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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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复苏

1.心肺复苏的流程

基本生命支持包括开放气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电除颤等基本抢救技术方法。可以归纳为初级A、B、C、D,即A(airway)开放气道、B(breathing)人工呼吸、C(circulation)胸外按压、D(defibrillation)电除颤。

基本生命支持用于发病和(或)致伤现场,包括对病情判断评估和采用的其他抢救措施,目的是恢复心搏骤停乘客的自主循环。

(1)成人心肺复苏的流程。

①检查意识、呼吸和脉搏。

检查意识。发现突然意识丧失倒地的旅客时,救护人员首先要确定现场环境是否安全,如有危险因素要及时躲避或脱离危险当前环境,否则应尽可能地不移动患者。

救护人员可以通过动作或声音刺激判断晕倒旅客有无意识,如可以轻轻拍打旅客的肩部并大声呼叫:“先生,你怎么了?”然后,观察患者对声音和拍打是否有语音或动作反应。如旅客对外界的刺激有反应,则可以使其取自动恢复体位;对无反应的旅客则应使其取平卧位,立即实施心肺复苏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怀疑旅客在摔倒时颈椎受伤,在帮助其翻转时则应使旅客的头颈部和躯干保持在一个轴面上,避免损伤脊髓,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检查呼吸。暴露旅客的胸腹部,检查其是否有自主呼吸,观察有无胸腹部起伏,观察时间为5~10 s。根据传统急救的方法步骤,救护人员对患者的检查步骤可以概括为“一看二听三感觉”,即将耳朵靠近患者的口鼻部,听呼吸气流声及感觉患者是否有自主呼吸。目前,临床建议将“一看二听三感觉”精简为“一看”,即检查患者有无胸腹部起伏。心搏骤停早期患者会有叹息样呼吸(濒死呼吸),但其为无效呼吸。当判断高铁上晕倒的旅客无呼吸或仅有叹息样呼吸时,救护人员应立即向急救医疗服务体系(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 system,EMSS)求助,并施行心肺复苏术。

检查脉搏。目前已经有证据表明,救护人员即使花很长时间去检查脉搏也常难以确定其是否存在,故现已不再强调检查脉搏的重要性。救护人员一般可以用一只手的示指和中指触摸患者颈动脉感觉有无搏动(搏动触点在甲状软骨旁的胸锁乳突肌沟内)。如果救护人员在10 s内不能明确地触及脉搏,则应立即开始胸外心脏按压。

②立即呼救。

列车呼救。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边将情况上报列车长,由列车长广播寻找列车上的医生,并通知有关部门和组织抢救。

现场呼救。确认旅客意识丧失后,救护人员应寻求他人的帮助,在原地高声呼救:“快来人!救命啊!我是救护员,请这位先生/女士快帮忙拨打急救电话!有会救护的请和我一起来救护。”

③救护体位。

心肺复苏体位。为了便于更好地采取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救护人员应使呼吸、心搏骤停的旅客头面朝上,取用仰卧位,躺在坚硬的平面上,手臂自然放在身体两侧。

复原体位。如果旅客虽然没有明显的意识,但是有自主呼吸和循环,此时救护人员可以使其取侧卧位,即复原体位,以利于分泌物从口中流出。

操作时,救护人员可以先平放旅客,让旅客的一只手肘成直角弯曲,另一只手臂横放于胸前,手背贴于对侧面颊。然后,救护人员握着旅客贴面的手臂,抓紧其大腿外侧,提高旅客的膝部,将旅客拉向自己。救护人员应使旅客保持侧卧位,保持其头部后仰、大腿屈曲,防止旅客身躯前倾,避免阻碍血液循环。如果怀疑旅客有脊椎损伤,则救护人员在非必要时不可轻易移动旅客。

救护员体位。救护员在实施心肺复苏术时应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选择位于伤病员一侧,将两腿自然分开与肩同宽,跪贴于(或立于)伤病员的肩部或胸部旁,以利于实施操作。

④胸外按压。胸外按压是通过增加胸腔内压力和(或)直接按压心脏驱动血流的急救方法。有效的胸外按压能产生60~80 mmHg动脉压。心搏骤停患者最初的心电图表现多为心室颤动,电除颤前进行胸外按压可以改善心肌供氧,提高电除

颤的成功率。对心室颤动时间大于4 min的患者,电击前的胸外按压尤为重要。在电除颤终止心室颤动后的最初阶段,尽管心脏恢复了有节律的心电活动,但心脏常处在无灌注或低灌注状态,因此,电击后立刻实施胸外按压有助于心律恢复。

高质量的胸外按压的频率应为不低于每分钟100次,按压深度不小于5 cm,保证按压后胸廓恢复原状,尽量减少因检查或治疗造成胸外按压中断。

体位。实施心肺复苏术时,救护人员应将患者置于仰卧位,使其平躺在坚实的平面上。

按压部位。胸外按压的部位为胸骨下1/3处,即两侧乳头连线与胸骨交界处。

按压手法。救护人员跪在患者身侧,一只手的手掌根部置于按压部位,另一只手的手掌根部叠放其上,双手指紧扣进行按压。救护人员身体稍前倾,使肩、肘、腕位于同一轴线上,与患者的身体平面垂直,借助上身的重力按压,按压与放松时间相同,放松时手掌不离开胸壁。救护人员应用力、快速按压,但不得冲击式按压。

按压/通气比。目前,临床推荐胸外按压与人工呼吸交替进行,推荐使用的按压/通气比为30∶2,每个周期为5组30∶2的心肺复苏,时间大致为2 min。

两名以上的救护人员协同做心肺复苏时,应每隔2 min换人实施胸外按压,以免按压者疲劳,使按压质量和频率降低。轮换时要求动作快,尽量缩短中断按压的时间。

尽量减少因分析心律、检查脉搏和其他治疗措施中断胸外按压的时间,使中断胸外按压的时间小于10 s。

⑤开放气道及人工通气。患者无意识时,可因舌后坠、软腭阻塞气道而发生窒息,故检查呼吸或人工通气前需要开放气道。

开放气道。开放气道常用仰头抬颏法和托颌法。

a.仰头抬颏法。如患者的头、颈部无明显外伤,则可使用此法开放气道。患者取仰卧位,救护人员跪在患者的一侧,将一只手放置于患者的前额上并用力使其头后仰,另一只手的示指和中指放置于患者的下颏部并向上抬,使下颌角和耳垂连线与地面垂直。

b.托颌法。托颌法可在怀疑患者颈椎受伤时使用。患者平卧,救护人员将位于患者头两侧的两手拇指置于患者口角旁,余四指托住患者的下颌,在保证头部和颈部固定的前提下,用力将患者的下颌向上抬起,使下齿高于上齿,避免搬动颈部。

人工通气。人工通气的常用方法包括口对口呼吸、口对鼻呼吸、口对导管通气、口对面罩通气。

a.口对口呼吸。急救者正常呼吸,用示指和拇指捏住患者的鼻翼,用口封罩住患者的口唇,将气吹入患者口中。

b.口对鼻呼吸。用于口唇受伤或牙关紧闭者,急救者稍上抬患者的下颏,使其口闭合,用口封罩住患者的鼻子,将气体吹入患者鼻中。

c.口对导管通气。对气管切开患者,急救者可通过导管给予其人工通气。

d.口对面罩通气。急救者用面罩封住患者的口鼻,通过连接管给予其人工通气。无论采用以上任何一种方法,急救者每次吹气的时间应持续1 s,能够看得到患者的胸廓起伏,潮气量为500~600 mL。

⑥电除颤。80%~90%的心搏骤停是由心室颤动导致的。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除颤,心室颤动在数分钟内即转为心室静止。电除颤是终止心室颤动的有效方法,单纯的心肺复苏术一般不能终止心室颤动和恢复有效血流灌注。早期电击除颤是决定心搏骤停患者能否存活的关键,电击除颤每延迟1 min,心搏骤停患者的存活率就会下降7%~10%。

如果有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或人工除颤器在现场,而条件又允许的话,对突发心搏骤停的高铁旅客应立刻施行心肺复苏术和尽早除颤。

当发生院外心搏骤停时,若周围没有急救人员,且从呼救至急救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超过5 min,则应先进行30∶2的5组心肺复苏(大约2 min),再分析心律实施电除颤。

《国际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推荐双相波除颤能量为120 J,双向切角指数波为150~200 J,随后的除颤能量选择可使用第一次的能量或增加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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