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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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工作包括选题(含命题、审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简称“查重”)、答辩、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抽检等主要环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教务处总体负责毕业论文的组织协调与统筹管理工作。

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过程监控、条件支持、质量保障等工作。

第四条毕业论文工作一般应安排在本专业本科学习最后一个学年,原则上不少于12周。

第三章责任要求第五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名。

2.指导教师要坚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的原则,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毕业论文指导全过程,培养学生成为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3.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加强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加强对毕业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准确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严格把控毕业论文质量。

凡因指导教师把关不严或指导不力而出现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或制度处理。

4.需要联合校外其它单位(境内)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校内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第六条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中,应刻苦钻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定期汇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虚心求教并接受指导。

3.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更好地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考核,是对本科学生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认证的基本依据,对提高学生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毕业论文(设计)的部门,职责是:(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问题;(二)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表格、电子模版等;(三)组织检查、监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四)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等;(五)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六)负责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四条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职责是:(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二)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对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及工作进度等作出规定;(三)组织落实本系(部)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1、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题;2、审定指导教师资格;3、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5、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6、推荐本系(部)专业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评选;7、组织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交流。

8、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

第五条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职责是:(一)组织教师拟定选题并进行审核;(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三)检查、督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四)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六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环节中,要注意培养学生以下方面的能力:(一)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综合分析和正确利用各种信息资料的能力;(四)理论分析论证、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应用计算机的能力;(五)语言文字运用、工程制图和编制设计说明书等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

延边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延边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延边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试行)一、总则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毕业前各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和检验,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实践性和综合性是其他环节所不能替代的。

为了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组织管理1.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其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宏观指导,讨论通过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要原则问题。

2.教务处做为该项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拟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章制度;(2)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总结;(3)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审核、奖励和编辑出版优秀毕业论文集等工作。

3.学院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批准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2)审核指导教师的资格;(3)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4)协调解决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与联系就业的矛盾;(5)批准专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6)学院审核答辩成绩;(7)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总结。

4.专业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教师对选题进行论证;(2)安排指导教师;(3)确定工作的具体进度;(4)检查、督促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的考勤与指导;(5)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6)收集、整理、汇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资料并存档。

三、总体进度要求1.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分选题、写作或设计、答辩等三个阶段。

2、原则上在第七学期开学初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定题;期中完成开题;期末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

第八学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及答辩。

个别特殊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安排需要调整的,提前一个学期报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接受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过毕业论文(设计),能培养大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进行初步的科学研究训练,提高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加强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目的和要求(一)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目的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与专业理论知识,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培养学生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及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3.端正学术思想,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

4.综合训练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过程,重点掌握三个方面的能力:获取分析资料、信息的能力;实验、动手和数据处理的能力;论文写作和答辩的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L毕业论文(设计)要按照教学计划安排与设计进行。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应课程且成绩合格方可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

2.毕业论文(设计)要有学术性,要对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的某一学科专业领域内某一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论证,并将研究成果进行有逻辑的系统表述。

3•毕业论文(设计)要有创新性,作者在对某一个问题研究现状的基础上,要有新概括、新发现、新构想、新发展。

4•毕业论文(设计)要有科学性,要求作者在对所用资料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做到立论正确、论证充分、逻辑严密、表述准确。

5•毕业论文(设计)要有规范性,应做到结构完整、论据充分、计算准确、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要有必要的资料、图表等。

6•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按《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撰写。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是学习深化和提高的重要过程;是学生运用已学过知识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综合训练,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目的和要求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知识、能力和素质方面得到综合训练、转化和提高。

1.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所撰写的学位论文,表明作者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果和新见解,反映作者具有的科研能力和学识水平。

2.毕业设计,是高等学校技术科学与工程技术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接受课题任务,进行实践的过程及取得的成果。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分为选题、开题报告、实验(设计、调研等实践过程)、撰写论文、答辩五个阶段。

第五条各院系应在第六或第七学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各题目教学要求,确定学生选题。

第六条各院系应指导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的3周内完成开题报告,落实选题的研究内容、目标、方法、步骤和进度等,学生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开题报告。

有条件的院系可指导学生在第八学期前完成开题报告。

第七条中期检查。

第八条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第九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抽查与复评。

第四章选题原则与要求第十条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符合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的训练内容,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学生所学知识,使学生受到全面的锻炼。

选题应根据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尽可能结合社会实践、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任务,选择有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

本科毕业论文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论文管理规定

商洛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手段,也是检验学生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

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学术和实际问题的重要方式,是反映学生全面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标志。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极其重要的必修环节,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的基本目标是通过该课程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2.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3.培养学生运用专业手段及科学方法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4.培养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处理实验数据、利用文献和书面表达等综合能力。

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文理科以论文为主,工科以设计为主。

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要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加强各环节的管理,确保完成的质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教务处负责制定全校毕业论文工作的指导原则,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检查与评估以及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和奖励。

第六条各系要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制订本系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确定、指导教师的分派、指导过程的监控、论文(设计)答辩的组织与实施、论文(设计)质量的评估、论文(设计)存档、推荐优秀论文等环节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为选题、开题、实验(设计、调研)、中期检查、撰写、答辩等阶段。

第七条各主要环节的时间安排如下:1.选题。

天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天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天津大学文件津大校教〔2006〕39号签发人:余建星天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各学院及各有关单位: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过程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重要作用。

通过这一教学环节,学生可以得到工程实践能力、科学研究素养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和训练。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切实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和管理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教务处、各学院共同管理和组织实施。

各级领导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所有环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教务处负责制定全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体安排,组织任务书和开题报告的抽查、中期检查,组织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对学院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3.学院要对参加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师进行培训,在每年11月中旬将指导任务落实到每位教师;组织学院的指导教师资格审查、题目审查、任务书和开题报告的审查、中期检查、答辩以及毕业设计(论文)自评等工作;负责检查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质量、出勤和纪律等情况,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学院应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所有资料统一存档,存放时间不少于3年,且各届学生各专业至少选取两份设计或论文永久保存。

二、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选择要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设计或研究的内容应有利于学生巩固、消化所学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课题难度要适中,工作量要饱满,使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2.根据专业性质,选题可以有所侧重。

工科类专业要增加工程设计课题比例,研究型课题要适当添加所研究内容的技术经济分析。

3.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求一人一题,提倡“真题真做”,要结合生产、科研或其它实际任务,优先选取既能满足教学要求,又能联系生产和科研的实际课题。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是训练学生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重要综合性实训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但能够反映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为规范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与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管理,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科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一)教务处职责1.依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制(修)订符合我校实际的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管理文件。

2.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督查,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实施监控。

3.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和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遴选推荐工作。

(二)二级学院职责1.在学校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修)订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2.每年根据教学计划与学校统一安排,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3.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的遴选及资格审核。

4.负责组织指导教师课题申报和学生选题工作,并负责选题质量的审核把关。

5.负责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与质量,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负责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指导答辩工作。

答辩委员会由各学院业务领导及专家5-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

其成员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其它相当职称。

答辩委员会主要负责答辩工作的组织及答辩成绩的评定等。

答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分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至少3人)。

7.负责组织本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与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遴选推荐工作。

8.负责编制上报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表、毕业设计(论文)分类汇总表。

毕业论文管理实施细则

毕业论文管理实施细则

毕业论文管理实施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毕业论文管理过程,确保学生和导师之间有明确的沟通和指导,并提供一套清晰的评估和审核流程。

2. 选题和导师分配2.1 学生在毕业论文选题前需与导师进行沟通,并确定一个合适的选题方向。

2.2 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专业知识选定论文题目,并在选题申请表上填写相关信息。

2.3 学院根据学生的选题申请和导师的意见进行论文导师分配,确保导师与学生的专业方向和研究兴趣吻合。

3. 论文进度管理3.1 每位学生需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制定一个合理的论文进度计划。

3.2 论文进度计划应包含各个阶段的任务和截止日期,并经导师审核和确认。

3.3 学生需要定期向导师报告论文进展,并在必要时调整进度计划。

4. 中期答辩4.1 学生在完成论文的一定部分后,需申请中期答辩并提交答辩材料。

4.2 中期答辩由导师和其他评审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

4.3 学生需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论文。

5. 论文撰写规范5.1 学生需按照学院规定的论文撰写格式和要求进行论文写作。

5.2 论文应具备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创新性,结构清晰、逻辑严密。

5.3 学生应在论文中注明引用的资料和参考文献,并遵守学术道德准则。

6. 论文评阅和修改6.1 学生在提交论文之后,学院将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

6.2 评阅意见将反馈给学生和导师,学生需根据评阅意见进行修改和改进。

6.3 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并向学院提交修改后的论文。

7. 最终答辩和论文提交7.1 学生在论文修改完成后,需申请最终答辩并提交答辩材料。

7.2 最终答辩由导师和其他评审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

7.3 学生需根据评审意见进行最终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最终版论文。

7.4 学生须按学校规定的格式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论文。

8. 论文成绩评定8.1 论文成绩评定由导师和评审委员会进行。

辽东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规定

辽东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规定

附件辽东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和规范管理,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以及《辽东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完成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综合性实践环节,是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和工程设计的初步尝试。

通过毕业论文(设计)使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培养训练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独立工作的能力和创新实践的能力,是对学生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检验。

第二章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第三条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代表学校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宏观管理,二级教学部门负责本部门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管理与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教学管理部门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中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起草或制定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和工作规范;(二)制订学校年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下达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组织实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三)审核和备案二级教学部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指导教师资格和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四)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管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五)组织专家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落实检查和质量评估工作;(六)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评选和经验交流工作;第五条二级教学部门在具体管理和组织实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部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二)合理配备指导教师,组织教师拟题,审定论文课题;(三)组织学生选题、开题;(四)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质量和指导情况;(五)组织审阅毕业论文(设计)和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六)评选和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七)制订部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细则或工作规范;(八)组织各专业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并做本部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九)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规定(终结版)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规定(终结版)

附件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规定(修订)毕业论文是各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生在掌握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专业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综合考核,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相应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和要求,扩大毕业论文认定范围。

因此,为加强毕业论文教学工作的管理,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创新毕业论文认定模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目的和要求第一条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

在撰写论文(设计)过程中,深化有关理论知识,扩大知识面,获得阅读文献、调查研究、社会实践、科学实验以及使用工具书和写作等方面的综合训练,使学生在以下几方面得到提高:1、调查研究、方案论证、分析比较、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

2、论文设计、外语应用、经济计算与标准化正确选择的能力。

3、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撰写论文能力。

4、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第二条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一)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1、毕业论文撰写按照学校规定和各专业的具体要求进行;2、毕业论文要具有学术性,要对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内某一问题进行专门、系统的研究,并表述其研究成果;3、毕业论文要具有创见性,要求作者对学术或实践的某一个问题有新的发现、新的构想或新的发展与完善;4、毕业论文要具有科学性,要求作者的论述系统完整,不能零碎和片面,做到首尾一贯而不能前后矛盾,要实事求是而不能主观臆造。

5、毕业论文应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推理严密、计算准确;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语言简练;有必要的相关资料、图表等。

6、毕业论文必须参阅一定量的外文资料,并在论文中反映出来。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也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重要实践环节。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毕业设计(论文)包括全日制本科生主修或辅修培养方案要求的学位论文。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应培养以下能力:(一)调研、查阅中外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理论分析、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的能力;(三)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的能力;(四)设计、计算和绘图的能力;(五)综合分析、编制设计说明书及撰写论文的能力;(六)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

第五条教务处代表学校负责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检查和监督,对违背学术诚信的毕业设计(论文)作者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六条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教学的学院领导负责组织,学院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答辩委员会和若干专业答辩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分工明确的工作组织体系与责任制度,制定本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以及工作方案,确定工作进度、质量要求及检查安排。

学院应督促基层教学单位(专业)责任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违背学术诚信的毕业设计(论文)作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第七条各专业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应进行动员,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和有关人员学习学校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定和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以及学院制定的规定。

第八条各专业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分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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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管理规定(2008)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法律与政治系目录1、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2008)-------------------------------1 附件:(1)法律与政治系毕业论文文本规范----------------------------------------------8 (2)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进程----------------------------------------13 (3)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程序----------------------------------------16 附表:(3)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任务书-------------------------------------------19 (4)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21 (5)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承诺书-------------------------------------------25 (6)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考核表-------------------------------------26 (7)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评分表-------------------------------------------28 (8)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答辩成绩评定表-------------------------------------31(9)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答辩成绩汇总表-------------------------------------32(10)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答辩会议记录--------------------------------33 (11)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变更申请表----------------------35法律与政治系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2008)一、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思想毕业论文作为一种学习、实践和探索、创新相结合的综合性教学环节,应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或接触学科前沿,进行理论探讨;或尽可能结合我国当前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的迫切任务,面向社会、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选题,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训练。

本科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考察学生综合能力、评估学业成绩的一个重要方式。

毕业论文旨在培养学生严谨、求实、认真的科研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和技能从事独立分析与实际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及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通过撰写毕业论文,使学生进一步熟悉论文撰写的一般程序和方法,掌握科学研究的一般程序和完整步骤;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能力、理论论证能力;检验、提高学生外文阅读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实践调查、图书馆文献资料查阅能力、网络信息获取能力和专业语言表达等基本技能。

毕业论文属于学术论文的范畴,具有学术论文所共有的一般属性,应按照学术论文的规范写作。

为更好地规范本科毕业论文,提高论文的总体质量,特制定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二、毕业论文的组织与管理一、毕业论文指导小组组长:吕露光副组长:丁仁船谢建魏东栗胜华陈松林成员:程建华、王国存、吴珍、赵巧云、牛娜娜毕业论文工作实行系主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层负责的办法。

具体内容如下:1、系主任作为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总体负责毕业论文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水平。

系分管教学的副主任负责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工作,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应协助做好毕业论文过程中的学生管理工作。

—2—系主任和分管教学副主任是毕业论文的主要领导者和负责人,其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落实教务处对毕业论文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毕业论文工作的要求和本系教学实际领导制定相应的毕业论文管理规定。

(2)负责毕业论文工作的宏观指导,协调毕业论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3)分管教学副主任负责对本系毕业论文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组织成立毕业论文答辩与评选机构,实施毕业论文答辩和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活动。

总结本系毕业论文工作。

2、教研室具体负责落实毕业论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协助系主任及分管教学副主任贯彻落实学院有关毕业论文的管理规定,制定本系毕业论文管理规定、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2)协助系主任及教学副主任进行毕业论文工作动员,审查指导教师资格。

审查、汇总、公布毕业论文题目;(3)拟定学生与指导教师选择方案,确定学生论文指导教师;(4)安排、布置毕业论文工作任务;(5)组织检查毕业论文开题报告(6)中期检查毕业论文工作进度,考核检查指导教师的毕业论文指导情况。

3、教学秘书、教务员职责(1)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和成绩复查;(2)汇总毕业论文书面材料(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语、毕业论文评阅人评语、答辩委员会评语、答辩及毕业论文综合成绩报表等);4、系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主要职责:(1)审定和落实毕业论文选题。

(2)监督检查毕业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3)审查学生答辩资格。

(4)组织并领导答辩小组进行工作。

(5)审定学生毕业论文的最后成绩与评语,综合平衡和调整各档成绩比例。

—2—(6)对小组答辩没有通过、答辩成绩有疑义、答辩成绩优秀的学生进行复议、确认。

(7)向学校推荐评审优秀毕业论文,做好本专业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及推荐工作。

三、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及职责1、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必须由副教授或具有硕士学位的讲师担任,在师资有限时,具有硕士学位暂不具备讲师资格的教师也可担任,指导教师经毕业论文指导小组或教研室主任安排后,报系主任审定。

2、指导教师确定以后不得无故随意更换。

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期间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外出。

确因工作需要外出者,须经系主任批准;外出时间超过两周者,教学主任应指派相当资格的教师代理指导,其计划工作量全部记入接替教师的工作量。

3、为确保毕业论文质量,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与学生比(师生比)原则上为1:10;,但具有硕士学位暂不具备讲师资格的教师师生比应控制在1:5,在师资紧张时可微调。

4、指导教师应在第七学期填写“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申报表”供资格审查。

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者方可确定为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5、指导教师必须具备明确的研究方向,熟悉自己所指导的选题内容,掌握有关资料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指导教师应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根据选题性质和要求,参与学生毕业论文的开题、向学生提供相关的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目录、定期答疑(质疑)、检查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审阅毕业论文和写出评价性意见。

四、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职责1、指导教师应以教书育人为宗旨,引导学生养成正确的思维方法和严谨治学求实认真的科学态度。

2、指导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加强对学生学术规范方面的教育,不得替代学生撰写整个或部—2—3、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

任务书必须认真填写,明确毕业论文必要的内容、要求、数据、应完成的工作;还要按各环节拟定阶段工作的进度,列出参考文献目录。

由多个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应明确各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

4、任务书须经教研室审查,系主任或教学主任签字。

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

5、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查阅、资料收集、开题报告、提纲撰写、外文翻译等事务。

6、按时、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与学生见面每周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填写“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教师指导工作日志”。

7、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论文,并写出指导教师评语、给出指导教师成绩。

8、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9、未尽事宜按照学院有关毕业论文管理规定处理。

五、对学生的要求1、遵守纪律,保证出勤。

因事、因病离校,应事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处理。

请假的程序:(1)3天以内,由指导老师批准;(2)一周以内,须经教研室审批;(3)一周以上,须报送系审批。

论文撰写期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2次。

凡随机抽查3次不到,评分降低一个等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1)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1/3者;(2)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要求者。

2、毕业论文撰写期间,每周至少与指导教师见面一次,并认真填写学生论文—2—3、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地按计划认真完成选题、开题报告、资料准备、调查研究、论文撰写、论文答辩等各项任务,在实践中努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论文要有一定的创新性,言之有理,持之有据,内容充实,材料可靠,论文撰写符合专业学术规范。

5、毕业论文题目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并与所授学位一致或相关。

6、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抄袭他人的论著或剽窃他人成果;严重抄袭者,经认定属实,毕业论文成绩一律以零分计算;情节严重者,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7、论文正文长度在10000字左右。

8、不符合规范化要求的毕业论文,不能取得答辩资格。

六、毕业论文时间进程第七学期14周教师申报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教研室、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指导教师应在第七学期15周做好毕业论文选题,16周将选题上传正方系统内,由教研室主任具体审核选题。

选题经系和教务处批准后,17周学生登陆正方选题,教师选择学生,18周论文选题工作结束。

19周教师与学生见面,教师下发计划任务书。

论文撰写时间为13周:学生应于第八学期第7周前完成文献查阅、开题报告、论文提纲等工作;第12周末完成论文初稿;14周完成第二稿,第16周定稿,第17-18周答辩。

七、毕业论文选题原则毕业论文选题直接关涉毕业论文的成败,合理恰当的选题是做好毕业论文的前提。

毕业论文的选题应遵循下述原则:1、选题应符合教学大纲中提出的培养目标和要求,能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2—2、选题应与教学、科研、社会和经济发展相结合。

毕业论文应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学术性,尽可能地反映社会、经济、教育、文化中的实际问题和热点问题。

3、选题的广度、深度、工作量应符合学生综合训练的要求。

鼓励激发创新,选择有应用价值的题目,原则上应每生一题。

4、近三年毕业论文课题或内容的重复率不得超过5%。

5、毕业论文题目由指导教师初步拟定,系或课程组筛选并提出选题意见后,报系教学主任组织人员审核批准,并将核准后的题目在规定的时间向学生公布。

6、毕业论文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

确需改动者,应重新报系主任批准,并报系教务备案。

八、毕业论文答辩与评审1、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程序,协调有关事宜。

2、按学校培养计划要求修满学分,并符合学校其其它要求的学生,可获得答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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