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法律法规》第五章仓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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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仓储合同的订立 1.要约和承诺
2.仓储合同的内容
(1)保管人、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 (3)仓储物的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4)仓储物验收的项目、标准、方法、期限和 相关资料。
(5)仓储物的储存期间、保管要求和保管条件。 (6)仓储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和运输方
第四节 仓储法律法规
一、仓储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仓储合同的概念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
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
(二)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
1.仓储合同是以仓储保管为标的的合同 2.仓储合同中的保管人是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 3.仓储物为动产 4.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性、不要式合同
式。 (7)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8)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9)违约责任条款。
三、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管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管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物。 (2)有权要求客户就所交付的危险货物或易变质货物
的性质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对人库货物进行验收时,有权要求客户配合提供
第五章 仓储法律法规
知识目标 理解仓储活动的作用和分类,仓储合同的订立过程; 掌握仓储合同的特征,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熟悉仓储合同的概念,仓单的概念、性质和内容,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 义务。
技能目标 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案例; 具备运用理论知识区分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基本技能。
2.保管人的义务
(1)签发、给付仓单的义务。 (2)及时验收货物并接收入库的义务。 (3)同意客户或者仓单持有人及时检查货物或者提取样品的义务。 (4)危险通知义务。
(5)紧急处置义务。 (6)催告义务。 (7)妥善储存、保管货物的义务。 (8)按期如数出库的义务。
(二)存货人的权利和义务
1.存货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保管人给付仓单; (2)有权要求保管人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就不符情况予以通知,保管人未及时通
2.保管人的义务
(1)保管义务。 (2)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3)通知(告知)义务。 (4)交付保管凭证的义务。 (5)损害赔偿。
(二)寄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寄存人的权利 (1)保管期届满,领取保管物。 (2)无保管期限的保管物,寄存人(委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3)索赔权。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寄存人的义务
(1)支付报酬义务。 (2)负担必要费用的义务。 (3)风险负担。 (4)损害赔偿。
三、保管合同的索赔时效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诉讼时效为1年
第三节 租赁法律法规
一、租赁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租赁合同的概念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 金的合同
(二)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1.承租人的权利 (1)使用租赁物的权利。 (2)改善和增设他物的权利。 (3)转租和获得收益权。 (4)优先购买权。
2.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2)承租人应妥善保管租赁物 (3)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4)有关事项的通知义务。 (5)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知的,有权认为入库货物符合约定; (3)有权对入库货物进行检查并提取样品;
(4)对因此遭受的损失向保管人请求赔偿
(5)对保管人未尽妥善储存、保管货物的义务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保管人赔 偿;
(6)储存期满有权凭仓单提取货物;
(7)未约定储存期间的,也有权随时提取货物,但应该给予保管人必要的准备 时间;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和使用权的合同 2.租赁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合同 3.租赁合同是一种具有确定期限的合同 4.租赁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的非消耗物
二、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租人的权利与义务 1.出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 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损耗,出租人对此可解除 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 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 赔偿损失。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 除合同。
约定
二、保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管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管人的权利 (1)根据合同的约定收取保管费用或报酬。 (2)可以要求寄存人对保管物进行包装并提供有关该物品的相关资料;有权验收保
管物,发现不符合保管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有权拒绝接受。 (3)有权要求寄存人按合同约定及时提货。 (4)对保管物品有留置权。
2.出租人的义务
(1)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租赁物并确保租赁物在 租赁期间保持符合约定的用途。 (2)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保证租赁物在合同期内 正常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税收和费用返还的义务。 (4)返还押金或担保物的义务。 (5)承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承 租人。
(二)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物流仓储概述
一、仓储及仓储活动
(1)仓储经营者提供的专业性仓储。 (2)自有仓库的临时保管仓储。 (3)运输环节的临时仓储,如港口运输中始发港和目的港的仓储。 (4)配送服务中的仓储等。
二、仓储在现代物流系统中的作用
1.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 2.产品整合 3.供应和需求
三、仓储活动的类型
1.自营仓储 (1)自有仓储。 (2)租赁仓储。
2.公共仓储 3.合同仓储
第二节 保管法律法规
一、保管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保管合同的概念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是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物品,并按
约定期限或者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的合同。
(二)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
1.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2.保管合同以物品的保管为目的 3.保管合同是无偿的还是有偿的由双方
验收资料。
(4)发现货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坏时,有权催告 客户做出必要的处置。
(5)有权在情况紧急时,对变质或者有其他损 坏的货物进行处置。
(6)有权要求客户按时提取货物。
(7)客户逾期提取货物的,有权加收仓储费。
(8)有权提存客户逾期未提取的货物。
(9)有权要求客户按约定支付仓储费用和其他 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