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微信上散瞳验光歪解地个人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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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微信朋友圈散瞳验光的个人见解

钱广来本人习惯用电脑,所以很少用手机上网,前天晚上躺在床上,随手拿起老婆的手机看了一下微信朋友圈,突然一个标题进入我的眼睛,标题为“散瞳-中国式医疗骗局”我点开一看,原来是杭州某公司发在朋友圈的一篇文章,文章的开头大意写的是,散瞳是中国式骗局,散瞳对眼睛有毒害作用,接着下面就引用了本人与2012年写的《给自己孩子散瞳验光记录》,才知道我被有心机的商家利用了,我已被人在网上骂了几个月了。其实早在几天前我就与一个十年左右的老网友,在聊天中就提到此篇小文被人引用的事,我当时也没在意,以为此次也是与往常一样被人引用,被人改了字发在别人自己的空间、充实自己的门面而已,这样的事情我已经习惯了,所以也没往心里去,但这次看到这样的被人骂的后果,我就不舒服了,我招谁惹谁了?真是躺着也中枪!后来经过调查才知道了原因。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本人在2012年为自己女儿验光配镜后,把验光的过程写了下来,当时的本意是为了有个记录,好为以后再次验光有个详细的参考,在记录中不但记录了女儿的详细验光相关的数据,也写了一些个人对散瞳验光的个人观点。写好以后个人自我感觉还行,于是就投稿到《中国眼镜科技杂志》,于当年11月成功发表,此事至今已有四年时间了。

没想到后来被人抄袭了,抄就抄了吧,本人也感觉无所谓,也不想追究,尽管文中的一些字被改了,比如说我家是女儿,文中当然写

的就是“女儿”了,被人改成了“儿子”等等,我也懒得去理会,最让人不能忍受的是,被人擅自抄了,改了,被引用之后,还被人歪曲我的观点,文中的本意是对散瞳验光的必要性的讨论,被歪解为认为散瞳药对眼睛有害,引起一片骂声,无缘无故被骂就难以接受了,本人必须要出来说一说自己的观点与立场了。于是本人与2016年5月12日早上,通过网友在某眼镜论坛上发了一个声明,内容如下:最近总是接到网友们的询问,问我是不是认为散瞳药对人有害,有关这一点本人因为条件限制,没有调查研究过此事,所以不会轻易下结论的。于是网友们就问我最近微信上的有关散瞳的小文章是不是本人所写。于是提供过来了内容,本人打开一看才知道原来是本人2012年发表在杂志上的小文,当时是自己给女儿验光记录,对散瞳验光的一种个人观点,这种观点也仅仅针对于近视者。它的前提是在验光者具备一定的验光水平,和验光设备的前提之下。并且在文章的结尾也是呼吁大家去对比,去研究。

微信中的文章与本人写的是有点出入的,原文究竟是怎样的,大家可以去百度搜,打这几个字就行了“给自己孩子散瞳验光记录”如果不好搜的话,再加上我名字“钱广来”三个字就肯定能搜到。

杭州强眼视力为什么要这样歪屈我的观点,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不言自明。希望大家都能理性地看待这件事,我的观点仅仅是我写的小文中的观点,小文之外的观点一切于我无关。杭州强眼所谓的近视治疗仪一切广告疗效,与本人无关,本人也一直以来也反对除了手术之

外的“治疗”近视一说。我的观点是,一切除手术之外的,宣传通过眼镜或仪器等方法治疗近视眼的内容都是骗人的。

钱广来

2016年5月12日早9点算是我对广大网友的一个交代,和对利用我写的文章做广告的不法商家的一个小小的反击吧。

没想到的是,今天早上又接到另一个网友的消息,说在微信中看到了原文创作者的道歉,并告诉我这样的内容在QQ上也在传播,说在专门给眼镜行业者上营销管理课的沈理的老师空间就有这样的内容,于是本人找到了沈理老师的空间,在他的空间果然看到了这样的内容。在文中,我对那篇微信观点的声明,变竟然成了我对广大网友的道歉。

这简直岂有此理吗?我于四年前写的一篇小文,被人擅自引用,歪屈观点,这个公道都没有时间去讨,发个声明强调一下自己的观点,竟然还被大家理解为道歉。并“为我这种勇气鼓掌”!

下图就是网页截图:

本人看后给了此QQ空间的主人写了一个回复,内容如下“

某某老师好!我就是钱广来本人,不知你这篇小文是在哪里转载的?你的标题中写了当事人出来道歉几个字,是有问题的,本人有什么错误呢?本人是受害者,那篇小文是本人2012年亲手给自己女儿验光的记录,也同时与当年发表在《中国眼镜科技杂志》上。文中所

述观点是个人从业几十年来的经验所得,文中所表达的观点是,对于近视来说散瞳是没有必要的。仅仅说的是近视而已,并没有说到散瞳药对人眼有害的任何字眼,有兴趣的可以在百度搜索此篇小文,也可以查看2012年11期的《中国眼镜科技杂志》。在此文的结尾大家一定要仔细看看我是怎么写的。主要意思是呼吁大家去比较去研究。

文中我写的是女儿,因为我生的就是女儿,结果被改成“儿子”其他方面的改动我还没有细看。现在想想,我原文的意思被人歪曲成散瞳药有害眼睛。现在又被人理解为我出来道歉。我招谁惹谁了,真是躺着也中枪啊。

不知道这样的事情还会被人传播成什么样子,散瞳有害论的出现,“让一些没有散瞳权利的眼镜店拍手叫好,而作为既得利益的眼科则怒不可遏。”这种结果并不是我写那篇小文的立意观点,在本人写的小文中,只是讨论了散瞳验光的必要性问题,我的观点是对于近视来说散瞳验光没有必要,最起码对于我的孩子来说是毫无必要的,至于散瞳药有没有毒副作用的问题,本人没有检测设备,没有去检测,所以在文中也没有提到是否有毒副作用的任何文字,虽说是药三分毒是公认的事,但本人也不会在文中去写,请大家不要歪解我的观点,想了解的,可以去网上搜索本人写的原文,也可以翻阅2012年11月份的《中国眼镜科技杂志》

既然被逼到这种地步了,本人再深入强调一下自己的观点。散瞳这件事,应该有选择地去做,不能滥用,在实际情况中需要散瞳验光的我们应该去散一散,不需要散的,或者可以用其他方法代替的,我

们可以考虑不去散。用更好的更安全的方法去验光,是我们每个眼视光人应该努力去做的事情,因为散瞳药毕竟是药品。比如说一般的近视眼,很明确地是长期视近引起的近视眼,这样的眼睛在验光时,本人认为没有必要去散瞳,非要去散瞳验光,散瞳过后的度数也不能代表真正的度数,也必须等恢复自然过后再次进行验光,以自然状态下验光的度数为准,这一点是毫无争议的。年龄很小的远视眼,斜弱视眼,AC\A失常的患者还是有必要散瞳的。我的观点是有选择地去散瞳,有时候时必须去散瞳,比如说严格意义上的眼底检查是必须要散瞳的。

验光,简单地说,其实就是测量人眼在不同的需求下,所需要的眼镜的度数,因为眼睛是有调节作用的,所以这个度数是有弹性的,散瞳验光是用药物的方式麻痹了与晶状体相关的肌肉,使其失去调节作用。在这种没有弹性的情况下进行验光,是非常好验的,非眼视光学专业的普通眼科医生也是可以胜任的。这可能也是一些地方喜欢散瞳的原因之一吧。但这种情况之下验出的度数并不是人眼的真实度数,对于近视眼来说往往是偏深的,对于远视眼来说是偏浅的,这是基本常识,这一点无可争议。

下面问大家一个问题,如何通过内裤上的松紧带的长度来计算穿裤子人的腰围?要想回答这个问题有点不太好回答吧,原因是什么?原因是数据不容易精确确定,因为放松状态下内裤上松紧带的长度并不等于腰围,拉紧状态下的松紧带长度也不等于腰围。找不到可以等同的数据就难以精确确定腰围的尺寸。那么究竟松紧带处于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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