.注意现场保护、现场秩序维护。
2.静态观察现场,作好摄像、照相及记录工作。
3.现场外围勘察。 4.中心现场勘察。
5.提高警惕,随时发现、提取可疑物证检材 备检。 6.确定案发现场、第一现场、第二现场、或 移尸现场等。 7.听从指挥,服从安排,遵守纪律,不得随 意谈及与案件有关的话题、内容。
目的不同
临床病理尸体解剖
需解决的问题不同 法医学尸体检查解剖特殊点
法律意义不同
法医学尸体检查解剖:具有法律意义,结论 被法庭采信。 临床病理尸体解剖:具有临床意义,结论被 行政和学术采信。
从业依据不同
法医学尸体检查解剖:司法鉴定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尸体解 剖规则》。
临床病理尸体解剖: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尸体解剖规则》。
第二十二章 法医学尸体检查
主讲 瞿勇强 副教授 昆明医学院法医学院法医病理教研室
教学目的与要求
掌握法医学尸体检查的目的和意义 掌握法医学尸体检查的操作程序和过程 掌握法医学尸体检查的具体解剖操作 明确法医学尸体检查的注意事项
法医学尸体检查是法医工作的重要内
容之一。每一位法医工作者均要求熟
法医பைடு நூலகம்尸体检查解剖的特殊点
死因鉴定 结合案情、现场、尸体检查、病 理、毒化等综合分析得出结论。 物证工作 应用专业知识提取可疑物证、 痕迹开展检验。 工作开展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必要工作。
尸体检查需要解决的四个问题
• 损伤时间、损伤方式的确定 • 生前、死后伤鉴定

法医病理学法医尸体检查ppt实用资料

法医病理学法医尸体检查ppt实用资料
治疗情况 工伤事故:死者生前工作性质、工作现场状况
第三节 尸体的衣着检查
一、衣着检查的目的: 〔一〕个体识别 〔二〕致死方式 〔三〕致伤物的推断 〔四〕现场及物证 二、衣着的检查方法 〔一〕保持原始状态进行初检 〔二〕解脱衣着进一步检查
第四节 法医病理学尸表检查
一、尸体的一般性检查
1.一般情况 2.死后现象 3.体表各部状态 4.体表损伤: 损伤的部位、类型、数目、形状、大小,
锯类:板锯〔细齿锯〕、电动开颅器、脊柱锯。 镊钳类:有齿镊、无齿镊、骨钳、弯血管钳、直血管
钳。 手套类:乳胶手套、纱手套、胶皮手套。 其他:锤子、钢尺、卷尺、不锈钢勺、注射器、量筒、
舀勺、注射针头及穿刺针头、缝针及缝线、探针、手 持放大镜、手术衣帽、纱布和脱脂棉、试管和吸管、 不同规格的塑料袋。照相机、摄像机。
露,现场的各种有价值的文证、物证不能遗失。
二、了解案件及案情调查
对案情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尸检时才能有的放 矢。
1.对死者一般情况的了解:年龄、籍贯、职业、 文化程度、婚姻及健康状况等;死者生前品德、 作风、嗜好等。
2.对案情相关情况的了解:了解死亡时间、死亡 过程、死亡方式以及死亡情节。
凶杀案:加害人情况、凶器性状 交通事故:肇事车辆、路况、死者与车辆的关系 医疗纠纷:死者生前的临床病症、体征、诊断及
2.尸体检查要系统标准:
高度的自我保护意识:
4尸体的保存:尸体常温下保存一般不超过 48小时,冷冻尸体一般不超过1周,假设冷 冻条件较好,可保存更长时间。尸检应尽 早进行,防止组织自溶及腐败,尤其是医 疗纠纷的尸检。
第二节 尸体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一、现场勘查
侦查人员为了查明事件性质和犯罪事实, 收集犯罪证据,依法对犯罪现场及有关人 员进行勘验检查和调查访问的一项侦查活 动。

法医学在尸体的体貌特征鉴定中的技术要点

法医学在尸体的体貌特征鉴定中的技术要点

法医学在尸体的体貌特征鉴定中的技术要点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法医学在尸体鉴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法医学通过对尸体的体貌特征鉴定,可以揭示出许多隐藏的真相。

本文将针对法医学在尸体的体貌特征鉴定中的技术要点进行探讨,以深入了解该领域的相关知识。

一、尸体的测量和重建在尸体的体貌特征鉴定中,尸体的测量和重建是非常重要的。

测量尸体的身高、体重、颈围等指标可以帮助确定被害者的身份。

此外,还可以通过对尸体头发、指甲等部位的研究,进行人种和性别的鉴定。

在重建方面,法医学往往会运用数字化技术,通过对尸体的3D扫描和模型重建,还原被害者生前的面容,以便更准确地辨认身份。

二、尸体的疤痕和刺青鉴定在尸体的体貌特征鉴定中,疤痕和刺青的鉴定相当重要。

每个人身上的疤痕和刺青都有其独特的特征,可以帮助确认身份或者找到犯罪嫌疑人。

法医学会通过特殊的显影技术,使这些疤痕和刺青更加清晰可见,并与被害者或嫌疑人的照片进行对比鉴定,以提供更有力的证据。

三、尸体的指纹鉴定指纹作为一种独特的个体特征,被广泛运用于刑事案件中的身份鉴定。

在尸体的体貌特征鉴定中,法医学也会运用指纹鉴定技术。

通过提取尸体上的指纹,并与被害者或犯罪嫌疑人的指纹数据库进行比对,可以确定尸体的身份。

此外,在尸体解剖过程中,法医学还会寻找尸体上可能存在的隐蔽指纹,以获取更多有用的信息。

四、尸体的面部重建尸体的面部重建是法医学在尸体鉴定中的一个重要分支。

有些尸体由于长期暴露在自然环境中,已经丧失了面部特征,此时法医学需要通过面部重建技术,还原被害者的真实面容。

面部重建可以通过对头骨的解剖学研究和肌肉组织的模拟来完成,最终给予被害者一个逼真的面孔,以帮助找到身份。

五、尸体的病理学检验尸体的病理学检验是为了了解尸体的死因和死亡时间。

在尸体的体貌特征鉴定中,病理学检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尸体进行组织切片和化学试剂检验,病理学家可以确定尸体的死因,并提供证据支持。

此外,病理学检验还可以通过检测尸体的毒物和药物残留,了解死者生前是否存在药物滥用或中毒现象。

法医如何进行尸体的法医人体学分析

法医如何进行尸体的法医人体学分析

法医如何进行尸体的法医人体学分析尸体的法医人体学分析是法医学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通过对尸体的详细分析,可以获取大量关于死者身体状况和死因的信息。

本文将详细介绍法医人体学分析的流程和方法。

1. 外科解剖外科解剖是进行尸体法医人体学分析的第一步。

法医医生需要仔细检查尸体的外表,了解是否有外伤、刀伤或其他明显的痕迹。

随后,要进行剖开尸体进行内部解剖,以了解各个器官的状况。

这包括检查心脏、肺部、肝脏、肾脏等器官的重量、颜色和结构。

通过观察这些信息,可以初步判断死者的身体状况。

2. 病理学分析病理学分析是法医人体学分析的重要一环。

法医医生会经过显微镜下观察组织样本,查找可能的病变。

这些病变可能是疾病造成的,也可能是死亡过程中的损伤所致。

病理学分析将帮助法医医生确定死者是否有潜在疾病,并深入了解这些疾病对死因的影响。

3. 毒物学分析如果死者的死亡原因涉及毒物,毒物学分析将被用于确定死者是否有毒物过量或中毒。

法医医生将采集死者不同器官的样本,并通过化学分析方法检测其中是否存在毒物。

这可以帮助确定是否有意外中毒,或者是否有人故意投毒。

4. 创伤学分析创伤学分析是针对死者可能的外伤或暴力行为进行的。

法医医生将仔细观察尸体表面以及解剖后的内部,判断是否有刀伤、烧伤、骨折等痕迹。

通过判断这些痕迹的性质和发生原因,可以初步得出死因,例如刀伤致死、火灾引发窒息等。

5. 体液学分析体液学分析用于获取尸体的体液样本,如血液、尿液、胆液等。

这些样本可以用于进行DNA分析、药物检测等。

通过这些分析,可以确定死者是否患有遗传病,或者是否受到药物或毒物的影响。

总结:尸体的法医人体学分析是一个涉及多个领域的复杂过程。

通过外科解剖、病理学分析、毒物学分析、创伤学分析以及体液学分析,法医医生可以全面了解死者的身体状况和死因。

这些分析结果对于确定死因、解决案件以及为家属提供合适的法律帮助都具有重要意义。

法医人体学分析的准确性和专业性对于司法体系的公正性和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法医学在尸体病理学中的技术要点

法医学在尸体病理学中的技术要点

法医学在尸体病理学中的技术要点法医学作为一门专业学科,旨在通过科学的方法对犯罪行为进行病理学分析,为司法机关提供科学依据和证据。

在法医学的研究中,尸体病理学是其重要分支之一,主要研究尸体的病理变化及死亡原因的鉴定。

本文将探讨法医学在尸体病理学中的技术要点。

一、尸体的初步外观观察法医学病理学的研究首先需要对尸体进行一系列的初步观察。

这包括尸体的外观特征、死亡时间的初步估计、并对可疑的病灶进行记录等。

对于死者的气色、面色、身高、体型等外貌特征的观察,有助于分析死因和死亡时间。

此外,法医学病理学家还需要检查尸体上是否有外伤等物理打击的痕迹。

二、尸体解剖尸体解剖是法医学尸体病理学的核心内容之一。

通过解剖尸体,可以全面地了解器官和组织的病理变化,进而进行死因的确定。

解剖可以按照解剖学的常规程序进行,包括测量尸体长度、体重,切开尸体,仔细观察内脏器官的病理变化等。

在此基础上,法医学病理学家会进一步进行组织标本的取样,以便后续的实验室检测。

三、判断死亡时间在法医学病理学中,准确判断死亡时间是非常重要的。

法医学病理学家可以通过尸体的硬度、体温、尸斑、尸硬等特征来推断死亡时间。

此外,根据食物的消化程度、胃液的性质等观察结果,也可辅助判断死亡时间。

四、死因的鉴定法医学病理学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定死因。

通过仔细观察尸体的病理变化和病理标本的检测结果,可以推断出死者死亡的具体原因。

常见的死因包括心脑血管疾病、创伤、感染等。

在进行死因鉴定时,法医学病理学家还需要查阅相关资料和参考其他实验室的检验结果,以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病理标本的检测病理标本的检测是法医学病理学中不可忽视的环节。

通过对组织标本进行病理学检测,法医学病理学家可以更准确地判断死者的病变情况。

病理标本检测可以采用常见的组织学方法,如镜检、染色等,也可以进行分子生物学等高级技术的检测。

病理标本的检测结果对于死因的判断和嫌疑人犯罪行为的鉴定具有重要意义。

六、法医学病理学的报告编写法医学病理学家在完成尸体病理学的检测和鉴定后,需要将结论编写成报告。

法医学鉴定中的尸体解剖与尸表检查

法医学鉴定中的尸体解剖与尸表检查

法医学鉴定中的尸体解剖与尸表检查法医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通过科学的手段对犯罪现场和相关物证进行鉴定,为司法机关提供技术支持。

在法医学中,尸体解剖和尸表检查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能够提供关键证据,帮助解决案件。

本文将探讨法医学鉴定中的尸体解剖与尸表检查的具体内容与意义。

一、尸体解剖尸体解剖是将已经死亡的人体进行剖析和检验,以确定死因、时限和其他相关细节。

尸体解剖是法医学鉴定的核心环节之一,对于确认死者死因和判定是否有他人涉案起到重要作用。

在进行尸体解剖时,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操作规范。

首先,对尸体进行外观观察,记录尸体的性别、年龄、身高、体型等信息。

其次,进行尸体内脏的解剖,包括心脏、肺、肝、肾等主要器官的检查,以及对血液、组织、尿液等样本的采集和检测。

最后,对尸体进行损伤检查,包括头部、颈部、胸腹部等部位的检查,以确定是否有外伤或者其他致死原因。

尸体解剖能够提供大量的证据信息,对于确定死亡的原因和时限至关重要。

通过解剖的数据,法医学专家能够确认是否存在外伤、中毒或疾病等死因,为案件的侦破和定罪提供重要线索。

此外,尸体解剖还可以为其他学科提供参考,如法医毒理学、人体解剖学等。

二、尸表检查尸表检查是指对尸体表面进行检查和观察,以获得有关死者形态特征、痕迹的信息。

尸体的外观表征可以提供犯罪现场的证据,帮助鉴定死者身份以及可能的致死原因。

在进行尸表检查时,首先要对死者的外貌进行详细观察,包括五官、面部特征、发色、皮肤变化等方面。

其次,检查死者的指纹、足迹等个人特征,以确定死者的身份。

再次,对死者身上的伤口、病变、化学反应等进行仔细观察和记录,以推断死因和相关细节。

尸表检查能够提供丰富的案件信息,对于证实死亡的方式和疑点的解答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痕迹的观察和分析,法医学专家能够揭示死者生前可能遭受的虐待、毒害等行为,帮助找出凶手或者确定案件的性质。

结语尸体解剖和尸表检查作为法医学鉴定的重要环节,对于犯罪案件的侦破和司法判决具有重要作用。

法医学尸体解剖检 PPT课件

法医学尸体解剖检 PPT课件
联系,判断致伤工具的形态及特征。怀疑肺动脉栓 塞时,应现在胸腔内原位解剖开检查右心和肺动脉 总干有无血栓栓塞。
四、腹腔解剖检验
手法:
用钩镊子提起脐和剑突之间的腹膜切一小口,用 左手食指、中止插入小口中,略向上提起切 口处的腹膜,在两指间剪开腹膜,沿肋缘切 断腹壁的肌肉,充分暴露腹腔。
注意观察、检查:
三、胸腔脏器取出检验
• 手法:
在胸腔上口处切断两侧结缔组织和血管,用左手抓住喉头、气 管、食管等颈部器官连同心肺一起往下牵拉,使胸腔器官与 脊柱分离,直达膈肌上方,最后在该处切断主动脉、下腔静 脉及食管,取出胸腔内脏器,检验各脏器有无损伤及病变。
注意观察、检查: 对损伤的部位进行检验测量,并与皮肤软组织损伤相
1、涉及刑事案件,必须经尸体解剖才能查明死因以及死亡性质的尸体; 2、突然死亡,死亡原因及性质不明的尸体; 3、因中毒或剧烈传染病死亡、涉及法律问题的尸体。
解剖现场参与人员的组织构成和相关规定
• 法医检验人员;(参检法医) • 现场指挥人员(一般由办案负责人或领导担任) • 检验记录人员(负责将解剖过程中所见的描述尸体情况完全记录) • 检验见证人员(邀请死者单位与案情无关的领导或有威望的群众2人,
全程观察解剖工作,检验完毕后,若见证人对法医检验所见无异议,应当在 检验记录上签字或按指印。)
• 尸体家属或亲友(一般由死者家属或亲友商议推荐1-2名代表参加,
全程观察解剖工作,检验完毕后,可对法医检验提出疑义,若对法医检验所 见无异议,应当在检验记录上签字或按指印。)
尸体解剖的一般流程
• 解剖应在尸表检验后进行;
应先检查肌肉组织和骨骼,再切开血管检查,否则 会出现血污染术野,影响检查。
第3步(颈部一般检查完毕后)

法医病理学知识点

法医病理学知识点

法医病理学知识点一、法医病理学的检验对象:主要是尸体,有时亦可预见离体器官组织的检验及与尸体有关的鉴定书及其声像资料,二、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的任务:a确定死亡原因。

b判断死亡方式。

C推断死亡时间。

D 推断损伤时间e推断和认定致伤物f损伤与疾病的关系f个人识别h为解决医疗纠纷提供证据i其他各类诉讼活动。

三、法医病理学检验鉴定应注意的问题:1尸体剖验应全面系统2尸体检查观察要详尽判断病变要准确4正确提取检材5尸体解剖记录要详细6拍摄照片要清晰7认真采用辅助检验9鉴定结论科学、客观、正确。

四、法医病理学档案及标本管理:法医病理学档案包括鉴定意见书、委托合同、案情记录、现场勘验记录、尸体解剖记录、照片、声像材料等。

必要时应附上预审笔录及其他有关材料。

按上述规定进行顺序排列最好做到一案一册装订同时并另做备份进行电子计算机分别管理保管,如可将案例输入数据库,可用计算机扫描成照片图像保存,标本管理:解剖时提取的血液、尿液胃内容物、毛发、精斑等,应分别妥善保管,一般应保存三个月至半年,保留的内脏器官标本一般保存半年,对于一些有明确要求的重大疑难案件内脏器官和生物检材需长期保存,直到案件终结;对于内脏器官的组织蜡块、组织切片需长久保存。

作为证据的标本必须妥善保管,不能毁坏或丢失。

多余的标本解剖后放回尸体体腔内,与尸体一起处理,解剖时不得将一尸体的内脏器官放入另一尸体内。

五、超生反应:生物个体死亡后,其器官、组织和细胞在短时间内仍保持某些活动功能或对外界刺激发生一定反应的能力。

六、射入口与射出口鉴别:8烧伤尸表改变:1衣物残片,火势不太严重的火场中,死者身上往往留有衣着残片2尸斑鲜红,尸表油腻烧死者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含量较高尸斑常呈鲜红色,油腻则是因为脂肪在高温下渗出到皮肤表面。

3眼部改变,因反射性紧闭双目,死后可在外眼角形成未被烟雾碳末熏黑的鹅爪样改变,角膜表面和睑结膜也无烟灰碳末沉积,睫毛尖被烧焦。

5拳斗姿势6假裂创7尸体体重减轻,身长缩短8骨破裂9其他改变如:当胸腹部受热时胸腹腔内产生的气体可使胸、腹壁破裂,内脏器官脱出。

尸 体 检 验

尸 体 检 验

颈 部 解 剖 检 查
腹 腔 脏 器 检 验
胸腔脏器检验
无名尸的检验
➢ 死亡经过时间 ➢ 年龄 ➢ 社会阶层 ➢ 生活地区 ➢ 个体识别特征 ➢ 捺印指纹 ➢ 腐烂尸体检验
碎尸的检验
详细了解发现当时情况 认真勘查抛尸现场 杀人手法 碎尸工具 犯罪的职业技能的推断 个人识别
五、尸体现场勘验
➢ 发生犯罪、事故、发现尸体或遗留犯罪痕 迹的地点通称为现场。
➢ 为了发现与案件相关的线索、查明案件的 性质、证实并揭露犯罪行为而在现场实施 的一系列侦查行为称为现场勘验。
➢ 现场勘验一般由侦察员、法医、痕迹员等 合作完成。
1、主体现场的位置
他杀现场的位置特点 自杀现场的位置特点 灾害事故现场的位置特点
尸体检验
(corpse verify)
一、法律法规
➢ 尸体检验是法医学鉴定的最重要内容 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 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 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家属 到场。”
➢ 卫生部《解剖尸体规则》规定:“法 医解剖限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院、公安局以及医学院校附设的法医 科(室)进行。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法医解剖:
➢ 涉及刑事案件,必须经过尸体解剖始能判 明死因的尸体和无名尸体需要查明死因及 性质者;
➢ 猝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者; ➢ 因工、农业中毒或烈性传染病死亡涉及法
律问题的尸体。
二、法医学尸体检验对象
➢ 损伤、窒息致死 ➢ 急死 ➢ 中毒死亡 ➢ 无名尸体 ➢ 意外事故死亡 ➢ 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引起的死亡 ➢ 其他
➢静态
2、现场概况
➢动静态
➢超静态
3、尸体的位置和姿势
✓ 在杀人案件中死者的位置和姿 势 ✓ 自杀案尸体的位置和姿势 ✓ 意外灾害事故现场尸体位置姿势

法医学在尸体解剖报告中的要点

法医学在尸体解剖报告中的要点

法医学在尸体解剖报告中的要点尸体解剖报告是法医学中重要的文件之一,它扮演着在刑事案件中确定死因和查明死者身体状况的关键角色。

以下是法医学在尸体解剖报告中的要点。

一、报告基本信息每份尸体解剖报告都应包含相关基本信息,如案件编号、案发时间、地点和死者个人信息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确保解剖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尸体外观描述在解剖报告中,必须进行尸体外观的详细描述。

这包括死者的性别、年龄、身高、体型等基本特征,以及发现尸体时的状况,例如是否有明显外伤、血迹、烧伤等情况。

此外,还需描述尸体上是否存在任何疾病痕迹。

三、尸体内脏检查尸体内脏检查是尸体解剖报告中的重要部分。

法医学家需要详细检查死者的各个内脏器官,包括心脏、肺、肝脏、脾脏、肾脏等。

此过程需要仔细观察器官的外观、大小、颜色、形态等,并记录任何异常情况,如肿瘤、出血、炎症等。

四、尸体组织标本采集在尸体解剖过程中,必要时需要采集尸体组织标本进行进一步检测。

这些组织标本可以包括血液、组织样本、体液等。

标本的采集需要遵循一定的操作规范和消毒措施,以确保样本的纯净度和可靠性。

五、死因初步判断根据尸体解剖的结果,法医学家可以初步判断死者的死因。

这可能是自然死亡、意外伤害、凶杀、自杀等。

初步判断需要依据尸体解剖的各项数据,结合案件的背景和现场调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六、病理学检查在尸体解剖报告中,病理学检查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法医学家需要对尸体进行病理学检查,以了解任何潜在的疾病或病变情况。

这包括病理组织学检查、细胞学检查等,这些检查结果有助于进一步确定死因和死者生前的健康状况。

七、其他重要信息在尸体解剖报告中,还需记录其他相关的重要信息。

例如,解剖过程中使用的工具、药物等,以及法医学家的观察和注释等。

这些信息对于后续的法医学鉴定和司法程序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尸体解剖报告是法医学中十分重要的一环。

通过对尸体外观、内脏、组织的细致检查,可以得出初步的死因判断,为案件的侦破和司法正义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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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开展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必要工作。
尸体检查需要解决的四个问题
• 损伤时间、损伤方式的确定 • 生前、死后伤鉴定 • 生前、死后病理变化鉴别 • 致伤物推断
法医学尸体检查常用必备器材及工具
• 解剖刀柄、刀片 • 缝针、缝线 • 开颅工具 • 取材盛装桶、袋 • 照相器材 • 隔离服装及鞋套
法医学尸体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一)案情调查
1.询问案件发生情况、发案时间、发生地点、报案 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等); 2.询问人身伤害情况、死亡人数、犯罪嫌疑人去向等; 3.询问该案件目前处理情况(何单位、何人经办、进展情 况等) ; 4.认真作好报案记录(登记); 5.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听取下一步工作安排。
尸表检查
1.一般情况 2.尸体现象 3.体表特征 4.异常情况(损伤?异物?)
尸表检查视案情不同,注意口腔、颈 部、双手、指缝、会阴等部位的检查。
尸体解剖
1、颅腔解剖 2、胸腔解剖 3、腹腔解剖
8.不得在现场丢弃无关物品(烟头、纸片等) 和遗留痕迹。
注:法医工作者往往是第二时间到达现场, 前期有关工作已初步就绪。但当法医作为 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者,此时,要注意工作 的重心要放在把握事态全局、维护现场秩 序、确保各项工作开展安全前提、布置安 排各项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等方面。 或作为现场工作的一员配合带队领导作好 各项工作。
第二十二章 法医学尸体检查
主讲 瞿勇强 副教授 昆明医学院法医学院法医病理教研室
教学目的与要求
➢ 掌握法医学尸体检查的目的和意义 ➢ 掌握法医学尸体检查的操作程序和过程 ➢ 掌握法医学尸体检查的具体解剖操作 ➢ 明确法医学尸体检查的注意事项
法医学尸体检查是法医工作的重要内 容之一。每一位法医工作者均要求熟 练掌握,这是法医工作的基本内容和 基本功。
(二)现场勘察 1.注意现场保护、现场秩序维护。 2.静态观察现场,作好摄像、照相及记录工作。 3.现场外围勘察。 4.中心现场勘察。
5.提高警惕,随时发现、提取可疑物证检材 备检。
6.确定案发现场、第一现场、第二现场、或 移尸现场等。
7.听从指挥,服从安排,遵守纪律,不得随 意谈及与案件有关的话题、内容。
从业依据不同
法医学尸体检查解剖:司法鉴定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医Biblioteka 事故处理条例》、《尸体解 剖规则》。
临床病理尸体解剖: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尸体解剖规则》。
从业场所不同
法医学尸体检查解剖:医院太平间、殡仪 馆、有必要开展检查解剖的场所。
临床病理尸体解剖:局限于医院太平间
从业人员不同
法医学尸体检查解剖:受过法医专业知识、技 能教育,取得毕业证书,获得相应从业 经验,取得司法鉴定人资质的人员。
(三)有关工作 1.做好当事人解剖检验的思想工作和必要的政策 交代。 2.向当事人说明可能的后果(清楚、不清楚及其 可能的原因等)。 3.布置安排解剖工作(场地、人员、解剖秩序维 护)。 4.同时布置安排其他调查、取证工作。 5.自我防护。
衣着检查 • 着衣情况(厚薄、样式、颜色等)。 • 衣服上可能存在的痕迹。 • 衣服上的损伤
临床病理尸体解剖:受过临床医学专业知识、 技能教育,取得毕业证书,获得相应从 业经验,取得病理执业资格的人员。
目的不同
法医学尸体检查解剖:为侦察提供线索,为 审判提供科学依据。
临床病理尸体解剖: 查明疾病病变、治疗效 果及可能与治疗有关的人体病理变化, 为医疗事故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需解决的问题不同
本章主要内容
➢ 法医学尸体检查解剖与临床病理尸体解剖的不同点 ➢ 尸体检查主要解决的四个问题 ➢ 法医学尸体检查常用器材及工具 ➢ 法医学尸体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 衣着检查 ➢ 尸表检查 ➢ 尸体解剖
法律意义不同
法医学尸体检查解剖:具有法律意义,结论 被法庭采信。
临床病理尸体解剖:具有临床意义,结论被 行政和学术采信。
法医学尸体检查解剖:死亡原因、死亡时间、 死亡方式、个人识别。损伤时间、损伤 方式,生前、死后伤鉴定,生前、死后 病理变化鉴别,致伤物推断等。
临床病理尸体解剖:死亡原因,病理变化。
法医学尸体检查解剖的特殊点
死因鉴定 结合案情、现场、尸体检查、病 理、毒化等综合分析得出结论。
物证工作 应用专业知识提取可疑物证、 痕迹开展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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