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修订
温州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
温州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总结所学专业知识的重要方式,是反映学生素质、能力、质量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目的1.培养学生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3.培养学生调查研究、利用文献和知识表达等综合技能。
二、毕业设计(论文)安排1.根据各专业的性质和特点,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安排一般在规定学制的最后一个学年进行,时间不得少于8周;2.各学院应在规定学制的最后一学年上学期制订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工作计划(包括领导小组成员、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环节),并完成选题及指导师安排等工作。
三、毕业设计(论文)选题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遵循的原则:(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2)难度适中;(3)使学生能够全面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技能;(4)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学校的教学要求;(5)攻读双学位的学生,必须完成主修和辅修专业的论文。
其毕业设计(论文)应以主修专业为主、辅修专业为辅,鼓励统筹兼顾,交叉创新。
2.学院在规定学制最后一年的第一学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计划,以便于毕业生进行选择。
学生选题计划确定后,须经教研室审查,报学院主管院长批准。
?3.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确定方式:①指导教师公布课题,学生选题;②学生自拟课题,指导教师确认;③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课题。
4.当多名学生合作完成同一课题时,每位学生应有相对独立的任务和相应单独完成的部分。
四、课题任务书1.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任务书是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每个学生都必须有自己的课题任务书。
2.课题任务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填写,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学院同意后,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下达给每个学生。
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修订
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修订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本科毕业设计作为本科生进行科学研究与实践的重要环节,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的修订是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以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和学生需求的变化。
一、强化职业能力培养在修订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时,应加强对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在本科毕业设计中增加职业实践的要求。
具体地说,可通过与企业、政府或社会组织的合作,开展实践性课题,使学生在毕业设计中能够真实地面对现实问题,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此外,应注重学生的科研素质培养,通过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引导学生深入了解学科领域的前沿和热点问题,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二、增加开放性和选题自由度修订后的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应增加开放性和选题自由度,鼓励学生在毕业设计中发挥创意和想象力,充分发挥个性化和特色化的作用。
可以采取学院教师开放题库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选题,使其能够根据自身兴趣和专业特长来选择合适的毕业设计课题。
同时,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的研究,使毕业设计更具综合性,兼顾学科发展的前沿和交叉点。
三、完善指导和评价机制修订后的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评价。
一方面,学生在毕业设计的过程中应配备指导教师,并建立起双向沟通的机制,使学生在设计过程中能够得到及时的指导和帮助。
指导教师应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制定个性化的指导计划。
另一方面,评价机制应更加科学客观,以鼓励学生的创新和探索,同时保证评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评价体系可采用专家评审、同行评议等方式,对毕业设计的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四、加强学术道德教育修订后的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应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的教育。
学校应倡导学术诚信,加强学术规范的宣传和教育,确保学生在毕业设计中不抄袭、不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不进行不端实验和不实报道。
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生学术论文写作规范的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引用文献、撰写研究方法和结果分析等,提高学生的学术写作水平和学术技巧。
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
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07‟65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内各有关单位:《重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重大校[2002]462号)和《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文科类)管理办法(试行)》(重大校[2005]109号)分别自2002年和2005年实施以来,对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和质量的提高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校对以上文件进行了修订,经主管校领导批准,现将《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稿)重庆大学二OO七年三月六日主题词: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通知重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7年3月6日发附件: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稿)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高校教育教学与社会实践、生产实践和科学研究、工程设计等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综合所学知识与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的重要载体。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管理,促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通过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所选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规定的工作任务,撰写出符合要求的科研、学术论文和设计说明书并绘制出相应的图纸,并力求有所创新;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了解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发展,树立正确的设计(研究)思想,养成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1.选题原则(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综合训练目的,难度和分量适当,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经过努力后能够完成。
(2)一人一题。
由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题目,应在题目和任务上加以区别,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其比例应不低于60%。
本科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德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德院校办字[2017]14号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水平,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目的要求第一条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能力,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成本科阶段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基本训练;培养服务社会的意识,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研究与论证的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研究方法和刻苦钻研、团结协作、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二条教务处负责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抽查和监督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和奖励,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具体实施。
第三条各院(部)负责本院( 部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评阅,答辩,成绩评定,质量分析,推荐优秀论文等全过程管理,并完成教务处安排的相应工作。
第四条各院(部)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由院(部)负责人、系(教研室)主任和学术水平高、有丰富教学经验和指导经验并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领导工作。
其职责具体如下:1. 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和部署,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2. 审定和落实毕业论文(设计)选题;3. 遴选并安排指导教师;4. 检查、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 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组织答辩工作;6. 负责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7. 评估、总结本单位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8. 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文档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五条准备阶段1. 各院(部)于每年11月份组织拟承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的教师,根据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填报德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说明书,院(部)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供学生选择。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04]217号(2007年修订本)毕业设计(论文)阶段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对学生掌握知识和运用知识的综合能力训练。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经济技术分析和工作组织能力,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能力,正确运用国家标准和技术语言撰写研究论文和技术报告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二、工作程序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程序是:三、管理职责按学校、院、系(教研室、研究所)三级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
1、学校的职责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1)制定本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范;(2)协调校内各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3)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估等。
2、学院的职责各学院是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管理单位。
主要职责是:(1)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反馈有关资料;(2)负责学生学分清理,对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生及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组建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指导小组,并对毕业环节全过程进行抽查,负责审定答辩委员会及各答辩小组名单;(3)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管理,学生成绩审定,各项资料的归档。
3、系(教研室、研究所)职责系(教研室、研究所)是直接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层单位,其主要职责是:(1)安排指导教师,组织学生选题;(2)组织实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程中的开题审查、中期检查和答辩工作,确保质量;(3)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4)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各项资料规范化建设。
[本科]XXXX毕业设计管理办法修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2013年12月3目录第一章毕业设计时间 (1)第二章管理机构 (1)第三章经费使用与管理 (2)第四章课题要求 (2)第五章指导教师与资格 (2)第六章指导教师职责 (3)第七章学生资格与任务 (4)第八章初、中期检查 (5)第九章论文撰写 (5)第十章论文评阅 (6)第十一章毕业答辩 (6)第十二章成绩构成 (7)第十三章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11)第十四章文件归档 (11)第十五章附则 (12)附件一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13)附件二论文规范 (18)附件三相关表格 (36)3前言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是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性教学环节。
它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本理论知识解决科研、生产和社会实践问题的重要载体,是学生毕业离校前知识、能力、素质的一次全面提升,也是考核和审定学生毕业资格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独立工作能力具有深远的影响,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学校教育质量的高低。
因此,我校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工作,保证了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人才的创新能力要求越来越高,我校也在不断地探索和改进本科生毕业设计模式,以更有效地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13年12月对本管理办法进行了再次修订。
教务处二零一三年十二月第一章毕业设计时间原则上,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为第八学期1~16周。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优秀学生,可适当提前。
第二章管理机构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两级管理。
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相关领导、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具体负责全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课程(题)组负责人、学院教务科长和毕业年级辅导员组成。
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
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进一步提高我校网络教育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目标与要求1、巩固和扩展学生所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和研究思想、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3、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方案设计、资料查阅、实验研究、理论计算、数据处理、经济分析、外文资料的阅读与翻译、计算机使用、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技巧。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由网络教育学院、教学学院、校外学习中心联合组织实施。
网络教育学院负责毕业设计的总体安排、协调及相关文件的制订;教学学院负责对校外学习中心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包括成立指导委员会,审核校外学习中心上报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解答校外学习指导教师提出的有关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中的疑问,掌握校外学习中心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参与校外学习中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校外学习中心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毕业设计(论文)的实施过程,包括成立指导委员会,指派指导教师、给学生提供毕业设计(论文)场地及必备硬件条件,组织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三、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拟定1、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自拟题目,明确任务;2、学生可以在网络教育学院提供的网络教育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库中选择题目(含任务书);3、学习中心聘请的指导教师根据本人的科研、教学及工作实际等拟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提出对从事本课题学生的基本要求,学生从中选择。
由学生自拟的题目或学习中心指导教师给出的题目都需经各教学学院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四、指导教师的聘任条件和工作职责1、指导教师的聘任条件校外学习中心聘任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的专业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2)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硕士)的专业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学生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学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确定程序(一)指导教师根据选题要求、意义和所具备的条件初步确定题目,于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上报所在学院;(二)各学院教学负责人、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向学生公示。
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三)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应在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下达给学生;(四)学生应于第七学期末(五年制第九学期末)完成文献阅读、资料收集等工作,集中用于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
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确定与职责(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指导教师由学院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二)指导教师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
如需要更换,必须经学院教学负责人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三)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采用双指导教师制,聘请有业务特长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同时学生所在学院仍须校内指导老师进行检查,掌握进度,负责答辩,协调有关问题;(四)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名(文科12名);(五)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1.选择题目,拟定任务书,制订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制订毕业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的内容和要求,规定纪律;2.按时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提出具体的要求,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3.认真落实《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要》填写工作;《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要》不但是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督促检查,而且也是对教师指导质量的一项考核。
具体办法如下:(1)每个学生填写一本《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要》。
四川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定(修订)
附件1四川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修订)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培养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修订本条例如下: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教学要求一、巩固和扩展学生所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初步的科研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方案设计、资料查阅、实验研究、社会调查、理论计算、数据处理、经济分析、外文资料的阅读和翻译、计算机应用、文字表达和论文(设计)撰写等方面的能力和技巧。
三、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和研究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善于与他人协作的能力和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精神。
四、各专业均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见附件2)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求一、满足基本教学要求,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具有综合性、先进性,研究要有一定的深度和难度及饱合的工作量。
二、选题应注重与社会、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和医疗卫生工作的实际相结合,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要求工科类的毕业论文(设计)来自实际任务选题应达到80%以上。
三、选题应注重更新,原则上要求每生一题,独立完成。
四、选题应由指导教师初步拟定或由教师和学生共同拟定,经学院审查后报教务处备案。
确定后的选题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开题要求一、指导教师在选题结束后应拟定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下达给学生,要求学生根据任务书的安排认真开展开题工作。
二、学院原则上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组织由3位及以上指导教师参加的开题报告会,对选题认真审议,提出改进意见,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顺利开展。
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及外文译文要求一、毕业论文(设计)正文要求(一)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论点突出,论据充分,论证严密,数据真实,结构安排合理,层次分明,图表清晰,格式规范,文字通顺,结论正确。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 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工作,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和平时科研训练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系统、综合的研究与训练活动,是本科学习阶段的最后总结和对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一种全面检验。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以院(部)、系(教研室)为主体,实行教务处、院(部)、系(教研室)三级管理,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
第四条教务处代表学校进行宏观管理和协调,负责组织、管理、指导与统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体进度,汇总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以及指导学生的名单,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统筹工作进度,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五条院(部)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协调和质量监控。
贯彻执行学校有关规定与工作要求,结合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拟题、审题工作,负责指导教师的筛选审查,进行师生动员,组织学生选题并落实工作任务,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初期、中期、末期工作抽查,开展学术不端论文查重、答辩资格审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完成相关材料的汇总与统计,撰写工作总结,进行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完成指导教师考核,初审并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等专门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思维方法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内容,是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运用本专业相关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思维方法,着重培养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1.调查研究、文献检索和资料收集能力;2.文献阅读、消化整理和分析能力;3.实验研究与动手能力、编程计算和数据处理能力、建立模型与理论探索能力。
4.正确撰写论文的能力。
第三条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有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者不能免修。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应予重做,直至合格后才准予毕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学院、教学系部两级管理体制。
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各教学系部负责所办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及实施工作,并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一般在第七学期或第八学期进行。
各教学系部按要求,做好选题落实、课题准备、过程检查及答辩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教学系部要在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过程中,分三个阶段进行检查,前期主要检查开题情况;中期主要检查课题进展情况;后期则主要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
第七条各教学系部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任一般由系主任或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
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成员一般由相关学科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3-5名教师组成,负责答辩工作。
第八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各教学系部应及时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综合分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工作总结与质量分析报告报教务处。
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制定工作计划、公布选题指南、选题开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成绩评定、质量抽检、优秀论文(设计)推荐评选、工作总结等环节组成。
第三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可以采用学术性论文、方案设计报告、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形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本科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教务处负责学校毕业论文工作的统一管理,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教务处职责(一)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对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的特点,制定、修订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文件;(二)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三)组织检查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协助各院解决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四)组织安排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五)组织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和全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六)汇总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和工作总结,做好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七)协助各二级学院积极参加校质量评估中心和相关行业的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工作;(八)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为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提供智力支持。
江苏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修订)
江苏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修订)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是综合考核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
为了切实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对院发[2002]27号文《常州技术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进行修订。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1.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训练,使学生进一步巩固加深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使之系统化、综合化;2.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独立工作并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结合课题培养学生收集加工各种信息与获取新知识的能力;3.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如绘图、计算机应用、翻译、查阅文献等)的能力;培养学生实验研究的能力、工程研究的能力、技术经济分析和组织工作的能力;培养学生撰写科技论文和编辑设计文件的能力,正确运用国家标准和技术语言阐述理论和技术问题等能力;4.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5.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科学严谨、勇于探索、团结协作、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二、组织与领导1. 为了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学组织运行管理,实行学校、院、系三级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运行管理机制。
教务处作为学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院为实施毕业设计(论文)的负责单位,系为直接组织与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层单位。
2. 教务处职责(1)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2)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主要原则问题;(3)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检查监督,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评估;(4)协调有关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场地、设备器材、经费等方面的保证。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2010年11月修订)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是检查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重要环节,是进行工程技术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的教学阶段,也是检验培养质量的重要方面。
搞好毕业设计(论文)对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工程意识、开拓创新能力、社会经济文化观念都具有重要作用。
为适应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规范我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答辩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章指导思想第一条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和锻炼大学生综合运用大学课程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分析,解决本专业工程和科研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条通过毕业设计(论文),使毕业生初步达到能独立工作,能够检索资料、阅读中外文献,并初步具备综合分析、计算、设计、实验研究、模拟训练、数据处理、语言表达、思辩的能力。
第三条通过毕业设计(论文)提高毕业生的文化素质、2思想品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培养大学生积极为祖国建设服务的思想,树立正确的科学研究观点和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第四条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按照所学专业培养目标确定,围绕本专业、学科选择有一定理论与实用价值的题目。
第五条选题尽可能与科研、生产和实验室建设相结合,在满足教学的前提下,力求实践性、科学性和社会性。
选题不得与往届重复,题目类型可多样。
第六条文科类专业学生应依据专业特点,尽量从经济、管理、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进行选题。
选题要有针对性,使学生有具体工作内容,避免过空过大。
航海类专业学生应结合所在船舶的实际做专题毕业设计(论文)。
第七条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应坚持每人一题,各院(系)提供给学生选择的题目量至少应为学生数的110%。
对于大而难的题目在经过教学系(教研室)讨论、提交院(系)批准后,指导教师可将其分解成若干个子题目落实到单个学生作为题目。
第八条非航海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在每年11月底前确定,航海类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2的题目应在上船后1个月内确定。
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办法.doc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根据本科培养目标的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目的与要求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探求真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强化学生的社会意识以及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执行。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应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完成以下基本能力的培养:1、资料、信息的收集及分析、综合的能力;2、独立研究、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3、实践动手的能力;4、使用网络和计算机(包括计算机绘图、数据和文字处理等)的能力;5、论文撰写、答辩的能力。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学院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分选题、开题报告、撰写、答辩和总结五个阶段,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即以主管教学院长为领导,教务处统一组织,由各分院具体实施。
学院各有关单位应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共同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好。
第四条教务处职责:实行宏观管理,负责监督协调工作。
1、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对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宏观管理,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制定和修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中院级有关政策、条例和规章制度;3、组织、协调学院各职能部门解决场地、设备器材和经费,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供支持;4、组织对各分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各环节的抽查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监督,将检查结果、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给各分院和相关部门,总结经验,组织交流;5、组织评审学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参评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对获奖的毕业设计(论文)给予表彰;编辑、出版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
(最新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院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以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是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综合考核的重要方式。
学生通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获得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训练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毕业论文(设计)实行学校教务处、学院两级管理。
(一)教务处的管理职责1.制订本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3.审核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4.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估等;5.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二)各学院的管理职责1.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2.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拟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3.编制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指导学生从选题、开题、检查、修改、定稿到答辩的整个过程。
4.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并将答辩委员会名单报教务处,组织全学院答辩工作;5.做好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和推荐工作;6.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管理、档案管理和总结评估工作。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要求(一)指导教师的条件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或科研、技术人员担任,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在校外实习基地或单位进行的论文课题,可聘请校外单位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行业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工作;学院应指定中级职称以上教学科研人员参与指导工作,掌握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及要求,并协调有关工作;(二)指导教师的职责1.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8人;制定毕业论文(设计)进程安排;2.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定期与学生见面,全面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帮助学生解决相关问题和提出修改意见;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及质量;3.认真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并填写成绩汇总表及相关表格材料;4.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总结。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办法-广东金融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综合能力的主要手段。
为规范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目的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的综合训练,着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锻炼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独立工作能力,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各个环节的实际锻炼,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实际工作的初步能力。
具体包括:1.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独立分析、设计、策划、方案论证、调查研究能力。
2. 培养学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以及中文文献与外文文献检索与利用,资料信息获取和分析的能力。
3. 培养学生实事求是、谦虚谨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刻苦钻研、顽强拼搏、勇于创新的精神。
4. 培养学生撰写论文(设计)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1. 内容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与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问题(包括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进行研究,问题导向明确,力求体现科学性和实用性,有利于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 质量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反映运用专业知识思考、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毕业论文要求达到:主题明确、观点正确、内容充实、材料详实、论证有力、层次清楚、语句通顺。
毕业设计要求达到:构思新颖、设计科学完整,内容充实,有一定的先进性和较强的实用性。
3. 程序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必须循序渐进,符合基本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
主要程序包括:论文(设计)的选题、任务下达、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论文撰写、教师指导、指导教师评阅、答辩、成绩评定、工作考核。
河南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修订)
河南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修订)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目的和主要内容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所必须进行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旨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设计、绘图、计算机应用、翻译、查阅文献等)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开展实验研究、技术经济分析、撰写科技论文和技术报告等方面的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应包括工作计划和组织、检索与阅读中外文献资料、调查研究、方案比较选择、设计与计算、综合分析、计算机绘图、验研究、方案模拟、数据处理、程序开发、总结提高和撰写报告等。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不同或课题要求不同,可有所侧重。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以院(系)为主进行组织与管理。
每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要做好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的安排工作,每个学生要有明确的指导教师与任务。
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要统筹兼顾,指导教师既要指导毕业实习,也要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各院(系)应将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的安排情况及时报送教务处。
三、选题与开题报告(一)选题的原则1.必须从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出发,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的要求,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2.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可以多样化。
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管理、经济、社会、文化和实验室建设等具体任务选题。
在保证基本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做毕业论文或理论专著的评释,使学生受到初步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可以做毕业设计或专题试验,让学生获得解决某个工程问题的锻炼;也可以做一些模拟性的工程设计、试验研究课题,让学生获得一定的独立工作的基本训练。
3.所选课题要注意份量恰当、难度适中,学生经过努力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4.为进一步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在保证毕业设计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对部分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安排有一定难度的综合性题目,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自学能力和探索与钻研能力,发挥其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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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2013年12月目录附件三相关表格 (36)前言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是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性教学环节。
它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本理论知识解决科研、生产和社会实践问题的重要载体,是学生毕业离校前知识、能力、素质的一次全面提升,也是考核和审定学生毕业资格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独立工作能力具有深远的影响,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学校教育质量的高低。
因此,我校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工作,保证了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人才的创新能力要求越来越高,我校也在不断地探索和改进本科生毕业设计模式,以更有效地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13年12月对本管理办法进行了再次修订。
教务处二零一三年十二月第一章毕业设计时间原则上,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为第八学期1~16周。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优秀学生,可适当提前。
第二章管理机构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两级管理。
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相关领导、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具体负责全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课程(题)组负责人、学院教务科长和毕业年级辅导员组成。
学院教务科具体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经费使用与管理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由学校统一核算。
教务处综合各学院的毕业生人数、课题类型、课题难度等情况,核定经费使用额度,由学院教学副院长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确定经费使用方案。
第四章课题要求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应达到以下要求:一、课题所涉及知识点应在学生所学专业领域内,可有所突破;课题的深度和广度应符合学校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课题的工作量应适中。
二、同一大课题下的子课题间应有明确的界限,每个子课题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技术指标等要求。
三、指导教师所在课程(题)组组长负责课题的审核工作。
第五章指导教师与资格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担任我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1、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
2、硕士或博士毕业后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
二、原则上,每个指导教师最多可以同时担任5个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同一教师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内容不得相同。
第六章指导教师职责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根据课题拟定毕业设计任务书及进度计划表;二、在实验室、实验设备、元器件等方面为学生提供条件;三、在毕业设计过程中,每周至少当面指导学生两次。
四、随时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进度,指导学生解决设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五、指导学生规范地撰写论文;六、如实地评价学生表现,公正地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过程成绩;七、指导学生做好毕业答辩工作。
第七章学生资格与任务一、第七学期结束时,不合格课程(必修课)的学分超过12学分的学生,不能参加第八学期的毕业设计。
二、学生应完成以下基本任务:1、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及进度计划表要求,撰写开题报告,拟定毕业设计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2、翻译一篇与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相关的外文资料(须提供外文资料原文复印件),中文译文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3、将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提交所在学院教务科存档。
第八章初、中期检查在毕业设计的初期和中期,校、院两级毕业设计专家组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采取院级自查和校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学院自查和校级抽查均采取直接与学生面谈和查看学生提供的毕业设计有关资料的形式。
学院自查结果在院内公布;校级抽查结果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以教学简报的形式向全校公布,并纳入学院教学管理评估考核的指标中。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有关学生和指导教师限期整改,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第九章论文撰写学生应围绕课题主要任务、主要技术指标、自己所做主要工作等方面撰写合格的毕业论文。
要求对课题的方案(或观点)进行分析、比较、论证与选择,对方案实施所得到的数据等进行分析与总结,力求全面反映课题的工作量及工作水平。
毕业论文撰写规范见附件二。
第十章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由答辩专家组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或具有博士学位、讲师职称的教师担任。
第十一章毕业答辩毕业答辩有校级示范性答辩和院级答辩两级。
在两级答辩中,指导教师都不能担任所指导的学生的答辩专家。
一、答辩要求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为20分钟,其中学生论文报告时间为10分钟(原则上要求以PPT方式),回答问题时间为10分钟。
二、校级示范性答辩校级示范性答辩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组织,答辩专家组由校级毕业设计专家组成员组成。
参加校级示范性答辩的学生由各学院择优推荐。
参加校级示范性答辩的学生不再参加院级答辩。
三、院级答辩院级答辩由各学院毕业设计指导小组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参照校级示范性答辩的模式自行组织完成。
每个答辩小组的专家由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指导教师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
第十二章成绩构成一、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构成如下:二、过程成绩1、理工科学生按下表评定毕业设计过程成绩2、文科学生按下表评定毕业设计过程成绩三、论文质量成绩1、理工科学生按下表评定论文质量成绩2、文科学生按下表评定论文成绩四、答辩成绩1、理工科按下表评定毕业答辩成绩(满分25分)2、文科按下表评定毕业答辩成绩(满分25分)第十三章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各学院评选出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给予表彰,比例不超出本学院毕业总人数的20%。
各学院向教务处推荐校级优秀论文,比例不超出本学院毕业总人数的10%。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审核后,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在学生离校之前统一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教务处从校级优秀毕业论文中选取特别优秀的论文进行提炼、编辑和汇总,编印“电子科技大学XX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编”。
第十四章文件归档应该归档的毕业设计文件包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情况统计表,论文及相关的电子文档。
一、毕业设计课题落实情况统计表,由各学院教务科在毕业设计开始后2周内填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存档;二、6月30日前,学生应将毕业论文及相关电子文档提交给所在学院教务科;三、9月30日前,各学院教务科应完成当年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课题完成情况统计表”的存档工作。
该表一式三份,一份交教务处存档,一份交校档案馆存档,一份留学院存档。
第十五章附则一、本办法解释权归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随着校企合作与交流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本科生到校外企业和公司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这对拓展我校毕业设计渠道,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机构1、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相关领导、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实践教学科,具体负责全校本科生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课程(题)组负责人、学院教务科长和毕业年级辅导员组成。
学院教务科具体负责本学院本科生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3、接收我校学生3人以上的校外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我校做毕业设计学生的日常事务管理及与学生所在学院和学校教务处的联系。
二、课题要求、审核与落实1、校外毕业设计课题应达到《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2、校外接收单位具备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经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在12月30日前,可以按课题要求向我校各学院教务科提出指导毕业设计申请,并说明课题性质、课题基础、课题对学生的基本要求、毕业设计地点和阶段成果形式等内容;3、学生所在学院应为每一位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指定一名具备指导教师资格的校内教师担任代管教师。
代管教师主要负责对校外毕业设计课题的内容和要求等进行审核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负责校外毕业设计的初、中期检查工作;4、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自己同接收单位指导教师协商落实课题。
协商后不能落实的,由学院毕业设计管理小组负责另行落实课题;5、落实了校外毕业设计课题的学生,必须向所在学院教务科填报“电子科技大学校外毕业设计申请表”;6、在毕业设计开始前,学院教务科汇总本院学生毕业设计课题落实情况,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送“电子科技大学校外毕业设计题目落实情况统计表”备案;三、指导教师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担任校外毕业设计指导教师: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实际产品研发和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2、硕士、博士毕业后工作一年以上、从事实际产品研发和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四、过程管理校外接收单位应按学校规定对毕业设计学生进行初、中期检查。
学生在教务处教学管理系统中下载并填写初、中期检查表,由校外接收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邮寄(或传真)给所在学院代管教师。
代管教师负责审核初、中期检查表的内容,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学院教务科报告。
初、中期检查的时间及要求见《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管理办法》第八章。
对学生集中的地区,在必要时,教务处组织有关学院教务科及代管教师到校外接收单位开展毕业设计中期检查。
五、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由校外答辩专家组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或具有博士学位、中级职称的人员担任。
在必要时,校内毕业答辩专家组可以根据毕业论文及成果的实际情况调整论文评阅的成绩。
具体评分标准见《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第十二章的规定。
六、毕业答辩具备答辩条件的校外接收单位可以组成3人以上(含3人)的答辩小组,小组成员必须具有指导教师资格,且指导教师不能担任所指导的学生的答辩专家。
如果校外接收单位不具备答辩条件,学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回校参加毕业答辩。
答辩的具体规定见《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第十一章。
对学生集中的地区,在必要时,教务处组织有关学院教务科及代管教师到校外接收单位开展毕业答辩工作。
七、学生人身安全在校外毕业设计期间,学生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
学生在旅途中的安全应由学生本人负责,在接收单位的安全应由接收单位负责。
同时,学生必须对自己在校外做毕业设计期间的行为做出书面承诺。
附件二论文规范毕业论文规范的具体内容如下:一、一般要求和装订顺序1、封面和封底封面和封底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设计,由学校文印中心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