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仲裁法》课程期末复习
仲裁法复习重点复习过程
仲裁法复习重点(´v`)第一章1.仲裁的概念: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
2.仲裁的特点:①自愿性:仲裁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如何组成,由谁组成,以及仲裁的审理方式,开庭形式等,都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
②专业性:仲裁员具有法律专业水平和能力;仲裁员具有实体专业水平和能力;各仲裁机构都备有分专业的,由专家组成的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进行选择,专家仲裁由此成为民商事仲裁的重要特点之一。
③灵活性:仲裁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程序更加灵活,更具有弹性。
④保密性: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仲裁员、任何一方当事人及仲裁参与人负有仲裁保密义务,不得将仲裁文件、案件实体情况及审理过程对外披露。
⑤快捷性:当事人的自愿性为仲裁的快捷高效提供了前提条件;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保障了仲裁的快捷性;简易仲裁程序的适用有助于实现仲裁的快捷性。
⑥.经济性:时间上的快捷性使的仲裁所需费用相对减少;仲裁无须多审级收费,使的仲裁费用往往低于诉讼费用;仲裁的自愿性、保密性使当事人之间通常没有激烈的对抗,且商业秘密不必公之于世,对当事人之间今后的商业机会影响较小。
⑦.独立性:指仲裁独立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依法独立进行。
3.仲裁的类型:①.根据仲裁当事人、所发生纠纷提交仲裁的法律关系等要素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仲裁可以分为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
②.以仲裁的组织形式为标准,即基于当事人是否在常设的专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可以将仲裁分为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
③.根据作出仲裁裁决所依据的实体规范的不同,可以将仲裁划分为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
4.仲裁权的概念:仲裁权就是指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经双方当事人授权的仲裁庭,对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的争议作出裁决的权力。
2023大学_仲裁法学期末试题及答案
2023仲裁法学期末试题及答案2023仲裁法学期末试题及答案(一)一、填空1、随着社会争议的解决机制从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起源于维护商人利益的,迅速发展成为与诉讼并行的重要的争议解决机制。
2、契约理论的产生、发展与成熟推动了仲裁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二、名词仲裁法学:仲裁法学是以仲裁立法与仲裁实践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
三、简答题仲裁法学的研究对象有哪些?答案:仲裁立法及仲裁实践;仲裁法与其他民事程序法的关系;外国的仲裁立法与仲裁法学。
第一章仲裁制度概述一、填空1、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_ ,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__不予受理__2、我国颁布《仲裁法》以来,仲裁的性质已由_行政性_向__民间性_过渡。
3、仲裁一般以_不公开审理__为原则,以公开审理_为例外。
4、作为一个对外开放的国家,我国存在着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制度,但立法和实践表明,我国现不存在_临时仲裁_。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仲裁法》于_年______月___日起施行。
6、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二、选择题1、关于仲裁的性质,有代表性的观点有( ABCDE )。
A、司法权说B、仲裁是一种契约性质的行为C、仲裁具有司法和契约双重性质D、自治说E、仲裁是便利处理民商事关系的一种需要2、以作出裁决的依据不同为标准,仲裁可以分为( C )。
A、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B、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C、合法仲裁和衡平仲裁D、民间仲裁和行政仲裁3、以进行仲裁的仲裁机构地位和性质不同为标准,可以把仲裁分为( D )。
A、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B、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C、合法仲裁和衡平仲裁D、民间仲裁和行政仲裁4、现在,我国的仲裁制度有( ABD )。
A、常设仲裁B、合法仲裁C、临时仲裁D、民间仲裁5、我国的仲裁法包括( :ABD )。
A、《仲裁法》B、《民事诉讼法》中的仲裁规定C、《合同法》D、国际公约中的仲裁规定6、我国《仲裁法》适用于( AE )。
仲裁法期末复习资料
一、仲裁协议的无效与失效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意行为,法律在赋予其一定的约束力的同时,也往往明确规定达到具有这一约束力的强制性条件和规范。
当仲裁协议违反了该条件和规范时,该仲裁协议无效。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我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了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即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
因此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的保护。
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
我国仲裁法第2条、第3条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为了维护民商事关系的稳定性及保护未成年人和其他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要求签订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否则,仲裁协议无效。
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
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的根本原则,它贯穿于仲裁程序的始终。
仲裁协议的订立,也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
而以胁迫的手段与对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违反了自愿原则,所订立的仲裁协议不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符合仲裁协议成立的有效要件。
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协议中要明确规定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是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基本要求。
如果仲裁协议中没有对此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该仲裁协议则具有瑕疵。
对于有瑕疵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是可以补救的,即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
如果未能达成补充协议,仲裁协议即为无效。
仲裁协议的失效:仲裁协议的失效是指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因特定事由的发生而丧失其原有的法律效力。
仲裁法复习
1、仲裁的适用范围?我国《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也称为仲裁法的效力,是指仲裁法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发生效力。
(1)我国仲裁法具有广泛的对人的适用范围,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活动的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我国仲裁法的规定。
(2)仲裁法对事的适用范围,是指仲裁机构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可以受理的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的范围。
仲裁机构受理的纠纷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主体的平等性,即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平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仲裁事项的可处分性,即仲裁的争议事项是当事人依法享有处分权的。
3 仲裁事项的限定性。
仲裁的范围限定为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仲裁法还以明文列举的方式,排除了仲裁法对下列纠纷事项的效力:①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②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③劳动争议。
④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3)仲裁法的时间效力。
时间效力,即仲裁法发生法律约束力的期间。
我国仲裁法实施之日即为仲裁法开始生效之日,仲裁法实施前制定的有关仲裁的规定与仲裁规定相抵触的,以仲裁法为准。
(4)仲裁法的空间效力。
仲裁法的空间效力,是指仲裁法适用的空间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均适用我国仲裁法的规定。
2、试述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第一,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①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
②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
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无效。
④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协议的订立,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
⑤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2023年仲裁法复习要点
仲裁法复习要点一仲裁旳范围1可以仲裁旳纠纷:平等主体间旳协议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2不能仲裁旳纠纷:(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旳行政争议;(3)合用其他法律处理旳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旳农业承包协议纠纷二仲裁旳原则和基本制度(一)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2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原则3独立仲裁原则(二)基本制度:1协议仲裁制度2或仲或审制度3一裁终局制度三仲裁委员会及仲裁员(一)仲裁委员会1设置地方:(1)直辖市(2)省府所在地旳市(3)设区旳市阐明: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2不按行政区划设置:与行政机关、仲裁委之间无从属关系3仲裁委人员构成:法律和经贸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4仲裁协会性质:社团法人;对会员监督(二)仲裁员适任条件1仲裁员选任资格(1)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旳;(2)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旳;(3)曾任审判员满8年旳;(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旳;(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旳。
2仲裁员旳法律责任四仲裁协议(一)书面形式(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其他书面形式)(二)内容1祈求仲裁旳真实意思表达2仲裁事项合法3选定旳仲裁委员会阐明:可以补充约定旳是:仲裁事项、仲裁委员会(1)仲裁协议约定旳仲裁机构名称不精确,但可以确定详细旳仲裁机构旳,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
(2)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合用旳仲裁规则旳,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但当事人达到补充协议或者按照约定旳仲裁规则可以确定仲裁机构旳除外。
(3)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旳,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旳一种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到一致旳,仲裁协议无效。
(4)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旳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种仲裁机构旳,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旳仲裁机构。
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旳,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旳一种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到一致旳,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法期末试题及答案
仲裁法期末试题及答案题目一:仲裁的基本概念、特点及分类仲裁是一种通过仲裁庭进行争议解决的方式,相较于诉讼,具有快速、灵活和机密等特点。
根据争议的性质和程序的不同,仲裁可以分为国际商事仲裁、国内商事仲裁和投资仲裁等。
答案一:仲裁的基本概念仲裁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将争议提交给仲裁庭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仲裁庭由经过双方选派或者由专业仲裁机构指定的仲裁员组成,根据法律、合同和行业惯例等进行裁决。
仲裁的裁决有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的特点。
仲裁的特点1. 快速高效:相较于诉讼,仲裁程序更加简洁、高效,可以更快速地解决争议。
此外,仲裁庭裁决的时间也相对较短。
2. 灵活性:相比诉讼程序的严格性,仲裁程序更加灵活,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仲裁庭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需要,制定更适宜的程序规则。
3. 机密性:仲裁程序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证争议解决过程的机密性。
仲裁的分类1. 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发生的涉外争议,当事人选择将争议提交给国际仲裁机构或根据国际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的方式。
2. 国内商事仲裁:国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内商事活动中发生的涉及商务争议,当事人选择将争议提交给国内仲裁机构或者根据国内仲裁法进行仲裁的方式。
3. 投资仲裁:投资仲裁是指外国投资者与国家或地区政府之间发生的争议,选择将争议提交给国际仲裁机构或按照国际投资协定进行仲裁的方式。
题目二:仲裁协议的要素及效力仲裁协议是当事人达成的一种约定,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给仲裁庭解决。
仲裁协议的要素和效力对于仲裁争议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答案二:仲裁协议的要素仲裁协议应包含以下要素:1. 书面形式: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存在,可以是合同、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等。
2. 协议意愿:当事人明确表示同意将争议提交给仲裁庭解决,表达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愿。
3. 争议范围:仲裁协议应明确约定仲裁的争议范围,确定双方争议的具体事项。
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和自由约束力,即使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书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效,仲裁协议仍然有效。
仲裁法期末重点
反请求:在已经开始的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以原仲裁申请人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与原仲裁请求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有牵连的,目的在于抵消或者并吞仲裁申请人原仲裁请求的独立的请求。
仲裁庭:是指由当事人选定或者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的仲裁员组成的,对当事人提请仲裁的争议案件按照仲裁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的仲裁组织。
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是指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前,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时,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并由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关人民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所采取的限制被申请人对特定财产进行处分的强制措施。
仲裁回避制度:是指承办案件的仲裁员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可能影响公正裁决时,不参加该案的仲裁审理而更换新仲裁员的制度。
仲裁,从字义上讲,“仲”表示地位居中,“裁”表示衡量、判断,“仲裁”即为由地位居中的人对争议事项公正地作出判断和结论,也即居中公断之意。
是指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争议发生之后,当事人通过订立仲裁协议将所约定的争议事项提交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由其作出具有拘束力的仲裁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仲裁机构是指依法有权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一定范围内的民商事纠纷,并作出具有司法强制力的裁决的组织。
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将已经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栽机构进行裁决的共同意思表示。
仲裁庭:是指由当事人选定或者仲栽委员会主任指定的仲栽员组成的,对当事人提请仲栽的争议案件按照仲栽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仲栽裁决的仲栽组织。
仲裁委员会:是指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组成的,依当事人间仲裁协议受理并裁决法定范围内的民商或经济争议的常设性仲栽机构。
仲裁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定仲裁的范围和基本原则、仲裁机构的地位及及设立、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和仲裁机构在仲裁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仲裁裁决的效力及其执行等内容以及调整由此引起的仲裁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仲裁法学复习资料
仲裁法学:仲裁的概念与性质仲裁的概念:仲裁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者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 将争议事项提交非司法机关的第三者进行审理,并上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双方当事人对此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法的概念及意义仲裁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规定仲裁的范围和基本原则,仲裁机构的地位及设立,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和仲裁机构在仲裁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仲裁裁决的效力及其执行等内容以及调整由此引起的仲裁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仲裁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者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议事项提交非司法机关的确第三者进行审理,并由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双方当事人对此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方式之一,与诉讼,调解等其他方式相比较,有如下特征:(一)仲裁具有自愿性(二)仲裁具有专业性(三)仲裁程序具有灵便性(四)仲裁具有保密性(五)仲裁具有效率性和经济性(六)仲裁具有独立性二、仲裁制度的性质仲裁特有的本质属性。
其性质归纳起来有四种观点:1.司法权说。
这种学说认为,仲裁虽源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但仲裁的效力、仲裁员的权利和仲裁裁决的执行,其权威性来自国家法律。
如果没有国家授权及国家司法权的授予,国家法律不承认当事人有权提交仲裁,不授权仲裁员审理和裁决争议,不赋予仲裁裁决强制性,则仲裁是无意义的,也是无效的。
2.契约说。
这种学说认为,仲裁是一种器乐性质的行为。
仲裁员权利的取得不是自法律授权,而是来自当事人的协议。
当事人的仲裁协议是仲裁的前提和基础,仲裁机构、仲裁地点、仲裁庭的组成形式等均由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也是由当事人直接或者间接选定。
由于裁决是双方当事人授权仲裁员作出的,仲裁员实际上是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其裁决也就相当于代理人代表当事人订立的一种协议,该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该学说主张仲裁协议和仲裁裁决的约束力均属于合同约束力的范畴,均遵循“契约比寻信守执行”原则,而不需任何国家授权或者批准,当事人有义务自觉遵守。
仲裁法期末复习题答案(word文档良心出品)
仲裁法期末复习题参考答案学号:031240056 专业:法学本科班级:03春姓名:罗中文一、名词解释1、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将已经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栽机构进行裁决的共同意思表示。
P542、仲裁庭:是指由当事人选定或者仲栽委员会主任指定的仲栽员组成的,对当事人提请仲栽的争议案件按照仲栽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仲栽裁决的仲栽组织。
P1353、仲裁:从字义上讲,“仲”表示地位居中,“裁”表示衡量、判断,“仲裁”即为由地位居中的人对争议事项公正地作出判断和结论,也即居中公断之意。
P14、仲裁委员会:是指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组成的,依当事人间仲裁协议受理并裁决法定范围内的民商或经济争议的常设性仲栽机构。
P425、仲裁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定仲裁的范围和基本原则、仲裁机构的地位及及设立、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和仲裁机构在仲裁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仲裁裁决的效力及其执行等内容以及调整由此引起的仲裁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P106、一裁终局:是指仲裁机构受理并经仲裁庭审理的纠纷,一经仲裁庭裁决,该裁决即发生终局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能向其他仲裁机构再申请仲裁。
P347、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件以外的第三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权利主张,致使执行程序暂时中止的法律制度。
P2348、执行回转:是指仲裁裁决执行完毕后,该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定撤销程序撤销,以致取得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的一方当事人丧失其依据,人民法院重新采取执行措施,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到未执行前的状态的法律制度。
P2489、财产保全:是指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前,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时,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并由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关人民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所采取的限制被申请人对特定财产进行处分的强制措施。
P12510、仲裁规则:又称为仲裁程序规则,是适用于所属仲裁机构的,规定仲裁的具体程序,调整在仲裁程序中各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总和。
仲裁法复习
单选、多选、问答、论述(仲裁制度的某一点认识)、文书写作、案例分析问答:导论(仲裁优势及局限、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仲裁规则,仲裁员行为规范,中国立法的有关规定及评析,仲裁协议独立性,仲裁条款不明确时的处理,仲裁程序(案例分析),申请撤销的理由及后果,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
问答题:1、仲裁优势及局限一、优势:1.裁决执行的国际性;2.自主性;3.专业性;4.保密性;5.管辖权的确定性二、局限:1.滥用仲裁程序;2.没有法律援助;3.不能一揽子解决争议;4.某些争议不宜提交仲裁;5.仲裁员的角色心理倾向不稳定;6.仲裁员权力受限;7.仲裁地法可能导致仲裁程序僵化。
2、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一、概念: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哪些争议事项可以提交仲裁,哪些争议事项不能提交仲裁。
二、法律规定: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3、仲裁规则仲裁规则是指规范仲裁进行的具体程序及此程序中相应的仲裁法律关系的规则。
仲裁规则具有契约性、强制性、局限性。
仲裁规则包括:仲裁管辖、仲裁组织、仲裁申请、答辩及反请求的提出、送达,仲裁庭的组成及其权力、审理程序、裁决的作出。
4、仲裁员行为规范一、仲裁员的基本行为规范参加各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守则》二、仲裁员的培训制度5、中国立法的有关规定及评析一、中国立法规定与实践1、仲裁法实施前仲裁不具备独立性,没有仲裁员责任2、仲裁法实施后仲裁行为具有独立性、民事性、公正性,仲裁员承担有限责任,对故意实施的不当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二、对中国立法的评述❝(一)我国应该确立仲裁有限责任制度❝1、保证仲裁员权力义务的平衡❝2、弥补现有监督机制的不足❝3、约束仲裁权力❝现有仲裁责任制度的缺陷和完善❝1、应当明确仲裁员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2、划定责任范围与明确责任性质❝3、列举仲裁员承担责任的情况❝4、确立仲裁机构的责任制度6、仲裁协议独立性仲裁协议独立性是指,仲裁条款作为主合同的一个条款,尽管仲裁条款依附于主合同,但其效力与主合同的其他条款可以分离而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法期末复习答案
1、仲裁程序中的核心阶段(仲裁审理阶段)2、有权执行仲裁裁决的机构(人民法院)3、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制度。
(一调一裁二审)4、不属于仲裁协议法定内容(1、有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5、依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对仲裁条款的独立性的态度是(完全承认)6、仲裁机构组织性质(民间性组织,独立于行政机关。
)7、在一份被双方当事人终止了的合同中,设有仲裁条款,现甲方据此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解决双方的争议;乙方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认为该仲裁条款随着合同的终止而失去效力;甲方则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对该仲裁条款的效力予以裁定,现问在此种情况下,该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如何?(真实、有效的)8、北京甲公司与河北乙公司签订一专利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华北地区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公司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则向甲公司所在地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法院立案受理后,甲公司对该院管辖权提出异议。
这种情况下,该法院应如何处理?(法院取得管辖权,故继续审理)9、财产保全 (程序: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3、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4、裁定;5、执行。
)10、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正确程序(证据保全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程序开始后,当事人比较了解证据是否存在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当事人最为了解是否需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以保存证据的证明力。
同时,证据保全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而不得直接向有管理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申请.)11、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 (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法期末复习题答案
仲裁法期末复习题参考答案学号:031240056 专业:法学本科班级:03春姓名:罗中文一、名词解释1、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将已经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栽机构进行裁决的共同意思表示。
P542、仲裁庭:是指由当事人选定或者仲栽委员会主任指定的仲栽员组成的,对当事人提请仲栽的争议案件按照仲栽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仲栽裁决的仲栽组织。
P1353、仲裁:从字义上讲,“仲”表示地位居中,“裁”表示衡量、判断,“仲裁”即为由地位居中的人对争议事项公正地作出判断和结论,也即居中公断之意。
P 14、仲裁委员会:是指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组成的,依当事人间仲裁协议受理并裁决法定范围内的民商或经济争议的常设性仲栽机构。
P425、仲裁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定仲裁的范围和基本原则、仲裁机构的地位及及设立、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和仲裁机构在仲裁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仲裁裁决的效力及其执行等内容以及调整由此引起的仲裁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P106、一裁终局:是指仲裁机构受理并经仲裁庭审理的纠纷,一经仲裁庭裁决,该裁决即发生终局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能向其他仲裁机构再申请仲裁。
P347、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件以外的第三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权利主张,致使执行程序暂时中止的法律制度。
P2348、执行回转:是指仲裁裁决执行完毕后,该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定撤销程序撤销,以致取得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的一方当事人丧失其依据,人民法院重新采取执行措施,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到未执行前的状态的法律制度。
P2489、财产保全:是指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前,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时,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并由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关人民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所采取的限制被申请人对特定财产进行处分的强制措施。
P12510、仲裁规则:又称为仲裁程序规则,是适用于所属仲裁机构的,规定仲裁的具体程序,调整在仲裁程序中各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总和。
仲裁法期末复习重点
一、仲裁制度的确立中世纪的欧洲,随着中央集权的主权国家的兴起,仲裁被国家政权认可并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成为与诉讼一样的法定纠纷解决方式。
仲裁制度在一定的程度上也纳入了国家的司法制度体系中。
但是,当时奉行王权之上,受到司法权的控制。
二、仲裁制度的发展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国家逐渐认识到仲裁制度在经济贸易领域的作用。
19世纪中期以后,各国以及国际社会普遍承认仲裁是解决民商事争议的一种常用方法,并且赋予其法律上的意义,使得仲裁制度成为一种解决争议的程序法律制度。
进入20世纪中后期,西方各国都根据其发展需要,多次修改,或者重新制定了其各自的商事仲裁法,使其商事仲裁法律制度得以日趋完善。
商事仲裁国际立法工作也逐步加快,各国商事仲裁法也有趋同的趋势,因为各国的市场经济秩序相近,仲裁受政治、司法因素的影响较弱。
三、商事仲裁的社会基础——市民社会现代意义的市民社会是与政治国家相对的,国家集中一切政治权力,而市民社会则成为纯粹的经济社会。
包含:一是市场经济体系;二是由私人组成的独立于政治国家的非官方组织所构成的社会文化系统,如商会。
市民社会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市场经济的核心——意思自治。
市场经济是借助于市场交换关系,依靠供求、竞争、价格机制,组织社会经济运行,调节社会资源配置和人们利益的经济,即在市场调节下运行的经济,每一个市民都应当具有独立的平等市场资格,通过等价有偿交换与自由竞争获得利益。
国家是以公共权力为核心的,公共权力具有强制性、支配性、排他性、扩张性和任意性的特征。
公共权力过度扩张,必然会使国家凌驾于社会之上,形成国家与社会高度一体化的总体性社会结构,政治国家淹没市民社会。
同时,政治国家也会背离公共利益,出现权力寻租,国家机构、政府官员以维护公共利益之名,行侵犯公民基本权力之实。
必然导致国家权力与市民权利的冲突。
市民社会有其自身难以克服和解决的缺陷——政治社会的保障和规范,如需要宏观调控,通过制定民法来进行司法调整。
仲裁法期末复习题复习资料
仲裁法期末复习题参考答案学号:031240056 专业:法学本科班级:03春姓名:罗中文一、名词解释1、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将已经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栽机构进行裁决的共同意思表示。
P542、仲裁庭:是指由当事人选定或者仲栽委员会主任指定的仲栽员组成的,对当事人提请仲栽的争议案件按照仲栽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仲栽裁决的仲栽组织。
P1353、仲裁:从字义上讲,“仲”表示地位居中,“裁”表示衡量、判断,“仲裁”即为由地位居中的人对争议事项公正地作出判断和结论,也即居中公断之意。
P14、仲裁委员会:是指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组成的,依当事人间仲裁协议受理并裁决法定范围内的民商或经济争议的常设性仲栽机构。
P425、仲裁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定仲裁的范围和基本原则、仲裁机构的地位及及设立、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和仲裁机构在仲裁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仲裁裁决的效力及其执行等内容以及调整由此引起的仲裁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P106、一裁终局:是指仲裁机构受理并经仲裁庭审理的纠纷,一经仲裁庭裁决,该裁决即发生终局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能向其他仲裁机构再申请仲裁。
P347、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件以外的第三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权利主张,致使执行程序暂时中止的法律制度。
P2348、执行回转:是指仲裁裁决执行完毕后,该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定撤销程序撤销,以致取得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的一方当事人丧失其依据,人民法院重新采取执行措施,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到未执行前的状态的法律制度。
P2489、财产保全:是指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前,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时,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并由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关人民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所采取的限制被申请人对特定财产进行处分的强制措施。
P12510、仲裁规则:又称为仲裁程序规则,是适用于所属仲裁机构的,规定仲裁的具体程序,调整在仲裁程序中各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总和。
法专的仲裁学复习资料
法专的仲裁学复习资料第一篇:法专的仲裁学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陈某与刘某二人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如就祖传字画的继承权发生争议,则提交双方住所地以外的仲裁委员会(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并将自动履行其裁决”。
后双方果然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议,现问双方解决争议的可行法律途径是什么?A.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B.只能申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C.只能申请双方或一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仲裁D.既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仲裁2.下列所给选项中,关于仲裁管辖的表达哪一种是正确的?A.实行级别管辖,但不实行地域管辖B.实行地域管辖,但不实行级别管辖C.既不实行级别管辖,也不实行地域管辖D.既实行级别管辖,也实行地域管辖3.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关于仲裁机构组织性质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属民间性组织,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相互之间也无隶属关系B.属带有行政性的组织,隶属于各省、市、自治区的法制局C.属民间性质,行政上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但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人员隶属于有关的行政机关D.属民间性质组织,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设区的市所设立的仲裁机构,与省、直辖市、自治区所设立的仲裁机构有隶属关系空山新雨10:42:084.在一份被双方当事人终止了的合同中,设有仲裁条款,现甲方据此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解决双方的争议;乙方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认为该仲裁条款随着合同的终止而失去效力;甲方则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对该仲裁条款的效力予以裁定,现问在此种情况下,该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如何?A.自然终止B.自然有效C.由仲裁委员会认定D.由人民法院裁定5.北京甲公司与河北乙公司签订一专利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华北地区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法》总结复习题
《仲裁法》复习题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有 1 个或多个答案,错选、多项选择、漏选均不给分,每题 2 分,共 20 分):1.以下关于仲裁庭的表达正确的有()它是仲裁争议案件的直接的审理者与裁决者仲裁庭有常设性机构和临时性机构之分仲裁庭的组成人员都由双方当事人自行选定在我国仲裁庭能够由 3 名或 1 名仲减员组成2.关于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当事人申请撤掉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撤掉裁决也许驳回申请的裁定? ()A.在受理撤掉裁决申请之日起 2 个月内B.在受理撤掉裁决申请之日起 1 个月内C.在仲裁裁决书作出之日起 3 个月内D.在仲裁裁决书作出之日起 6 个月内3.涉外仲裁的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应提交.()A.申请人央求所依照的凭据B.申请人央求的依照和事实的证明文件C.仲裁申请书 D.仲裁协议4.以下关于特别仲裁时效的表达, 正确的有 ()A. 特别仲裁时效的限时为 2 年B. 特别仲裁时效的限时为 4 年C.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适用特别仲裁时效的规定D.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适用特别仲裁时效的规定5.依照凭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 凭据可分为 ()A. 原始凭据B. 直接凭据C. 派生凭据D. 间接凭据6.财产保全的措施有()A. 查封B. 扣押C. 拍卖D. 冻结7.以下所给选项中,关于仲裁管辖的表达哪一种是正确的?()A.推行级别管辖,但不推行地域管辖B.推行地域管辖,但不推行级别管辖C.既不推行级别管辖,也不推行地域管辖D.既推行级别管辖,也推行地域管辖8. 《仲裁法》规定仲裁推行一裁终局制度,此处的一裁终局是指()A. 当事人就同一瓜葛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B.对裁决不服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C.裁决见效后,上级仲裁机关无权撤掉原裁决,指定重新裁决D.仲裁调解书在送到前不得懊悔9.深圳中天实业公司与重庆联岗化工建材公司购销合同瓜葛仲裁过程中,申请人要求财产保全,即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55 万元或扣押、查封其等值财产。
仲裁法学期末复习指导
仲裁法期末复习指导(含复习题及答案)(2018 年11 月)考试方式:省开课程考试平台进行http://218 . 7. 19. 250:8080/SmartExam/customize/nwc_755_newvexam/login/login . aspx 试卷类型:每套试卷随机生成含20道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10道填空题(每题2分).20道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答题时间:90分钟注意事项:答卷可多次提交,但系统只默认最后一次提交!填空题1.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答案:不予受理2.()的产生.发展与成熟推动了仲裁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答案:契约理论2.我国颁布《仲裁法》以来,仲裁的性质已由()向民间性过渡。
答案:行政性3.仲裁一般以()为原则,以公开审理为例外。
答案:不公开审理4.作为一个对外开放的国家,我国存在着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制度,但立法和实践表明,我国现不存在()。
答案:临时仲裁5.《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仲裁法》于()年9月1日起施行。
答案:19956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
答案:仲裁7.早在公元()的时候,古希腊.古罗马就开始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城邦国家之间的纠纷。
答案:前6世纪&最早建立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是从建立()开始的。
答案:区域性国际公约9.1912年,国民政府颁布的()是我国历史记载的第一个关于仲裁的专门规定。
答案:商事公断处章程10.()是整个仲裁程序开始和进行的基础。
答案:仲裁协议11.仲裁中回避的方式有:自行回避和()。
答案:申请回避12.《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不按()层层设立。
答案:行政区划13.()是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仲裁制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石。
答案:自愿原则14.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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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仲裁法》课程期末总复习练习题同学们,本学期《仲裁法》课程期末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题型为:不定项选择题(20分)、论述题(30分)、案例分析题(50分)。
一、不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选项的字母填入括号中。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此时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B )A. 将案件移交上级人民法院处理B. 裁定中止执行C. 裁定撤销裁决D. 裁定终结执行2. 仲裁员的回避,由(C )决定。
A. 仲裁委员会B. 仲裁庭C. 仲裁委员会主任D. 仲裁委员会副主任3.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首席仲裁员丁某突遭车祸死亡。
依法重新选定仲裁员后,在是否将已进行过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问题上出现下列不同看法,请问其中哪些看法正确?( BD )A. 不能对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B. 是否重新进行仲裁程序依案件审理过程而定C. 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D. 仲裁庭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4. 甲市A 工厂与乙市B 公司发生购销合同纠纷后,此案依据合同仲裁条款由丙市的仲裁委员会作出了裁决。
根据B 公司申请,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了该裁决。
对此案,双方当事人可选择下列哪种程序作进一步处理?( AD )A. 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申请仲裁B. 无需达成新的仲裁协议,即可申请对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C. 根据原仲裁条款,申请丙市的仲裁委员会重新仲裁D.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5. 在仲裁程序中,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的正确程序是什么?(AC )A. 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B. 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C. 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D. 当事人未提出申请但仲裁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请求6. 在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提出的反请求具有以下特征(ABCD )。
A .反请求的独立性B. 反请求目的的对抗性C .反请求时间的限定性D .反请求事实、理由的牵连性7. 仲裁协议有效成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包(ABD )。
A .对当事人的效力B .对法院的效力C .对社会的效力D. 对仲裁机构的效力8. 甲、乙两企业之间发生经济纠纷,经协商同意提交某仲裁机构裁决。
双方向某律师事务所咨询如何订立仲裁协议。
律师在解答中,应当告知双方哪些内容是仲裁协议必备的条款?( ACD ) A. 选定某仲裁委员会B. 选定某仲裁员C. 仲裁事项精品文档D.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9. 中国甲公司与中英合资的乙公司签定了一份含有仲裁条款的水泥购销合同,后因水泥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乙公司依据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如果甲公司认为仲裁庭的组成不合法,可如何行使权利? ( D )A. 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B. 向被执行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C. 向被执行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D. 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10. 仲裁庭评议案件,实行下列哪项原则?(D )A. 首长负责制B. 合议制C. 民主集中制D. 少数服从多数11.上海市兴隆公司与宁波市西宁公司在东台市签订了一份合同,该合同履行地在温州市。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如本合同发生争议,提交东台仲裁委员会仲裁。
现兴隆公司与西宁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兴隆公司欲申请仲裁,得知东台市未设仲裁委员会,但上海、宁波、温州三个市均设立了仲裁委员会。
请问兴隆公司应当怎么办?( A )A. 向宁波市或温州市的法院起诉B. 向宁波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C. 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D. 向温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2.深圳天行实业公司与天津联云化工建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仲裁过程中,申请人要求财产保全,即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55万元或扣押、查封其等值财产。
仲裁委员会对此申请应采取下列哪种办法处理? ( B )A. 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B. 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C. 通知有关银行冻结被申请人存款或请求人民法院协助扣押、查封被申请人价值55万元的财产D. 责令被申请提供55万元担保,否则不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13. 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案件经过审理,双方当事人如果不能调解,应当作出裁决书。
关于裁决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D )A. 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B. 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必须签名C. 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D. 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14. A 市甲公司与B 市乙公司在C 市签订了一份合同,该合同履行地在D 市,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如本合同发生争议,提交C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现甲、乙两公司发生合同纠纷,甲公司欲申请仲裁,得知C 市未设仲裁委员会,但A 、B 、D 三个市均设立了仲裁委员会.请问甲公司应当怎么办? (B )A. 向D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 向C 市或D 市法院起诉C. 向A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D. 向B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5.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在下列哪种情况下,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得到准许(AD )。
A .首席仲裁员私自会见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16.B .某仲裁员虽然是资深会计师,但法律知识欠缺C .某仲裁员曾作过10年律师,但现为某法院的审判员D .某仲裁员的配偶是对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6.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甲市决定设立仲裁委员会,那么,该仲裁委员会需要具备以下哪些条件(ABCD )。
A .确定名称、住所和章程B .有必要的财产C .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D .有聘任的仲裁员精品文档17.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在对争议案件进行审理时,应当遵循以下哪些原则(AD )。
A .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书面审理为例外B .以书面审理为原则,以开庭审理为补充C .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D .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公开审理为例外18.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人民法院对仲裁的监督(BC )。
A .对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活动,有权裁定中止仲裁程序,通知仲裁庭纠正违法行为B. 对符合不予执行法定情形的仲裁裁决,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予执行C .对符合撤销法定情形的仲裁裁决,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撤销D .对仲裁裁决中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内容,有权判决予以纠正19.依照《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仲裁协议无效? (ABCD )A .对民事侵权赔偿争议,约定由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B .约定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或者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C .约定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北京或天津的仲裁委员会仲裁D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20.某联营企业由两方投资,A 方未按联营合同缴足出资,B 方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仲裁过程中仲裁庭主持调解,AB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A 方同意补缴出资,B 方放弃仲裁请求。
本案可选择的结案方式有哪些? (AB )A.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B.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裁决书C.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D. 仲裁庭驳回仲裁申请二 、论述题1、试述仲裁法的自愿原则。
答: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中的基本原则,它是仲裁制度赖以存在与发展的基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环节: 第一. 以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出于当事人双方的共同意愿。
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来源于当事人双方的共同授权,仲裁机构不能受理没有书面仲裁协议(含仲裁条款)的仲裁申请。
第二. 向哪个仲裁机构提请仲裁,由当事人双方协商选定。
当事人在选择、约定仲裁机构时,不因当事人所在地、纠纷发生地所在何处而受到地域管辖的限制;也不因争议标的额的大小、案件的复杂程度如何而受到级别管辖的制约。
第三. 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由当事人在仲裁员名册中自主选定,也可以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代为指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第四. 当事人可以约定交由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即当事人将哪些纠纷交付仲裁,可以由当事人自主协商确定。
对于仲裁机构来说,也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对当事人在协议中没有交由自己处理的争议,则不能主动审理和裁决。
第五. 在开庭和裁决的程序中,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审理方式、开庭形式等有关的程序事项。
自愿原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诸项权利的集中体现,是仲裁活动的前提和基础。
2、试述仲裁的特征。
答:仲裁的特征为:第一、仲裁具有自愿性;第二、仲裁具有专业性;第三、仲裁程序具有灵活性;第四、仲裁具有保密性;第五、仲裁具有快捷性和经济性;第六、仲裁具有独立性。
3、试述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答:仲裁与诉讼的不同之处为: 第一、性质不同。
诉讼是国家司法权的体现;仲裁则是带有民间性质的居中裁决,是私权处分权的授予。
精品文档第二、受案范围不同。
仲裁的受理范围限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对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和劳动争议、农业集体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争议,特别是刑事案件,均不适用仲裁方式。
而诉讼对一切因私权发生的纠纷均可受理。
第三、受理的方式不同。
仲裁必须有双方当事人事前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才能受理,而诉讼只要有一方当事人起诉合法就受理。
第四、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专属管辖的限制,双方当事人可以选定仲裁委员会;诉讼有严格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专属的强制性管辖。
第五、审级制度不同。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即仲裁裁决作出后,具有当事人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诉讼实行四级二审终审、一般两审终审,还可以申请再审。
第六、仲裁员和法官来源、形成不同。
仲裁员实行兼职,由各仲裁机构根据仲裁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聘任,聘任条件较高,专业性较强,体现了专案专办,仲裁员是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专家,具有广泛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优势,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的质量,保证仲裁的公正性;诉讼实行法官专职化,由人大任命,实行任命制。
第七、审判庭组成不同。
仲裁是当事人自愿选定仲裁员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指定,裁决权由仲裁庭行使,此外个别疑难案件不排除仲裁专家委员会进行讨论,但形成的意见仅供仲裁庭参考;诉讼由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庭和审判庭组成人员,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有的案件还要交审委会讨论。
第八、审理的方式不同。
仲裁原则上不公开审理,不允许旁听。
诉讼一般应当公开审理,允许旁听、采访,只有涉及隐私、商业秘密、国家机密以及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