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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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
(一)实验目的
通过具体调查相关食物中毒的报道,了解食物中毒的概念,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掌握食物中毒调查处理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二)食物中毒调查处理的根据和要求
问题1:我国对食物中毒调查处理的法律依据、基本内容和原则有哪些要求?
卫生部印发《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431号、食物中毒调查处理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B 14938-94),以及有关法规、条例和地方性有关规定等实施。主要是明确情况、作出正确的诊断、处置病人、调查原因、处理食物,对肇事人员(法人)进行或协助进行卫生的、行政的和法制的善后处理。
食物中毒调查处理的原则要求一是提高工作方法的科学性,即一切结论、结果都是翔实的,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的;二是工作合法性,即一切调查处理工作都是有法律根据的,即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之内,开展调查处理工作;三是工作的有效性,即切实解决必须回答的问题。(三)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案例讨论
2009年11月7日上午8点,某疾控中心接卫生监督电话,乡和县井下镇马家庄村马万才家举行满月酒宴后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我中心结报告后立即与卫生监督部门一起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流行病调查、临床症状分析和实验室检验结果证实,这是一起由食用沙门氏菌污染的食品所引起的细菌性食物中毒。
问题2:疾控中心如何建立食物中毒的报告系统?怎样做到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能立即出动?
(1)组织机构的构建:依照中心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中心办公室副主任xxx兼任。下设卫生防疫队、流行病学调查组、消毒处理组、样品检验采样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咨询宣传组。人员组成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
食物中毒的报告:食物中毒信息的报告按照《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8号令)执行报告制度如下:
一、报告原则
1、及时报告原则。发生疑似或者食物中毒必须立即电话或短信报告,并严格按规定时限实行书面报告,同时发送电子邮件报告。
2、依法报告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紧急报告;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和报告,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在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的同时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3、属地报告原则。餐饮服务单位发生食物中毒应由发生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事件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自治区直管的七家宾馆饭店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外,对全区发生100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重大食品安全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指导。
(二)报告内容
食物中毒报告内容包括: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疑食物、处理情况、联系电话等有关内容,还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三)接报
负责接受食物中毒报告的单位,应当按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上的项目,详细询问和登记食物中毒情况。应告知报告者,除及时抢救患者外,要保护好现场,保留可疑中毒食品和患者吐
泻物。同时要根据报告者提供的信息,向第三方进行事件核实。核实后,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报告时限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食物中毒后,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由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负责接受食物中毒报告的部门,在对中毒事件核实无误后2小时内,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五)报告方法
发生30例及以上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或其他需要实施紧急报告的食物中毒事件后,均须进行应急报告制度,并应随时报告势态进展情况。应同时按下列方式报告:
1.电话报告接报部门应当在对中毒事件核实无误后,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形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告知辖区内负责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机构。势态发生变化时,随时报告进展情况。
2.网络直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或接报部门,除电话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尚需进行网络直报。
3.书面报告
(1)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的食物中毒事件,所在地区县卫生监督部门应在完成现场初步调查和处理后24小时内,将事件的基本调查和处理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监督部门进行初步报告。
(2)在对事件调查处理结束(结案)后24小时内,应对本起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后果等进行全面地汇总和评价,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最终报告。
(六)其他报告
接到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应当马上通知有关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并应及时向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中毒事件发生死亡病例或者可疑投毒的,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告同级公安部门。
(2)A、人员的准备:一般要指派2名以上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必要时还应配备检验人员和其他部门有关人员协作前往。
B、交通工具准备:卫生行政部门应备有疫情(食物中毒)专用车,实行24小时待命。在接到疑似食物中毒报告后,在城区1小时、郊区2小时内到达现场。
C、食物中毒现场调查常备用品
采样工具:注射器、肛试子、消毒棉签、消毒纱布、调羹、勺子、夹子、镊子、剪刀、厨师用刀、酒精灯、标号用品、75%乙醇、其他消毒灭菌器具等。样品容器:灭菌塑料袋、广口瓶、灭菌试管、灭菌粪便盒、样品冷藏设施等。防护用品:工作衣或隔离衣、口罩、白帽子、手套、靴子等。调查用表:食物中毒个案调查登记表、调查结果汇总表、卫生监督文书等。检验设备:毒物快速分析设备、深部温度计等。取证工具: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等。
D、接到重大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信息报告后,应急处理队15分钟内集结出发,到达现场后以最快、最短的时间完成事件性质的初步核实、确认,并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卫生局做初步调查电话报告。
问题3:食品卫生监督员在食物中毒现场对病人负有什么责任,如何开展工作?
1、组长:负责统一组织、领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全面工作;向市政府、市卫生局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和方案,向省疾控中心报告已掌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和工作进程情况。
2、副组长:在组长的总体指挥下,负责指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和采样检测等处理工作;负责协调、沟通各行政及业务部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部门职责的落实,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