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高等教育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创业精神的必要途径。
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是认证高校学生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
为加强管理,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目标要求(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培养学生严谨求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
(三)通过毕业论文(设计),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多种实践能力以及实地调查、实验操作、资料查阅和语言表达等基本技能。
(四)通过毕业论文(设计),使学生受到一次完整的科学研究基本过程的训练。
二、选题原则(一)综合性原则选题应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
(二)应用性原则选题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达到50%以上。
(三)个性化原则体现因材施教的要求,既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又要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的提高。
(四)一人一题的原则毕业论文(设计)应每生一题。
如某一课题难度高、工作量大,确需多个学生共同承担,必须做到分工明确、工作量适当,并独立完成各自的任务。
此类合作课题须经院严格审核。
工、选题要求(一)选题的广度、深度、工作量应符合训练的要求。
(二)根据学科特点有所侧重,鼓励不同专业(学科)互相结合,扩大学生知识而,实现学科间相互渗透。
(三)在确定同一专业的选题范围后,学生可在导师指导下采取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属于自己的课题。
学生也可在导师指导下根据专业特长和兴趣自拟、自定课题。
(四)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由指导教师初步拟定,教研室筛选并提出选题意见后,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并将核准后的题目及时向学生公布。
待学生选定课题后,填写《XX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学生自拟、自定的课题应予注明。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年论文写作、指导、管理实施细则(2014年5月修订)学年论文是法学本科教育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重要途径。
通过学年论文的写作,让学生初步掌握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了解学术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
为保证学年论文的质量和学年论文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年论文写作规范(一)选题要求每位同学都应认真收集和分析文献资料、了解法学发展的动态,慎重选择和确定学年论文的题目。
1.选题基本要求(1)选题要有问题意识。
所选论题要能够发现问题之所在,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体现一定的学术价值;(2)要有创新可能。
一般要求选题属于新问题,可能提出新见解,能够收集到新材料或运用新方法(3)与自身写作能力相契合。
选题要与自身知识储备、材料收集能力、写作时间等相适应。
2.选题范围(1)学院按照刑法学、犯罪心理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司法文书、司法制度6个方向提供选题。
学生在学院确定的选题范围内进行选择。
(2)学生一人一题,不得有重复选题。
(3)学年论文可自选题。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知识特长,向学院提交选题论证报告书,选题论证报告书应当包含以下五项内容:第一、明确的题目;第二、意义和价值;第三、主要内容和写作提纲;第四、主要参考文献;第五、具有讲师以上本院老师推荐意见。
学院专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是否采纳。
(4)学生选定学年论文题目并分配指导教师后,不得随意变更。
(二)收集资料1.收集资料的基本要求在文献资料方面,要求达到穷尽相关重要文献的程度;在实证材料方面,要求收集到预设相关数据、案例或者访谈内容。
2.收集的范围主要包括书籍、期刊论文、法规、案例、媒体报道、统计数据等。
3.收集方法书籍可以通过图书馆借阅,或者通过校园网“图书馆”栏目提供的“超星数字图书馆”检索电子书籍;论文、案例、媒体报道可以通过校园网链接的“中国知网”(CNKI)、Westlaw、北大法宝、北大法意法律法规案例等数据库进行检索;法规、统计数据可以通过百度、谷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等进行检索。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一个环节。
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
各院(系)、各专业应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指导、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
学生要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为了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现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一、选题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由各院(系)组织指导教师拟定题目,经院(系)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同意后向学生公布,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资料积累、学习志趣等情况,在公布的题目中进行选择,也可以在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外自选题目,但需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同意。
最后,由院(系)对选题及人数进行统一平衡。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确定后,一般不得变动。
因特殊情况要变动题目时,需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同意。
2、学院应在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前二个月左右向学生公布题目,组织学生选题或分配学生做题,学生选定题目后,应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3、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的前一个学期,院(系)应做好指导教师的配备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准备工作。
4、每个学生都应该有一个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以达到全面训练的目的。
原则上一个学生一个课题,完成大课题中子课题的学生应对整个课题有全面的了解,但要各有侧重,保证每个学生从事的研究或设计内容不同。
5、教师和学生拟题、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2)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既要有理论研究题目,也要有实际和应用性的题目;(3)拟定的题目应当是科研、生产、教学中有意义的题目;(4)拟定题目的工作量要适度,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既能取得一定的成果,又不能过于轻松;(5)题目内容应当与本专业密切联系,一般不得跨专业拟定和选择题目;(6)拟题与选题应考虑指导教师的力量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教学条件。
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设计(调整)
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介绍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专业是改革开放后全国最早恢复招生的法学专业之一。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办学积累,在全国首批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在西部地区率先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济法学科、诉讼法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已建成5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法学专业以高水平学科建设为依托,教学科研队伍力量雄厚。
2007年,法学专业成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济法教学团队、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先后成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拥有刑事诉讼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法理学、商法学和民法学等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15门重庆市级精品课程。
传承“务实创新”人才培养传统,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成果显著,被誉为新中国政法界的“黄埔军校”,成为全国重要的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基地。
二、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系统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理论和扎实的实务技能,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及法学教育、研究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务实创新人才。
三、培养基本要求(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够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过硬的政治素质与合格的法律职业素养,有敬业品质、团队合作意识和务实创新精神。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分析方法,熟悉我国法律、政策和国外法律的基本框架,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调查、判断、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律知识管理事务、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掌握法学文献检索、法学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基本的科学研究能力。
(三)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四)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管理办法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写作办理法子(2006年9月20日院办公会议通过,2007年10月10日院办公会修改)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档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办理法子》和《西南政法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论文的意见》,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办理,提高本科教学质量,规范本科毕业论文写作和指导工作,特制定本法子。
第一章办理机构和指导教师第一条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论文组织办理工作辅导小组(以下简称院辅导小组),负责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等办理工作。
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院属各教研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和当年毕业年级辅导员担任成员,教学秘书担任秘书工作。
第二条学院教学督导专家小组协助辅导小组开展办理工作。
第三条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由本学院具有讲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全体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担任。
第四条指导教师的职责:(一)熟悉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研究标的目的,了解学术界的研究现状。
(二)向学生讲解毕业论文写作方式和写作规范。
注重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为学生分析论文标题问题,指出有关选题的写作重点和难点,指定必要的参考书并指导学生收集有关资料(四)为学生审定论文提纲和初稿,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五)按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进度和质量,包管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
对每个学生的指导、检查、答疑应不少于三次。
(六)按照指导情况填写《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情况表》(见附件三)。
(七)对指导学生的论文认真书写评语。
(八)参与论文成绩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
第五条指导本科毕业论文,既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的义务。
教师该当坚守教研室对有关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各项放置。
第六条教研室负责拟定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的指导教师名单,报院辅导小组审定。
指导教师确定后,学生或指导教师均不得随意提出改换教师的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等专门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思维方法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内容,是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运用本专业相关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思维方法,着重培养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1.调查研究、文献检索和资料收集能力;2.文献阅读、消化整理和分析能力;3.实验研究与动手能力、编程计算和数据处理能力、建立模型与理论探索能力。
4.正确撰写论文的能力。
第三条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有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者不能免修。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应予重做,直至合格后才准予毕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学院、教学系部两级管理体制。
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各教学系部负责所办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及实施工作,并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一般在第七学期或第八学期进行。
各教学系部按要求,做好选题落实、课题准备、过程检查及答辩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教学系部要在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过程中,分三个阶段进行检查,前期主要检查开题情况;中期主要检查课题进展情况;后期则主要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
第七条各教学系部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任一般由系主任或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
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成员一般由相关学科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3-5名教师组成,负责答辩工作。
第八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各教学系部应及时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综合分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工作总结与质量分析报告报教务处。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字数与格式规范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字数与格式规范第一部分论文字数论文正文(不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注释和参考文献在内,全文相同)字数不少于8000字,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论文正文不少于10000字。
第二部分格式规范格式规范,请认真参考附件2的格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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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具体规定如下:一、装订顺序(一)封面页:首页为封面,按照学校统一的封面样式打印。
(二)声明页:按照学校统一的声明样式打印,需学生本人与导师签名。
(三)封面页与声明页均单面打印....。
(四)正文:双面打印....,页边距:上2.5cm,下2.5cm,左2.8cm、右2.2cm。
(五)左侧装订。
二、排版格式(一)封面1.题目用黑体小二号字填写,若有副标题,副标题用楷体三号,居中;其余信息用楷体三号填写,居中。
2.“毕业论文使用授权书”需勾选保密与否;通常而言,本科毕业论文不保密,若需认定为保密论文,请按相关规定向教务处报批。
3.封面分为答辩稿版与定稿版两个版本,请按要求提交。
(二)正文1.标题用黑体二号,居中;若有副标题的,副标题用楷体三号,居中。
2.论文作者的姓名、学校、学院等信息用楷体小四号;标题与姓名之间空一行、学校、学院等信息与摘要之间空一行。
3.摘要与关键词用楷体小四号,“摘要”与“关键词”顶格、加粗..,使用中括号“[]”,行距固定值21磅。
4.正文与关键词之间空1.5行,正文用宋体小四号,每段落首行缩进两个汉字;注释采用脚注,统一使用①②③…标注,每页按顺序单独编号,脚注内容用宋体小五号,行距1.5倍。
5.若正文需插入表格(图),表格(图)标题与前(后)文空0.25行,字体与正文一致,表格(图)内容字体用宋体五号,行距固定值18磅。
6.参考文献与正文空1.5行,“参考文献”四字用黑体四号不加..粗.、顶格;参考文献不少于7个、用[1][2][3] …标注,宋体5号,行距固定值21磅。
毕业论文管理办法(内含撰写规范)
武汉理工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是对学生掌握知识和运用知识的综合检查。
为了规范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湖北省自考办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学生能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经济技术分析和工作组织能力、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能力、正确运用国家标准和技术语言撰写研究论文和技术报告的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二、管理职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助学单位两级管理制度。
1、学院的职责职业技术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自考办)是学院自学考试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⑴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范;⑵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⑶组织有关专家审核毕业设计(论文)课题;⑷审定答辩委员会及各答辩小组成员名单;⑸协调各有关单位,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⑹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体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公开答辩;⑺负责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估、总结等。
2、助学单位的职责各助学单位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是:⑴根据学院的统一部署,布置、完成本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⑵建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对本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由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各相关专业教师、助学单位教学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组成;⑶聘请、安排指导教师,组织学生选择毕业设计(论文)题目;⑷组织实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程中的开题审查、中期检查和答辩工作,确保质量;⑸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⑹组建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组织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⑺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各项资料的整理及归档。
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艺术作品”等类型。
对各类毕业论文(设计)了解和掌握毕业论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改稿)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毕业论文 (设计) 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 是本科学生开始从事科 学研究和工程设计的初步尝试。
它以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 分析解决 实际问题能力、 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要目标, 是对学生科研能力、 综合素质的全面 检验。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1.选题的时间和程序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应在第七学期的第 但不得延后。
各学院要安排指导教师确定选题题目, 公布。
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可根据自己的兴趣、 选择。
指导教师和毕业论文 (设计) 题目确定后, 计)选题汇总表》送教务处实习实训科备案。
2.选题要求毕业论文 (设计) 的选题可分为: “专题研究”5 周前进行,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提前,学院组织评审确认, 审查通过后向学生 特长确定选题, 学生与指导老师实行双向 学院于第 7 周前将《西南大学毕业论文 (设、“软件开发” 、“产品开发” 、“科学实验” 、 的选题要求是:(1)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2)尽可能面向经济建设、 面向社会, 与生产、 科研、 教改和实验室建设等实际相结合, 此类题目的比例应达到或超过 80%。
(3)题目要有一定的工作量、难度适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4)尽可能结合学生的特长和就业需要。
(5)理工科专业应严格控制综述论文的比例。
(6)艺术类学生可根据专业特点完成高质量的艺术作品、毕业汇报演出等。
3.开题程序学生确定选题后,可以查阅文献,制定研究方案, 进行前期准备, 然后向指导教师申请 开题,经指导教师认可、论证同意后,方能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实施阶段。
三、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或工程技术 人员担任,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其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应高 于 50%),且近三年内在公 开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管理规定
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管理规定西南大学文件西校〔2015〕419号关于修订并印发《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单位:经研究,学校对《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2015年9月16日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本科学生开始从事科学研究与实践的初步尝试,是对学生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的全面培养和检验。
第二条通过让学生全程参与毕业论文(设计),培养学生充分运用所学专业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开展调查研究、处理实验数据、运用专业手段及科学方法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利用文献和书面表达、理论联系实际,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提高创新意识。
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和规范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第三条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
第四条指导教师的职责一、指导教师应能提供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条件,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开题工作。
开题后,对学生进行全面指导,了解题目目的、要求、主要内容、进行方式、工作量大小等。
二、认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引导学生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分析解决论文(设计)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严格要求学生。
三、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四、按等级制评定学生初评成绩,并给出评语。
第五条学院(部)的职责各学院(部)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管理(工作流程见附件1),具体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拟定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二、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审查、选题审查,对初次担任指导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及时研究和处理毕业论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成立学院(部)答辩委员会,组织全院(部)答辩工作;四、做好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并在5月31日前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工作;五、认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归档和评估工作。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初步具有科学研究的能力。
第二章管理模式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校、院二级管理。
学校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全过程进行督导抽查。
第三条学院根据专业学科特色编写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于每年工作启动的规定时间,组织报送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由讲师职称的教师担任。
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可由合作单位中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配备本专业讲师以上的教师联合指导。
第五条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包括选题、开题、过程指导、评阅、答辩、评分、成果归档及职业道德教育,如被指导的学生论文成果出现严重抄袭及影响学校的声誉,该指导教师将承担一定的责任追责。
第六条选题工作要求理工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应以工程实际的课题为主,联系工程应用生产实际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数应不少于总课题数的50%,文科毕业论文选题应联系实际,对某些基础理论和学术问题进行探讨。
第七条指导人数要求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6人,特殊情况需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
第八条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建设工作,包括毕业设计的盲审及毕业论文的文字复制比检测两方面。
1. 各本科专业5%-10%比例的毕业设计须由学院负责聘请不少于2位校外专家对毕业设计进行盲审,盲审结果报送教务处备案;所有本科专业全部毕业论文进行检测系统的检测,检测结果学院做好数据整理并报教务处备案;学院预评定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须再次进行盲审及系统检测,结果做好存档报教务处备案。
2. 学校每年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抽检比例1%-2%的数量进行盲审及学术不端检测。
3. 检测标准及结果处理(1)校外盲审的检测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中等、不合格。
(2)检测系统的检测结果与性质初步认定对应表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定稿版
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2009-10-23 10:42:41 阅读j 688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1987年制订,2005年修订,2009年第二次修订)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是本科培养方案中的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综合训练环节,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写作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毕业论文要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的U标与要求。
论文可结合专业特点,在体裁方面体现多样性,釆取学术论文、案例分析、毕业设计、调研报告等形式进行。
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在教师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论文撰写工作。
第四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贵指导、检査和评价全校毕业论文工作。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贵本院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指导、检査和实施。
第五条教务处统一布置毕业论文工作,对各环节工作进行监督、协调和总结。
学院负贵毕业论文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二各环节工作要求<-)选题第六条毕业论文选题是保证毕业论文效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关键环节。
毕业论文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专业性。
论文题U要符合专业培养U标、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要求,使学生在专业知识应用方面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选题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切忌立意过大。
2•创新性。
论文选题在难度适中的悄况下,尽可能反映本学科领域的知识创新、方法创新、技术创新和理论思想创新。
3•实践性。
论文题U应尽可能结合社会实践,体现专业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现实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4•可行性。
论文题U应符合本科生知识、能力、水平和工作条件的实际,满足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量的要求,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任务。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毕业设计(论文)是完成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环节。
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学生正确的思想方法,树立严谨的治学态度、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的重要方法,是对学生素质的一次全面检验;是对其毕业资格进行审定的重要依据;因此,为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宏观管理,负责协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共同事项,了解全院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抽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完成质量。
各系负责对本系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指导,应成立由系、有关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系主任担任组长。
(一)教务处工作职责负责对毕业设计各环节(选题环节、指导环节、答辩环节、审改等环节)的监控检查。
(二)系部工作职责ﻩ1、根据本规定的原则结合本系的专业特点, 制订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如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说明书内容及格式、评分标准等,并报教务处备案;2、组织本系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选择课题和确定题目,审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和任务书,安排指导教师;3、对设计进度与质量(含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等)进行中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4、组织毕业答辩和其它有关工作。
(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1、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专业人员担任,也可由系确定负责人组成毕业设计指导小组对学生进行指导。
2、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质量,各类专业每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5名.如情况特殊须经所在系提出,教务处批准后,可稍增加。
本系教师人力不足时,可从其他系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聘请。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暂行办法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暂行办法为了对我校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进行有效监控,树立良好学风,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使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更加高效、规范地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匿名评审。
第二条 博士学位申请者在提交论文时应将论文作者姓名、学号、导师姓名、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清单以及致谢部分等一切可体现作者及导师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隐匿处理(以空白代替)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一式五份送交校学位办。
第三条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应聘请与论文相关学科的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家评阅。
对属于跨学科的博士学位论文,应聘请所涉及的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评审。
第四条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为5人,均为校外专家,且评阅专家中博士生导师必须过半数。
同一单位的评阅专家一般不能超过2人。
论文评阅意见收回份数要和投出份数一致,所有收回的评阅意见均为有效评阅。
第五条 校学位办负责安排学位论文的评阅事宜,学位申请者本人不能参与论文评审过程中的任何环节。
评阅专家名单须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评阅。
应确保论文评阅人有不少于1个月的评阅论文时间。
第六条 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为保证“双向匿名”评审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参与匿名评审的工作人员不得将评阅人的姓名和单位泄露给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或将学位论文作者及其导师姓名透露给评阅人。
违者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学位论文作者及其导师不得向相关工作人员探问评阅专家信息。
第七条 硕士学位论文按一定比例进行匿名评审。
第八条 校学位办对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统一编号,按当年申请学位被抽到的学位论文按要求送校外同行专以上的比例进行随机抽取,被抽到的学位论文按要求送校外同行专总人数的10%以上的比例进行随机抽取,家匿名评审,其他学位论文进行常规评审。
第九条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为2—3人,均为校外专家。
论文评阅意见收回份数要和投出份数一致,所有收回的评阅意见均为有效评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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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教务处==(2005年11月30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是教学计划中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培养和检验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一项有效措施。
为做好毕业论文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第二章选题和开题第三条选题原则(一)毕业论文的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本专业教学的内容。
(二)题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三)题目难易度适中,避免过大或过小。
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四)题目应多样化,尽量达到每人一题。
(五)题目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题。
如确因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须经指导教师同意。
对优秀学生,在选题和内容上可提出较高要求,以充分发挥其才能。
第四条选题方式学生选题可在教务处公布的所学专业的参考题目中选定,也可在本科导师的指导下自主拟订,但须经相关教研室负责人认定。
第五条开题严谨开题是做好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基础。
学生在开题前必须广泛收集与自己论文题目有关的资料,了解学术理论界对该问题的研究状况及深度,避免重复基础性工作,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六条学生应填写《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见附件一),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撰写毕业论文。
第三章撰写、指导和评阅第七条论文撰写格式论文撰写格式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与参考文献等。
学生应严格按照《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见附件二)的要求撰写论文。
第八条论文字数毕业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6000字。
第九条论文指导教师的资格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学术水平的教学人员担任。
第十条指导教师的职责(一)熟悉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了解学术界的研究现状。
(二)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注重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为学生分析论文题目,指定必要的参考书并指导学生收集有关资料;为学生审定论文提纲和初稿,并提出修改方案。
(四)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进度和质量,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
对每个学生的指导、检查、答疑应不少于三次。
(五)根据指导情况填写《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情况表》(见附件三)。
第十一条论文评阅、评语指导教师负责论文评阅,并提写评语。
对评语的要求如下:(一)评语应有针对性、具体,忌概念化、公式化。
论文评语应涉及以下内容:学生是否较好地掌握了论题所涉及到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能否理论联系实际;毕业论文完成的质量和在完成过程中学生所表现出的思考能力、表达能力、创新能力的情况;关于论文的论点、论据、论证的评价;论文的结构、格式评价。
(二)评语既要肯定好的方面,也应指出不足之处;(三)评语内容与论文最后评阅等级应基本相符;(四)论文的评语字数应在100字以上,且字迹工整。
第十二条论文评阅等级论文评阅实行五级制计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各等级的参照标准如下:(一)优秀:论点明确,论证有据,资料翔实,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通达,能理论联系实际,且有一定创见。
(二)良好:论点明确,论证有据,资料较为翔实,结构较为严谨,条理清楚,文字通达,能理论联系实际。
(三)中等:论点明确,论证有据,能理论联系实际,但在结构、条理、文字表达等方面有一定缺陷。
(四)及格:论点比较明确,无原则性错误,但论据不够丰富,论证欠充分,在结构、条理、文字表达等方面有明显的缺陷。
(五)不及格:论点模糊,论证不足,有原则性错误;逻辑混乱,内容空洞;或有大段抄袭他人著作的情况;或由他人代为撰写。
第十三条论文撰写中对学生的要求学生要以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态度完成毕业论文,应该做到:(一)明确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
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论文对于提高自身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意义;(二)尊重指导教师,主动接受导师的检查和指导;定期向导师汇报毕业论文的进度和存在的问题,按时完成毕业论文;(三)端正学风,诚信做人。
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应独立完成论文撰写中各环节的工作。
严禁抄袭或请人代替完成毕业论文。
第四章答辩第十四条答辩的范围所有本科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成绩为论文的最终成绩。
不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其论文成绩为不合格。
第十五条答辩的组织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毕业生优秀毕业论文的数量和分布情况,组成若干院级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和2名委员共3人组成。
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由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指导教师对其所指导的毕业论文的答辩应回避。
第十六条答辩成绩的评定标准答辩成绩的评定应结合以下两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衡量:(一)论文写作:观点正确、鲜明,论证有据,论证充分,逻辑性强;理论联系实际;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文字通畅,形式规范。
(二)论文答辩时表现:熟悉论文内容,语言简明扼要,对教师提出与论文相关的问题能正确解答;解答问题时思维敏捷,表达流利。
凡全面达到上述要求的,可评为优秀;基本达到上述要求的,可评为良好;论文写作内容较好,答辩时表现较差的,评为中等;论文写作内容基本可以,论文答辩时表现较差的,评为及格;论文写作内容和论文答辩时表现都较差的,评为不及格。
第十七条答辩程序(一)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并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二)答辩人报告论文写作目的,论文主要内容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时间一般为10分钟左右;(三)答辩委员会向答辩人提出问题,答辩人就答辩委员会所提问题作解答准备,准备时可查阅有关资料,时间不超过10分钟;(四)答辩人进行答辩。
答辩委员会成员可随时插问,还可考查其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答辩人应即席回答;(五)由答辩委员就答辩情况交换意见,根据论文答辩评定标准确定论文等级,形成论文答辩书面决议当场宣告,答辩结束。
(六)参加答辩的学生应填写《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表》(见附件四)的有关内容。
学院还应安排人员做好答辩记录。
第十八条毕业论文成绩以答辩委员会确定的等级为准。
第五章组织与管理第十九条论文写作时间(一)普通本科学生毕业论文须在第八学期完成,学生应于第八学期第十二周前将定稿交指导教师评阅;(二)实行弹性学制学生的毕业论文,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相应的学期完成;(三)第二学士学位班学生须在第四学期完成毕业论文。
第二十条论文的前期工作(一)各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领导小组)。
院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院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对本院毕业论文全过程进行领导、检查和监督。
(二)开展写作前的培训、动员工作。
学院及时下发学校有关毕业论文工作的文件,组织和动员指导教师、毕业年级学生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并在学生正式写作前为学生组织关于论文写作方面的讲座。
(三)征题。
论文参考题目由各教研室组织教师提出,经各学院主管领导审定后,于每学年第一学期第十二周前报教务处汇总,定期向学生公布。
(四)选定指导教师。
学生选题工作结束后,由学生选择相应指导教师或学院指定指导教师。
各学院应对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量进行平衡和协调,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原则上最高不能超过1:20。
对初次参加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教师,学院应安排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其工作。
(五)下达任务书。
指导教师名单及所指导学生名单确定后,各学院教学秘书应及时登记造册,报学院主管领导审定后向有关教研室、实验室下达论文指导任务书,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一条论文的中期检查(一)过程督导是做好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关键。
学院应就学生论文进行中期检查,并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填写《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见附件五)。
(二)教务处应就开题报告、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学院组织管理、指导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学习态度等方面,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抽查或全面检查。
第二十二条论文总结(一)学院负责的工作:1.毕业论文或学年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对本届学生的论文质量和学院论文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内容包括学生选题、教师指导、论文总体质量、答辩、论文组织管理等方面。
学院还应对论文各等级所占比例进行统计。
2.论文工作结束后的下一学期第五周前,各学院应向教务处提交下列材料:学生选题及指导教师一览表、各等级论文数量和比例表、优秀论文一览表、答辩工作总结、论文工作总结(所需表格模式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上述材料应同时以书面(加盖学院章)和电子文本形式提交。
(二)教务处负责的工作:1.根据各学院总结材料和抽查情况对全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今后改进和完善的措施。
2.组织专家定期开展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论文组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论文指导优秀教师的评选工作,并对优秀毕业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3.对于因各种主观原因影响论文工作、造成重大失误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应按照《西南政法大学教学事故和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论文重作学生毕业论文成绩为零或不及格的,必须重作。
有关写作和指导事项,按本办法上述规定执行。
第六章成绩收交和保管第二十四条论文收交指导教师应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三周内完成评阅工作,并将成绩交学院教学秘书汇总登记。
各学院应及时将经答辩确认的毕业论文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
第二十五条论文保管毕业论文存档材料应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情况表》、毕业论文定稿(含评语)、论文初稿、二稿(或三稿)(通过电子文本或邮件交指导教师修改的,教师的修改内容和修改建议,字体应与学生论文字体有所区别,至少要打印留存一份能说明指导情况的文本。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表》和《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记录》(未进行答辩的毕业论文除外)。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学年论文的写作格式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西南政法大学学生撰写论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西南政法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答辩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