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课程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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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课程评价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

课程评价是指检查课程的目标、编订和实施是否实现了教育目的,实现的程度如何,以判定课程设计的效果,并据此做出改进课程的决策。它是以具体的课程为对象,以判断课程的价值及功能为目的的实践活动。

根据评价对象的不同,可将广义的课程评价分为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狭义的课程评价等;根据评价主体的不同,可把课程评价分为自我评价和外来评价;根据评价的目的不同,可把课程评价分为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根据评价的参照标准或评价反馈策略的不同。可把课程评价分为绝对评价、相对评价和个体内差异评价;根据评价手段的不同,可把评价分为量性评价和质性评价。根据评价的对象、主体、目的、手段等的不同,可将课程评价分为多种模式。据国外学者估算,现在约有50多种课程评价模式。

我国有关课程的评价起步较晚,但所形成的课程评价模式却比较多。课程的评价一般是以教学大纲、课程建设、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这四个方面来进行评价的。这些课程评价模式与国外几种课程评价模式相比,有其自己的特色,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对教学效果的评价不够全面。表现在一方面重视智育的评价,忽视德育的评价;另一方面重视知识评价,忽视能力评价。二、缺乏合理的评价标准。现行的课程评价中,评价指标制定得过于细致和繁杂,增大了课程评价的工作量和难度。三、教师、学生参与评价较少,评价过程只是少数权威人士的活动。

因此,针对目前我国课程评价的手段过于单一,即以“考试”(测验)代替其他形式的评价。首先必须要改革“考试”这一单一的课程评价手段,使评价手段多元化,适应教育教学的要求。

其次,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不要把评价指标定得过于简单、抽象,也不要搞得过于具体、繁杂。评价指标应注意定性和定量的关系,既要有定量的指标,也不能忽视定性的指标,要由定量评价发展到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的分数,更要看学生学习的动机、行为习惯、意志品质等。

再次,使评价主体多元化。目前我国课程评价的主体主要是各类专家,但专家的评价只能代表一方的意见,却不能代表直接或间接参与课程的人或受课程影响的人的意见。而这些人的意见对精确的进行课程评价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教师、家长、学生以及学校以外的其他有关人员等的意见都应该包括进课程评价来。

另外,在评价的方法上也应该由终结性评价发展为形成性评价,实行多次评价和随时性评价等方法,突出评价的过程性,从而增加课程评价的多元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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