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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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行政单位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行政单位的经费支出效率和透明度,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经费支出管理,落实公共财政的底线思维,完善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加强对公共财政的监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行政单位的经费支出管理。

第三条行政单位应当在国家、省、市财政拨款、单位财务收入以及相关业务活动所得等合法收入的基础上,进行行政经费的支出,不得逾支,不得虚报冒领。

第四条经费支出制度应当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证减少浪费、节约开支、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经费收入第五条行政单位的经费收入包括:(一)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二)政府债务和财政资金利息;(三)政府提供的各类免费劳务和物品;(四)国有资产的出租、租赁等经营收入;(五)其他(如赞助等)。

第六条行政单位应当合法、及时地领取预算内拨付的经费,确保准确全面地记录预算外收入并及时上缴财政。

第三章经费使用第七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财政预算,做到严格执行、预算纲要、明细分项、审批分级、批准逐级,依法依规开展经费使用活动。

第八条行政单位在进行经费使用决策时,应当认真评估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和风险性。

必要性和可行性是项目是否需实施的基本条件,效益性和风险性是最终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费使用的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合规、规范、精细。

第十条行政单位应当认真组织经费使用的安排和实施,做好经费使用计划、采购程序、合同管理、验收与结算等环节工作,加强对经费使用过程中的财务管理和防范控制,避免经费浪费、挥霍和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四章经费统计和报告第十一条对行政单位的经费支出,在经费使用终了后,应当进行核算统计。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要求,将经费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地报告上级机关和财政部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级行政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级行政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级行政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3.09.30•【文号】财行[2003]108号•【施行日期】2003.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财务制度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级行政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行[2003]108号2003年9月30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为规范和加强中央级行政经费项目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制定了《中央级行政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央级行政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附件:中央级行政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级行政经费项目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中央级行政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央级行政经费”,是指行政管理费、公检法司支出、外交外事支出、其他部门事业费等。

第二条中央级行政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考评(以下简称项目考评),是指对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其完成结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项目考评范围主要包括专项计划、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

第四条项目考评的原则:(一)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为依据;(二)全面、真实地反映项目执行的实际情况;(三)坚持业务考评与财务考评相结合。

第五条项目考评的主要依据:(一)国务院“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职能范围;(二)项目申报文本、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评估报告等;(三)项目预算批复文件;(四)项目执行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五)项目验收报告;(六)项目中期或完成后的绩效报告;(七)其他相关资料。

学校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学校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支出范围经费支出是学校开展教学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经费支出范围包括学校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经费支出程序(一)基本运行程序1.公用经费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实行内部预算管理制度。

凡纳入财政已批复预算的经费支出,由各科室结合工作任务和目标进度情况,事先编报《经费支出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财务科、财务分管领导、校长审批后汇总交总务处,由总务处统一采购。

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同时办理政府采购相关审批手续。

实行谁举事,谁负责,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申报人和具体落实人。

2.人员经费支出。

人员经费支出按财政厅、人社厅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直接办理支付审批手续。

(二)组织实施经办部门按照《经费支出审批表》审批的申报项目、规格、数量、预算限额、采购方式、结算方式组织相关业务活动,如果实际支出超过预算限额,须先办理追加经费支出预算审批后方可办理。

物品、工程采购按总务处《原平农校物品(工程)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阳光采购;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合同签订后及时提交财务科、总务处(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办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备案手续。

(三)项目结算项目任务完成后,由经办人和经办部门负责验收,固定资产购置项目由总务处等保管部门会同验收,工程施工项目另需办理工程决算审计。

验收合格后,经办人持合规发票(须在税务部门网站上查验发票真伪)由验收人、业务主管领导、财务科、财务分管领导、校长审签。

经办人将审签完备的发票、合同、经费支出审批表、验收单或工程决算审计报告书交财务科,财务科按财政局规定的授权支付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 .附件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为规学院财经行为,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院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预算法》(主席令12号)、《行政事业单位部控制规(试行)》(财会〔2012〕21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等制度,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支出预算管理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学院所有经费支出均纳入学院预算,并围绕年度绩效目标开支,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各部门申报资产或服务采购、工程建设、零星工程维修时,首先需确认有无经费预算。

第二条经省水利厅和财政厅批复后的学院支出预算作为政府预算的组成部分即具有法律效力,对院的各责任部门具有同等约束力,学院及各部门应维护其肃性和权威性。

学院及各部门负有格执行学院预算的责任,非经规定程序不得变更,任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增加支出。

第三条学院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上级政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对经费支出影响较大确需调整的,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由经费支出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院财务处提出预算调整建议;50万元及以下的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审核,超过50万元,报党委会研究审核;报省水利厅和财政厅审批。

第二章支出审批管理第四条支出审批的管理原则。

(一)坚持“统一管理,分级审批,预算控制,统一支付”的原则。

根据经费预算支出的金额和性质,划分审批权限,建立由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院领导、主管财务院领导、院长办公会、学院党委会层层审批的经费审批制度。

(二)坚持“一事一批”的原则。

一件事项所需经费不得分割申报、审批处理。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部门负责人对审批经费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负直接责任,学院领导对直接主管工作的经费审批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应管的工作或参与决定的工作,负次要领导责任。

第五条预算经费支出审批权限。

学院预算经费是指学院年初预算经费及年度追加预算经费。

预算经费单项开支或一次性开支在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1000元(含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和院长共同审批;5万元(含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院长签字批准;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经党委会研究批准,院长和党委书记会签批准。

《经费支出审批与报销管理办法》.-广东财经大学科研处

《经费支出审批与报销管理办法》.-广东财经大学科研处

广东财经大学文件粤财大〔2017〕24号关于印发《广东财经大学经费支出审批与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党政管理、群团、教学、科研、教辅、附属单位:《广东财经大学经费支出审批与报销管理办法》业经2017年3月8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东财经大学2017年3月17日广东财经大学经费支出审批与报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经费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和责任,明晰管理职责,规范和简化审批流程,完善报销手续,提高管理效率,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经费支出是指学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核算管理的全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三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权明晰、集中核算”的经费支出管理体制,根据经费支出性质和支出金额确定财务审批权限。

经费支出审批遵循“预算控制、权责分明、分级审批、手续完备"的原则。

第二章审批主体责任第四条校长是学校经费支出的最终责任人。

第五条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审批会签大额经费支出.第六条部门(或业务)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对职责分工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履行管理职责并审批达到和超过一定额度的经费支出。

- 2 -第七条财务管理部门是学校经费支出的审核监督部门,负责审核各项经费支出的资金来源,对支出的合法性承担监督责任。

第八条审批人员与责任规定如下:(一)科研项目负责人及教研项目负责人。

科研项目及教研项目经费支出,实行科研项目负责人及教研项目负责人“财务一支笔"审批。

(二)教学院(部)负责人.除学生经费实行学院党委书记“财务一支笔”审批、分工会经费实行分工会主席“财务一支笔”审批外,其他经费均实行学院(教学部)行政负责人“财务一支笔”审批.(三)职能部门负责人。

职能部门经费实行职能部门负责人“财务一支笔”审批。

同时,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管归口管理的经费使用,对本办法规定的需要职能部门监管的事项达到和超过一定额度的经费支出进行审批。

福建海事局机关经费支出预算归口管理办法

福建海事局机关经费支出预算归口管理办法

福建海事局机关经费支出预算归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福建海事局机关各项经济活动健康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直属海事系统财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局机关各部门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预算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局机关经费支出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分类核算、归口负责、集中平衡"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五条局机关经费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预算.第六条局机关经费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

(二)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

(三)统筹兼顾、确保重点。

(四)综合平衡、留有余地.第七条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纳入部局批复预算前由综合计划处归口管理,并负责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组织项目的编报,经部海事局批准后,纳入单位部门预算。

基本建设项目经部局批复下达后,属土建、船舶建设、房屋建筑物购置类项目归口基建装备处管理,属VTS建设、科技信息化建设类项目归口科技信息处管理。

第二章预算归口管理职责第八条财务审计处是局机关经费支出预算综合管理部门,负责预算统一管理,主要职责是:(一)牵头组织经费预算的编制、审核、归集和综合平衡。

(二)编制局机关经费支出预算草案及撰写编制说明书。

(三)按局工作要求,下达年度预算.(四)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五)跟踪预算执行进度,督促完成预算支出目标,监督预算执行。

第九条局机关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归口管理相关预算(详见附件一:局机关经费支出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表),主要职责是:(一)审核归口经费报销是否符合政策及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规定、是否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支出用途是否与预算内容一致、是否超预算。

(二)组织归口经费预算基础数据的搜集、整理、分析和审核用款部门提交的年度经费需求,编报归口经费年度支出预算方案,包括预算测算依据、政府采购预算,并协助财务审计处编制局机关经费支出预算草案。

工会经费 支出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工会经费 支出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制度大全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是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1】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是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1】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以及《关于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文件精神,使工会经费更好地服务于教职工,经研究,现提出落实通知的有关规定。

一、收支管理原则落实全总通知精神,必须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求真务实,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必须突出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教职工服务方向,多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必须严格执行全总《通知》中明确的“八不准”,严格预算管理,使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更加规范、有效,真正惠及广大教职工和工会会员,不断增强校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一)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

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

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

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全体会员原则。

工会经费的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为教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

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经费支出是管理者在日常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任务,合理有效的经费支出管理可以帮助组织高效运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约成本,实现财务可持续发展。

为了确保经费支出的合规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制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一、经费支出管理的原则1.合规性原则:经费支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公正性原则:经费支出要公开、公正,确保公共资源的使用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福利,不得有侵夺他人利益的行为。

3.透明度原则:经费支出决策要公开、透明,相关材料、信息要向相关人员和单位公示。

4.节约性原则:经费支出要合理、节约,遵循合理性原则和效益原则,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5.责任追究原则:经费支出决策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一旦发现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追究责任。

二、经费支出管理的程序1.预算编制阶段:按照年度计划,制定经费预算。

各部门根据工作的实际需求,提出经费申请,由财务部门审核,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最终确定预算。

2.经费申请阶段: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财务部门提出经费申请。

经费申请应包括经费用途、金额、期限等内容,并附上相应的材料。

3.经费审批阶段:财务部门对经费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于较大额度的经费支付,可能需要上级批准。

4.经费支付阶段:经费支付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

支付时应及时、准确地填写相关单据,并进行相应的核对。

5.经费使用监督阶段:各部门应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6.经费使用总结阶段:各部门应及时总结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经费支出管理的措施1.加强预算管理:按照年度计划制定经费预算,预算应合理、科学,全面满足工作需求。

同时要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预算的精确性和及时性。

2.规范经费申请流程:明确经费申请程序和要求,建立健全的经费申请制度,确保经费申请的公平公正,避免滥用或浪费。

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经费开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公司有关经费开支管理制度,加强公司经费开支的管理和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公司所属项目。

第三条公司本部和公司所属项目经费是指单位发生的办公费用、差旅交通费、行政车辆使用维修及保险费用、业务招待费用和劳动保险费用、医疗保险及职工福利费用、工资及附加费用、教育经费等。

第四条对经费的开支要加强计划管理,公司所属各项目应根据标后预算制定本项目的年度经费开支预算报公司审批后开支,公司本部按年度预算开支,根据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规定,要将各项经费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费用开支审批程序。

第二章办公费管理第五条常用办公用品(主要包括:纸杯、茶叶、签字笔、铅笔、笔芯、各规格纸张、订书针、胶水、剪刀、曲别针、大头针、复写纸、起钉器、尺子、裁纸刀、线绳、透明胶、夹子等)的采购由综合事务部门管理。

各部室使用常用办公用品时应提前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综合事务部汇总,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购买,综合事务部要建立办公用品采购和发放台账,报销时附单位领导批准的“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审批单”。

行政办公用品由各部室每月向综合事务部申报,综合事务部统一编制书面购置计划,分别报总会计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采购人员凭购置计划到财务办理借支,购回后由保管员在购置清单或发票上签收。

发票上未分列所购办公用品明细的需要提供清单,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第六条公司本部及公司所属项目座机电话费、水电由综合事务部管理。

并于每月26日前结算报销。

公司本部的报刊征订由综合事务部负责。

公司所属各部门的报刊征订由综合办公室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征订。

第七条公司综合事务部及所属各项目的综合办公室是办公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强费用的计划管理,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控制办公费的开支。

第三章差旅费管理第八条差旅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所发生的车船(飞机)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路途和住勤期间的伙食补助;探亲路费;新招人员报到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等。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6.22•【字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经费支出管理,保障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以及我省党政机关评审、会议、差旅等经费支出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2021年6月22日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经费支出管理工作,明确劳动能力鉴定经费支出的标准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其所属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所需经费支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经费支出是指职工因遭受工伤事故伤害或罹患职业病、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法组织开展劳动能力鉴定所必要的经费支出。

主要包括工伤职工因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所发生的诊疗费用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经费。

第四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所需诊疗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支付。

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经费开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公司财务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有利工作的原则,依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办法。

第二章费用开支计划第二条公司各部门、下属企业必必需在每月底依据下月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费用开支计划,由财务部汇总、审核,经公司办公会议或总经理审批,即为公司当月的费用开支计划,并下达各单位费用开支指标。

第三条公司同时授予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对计划内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公司费用开支计划留有弹性,并依据实施状况调整或变更授权。

第三章审批权限及程序第五条凡公司费用开支计划内审批程序为: 1。

费用当事人申请; 2。

部门经理检察确认; 3。

财务部门审核; 4。

授权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凡公司计划外开支,一律最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行政费用管理第七条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购报销手续: 1。

行政部依据计划统一采购、验收、入库,依据发票、入库单报销。

2。

各部门急必需或特别的办公用品,经批准,可自行购买:〔1〕单价在50元以下,或总价在200元以下,行政部长批准;〔2〕单价在50元以上,或总价在200元以上,分管副总批准。

购买后,提交发票、实物,经行政部查验入库单及入帐报销。

3。

原则上不报销办公用品之装卸费用。

第八条车辆使用费报销: 1。

车辆使用费包括汽油费、修理费、路桥费、泊车费、驾驶员补贴。

2。

行政部在掌握车辆维护、用车、油耗状况基础上,制定当月车辆费用开支计划。

3。

油费报销,必需由驾驶员在发票背面注明行车起始路程,由行政部依据里程表、耗油标准、加油时间、数量、用车记录复核,经行政部长签字验核。

4。

路桥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行政部依据派车记录复核,经行政部长签字验核。

5。

车辆修理前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估计费用,报销时在发票上列明具体费用清单,由行政部依据车辆修理状况复核,经行政部长签字验核。

6。

驾驶员行车补助按加班标准计算,每月在工资中列支发放。

大学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加强学校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及《XX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费支出范围包括我校预算经费、科研项目经费、代管项目经费和专项经费等所有经费开支。

具体包括:日常运行经费、日常人员经费、往来款、固定资产、材料、科研项目经费、代管项目经费和专项经费等。

第三条各学院(部)、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单位)所有经费开支均应按照当年下达的学校预算方案,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安排、确保重点的原则,严格执行,不得突破预算指标。

第四条经费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库支付、公务卡以及现金管理规定。

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结算项目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属于现金开支范围以外,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款项,必须办理转账手续,不得支付现金。

第二章日常运行经费管理第五条日常运行经费是指为维护学校各项活动正常运行,按照预算安排,划分到各单位预算指标管理范围内的各项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维修(护)费、实验实习费、毕业设计(答辩)费、教学差旅(用车)费、学术交流费、图书资料购置费、专用材料费、学生活动经费等。

第六条各单位经费报销须持有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即税务机关印制的发票或省级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或省级行政事业往来结算收据。

原始凭证一律要求填写购买单位名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并加盖收款单位发票(财务)专用章,报销单据必须注明经办人、证明(验收)人及资金用途。

购置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电脑耗材等,在商场购置的,以商场电脑打印的明细发票作为报销凭证;通过其他渠道购置,报销票据必须附明细物品购置清单。

非财政收据或白条(即无财政监制章也无税务监制章)一般不予作为报销单据,特殊情况(如野外考察、野外实习、购买农副产品的收据等)须附说明并加盖购买单位公章,签署证明人,由本单位分管经费责任人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审批管理办法

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审批管理办法

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国家有关财经制度、条例、法规和出版集团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为合理使用资金,搞好费用核算,加强费用管理,防止损失浪费,促进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双增双节”精神,坚持低成本,高效率的原则,费用开支严格实行计划管理。

第二条资金使用,坚持先请示、后使用、再审计的原则,各项支出实行部门经理及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经理“三级审批,归口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费用开支实行按标准、按级别审批,财务部门进行综合管理、监督。

第四条各项费用支出取得的各种原始凭证,要保证手续完备,要求写明用途并有经手人、验收人、批准人签字。

手续不健全的,不予报销。

第五条审批权限及程序一、资金使用1、正常货款支付每月初,采购部要向财务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支付正常货款,由部门出具收款单位有效票据由财务部审核,经办人、采购部经理签字,分管领导及总会计师签批;支付民营公司货款及现金进货时,须在履行上述程序基础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预付货款预付货款时,由采购部经办人填制“预付款审批单”,分管领导及总会计师签字,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3、借款指公出、会议、采购预借款。

任何借款都应及时报销、还款,禁止个人巧立名目占用公款。

因公出差预借差旅费,要按出差任务、时间、地点、人数核定预借款。

借款额在1万元以下,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及总会计师签批;1万元以上及特殊借款,须在履行上述程序基础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固定资产购置实行预算管理。

年初由需用部门提出计划及预计金额,经财务统一编制年度预算报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

属设备购置的,由财务部汇总编制“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物业部按计划采购,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属基本建设项目,由财务及相关部门联合编制基建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上报股份公司,待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一般性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内2,000元以下由物业部经理签字,分管领导及总会计师签批;计划内2,000元以上及计划外支出,须在履行上述程序基础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公司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凝集公司职工的团结协作精神,激励职工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更好地推动企业文化建设。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精神,坚持遵纪守法原则、服务职工原则、勤俭节约原则和民主管理原则,确保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全体职工和工会会员,结合资产公司工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工会会员,公司下属全资和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经费来源1、上级工会按规定下拨经费。

2、公司预算经费。

三、福利与活动经费支出办法(一)会员集体福利。

用于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春秋游等。

1、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按学校工会发放标准执行。

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须的生活用品。

离退休人员年终慰问金按学校离退休处拨付金额标准直接发放。

学校编制人员年底扶贫物资由学校工会统一采购发放,公司编制人员可参照学校工会标准自行采购发放。

2、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发放金额和形式按学校工会发放标准执行。

工会会员结婚可以给予1000元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育可以给予500元的慰问品。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1000元的纪念品。

3、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可以给予1000元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或直系亲属(限会员配偶、父母、子女)去世的可以给予2000元的慰问金。

特殊困难的教职工每次慰问500元。

4、工会每年可组织会员开展春秋游、团建等活动,一年一次,范围限于省内,且须当日往返,可委托专业机构承办,但不得前往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可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

离退休人员组织春游或秋游,一年一次。

5、工会可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也可为会员购买电影票和当地公园年票,参照学校工会标准执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文号】财预[2007]37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07]37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保障中央部门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我们制订了《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规范基本支出预算分配行为,保障中央部门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组成。

本办法所称“中央部门”,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企业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中央部门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行政运行经费和事业单位的事业运行(或机构运行等)经费等基本支出的预算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中央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第五条中央部门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作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六条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的原则(一)综合预算的原则。

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对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余资金,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二)优先保障的原则。

财力安排首先应当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保证中央部门的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17.12.15•【文号】总工办发〔2017〕32号•【施行日期】2017.12.15•【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书记处第八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2017年12月15日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经费支出管理方法经费支出是任何组织或团体的紧要管理方面。

它通过有效地使用自身资产来实现团队的使命和愿景,具有至关紧要的作用。

无论你的组织规模如何,理性支出管理对维持长期稳定和成功的生存周期至关紧要。

通过本文,我们将介绍一些基本的经费支出管理方法,以帮忙您提高组织的效率和成就。

1. 订立经费支出计划首先,订立一个认真的财务预算,以了解您可以支配的资金数量和时间。

计划的明确目的是为了避开不必要的开支,保证经费的可持续性。

做出计划时要包括以下方面,如年度预算,经费支出,项目经费以及每月的开支计划,以清楚地了解您可能的全部资金调配。

2. 确定财务管理责任确立一个负责人负责组织的经费支出,并评估他们的资金管理本领。

这样的话,在财务支出方面就能实现有效地监管与掌控。

3. 遵守相关的财务法规和政策政策和法规使组织能够更好的运作,并帮忙保证组织的可持续性。

因此,财务管理者应了解全部相关管理政策以及组织运作的要求。

此外,他们必需确保组织内部的全部财务业务是合法和合规的。

4. 开立经费支出记录有记录是可追溯的良好习惯。

创建一个经费支出记录是一个简单且特别有效的方法,记录全部的开支及相关的事项,包括日期、金额、开支类别等等,每笔花费可以追溯到所属的项目或活动。

这将帮忙您保持最新的支出情形,并能够快速查找问题所在。

5. 每月至少一次进行内部审计内部审计通常包括对财务记录和支出进行的优化审查,以便矫正和防备任何可能存在的漏洞或错误在开展。

这有助于保证财务记录的精准性。

同时还需要识别和解决各种财务逆境。

通过每月定期的内部审计,能够适时发觉问题并解决它们。

6. 使用成本效益分析成本效益分析是衡量支出效益最为有效的方法之一、该方法是一种用于衡量投资回报的计划,与评估初期成本相对应。

经济效益分析的紧要之处在于,它允许您快速了解全部回报和耗费之间的比率,推测损益表等等的长期学问进行规划。

7. 维护良好合同对于与执行者有过交易的组织,维护一个良好的合同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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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各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和资金利用率,现依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的财务规则、制度、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公用经费
1、办公费:反映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办公用品、用具、书刊订阅统一由办公室采购,采购前先列出具体采购清单,报分管领导审批。

办公器具、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符合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需用办公器具、办公用品时,由使用人到办公室签领。

购买办公用品单张发票金额1000元以上且发票不能逐项列示采购内容的,发票后面必须附有供货单位提供并加盖其公章和本局经办人签字的清单作附件。

2、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大宗印刷费支出。

大宗印刷需办理政府采购招标手续。

各科室部门要积极提倡无纸化办公,从严控制公文、材料的印刷、打印。

印刷、打印费用发票不能逐项列示采购内容的,发票后面必须附有供货单位提供并加盖其公章和本局经办人签字的清单作附件。

3、通讯与邮寄费:反映本单位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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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与邮寄费用必须是邮电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方可报销,单位缴纳的电话费,凭电信部门出具的话费发票据实报账。

4、燃料汽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等。

要强化车辆维修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严格维修费用的申报审批制度,坚决制止公车私用现象。

对私驾公车发生意外事故的,责任自负,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

车辆维修费用票据必须有维修厂家提供的有经办人签字的《维修作业单》作附件。

5、交通费:反映单位租用各类交通工具的租金、各种公务用车的停车、看车、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要强化车辆管理,严格控制机关租赁车辆,特殊情况下租用私车的,必须凭正式的运营发票报销入账,不得以其他形式的发票代替。

6、差旅与考察培训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或外出考察、培训、学习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讲课费等。

差旅与考察培训费报销单据应由本人填写,别人代填的应由本人签字确认。

出差或考察培训学习的人员按照公务实际出差地点、时间,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标准,住宿费、车船费用等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否则不予报销入账。

外出考察培训学习费用报销时还必须将本次考察培训学习的计划(或通知、及工作回报)等相关文书资料作为附件报送审批。

7、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会议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奖牌证书制作费等。

表彰奖励经费不在会议费中列支。

局机关召集的会议,应于会前报局长审批。

各部门召集的会议,主办部门应于会前报分管局领导审批(会议审批表应包含会议的目的、名称、主题、时间、地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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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参会人员及费用预算等内容)。

会议不准超标准和超范围安排食宿,会议费实行一会一结制度,单位在报销会议费时,应同时提供会议批件、会议代表花名册、正式发票等一并作为会议费报销凭证。

8、招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办法,由各部门本着节俭的原则,认真执行局机关制定的接待制度及招待标准。

公务接待费报销须依据正式的税务发票。

各科室、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转嫁应负担的费用到下属单位以及企业等单位报销。

公务接待费全部在“公务接待费”科目中明确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科目。

9、礼品费:反映单位按规定购买用于公务走访、交际的礼品支出。

礼品费报销须依据正式的税务发票。

各科室、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转嫁应负担的费用到下属单位以及企业等单位报销。

购买礼用品单张发票金额1000元以上且发票不能逐项列示采购内容的,发票后面必须附有供货单位提供并加盖其公章和本局经办人签字的清单作附件。

10、水电暖物业费:反映单位由于自来水费、饮用水费、办公室取暖、制冷以及办公用电的费用。

水电暖物业费报销须依据正式的税务发票。

在由中间单位代收代付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代收代付单位开具的收据,但还需附代收代付单位缴纳当期水电暖物业费的正式发票复印件。

11、借调人员工资:反映聘请外单位人员协助工作所支付的工资费用。

凡因特殊业务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协助工作的,报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聘用并发放劳务费。

劳务费支付必须纳入单位基本账户核算,不得以任何名目在下属或外部单位报销费用。

12、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的零星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维修费不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报销时须依据正式的税务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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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其他公务费支出:反映单位上述各项经费支出科目中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括: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等其他公用经费。

二、其它资本性支出
1、办公设备的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如购置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等,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根据现行规定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单件或同一批办公设备超过1000元的,必须同时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2、大型修缮: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大型修缮在做经费支出账务处理的同时,作增加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4、信息网络购建: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

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同时,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三、专项经费及专款支出
国家、省、市安排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要单独建账核算,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不得任意改变项目内容或扩大使用范围。

专项经费支出时在专用经费支出明细内独立核算。

行政单位分别在“拨入经费”科目的“拨入专项”二级明细、“经费支出”科目的“专项支出”二级明细内核算;事业单位分别在“拨入专款”和“专款支出”科目按项目明细核算。

各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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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费支出的报销
(一)预借款的报批程序
1、因公务出差、组织会议、安排外出学习、参观或考察等事务性工作需要预借资金的,由经办人根据具体业务的实际资金需要填写借款单,先交部门负责人核准后送分管局领导审签,在报经局领导批准后再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2、借款(现金)金额超过5000元时,必须提前1天通知财务室。

超过100000元时则须提前2天通知财务室。

3、到外地办理业务需要大额资金时,在不是必须支付现金的情况下,报经批准的借款可直接转入借款人的个人帐户。

(二)经费支出的报销
1、为了减轻财务人员的业务压力,更有利于机关对外结算业务的顺利进行,机关内部的经费报销时间原则上每周只安排一天,即每周的周五作为机关民主理财日。

当周五与节假日冲突时,则提前至本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2、所有的经费支出票据必须通过规范的审核程序,用于报销的票据必须是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齐全的合法票据。

费用支出票据应该有附件的须提供附件。

附件主要有:
(1)发票开具单位提供并加盖其公章,有本单位经办人签字的清单。

(2)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的会议通知、培训通知、采购审批表、会议审批表等。

3、票据审核程序为:
(1)业务经办人先将整理好的费用票据送交本部门负责人做业务的真实性审核。

审核人同意时须在要报销的所有票据上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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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办人将经过初审的票据送财务室,由财务人员对票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核。

通过审核的所有票据应加盖“已审核”章,对未通过审核的票据应给经办人支出明确的否决理由。

(3)经办人将通过部门负责人和财务室审核的票据报送分管领导审签。

(4)经办人将通过部门负责人、财务室和分管领导审签的票据报局领导审批。

4、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以及应附附件不齐全。

属于专项经费或专款的支出,报销的部门负责人须在签署审核意见的同时,明确标示该项支出所属的项目(或用途),否则财务人员不予报销。

5、正常情况下,经办人必须在业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室报销结账。

当审核人、审批人外出不能审核签字时,可适当延长报销期限,但必须在审核审批人返回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结账。

6、每次报销应结清借款,特殊情况不能清账时,须提供标明还款日期并经有关领导审核、审批的借据。

7、凡有借款未还的,财务室不得给付新借款。

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附则
1、本办法没有明确的其他支出管理,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2、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他相关经费管理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注:正式票据包括:
1、由正式票据印刷公司印刷的,带有红色“**税务局监制”章的各种“税务发票”;
2、由正式票据印刷公司印刷的,带有红色“**财政局监制”章的各种“收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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